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江湖上_1500字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这句话一直是本少侠的座右铭来的。说我是少侠,实际上偶是女侠来滴,一雌性动物。呸,我不又骂着自己了么?切,不管了,不纠结了!其实大家伙别问我现在是什么年代,实际上偶也不知道,我好像是迷迷糊糊间穿越了欸!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就让偶好好过把侠女的瘾哈!欸不,像我这么美丽的姑娘一个人行走在这江湖上,难保会有什么歹人把我劫走了,那怎么办?(请在美丽二字上面加双引号)欸!有了,古人不是有女扮男装一说么,好嘞,就让我一美少女化身为翩翩公子,玩转江湖吧。古代不是说:”山美,水美,人更美“吗?那就让本少侠好好欣赏欣赏~~
”小二,上菜。“本少侠啃着一个鸡腿,姿势很不雅地说着。这古代的菜就是原汁原味,不过我想念香喷喷的烤鸡翅了!泪奔~~”客官,请慢用。”一小二打扮的人端着一盘烤乳猪上来,那香味啊,让偶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唧吧唧,”我一边吃着还一边夸奖说:“这红尘客栈的饭菜就是好吃,让人吃得停不下来啊!”欸,且慢!我口中的动作停缓了一会儿,然后又继续吃着。难道,我的江湖梦就这样在吃中断送了么?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本少侠每到一个地方,就不停地吃呀吃······想到这我又不禁一阵恶寒,因为我仿佛看到小伙伴们跑在我身后,还一个劲地说:“柔小猪,小猪猪,小肥猪……”STOP!我停止了幻想,如果不停止想下去,我恐怕会把我手中的烤乳猪看成我自己,可怕~以后还是不要老是吃呀吃了!
“哎,你们听说了吗?三年一次的武林大会就要在淮州举行了,听说这次的胜利者可当武林盟主的!”
”这事我知道,听说这次北郡的霍龙门,南疆的血隐们,北蒙的长风派都派人来了。“
”他们这几个门派怎么都来了争这武林盟主的位,当我们大华无人呢!我们大华不还有个天涯阁吗?“
”对啊,他们太嚣张了!“
……
我坐在大厅里,听着他们几个江湖人士的对话,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被点燃了。哎呦喂,居然还有武林大会,上天太眷顾我了,还有什么天涯阁,血隐门,一定很好玩,到时候美男一定少不了,哈哈,我太兴奋了,真人版的武打片,不看白不看。他们刚才说武林大会在哪举行啊?好像在那什么淮州陵县好像是,事不宜迟,快点出发。武林大会,偶来了。吼~~
不是说行走在江湖上会有很多危险吗?怎么我反而悠闲得很,大概是别人觉得我太帅了,不忍得下手。嗯,有可能真是这样。兜兜转转赶了几天路,终于到达了陵县。哦耶!听说明天的大赛才是最精彩的,那今天的就不去看了,找家客栈补眠去了!困死了,赶了几天的路!
走在淮城陵县的街道上,路上都是熙熙攘攘的人。本少侠一手吃着冰糖葫芦,另一手还是拿着冰糖葫芦。额……虽然这样的动作在别人看来是十分怪异,但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嘛,我走自己的路,管别人怎么说去。
走入武林大会的会场,各派江湖人士大都到场了,偶挤在某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各门派的互动。哇哦,那个戴黄金面具的帅哥霸气外露了,太酷了,梦中男神欸!咦,他旁边那女的是谁?不会是他夫人吧?哦,我的小心脏啊,受不了啊。不过,他们旁边那个穿淡蓝色劲装,脸上一直挂着笑的那个男神也好帅欸!咦,那边那个穿白衣的也好帅,飘渺得不似凡人,傲世出尘。受不住啊,美男好多多~~我好想晕~~然后我真的晕了过去,悲催啊,偶一江湖菜鸟竟然对美男没有抵抗力~~我找个地方蹲下去种蘑菇去了……
”啊呜,美男,帅哥……“我口中不断地呢喃着。旁边的老妈帮我擦拭着额头,又听见我在呢喃着。担忧地看着我,口中自言自语道:”这孩子该不会是烧糊涂了吧?“……
PS:本文属作者脑洞大开之作,如有雷同,纯属见鬼!!!谢谢!敬礼!
初一:倪钰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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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游泳
提起游泳,没有哪个小孩子不喜欢。今天爸爸说要带我去游泳,我可高兴了。
到了泳池边,爸爸让我做了一会儿准备动作,然后再教我动作要领。可我早已迫不及待了,我想:游泳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用手和脚搅水,有什么可学的。于是我壮着胆子,昂首提胸,不管三七二十一,"扑通"一声猛扎进水里,我一个劲拍水,顿时水花四溅模糊了我的眼睛。忽然身子直往下沉,我拼命挣扎,想向爸爸求救,可是一张嘴,"咕噜咕噜"喝了好多口水,呛得我不住咳嗽,爸爸站在水中,把我的肚子托住,让我浮起来,我只好用手搂住爸爸的脖子,翻过身又站起来,这回我可吃尽了苦头。
爸爸笑着说:"这滋味好受吗?不会就学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休息了一会,爸爸叫我把手掌并拢,放入手中,往后划水,我再次下水,这回闭紧嘴巴,照样子在水中划着。爸爸一边托着我,一边指导:"游的时候不能慌张,要保持冷静,同时身体要平衡,双手向后划,脚也要甩动。"我照着爸爸的方法做,慢慢的我的身子能像木板一样平衡在水面上,手脚配合得到了协调。
我终于学会了游泳,还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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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生命线上或许你们不知道,人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但是我知道,因为我亲身体验过。小时候,因为我不想和爷爷奶奶分开,就和他们一同住进了城市,直到十岁时我才回到乡村。记得是在我七岁的时候,由于爷爷奶奶去买菜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当时我觉得很无聊,就开始在抽屉里找东西,经过一阵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瓶药。我兴高采烈地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五颜六色的药片因为那时我还小,以为那是糖块,就倒了一把塞进嘴里,刚开始还有一点甜味,后来就有一点苦了,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便把这些药咽进肚去。之后便开始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感觉头发蒙起来,接下来是眩晕,头还十分剧痛,大约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已经失去知觉了。等到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的抢救室里,我感觉呼吸很吃力,紧接着,我因为缺氧又一次昏迷了。在我昏迷的时候做了个奇怪的梦。梦到有两条路,一条是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一条是通往我家的路。我正陶醉在那个“天堂”,可又想到了我的家,还有我的家人,我现在痛苦万分,我不知道该去哪了。正在这时,我又听到了家里有人在叫我,这一叫把我叫回了家。我不再那么痛苦了,因为我小的时候最听话了,过了许久我醒来了,我发现我在病床上。见我醒后,奶奶对我说:“你没事了吃安眠药干什么?还吃了那么多,幸好你醒了,你要是不醒,你让奶奶可怎么办呀。”当时奶奶已经哭红了眼睛。奶奶又问我:“现在头还疼吗?”我说“嗯,还疼。”“以后可不许再乱吃东西了。”奶奶叮嘱我道。“嗯,我以后再乱吃东西了。”我答到。因为这事我把父母一年的积蓄花了一大半。我心里那个后悔呀,到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我写了这件事,就是想告诉大家,当走在生命的边缘线上的时候,一定要时刻牢记亲人的嘱托,珍惜生命。注意安全。确保身体健康。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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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田野上年终岁末,放假回家。在外忙碌了一年,一下子回到家里停歇下来,真有点不适应。玩牌打麻将不会,整天泡在网上,坐在电视机旁,时间长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在屋里一会溜达,一会站在窗口望着窗外,觉得很是烦闷。忽然,我冒出一个想法,到田野上走上一走,疏散一下心情,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注意。想到说到,说走就走。我换上一件大衣,登上一双靴子,便推门而去。昨夜下了一场雪,雪虽然下的不小,但没有书里面说的银装素裹,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美景色,却有一番天地遥远四野苍茫之感。因为雪虽然停了,但天空并没有放晴,灰蒙蒙的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还刮着冷风,雪花很难在树上落脚的。原野上有树林,还有成片的,已采摘完的棉花和很多的玉米秸秆,在寒风中哆嗦着枯黄的叶子,呻吟着。回想几个月前,它们还是一片绿油油的,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纱帐,成排成行整齐站立,绿叶繁茂,枝茎茁壮。当棉花开花的时候,由于种植广泛,无数的花朵组成了花的海洋,煞是壮观。你恨不得自己马上变成一只蜜蜂,在这花海上纵情飞翔,还要把这每一朵花的花蜜采集,把每一朵花的花粉传递。而待到秋天棉桃绽开的时候,更是开的热烈,茫茫原野一片银白。看近处,像是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花,看远方,又像是天边飘来的白云。如果今天田野上没有寒风的话,我一定还会看到秋天那壮丽的景色。而夏天的玉米,则把修长叶子拼命向上伸展,然后再向下轻轻弯曲。每片叶子在弯曲的地方,都能折射出阳光,在锋利的叶尖上,都悬挂着一颗晶莹的露珠。当晚风吹来的时候,它们手挽着手,晃动着头,沙沙的歌唱,一派生机盎然。而如今,它们就像是所有已到垂暮之年的生命,慢慢地渡过着最后的时光。不过,明年春天,会有一批崭新的生命,在他们成长过的地方诞生。原以为田野上覆盖了一层积雪,一定是清冷寂寞没有生气,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有许多小生灵在快乐的生活忙碌着。一只野兔在草丛里一跃而出,剑一般的向着棉花地飞奔而去,眨眼之间便消失了踪迹。我的到来也许惊扰了它,可它也着实地把我吓了一跳。而一只喜鹊掀起一根树枝,向着树上的巢穴飞去,树上的另一只喜鹊,则站在巢穴旁边喳喳的叫着。现在虽说是寒冬腊月,距春暖花开还有一段时间,而这对勤劳的喜鹊夫妇,或是为来年春天的宝宝做准备,或是把自己的家修葺一番,和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快乐的新年。尤其是麻雀,它们一大群落在一棵大树上欢叫着。远远的望去,我以为是树上还未脱落的枯叶,当我走到近前,只听“轰”的一声,这满树的枯叶竟然飞了起来。我猛然一怔,再定睛细看,忍不住笑了。我想,麻雀也是用这种方式来迎接春天吧。而野鸡,野鸽和鹌鹑却在雪地里,刨出一些农人丢弃的玉米,或找到一些野草的种子,在悠闲的啄食。雪地上,留下它们很多杂乱的脚印,望着它们的脚印,我忽然想起了那句诗“虎落雪地梅花五,鹤走霜田竹叶三”。可这些小家伙对我都有很大的戒心,总是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不愿意让我靠近它们。可“和谐号”呼啸着从它们身边飞驰而过的时候,它们却视若无睹,一点也不惊慌,这让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我继续一路行走,爬山高高的减河河堤,放目远眺,目及之处尽览无余。啊,眼界有多开阔,心胸就有多么宽广。房屋像积木,汽车像蚂蚁,大树竟和小草一般高。倒是树上的鹊窝,在雪色的映衬下非常醒目,像是一颗颗黑色的星星。看着远方的景色,竟有一些令人神往的感觉。大概在人们的心理中,远方的景色和一些不在身旁的东西都是好的,而身旁的却往往忽略。再回头看看自己一路走来的足迹,也被白雪一一记载了,抬头望望无际的天空,低头看看银白的大地,不禁想起了李白的文章“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哦!我是不是有点伤感了,人们都说的触景生情大概就是如此吧。每个人成长的阅历不同环境不同,对所看到的事物感知也会有所不同,总有一些会触动你心灵的某个地方。,或是勾起你的回忆,或是引起你的遐想,或是触动你的感慨,或是打开你思念。总之,都有吧。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满载着看到的和想到的向家走去,一边走一边把脚印留给大地。我要把今天的经历制作成一枚书签,夹在我的记忆里常常翻阅。走出家门走进自然感受自然吧!四季的更迭,日月的交替一定会在你的心里留下痕迹,你的内心一定会有所得会有所悟,心胸会更加开阔,身体也会变得更加健康,因为百炼不如一走嘛。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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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走的路上许多的人有许多的故事,许多的故事有许多的情节。在行走的路上,寻找幸福。或许许多的人都是这样。都在行走的路上,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有的人寻找一生一世,有的人擦肩而过。有的人对面相逢不相识。有的人一见钟情,难分难解。或许;这就是一种情缘,一种冥冥之中的缘起缘落。许多的人拥有了幸福,又遗憾的失却了。原来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福的人同样有着自己各自的不幸福。君不是心理学家,也不是情感专家,然;只是对于俗世生活的一点感悟罢了。或许同样许多的人有着自己对生活的许多感悟。只是没有执著于笔端罢了。那些拥有幸福的人总是快乐的,那些没有幸福或者正在寻找幸福的人,总是忧郁着,惆怅着,常常压抑着自己的内心情感。在实际生活之中,有许多的这样的情景。有一种人即使不是意中所相爱的人,却与之结婚生子了。有一种人,只是喜欢对方并且相亲相恋了许多年。然后,同样结婚或者生子。许多年过去了。相亲相恋的两个人却分开了。甚至老死不相往来。不想爱没有爱的人,却在一起生活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分开。慢慢想来;或许现实生活中的真正的情感多数都在于忍耐或者容纳。许多阴错阳差着编织着自己的梦的人。最终花好月圆,或者情尽缘散。或许;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情缘。有一首诗人们都很喜欢;‘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这首诗将暗恋中男女的绝望层层抽剥,直至最不可触摸的隐密末梢。那种只要一伸手就能拿到的幸福,就因为没伸手而永世错过。什么叫咫尺天涯,什么叫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就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也许这句话有一点单相思的味道,喜欢一个人或者去爱一个人应该是彼此的情愿。有人说;爱你的人你不爱他,那是一相情愿。而爱你的人痛彻心脾的爱着你,最终忍痛把一种真爱只能深埋心底。另一种爱或者就是;你爱的人不爱你,竟然也是一厢情愿。同样有着另一种眷恋,彼此却不能够相爱却也不能够在一起。这样也就罢了。还有一种就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那就是一种痛苦和折磨。想象着一些细节,是距离或者是一种客观因素。这就是人虽然相遇却注定无法相聚。还有也是同样的一种人。彼此相遇亦相恋,相见亦恨晚。爱的昏天唤地,缠绵也痴迷。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皆大欢喜。现在解释;‘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彼此相爱,就能够在一起。那么在一起真的幸福吗?君无以言表。这是一个复杂的而奇妙的千古难题,一句话难以说清楚,故暂时无以论证。属于自己的幸福,君觉得永远是属于自己的。那些压抑着数年或者几十年的委屈,是自己的内心情感,只有自己知道。只有自己缓慢的去吞咽与独自品味。那些许多在围城里面囚禁的人,诅咒着,挣扎着,寻找着出口,在苦苦的追寻着。甚至几年,几十年的争脱,虽然筋疲力竭。然;在一世情缘的路上,终于找到自己的可人,牵手情缘。成为另一个人手心里的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初始是誓言,进而是责任。或许这就是人生。有一首歌叫做‘手心里的温柔’;歌词说到;‘你在我身边相对无言,默默地许愿对爱的依恋,牧场的炊烟装点着草原,爱意像永久不变的少年,你在我身边把我的手牵,牵着我熟悉不变的誓言,高高的雪山祝福我们,爱你在这一刻永恒永远,爱到什么时候要爱到天长地久’。君觉得;这才是人生的真正的情感,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因为爱所以爱。爱到最终迟暮的时候,爱到白头到天荒到地老。歌声蜿蜒温婉。深藏着爱恋以及与对生活的感受,对两个人的情感祈予了憨憨的深情。听着这样一首歌,真的感人至深。其实生活真的很美好,真的生活里面有一个珍爱你和你所珍爱的人,是幸福的。人的情感思想是在不断更新和锐变的。曾经陈旧的积怨,在缓慢瓦解着,崩溃着。人性在缓慢的觉醒瞬间。那些新的憧憬不是在遥远的地方。而是就在眼前。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自己心的距离。想着许多的人在不断的成熟,不断的跋涉,经历着同样一种情感的沧桑。在行走的路上;寻找幸福,或许;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有诗为证;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许多的人有许多的故事。许多的故事有许多的情节。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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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行走_2000字行走,行走。习惯于一个人行走,步调快速,沉默,低头,凝望脚跟跟随的影子,不打伞。任凭毒辣的阳光在肌肤上肆意的亲吻,对于我,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关于自然的信仰。大自然所天生赋予的东西,人类总希望尝试改变,去征服以证实自身的智商。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接受并非代表着投降,相反,那是另一种对抗。我不涂防晒油,那种粘腻的液体,抹在身上,这是缺少安全感的人的工具。我不需要。我抬头,阳光刺眼的闪烁,遥远的光芒,伸手,无法触碰。最美丽的东西是无法抵达的。那些普照在我们身上的阳光,应该是一种恩赐。行走,行走。两个人的行走有太多的禁闭。沉闷,找话题,忍耐,需要步调一致。会在选择方向上出现分歧,那时侯,总有一方需要妥协。对于行走来说,等同于投降。我们走的路,应该是自身内心呐喊的方向,必须追随自己。相反,那是木偶的旅程,无法思考。一大群人的行走,无疑是马戏团的小丑。在大街上嘻嚷,喧闹,霸占了整个人行道,自得其乐的谈话,唾沫四溅。其实最后回想,谁也想不起自己讲过的话。那种行走,脚,无疑是退化成最基本的工具,显得空洞无力,只是朝着早已定好的目标前进,那不能算是行走。我反感诸如此类的行走。行走,行走。行走是一种被信仰,被尊重的行为。并非单纯的双脚重复动作。它是具有生命力,具有力量,具有思考的方式,可以引领我走向远方。行走与路途无关,或长或短,或高或低,这不是衡量行走质量的标准。肮脏的小市场,华丽的红地毯,山路,平地……唯一可以丈量的,是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本能的思考。在行走中所发觉,所自行,所暗涌的东西,才是最为珍贵的,最能体现行走的意义。行走,行走。我喜欢一个人行走,没有限制,没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只有随性的游离,穿梭。每天放学后与晚修间的一个半小时内,经常是我行走的天地。背上书包,快速穿过人流汹涌的街道。我喜欢陌生的东西,能让我感到安全。所以我会选择生疏的街道开始行走。行走间的不看路牌,不理会方向问题。会在某一个十字路口转弯,会驻足于某个小巷口。我并不感到恐慌,因为我知道,脚下的路都是通的,犹如血脉相连般紧扣。经常找不到出口,来回碰撞,它可能隐藏在下一个拐角。这正是行走的趣味之处,无法预知的未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盘算、预定。即使这样,人们早已预知了将来的死亡,却束手无策。既然这样,我们更应该遵循生命的规律,在探寻中找到答案。行走是一个很好的介质。行走,行走。上帝赐予了我们的双脚,就是用来发觉与探寻的工具。会在小巷尽头发现卖米糕的老嬷嬷,会在石板梯砖上发现潮湿滑腻的台藓,会在红瓦顶上发现伸出头来的野花,贴有窗花的木窗,门前的黄狗,亦或是隐藏在林荫处的教堂。都带给我无限的惊喜,所有的这一切一切,我都必须虔诚的感谢,是双脚所引领我至的结果。在高楼与人群的城市间穿梭,容器缺乏安全感,面对木无表情的庞大人群,彼此擦肩而过,过多的无礼冲撞。高楼的冰冷反光膜墙,严密的保安。会带来严重的压抑感与窒息的感觉。甚至连空气都显得稀薄与无力。看不到太阳、蓝天、白云,这些原始的东西被高科技所湮灭的那一刻,我们应该感到悲哀与自责。城市的露天大广场,高扬的喷泉,人工的草皮,挂着“禁止踩踏”与“**国家花园城市”的牌子,这些基本的自然,都变成了利益的称号。当事物违反了它生存的本意时,无疑是一场残忍的扼杀。行走,行走。所以我热爱那些纯朴而自然的东西,热爱原始的气味,这并不过分,但对于长期蜗居在城市的人来说,那是奢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拥有这种本能,但是随着日子的渐长,这种感官的要求便会退化,甚至是硬生生的抹杀。他们的鼻腔内,只有华丽高调的香水味道。行走的另一种目的,是唤起我们曾经过往而隐匿的记忆,触碰那些曾经走远的物品。剥落的墙壁,青砖所掉落的灰尘,被孩童涂鸦,那是一堵坚毅的墙,承载着匆匆的过客。凹突有致的木门,被触摸得光滑透亮的铁制门把,有“吱呀”声响。一推开,光线射进弄堂,犹如打开一道记忆之门,充满幻想。废旧的老自行车,落寞的倚在身旁,厚钝的切菜声响,“沙沙”的掏米声,远处飘来的肉香,拥有富足的味道。走一步,停一下。舍不得离开,那些最普通的平房,21寸老电视,毛主席肖像,挂在床头的红结,油绿的窗花,光着屁股的孩童,打牙祭的老人,肥胖的中年妇女……过往种种,都在震撼着我的思考。行走,行走。行走当中,肌肉会发生本能的反应。酸痛,抽筋,麻木,带有紧绷的恶感,踩在地上有沉重的东西一直坠下,脚跟灼热而发麻。不能坐下,继续行走。每一声撞击,都在敲打着心房。我能感受到双脚的快乐与疯狂。汗液随着额头,背脊,肩膀一直流下,延至下巴,手掌与脚踝。慢慢渗出背心,粘在背上。额头的刘海打湿了一片,帖服于眉尖上。镜片上的雾气开始蔓延。灼热的喉咙,发出干哑的声音。我知道,这些都是行走所带给我的单纯的,无杂质的附属品。是身体的一种澄澈的呼吸与张扬。在体内交换着,交流着。行走,无论东西,并非一种混乱的劫取,别怀着过多的愿望,也不能肆意的前进,那是一种贪欲,需要控制。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停止,掉头,返回。不能过分迷恋,无休止的索取,这是忠告。行走,行走。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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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时间的纹路上很久没有提起笔来写下泉水般喷涌的思绪。在半明半晦的生活中,朝向一条似乎没有尽头的路途昏天黑地地奔跑,不知道目的地,却也不敢停留不愿歇脚,心甘情愿地被一种强大的意愿迫使。意愿不知道来自何方,只知道盲目地顺从,不知道它将给予我的是喜悦还是一无所获的悲哀。我仿佛把未来看得很清楚,其实仍旧混沌而模糊。时常会回忆过去分别的场面,火车站台边、家门口、熟悉的巷弄……全部是无声的广大背景,如同电影的末尾,悠悠飘荡出缓慢的钢琴乐曲,主角表情默然且忧郁,静静地告别,分散在茫茫人海里。又想起《金粉世家》里燕西与清秋的擦肩而过——在同一个车站坐上开往不同方向的火车,他们并没有遇见。往往离别都带有这样的色彩——秋天的晴日里刮着微寒的风,枯萎的黄叶被轻悄扫起,被金色温煦的阳光照出最后的亮泽,让人留恋、不忍。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聚会,我和小学时一样再次错过。每次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意外让我错过,不知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有某种意识希望自己逃避令人伤心的场面。与一个同学聊天时,他说他很怀念初一时候透明轻松的日子。有同学在日志里写自己初中的点滴,然后说她哭了。大家你来我往地写同学录,班级BBS上的版主把所有人的代号都改成真名,一排整整齐齐地罗列下来……就这样,要说再见了。我们又要奔去新的地方,开始新的奋斗,进入新的团体,认识新的朋友,然后再来一次崭新的分离。一篇文章里说,人的一生在分别与聚合中结束,每个人都是过客。前一句颇有同感,而后一句却令我觉得生硬。“过客”带着更多的冷漠与平淡,丝毫没有亲切的感觉。或许改成“旅伴”会更好,最起码是“伴”,是曾经彼此给予温暖的人。有的只是最普通的交集,只是借了一把尺、一支笔而已,没有产生任何共鸣;有的是最尴尬的关系,总是争吵、总是没有来由地打闹……而这些到了离别时全部融化在所有快乐温馨的记忆里,雕刻下在一起的时光。离别向来夹带着各种情绪,并深深地触碰到最脆弱的感官神经。可又有什么办法呢?离别是为了下一次的聚合,而聚合又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离别,人的一生都在分合之中,如同含着泪水的微笑。毕业是一个里程碑,能够提醒人的记忆。让人停住急促的脚步,忘却身在嘈杂的大流中;让那些衰老的皱纹暂时消失,只剩下单纯而充满生气的、已去的春天。时间带来的改变实在不能为人力所抵挡,而我也只能紧跟着时间的速度让自己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迅疾。或许那潜在的让人盲目顺从的力量就来自时间,只是我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探询,只能选择跟随,别无他法。时间还催生新的生活态度。有时候,一连几天沉浸在文艺片和讲述理论的书籍中,晚上看倍受推崇的外文电视剧,凌晨听琵琶曲写散文。偶尔也学会到大商场去尝试挑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到处乱走时拍几张城市的照片。一个人沉闷地度日,压低帽沿外出,静默行走;MSN隐身,欲语还休。这不是我要的理想生活,我却在适应,甚至享受。拿以前的我和现在做对比,我发现太多的变化。人总在发现那个过去的自己是如何幼稚,但人总在成长:于是无论怎样改变,历史中存在的自己总是个幼稚儿童。这或许是变苍老的信号,说好听些是开始成熟,可我害怕现在的“成熟”是否仍然幼稚,苍老究竟意味着心志的湮没还是品性的升华。太多人生的问题伴随时间而到来,等待我的思考与大彻大悟。我需要时间,在不断改变的生活方式中得到完善的结论,只是现在我的步伐太快,恐没有时间。说到底,我还在无止境地做着直线运动,或快或慢。时间像是那个永远拥有领先优势的跑步者,让我不由自主却也满怀疑问。偶尔喘息时看已经过去的路,再继续准备变换新的姿态迎接下一段历程,生命沿着时间跑过的路,滚滚而去。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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