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挫折
挫折在人的一生中也是难免的,今天就是一个挫折,只不过相对小一点罢了,可是,却给我多添加了一分智慧和道理。
今天晚上,睡觉的时间到了。我因为每次都睡不着,睡觉坏习惯就是在自己的床上像一条虫子似地“蠕动”着,直到累了的时候才肯罢休,对我这个从来不睡午觉的我来说,很累了的时候好像更容易入睡似的。今天,还是老样子,我在床上乱动,想把自己变疲劳——已经很晚了,我突然饿了,想吃东西,就叫奶奶给我煮面吃。面煮好了,我听到奶奶在下面叫我下来吃面,我肚子很饿(如今后悔了,晚饭前吃了太多水果,晚饭不要吃了,害得我……),因此,我非常急促地从床上跳了下来,只听一声“哎呦”,我便从床上重重地摔了下来,疼死我了!过了一忽儿,奶奶见我迟迟不下来,亲自上来看看我怎么回事,只见我趴着地上,双手捂着摔疼的脚。奶奶见我这个样子,连忙问我怎么搞成这个狼狈样,我把事情的经过和结果详细的告诉了奶奶,奶奶责怪我起来,我也觉得自己太冒失了,以前,奶奶批评我,我总会有抵触情绪,今天确实是我的错,我也无言以对,只能认错了。
这次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凡事都得慢慢来,不能过于急躁,不然就是我这样的下场了!这个挫折不打但是隐藏着很深奥的道理。
四年级:55082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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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福尔斯今天,天气阴沉,我独自走在大街上此时我的心情如同这天气一般的不好。我在一个小时前刚被我的老板骂了一顿,刚才又不小心打坏了我同事的水杯,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我还是挺自责的,我自责我今天的表现,我自责我今天的心不在焉,我自责我的办事不力。正在我忏悔时,我看到了一群人围在前方的道路上,我处于好奇便加快了脚步,当我凑上前时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我立马就慌了,当时我脑袋里就想着呼救了,可我又没叫出来,因为当时有太多人在了交出来怕遇到尴尬,所以我便换了一种方法——报警!果不其然,警察再不到十五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在现场有一个人是与警察同行的,他长着犹如女生的脸,脸上长着的火红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隐藏在头发里的二朵以及随时紧闭的嘴,根据这些都可以判定,这个人是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意志的人。初一:麒麟火儿3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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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飞鸟集》有感我信赖你的爱 。泰戈尔如是说。夏天的飞鸟,穿透拂晓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感染了丛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陈迹。飞鸟,永久没有栖息的来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照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天然隽永的爱恋。暴风雨后的初夏凌晨,推开寝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爽的天下。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内心,以迟缓的姿式,流出满满一腔的清爽与安好。傍晚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敞亮了大地,恍恍忽惚间,似回到了童年 有数个天真玩耍的凌晨。几只飞鸟离开我的窗前,歌颂,又飞走了。我曾经历过,也曾绝望过,还曾体味到灭亡,因而我以我在这巨大的天下里为乐。诗中巨大的天下一向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天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阿谁天下里是夸姣的。白天里的露水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相互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冷静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日去接管谢意。溪流是欢畅活泼的,一起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感化了喧闹与通俗深厚,一如海水冷静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赐与着,以沉默的体例。它们爱着对方,爱着统统。天然是纯粹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惟,就在也不成能纯粹。《飞鸟集》中除了有敞亮的凌晨,和顺的黑夜,另有孤傲的傍晚,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孤单。我们看错了天下,反而说它棍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如许说。他亦是一个墨客。自在活在悠远的彼端,被束厄局促的灵魂渗入哀伤与孤傲。不美满的畴昔和叛变是他挣不开的桎梏。纵使他聪明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忌与控告。当夏天的气味漫延至每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成见振动,开端歌颂。垂垂的有甚么东西复苏。墨客的风,穿越海洋和丛林,找寻它本身的歌声。他是一个墨客,墨客爱着天下。即便这个天下仍存在着阴暗、无私、欲望、叛变与肮脏。即便只需小小的飞鸟肯为他逗留,歌颂者我爱你,却已经充足让他虔诚地瞻仰全部天下,坚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信赖你的爱。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800字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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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破解。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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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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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仿佛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仿佛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五年级:钟辉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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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_5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我终于读了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着《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六年级:1293529303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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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读后感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五年级:黄文婷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