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
(一)
诺与乐是一对很好的同桌,或许说,“朋友”更加准确一点,可他们更愿意用“同桌”来表明他们之间的牵绊与缘分。
一天下课,诺习惯地拿着乐的笔,一转一转地,完全不看那是什么笔,便转了起来,看着自己的精心画作。听到转笔的声音,了也习惯了,因为那是诺的习惯性动作。
忽然,“嗒”的一声,乐的笔掉落在了地上,诺愣了,那可是乐心爱的钢笔,昨天乐的小姨刚送给了的一支钢笔。
乐急急忙忙的拿起那支钢笔,用力甩了几下,再在纸上划了几下,还好,没坏。可刚刚的几甩使诺的精心画作上出现了一道惨不忍睹的墨水迹,乐愣了,那可是诺用来参加比赛的画稿。
下一秒,诺对乐大叫,“你干什么!”,从乐的手中抓过那支钢笔,往垃圾筒一扔,“荡——”的一声,乐的钢笔便进了垃圾筒,诺还气愤地把画揉成一团,丢在地上。
之后,彼此都不说话,诺与乐两人沉默着,安静着,等待上课。乐能看到诺的眼眶红了,而诺也能看到乐的眼眶红了,乐捡起了地上的纸团。
放学了,诺与乐不在一起回家,视对方为陌路,谁都不肯说“对不起”。这是离诺与乐小学毕业前两个星期发生的事情。
(二)
炎热的夏季,诺与乐顺利小学毕业,举行毕业典礼的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在这雨纷纷的世界里,诺举着大红的伞,寻找着一个人的身影。诺的脚边,恰好是一个洼地,雨水积成一个小谭,诺用白色的旧球鞋一脚一脚地踢着雨水。诺忽然眼前一亮,诺看到了一个同样举着大红伞,身体修长,与周围不搭调的男孩,但诺又瞬间瘪了,依旧一脚一脚的踢着地上的雨水,水滴溅湿了她的裤子,她却全然无意,盯着自己旧球鞋上的污渍与那半松开的球带。等到诺的球鞋全部湿透,诺一个人踏着步伐便回家了,远处一个男孩,撑着伞凝视着她的旧球鞋。
(三)
诺与乐虽然住得不远,但因为不是一个区的,所以上了不同的中学。从此,乐在诺的生活里便如消失了一般。诺在那个学校过得不错,诺是个美术特长生,走廊里有很多她的作品,而有一幅被放在了美术室里最不显眼的地方,那幅作品名叫《我与我的同桌》,画上有两张脸,两张脸都用一张桌子挡住了脸的下部,两个人的眼睛都瞄向了对方,那是诺之前被乐甩上墨水迹的那张画,只不过眼睛被诺稍稍改动了。开学时,诺被认为是他们班最乐观的人,因为诺总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对着每个人都能扬起嘴角,露出八颗牙齿。第一个星期,诺天天有人陪着回家。第二个星期,诺只身一人走回家。同学们都说,诺平时在学校总是那么开朗,不知道为什么,回家时诺总一言不发,垂着头,看着脚下的路。诺知道,每次诺回家时都会想起乐,而垂下头,只是为了更好地一抬头,便能让人看到她最灿烂的笑容。诺跟爸妈吵架了,因为爸妈认为诺总不顾学习,总顾着那些没用的美术,天天跟颜料搞交道,也不复习一下,怎么备战中考?因为这样,所以诺不再在学校蹦蹦跳跳,直接如回家时那样魂不守舍,垂下头,看着路,经常去美术室看那幅《我与我的同桌》。这阵子,大家总问诺怎么了,都不像开学时活泼了。诺心里明了,那是诺装的,而不再像那样装的原因是,诺觉得那样与大家嬉闹时,根本就不开心,索性就把面具放下,不在做出以前那样动作大大咧咧,性格开朗的样子,而这种样子,是诺在小学时所拥有的。
(四)
学校里的郁闷,家里的压迫感都使刚步入青春期的诺感到一种奇异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不好,因为那是一种孤独与迷茫。这天,下大雨,诺举着那把依旧大红的伞步行回家,却发现,这伞变得好小,好小。诺突然觉得好冷,这大红的伞已容不下她,诺觉得孤独已埋没了她。十二岁的诺第一次真实地触摸到了孤独那美丽的、惊心动魄的容颜,但这名曰孤独的毒,使诺像一只被海浪冲上岸的鱼,这只失去大海的鱼,回不去,却也离不开。躺在这布满孤独的海岸,就这么奄奄一息、奄奄一息着。
(五)
转眼间,初中的第一个学期过去了,诺听闻,乐搬家了。
诺不期待开学,也不希望寒假过得长一些。她总在寒假里,看着乐在QQ上的灰色图像。
开学了,诺记得,开学五天后,便是乐的生日。
上课了,老师对门口站的人招招手,那人很乖地走上了讲台。
等到诺看清那人的面孔,诺的脸上满是惊讶,那是——乐!
一旦触及了回忆的引线,情感就会漫天飞舞,不受控制。
老师让乐坐到了诺的旁边,乐再次成为了诺的同桌。当然,这是乐向老师要求的。
乐对诺笑了起来,给了诺一团纸团。诺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递给了乐。
诺看到了,那纸团正是她那张被乐甩了墨水迹的画,左下角是”对不起“这三个字。
乐看到了那张小纸条上的“对不起”,乐笑了,偏着头看诺。
诺也笑了,诺与乐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笑得那么灿烂。
从此,诺再也不孤独了。
给奥运冠军的一封信
奥运冠军张怡宁姐姐:
您好!您辛苦了!
我是山东省诸城市府前街小学(南)四年级二班的一名小学生,叫王雅楠。自从8月8日29届国际奥运会开幕以来,我每次都在电视旁边看各项比赛,特别是关注女子乒乓球各项比赛;在比赛中,我看到了您表现出那样出色、那样高超的技术,沉着的姿态,拼搏的精神,赢得了广大观众的赞美,那高超的球技表演赢得了全场观众的阵阵喝彩,同样,我也在随时为您加油,为您鼓掌。
您终于打败了所有外国选手,进入了和我国老将王楠争夺冠军的决赛,了不起啊!王楠可是几届冠军的保持者,又是您的带训人,但您临场不惧,一招一式,是那样的沉着,那样的认真,放弃一切杂念,让自己的技能本领得到充分的表现发挥,最后终于夺得了冠军,看到这里时,我情不自禁地跳起来,喊起来,我为您高兴,为您自豪,中国女乒一名世界冠军又诞生了。
祝:
工作顺利,天天开心!
一个支持你的小妹妹:王雅楠
200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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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得知我要和我现在的同桌一桌以后,我首先是兴奋,然后则是极度郁闷。为了解释我当时的心情,我有必要说一下我的前同桌。这个人的嘴,就跟那破车一个样。哎你们谁见过一个人能一堂课说200句话的?(绝对属实)然后我就给他起了一俄罗斯名——罗嗦夫,呵呵,好听吧。再介绍我现在同桌的主要特征,就是不爱说话,而且不是一般的不爱说话,是那种一天连20句话都不说的。汗,也就是平均一堂课两句话。好了,看到这里的朋友能想到我郁闷的心情了吧!说兴奋是因为这人学习好,自然是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了。而且我后来也总结他学习好是因为已经学傻了,要不一个人不可能“冰山”到这个份上。不是不爱说话就可以称为“冰山”的。要考虑其各方面素质。比如说此人的笑,具本人统计,分三种:冷笑,奸笑和偷笑;再比如说此人的眼神,也分三种:瞪,呆和认真。(大家别想歪了,尤其是杨言,因为他不跟我说话所以才没事闲的就观察他的)看到这。懂得什么叫冰山。一天,自习课,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寂寞的我终于开了口,最郁闷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只好问曰:“FRUIT可不可数啊?”他点头。“VEGETABLE可不可数啊?”他点头。“FOOD可不可数啊?”他摇头。我实在是要疯了:“大哥你跟我说句话行不?”他说:“嗯。”我:“……”从此,我再也没有怀疑过此人是不是冰山的问题。(说明:其实我问的那些我都知道)似乎到了期末之后有了点转变,这小子似乎也和我混熟了,敢在我喝水的时候抬我水瓶子,有一次居然弄出去半瓶。以前抬出去点就抬出去点吧,但正赶上我那天心情不大好,于是怒曰:“孙柏楠,你想死啦!”(汗,我征求他意见让不让用真名,他答应了,原因是他觉得他名比XXX好听……)他就在那笑,是冷笑+奸笑+偷笑。于是我就决定报复报复他,最后还是没报复成,他居然可以上午不喝水,中午喝一瓶,然后下午一口也不喝,于是这个行动只好作罢。这时候,我才真正感觉出有点同桌的感觉,哪有同桌不打架的?最近,期末考试冲刺阶段,下课全体趴桌子,他也终于开始和我搭话了,说的内容大概就是世界杯啊,他喜欢的林俊杰啊还有QQ堂什么的,也是第一次看到他正常的笑,其实挺好看的,(可能是我从来没看见过)只是始终不知道为什么这人一开始跟“冰山”一样,我猜测可能就是各种压力很大吧!其实,冰山也是可以融化的。PS:今晚让他叫我看球,因为我一向睡得很死,而家里闹钟的声音又不大,电话铃声又出奇的大,所以……希望他要守信用啦!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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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十几天过去了,飞机并没有修好;但有一队往返沙漠里的商人驼队经过这里,搭救了他们。几天后,人们才发现,那个临时乘客根本就不是什么飞机设计师,他是一个对飞机一无所知的小学教师。有人知道真相后就骂他是个骗子,愤怒地责问他:“大家命都快保不住了,你居然还忍心欺骗我们?”小学教师说:“假如我当时不撒谎,大家能活到现在么?”上面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意的谎言是生活的希望,是沙漠中的绿洲,它有时真的改变了我们生命的轨道。善意的谎言具有神奇的力量,鼓舞你一次再一次地做着进步的努力,为了心中的梦想绝不轻言放弃。因为未来的道路完全被欢乐的心情照亮,生活因此变得更加美好。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述的就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的故事。当生病的老人望着凋零衰落的树叶而凄凉绝望时,充满爱心的画家用精心勾画的一片绿叶去装饰那棵干枯的生命之树,从而维持一段即将熄灭的生命之光。3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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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一)说起同桌,我真有种“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在小学时期,我的同桌是糟糕透顶了。先是棒冰(绰号),一个老是爱没事找事的男生,超多女同学讨厌他,可怜的我命运似乎不太好,偏偏跟他分在了一起。我们基本上每天都会吵架,可能是一天不吵架身体难受吧。再后来,我们关系更不好,我压根不理他。就这样,冷战的一学期。学期结束前,我和棒冰都比较激动——耶!终于不要在坐在一起啦!后来,我跟一个叫洋芋头(绰号)的男同学坐在了一起。洋芋头比较好欺负,前后左右的女生都来欺负他,洋芋头的经典名言是:“再欺负我告诉老师去!”这样,我们会稍微收敛点,毕竟,老师不是好惹的。后来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们的想法。女生们又再欺负洋芋头,洋芋头再拿出经典的名言,可是女同胞正在气头上,还是“照打不误”,洋芋头气势汹汹的走出教室,好像要去办公室,可是——一转弯,去了男厕所。从此以后,洋芋头的威胁再也不起作用了。其实洋芋头也是个不错的男生,女生偶而拿他当出气筒他也不会生气。就这样,我们浑浑噩噩做过了三个学期的同桌。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二)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同桌的英语很好。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三)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有笑,有泪,有友谊。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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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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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她行如风,站如松。她光挑别人的弱点,说得让你心服口服;她讲起道理滔滔不绝,一口下去无人比;她写起作来文采飞扬,如果用班长的话来说,那就是神速简直不是人。她是让我佩服的人;是让我自己找会自信的人;是让我改正错误的人;是让我成天尊重她的人;是我天天看着她脸色做事的人;是她让我更加努力的人。是她,是她,就是她,她便是在我心目中无人能比的同桌。“君子一言,四马难追”同桌总是这样训我。原因是我没写2天前的作业,说好今天早上就完成的,可我又没写完,这不正在唾沫飞扬的训我呢。我烦掉了,我发疯了,我终于忍受不了了,真的真的不行了,我怎么觉得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我鼓足勇气向她大声喊道:“我不是君子,你是吗?”当然我知道在这个方面女孩子的作业总是比男孩子做的工整,交的及时。但是她却说:“我才不是什么君子,我是好女,让人追求已久的月光美少女。”我赶快做着加速运动跑到窗口开始吐,我无奈的喊一句:“晕,我狂晕,我吐,我狂吐。”“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她总是在我考试不及格或者犯错误的时候在我“伤口上撒盐”,告诉我这些大道理。我只所以记的如此深刻,原因很简单,她说的这几句,听的我耳朵都出了茧子了。我承认她学习比我好,懂的大道理比我多,那也不应该这样对我吧,我一直对她很有意见。我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爬着或者躺着听课,只要是和我一个班的同学,都知道我这个坏毛病,但自从和这个懂的大道理的丫头坐上以后,我的天空没了光彩,没了自由,天天都是她的唠叨。说这样的行为是对老师的不尊重,这样做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这样做将来你就是个植物人。我一听楞了很久,植物人,这样严重,我怎么就不知道啊,完啦,一个全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啊,好可怕。我立刻做正,挺胸,抬头,之后认真听讲起来。但是头总是刚抬起45度角后,一下又掉到-45度了。哎!她给我来句,别总是给别人磕头啦,他们不会给你给钱的,我忍受这伤痛心灵的刺激,我只好服从,因为她是我的上司。她作文写的那是不用说,如果用一个字,那就是“棒”,如果用二个字,那就是“很棒”,如果用三个字,那就是“相当棒”。让我很欣赏,每次考试出来,她的作文是头条新闻,不知道读了多少次,反正她的行为让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总是说,她不是人,简直是个变态。但是她告诉我,不理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后来我才发现这个让我讨厌到极点的丫头,这个让我一直很有意见的同桌,这个懂的这样多道理的人却不自恋。我真的真的开始喜欢上人家了,我佩服她了,我开始学习她,向她看齐,她总是指导我的写作。后来,经过我的反复“走访调查”和“用心试探”,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这个丫头其实很善良,还会帮助别人呢。那天扶老人过十字路口,我跟上她都占了光,那夸她的人,一直看着我,我一直冲着他们笑,大家说我们是好孩子,我当时立刻就爱上了这个丫头。心里乐的我啊,好开心,心想如果这辈子有了她,那我就幸福死了。如果把我这个粗心,却不爱帮助人,学习又一般的人嫁给她,我真是三生有辛啊,我这样幻想着。一下被她拍了一下头,“走啦!”一年后,在她的精心帮助和指导下,还有“监控”和“操作”下,我这个苯的不是一般的男孩子,学会了与她一样的道德与精神。同时和她一起走进了这个充满挑战的天堂—毕业班。当时我好像换了一个人,就连我的一言一行都变啦,别人都好像不认识我了,都说这个是马开东吗?这都是托我同桌的服气。我上课认真听了,不再爬下或者躺下,犯错误少的不能再少了,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孩子了,初三一年我和她又是同桌,也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缘吧,我一直珍惜着。虽然是同桌离的很近,但是每天除了说题,别的话几乎没有,第一次考试过去了,当然在她的提拔和指挥下,我由年级53名(130人)加速升到29名,她第30名。但是她却没因为我考过了她而不帮助我,再后来我对这个学习有了点兴趣,最终冲到年级18名,她一直在30名徘徊,她微笑着对我说,“嘿嘿,今天的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是我的影子了。”我笑着答道,“幸运的是谢谢上帝把你赐与给我。”她立刻上来揍我,我一下拉住她的手,抱住她,我表白了,我说:“文静我喜欢你。”在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这辈子不会忘记。中考悄然离去,这将意味着我们将要告别,那天的话还好没有被风吹散,她对我说,永远不要忘记学习第一,别的第二,忘记我你是小猪。说完笑着走开,快要转弯了,她大声喊着,“如果高中在一个班,我们再坐同桌。”她哭了,我也是,我冲向前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我不由了再次拉住她的手,之后抱住她,我对她说,“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就算再有比你优秀的,我只喜欢你一个,我只对你有感觉。”后来的我们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高中,我仅比她高8分,同桌却没有做成,但是回忆总是美好的吧,现在一想起来真是不后悔,虽然做的过分,但是这辈子不忘记这个丫头,更不忘记那个瞬间,不忘记那种感觉.不忘记那些铭记的日子吧!我想这辈子最难忘记的人就算她了吧。岁月难得沉默,秋风怨倦漂泊。看着桌上的日记本,我不由想起了我的同桌,想起了我与她的一切,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一切都是那样的难以忘记。因为她使我自信,勇气,成功。如果用二个字评价我同桌,那就是伟大。我做着匀加速运动去追求我的梦想,一路上同桌继续给我了鼓励,一直为我加油,我想我不会辜负她,我含泪放下一切,拉她的手走向另外一个全新的开始……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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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我曾经的同桌张泽,是我难有的几个异性朋友之一。和他做同桌真的是个巧合,这种缘分是一直从初一延续到初三的。三年里,同桌换了一个又一个,换来换去,最终还是他。张泽体型微胖,不,不能说他胖,应该说圆滑。初一的时候我们在一个组,他坐在我前面,胖胖的身躯挡住了我看向黑板的视线,你可能体会不到,一个庞然大物占据你视线的一大半是多么难受。一种厌恶感在心中发芽,黑暗了我整个世界。初二时,调组了,我心里那片小小的黑暗终于烟消云散了。但不知为什么,人就是这样,在你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我又想起了那个整天与我打打闹闹的张泽,又想起了那个动不动就发脾气的组长,又想起了那个在班里叱咤风云的班长,我才发现,和张泽在一个组的时光,是多么美好。之后换了同桌无数,他们就像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完成了他们的任务之后,就与我没有半点联系。但张泽不一样,无聊了他仍然会到我这边弹我脑袋,或是往我这边扔粉笔头,就像无数青春校园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两个人里,总有一个人被那个人欺负,身为一个女生,我感到特别惨。上了初三,一次偶然,我又与他做了同桌,看到老师在白板上打出的座次表时,我还是挺不情愿的。但是接触一段时间后发现他变了好多,无论在性性格上、体型上还是成绩上,他都变了。在他领导的组里我们稳拿第一,无人超越,也就是凭着着这样我跟着张泽沾了两次光,一次是竞选团员,一次是三好学生,都是从小组得分最高的组里选出一个人来,我觉得我还是很幸运的,用崇拜的目光跟张泽说:“果然是跟着张泽一个组有饭吃啊。”张泽一脸得意,用手捋了捋头发说:“信泽哥!”一天又一天,我们犹如一个机器人般埋头不停地苦学,搭上时光的列车张泽告诉我他有一个亲姐姐在青岛海洋上大学和我差不多高并且很瘦但是他却很胖想减肥却怎么减也减不下来非常担心明年的体育考试万一考不好会拉分很多这样考上是市实验就很悬,我就告诉他我很喜欢吃肉吃零食但怕自己发胖变得很难看这样就没法跳舞喜欢写文章但在写东西的时候总觉得脑子里的词语不够用然后翻字典翻半天还是写不出半个字来之后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了似的像当个作家。我说张泽是个自恋的人,这一点都不假,张泽每次洗完头发都会问我:“看我头发今天是不是很飘逸?”冬天再冷也会撸起衣袖来对我说:“有没有发现我胳膊很细?”练完字之后都会找我分析一番:“我的字是不是很好看啊?”每次我都会机械般地回复他三个字:“真恶心。”继而在他的鼻腔里都会发出“哼”的一声。由于张泽体型庞大,又坐在里面,进进出出的很不方便,我也就只能趁着这个时候来报复他,死死堵在外面不让他进去。这家伙有的是办法,;连椅子带人一块给拖到教室外面。我又想到初一时也是这个场景,他并没有采用这一招,而是用他的板凳举过头顶,在我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疤痕。坐同桌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上课困了让张泽掐我一下提提神,无聊了撸起衣袖来比比胳膊粗细,矫情了谈谈理想谈谈未来,作业写完了在本子上玩仿句,邪恶了讨论讨论班里的八卦,实在没事干合伙整前后桌同学。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作文,我和张泽在讨论写什么,最后商议我们互写,题目:我的同桌。写完之后笑了半节课,原因只出于他的一个错别字,他把“同窗”写成了“同床”。张泽喜欢把他许许多多的故事都告诉我。比如他总觉得不打篮球的男生不是爷们。比如他总是很讨厌别人说他和二班班长的绯闻。比如他参加的航模比赛竟然得了奖。比如在教师节的前一天他买了很多卡纸剪了很多心形纸片熬夜到很晚。比如他买了一双阿迪的篮球鞋或是耐克的衬衫花了多少多少钱。比如。比如。比如很多。曾经有一个星期我俩疯狂的做数学配套练习册,于是下一个星期一周也没写数学作业。曾经张泽把我吃的含化片放进我喝水的杯子中,搞得我满教室直叫:“张泽给我下药!”曾经有一段时间张泽生病没来上课,我很认真地将老师发的卷子整理好,并且在便利贴上写上老师说了什么。之后我们就调位了,我的新同桌,不,没有同桌了,是单人单桌。我与我的邻桌找不到任何共同语言,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玩笑都开不起来。我愈加怀念起与张泽坐同桌的那段时光,我们吹着微凉的风看着落日一点一点沉下去,一起比着看谁先背过课文谁先写完作业。现在那笑声没了,只有我孤独的影子与我作伴。这个暑假上辅导班,我说张泽你瘦了很多,他很高兴说:“你才看出来啊,我每天都锻炼的。”我说:“不骗你,你真的瘦了。”结果张泽第二天就请我吃了顿饭。原来世界上最动人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你瘦了”。昨天我把我的几篇文章发给张泽,我说你看看我写的文。他给我发过来一句:“又不是写我的,我才不看呢。”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敲下这一个又一个字,我在心里对他说:现在我把你写进我的故事里了。或许很多年以后,当你你听到那首《同桌的你》的时候,你会想起我——一个和你同桌过的女生,她叫施展。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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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一)诺与乐是一对很好的同桌,或许说,“朋友”更加准确一点,可他们更愿意用“同桌”来表明他们之间的牵绊与缘分。一天下课,诺习惯地拿着乐的笔,一一地,完全不看那是什么笔,便了起来,看着自己的精心画作。听到笔的声音,了也习惯了,因为那是诺的习惯性动作。忽然,“嗒”的一声,乐的笔掉落在了地上,诺愣了,那可是乐心爱的钢笔,昨天乐的小姨刚送给了的一支钢笔。乐急急忙忙的拿起那支钢笔,用力甩了几下,再在纸上划了几下,还好,没坏。可刚刚的几甩使诺的精心画作上出现了一道惨不忍睹的墨水迹,乐愣了,那可是诺用来参加比赛的画稿。下一秒,诺对乐大叫,“你干什么!”,从乐的手中抓过那支钢笔,往垃圾筒一扔,“荡——”的一声,乐的钢笔便进了垃圾筒,诺还气愤地把画揉成一团,丢在地上。之后,彼此都不说话,诺与乐两人沉默着,安静着,等待上课。乐能看到诺的眼眶红了,而诺也能看到乐的眼眶红了,乐捡起了地上的纸团。放学了,诺与乐不在一起回家,视对方为陌路,谁都不肯说“对不起”。这是离诺与乐小学毕业前两个星期发生的事情。(二)炎热的夏季,诺与乐顺利小学毕业,举行毕业典礼的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在这雨纷纷的世界里,诺举着大红的伞,寻找着一个人的身影。诺的脚边,恰好是一个洼地,雨水积成一个小谭,诺用白色的旧球鞋一脚一脚地踢着雨水。诺忽然眼前一亮,诺看到了一个同样举着大红伞,身体修长,与周围不搭调的男孩,但诺又瞬间瘪了,依旧一脚一脚的踢着地上的雨水,水滴溅湿了她的裤子,她却全然无意,盯着自己旧球鞋上的污渍与那半松开的球带。等到诺的球鞋全部湿透,诺一个人踏着步伐便回家了,远处一个男孩,撑着伞凝视着她的旧球鞋。(三)诺与乐虽然住得不远,但因为不是一个区的,所以上了不同的中学。从此,乐在诺的生活里便如消失了一般。诺在那个学校过得不错,诺是个美术特长生,走廊里有很多她的作品,而有一幅被放在了美术室里最不显眼的地方,那幅作品名叫《我与我的同桌》,画上有两张脸,两张脸都用一张桌子挡住了脸的下部,两个人的眼睛都瞄向了对方,那是诺之前被乐甩上墨水迹的那张画,只不过眼睛被诺稍稍改动了。开学时,诺被认为是他们班最乐观的人,因为诺总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对着每个人都能扬起嘴角,露出八颗牙齿。第一个星期,诺天天有人陪着回家。第二个星期,诺只身一人走回家。同学们都说,诺平时在学校总是那么开朗,不知道为什么,回家时诺总一言不发,垂着头,看着脚下的路。诺知道,每次诺回家时都会想起乐,而垂下头,只是为了更好地一抬头,便能让人看到她最灿烂的笑容。诺跟爸妈吵架了,因为爸妈认为诺总不顾学习,总顾着那些没用的美术,天天跟颜料搞交道,也不复习一下,怎么备战中考?因为这样,所以诺不再在学校蹦蹦跳跳,直接如回家时那样魂不守舍,垂下头,看着路,经常去美术室看那幅《我与我的同桌》。这阵子,大家总问诺怎么了,都不像开学时活泼了。诺心里明了,那是诺装的,而不再像那样装的原因是,诺觉得那样与大家嬉闹时,根本就不开心,索性就把面具放下,不在做出以前那样动作大大咧咧,性格开朗的样子,而这种样子,是诺在小学时所拥有的。(四)学校里的郁闷,家里的压迫感都使刚步入青春期的诺感到一种奇异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不好,因为那是一种孤独与迷茫。这天,下大雨,诺举着那把依旧大红的伞步行回家,却发现,这伞变得好小,好小。诺突然觉得好冷,这大红的伞已容不下她,诺觉得孤独已埋没了她。十二岁的诺第一次真实地触摸到了孤独那美丽的、惊心动魄的容颜,但这名曰孤独的毒,使诺像一只被海浪冲上岸的鱼,这只失去大海的鱼,回不去,却也离不开。躺在这布满孤独的海岸,就这么奄奄一息、奄奄一息着。(五)眼间,初中的第一个学期过去了,诺听闻,乐搬家了。诺不期待开学,也不希望寒假过得长一些。她总在寒假里,看着乐在QQ上的灰色图像。开学了,诺记得,开学五天后,便是乐的生日。上课了,老师对门口站的人招招手,那人很乖地走上了讲台。等到诺看清那人的面孔,诺的脸上满是惊讶,那是——乐!一旦触及了回忆的引线,情感就会漫天飞舞,不受控制。老师让乐坐到了诺的旁边,乐再次成为了诺的同桌。当然,这是乐向老师要求的。乐对诺笑了起来,给了诺一团纸团。诺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递给了乐。诺看到了,那纸团正是她那张被乐甩了墨水迹的画,左下角是”对不起“这三个字。乐看到了那张小纸条上的“对不起”,乐笑了,偏着头看诺。诺也笑了,诺与乐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笑得那么灿烂。从此,诺再也不孤独了。广东深圳宝安区高峰学校初中部初二:温美欣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