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了那个夏天
夏了那个夏天
01
她曾记得,那个夏天。在天真烂漫的年纪,风吹的轻轻地,花开的漫漫的,天蓝的像大海。她无忧无虑的在山谷中奔跑,爹娘在一旁淡淡的笑着。她也在黑的像墨水般的夜幕下听娘讲着天空中那像勺子一样的北斗七星的故事,尽管她并不知道北斗七星的位置。那时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02
七月初八,那年夏至,一个艳阳天,一个她毕生难忘的日子。很多人来到了这个山谷,也就此打破了她生活的平静与恬然。一个苍老的声音间接成为迫使她的世界不仅仅少了爹娘的元凶。
她记得母亲把自己塞进床下,红色,血腥的红,比那曼陀铃的红还要醒目。血,溅到了她白色的衣裙。深黑色的血液,如同那段炙热到差点沸腾的黄金时段。
不久,一切归于平静,仿佛那尖叫声,刀与剑的撞击声只如昙花一现,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尸体,布满血的尸体。映入她的眼帘。那个人带走了她,他说他叫玄机。她望着爹娘,耳畔似乎响起了那个苍老的声音,嘴角浮起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
03
六年后,也是一个极热的夏天。在一个茶馆中,一个看起来很瘦的男人,正激扬喷薄的大声说着,唾沫星子溅在他对面的人脸上。“据我大哥的老婆家的小舅子他表哥说,现在江湖第一杀手无星,竟然是个女的!”“真的啊?怪不得说女人最狠毒啊!”他对面的人感慨道。“不可能,这无心武功高强,行事虽然心狠手辣,但不可能是个女子。”另一个人连连摇了摇头。他是被这条消息吸引过来的。
她进入这个小茶馆,向老板要了一杯毛尖。静静的听着人们的谈论。自从上一次执行任务被人发现自己是个女的,没想到竟成为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论焦点。淡淡的品茗,苦涩从舌尖涌入。她不禁叹道:几年了?六年了
吧。从恐惧到习惯,习惯听到皮肤破裂声,从急促到平稳及微弱的呼吸声。习惯听到濒临死亡的尖叫与呻吟。从不敢相信自己杀了人到气定神闲接受这个事实。习惯是一个过程,直至人们能接受结局的过程。
这些年,除了完成玄机交给自己的任务,她以把当年害爹娘的人逐一找出,可是唯独没找出那苍老的声音。是他吗?
她起身离去,默默无闻。正如一颗渺小的沙粒。无法改变她的宿命。茶馆继续着它的繁华与喧闹。
04
星,就是像天上的繁星般闪烁,充满着无限希望。又如繁星般渺小而无力。所以她叫无星。因为她的希望在八岁那年的夏至就破灭了。她的世界只有复仇了吧!
05
夜幕中城郊的一个废庙里,她按照和玄机的约定。来到这里来接最后一个任务。这六年中,她替他杀了太多的人,现在只要这最后一个,她,就自由了。
“来干什么?”一个低厚而洪亮的声音说,不带丝毫感情。“你知道的,我来接最后一个任务。”一个女声接到。
“哈哈哈哈”那个男声语气突然变得猖狂起来“没想到这么快,哈哈哈”再次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她不由得向后退了一下。“果然是你”她愤怒地说“玄机,是你杀了我父母!”“不错,没想到吧!哈哈哈哈哈”玄机再次猖狂的笑起来。
白光一闪,她已拔剑上前。玄机的身影却早已避开。她脚下尘土一扬,连踏七步腾上空中。寒剑扬起一屏白光。转身向玄机刺去。刀剑碰撞发出刺耳的金属声,嗖的一声,不知是什么东西从身旁擦过,衣服被割开了一个口子,仔细一看,竟是一把银白色的匕首。她定了定神,招式大开大合。玄机没想到自己多年的武功居然比不上一
个黄毛丫头,“彭”一声。玄机手中的刀已被打落在地。没了武器,双手一时无处着手。一道剑光就劈来,玄机本能侧身躲过这一剑。一白,一黑。两个身影纠结在一块,几十个回合下来。她的剑指向了玄机的咽喉。“为什么?”她终究还是心软了,便问道。玄机突然勾起一丝笑容,一个不可思议的嗤笑。“夏家的人并非池中物,哈
哈哈,我当初果真没看错。”
夏?呵,她竟然忘了自己姓夏。恍然间,一把匕首刺进了腹部,又决然的抽出。狠然,不留情面。像是扼住了呼吸,突然喘不过来气。失去了重心的身子倒在地上。她闭上眼,回想起八岁前的日子。那个夏天,风吹的轻轻地,花开的漫漫的,天蓝的像大海……
06
三年后,在北方一个皇帝老子八竿子打不着的小村庄里。那里的村民质朴而醇厚。六月的风迎面吹来,带着丝丝热,不夹杂人们渴望的凉爽。两个男孩子正在比赛摔跤,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不久,胜负分出来了。那个叫竹子的小孩输了。“哈,我就说你摔不过我,怎么样”赢了的男孩趾高气扬的说道。“哼”竹子不服气地说。“我告天姐姐去!”不一会,不服气的男孩跑远了。
07
在一条潺潺流水的小溪旁,一位女子正在浣纱。明净的溪水映出淡然的浅笑。墨色的长发松松地绾在左耳一侧,其间斜插了一朵新摘的白梅。身着淡紫色轻纱长裙,裙角边流花点点。
她记得,她,叫夏天。
没有季节的季节
>>>
那年冬天一直在下雪
开始了
这一生的情窦初开
有男生给我表白
接二连三的
我选择了一个最平淡的
别人都不懂
我也不懂
当时被别人问的时候
那种无奈就像
写了几千字后
按提交
结果是
网页无法显示
于是终于知道
之前的只是酝酿
过了几个月后
在4月28日晚上
一切重新开始了
呵呵
一起看不能说的秘密
看到流眼泪
看到小雨和小伦
我想起了《东京爱情故事》里的
赤名莉香和永尾完治
明明都是最合理的
真实又伤感
>>>
那年夏天一直很阳光
友情变质
于是僵持了一段时间
我变得一无所有
然后搞清是误会
又重新开始
后来我一直在弥补
即使我也不知道我到底错哪里
事实就是这样
搬家的最后一天
我坐在房间里
一大早拉开了滑动门
阳光无遗的照了进来
扫地
拖地
整理床单
铺的没有褶皱
收拾桌子
一点杂乱都没有
因为那天是2月28日
手机充好满格电
等你的短信
很久之后没有回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
淡淡的持续就好
>>>
我们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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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长大以后,现在的我,偶尔会寂寞,偶尔缱绻,星星闪烁,剩最亮一颗……”MP3里单曲循环着许飞的《那个夏天》,漫步在校园里的枫树林,仰望天空,无意间视线停在了六年级的教学楼,脑海中像放电影般出现一幕幕初中的快乐时光,想起了六年级204那些温暖的点点滴滴。记得吗,六年级204的小伙伴们,我们一起胡闹,一起奋斗,一起歌唱青春的歌谣。我们忘不了,可爱的钰姐,忘不了帅气的朋哥,忘不了活泼的王老师老师,忘不了刀子嘴豆腐心的朱老师,忘不了爱笑的语文老师,忘不了不苟言笑的英语老师,忘不了温柔的音乐老师,忘不了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快乐的不快乐的时光。有人说:“青春是一场回不去的远行;是一场忘不掉的相逢;是一场挽不了的伤痛。关于青春,我最喜欢的描述,就是这首席慕容的《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所有的行走都是那么地仓促,所有的相逢都是转瞬即逝的事,所有的伤痛都是突如其来。青春太仓促,太珍贵,我们奢侈不起。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六年,一转眼的时间,我们已各奔东西;六年,我们从素不相识到彼此珍惜);六年,我们被一场名为小升初的怪物拆散;六年,我们从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变成了背负着理想面对中考的初中生。六年,是一个不长不短的距离;六年,是一道很仁义消逝的流星;六年,是一杯隐在心中的暖心茶。余味袅袅,肆意飘香。回头望,原来我们都很勇敢,在疼痛之后努力微笑,在哭泣之余倔强说不。我们在最懵懂的年龄相遇,六年后,我们在彼此珍惜后面对离别。仅仅三年,我们一起携手走过花季青春,我们一起面对风风雨雨,我们的回忆永远不会随风逝去,因为属于204的故事会永远停留在我们彼此心中,永远不会消失。想起忘记,光影凉了又温;相聚分离,眼泪浅了又深。微风拂过脸颊,带着微微的冰凉。我清晰地记得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记忆的拼图,有快乐,有难过,有哭过,有笑过,还有每天夕阳下的长长的倩影。每一朵花都有它的灿烂;每一株草都有它的坚强;每一棵树都有它的无私。一季花落,落满地,一脸微笑,留心间。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再难忘的青春,最终也会苍老,但在204的这段不曾苍老的青春里的笑声却会在我们彼此心里,永远花开不败。“你怎么哭了?”一旁的朋友关心地问。如果不是朋友的一句话,我根本没有注意到眼角滑落的泪水,我知道那是感动的泪水,那是温暖的泪水,那是我对204的难忘的泪水。我并不难过,也不伤感,而是想起那些温暖的回忆,感谢那些我们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在204这个充满快乐的班集体,感谢梦想让我们一路携手前行。天空还是一如既往地蓝;教学楼还是一如既往地书声琅琅;我们,依然没心没肺地歌唱。因为我们知道青春是一场雨,承载着我们挥洒的汗水与泪水,我们有奔跑,有欢笑,在雨中相拥,雨水并未打湿我们的双眼,我们依稀能看见彼此挂在嘴边的微笑。我们知道青春是一场等待,等待使我们一起成长,一起蜕变,一起追逐梦想,我们知道青春是一首歌不尽的天籁,永远荡漾在苍穹之上。想回到那个夏天,我想回到那个一走进教室就奋笔疾书的那个夏天;我想回到那个我们一起看花开花落,看云卷云舒的那个夏天;我想回到那个我们不曾说放弃的那个夏天;我想回到那个黑板上写着离中考还剩几天的那个夏天;我想回到那个我们穿上校服,笑得像傻瓜的那个夏天;现在的我,想回到那个夏天。“长大以后,现在的我,忘记了快乐,人来人去,留在身边的朋友不多……”mp3里还在播着歌,歌词的故事,我们知道,快乐的故事,我们知晓,梦想的艰难,我们不怕,我们知道我们不仅仅是一个班集体,我们是快乐的一家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离的好朋友,我们一定会再回到那个夏天,那个充满无限回忆的夏天,因为时光从未走远,我们从未离开过彼此,我们坚信即使时光老了,我们永远不散,依旧手拉手,歌唱青春的歌谣,204的故事,未完待续……——谨以此文章献给204的每一位小伙伴。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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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依旧早晨。我拨了一下额头上的刘海,舔了舔干了的嘴唇。我看了看明漪说:“那么早来学校想死啊。”我皱着眉头眼神里透出一丝不爽。呜呜……呜呜……呜呜,人家刚刚睡下,就被明漪拎到这儿来了。我望了望学校四周,还早着呢,附近都没有什么人。“问你话呢!死明漪!”我用力地拍着明漪。“咳咳咳……你,你干嘛呢?”“我问你怎么这么早就来学校了。”我无精打采地说,我很想睡觉,你知道不知道呀。呜哇,要是现在有一张大床让我睡上一觉,那就好了!我又死死地瞪了明漪,都怪这个老太婆,一大清早吃饱撑着啊。明漪慢慢地拖着长音说:“又不是我要来的。我家的闹钟出问题了。”我把目光投向她。她张了张嘴巴,声音变得很小的:“早上不知道几点就叫我起床了。我一看,靠,8:00。这还要人命啊!所以就把你拖来了……我……”她看了看我,长舒了一口气,“要怪别怪我,我家的闹钟今天的问题我可不知道。”什么?明漪的话更让我愤怒了!什么啊……呜呜,还不怪你,不怪你个屁。我把头深深地埋下去了,现在才7:00,这学校里就我们俩的话语在回荡,不对,还有门卫在传达室里睡觉呢。他倒很舒服!呜呜呜……呜呜呜……我要睡觉!“啊,我也很想睡觉啊。早上差点儿没把我吓死。真是的,看得我心惊肉跳的……”我们俩的脸都快扭曲了,五官都凑在一起去,脸上赫赫大字写着:我要睡觉!如果想别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困了吧,不然要是一不小心睡着了多丢面子呀。想什么事情呢?我的眼前迷迷蒙蒙的,出现了一个人……李沐熙?这是梦吗?我揉了揉疲惫的眼睛,睁大了眼睛——真的是李沐熙!“嘿,!”李沐熙在向我招手,咧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很干净的少年。我眯起眼睛,微微笑,有点儿不知所措。我斜着眼看了看明漪,这老太婆现在正用着色咪咪的眼睛看着我。呜呜,有她在怎么就总是没有好事呢?我看着李沐熙说:“怎么那么早就来了……不是……”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不是才7:05吗?”“呵呵。我是经常这个时间来学校的。”他说的那般不经意,但是我却有点儿脸红。我又回过头仔细地看明漪。她看了我正在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正在偷笑的她渐渐地不会笑了,但是又看了看我后面的李沐熙,又笑得更欢了。想死吗?我真想一下子把这个老太婆扔出学校去,影响市容。我回过头还是保持着微笑说:“呵呵。我就是被我后面这个人拉到学校的。”“哦。”李沐熙脸上写着疑惑,但是看了看明漪,又没有说什么了。大概是这老太婆笑的太疯狂了吧,如果跟疯子说太多话别人也会觉得你是疯子。我们三个坐在花坛上,整整凉风吹过我的脸颊,我们之间的空气变得凝固起来。那个笑得像疯子一样的明漪,一直带着平静的微笑的李沐熙,和总是不住的望着四周的我。三个人之间不知道有什么在流动,就是尴尬。“呃……这个……”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可以解除尴尬的话,抽搐着嘴角挠了挠头。我转过头看着突然间不笑了的明漪,她终于停止了疯子行为。我看到她的嘴唇动了动,然后吐出一串让我想自掘坟墓跳下去把自己埋了的话:“你们自己好好的沟通一下吧,就是相处一下啊,我这个电灯泡要走了……”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发觉最可怕的人还是女人,女人中最可怕的人就是八卦的女人。因为明漪的那一句话,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喉咙像是堵了一块棉花糖似的,想张口说话又说不出来。李沐熙还是一成不变的微笑,我有点儿疑惑,他这样笑着脸不会抽筋吗?“,最近的成绩怎么样呢。”既然有话题,那就接下去。总比没有话可说的境地好啦。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恐怕会让你大失所望吧。并不理想。”我说的是实话,最近总是心不在焉的,什么事情都做得马马虎虎,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世界很迷茫,很混沌的样子。李沐熙的眼睛就像长在我的脸上似的,总是看着我,看得我觉得两腮都变得通红起来。怎么了吗?我吞了吞口水,李沐熙的眼睛就一直看着我。我的心里就想有一只小兔子一样,呜呜,怎么看的我那么反常啊……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正在搜索一些可以回应的话语。“你加油吧。努力就会有收获的。”李沐熙的话一字一字的打击着我的心。努力就会有收获……你加油吧……我甩了甩正在想入非非的脑袋,因为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从校门口进来的一个女孩——我们伟大的小哲班长。李沐熙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哲,指着她说:“她就是你们班的班长吧。呵呵。”他指的就是那个正笑得不亦悦乎的班长吗?“怎么笑得那么开心呀,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其实李沐熙不知道,我们伟大的小哲班长一向如此——笑得像疯子一样。明漪曾经这样子评价小哲的笑——看似傻笑,内是奸笑。一锤定音,一针见血啊!我看得出来,小哲那双近视不浅的眼睛一下子就像老鹰一样锐利的捕捉到了正在跟李沐熙聊天的我。她笑起来的样子让我胆寒,这里头一定有什么坏事。难道……女人心海底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无法参透,比如人的本性——好奇,说难听点就是八卦。我死定了……我默默地念着,看着小哲越走越近,她那看似傻笑,内是奸笑的笑容越来越近……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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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夏天在那个夏天,他牵着我走进了一家小卖部,用皱巴巴的2毛钱为我买了一块巧克力.我不记得它是什么牌子,只知道很甜很好吃。我把它掰成两半:“皓哥哥,好吃极了,给!”他接过去,放在嘴里,他笑了:“真甜,以后点点想吃了,皓哥哥给你买,好不好?”“好!”我使劲点点头,为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巧克力而高兴。在那个夏天,我得到了一个承诺。那一年,我四岁,他五岁。从此,我喜欢上了巧克力,但我从不会自己买,因为我有皓哥哥。想吃巧克力了,我会站在小卖部前不肯走,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皓哥哥、、、”他便会笑着对我说:“点点乖乖不动,在这儿等着。”不一会儿,他便拿着一块巧克力过来,分成两半,一人一半,一人一口吃着,嘴里甜,心里更甜。可是,这个承诺仅仅持续了一年。在那个夏天,他给我带来了很多巧克力,我好高兴,拉着他一起吃。可是,他却不是那么高兴。然而,我当时眼里,嘴里,心里只有巧克力,并没有注意到平时总有着灿烂笑容的他不太对劲。直到他轻轻地对我说:“我要走了。爸爸来接我了,我要去南方,以后不能给你买巧克力了。”这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后没有皓哥哥给我买巧克力了。嘴里的巧克力也没有了味道,我哭了,眼泪一滴一滴掉在了巧克力上。这下把皓哥哥弄慌了,急忙安慰我:“点点不哭,等皓哥哥回来,给你带这么大,这么多的巧克力,好不好?”说着还用手比划,于是,我笑了。在那个夏天,我又得到了一个承诺。那一年,我5岁,他6岁。皓哥哥走了,和他的爸爸妈妈去了南方的某个城市,好像很远。但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得到一些巧克力,是皓哥哥的奶奶送的,一个慈祥的老奶奶。她笑着递给我:“皓皓让我买的,别让小点点馋着!”于是,她像皓哥哥那样,宠溺得看着我消灭掉巧克力。可是。没有皓哥哥和我分着吃,甜在嘴里,心里去没有味道。后来,皓哥哥的奶奶也走了。在那个夏天,在我好久没有吃到巧克力时,我才发现,好久没有看到奶奶了。莫名的失落感。于是,我独自走向小卖部,找到了皓哥哥第一次给我买的那种巧克力,一个人在路上吃着,以后想吃巧克力要自己买了。在那个夏天,我学会了自己买巧克力。那一年,我7岁,他应该8岁了。渐渐的,我长大了,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但我对巧克力还是那么的喜爱,喜欢在周末独自走着去小卖部,挑几块不同的巧克力,买回家,静静地坐在那儿,细细地品尝。在那时,就会想起那个承诺,于是,便想象着皓哥哥带那么多,那么大的的巧克力回来给我,也蛮高兴的。后来,在那个夏天,我收到了一份礼物。是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我打开盒子,拿起一粒放入嘴中,真的很好吃。我知道这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但我不知道是谁。正想着,被同桌的一声吼叫了回来:“馋猫,又想什么呢?怎么样,本少爷送的礼物好吧!”看他那得意的神情,我故意气他:“一般一般,比起那种巧克力,差远喽!”他追问我是什么巧克力。我便把皓哥哥和他的承诺告诉了他。他沉默了,忽然又笑了,指着我:“说你傻你还真是笨,人家说不定早忘了。”“才不会呢!皓哥哥不会忘的!”见我生气了,他连忙认错:“好好好,他记得。那告诉我你的皓哥哥长什么样,好不好?”“他长得~~~”我愣住了,对啊,皓哥哥长什么样呢?我怎么可以忘记呢?不可能啊!我的思绪开始乱了。在那个夏天,我发现我忘记皓哥哥的样子了。那一年,我15岁,皓哥哥应该16岁了。我不再去买巧克力了,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吃了,而是有人代劳了。那个骂我笨骂我傻的同桌,那个总是欺负我又总是逗我笑的那个男生。在那个夏天,他买了一大盒巧克力,为我庆祝生日。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以后,你想吃巧克力了告诉我,我帮你买好不好?”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又恢复了痞子样:“别误会,我只是不想看到一个笨蛋买巧克力还要挑半天而已。”见我不说话,他急了:“怎么样?好不好,就这样了。”说完一溜烟跑了。过了几天,我果真收到了一盒巧克力,还有张字条:这也是一个承诺。于是,在那个夏天,我又收到了另一个人的另一个承诺。那一年,我16岁,皓哥哥17岁了。后来,我的抽屉里总会不时出现巧克力。他也会问我:“这个好吃还是小时候的好吃?”我若回答小时候的好吃,他便会抢过去,愤愤道:“那就别吃了。”我还得说几句好话才能拿回来。我若说一样好,他便不屑道:“哼,什么审美观,现在的好吃多了!”我若回答这个好吃,他便高兴了,于是夸下海口:“我还会给你买更好吃的。”可是,我要他一起吃,他却总是推托:男孩子哪有吃巧克力的。我就反驳他:皓哥哥就吃。他才不情不愿的吃一口,但见我很高兴的样子,他也笑了。这年夏天,我在外婆家住了几天回到家。妈妈不经意说起:“前几天那个皓皓回来了。”我听了一惊,忙问:“怎么回事?”“哦,他来咱家,这孩子变了,又高又帅,都快不认识了。他问起你了,我说你在外婆家,他就走了。”“他没留下什么?”“留下什么?”“哦,没事!”我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与失落。是啊,都是那么小的孩子!他又送来了巧克力,我和他说起这件事。他看着我,认真地说:“你长大了!”“那是当然,我长大了。”我又逼着他吃巧克力,他苦着脸,转身就跑,于是,我拿着巧克力追了过去。这年夏天,我长大了。这一年,我17岁,皓哥哥18岁了。我们都长大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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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个夏天日子如针尖上的水滴,悄声无息的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就这样离开了我,再也没回过头来……这天早上,天气还是一样的好,晴朗晴朗的,一丝风也没有。我的心情也如同天气一样的好。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人生中最后一个儿童节。来到教室,同学们早就乐开了,那场面如同世界杯足球赛冠军一样的情景,个个喜形于色乐得忘了自我。但不知道为什么,身为班长的我,这次却没有大发雷霆地命令他们打扫卫生,而是任他们在座位上打闹嬉戏。放他们一回吧,毕竟,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肖老师来了!肖老师来了!”情报员在讲台上大声说道。三秒钟的时间,打闹的回到了座位上,吃东西的把零食塞进了桌箱里,还用手抹掉了嘴角边的薯片残渣,班上恢复到了正常样。“同学们!今天是你们的节日,你们就尽情地玩,大口大口的吃吧!”肖老师话音刚落,班上炸开了锅,看!那个小胖墩又拿出零食吃起来了,调皮鬼们又开始打闹了。我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上翘了,自己也下了座位,和好朋友聊起天来。就在我们玩的正起劲的时候,广播中响起了音乐,同学们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都出去排好了队。学校组织的联欢会开始了。一个个有趣的节目,精彩的表演,令我们看得眼花缭乱,陶醉其中。低年级的小朋友编排的舞蹈,又可爱,又有趣,高年级的舞蹈则充满着流行气味,火辣劲爆,这些节目都夺取了我们的眼球。不过我还期待着……时间老人总是走得很快,不一会联欢会又结束了,大家有秩序的回到了教室,这时,同学们开始和我一样,期待着……肖老师笑盈盈地走上讲台,对我们说:“六年级四班六一联欢会开始!”“耶!”大家一阵欢呼呐喊,我们所期待的,就是这个。装扮如美丽公主一样的主持人走了上来,呵呵!这不是小吴和小陈吗?化了妆,还真不认识了!不一会,第一个节目就开始了,是我们班的小小歌唱家为我们演唱歌曲,称她为小小歌唱家可是有原因的,每一届的艺术人才大赛她都是第一名,是我们音乐老师的爱徒,有着歌唱天赋的她,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歌唱家。优美的旋律,婉转的歌喉,仿佛把我们带进了人间仙境,同学们都沉醉其中。过后,是古筝独奏。如同高山流水的音韵,又把我们带到了一片广阔的大草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令我们流连忘返。充满着时尚的吉他又令我们开始摇摆起来。一个个精彩的节目,让我们大家情绪到达高潮。最后的压轴节目,是我们班的女同学自编自导的小品,绝对最好看!走上讲台的是那几根“老油条”,每一年的六一儿童节都是她们带个我们最后的欢乐,呵呵!又有看点了!“哈喽!大家好!我是来自美国的marry!”吴大航﹙原名:吴思航﹚用极其搞笑的川普对我们说到。“要了!你什么时候成了marry?明明是翠花村的吴大航嘛!”蔡大摆摆﹙原名:蔡欣余,鱼在四川叫摆摆﹚不满地说到,“嗨!大家好哦!我是美国的奥巴马!”蔡大摆摆立刻露出了笑脸,对我们说到。“喝!几天没见都成美国总统了?”吴大航半信半疑。“要了要了!她是翠花村的蔡大摆摆!”站在一旁的闵大雯﹙原名:闵伊雯﹚说,不过,她也立刻露出了笑脸,“嗨嗨嗨!我是非洲同胞的挚爱!我是非洲摩托!”说完还做了一个骑摩托的姿势。她们三个搞笑的自我简绍,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这些“老油条”,幽默感越来越强了。过后,就是节目中的竞猜环节。“请问!水浒传的老大是谁?”吴大航问她们两个。“我知道我知道!是那个关哥哥!”闵大雯乱说一气。“关羽是水浒传老大?那猪八戒就是三国演义老大了!”蔡大摆摆说。“这有什么不可能?别人猪八戒长得还是满可爱的噻~”吴大航说,“哎呀!扯到哪了去了!你们到底知不知道?”“我知道,是那个宋江哥哥!”“还是蔡大摆摆有学问些。恭喜你!答对了!我奖励你一个鸡蛋两个鸭蛋三个大鹅蛋!”“耶!有蛋吃了!”蔡大摆摆倒是格外高兴。这时,闵大雯开始和她套近乎:“你倒是分我一点噻?”“没问题!我们一起吃!”这人还真大方。“第二题!请问!四大名着是谁写的?”“我知道我知道!”闵大雯又知道,“是谭成铭、周莉钦、唐家明和洪兆丰!”这下,全班大笑,那几个人更是笑得起劲。“天啊!那么难的题你都知道!我奖励你一个西瓜两个冬瓜三个大南瓜!”“耶!有瓜吃了!”闵大雯也是高兴。“喂,我都分你蛋了,你也给我几个瓜噻?”“可以!我们一起吃!”这人也大方!“真是两个宝器宝到一块去了!”吴大航说到。我们又笑了,笑得很灿烂,天空中回荡着我们的笑声,久久不能散去。这是我们在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我们都会把今天的事情永记心底,直到再相遇的那一天……四川攀枝花三小六年级:侯入月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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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断了的青春琳注视着湖水里倒映的素白且有些落寞的明月,水灵水灵的眼眸里布满了看似连岁月都无法抚平的伤痛,晶莹的泪珠在灯光的垂射下变得剔透,手心里攥着一只漂亮的蝴蝶发卡。曾热忱浮动的心如今像这一片湖水,静静地,再也浮不起一丝的涟漪。夏夜的风徐徐吹来,琳飘逸的长发在风中乱舞,她不在意自己凌乱的发型,不在意自己妆的浓淡浅深,也不在意衣服这样搭配是否漂亮,四年了,像是一直在与时间较劲,时光也并非如文人骚客形容的那样无情,连一个美好而虐心的记忆都无法抹掉。琳相信,自己可以像高考创造奇迹那样遗忘这段有甜有酸的曾经。就在这个湖畔,藏着她最珍贵的记忆。琳出生在江南的一隅,家乡山青水秀,温润明澈,所以酿造出了水一样纯净的女子。琳原本是一个性格开朗,随性活泼的女孩,家境也还算不错,父母原本是同厂上班的工人,后来转而自己经商,对女儿的想法他们一向是支持的,在学习上也从没有给她什么压力,这样的父母是多少莘莘学子所羡慕的。琳一直很爱自己的父母。物理和数学是琳最大的心患,对于一个理科生来说,丢掉这两门无疑是致命的一击,也可以直接宣布高考无望。然而,琳从求学开始,就没有为学习而担忧过,如此乐观的心态让周围的好友所不能理解,每次有人问她,她就会笑着说,就这样了,我喜欢顺其自然。从高中开始,追求琳的男生就可以用成群结队来形容,琳被学校"民间"公认的四大美女之首,是众多男生做梦都会梦到的女神。对待谈恋爱,她不反对,总说遇到对的人就应该珍惜。可是,琳不是那种随便就敞开心扉的人,虽然追寻者无数,但她没有答应任何一个,让众多仰慕者兴奋而至,失望而归。也有少数追求者继而产生悲愤的心理,高傲,拽也被扣在她的头上,就像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没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她的内心,而她,对于这些没有太多的看法,因为她知道这些只是可爱的男生,爱的单纯而纯粹,并没有什么坏心思。高二下学期刚刚到来,校园里除了读书声就是课间热闹喧哗的谈笑声,每个人好像都在讲述着这个暑假的点点滴滴,还是像往常一样,琳的座位上围着一群嬉皮笑脸的男生,他们面对着自己的女神,努力的把自己吹嘘的有多么多么儒雅,暑假在什么琴行练习吉他,又在什么舞蹈社练舞,还在什么培训班学习英语、日语,好像要把平生最好的姿态展现在琳的面前,琳却呆呆的坐在那里,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记得那一天,阳光依然明媚,下午第一堂课,班主任亦如往常那样踏着激扬有力的步子走进教室,大声地把还在美梦中的学生叫醒,不一样的便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个头高大,阳光帅气的男生。班主任说他是转校生,学习很好,让大家多像他学习。他就是宇,这也是琳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生活仍然这样不急不慢的进行着,宇因为出众的成绩,帅气的外表成为学校里的"有为帅气青年",也有不少女生经常在他面前犯着花痴。琳对这一切也只是看在眼里,没有什么多余的感觉。后来听说宇是个书香子弟,爷爷是个退休的干部,爸爸妈妈都是中学的教师,对宇的要求很严格,从小就让他饱读诗书,练习音乐。而宇的爱好是打篮球,很多女孩子对宇的描述就是打篮球时很帅。琳和宇平常也没有多少接触,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把宇调在了琳的同桌,他们俩才有了多余的语言,慢慢地相处,他们之间几乎无话不谈,琳渐渐地发现身边这个男孩有些特别,他一言一行,一笑一动都是那么的温柔和迷人。宇也开始对琳产生了一种喜欢的感觉,他早已驾驭不了暗暗浮动的内心,几次在琳的面前想把内心的想法和盘托出,可是每次话到嘴边都咽了下去,他害怕结局会是彼此受到伤害。又过了不久,琳清晰的记得那天,11月11日---光棍节,上午的课间,琳和宇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座位,宇突然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印有蝴蝶图案的发卡,放在了琳的手心里,琳的脸颊微微泛红,感觉手心里不只是一个小小的发卡,而植入了满满的幸福。宇说,我找了好久,这个发卡只适合你。就在那一天宇向琳表了白,琳点点头答应了。陷入爱情泥潭里的人是多情的,眼里的风物也随之充满了美好。此后的琳,抬头就看见繁星在谈情,低首就闻到芳草在说爱。不管别人在背后如何议论她和宇的恋情,琳都认为爱情是自由的,彼此喜欢就好,何必在意他人的言行而累了自己。从那以后,琳对学习好像也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和期望,她抛弃了以往顺其自然的态度,有不懂的知识就问宇,宇也特别支持她认真学习。但是宇却不知道琳开始拼命的学习是为了赶上自己,然后报选同一所大学。琳心里明白,只有自己加快步伐才能追上宇的脚步。课下之余,和宇一起约会的时光是幸福的,两个手十指相扣,徒步在城市外的小路中,静静地感受着只属于他们的世界。离学校不远的湖畔,也是他们曾经相拥看日出日落而常去的地方。宇曾说,美好的东西是短暂而易逝的,正如这日出和日落,早一点或晚一点都无法欣赏它的美丽,当时间到来时,一切美好都会消失,留下的只是人们对它无尽的怀念。高三的那一年里,宇明显把重心放在了学习上,和琳约会的时间一点点的减少,琳也明白,理解宇的做法,她也为着高考奋力一搏。高考的成绩出来了,宇不负众望的考取了全校第一,这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所有的光环都围绕的他。但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琳竟然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全校第三,成为了自建校以来最大的一匹黑马。外人看来,琳的确超水平的发挥,只有琳自己知道,取得今天的成绩靠的不单单是运气,高三一年里,自己哪天晚上不是零点过后妈妈催促才熄灯入睡,这一切,都源于爱情的力量。高考完后便迎来了炎热而漫长的暑假,琳明显的轻松了好多,没有了以前的忙碌,也没机会看着宇认真做功课时的样子,她把这些美好的片段存放在记忆的深处,时不时的拿出来咀嚼,仍然很温馨。琳隔三差五的还是和宇偷偷地出来约会。还记得那天下午,天依旧炎热,宇主动地约了琳在湖边见面,见面了之后,宇就抱着琳哭着说父母一致要把自己送到国外去留学。琳强忍着难过微笑地对宇说,你去吧,我也支持你。在强烈的阳光下,琳的眼里透露着一丝悲伤和凉意。纵使心里有一万个舍不得,琳还是会放开自己的手,因为她爱这个男人。琳踮起了脚尖,亲吻了这个她深爱男人的额头。这也是琳最后一次见到宇,过了几天,听说宇的一家都去了国外,她和宇从此便失去了联系。安妮宝贝曾写到过:北方好像是一个心理解脱的地方,可以卸下过去,从头来过。琳也想这样,于是填报了北方的一所大学,她想远离这座城市,去北方给心灵寻找一米阳光。坐在驶向远方的列车上,琳无精打采的依靠在玻璃窗上,有些颓废且有些落寞,看着窗外渐渐消失的风景,心里仍有万分的不舍和牵挂,她知道,她对宇的记忆并不像这些过眼云烟的景色,需要多久才能放下,她自己也不清楚。在火车与铁轨之间有节奏的撞击声中,琳离开了这里,开始了背井离乡的大学生涯。四年的大学生活如白驹过隙,匆匆而去。这四年,琳想借北方的荒凉而断掉心中残留的余热,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骨子里竟然对爱情如此的留念和执着,一直没有真正的放下宇,连他送的蝴蝶发卡都一直随身携带。这四年里,追求琳的男生依然如滔滔不绝的江水,一波接着一波,琳都委婉的拒绝了。在她眼里,这些男生依然可爱,爱的单纯和纯粹,只是她没有了接受他们的勇气。她心就像被时光的车轮碾压过,怎么呵护也回不到曾经的模样。四年来,多少个彻夜难眠的晚上,多少次一个人坐那里发呆,多少回因想念宇而自己泪流满面,琳都习以为常了,每个冬天,琳都像一个昆虫一样,卷缩着自己的激情和想象。她知道就是在那个夏天,埋葬了自己大学四年来的激情和青春。后来的琳,爱上了三毛,林徽因,白落梅,不单单喜欢看她们的书,更喜欢她们自己诉说着一个又一个饱满的故事,她想成为林徽因一样的女子,正如白落梅所写:林徽因是个传奇的女子,一代风华的绝世佳人,才华横溢倾倒众生,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记挂了一生,让无数男子仰慕了一生。琳也渴望有这些真正爱自己的男人。琳原原本本没有责怪过宇,因为她知道,感情的世界里本来就会有伤害,错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他人,而是这个年轻且有些踉跄的青春年华。四年后的今天,琳再次回到当初和宇最后一次见面的湖畔,从黄昏一直站到黑夜,回想着她们的故事怎么由美丽的黄昏走到悲凉的黑夜,此时的琳,理了理刚刚被风吹乱的头发,擦了擦眼角模糊的泪迹,松开了手中那只蝴蝶发卡,轻轻地吻了一下,便丢在了湖水的中央,随之激起了一簇水花,周围的涟漪久久才散去,琳转过身,迈着坚实有力的脚步消失在湖畔的转角处。初二:malcolm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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