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造世界_2000字
人会受伤,可是自然也会。
――题记
世界像是忽悠一下就被装进冰箱,大把大把的寒风不停号叫,向万物宣告冬天的到来。
静静凝视看似冷得残忍的季节,我露出了高三以来的第一个笑容,它真实得就像婴儿的第一声哭泣,决不掺一丝虚伪。因为我很清楚,在这个季节里,我需要做的,仅仅是敞开心扉,和我的最爱共同走完彼此的心情。
冬季冷而不漠。
这是一段特殊的时间――我用来疗伤。当那丝冷意用像藤蔓的视线爬进我心灵的花园,看到那一片凌乱和伤痕时,我也能近距离的感受它的无奈――希望了一春,宣泄了一夏,萧瑟了一秋,大自然受了伤。热情冻结成冰,无私的奉献碎成漫天白雪,疲倦最终败给了人类无休止的索取。所以自然累了,需要那一季冰冷来疗伤。它的无奈在于无法躲在角落,而要把伤口结成一串串的美丽。虽然这美丽寒冷,但是没人有权利去批评去抱怨!应该明白:在你受伤的时候,你可以选择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打扰你,直到你能够以健康的笑容重新出现。这是属于你的自由,自然尊重你,那么也请你选择暂时忽略这刺骨的冷,尊重一次自然,它要求的并不多,只是一季时间,不是吗?不曾忘记,有一种勇敢叫做原谅,所以原谅自然的无可奈何,也原谅它疗伤时遗忘了快乐吧。
冬季哀而不伤。
这是一段寂寞的时间――我用来思考。冬找不到陪伴者,植物沉睡,动物迁徙,沉默充斥着整个空间,空气里不时传来哆嗦的声音。沉沉叹息从天边消逝,我的惋惜融合了冬的悲哀――伤口很严重,尽量不让疼痛流露出来,它哪里想到:如果疼得连心都在流血,那么岂是脸上的微笑所能掩饰的。我理解这种透彻心扉的寒占据着多重的份量,我替失去机会的人类惋惜,四季的轮回里,冬季是唯一可以和大自然交心的日子,想想看,寒冷零距离靠近你时,你才能真切的感觉到自己身上每一个器官的存在,你才会突然发现这既是一种容易快乐的满足,也是一种容易遗忘的向往。春夏秋三季里对自然造成的伤害,何不趁这个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呢?它不苛求,只需要一次交心,就已经足够。大自然收到的补品难道就是熊熊燃烧的火炉,密不透风的大衣吗?曾记否,冬季感到悲哀但是不伤感,因为它仍在心寒的疼痛中酝酿着灿烂的春意。
冬季哭而不泣。
这是一段承受的时间――我学习坚强。冬天生来就是承受的,它带着大自然交予的疗伤使命,这本身就是不公平。冬季的流泪是坚强的,因为它哭而不泣。相信你听到的只有风声吧。看见那飞舞的雪花了吗?可知其间凝咽着多少幽怨和脆弱,就这么若无其事从云端跳下,然后乘着风使者的翅膀,徐徐坠落,落在树梢,落在地上,落在湖面,这是它的三位挚友,全世界只剩下它们可以读懂雪花里的言语,也只有它们,可以选择静默不语地聆听,直至被雪白的倾诉覆盖,细心呵护着彼此的心跳。人类很脆弱,他们没有勇气也没有时间承受自然的伤痛,于是冬季撒下更多的只言片语,苦苦计算着寻觅到知己的概率。孩子们的天真成全了冬季,他们帮它把泪珠堆成雪人,带着一脸的微笑战栗在承受里。冬天的坚强只用在一袭寒风里感触。
有太多太多的形容词,但是我的心告诉我:你错了,你的最爱不会选择这样的伤心。仿佛在冥冥中,冬季也在告诉我:你错了,我的最爱不会带着这样的心情来赴约。
于是,我开始寻觅正确的答案。为了自己,也为了最爱。
生命里多出你,也多出了无限的可能,一季的疗伤快要结束,我还在寻觅里徘徊,是一种坚持,却也成了一种倔强。
除夕的早晨,我刚起床就发现了窗外的白色。这是来跟我告别吗?是来提醒我下次轮回的约定吗?我不知道,我只是被一种神奇的力量牵引,走出了房间。
白色冰凉迎面扑来,我一阵战栗,心里却升腾起阵阵暖意。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可以把身体里的全部热量释放,身体变得轻盈,和雪花一起飞舞,自由自在我也有一种渴望,一辈子在这寒冷里凝立,用我的真心拥抱更多的雪花。我珍惜,我也深爱这份洒脱。
在雪里旋转了片刻,我开始感激大自然的安排,我寻觅的答案也在此时全部揭晓。
大自然回应了多少的索取才塑造了这一景奇迹,它花了多少心血才营造出这一季静谧,积蓄了多少力量才凝结这一串美丽。这才是我深爱冬季的原因吧。
思绪凝滞了时间,我游离于现实,轻飘飘的。万物归于沉寂,唯我独行,伴着忽忽风声飘荡,摒弃了钢筋水泥的城市丛林的喧嚣,摒弃了勾心斗角和虚伪邪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最爱每次都会送我一程纯洁和平静。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孤寂,我的游离悄无声息,冬季仍只让风和我对话,我知道,这胜过万千甜言蜜语和形影不离。里面包含的除了信任还有鼓励。
雪花更大了,一片一片,这是它给我的讯息:冬要离开了,带着许多的满足和包容,冬要离开了,带着下次更好的约定和幸福。我也回到了现实,心情不再聒噪,思想也不再浑浊,就像纳木错的圣水,清亮纯净。
带着最美的笑容和无限的依恋告别冬季。
爱在爱你,如果是我上辈子五百次的祈祷换来的,那么感谢上帝的成全
爱在爱你,让我生命里有光辉就像一轮皎洁的满月。
爱在爱你,没有理由,没有道理,却是今生感动的起点。
比武_600字
时间:2004年X月XX日
地点:地球人都知道
主持人:A先生(文中简称A)
比武人:特种兵Y(简称Y)刺客Q(简称Q)
装备:Y(AK-47,M4a1,沙漠之鹰,匕首,手雷,闪光,C4,军用背包)Q(屠龙刀,倚天剑,飞镖,双截棍,迷魂香,古代背包)
A:“第N届比武大会现在开始!首先进行第一项----吃饭。”(观众集体晕倒)
Y和Q把背包里的食物一扫而光后,A宣布:“比武正式开始!!”Y和Q听罢便整理好装备对峙了起来,双方都用足以让蚂蚁休克的眼光瞪着对方,观众感觉到了腾腾的杀气。
Y首先出招:“屈原的wife曾是他的什么人?”(观众晕倒)
Q:“当然是GF啦!屈原为什么跳河自杀?”
Y略思索了一会儿,答到:“因为让比他老婆漂亮的girl甩了!”后有出招:“布什帅还是萨达姆帅?”
Q从容不迫地回答:“俩都没我帅!阿杜帅还是周杰伦帅?”
“阿杜帅,周杰伦酷,我动人!”Y回答到,有马上出招:“你最怕男人OR女人?”
Q强忍住没吐道:“我最怕人妖!你的偶像是WHO?”
Y:“我的偶像是JAY,Butmy呕吐的对象是U!”
“What?你敢骂我!”Q大喊。
Y大骂:“就骂你了……!”
……(省去俩人长达5小时的对骂)
A:“Stop!Stop!!比赛结束,双方结束!”
A刚说完就和Y,Q俩人以10光年没秒的速度逃离现场,丢下一群还没反应过来的观众,免去了西红柿和鸡蛋的袭击。此时,3人正在小树林里“分赃”(自然是观众买门票的mone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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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2000字耶律野点头道:“不错,这正是本王的爱妃,清伊娜。”叶璃浅笑道:“本妃没记错的话,清伊娜在北戎话里是最美丽的女子的意思。想必期王妃必定是以为绝色佳丽了。”耶律野也不否认,点头道:“不错,本王的爱妃确实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人。”侧身牵起那七王妃的手,眼也是带着淡淡的温柔和宠溺,倒像是要跟叶璃和墨修尧这对夫妻比恩爱一般。不过耶律野素来自视甚高,能够让他如此折服的女子,想必容颜是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的。叶璃也不在意耶律野明显带有几分挑衅的话语,含笑道:“不能得见七王妃的绝色容颜,本妃倒是有些遗憾呢。”另一边的容华公主淡淡一笑道:“王妃也不必遗憾,七王妃确实是个绝色,不过大楚素来最不缺的便是绝色。当年王妃还在楚京的时候不也见过不少的绝色么?”叶璃眼眸微闪,目光在那白衣女子身上淡淡的流过,笑道:“公主说的是,别的不说,就是当年明月公子笔下的楚京绝色,无论是哪一个站出来也足以倾国倾城,只是可惜啊……罢了,七皇子大婚本妃和王爷竟不得而知,回头少不得要找七王子讨一杯喜酒。”耶律泓笑道:“王妃不必担心,喜酒还不迟,等到七弟和弟妹大婚的时候王妃再讨不迟。”言下之意便是,耶律野和这女子根本就还没有成婚。这女子也算不得是名正言顺的七皇妃。有了如此多了的提前,叶璃对眼前的女子的身份心也有了个低。低眉浅笑道:“如此,到时候倒要提前恭喜七皇子了。还望到时候七皇子不吝赐一杯水酒。”耶律野定定的打量了叶璃半晌,方才开口道:“届时一定请定王和王妃大驾光临。还望两位不要嫌弃才好。”叶璃回头对墨修尧抿唇一笑,“王爷,七皇子请我们参加他的婚礼呢,王爷说去还是不去呢?”墨修尧低头,眼神温柔的望着叶璃,柔声道:“阿璃说去就去,说不去就不去。”叶璃满意的一笑,抬头果然看到那白纱下露出的一对美丽的妙目掠过的一丝怨恨。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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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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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_2000字万匹黑马汹涌而来,骑士端坐在雪白无暇的马背上,静静地看着眼前墨水般的疯狂的大浪,那一点白色瞬息间被黑色所淹没,扬起的沙尘将天幕铺上一层厚纱,阳光瞬时昏暗,骑士缓缓闭上双眼,双手交叉贴于胸前,口中念咒......黑色浪潮忽地幻灭,周围一片死寂,骑士缓缓睁开眼,望着刺眼的阳光,一阵昏眩。......这已是骑士第九次从同样梦中被窗外飘进的亮金色阳光所唤醒。他起身坐在床上,晃了几下昏沉的脑袋,皱眉蹙额,使劲回忆那刚做完的第九次的梦。画面断断续续。画面模模糊糊。画面若隐若现。“你不是一个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想起前一天下午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对他说的这句话。“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我要去寻找圣骑士,让他指引我成为真正的骑士!......”他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边嘟囔着一边开始穿他那套厚重的铠甲。小小的房间被轻脆的金属碰撞声吵醒,灰土满身的窗帘被风悄悄揭起,亮金色阳光趁机钻进屋子里,像沉睡的人悄然睁开眼睛。一阵一阵刺眼的光芒在骑士的身上的铠甲上游走,像正午的天幕划过一个烧得发白的火球,一阵刺眼的昏眩。“吱呀--”一声,骑士拉开摇摇欲坠的木门,门框顶上落下一阵灰尘,外面突然的阳光照得骑士睁不开眼,只感觉白花花的一片。好一会,他才缓过眼来,却见到远处村里的农夫们,正散坐在树荫下:有的正光着身子用毛巾擦汗,有的正在理弄自己的农具,有的正在吃儿女送来的饭菜。周围一小群小孩,在草垛间嘻戏。“可怜的人们......”骑士嘴里嘟囔着,从桌上拿起两个馒头塞进腰间的布袋里,然后用皮手套套住自己干瘪的手,顺手操起那把锃亮的剑,走出屋子,“砰--”地关上门,整幢木屋打了一个寒颤。他从马厩牵出那匹雪白的老马,用力跨上马背,轻拉缰绳,朝村外缓缓走去。“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他喉咙里一直回荡着这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垂死的海蚌,呆滞的眼睛幽暗得让人恐怖,深遂的让人胆寒。“快看那个疯子!”一个农夫摇着扇子,粗壮的手指向远处缓缓走来的骑着白马的骑士。“哼哼......”“唉......”农夫们无奈地低声哼笑两声,无奈地叹息,无奈地望着烈日下走来的骑士。他们似乎已经看厌了这情景,却又不得不同情这个可怜的骑士。“疯子!疯子!疯子!......”嬉戏的小孩停了下来,有的拾起一把稻草,有的或者是一把泥,朝骑士来的那个方向扔去;有的高兴地狂叫狂跳;有的装作害怕的样子慌乱往后钻,摔倒后却是一阵大声的狂笑......他们早已将骑士看成巨大的无生命的木偶,看作取笑的对象,看作是村里马戏团那搞笑的小丑。骑士的眼神正视前方,像丝毫未看见侧前方哄闹的一切。在离人群不远的十字路口,他拽了拽缰绳朝左边走去。转向的那一小会,骑士的眼神在那嗤他的人群中停顿了一刹,之后便朝着正前方,继续呆滞缓缓前行。孩子的嘻戏声在身后愈飘愈远,直到消逝。“可怜的人们......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你也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又是那个棕黄胡子老头,撇着眼的棕黄胡子老头骑士迅速转过头,幽深的眼中放出一丝微光。“我是骑士,我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会受圣骑士指引,回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们的!......不过在去接受指引之前,有人暗示我,必须先杀了你,用你的血祭奠先前死去的骑士。”话音刚落,骑士拔出背上的剑朝棕黄胡子老头劈去,棕黄胡子老头被劈成两半。“奇怪,怎么没有流血。”骑士疑惑地看着他,说着又对着那棕黄胡子老头的身体乱刺。这时,路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提着饭篮子从这经过。她分明看见那个满头大汗的骑士正用他那把锃亮的剑对着路边一个棕黄色草垛乱刺。稻草被挑得四处飞扬,散落一地。“疯子。”老太婆狠狠地说了一句。便紧了紧篮子,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快步离去。好一会,骑士似乎累了,“没有血,用你的肉!”骑士说道,然后用剑狠狠地向下一插,又高高的扬起。......骑士坐在马背上,高昂着头,像凯旋的将军,缓缓前行,朝着村口那片小树林。他右手提着剑,剑上还刺着一把带泥的棕黄色稻草。太阳渐渐沉下西边的山,阳光铺在骑士的铠甲上,青黑色铠甲变成绝美的金黄色。不远处那片树林愈显幽暗,像蓄势待发的深黑色的恶魔军队,要刹那吞没这朦胧的光明。“我是骑士。我是真正的骑士。我是合格的骑士。......”骑士嘴里依旧嘟囔着。骑士和他白色的老马越行越远,最后渐渐淹没在那片树林的黑暗中,直到消逝。林中忽地飞出一群乌黑色的大鸟,恐怖的叫声在树林上空荡漾,愈来愈细,直到消失,之后便是一片死寂。......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树林中央发现了骑士:他的剑柄深深地插入地下,他仰面张开双臂叉开双腿直躺在地上,剑身从他的心脏穿过,指向苍天。他那原本灰茫的眼睛没有闭上,却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匹老马若无其事般地在一旁吃草。周围的树木都有剑划过的痕迹。骑士是在拥抱被树叶遮挡得褴褛的天空,还是在等待一次对圣骑士的朝圣?......无人晓得,或许他正在憧憬着他那未完的骑士梦,在这斑斓浮生的阳光下。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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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_2000字一千多年前,浣花溪畔,有人慷慨悲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二百多年前,武侯祠中,有人伤怀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一千二百三十九年前,夔州江边,有人登高苦吟“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公元二00六年我本是夔州江边一块青石,去年被雕刻家们采回,刻成了一尊石像,放置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我恳求人们让我面对着我来的地方,因为那儿有我尘封千年的记忆……寒秋又至,秋风萧瑟。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拄着手杖,站在凛冽的寒风中,发出声声嗟叹。低沉的叹息声吸引了我,唤醒了我沉睡千年的记忆:大历丁未重九,那是一个感时伤乱的日子。那天,朔风野大,清猿哀号;那天,子规悲啼,骚客苦吟。光阴荏苒,一千二百三十九年转瞬即逝,我却还清楚地记得,曾有一个长者手拄藤杖,惆怅的独立在我肩头,低吟苦歌,让我倍感神伤。我不敢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天动地,但我确信:子美,你是我第一个令我潸然泪下的人。公元七六七年夔州的秋风独在那年是那么的狂野。萧萧秋风呼啸而业,又呼啸着去了,在我耳畔踌躇徘徊。隔岸的老猿对着这肃杀的秋风,仰天长啸,凭着这秋风向苍穹哭诉自己郁结已久的悲愁!子规听了这悲凄的歌,飞了起来,在瑟瑟寒风中久久盘旋,和着猿的悲歌,将无尽的幽怨诉说。秋风,你恣意地吹吧!清猿,你放声地哭吧!子规,你纵情地啼吧!趁着这秋景,这愁情,吹散你的郁结,哭出你的心声,啼出你的夙愿。枯叶被清猿和子规感动了,抑制不住,抑或是想给这两位悲凄的歌者以慰藉,纷纷从枝头飞了下来,和着悲歌,迎着劲风,在空中飘着,荡着,恣情地飞舞着。江水来了,带着他的激情,浩浩汤汤地奔腾着来了。听了这悲歌,也被这两位悲凄的歌者感动,默默地为两位歌者伴奏。远方寂寞的白沙洲随着江水的起伏时隐时现,如若在江面上飘荡的一叶孤舟。远处传来一阵嘶哑的咳嗽声。有人来了,是你吧?我想应该是的!对,是你!就是你!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你却孤身一人?哦!太白驾着仙鹤为天姥赋诗去了。没有了太白的清逸,空气也变得凝滞。你佝偻着脊背,手里凭空多了条藤杖,蹒跚地向我移来,步子也不如先前稳健——你分明苍老了许多。你听到了清猿的悲啼,听到了子规的悲鸣,听到了先前的一切悲歌,你看到了萧萧的落叶,看到了滚滚的长江,看到了先前的一切凄景。想到长年漂泊,你的双眼噙满了泪花,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流,再往下流,打在了我的脸上——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凉啊!你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拄着藤杖的双手也微微地战栗着,孤独愁苦顿时袭上了你这个外乡人的心头。你没了当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壮。却平添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愁苦。子美,你分明苍老了……寒风又起,猿鸣凄惨,你挪了挪步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画面仿佛定格在这一瞬间。看到了,我清晰地看到了,你苍白的脸色,枯槁的形容,凸起的颧骨,凹陷的眼眶,红肿的眼袋,昏暗的双眼,茫然的像是在找寻着什么——那是怎样的一种触目惊心啊!劲风撩动着你宽大的长袍,撩动着你已浑欲不胜簪的银丝。子美啊我真怕你瘦弱的病体经不起强劲的秋风。糟了!我看见你晃了几晃,退了几步,几欲跌倒。此情此景,恐那刘梦得也会收回“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情吧!子美!你到底是老了!人世的沧桑凝成了你忧国忧民的情怀,命运的不公化作了你壮志未酬的喟叹,忧国忧民和壮志未酬揉成了你凄苦悲愁的叹惋。又正是你的凄苦悲愁炼就了“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千古凄景;炼就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千古悲歌;炼就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千古愁情;炼就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的千古绝唱。千古的绝唱唱醒了干涸的山泉,淌出了清凉的甘露,流进了滚滚东逝的长江,那是我干枯了千年的泪泉!清猿依旧哀号,子规依旧悲啼,江水依旧东流。而你,在天地间站成了永恒。你仕途坎坷,潦倒终身,但却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存。公元二00六年天色渐暗,远方传来悲凄的歌。环宇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评析:跨越时空的界限,体味“诗圣”的内涵。从蓬门草堂到萧萧江畔,从吹破的茅屋到江边的旧船,在作者的引领下,“诗圣”一路向我们走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文章的开篇就显示出大的视野、大的气魄:浣花溪畔、武侯祠中、夔州江边,空间跨度大,时间跳跃长,可谓纵横驰骋。接着作者以深沉的基调,细腻的笔触,瑰丽的想象,将目光投入现实和历史的星空,描述现实,触摸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古今“诗圣”的形象。文章语言优美,句式灵活多变,笔墨挥洒之处,神采飞扬,极富感染力,表现出作者深厚的阅读和积累功夫、扎实而灵巧的写作功底。总之,磅礴的大气,真挚的情感,深厚的积淀,扎实的功底,流畅的行文,严谨的结构使本文成为佳作一篇。当然这篇文章也存在着一些瑕疵:开篇作者采用的排比句式内容不清晰。一千多年和一千二百多年及一千三十九年,实际上都属于一千多年的范畴,不如全部写为一千多年前。这样读者就不会产生歧义了,同时也使句式变得工整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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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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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海此刻的心情格外不错,特意换上了嵌着钻石的外套,在阳光下悠闲地踱着步子,闪着耀眼的光芒,那亮光刺痛了眼睛,让人看不清璀璨的背后藏着些什么。“嗨!伙计,快点!”后浪催着前浪,一副急匆匆的样子。而此刻的比特正一个人站在甲板上,眺望着远处那抹越来越清晰的绿,心中泛起一股酸楚。为了它,他不惜舍弃了亲人,断然放开了仅剩的良心与尊严,从此带着贪婪的口袋走上了这条寻宝之路。但现在,它就要成为自己的了,可心中的激动却所剩无几,十年的辛苦在这一刻,仿佛失去了价值。“比特,要到了。那些东西就快成为我们的了!”沙赛走到比特跟前,说道。比特转头望向沙赛,此时的他,正瞪着发光的眼睛直视着前方。可他眼中的光亮,并不是希望,是金子的光泽。这点,比特看得很清楚。船靠岸了,人们怀揣着幸福,高兴地冲向了陆地,可那幸福是对金钱的向往,这一点,比特同样清楚地明白。“天哪,我简直不敢想象,以后我就要坐着金马车上街啦!”“嘻嘻,要我说,应该先娶十个老婆才对!”“上街撒钱的感觉一定不错!”“能睡镶着宝石的床,就算失眠我也愿意!”~~~~~~~可悲的人们正大肆地炫耀着自己的空想。“好了,够了,该停下来了!”一直不语的比特突然吼道。“怎么了?”沙赛问道。“要知道,我们现在连一粒金子都没有看到!”“但是,我们来到了这里。现在要想找到它,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不是吗?”沙赛拍了拍比特的肩膀,嘴边闪过一丝邪笑。“是啊,他说的没错!”人群中马上就出现了“同仁”。比特再一次沉默了下来,是啊,既然他们找到了这儿,得到它也是必然的事,可为什么自己,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呢?良久,喧哗声又响起了。~~~~~~~~但畅想总是要停止,真正的寻找也总是要开始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比特一行人暂时驻扎在了沙滩上,第二天清晨,雨停了,清凉的空气里夹杂着海水淡淡的咸味,阳光洒在沙滩上,如闪闪发光的金子,人们的心情又开始激动,寻找的热情更加激烈地燃烧着。吃完早饭,人们便收拾行装,开始在小岛上搜寻。小岛上生长着茂密的森林,走在林间,鸟儿清脆的鸣叫声愉悦着人们的心情,湿润的土壤上生长着美丽的植物,嫩绿的小草上挂着晶莹的珠子,蚯蚓慌忙地爬出地面,呼吸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就是这儿了!”沙赛指着羊皮地图上的路标,说道。翠绿的藤蔓爬满了整个洞口,几朵小野花点缀地恰到好处,雨水冲出的溪流,缓缓地流动,悦耳的水声在耳边演奏成一曲动人的旋律,阳光在天空中描绘出一座五彩的虹。几缕藤蔓垂在洞口,清风拂过,飘扬舞动,透过藤蔓间的缝隙,可以看到洞中那深邃的黑暗。人们燃起火把,走进洞内。在大片的漆黑中,跳动的火焰就像一个狂舞的魔鬼,妖娆地舞动着,只听见鞋子踏过地面的“沙沙”声,所有人都不敢发出大的声响,只是默默地跟着前面的人的脚步向洞的更深处走去。走着走着,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就听见“呼”地一声,整个山洞都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所有人都不禁用手遮住了眼睛,好一会儿,人们才缓过来,慢慢睁开了眼睛。原来是沙赛点燃了石壁上保存已久的烛台,烛台贯通了整个山洞,可以看清洞内的一切,这想必是当初设计者特意安装的,庆幸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依旧保存完整。再向前望去,只剩下了冰冷的石壁。其实,此刻那并不重要了,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是一个箱子,时间的尘埃布满了整个箱盖,古式的铜锁安静的挂在铁环处,精美的花纹爬满了整个箱子,古朴而凝重的造型让人们确信,它的确是若干年前的产物,它已在这个洞穴中沉睡了不知多久,直到今天,人们才找到了它,并且即将要把它开启。比特第一个走向了它,他用颤抖的手抚上了箱盖。十年,整整十年,他在海上飘泊了大概生命的七分之一,只为了找到它,找到这笔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这一刹那,他犹豫了,他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力气去打开它,打开这积累了十年的辛酸与波折。“笨蛋,你在干什么,快打开呀!”沙赛被他的犹豫惹怒了。但已沉浸在回忆中的比特根本没有听到沙赛的怒吼,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可恶!让开!”沙赛一把推开了比特,粗暴地撬开铜锁,掀开了沉重的箱盖。~~~~~~~~~~~~一瞬间,空气凝结了,所有人都呆呆地站在原地。他们并没有看到金币的光泽,映入眼帘的是空落落的箱底,所有的激动在那一刻全部泄光了。“怎么会这样!它们到哪去了!”沙赛急得将整个身体都探入了箱内,渴望发现点什么。最后,他找到了一张纸,泛黄的纸页上一个字都没有。可在比特看来,这张纸仿佛在嘲笑自己,嘲讽自己居然睁着眼做了十年的梦,到头来,一切只是一片空白。“纸,哈哈,一张纸,知道吗?你哪怕告诉我‘我被耍了’也行啊!可是,你却什么都不说,只给我留下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纸,你——够——狠!哈哈!”沙赛疯了,他真的疯了,在他看到那空落落的箱子时就已经崩溃了。所有的人同沙赛一样,都崩溃了。现在的他们一无所有了。启程前,他们就变卖了所有,包括感情,此时的他们还有什么?什么都没了!一场十年的梦该醒了。~~~~~~~~~海的心情总是变化无穷,乌云帮它褪下了美丽的外套,狂风骤起,席卷着巨浪,向船扑去,在如此广阔的大海中,船就如一片树叶,轻易地被浪打翻,没有任何反抗。船上的躯壳们连同船一起永远沉睡在了海底。~~~~~~~~~~~毁坏的铜锁被随意地扔在了打开的箱子旁,一张纸飘落在地上,纸上清楚地写着——宝藏在箱子下面。然而,沙赛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看到的是————纸的背面。山东省荣成市俚岛镇第二十七中学初二:最坏的天使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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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世界_2000字作为一名初二的学生,徐钒和广大青少年一样,热爱玄幻小说,除此之外,还比较喜欢收集一些古玩。这一天,下午放学,徐钒又来到了学校东边的小巷子里,看看有没有新来一些玩物,好收入囊中,“小徐!今天这么早就放学呀?”“小徐,我这儿又进了一些剑,过来看看吧!““小徐”……来得久了,各个古董店的老板倒也把徐钒当成了朋友,一见到他来了,就连忙把自己的产品向他推销。两个小时后,徐钒回到了家,同时把一个大型包裹扔在了沙发上,在这个两室一厅的小屋里,只有徐钒一个人居住。虽然父母很有钱,但他们深知这些钱的来之不易,自从徐钒上了小学三年级后,便把他从老家送到了杭州,让他独立生活。因此,徐钒虽然只有13岁,但他已经有了20岁成年人的心智。作业半个小时解决,徐钒开始欣赏自己的一大堆战利品,每月2万元零花钱的他,也不太在乎这些一百多元钱的代价。“一把尼泊尔弯刀、一个玉杯子、一个小镯子……“咦,这是什么?”徐钒愣了一下,从包中取出了一本似乎很古老的册子,《百闻混沌录》,“好怪的名字!谁糊涂了,把这本册子放到袋子的?”徐钒有些好笑,看来明天还得过去补一下钱。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但徐钒毫无睡意。“明天是周末,又可以痛快地玩上两天了!”想着,他不禁笑出了声。躺在床上,看到那本放在桌边上的《百闻混沌录》,就随手翻了起来。书不厚,字迹有些潦草,似乎是在情急之中快速记下来的。两个小时,徐钒只看了个开头。说的是这个人二十岁离家周游四海,一些游山玩水的见闻。其中有一小段引起了徐钒的兴趣:“今天是6月23日早晨,天空布满出红色的血雾,还有六个小时,它们就要来了!那本书上说对了,唉,我们终究要毁灭于它们的手中吗?为什么?不甘心,我不甘心!”“6月23日”,徐钒又念了一遍,“不就是明天吗?难道……不可能,现在已经是2014年了,2012年早就过去了!一定又是这人乱编的,用来吓唬人的,切”。想了想,翻了个身,倒头便睡下了。不一会儿,一阵轻轻的呼噜声响起……徐钒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他是被外面的尖叫声吵醒来的。一看表,六点十三,“大清早的,吵吵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穿好衣服,徐钒睡眼朦胧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透过窗户,他看到的是一片血红的世界!天空阴云密布,灰云中已经有片片腥红流露出来,天上下着丝丝血雨。大街上,人们惊慌失措,小孩子哭着找妈妈,人们逃回屋子,锁住房门,场景一片凄凉。“这……那本书说对了!”徐钒讶异地望着天,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拿出藏在床底的银行卡,奔向银行,把里面的三万多元钱全部取了出来。又去超市把所有的糖果、鸡蛋等买了下来,放入储藏室,又去买了足够半年用的桶装水。他的屋子虽然只有二室一厅,可为了安全,门是纯钢打造的,屋子一共有138平米呢。还剩下一万两千多,又买了十多套防御性强、轻便的登山服,十把防水手电筒,50对电池。待全部货物运回家中,已经是中午10点钟了。加固了房门、窗户后,徐钒终于倒在了沙发上。他现在还不清楚书中说的“它们”是什么东西,会在12点钟来到地球。所以,把一切准备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他躺在沙发上重新细读起了那本书。书上说12点的时候,天空就会停止下雨,一种随机的被称为“混沌”的生物就会降临到地球上,传染一种病毒,体质好的人没事,体质差的人将会变成一种活死人状态的生物,也就是《生化危机》中的丧尸!动物也会变异成丧尸生物和混沌生物,它们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极度欲望——鲜肉。但是混沌生物和人是半敌半友的关系,因为丧尸也会吃混沌生物,毕竟混沌生物也是活的,那鲜美的内脏,丝毫不亚于丧尸对人类的喜爱。吃了些食物,摄入了足够的热量,该活动活动身子骨了。徐钒拿起一把菜刀站在窗户前,等待着末世的降临。“铛铛”,十二点了。天空还下着雨。“咦”,徐钒的眉毛向上微挑。天空的血雨渐渐停了下来。突然,天空中血云深处落下了一颗颗巨茧。落到地上,茧壳破裂,爬出了一只只身长约数丈,像甲壳虫,身上背有两个巨大的气囊,长满深红的圆型眼睛的巨虫。“王虫!”徐钒大惊,散播病毒的混沌生物,竟然是王虫!王虫攻击力极强,体质达到了白金二级,是虫族中极为重要的存在。书中说,不论是丧尸、混沌生物、还是人类,体质都被分成了黑铁、青铜、白银、白金、黄金、紫金六阶,每一阶分成十级,以徐钒的体质,是绝对健康的人,普通人中算是上等,可是连黑铁一级都达不到的!而王虫却是白金二级的体质,轻轻一撞,即可将一幢百层高的大楼轻松击倒。“噗”地一声,王虫的身体爆裂开来,一大堆红色粉末四散开来,顿时,人们的惨叫声接连响起,透过窗户,徐钒看到大街上没来得及躲避的人们,吸入红色粉末后,快速地衰老死去,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全身长满脓包的丧尸。一时间,丧尸撕开始撕咬还未丧失化的人的肢体,人们的哭喊声响彻了全城!徐钒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恶心了一会儿,渐渐适应了这样的场景,他住在一幢高四层的楼房里,相信马上就会就丧尸来撞门,等有落单的丧尸,就杀了它们,得到混沌核,强化自己的体质!混沌核,是丧尸体内所有的混沌病毒把能量汇聚成的晶核,可以强化体质,从而达到黑铁一级,晶核也分等级:白、黄、绿、蓝、此、黑、橙、红,由低到高八个等级,每个等级也有黑铁一级到十级、青铜、白银等等级。丧尸这些低等混沌生物只能汇聚出白等的晶核,不超过黑铁三级,越强大的混沌生物,才能生出更强大的晶核,。当然,徐钒现在也没那实力去杀死强大生物。当务之急,是将此时门口正在撞门的一只丧尸杀死!舔了舔嘴唇,徐钒的双眼变得冷漠,杀戮,开始!初一:李俊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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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罗纪世界”观后感_2000字早上还是象往常一样做着反复单调的的事,而今晚有件事还蛮有意义的--去看电影“侏罗纪世界”。 影片讲述克莱尔阿姨,她是这个游乐公司的主管。克莱尔阿姨是个工作狂,为了工作,不惜疲于奔命,常常因工作忙而失去和家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他的男朋友是这个“侏罗纪世界”游乐公园的驯兽师,是个肌肉男,他叫欧文,他很热爱自己的工作,他体格健壮而且温柔善良,很讨女友喜欢。因为他特殊的高风险的工作,克莱尔很少来找他。欧文把他那三只迅猛龙驯得服服帖帖的,他把它们当作跟人一样,他认为它们和人一样有感情,有思想。虽然迅猛龙看似外表凶恶,可实际上它们都是一个个调皮的,未成年的小孩子。他对恐龙们的驯养方式就是多和他们交流,他敢抚摸它们的头,似懂非懂地去倾听恐龙的喘息声、叫声,能从它们的声音里、眼神里听懂或看懂它们的意图。 这个故事还有两个小男主角,他们是扎克和格雷,他们是克莱尔阿姨的外甥。更小的那个男孩格雷是个恐龙迷,他对侏罗纪时期所有的知识都了如指掌,而他的哥哥到对恐龙不怎么感兴趣,他哥是高中生,他更喜欢寻求一些惊险刺激的东西,虽然各种恐龙在他面前大吼大叫他都有些习以为常了。 这个电影故事以一个可怕的、新品种的,具有强大力量和极高智商的恐龙为线索展开的。因为克莱尔阿姨的职业是游乐园主管,公司里研究出来的恐龙是经过转基因技术诞生的,但这些恐龙都是温顺的。食草恐龙具有现代家禽、家畜的基因,所以他们才敢将这些真恐龙面对世人,供大人小孩休闲玩乐。可偏偏却造化弄人,呵呵,就是这么巧…设计出了一个失败品,再者饲养方式不当,才导致这个恐龙如此口怕,“它连自己是个什么,处于食物链中的什么位置都不知道”欧文太息曰。克莱尔没有清醒过来,反而变本加厉,将这个怪物围在12米高的高墙内,整天用吊机来给它喂一大块一大块的肉食。 恐龙终究还是恐龙,野性不易改,就像寓言故事中的农夫与蛇一样。此时,欧文的驯养场这边也稍微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挺惊险的。一个刚来这的饲养员因发现喂迅猛龙的猪跑了,而从高栅栏摔下来,摔倒喂养池,迅猛龙把他当作肉食,幸亏男主欧文及时出来营救,不然就险些丧命于此,营救时,欧文近距离地站在自己驯养的龙之前,他、饲养员的心提到嗓子眼,在看电影的每个人包括我的心也提到嗓子眼,我明显感到剧院里非常肃静,静的只有影片中的声音和人们的喘息声,也对戴上3D眼镜,感觉画面更加立体;影片中的恐龙感觉更加逼真,它那突然的一吼着实让人胆战心惊;还感觉这部影片虽是科幻片,实则是恐怖片。 欧文想看那个恐龙长什么样子竟发现它“逃跑”了,通过爬墙逃走,果然是高智商恐龙倒也学会了飞檐走壁的功夫。当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一切都晚了,恰恰她的两个外甥在她工作的地方度假,他们在游乐公园玩得很愉快时,却不知道有个大灾难将要来临,这个怪物一步一步地向公园逼近,克莱尔也赶紧通知控制室用部队实弹将它打倒。爱恐龙的欧文不支持她这样做,在紧要关头,这两个人还唱反调,又在突显整部电影中心。另外一个胖男人是遗传生物公司的经理,他在上次驯养场的小插曲中看到男主欧文的英勇表现,他想把那五只迅猛龙当作战斗武器,我一眼就看出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是火上浇油的反派角色,总之令人生厌。 后来,牺牲了很多人,他们这些敢死队,死去的场面很可怕,很恐怖,但我也感到悲伤,缅怀这些为衬托这个凶残可怕,乖张暴戾的怪物的烈士们。克莱尔阿姨的两个外甥也误打误撞进入了那只恐龙出没的地方,他们也经历过一次惊险,被那只龙追到悬崖边的时候,他们勇敢地跳了下去,之后,在一个废弃的仓库修好了一辆吉普车,他们又终于能逃生了,他们之间彼此依靠,,相互鼓励,也成熟了起来。 最后他们是怎么收拾这个家伙的呢?就在影片最后的高潮部分,男主率领着自己的那五只迅猛龙去征讨这个大怪物。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也总感觉这几条龙有什么作用,没想到会有这么厉害的作用。感觉正派人物要扳回不利的局面,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出征时的音乐令人感到心潮澎湃,斗志昂扬,也对,一般叙事电影的情节发展都有些老套,先是恶势力大军压境,然后正方受到创伤后奋勇反抗。可以又为什么我又总是被吸引着?为什么我又总是会被带入其中呢?呵呵,确实有些可笑,但却蕴含着丰富韵味,虽然情节老套,场景却不失花俏,而且故事注意感情。最后,一头霸王龙(也是女主养的,不过较乖,很少出来,只不过在故事中间部分有出现,当时被人们当作玩乐的对象,我也总觉得他后天潜力不错,块头的,而且是恐龙中最出名,最有威信的一个种族。果然在故事结局做个辅助的打手,体现影片角色安排得当。),一头迅猛龙(叫布鲁的那只),还有海水中的那条巨大的苍龙协力,“三英战吕布”,把这个怪物,即反派1号大怪物给端了。 看完之后,剧院中舞台的灯光又亮起来了,可我却还沉浸在刚才那精彩的故事情节当中,细细品味着这部影片的主题,慢慢分析着这部影片的人物性格品质。他们在我脑海中不断鲜活地闪现,我可以尝试跟着某个角色,又被带入储藏故事情节的脑海深处。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做事不能盲目地按照一定的思维定向,对周围的人和事要充满感情,如我们对待动物,也应像剧中男主一样善待它们,与他们和谐相处。动物也是我们地球上生活的一员,数千万年前我们还曾经是同一个祖先。“尊重,平等,和谐,交流”是我们每个爱宠物的人应有的原则。还有就是在大风大浪中锻炼出一颗勇敢的心,而且要与自己心爱的人同甘共苦,就像剧终时,男主说的一句犹如点睛之笔的话“要想活命的话,就要在一起。”这也更加巩固了男主女主之间的感情,不可割舍。这部影片也主要给贪婪的人类一些反思。 看完电影,我又以不一样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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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2000字读《平凡的世界》有感作文2000字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正因为我们都是平凡而渺小,这世界才能浩瀚而伟大。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用最朴实不过的话语讲述的有的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和平凡的故事。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没有《西游记》丰富多彩的奇幻故事,也没有《红楼梦》的词藻悲凉。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他在煤矿上没有忘记学习,他仍然坚信学习使人进步。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孙少平的语言不是哲学家大段大段的道理,也不是文艺青年整篇整篇的煽情,但他却将人生最深刻的意义揭示得比谁都简洁明了,而又让人难忘。他只是个很上进的农民,经历的人生比谁都多。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学习亦是一种劳动,虽不是孙少平那种用手挖出来的黑乎乎的劳动。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说到底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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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甲世界(2)_2000字第二章地下世界我们一行人关掉推进器,打开降落伞。这样,我们驾驶的机甲就会不快不慢地往这个地下深渊着陆,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我们感觉到越来越冷了。我们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会不会出什么事啊。不一会儿,强烈的震荡伴随着整耳欲聋的“砰”一声,我们的心再次提了起来,生怕这声音会招来什么可怕的怪物,我们在原地根本不敢动,可是,几分钟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个深渊什么生命也没有!性情开朗的李海打破了所有人的沉默,问道:“在这个离地面1000多米的地方哪里来的这么微弱的光?”我们也都无法回答他的疑问。就这样,我们呆在原地,一直沉默,一动也不动。于是,这个世界才回复原来的安静。不一会儿,我们就听见“哗啦啦”“哗啦啦”的水声。我们都非常疑惑,于是,身为队长的我提议,李海、德里斯、比尔,给我们守好机甲,我和德诚去侦察。我安排好了以后,我和德诚立马就动身,都带上一把激光手枪,和一把匕首。我们慢慢地爬下那三米多的机甲,摸索着像声源靠近大约几十步以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洞口,发现里面一片漆黑,我们看着那个洞,总觉得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正犹豫着,德诚拍了拍我:“没问题,进去吧。”我猫着腰,慢慢地进去了。德诚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我的一只手扶着岩壁,一只手在黑暗中探索着,岩壁非常湿润,又几步以后,我伸出来侦探的那只手碰到了岩壁,我于是往右边探,发现那里是空的,认为那里有通道,于是我就转了过去,转过去以后,我发现几步之外的左边有光线照进来,我快速地过去,又往左转。在我转过去的一瞬间,顿时,我就惊呆了,在这个洞后面,是一片极好的矿场,有大片的黄金、大片的水晶,还有钻石!!!!这时,德诚也从身后的洞钻了出来,他惊讶地张大着嘴,不可思议地看着这眼前的一切!我们都愣了几秒以后,德诚和我都冷静了下来。我说:“小心一点,这说不定是什么陷阱,快找到一个掩体,谨慎前行!”德诚点了点头,环顾四周,想找一个掩体,于是,他就躲在一座金山后面。就在我们刚刚藏好了以后,果然不出我说料,我和德诚听见一个声音迅速靠近我们,我和德诚对视了一眼,很有默契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我们又经历了一件不可思议地事情。我们听见了两个人的对话。“刚才不是听见了有怪物落进陷阱了吗?”“我怎么知道,你说你听见了!”“你不是说你也听见了吗!”“切!有功夫在这儿说,快找!”“……”我给德诚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等等。不一会儿,我们又听见那两个人的对话。“哪里有东西嘛!算了,我不找了!”“唉!算了,还是回聚居地吧。”“那走吧。”我和德诚听到“聚集地”这三个字,眼前顿时一亮,我给德诚一个眼神,告诉他拦住那两个人。我们在心里默默地数着:1!2!3!“站住!”我们迅速地冲出掩体拿着手上的枪对着他们,那两个人明显吓了一大跳。我这才看清他们的样子。一个人剪着平头,又瘦又矮,而另一个人是一个光头大胖子,有比较高,大约一米八左右,我叫他们举起手转过来,那个胖子转过来以后,看到我们,先发问了:“你们是谁?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想干什么?”那个瘦子则是非常害怕,嘴里大叫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叫德诚过去让他闭嘴,德诚走了过去,直接无视那个胖子,直接把那个瘦子的嘴掰开,随手就从一旁的金山拣看了一块大金子,一下就塞进那个瘦子的嘴里。那个瘦子只有“唔”“唔”的发出呻吟,我很无语,我根本没有让他使用暴力手段啊,我只是想让他用语言提醒。瘦子旁边的胖子也有点害怕了,往后面退了几步,那个胖子又重复刚刚的问题,我直接选择无视。直接问道:“聚集地在哪儿?我们来自‘抵抗外星军队’,说不定能够就你们去呢。”那个胖子支支吾吾的说:“那我……带……带你……你……们……们去。”说着,就转身了。我随即就跟上去,顺便就把那瘦子嘴里的金块扯了出来,那瘦子也就哆哆嗦嗦地跟着,最后面跟的是德诚。走着走着,身边的一座座矿山少了,接着就进入了一个矿道,当我们走到了一个矿车旁边时,那个胖子就对我们说:“你们上这个矿车,我们给你启动,到时候有人接应。”我问:“你为什么不上来。”“我们要在这里守着,怪物来了好报信!”“那好吧。”我们上了那辆矿车,胖子接着就给我们启动了,接着矿车就以20码的速度运作着。矿车转过了一个又一个弯,突然,德诚说:“不对啊,队长,我对他们那么凶,他们怎么还会好心地送我们,这一定有陷阱!”听了德诚的话,我一下就拉下车上的手动刹车,说:“就是啊,那个胖子一定想杀了我们!”我想了想,心里顿时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装死!未完待续…………初二:明天的旅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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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世界_2000字“雪沫,能邀请你和我跳一支舞吗?”随着声音望去,那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有着一头黑发!衣着礼服,黑靴!蓝蓝的眼睛,皮肤的白嫩,一看就是不同之人,蔷薇不禁惊讶于此!蔷薇一个普通的家里的女孩子!今年芳龄16岁,当然,由不得她思考,那男孩已经把她拉到跟前,随着音乐跳起舞来了!舞厅人众多,当然也没人在意,蔷薇这才反应过来,我是蔷薇,我是个普通的孩子,我在哪啊?这是!更突然的是男孩居然吻了她!这弄得她措手不及!男孩也好像感觉,女孩不对劲,便拉女孩出了舞厅,双手扶着蔷薇的双肩温柔的说:“雪沫,!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蔷薇吃惊的说:“我和你什么关系?我认识你吗?”这令凌寒吃惊不已,女友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认识我了?还怪怪的!……“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我该上学了!白天,蔷薇一直在认真学习,因为她认为“那只是一个梦”可事实不是这样的!累了一天的蔷薇,写完作业,洗洗漱漱,就躺下睡觉了,不久便进入了梦乡。可她梦到了前一天晚上做的梦,接着是:凌寒很担心蔷薇的身体,舞会,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像行告退了!可凌寒送蔷薇回家时,却不是蔷薇的家,而是雪沫的家,有着华美的柱子,还有大理石砌的石阶,在车上,凌寒温柔而怜爱的说:“雪沫公主,到家了!”蔷薇睁开眼,看到眼前的房子,没差点晕睡过去,但还好坚持住了,在凌寒的搀扶下,蔷薇平安的到家了,而当蔷薇走进家门时,家里的灯光,亮亮的,还有架子上摆的珍宝,足以让这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眼花缭乱,可蔷薇不同,她对金钱,对财富,视如粪土,只顾着瞌睡的蔷薇,不知怎的,就回到了那自己不熟悉的“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有一张很好的软床,床上有一个纯丝绵的被子,如果你不认真看,你根本不可能发现,这床上会有一个人,床枕边还有毛绒娃娃!这是一间向阳的房间,有厚厚的窗帘遮挡着,屋里还有暖气,这一觉,蔷薇睡得很舒服,以至于,睡过太过于软的床,蔷薇的身体,有点不舒服了!平常,蔷薇家里,哪有这么好的床啊!尽管如此,蔷薇还是家里的宝呢!个个都爱护着她,皮肤也很好,到有一点大家风范的小姐的样子。“铃铃铃……铃铃铃”蔷薇醒了,蔷薇看着这陌生的一切,但又种熟悉,任随着记忆,蔷薇下意识的一个动作,是去拉开窗帘,让阳光射进房间,“雪沫……雪……沫,起床了吗?”“蔷薇,蔷薇,起床了!”妈妈和蔼,的叫醒了蔷薇,蔷薇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会有两个夜晚会做同一个梦?蔷薇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只是笑了笑,说:“是学习压力大吧!让你的小脑子,放松放松!”“别在意,那只是个梦。”听完妈妈说的话,蔷薇也不再太过于在意了!今天周六,周日,蔷薇,和几个好朋友约在一起,组织了一次,“放松活动”,就是几个好朋友挤到一块,说说笑话,开心开心,也可以带上好朋友,相互介绍,和认识,世界总是很奇妙,蔷薇的一个好朋友:晓晶,晓晶带上了,自己的表哥。(这里来介绍一下:晓晶,3~目前,和蔷薇是最好的朋友,晓晶家世背景与蔷薇相比,晓晶的家室地位,更有头有脸一些,不管怎样,晓晶和蔷薇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当然,也有的女生知道了晓晶家的家世背景之后,都来跟她打招呼,靠好她,但晓晶明白,他们为什么那样做,所以,晓晶,大多方式就是,不理!而蔷薇不一样,从各个方面,都体现了蔷薇与那些女生的不同,所以,晓晶和蔷薇成了好朋友)今天见面的就有晓晶,晓晶的表哥(凌峰),这次认识了凌峰,但蔷薇总感就,自己梦到的人和凌峰很像,在一次家聚中,又认识了与自己和晓晶年龄相同的(凌寒),在那次家聚中,蔷薇看到他之后,感觉时间停止了一样,万物都不在动摇了,就在那一瞬间,停止了,而凌寒也看到了,蔷薇,两人对视着,好像很久未见得老朋友了,瞬间,蔷薇想到,他就是自己梦到的人,而此时,凌寒,也好像有会意的点点头了,原来,他也做了同样的梦。这次家聚上,蔷薇认识了凌寒,算是初步认识吧!交个朋友!以后的每天,都很平静,直到,晓晶知道蔷薇的男友想要向蔷薇提分手,晓晶的举动,令生活的正常的蔷薇,生活秩序一下被打乱了!在一个微弱的灯光下,男友向蔷薇提出分手,原因是:蔷薇,家穷!自己的心已不在这,蔷薇,总是拒绝和他约会,看电影,吃小吃……蔷薇是一个学习好,思想好,懂得孝敬父母,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蔷薇一开始之所以同意,是因为,那个暗恋她的男孩公然请求,还有就是被他暗恋自己的坚持所感动,可没想到,自己与他接触自后,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了!知道男友提出分手,蔷薇心疼了一下!随着,眼泪落了下来,手中的玫瑰,被雨水冲打在了地上,蔷薇很是伤心,独自一人喝酒,进了酒吧!喝了可不少,顺巧,晓晶,下楼买东西,路过酒吧,一眼就看到了蔷薇,最后酒钱是晓晶帮忙的,可蔷薇却怎么都不肯让晓静送自己,走的时候,晓静还对蔷薇说:“你小心点”。最后,坏事最后总还是发生了!车祸的发生,医院的血量不够,急需用血,可……作为父母,却不能帮孩子,因为……蔷薇不是他们亲生的。不得已,母亲拿来当时,蔷薇的父母留下的电话单子,打了过去,一家人,匆匆的赶来,救助了即将生命熄灭的蔷薇(雪沫)。初二:胡晓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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