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熟悉的那个人
那个人,第一次携着不抢眼的外表出现,带给我些许失望:这个名字经常被念起的韩星,原来也不怎么样。
那个家伙,身材不高,但力气不小,竟然跳起舞来那么投入……那么好。
后来知道,他是“情书”里的天下壮士,是机械舞蹈界的神话级元老。
又知道,他来自一个让一代人甚至更多人永难忘记的音乐团体
那个初中时候模糊的记忆,那个高中时代同学买来的画报上的主角。
那个人,用沉静还有偶尔的搞笑,吸引我的注意力,发现,他还蛮可爱的。
那个家伙,在里卖力表演到结束时说不出话,可是还毫无“记性”地接着做人家的“伴舞”。
后来知道,他是个视舞蹈为生命的傻瓜,他登上舞台的契机就是因为曾是舞蹈大赛的冠军。
又知道,学生时代他的死党,就充当过他的录音机“按键手”。
那个人,很早就创建了自己的事业,一边演出一边经营,现在是歌手兼股东。
那个家伙,以前辈的身份“教育”后辈多赚钱,却又接着说“也不必(赚那么多)没有原则。”
后来知道,很多国内和国外的艺人都曾在他的舞蹈学校里“深造”。
又知道,他是个出了名的“吝啬老总”,连歌迷都看不过去要为他换坐驾,连精打细算的女明星也没能在“万元的幸福”里敌得过他的节俭。
那个人,说很羡慕别人的唱功,觉得那是他所没有的优势,甚至用上了“嫉妒”来形容心境。
那个家伙,明明身体不适还要在舞台上拼命,人前微笑如常,背后疼痛难当。
后来知道,他的下颚,即使做了手术也会在演出时带来困扰。
又知道,他的胃,也不是那么强壮。
可他还在拖延去治疗的时间,还在顾左右而言他地开玩笑:“(那个探测胃的机器)真的只有这么一点儿(大)……”
那个人,会在演唱会上强迫自己忘掉对高度的恐惧,忘我地歌唱舞蹈。
那个家伙,只有在轻松的节目录制中才会半真半假地显露出自己的脆弱,撒撒娇,逃脱蹦极的烦恼。
后来知道,他在复出的节目中因为摔跤扭伤了腰。
又知道,他好胜要强的性子从幼年打球比赛输掉之后拿同伴“撒气”就显露无疑。
那个人,曾说当歌迷向他汇报结婚消息时会感到自己真的“老了”。
那个家伙,在被选为童颜之最时,“吹牛”说现在仍有人猜他是高中生。
后来知道,曾经有歌迷因为他们的一些消息——比如恋情——想到过结束生命。
又知道,他曾在一期想象节目里向“未来的女友”说了一番感人的话,险些骗过摄像师
那个人,耐得住沉寂却抛不开舞台,他想念歌迷,想给他们呈现最好的自己。
那个家伙,会在演唱会的间隙,说些没边际的话,惹得台下哗声一片。
后来知道,他的生日,从不会被人忘记,总会有各式各样的礼物,来自各地。
又知道,每一次馈赠,他都回以最高的礼节表示谢意,每一件礼物,他都会细细地拆开,看时充满好奇。
那个人,据娱乐消息说去了军营三天就因伤病“打道回府”。
那个家伙,从此不露面让人以为又玩起了“修行”或“失踪”游戏。
后来知道,折磨人的疼痛又在关键时刻拖了后腿,“恶化”意味着曾经的治疗也许失败。
又知道,有那么多人关心和等待着他,即使他真的要一去军营两年,哪怕他有一天宣布结婚“立案”。
那个人,让人钦佩,又让人不知不觉地感受到他的吸引力;
那个家伙,像个孩子,从不会照顾自己,却从不轻言放弃。
那么,还能有什么可说?只有如他一样,执著于选择,专心于事业。
只好在心里留一块空地,永远地辟出一个部落,为他坚持,为他感动。
只知道,除了给予他泛滥的亲情般的爱,什么都不重要。
我爱“春晚”
高邮市周巷镇中心小学六(2)班 查雨欣
我爱"春晚",因为“春晚”让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除夕夜。今年"春晚",最令我惊叹的节目是来自宝岛台湾的刘谦表演的神奇的魔术。
下面该到表演魔术的时间了。咦,主角刘谦呢?这时摄像机向观众席。哦,刘谦坐在观众之中。他拿出两根皮筋,一根套在自己的大拇指和食指上,另一根则穿过第一根套在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上,现在这两根皮筋怎么也拉不开了。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我心想。他请一位观众对准皮筋吹了口气。呀,不知怎的,刚才两根皮筋还紧紧相连,现在却已经完全分来开了。
这只是一个"热身",更加神奇的还在后头呢!
刘谦被主持人董卿请上了舞台,舞台一旁的桌子上放着道具——透明的玻璃杯、硬币、鸡蛋。他会拿这些道具表演什么呢?刘谦拿出一枚硬币,请主持人在上面签名。于是董卿在上面签了一个"董"字,这枚硬币现在成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硬币。他将一只小杯子放在桌子上,又拿出一只较大的玻璃杯倒扣在小杯子上。原来他要把硬币变到小杯子里去!对一般人来说把硬币放在里边的小杯子里就必须将扣在上面的大杯子拿开。只见刘谦将独一无二的硬币紧握在手心,只听"哐啷"一声,硬币竟然掉进了里边的小杯子中!
哎,最后一个魔术才真不可思议呢!你瞧:刘谦笑着对主持人董卿说:“主持人,这个魔术需要与你借道具。”“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呀?”“你的戒指。”刘谦指了指董卿的手说。董卿除下手上的戒指说:“你可不要给我变没了,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呀!”他要干什么?要把这枚戒指变到哪儿去?我暗自猜测。刘谦自信地对台下的观众说:“现在我要把这枚戒指变到鸡蛋里。”他真能把这枚戒指变到鸡蛋里去吗?我的心中满是疑惑。
刘谦先在鸡蛋的外面扣了一个杯子。然后将戒指放在手心并且把手握了起来,当他把手打开时,戒指不见了,咦,难道戒指真的到了鸡蛋里?我正在琢磨的时候,主持人董卿敲开了鸡蛋,奇迹出现了——她的戒指真在鸡蛋里!这个节目令观众叹为观止,晚会现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也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刘谦的魔术真神奇,我想如果没有“春晚”这个舞台,哪来如此精彩的魔术呢?
指导老师:徐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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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那个人我有一个爱的人,他不伟大,也不平凡,他对我的关怀,犹如天上的太阳,使我温暖。有一个爱我的人,他不高大,也不英俊。但是他做着自己,为我付出了光阴。我有一个爱的人,她不美丽,也不出名。但是她却十分温柔,对我像启明星,为我指引着道路。我有一个爱我的人,她最温柔,在我心中最美丽。她为我付出了时光,为我付出了容貌。他们,都是最爱我的人,为我付出一切,为我燃烧生命。谢谢你们,我最爱的——父母。1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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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个人风,呼啸而过,一个劲往地铁口里钻,虽然不很冷,但没什么人。一个女孩站在扶梯上,她的灰色围巾轻轻搭在白色的长风衣前,手臂自然下坠,有些宽的袖口微微遮住手,肩挎粉书包。灰色无点缀的长裤,也稍稍盖住黑色运动鞋。她双眸不大却透亮,0。鼻子嘴不紧不松按在脸上,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美中不足的是,她戴眼镜。她回忆:放学了。刚才,她和一个同学一起乘地铁回家,在同一站下车,但她出“C”口,那同学的妈妈通过电话告诉他出“D”口。终于各奔东西了……想到这,她轻轻笑了:“独行侠就是独行侠,虽然形单影只吧,还挺爽……”就在她要踏出地铁口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小朋友,等一下,过来一下,小朋友!”女孩立刻警惕起来:是不是坏人?!又稍一偏脸,她瞳孔放大了——陌生男人。喜怒不形于色的她,表面很镇定,心里却有些乱了,来不及多想,她用0。5秒快速想:先别管是不是坏人了—他要是坏人,还能容我搭话?!那就……跑!摆在她面前的有一条直行的大路,一条得拐弯的小路。她往前瞟一眼,想:虽然大路能回家,但是,周围的人太少,他容易跟上我——不行……来不及多想了,她又瞄了一眼陌生男子,他因为自己速度太快,还没有要追的意思。她身向右抬脚便走,嘴角泛出一丝冷笑,喃喃道:“你要能找到我,我就改姓。”刚过地铁口壁,一双黑色运动鞋就迅速蹬起来,围巾也飘起来,粉书包随着步伐一颠一颠地,短短的15米,应该已有刘翔的速度吧……也巧,在地铁口后面停了一辆吉普车,女孩挑挑眉,笑了:“天助我也!”接着,她像007一样侧身于地铁壁,向外望——外人看不见她,但她能把一切,默默尽收眼底:空空的便道前,那陌生男子只往这边找了几步,就回去了。女孩甩甩刘海儿,想:这就不追了?!也太不敬业了……诶?他要是再出来呢……再看看吧!1分钟,地铁口里指出来了几个妇女;2分钟,依然没有“熟悉”的身影;3分钟,地铁口没有刷新刚才的记录,她现在有点想笑——是谁逮谁啊?应该没人了……回家吧!她悄悄想。可她一抬头,差点叫出声来“?!”原来,小路上也有两个分支,一条是小胡同,一条是离家越来越远的大路了!而她的对面,则是一家“长河永和”餐厅。“啧……麻烦了……”女孩一声轻叹。她想:小胡同是能到家,但我够呛能走回去,绕里面更麻烦……当看到长河永和餐厅之大时,她眼前灵光一闪:去餐厅行不行啊?可小小几步,却好似有万里之遥。“被发现了怎么办?”“那你还回不回家啊?”“可,被发现了,说不定一辈子会毁在这几步呢!”“不都看半天了,没人!”女孩心里原本安静的天使与恶魔,第一次吵起了架。女孩推推眼镜,拿出手机刚想给父母打电话,想:稍等,如果我再打电话,被发现怎么办?这么远呢,不会吧……哦,对,我还要等他们呢……保险起见,去餐厅吧!“快!跑!”她现在真的希望自己有轻功。“嘶——有人!”她心一缩,“吓死我了,是个女的啊!”推开餐厅门,她小舒一口气。不顾服务员的问候,找了一个最隐蔽的地方坐下,拨通了父母电话……回家后,妈妈听完她的讲述,乐个不停——原来那“坏人”是和她一起回家的同学的爸爸!刚才,女孩的同学听错了,他也应出“C”口。同学的爸爸见只有女孩出来了,就想问问她,又不知道女孩叫什么,女孩误会了。见她没影了,马上给妻子打电话,而他妻子立刻通知了女孩妈妈。“?!”听完真相后,她也顾不得为那一场虚惊庆幸,而是在苦苦思索,以后怎么面对那同学和他家长……这个主角“她”,我认识,熟识,只要我回头看看——在一个叫“岁月”的河滩上留下的脚印就能想起那个与世无争、喜怒不形于色又爱思考的警惕冷静的独行侠—我。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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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的那件事他,是那个时代思想牺牲下的代名词。他,是现代社会高潮流思想的代名词。同是代名词,在不同的时代,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他是怎样的…每当大家提到他时,都是带讽刺意味,认为他做的事多此一举,不必要,但又谁知道他呢,在中国形容他的是个贬义词,在外国,他又是如何的与天才齐名,难道中国真的没他立足之地,他只能到国外发展吗?他胜过古希腊的任何一个预言家。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但他的代号,又有几人不知啊。每当提到他时,又有谁想过他的感受,又有谁理解过了,他是默默的忍受,因为他相信他总有一天会被人理解的,但他并没有像哥白尼那样幸运而过早的被发掘,而几千年后的新中国,他还是被多数的人误解,现在的中国还是没有认同他的价值,他就是——杞人,他的事就是——杞人忧天。那天,他看着天,看着看着,突发其想,天如果会塌下来,塌下来那怎么办呢,他起身,告诉他的家人,天塌下来怎么办?他家人带着嘲笑的口吻说,你真的会寻烦恼,这也能使你烦,没有其他事做了吗?他见家人不理解。他于是去找一个可以诉说的人说,但他哪知道家人的那种思想具有普遍性,他还是找到一个他认为可以诉说的人说,可是现实是那么的残酷,他得到是一句侮辱他几千年的话———杞人忧天。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他找啊找,但他始终没有找到可以真正理解他的人,不是嘲笑就是同情,他失望啦,他终于知道他与周围那些的人不是在同一个世界的,他们不会理解的。他绝望了,看来他只能等,除了等他还能干什么呢?就像盘古那样他开始长眠…睡啊睡,不知过啦多久,一阵欢呼声把他吵醒了,他以为那个可以使他的思想释放的时代到来啦。他告诉他遇到的每一个人,天要塌下来怎么办,他问的人不同,但回答却是那么的一致——杞人忧天。再一次,他无意中醒来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时代有个不一般的人,他于是去找那个不一般的人-—孔明。他依然问了孔明“天”的事,孔明的回答使他更伤心啦,难道天下被认为最聪明的孔明也…。幸运女神没有给他带来丝毫幸运,他又只能回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的长眠中去…一朝又一代,他每逢起来,每每又回到长眠中,这次,欢呼声是那么的巨大,他还是起来了,原来是新中国成立啦,社会主义共和国到来啦,他欢呼,他高兴,因为终于可以结束他几千年的长眠,他想见到太阳是件多么好的事啊,他还是没有忘记他的思想,还是继续去宣传,但这次却没以前那么好,这次不仅受到了侮辱,还被当作宣传邪教思想而被追捕,原来,现在正在文化大革命,他跑啊跑,幸运的是摆脱了追捕。他想,难道错了吗?他犹豫啦,该放弃吗?他终于明白了,无论朝代怎么改,那种陈旧的习惯的思想永远也没有改变。他想永远也不会有醒来的那一天了。但,事与人愿违,他再一次被吵醒,这次吵醒他的是他所希望的声音,但他还在睡,他却不知道,还不想醒来,但是,声音剧烈的使他无法在睡下去,他起来了,不耐烦的问了一句,那是什么声音,他知道啦,原来,美国在搞军事演习,说是预防未来有星球撞击地球,在做拦截“撞击星球”的演习,听到这里,他高兴的泪花流出来啦,他想,没有白等这几千年,终于太阳还是来到他身边啦,太阳啊,多么美的太阳,我终于等到你…他留学…1200字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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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懂我的那个人有同学说:“妈妈最懂我。”有同学说:“朋友最懂我。”也有人说:“老师最懂我。”真可谓是众说纷纭,多如繁星。但我认为,最懂我的那个人,是住在自己心里的另一个“我”。相信早上起床是同学们的一大难事,我也不例外。记得每个上学日的早晨,闹钟总是准时把我叫醒,在我心里,它就像那私塾里的老先生,严厉而古板,毫无同情心可言。遇到这种情况,我自然会反抗,于是,随着“啪”的一声,我伸手就把闹钟拍停了,继续窝在暖和的被子里。这时,我心里的另一个“我”义正言辞地大叫起来:“小懒虫,这都几点了,再不起来就要迟到了!”“急个什么呢?等会快点吃饭不就得了。”我傲慢地朝着“我”喊话,说着还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这可激怒了心中的“我”:“你昨天还说你今天要早点去学校呢,怎么?是后悔了吗?说话要算数!我太懂你了,现在说得好听,等会儿时间不够了,又匆匆忙忙扒两口饭,然后上学路上跑得气喘吁吁,说不定刚到教学楼楼梯口,就上课铃响了。你上次……”心中的那个“我”唠唠叨叨着。听着这一切,我竟一时无言,慢慢睁开了惺忪的眼,心中的“我”太懂我的现状和未来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同学们一路欢歌笑语去上学的背影,耳朵里又传来老师严厉的批评。“不,我要去上学!”一个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旁,如空谷传响,那么坚定,那么有力。我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想着另一个“我”的话语,全身瞬间充满了力量。这一天,我美美地吃了早餐,从容地迈向学校,轻松地走进班级,不赶时间的状态,真好!幸亏有“你”懂我!我也算是一个比较偏科的人了,也不知道是遗传还是个人喜好问题,我身上的数学细胞几乎比熊猫还要珍贵。对于我而言,最难的莫过于数学应用题了,特别是奥数题,那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要我拿一把铁锹铲平泰山啊!每天晚上,我都会倾注许多时间到它们身上。我遇到瓶颈总是频繁之事,就像公交车总会遇到站点。每当我碰到难题的时候,总会唉声叹气,甚至都不想去做了。这时,我心里的另一个“我”就会来鼓劲儿:“你可千万不要放弃啊!干坐着也不是办法,赶紧去解题吧!”“唉,我是真的想不出来,又不是我不想做!”我略带困意地说道,想着等老爸回来再教我做题,我只用把答案写上去……“你怎么能这样想呢?”另一个“我”大声喊道,我忘了“我”可以看透我的想法。“只要你肯钻研数学,就没有你不会做的数学题!我太懂你了,你行的,别给我丢脸!”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的意思,内心变得不再恍惚,似乎有盏灯冲开重重迷雾,为我指明了前方的道路。我拿起水笔,抛开杂念,朝着路途尽头的目标--攻克这道题奔去,像拿着长枪骑着战马冲锋的将军。随着我的步伐加快,远方的目标越来越近,黑暗被我丢在身后。终于,我解出了这道数学题。我笑了,心中的另一个“我”也笑了。我听见心中的“我”得意地说:“我就说你行吧!我可是最懂你的人!”是的,你的确是最懂我的人。心中的那个“我”是善良的,是乐观的,是积极向上的,“我”是我的人生导师,也是我的知心好友。我为心中有一个最懂我的“我”,而自警,自信,自立!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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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冬天,那个人五年级的那个冬天特别冷,听说农场里很多人家养的鸡和鸭子冻死了,还有一匹马也冻死了。天上不落雪,只刮北风。就是这样的天,才叫真冷。我们还要去学校上课。谁都不想上课,因为教室里也冷。教室的窗户到处有裂缝,那风就会像刀子一样射进教室,离它近了,耳朵会听见风在鸣叫。教室里的取暖设备,就是一个砖砌的炉子和一面砖砌的火墙。烧炉子,是一件大事。北大荒的冬天,天亮得晚,黑得早。要烧炉子,就得在天不亮时去学校,把炉子用柴引燃,加上煤,把火墙烧热,一两小时后,才能将教室里的寒气慢慢赶走。每天下午放学前,老师都要布置安排第二天早上烧炉子的人。一到这个时候,老师的眼光就在同学们的脸上扫来扫去,我和同学们都低着头,躲避老师的目光。一想到要起那么早,那么冷,离开热乎乎的被窝,独自一个人来到冰冷的教室里生炉子,就觉得可怕。老师也不忍心叫我们早起生炉子,他在等着学生主动举手,能够主动为同学们生炉子。这时,一个叫王才军的同学胆怯地举了手。一开始,老师没看见他举起的手,因为王才军还没有把手举过自己的头。老师问:“王才军,你是在举手吗?”王才军脸红了,手想缩回去,又想举高一点儿。他是不习惯举手的,因为在课堂上,他从不举手,从不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同学们都知道,老师提的问题,他永远不知道答案。老师又问道:“王才军,你要是举手,就举高一点儿,让我和同学们都能看到!”王才军这才把手举过了头顶。他一举手,我们都把头抬起来,舒了一口气。老师笑了一下,点着头说:“王才军明天生炉子吧!”第二天,我们一进教室,果然很暖和,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王才军的脸上有烟熏的痕迹,手上也残留着煤黑。他蹲在炉子前,把早上带来的凉馒头放在炉子上烤。我们上第一节课的时候,除了温暖外,还能闻到炉子上烤馒头的香味。在温暖和有香味的教室里上课,大家心里都洋溢着幸福。从那天开始,老师不再安排同学轮流生炉子了,因为王才军背后跟老师说,冬天烧炉子的事,他一个人包了!一个月过去了,我们都已经习惯温暖和有香味的教室了。王才军的学习成绩真的很差,刚刚考完试,他的成绩又在全班垫底。老师批评王才军的时候,总是说,你要多抽出点儿时间,做做算术题,背背课文,多查查字典,你的错别字太多了!老师指责王才军的时候,非常激动非常生气。我偷偷看王才军,他的鼻孔四周还挂着生炉子时的煤黑,手也是粗糙不堪的,挨了老师的批评后,他一直垂着头,用力搓着自己的手。我跟他说:“你去外面用雪搓搓手,也把自己脸上的煤黑搓掉!”他看看我,点点头。他一个人跑到教室外面,蹲在雪里,用雪搓自己的脏手,用雪搓自己鼻窝处的煤黑。我心里有些替王才军不平,觉得老师批评王才军时太狠了,就是看在他每天为同学起大早生炉子的份上,也该嘴下留情的。我最担心的是,王才军挨了老师的“痛批”之后,不再为大家生炉子了。第二天,王才军照旧去教室生炉子,把教室里烧得暖暖的,他照旧蹲在炉子前烤馒头,吃早餐。某日,我走进教室时,一阵寒气袭来,炉子没生,火墙是冰冷冰冷的。同学们进了教室,手套和帽子都摘不下来,室内的温度跟室外差不多。老师来了,手忙脚乱地生炉子,并告诉我们,王才军的家搬到别的农场去了。老师和我们没有经验,把教室里烧得全是烟,呛得睁不开眼。大家只能都躲到教室外面,一面等着教室里的烟散尽,一面拥挤在教室外面,不停地跺着脚取暖。那个时候,大家都不说话。在那个冬天的早晨,我望着灰蒙蒙的天,第一次想念一个人,而且想念的是家庭之外的人。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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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里的那个人都说每一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他并不是你炙热的初恋,也不是与你度过余生的伴侣,可在你心中的某个角落里,始终有他最真实的存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很多时候,并不是努力就能心想事成,有些人,并不是出现了就会永远停留。当时间让我明白了错过终究成了一生的过错是,我微笑着哭了。如果当时的年少无知会让我如此遗憾,我想时光倒流,在岁月里静静的眺望你。都说好了伤疤忘了痛,可我的伤疤好了,疼痛却依然存在。青春就想一个染色板,有时五彩缤纷,有时苍白空虚,有时灰如尘土,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想要忘记那些回忆,想要走上新的道路,想要路过新的风景,可是每一次都需要倘大的勇气。时间的齿轮不停地运着,一分一秒的勾勒出了年华的轮廓,好像沉睡了很久很久的记忆被突然惊醒般,曾经说好的再见,多少人擦过肩,却成了擦不掉的想念。从最初的相遇相知,我们用生命演绎着这场戏,那时的我们脸上写满了认真,也从未有过的畏惧,无论友情还是爱情,我们都曾真挚的追求过,有失落,有欢乐。我不知道在你的生命力我是否认真的存在过,可我生命最美丽的风景就是遇见你,在我失望的时候,有你的鼓励;在我难过的时候,有你的安慰;在我累了的时候,你的肩膀是我最大的依靠。我不知道你是以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生命,我只知道从你闯入我生活的那一刻起,我的记忆里有了抹不掉的珍贵。我记得你曾对我说过,也许有一天,我们会让生活折磨的麻木不仁,但当我们走过了欢笑,泪水,孤独和彷徨之后,便会发现:还有这样一份永恒的感情,叫我们明白,想念是幸福的。这一生,我固执的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并渴望与自己同行的人,也按照这种方式来演绎生活的节奏。我也曾任性的以为,那些身边的关心是理所当然的,是啊,这一生,又有谁会没有任何理由的理所当然的对一个人好呢。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没有好好的珍惜,直到一切远逝的时候,恍惚中发现一切都已无力挽回,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用最初的姿态目送着。当有一天,我翻开抽屉泛黄的日记,在回首那段时光时,我终于明白,自始至终,我们都只是太过倔强,倔强的不曾给过彼此一个机会,一个解释的机会,一个道别的机会。如今,我们都以最独特的方式存在于彼此的生命中,一如既往的问候,只是少了最初的亲切,或许是值得庆幸的吧,至少不是形同陌路。有时我也会想,是这讨厌的岁月带走了我们的童真时代,可我们都明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只是我们贪婪的想要抓住它。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遇到的人不计其数,但是能让我们念念不忘的,终究还是太少,更何况是一生的守候。然而,在这有限的生命里,我们还是错过了太多的精彩与不精彩。有没有在某一个瞬间,在你抬头微笑的那一刻,你的脑海中会浮现一个人,用最肯定的眼神看着你,用最温暖的笑容问候你,用最清晰的过往陪伴你,如果有,那么,请放下你的骄傲和倔强,好好珍惜,不要让错误演变为一生的悲哀。记忆更迭,谁苍白了谁的回忆,谁无悔着谁的执着。回忆里的那个人,感谢你以不一样的姿态,和我注视着同一个地方。12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