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
人们追求完美。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之一托马斯·阿奎那把完整或完美作为美的第一要素。中国有成语“十全十美”。但又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之说,哲人又有“完美是毒,缺陷是福“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物,“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饱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完美不可能达到至美的境地,事物中留有一丝瑕疵,也不能不说它不美。这是认识的辩证法。正确看待完美,才能客观地表现完美。应联系思想和生活实际,辩证思考,写成一篇有见地、有内涵的感悟之作。
渴望完美,代表人们的理想和精神追求。不同时期的人类,对于“完美”的诠释会各有千秋,对于“完美”的追求会异彩纷呈。如果选写几个不同时期的人们追求完美的镜头,那么便可以诠释出“时代在变,人们追求完美的心更加强烈”的要义。
完美是道路的终结,是极致也是死亡。我们永远也达不到它,这是我们的卑微和渺小。然而我们又永远在渴望它和走向它,这是我们的倔强和伟大。
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不到最后就不停下。
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愿意付出不完美的所有。
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完美吧?
所以,达利温和地诉说着他自己的真理:“不要担心完美,你永远也达不到它。”是的,我们达不到,而其实我们也不必达到。完美不在我们的眼前,它就在我们的心里。诸多不完美的我们,就是完美的母亲。
完美是什么?我不敢妄加定论,这个问题应该留给哲学家或思想家。我觉得,完美应该是我们对提高生命质量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一旦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立刻变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启发并推进着我们对生命更高一层的向往。
有时后,完美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思想上的不足;有时后,完美是一束光,当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狭隘的隧道时,它照引我们走出黑暗。更多时候,完美则是一种有形却又无形的意向,我们向它靠拢,它就会在我们心里绽放;我们远离了它,它就会在我们心里颓废。完美是堕落的死敌、烦恼的宿敌、残缺的天敌。我们不计较得失,只要我们努力做了,我们心中坦然。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追求生命中的完美,即使是残缺中走出的完美,即便仍带着残缺,也就是完美了。不是吗?
人生不必刻意追求完美
追求完美是的一种生命本质的流露,它是推动古往今来世界许多奋发向勇于进取的源源动力,由于它的存在,我们这个纷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整个类社会才会不断地走向现代方明。
然而,智者会告诉我们,生不必去刻意追求完美,因为世界本来就没有真正的完美。完美只是们心中一种虚幻的假想,或是一个目标、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们只能在朝着这个目标追求的过程中力求把事做得更好,不断地完善自,不断地趋向完美,而永远无法达到真正完美的境界,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刻意的追求完美,是一种自我折磨,是对自已的一种无为的苛刻,其后果必然是到来大失所望,并背自卑心理的沉重包袱。
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完美”的,是一个可怜的,他永远无法体会有所追求、有所希望的美好感觉,他永远无法体会他的,带给他的某些他一直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的愉悦和欢乐。
在朝着一个方向一个目标追求完美的同时,如能有勇果断地放弃他无法实现的梦想的是完整的:一个能坚强地面对诸如失去事业、失去、甚至失去亲之类的极端痛苦和悲伤的是完整的:因为,他们经历了最坏的遭遇,却功地抵御了这种冲击。
如果我们能勇敢去,去原谅,为别的幸福糠慨地表达我们的欣慰,理智地珍惜环绕自己的。那么,我们的心灵就会逐渐的趋向于完美。
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坐了生命的列车,开始了他的生旅途,这车也一直奔向一个“死亡”的终点。一路,你不要对美好的风景过于流连忘返,因为你还有很多的路要走,也不要对未来况忙于憧憬,因为你还在现在。一切过去都将终于现在,未来都始于现在。
对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奇迹,一个难得的奇迹,因此们就必须学会正确把握和善待这惟一的不平凡的生,来实现各自的生命价值。这不平凡的生,不一定要多少辉煌,一个平凡的生本来就是一种不平凡,生永在追求中,你追求浅溪,他追求大海,你追求沙漠,他追求绿州,有追求就好,就像花开不是为了花谢,而是为了灿烂:涨不是为了落,而是为了势。有句话说得好:生活得最有意义的,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
有些东西,总是等到它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因为他没有抓住,只又在他深感后悔不及之后,才会明白雨后的太特别珍贵。教训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地放弃手中的任何机会。这机会也许是你一生中的惟一,不会再有第二次,有时一旦抓住就有可能为你自己的永恒。所以要学会珍惜一切可以珍惜的东西。,不必要求生十全十美,其实也没有所谓的真正的完美,但要力求完美,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从珍惜一点一滴到珍惜一切,该珍惜的,相信你的生命将会不断地趋于完美。
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为自己也为他。所以,我们都会远远眺望着自己的又是大家的同一个方向努力,近了,再努力,犹如在无垠的旷中,感觉着有一个隐约可见的驿站的存在,你就会焕发心底的,永不停息地前进!然而有一天,当你离开那得以片刻喘息的小站,回头张望时,或许它已被无情的岁月啮食得无影无踪:亦或,那驿站根本就不存在,这不过是你的一个海市蜃楼般的意境罢了。这时,你会真真切切地知道,原来,得与失,成与败,名与利,浊与清,是与非都不重要,无非是你一生长途跋涉中的一点点的心跳而已。像一袋十足的调味品,调出了你人生的一种味道。转瞬,它就会被另一种味道替代,甚至冲击。所以,我们终于明白了,那只是一种追求,是追求完美的过程,但决不是对完美的刻意追求。也正如于丹在《庄子心得》中所说的,人心应该是自然的,不应有很多刻意的羁绊和外在的雕琢,只有这样,才不会失自我。
游戏中的美
大人们不懂小孩子的世界,这是一点也没有错的,他们只会用自己的思想束缚孩子们。
就比方说游戏吧,大人们总固执地认为游戏有百害而无一利,可其实,游戏中也蕴含着无数的美好呢!
在快乐大本营上曾有一款游戏叫天才笨笨碰,十分有趣,于是与潮流齐驱并进的我们也热火朝天的玩了起来。刚开始,我结结巴巴,差点儿失败了。绞尽脑汁地想,不过渐渐地,我开始得心应手了,不感到吃力了,总能用不同的方式打败对手,我的思维也有了提高。着说明游戏也有好处,只是我们并未发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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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一场大雪覆盖了整个小城,将所有的嘈杂都压在下面。我小心翼翼的托起一片晶莹的雪花,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上帝的杰作。”我轻轻的说。雪花一会就融化了,似乎不肯多等待上一秒钟。“完美的精灵,就是生命太短了。”我暗暗的惋惜,“为什么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所缺憾,为什么世间如此宽广却找不到完美二字?”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一个人。是他吗?是那位伟大的文豪苏轼吗?他官至礼部尚书,何等的势力,去又突然被贬到一个地方当团练。宦途的失意没能打倒这位英雄,在雨后的小路上,依然能听到响亮的声音:“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没有人认为苏轼的一生是完美的,除了他自己。我们每个人自已都有或多或少的缺憾,事业上的,生活中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对于我们无法改变的,为什么每时每刻还要生活在它们的阴影之下,无时不在为它们而付出代价呢?完美只存在于我们心中,只要我们去拚搏,去努力,去争取,我们就是完美的,至于结果还要让它来影响我们吗?无论我们遭遇什么样的挫折,只要自已不放弃心中的信仰,以一种豁达的心去包容万物,这样我们就能够真正感悟人生。有颗完美的心,虽有遗憾,但又何妨。我似乎懂得了雪花心中的秘密,仰视着灰蒙蒙的天空,一片一片从空中飘逸的精灵,落在我的脸上,阵阵清凉流过,我的心感受到那是雪花的泪水。路上已布满了一条又一条的车辙,小城的人们似乎正从惊讶中醒来,又开始了正常的生活,不!也许是非正常的,他们仍然在为完美而努力,却不知完美就在身边。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我在心中默念着……6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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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生活中一直有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感觉,对方会给自己带来很多好处,是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就像有个人一直在提醒你生活中要做得大气完美。带来的后果就是,我非常讨厌身边小家子气,举止不够大方的人。我是一个看人很浅显的人,对人很少产生厌恶感。如果非说要产生,那就是遇到那种实在不像话的人。连我这种脾气特别温顺的人都会产生厌恶感的,可想而知,是一个怎样令人讨厌的人了。这种感觉带来的东西是双重的。但是还是很感谢那个带给我转变的人,不是他,我不知道还要碌碌无为多久,被世界抛弃多久。我配么?争取变得完美,共勉。2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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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关于完美的文章(一)完美是用来追求的看了几期《非诚勿扰》节目,我发现:男嘉宾出场亮相亮灯数很多的往往都没能牵手成功,反而是那些第一轮亮相灭得很惨的男生最终抱得美人归。男嘉宾中不乏双学士的海归、事业有成的大老板、才气无与伦比的科技人士……究其原因,我想男嘉宾太过完美是其没牵手成功的原因之一。其实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个小九九,男生已是现成的钻石王老五,没有同患难的成长历程,女生们多少有些担心,怕Hord不住。所以她们宁愿选择那些青涩的男生,一起追求属于他们的完美。也许这样的婚姻才更加踏实,幸福才更长长久久。小学时的同桌大伟,调皮捣蛋是全校出了名的。那时候老师们只要一提起他,头都大。小学毕业我考上重点中学,而他只上了一所普通中学,之后就再没了他的消息。去年我们同学聚会,意外的遇见了大伟,昔日的捣蛋分子已是跨国公司的总裁,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他的恩师教育的结果。那时候,老师拿我也没招,一次上课她让我说说对完美的理解,我说:“谁都想完美得让人无可挑剔,我这辈子就完美不了了!”老师眼里满是赞许,说道“正因为你现在不够完美,我才有用武之地,如果你太过完美,我也就失业了。我的职责是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与你们同行。我们都在追求的路上,也请大家助我一臂之力。”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不完美中有所感悟,追寻着属于我的完美……许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不够完美。我也时常对我的员工们说着当年恩师的话,追求完美的路上我们一路同行。饥饿的人们在追求生活温饱,富裕的人们在追求生活品质,不成熟的在追求成熟,成熟的人们在追求完美……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完美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恩惠。如果一切都是完美的,也就没有了发展空间。上帝是公平的,他不让任何事物完美,所以人们才有了追求完美的渴望。正是因为对完美的不懈追求,我们才会拥有幸福的人生。关于完美的文章(二)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花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家院的庭前种了桂花、玉兰和夜来香,到了晚上,香气随同四散,流动在家屋四周,可是这些香花都是白色的。反而那些极美丽的花卉,像兰花、玫瑰之属,就没有什么香味了。长大以后,才更发现这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凡香气极盛的花,桂花、玉兰花、夜来香、含笑花、水姜花、月桃花、百合花、栀子花、七里香,都是白色,即使有颜色也是非常素淡,而且它们开放的时候常成群结队的,热闹纷繁。那些颜色艳丽的花,则都是孤芳自赏,每一枝只开出一朵,也吝惜着香气一般,很少有香味的。“香花无色,色花不香”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素朴的花喜欢成群结队,美艳的花喜欢幽然独处”也是惊人的发现。依照植物学家的说法,白花为了吸引蜂蝶传播花粉,因此放散浓厚的芳香;美丽的花则不必如此,只要以它的颜色就能招蜂引蝶了。我们不管植物学家的说法,就单以“香花无色,色花不香”就可以给我们许多联想,并带来人生的启示。在人生里,每一个人都有其独特非凡的素质,有的香盛,有的色浓,很少很少能兼具美丽而芳香的,因此我们不必欣羡别人某些天生的的素质,而要发现自我独特的风格。当然,我们的人生多少都有缺憾,这缺憾的哲学其实简单:连最名贵的兰花,恐怕都为自己不能芳香而落泪哩!这是对待自己的方法,也是面对自己缺憾还能自在的方法。面对外在世界的时候,我们不要被艳丽的颜色所迷惑,而要进入事物的实相,有许多东西表面是非常平凡的,它的颜色也素朴,但只要我们让心平静下来,就能品察出这内部最幽深的芳香。当然,艳丽之美有时也值得赞叹,只是它适于远观,不适于沉潜。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少能欣赏素朴的事物,却喜欢耀目的风华;但到了中年则愈来愈喜欢那些真实平凡的素质,例如选用一张桌子,青年多会注意到它的颜色与造形之美,中年人就比较注意它是紫檀木或是乌心石的材质,至于外形与色彩就在其次了。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时常有一种新的感怀,就是和一个人面对面说了许多话,仿佛一句话也没有说;可是和另一个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就仿佛说了很多。人到了某一个年纪、某一个阶段,就能穿破语言、表情、动作,直接以心来相印了,也就是用素朴面对着素朴。古印度人说,人应该把中年以后的岁月全部用来自觉和思索,以便找寻自我最深处的芳香。我们可能做不到那样,不过,假如一个人到了中年,还不能从心灵自然地散出芬芳,那就象白色的玉兰或含笑,竟然没有任何香气,一样的可悲了。关于完美的文章(三)爱——完美的缺陷爱情很完美,但有太多缺陷;终成着属,郎才女貌,多少牵强词汇只是将故事诠释的美好;风筝的飘远,总有长的牵致,悲欢离合,聚聚散散;无数画面再重演着离愁人生路;分贫路口,相对的选择,不能回转的两种命运;回首泪流,嫣然定局,一切只是我们路过;你曾告诉我——要坚繦,学会接受,试着放手;你曾对我讲——忘了你,忘了你的一切,忘了曾经有你时的所有;蓝蓝的天,温暖的阳,我仰望——风带走了疑惑,也带走了思念,完美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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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人生人生路途虽短暂却坎坷复杂,想要很好的走完这条路必定是十分艰辛的。在出发之前总要在心中定下一个目标,以免途中迷路,放弃。因此目标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人不成功的原因就在于他的目标。人生目标应是自己的实际情况组成,浮华的世界仿佛越来越模糊这一点,太多的外人期望,众目已待,太多的众望所归充实进我们的生命,造成了自己理想世界的空白,这样的空白太宽太大,如栖鸟飞过汪洋,使人言语起来陷入了犹豫,在夜阑时分清醒地想象,什么是你孩提时的憧憬和梦想,如今它们在你生命的哪个角落?同样存在着人的空间里,我们不免发现有的人自我认识相当清醒。专注于自己唯一的目标,其他的事顾及很少,最终他成功了。相反,有些人终日忙于多个目标,只知道怎样跟随他人所期望的完美做事,结果只是一事无成。这是我们不得不反思,不懂得舍弃和筛选目标的人注定不会成功。因为他本身是矛盾混乱的,他只知道怎样做自己会觉得心安理得,而不在乎究竟是否符合事物本身。用一生的光阴,不知所措的寻求他人期待的成功人生,劳心劳神,殚精竭虑。不懂得应该将自己的心态放平和,细细的将自己梳理一便,甩去无用的包袱。只有有心人才会追源溯流,从自己认定的目标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最终他会像渔家拉动渔网一样,将自己成功的人生越拉越绵长,最终拉动整个大海。当我们能够清楚地做出判断,明白远方那个家园的方向,我们不会再有昨日的彷徨,再有莫名的惆怅。漫长的黑夜,何惧?遥远的前方,何惧?总之,世间没有绝对的完美,因此大自然中的一切也就不能看作是一种遗憾。人并不能为完美而盲目的追求,事事完美也就体现不出完美了。6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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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桃源一路寻寻觅觅,我终于找到了桃花源的大抵所在,只是一路上只见桃花流水,不见山峦入口,走得太累,便倚树而思。梦想中的桃源桃花纷飞,飞落到碧绿的田地,肥沃的泥土,简朴的茅屋,潺潺的流水上,就像听着舒缓音乐时的感觉。外面的生活纸醉金迷,人们沉浸在繁弦急管中,但他们都裹着一层厚厚的糖衣。进去之后,看到的人潮涌动,带给人一种紧紧的压迫感,却又让我无法自拔,像陷入泥潭的蚂蚁般不知所措。梦想中的桃源人民耕地除草是放松,往来种作是乐趣,闲暇之余,打两壶酒,叫上几个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叙叙家常,好不自在,可能人们正在手帮手地干活,真是惬意!爱,在桃源里随处可见,可是,我们那个所谓的现代社会呢?爱到哪儿去了?现代人每日匆匆忙忙,大人上班堵车,小孩儿上学劳累,面对工作考试,更是手忙脚乱,疲惫不堪,哪里还有心情去聊天谈心?可能正因为这样吧,互相关爱的生活才会为每个人所向往,但如果去了桃源从此不再出来,我会否慢慢厌倦那田园生活而渴慕现在的快节奏?到底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是爱?还是。想着想着,我又慢慢向前走去。桃源中的美好舒适的环境,我真的很想拥有。但那只是为了在疲劳时暂时寻找一个心灵的寄托处,我终究还是要回到那个世界去的,毕竟我已在真实的世界里生活了快十三个年头,已经在慢慢适应生活快节奏。这个桃源,只是我想象中一块美好、神圣的净土,它只是心灵暂时的寄托处,是心灵的度假村。而在度假村的去留还是取决于生活,应该在现代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去找寻、去创建与生活同步的桃源,心中的美好桃源毕竟只是虚幻,这样的一片净土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却不一定是现实。悟出了这个道理,我骤然抬头,看见的是桃源。我正准备踏步进去时,脚却停在了半空,下着桃花雨的桃源对我来说当然充满吸引力,但既然我已在桃树下找到了所要寻的答案,也就没有必要进去了。湖光山色桃瓣雨的绝美景象固然好看之极,却难免使我沉迷其中难以自拔,所以最好的还是全身心的投入这个现实生活,去适应这繁弦急管。想毕,我一回头,看见的,却是绝壁。啊!难道在悟出道理后却已没有机会全身而退?我多么希望这仅仅是一场让我获益匪浅的梦啊!梦,还有得选择。“嘀嘀。”一阵铃声吵醒了我。这还真是一场梦。我又想:如果早知这是一场梦,我是否该进桃源?我会犹豫着离开吗?对!我不会进去,也不会犹豫!虽然还带着三分惋惜,可却有七分欣慰,毕竟我属于这个现实世界!我走出家门,晨曦照在我的脸上。应该正因为这样吧!桃源此时此刻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胜地,吸引着天下人的眼球!人们络绎不绝的寻找着这心灵深处的净土,却极少有人能在千疮百孔的心中找到桃源。但只要用心感受,就一定可以找到桃源。爱,是每个人都可以用有的权力。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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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容颜黄昏,你潇洒放弃了我。眼泪,溢出泪框。长发,飘逸这芳香。借口,对方互不相信。缘分,已化为乌有。寂寞,谁也不能怨谁。天空,初晴转阴。夕阳,准备下山。你我,准备分手。那时,忘不了你容颜。这时,意绝对你放弃。怀念,从前。埋葬,回忆。夜半,你冷笑的走了。运城市实验中学初二:霄曲1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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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完美我热爱完美,可我却并不完美。我喜欢把一些小饰品珍藏起来,因为珍藏的东西才是最完美的东西。我喜欢植物。花草全都是我珍藏的对象。那日我偶遇一种淡紫色的花,黄色的花蕊像小星星的眼睛眨呀眨的。我小心翼翼的把它采集下来,像珍宝似的捧在手里送回了家。坐在书桌前,我仔细的观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觉得很朦胧。那本《辞海》,不仅容汇了知识,还洋溢着花香。这是我的习惯,把花夹在书里制成标本。直到有一天——我兴致勃勃的翻开《辞海》欣赏标本,一页又一页,那些花儿的水分并没有散失,我很高兴。忽然,我停住了,那只标本,我上次夹在2180页的那枝花不翼而飞了!我焦躁起来,急忙去找,可是翻遍了所有的书,找遍了所有的角落都没有找到。对了!上次姐姐来看过标本,莫非,是她把它带走了吧。姐姐也是热爱完美的人,她对花很有研究,曾经写过一篇关于花瓣的不错的散文。现在,那花瓣随着她到异地去陪她勤奋了吧。没有我们的陪伴,姐姐是孤独的。如今她把家乡的东西带在身边,应该会减少一分忧郁吧。我猜测着。惟有这样想我才会感到温暖舒服些。朋友说“你太追求完美了,对那些花草何必那样认真?有谁会去在乎一片树叶一朵小花呢!”我郑重地告诉她:“那些小生命在乎!不要认为只有人类才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更不要认为只有人类才热爱完美,那些小生命们也热爱完美,它们也有追求美的心!”朋友听后一脸的惊慌。后来姐姐寄来上海的一些标本给我,全是稀有品种。我从未想到能有这么珍贵的东西,于是我发去邮件“谢谢你。对了姐,你上次回来又把那枝紫花带走吗?”姐姐一直没有回复我。在一次聊天中,她无意说漏了嘴,那只标本在她上学时无意给弄丢了。她一脸惶恐的看着我。“没关系,姐妹情谊比那只标本更珍贵。”再后来,我又有了那种标本。我做了两只,把其中的一只送给姐姐。当我取出标本时,她很高兴。“看,这是什么!”姐姐把手摊开。啊,一模一样的标本!她说这是一个同学送给她的,她拿来送给我。原来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这是一种完美的情谊,我要把它永远的珍藏!物质上的珍藏给与我踏实,感情上的珍藏给与我甜蜜。珍藏完美,静远、深长。完美,无限的接近了我。(这篇文章曾经在吉林作文岛上发表过,是我的原创文章,大家不要以为是抄袭啊!注,舞之月是我的笔名,我的真名是时秀杰。再重复一遍,不是抄袭哦!)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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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范例一:完美(议论文)】完美是个永恒的话题,似乎每个人都想追求完美,总是不知足。当人没钱的时候的时候就想要有钱,有了钱以后又想有地位,有了地位又想有名气……总是在无止境地追求着完美,什么时候才能休息片刻呢?就像那缺了一角的园,为了完美,它千辛万苦的想寻回自己缺失的那一角,在寻找那缺失那一角的时候,它停停顿顿,认识了好多朋友,一路看到了好多漂亮的景色。它过的好开心,可当它找回那缺失的那一角的时候,它终于变得完美了,可它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的,根本就不能再欣赏路边的美景了。于是,它毅然地扔掉了那辛辛苦苦找回来的那一角,它也不再完美,可它从不后悔,别人问它为什么不要完美了。它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完美并不是最好的,当我不完美的时候,我过的很开心!”所以,不要盲目地追求完美。还要,以前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可以说是个近乎完美的人,可他就是还缺个他心目中的好妻子。于是,他开始了,开始不畏艰难地寻找他心目中的完美的那另一半。他遇见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漂亮的,聪明的,温柔的,可就是没达到他那心中那完美的程度,总是不满意这个不满意那个。他就一直找一直地找,终于在三十年以后,他遇见了他心目中的那个完美的另一半。可惜,那个他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女人也跟他一样在找她自己心目中的男人。而经过了三十年的时间的冲刷,这个好男人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帅气,不再有强壮的身体了,他在追求完美的时候,自己却一步步的漫入了死亡,这注定是个悲惨的结局。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那个毅然扔掉那个辛辛苦苦的找回来的那一角的圆,不一定要富有才能过的开心,平民百姓也能活的很快乐。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那个寻找新鞋子的国王的故事。故事的最后找到的那个最快乐的人是没有穿鞋子的。所以呢,我们不要盲目的追求完美,不要为了那个不存在的完美而错过了路边的那美丽的风景,不要去追求完美。完美只是个虚有的词语而已,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每个事物有好的一面就会有坏的另一面,不要追求完美,不要忘了去欣赏那路边的美景。【范例二:完美(议论文)】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地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血里;有时藏在黑暗中,有时藏在残躯里,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谁也不可能轻易得到它。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了她一双灵巧的手治愈了无数的病人;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个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去贝多芬的听觉,却让他在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秀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走马克思的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华山壁立千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然而它的鬼斧神工的险峻之美展现无遗,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园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蹂躏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绎着完美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努力地追求内涵的丰富、精神的健全吧,为了你能走向完美!有谁为维纳斯失去双臂而惋惜吗?没有。米洛斯的维纳斯永远是完美的!1200字以上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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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时空——冰凌诚夏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楔子在已知的世界中,总共有着四块主体大陆。最南边的一块常年被冰雪覆盖,被称为冰封大陆,这里居住着热爱和平的雪原人,雪原人的血液十分奇怪,是一种抗低温的血液,这使得雪原人能够在温度极低、空气稀薄的环境下生存,雪原人的眉毛和胡子都很长,个子一般也都不高,成人一般在1米4到1米6之间,雪原人的平均寿命为200岁。在这块大陆,有着雪原人的王国——冰之国。冰封大陆也被称作南极洲,处在世界的最南端,生存着许多凶猛的动物和魔兽,有些魔兽天生就会冰属性魔法,一般人碰到很难应付,雪原人修炼的也是冰系魔法,雪原人有一种特殊兵种——冰狼骑士,行动敏捷,杀伤力也很大,是冰之国的主体部队。由于气候寒冷,一般人都不愿意来这块大陆,但是由于冰封大陆的冰之国有着大量的矿产资源,雪原人狩猎的动物皮毛有着很好的抗寒作用,所以,这里也有许多人前来,冰封大陆分暖季和寒季,暖季一年十二个月中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其他时间都是寒季。冰封大陆向北,连接着一块中等大小的大陆,这块大陆在中高纬度地区呈狭长状,一直到低纬度地区,才慢慢变大,这块大陆主体部分处于地球的赤道位置,由于处在板块之间,所以多火山地震,尤其是火山,在这块大陆上几乎处处都有,由于这块大陆常年气候炽热,降水稀少,所以,没有人类居住,被成为炽热大陆,倒是有许多怪异的火系魔兽有居住在这里,据说这块大陆深处,有成群火龙出没。再向北,是两块连接在一起的大陆,当然,连接在一起的部分十分狭长,一块处在地球的西边,被成为西端大陆,西端大陆上有一个地方叫龙谷,生存着强大的龙族,人类中有着最强大的龙骑士,龙骑士的坐骑龙就是在龙谷里寻找龙,签订契约而诞生的,据说上古时期,这里有神龙出没。龙谷占地不是很大,龙谷南边,生存着兽人族兽人族的王国是兽人国,兽人族不会使用魔法,最为强大的部队为比蒙巨兽大军,比蒙巨兽平均身高5米左右,皮厚,拥有着强大的防御能力和超强的物理攻击能力,当然,相较龙骑士,还是差了很多,估计30多个比蒙巨兽对付一个龙骑士可能都对付不了——龙骑士会飞,也会魔法,行动也更敏捷,也有巨龙的帮助。兽人国目前还处于相对弱后的趋势,经济不发达,当然,由于兽人脑子笨,所以,要赚他们的钱很容易,因此自然也有人过来做生意——虽然兽人国强盗很多。西端大陆上还生存着许多强大的种族,这我就不再一一介绍了。连接着西端大陆的一块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大陆——幻元大陆,幻元大陆比任何一个大陆都要大上好多,其中,幻元大陆东边,生存着科技发达(只是相对那时而言)的人族,人族的基本寿命为150岁人族拥有强大的龙骑士,当然,也有许多魔法师,人类的法师一般为火系、水系、土系和光系,当然,也有相对较少的冰魔法师和风魔法师,人类中仅剩下不超过10个的亡灵法师和极为稀少的黑暗法师,光魔法师数量也比较少,当然,光魔法师是最强大的。人类中的剑士也十分强大,也有少部分魔剑双修的魔剑士,人类的经济和科技是最发达的,人类的王国是幻元帝国,帝国中有许多魔法学院,。当然,人类中也有弓箭手,只是高等级的弓箭手,基本都是精灵族的。说着说着,又被扯到了精灵族的身上,精灵族自称为羽族,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天生背后就生有两面天使的翅膀,羽族认为自己是神的后裔,事实上,羽族身体里确实流着一些神族的血液,羽族生活在幻元大陆西边的一大片森林中,他们和西方神话里的精灵有点相似,他们喜欢居住在森林中,他们是自然主义者,他们的弓箭手非常强大,射程远,基本上所有羽族弓手都是百发百中,而且力度相当大,羽族射出的弓箭中还会加持一些风系魔法或者光系魔法,羽族人基本上不用剑,他们的魔法师多为光明魔法师或风系魔法师,羽族的魔法天赋相当高,当然,多为光明法师和风系法师并不代表没有其他法师,水系、火系、土系,甚至黑暗系的法师羽族照样也有,曾经羽族也出现过一位黑暗系的圣魔导师和一位亡灵大巫师,羽族有着几乎永恒的寿命,他们和西方神话里不一样的是,他们并没有长长的耳朵,和人族的长相十分相似,只是比人族来得更加清秀。羽族和人族关系还不错,有一部分羽族人在人类世界中生存。幻元大陆西南边,有一块山地,不过都是石头山,那是矮人族居住的地方,矮人族的寿命一般在2000岁左右,矮人族喜欢居住在山洞中,当然,他们依靠自己在山洞里开凿宫殿,矮人族制造的武器十分管用,而且矮人族民风很朴实,会让你觉得很容易交往,矮人族同人类的关系也很不错。幻元大陆上,还居住着魔族,魔族等级观念十分强,魔皇是整个魔族的统治者,魔族也并不是都和人族作对,过去的几百年间,魔族和人族之间战乱四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100年前,魔族和人族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到现在,关系也还过得去,经常有贸易往来,魔族黑暗法师很多,魔族的王牌部队为恶魔军团,一共100人不到,却有着相当强的战斗力,魔武双修,异常强大。好了,也不多废话了,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完美时空 第一章 锋芒初露“……火球术大家都掌握得差不多了,我们今天小测的内容就是火球术!”老师在训练场上踱步,拿着自己的魔法杖,唾沫横飞的做自己的演讲。我,是一个人族的孤儿,今年15岁,身高1米78,黑色的半长头发,看上去很帅气的感觉,被养父母所收养,由于那天正好下雨,所以名曰“听雨”,我的养父母也算是个贵族吧,伯爵而已,文官,至于我,现在在魔法学院读书,我比较喜欢魔武双修,我的梦想,做个超强的魔剑士。“听雨,你来演示一下火球术!”老师指着我,对我说道。完啦,走神了,火球术?昨天讲课的时候不小心睡着了,惨啦!我走出了队伍,满头是汗,身旁,一个高个子的男同学偷偷地笑,我瞪了他一眼。或许是上辈子做过什么好事吧?我居然成功凝聚了火元素,我心里暗笑,对准目标,发射!我身前的火球突然变成一道红色的闪电,放射出刺眼的光芒,轰的一声,击中了……目标旁边的一栋小房子,糟了,火球术放成爆炎术了(相较于低级的火球术,爆炎术是高级魔法,威力也大了很多,虽然我不会自己触发爆炎术,但是无意之中却能施放出远远高过自己想象的法术),那栋小房子瞬间化为灰烬,全班同学惊讶地张大了嘴。“你到底会不会放魔法啊?”老师气愤地说,“你击中的可是校长的办公室!”啊?校长办公室?果然,灰烬中,一个浑身被烧焦的老头艰难地爬了出来,还冒着黑烟,如果老师不事先提醒,大家准认为那是一个叫化子,看到如此滑稽之景,同学们发出阵阵爆笑,只有老师一个人尴尬地站在那里。“是谁放的魔法?”烧焦的老人大吼,想不到,他身材如此“娇小”,吼声可不小,他一瘸一拐地走到老师面前,“炎风,是不是你教出了哪个天才学生要学习董存瑞炸碉堡了?”全班发出一阵爆笑,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天,炸毁校长室,这……“听雨,下课到我办公室来!”炎老师对我说了一句,“还有,这节课小测改为自习,大家自己好好复习昨天学习的内容!”说完,马上把校长扶往医务室……“耶!”同学们现在可谓因祸得福,只不过这祸没出在他们身上,我碰巧又惹上了这讨厌的祸。“嘿嘿,真是谢谢听雨‘大——魔法师’啊!你又帮我们弄了一节自习课。”那个叫刘智辉高个子男生拍了拍我的肩膀,多少有点讽刺意味地说道。“听雨,你还真不赖啊!”一个叫若寒的漂亮女同学笑嘻嘻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帮我们争取一节自习课,还记得你上次用冰柱术用成了冰爆术,把负责教冰系魔法的冰铠老师给冻住了,最后,也迎来了一节自习课。”“还有还有,上次在练习飞天斩(一种高等级剑士技能,我的用剑天赋不错,被特许可以学习此技能,伤害力很大)的时候,把学校的树砍倒了十几棵,最后因为你被老师叫去谈话,所以……”一个胖胖的女生说道。“别吵啦!”我大吼一声,三颗火流星(被动魔法,拥有很强的破坏力,我此时施放的是最初级的火流星,还不能怎么样)从空中落下,撞击到地面上,地板裂开一条缝,不是很大,但能把魔法防御如此高的地面炸开裂缝,也足以证明了我的魔法修行。见到此景,同学们都安静了下来,不敢在说什么,我怒哼一声,转身走向老师的办公室,身后,传来阵阵议论……由于是上课时间,大部分老师都去教课了,所以办公室很安静,只有少数几个老师在看报纸,见到我来,马上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些还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不过,仍然没有人说话。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上午的阳光洒进办公室,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我干脆闭上眼,享受着这个安逸的时刻。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是炎风老师来了,我睁开眼,见到炎风老师站在我的面前,表情十分严肃,看样子事情是很严重了,我摇摇头,微微一笑:“老师,什么事?”“校长在教务处等你,放心,不是什么坏事!”炎风老师微微一笑,和蔼地对我说道。“不是坏事?”我听了都想笑,“没向我所要赔偿金就已经很不错了!”“你啊,校长说你很有天赋,只是运用方面不太得当。”炎风老师凑到我耳边,悄悄地对我说。“天赋?”我一愣,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自己能施放出二级的爆炎术,(魔法一共分六个等级,一级和二级被成为初级魔法,三级和四级是中级魔法,五级就是高级魔法了,至于六级,是禁咒,往往破坏力和消耗魔力是非常大的)这不也说明了自己有一定的天赋吗?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对炎风老师说了声谢谢,走向了教务处。“炎风,那小子又闯了什么祸?”炎风老师身旁,一个胖胖的女战士老师问道。“其实他也不是故意的,他不小心把校长的办公室给轰了。”炎风老师吐了吐舌头,笑了笑说道。“什么?校长的办公室可是有魔法守护的,他用的是什么魔法?”一个男性魔法老师问道。“爆炎术!”炎风老师答道,“二级的爆炎术。”“不可能!”三个教魔法课的老师腾地全都站了起来,“校长可是大魔导师的水平,设下的防御屏障绝对不可能被二级魔法所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一切皆有可能(李宁)!”炎风老师笑笑说,“我们的爆炎术是以火的形式发动的攻击,而听雨的攻击已经达到了化炎为光的境界,破魔能力肯定也是非常好。”“化炎为光?”一个男性火系魔法师自言自语道,“那是何等高的境界啊!想不到,我们年段的魔武班居然出了一个天才!”我推门走进了教务处,里面装修的十分豪华,眼前,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我抬头一看,天,是名声最不好的教务主任——刘天,他冲我友善地一笑(可为什么我从他眼中看到的是狡诈呢?),道:“校长在里面等你!”我“嗯”了一声,顺着走道来到了一间小房间门前,敲了敲门,道:“校长,我是听雨,来找您了!”“进来吧!”校长那浑厚的声音响起,我推开门,走进了书房,准确的说,这里不能用小房间来形容,因为这里起码有100多平方米,藏书之多,是我无法想象的,有关于中级魔法的,有关于战略的,也有关于剑术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林风大魔导师校长坐在一旁的茶几上,冲我微微一笑,道:“随便坐吧!”我也坐在沙发上,深吸了一口气,道:“校长有什么事情快说吧!”校长正色道:“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施放爆炎术的么?”我摇摇头,道:“不知道,只是意念一动,想着火系魔法,就……”校长微笑道:“你看看这个。”说着,他右手挥了一下,书架上一本书飞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天赋论》?那是什么东东?校长念了一个咒语,书自动翻开了,翻到了校长想要我看的那一页,校长手指着一段文字,道:“你读读看。”“所谓魔法天赋,指天生潜意识里就会施展魔法的能力,根据属性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其中火系天赋者,风系天赋者,土系天赋者,冰系天赋者相对较多,雷系天赋者较少,当然,光系和暗系的天赋者就更少了;所谓高级魔法天赋者,就是能在潜意识中施放比自己想象的更高级的同属性魔法,高级天赋者极为稀少;所谓神赋者,就是指具备高级天赋者的条件,而且天赋不仅仅表现在一个属性上,称之为神赋者,神赋者在几千年历史中只出现过不超过十个,而且其中七八个是羽族的,一个是魔族的,另一个则是人族的历史人物——终极圣魔导师,幻勇……”我看着书,念道。“停!”校长道。他看了看我,微笑道:“看来我们的学校也出了一个神赋者啊!”“什么?我是神赋者?”我听了都觉得好笑,拜托,想趁机提高自己学校的威望么?我晕。“是的,而且你的天赋还不局限于魔法方面,还记得你上次使用的飞天斩吗?”校长微笑道,“另外,还有你上次使用的冰爆术,流云决,炎澜阵不也是?”真不知道我是该高兴,还是该感到其他的,总之,我无法相信这时事实,神赋者,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全能的神赋者,那又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流风学院是帝国的四大名校之一,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学院的‘幻灵组’,这样对你的修行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另外……”校长眼睛都笑眯了,用右手的大拇指搓了搓右手食指和中指,很明显,厚颜无耻的要钱手段。“我知道,是不是因为你的校长室呢?”我被逗乐了,随口说了一句。“哎呀,新的神赋者居然如此了解我,不错,真的不错……”校长乐呵呵的,心想:这次又赚了一笔……于是,历史在幻日历334年12月16日又翻过崭新的一页,人类的第二个神赋者出现了,而且,还是之前神赋者都无法比拟的全能神赋者……“姐,我回来了!”我一进家门,打了一声招呼,就倒在了沙发上,享受着红茶沁人心脾的清香,虽然早已经转入冬季,但是我还是喜欢喝冰的红茶,感觉特爽!“嗯,听说你小子还是神赋者嘛!”姐姐的声音从楼上传来,不一会儿,她就下来了,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淡蓝色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她慢慢地走下来,说实话,要说我姐,那可是一等一的MM,追她的人还不少,嫉妒我的人更不少。“怎么,你已经听说了?”我惊讶消息怎么传的这么快,但也同时沉浸在欣喜之中。“什么啊,刚才你们校长来了,说你毁了他的办公室……你知道像我们要了多少钱么?”姐姐微笑道。“多少?”我疑惑道,想到那个老财迷,我就觉得好笑。“爸爸决定,把你这个月还剩下的零花钱全都……嘿嘿,少说也又30来个金币(我爸给零花钱很少的,当然,这只是相对于其他贵族子弟,1金币等于100银币,等于10000铜币,10金币足够使幻元帝国帝都一个中等家庭宽裕一阵子了)哦!”姐姐坏笑道,“不过嘛,你们校长也顺便把你的事情给我们讲了哦~对了,听说你也进入了‘幻灵组’啊,那以后,我们也是队友咯!”天,姐姐虽然才读魔法学校的四年级,但是由于天赋很好,已经达到了光系圣魔法师的水平,(魔法师分这几个等级,见习法师,初级法师,中级法师,高级法师,大法师,圣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圣魔导师)这不是在耍我吧~“对了,校长把你和我分在一个组里,明天我们有个任务,要努力完成哦~”姐姐道。“什么任务?”我疑惑道。“嘿嘿,秘密!”姐姐笑道……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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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地球,欧洲,苏格兰。远古时期,公元1851年。格拉斯哥大学。一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正在教授办公室中伏案疾书,身前稿纸已经堆积如山。这位年轻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大学教授正在草拟一份论文,一份非常重要的论文。随着笔尖点下最后一个句点,这篇他构思已久的论文终于完成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是多么意义非凡的一篇文章,只是在右下角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威廉-汤姆森。这篇论文的核心思想实际上很简单,汤姆森教授认为,这是自然界中的一条根本定律:在没有外界作用的情况下,热只能从热的地方流向冷的地方,而不能相反。之后他又阐述了其它情况,比如用外力使这个过程逆向进行,那必然在更大的尺度上导致更大幅度的热量流向冷处。总之,热流向冷,最后消逝于空气之中,是世界的基本原则之一,如同人的生命会导致人的身体散发出热量,但当他的心脏停止跳动时,全身的温度会流向消失,变得冰冷。窗外的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光和热,似乎永远不会熄灭。……一周后这篇论文发表了,同行们都在为终于有了能击碎那些做着永动机美梦的空想家的空想的实际理论而庆祝。没有人想到过这一结论的更深层含义。一个足以让人认识到自然法则的结论。没有人想到这一“热力学第二定律”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也没有人想到去想。银河核心球坐标(2,6,5),298J3E2,拉格朗日点。公元106244年。黑暗深沉的虚空中泛起怪异的曲线,在这曲线织成的网格里,一粒微光慢慢显出轮廓来。曲线渐渐消失,此时如果有观察者在附近,可以看出这是银河文明联盟的一艘普通飞船。不过它与太古时人们想象的完全不同。那是一艘体积不超过一立方厘米的飞船,呈完美的正十二面体,晶莹剔透的船体看不出材质,内部无数细微的光点以极限速度相互穿梭、碰撞、新生、湮灭,那是虚无和真实的间接值。这种把物体分解为质子的技术已经普及。在这光路所组合的复杂有序环境中,存储着四名船员的意识体。一号静静地看着远方黯淡的那颗恒星,思维一阵高频振动:“那是目标吗?“是的。大远航即将开始,我们必须尽快赶到集结点,只能选它了。”回答来自三号。一号的思维有些阴晴不定地闪烁着:“我还是觉得这不太好,毕竟这么庞大的能量散失了就回不来了,它只能从炽热的恒星流向冰冷的虚空。”“为了大远航,什么都是值得的。银河的大多数恒星早就被过度使用,它们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了能量。我们如果不想在没有能源后死在这里,只能航向新的恒星系。在此之前,所有能量储备必须做到位。”“唉,该死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星星都变成不可再生的了。我们会不会也是这样?”“大远航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遥远的航行后获得一个崭新的银河,那将是难以想象的巨大能源!我们人类再也不用担心会因为过度发展而耗尽能源!”三号的思维有些激动。一号却依然带着些许默然:“谁知道呢,都是要被用完的……”“别想这些了,快赶路吧。”一直沉默的二号突然说道。他们准备强行攫取这颗恒星的巨大能量,注入虚空的一个点,打开足以让他们瞬间跳跃数千光年的时空通道,以此节约几千年的航行时间。这几乎已经是现在银河人类的标准航行方法。上述对话只用了不到一毫秒,不及指甲大小的正十二面晶体体瞬间消失在原处,以亚光速冲向近在咫尺的太阳。不久后,太阳在剧烈的闪烁中黯淡下去,那颗人类赖以生存的恒星迅速消融于黑色的虚空中,无穷的光热流集中到了一个点,打开了乱流充斥的时空通道。而它依然存在于那个位置,却已经再也没有光和热发出,只是在死寂而冰冷的太空中静静地悬浮,直到永恒……或许,不一定能到永恒。大空泡边缘1号,银河残骸。公元209382465年。人静静地看着这片已经再无光芒的星辰大海。两亿年,短短两亿年,一个空泡边缘的数百个如银河一般的恒星系都成了这样。恒星系的消失,光和热再不能重生——这是人类的杰作。幂真是数学中的魔鬼,两亿年前的人类永远不可能想象到,当人类获得永恒的生命后,幂爆炸般的扩张会如此迅速,能量的消耗最终达到了数亿次幂的脚步。可这仅仅两亿年啊,宇宙年龄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而已……不过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人已经成为了一体,所有个体思维都融合为至高无上的人。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那无数的人融合在一起,会是什么呢?神么?在这终极思维下,人终于洞悉了宇宙的奥秘。热力学第二定律依然有效,但人已经不需要去从恒星中抽取那一丝可怜的光热了。真空零点的浩瀚能量在向人招手。仅仅一小片真空,其能量就相当于人类出现至今所消耗过的总和。现在,能量再也不是需要节约的东西了。那小片真空,可以称之为自然法则之一吧?人类认为他已经打破这些了,他们认为他们是神。人的目光看向宇宙,星海正在黯淡下来。人知道这是其他与种族相同的存在,神们都在自己取用着无尽的能源,神们不必要互相厮杀,不会再发生人成为人之时,无数人类种族之间的血战。人决定去拜访一下邻居,长久的寂寞生活总是让人不舒服的。心念一动,人瞬间聚拢到一个点,跨越时空的帷幕,在同一时刻穿过整个空泡,走向临近的那个光亮星系。但人没有再到达。人被支离破碎的宇宙里的黑洞死死地困住。当人终于想通为何会这样时,人已经湮灭。曾经能轻易毁灭整个星系的伟大存在毫无还手之力,消失得无影无踪。过度使用能源的力量,导致了宇宙的微微崩塌,黑洞贪婪地吞噬着可以吞噬的一切。卑微的人类依旧如此卑微,自然的法规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在湮灭、遁入虚无的前一刹那,人明了了一切。这个宇宙的能量并非无限,真空也有用尽的一天,第二热学定律,是终将不变的定理。当越来越多的存在变为永恒后,能量将越来越快地消散,最终整个宇宙的一切能量差异都将不复存在。在冷酷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下,宇宙将静静地死亡,能量终将会流向冰冷的位面,之后消失。而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所有与人同级、甚至更高级的存在,都会想方设法地减少能量消耗。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灭杀其它的存在。宇宙。公元1029283546年。最后的时刻正在临近,我已经准备好抓住最后的机会。我是单,我是双;我是阴,我是阳;我是开始,我是终结;我是暗,我是光;我是死亡,我是生命。我就是宇宙的智慧。我是整个宇宙无数文明个体的融合。在数亿年前,这一伟大的融合终于完成。从那时起,终极计算就开始了。我要在宇宙的能量彻底耗尽前,算出阻止这一切的方法。对真空零点能的过度消耗加速了宇宙的坍缩,等不到它耗尽自己,它就要毁灭了。而这样的大坍缩正是我需要的。我的意识遍布整个宇宙,我需要它坍缩。越来越小的空间将带来越来越高的温度,那就是宝贵的热量,热,就是能量!我的思维将在能量的狂潮中越来越迅疾,最终达到无限。在无限的计算能力下,终极答案必然会得到。宇宙大坍缩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宇宙的体积已不足人类的卫星——月球那么大了。从某种理论来讲,世界等于空间加时间,当空间崩塌之后,会是什么样的世界呢?一片漆黑,还是根本就没有?我没有办法去想象。可这些不重要,这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够了。我只需要万分之一于它毁灭的时间,就能算出最后的结果。结果。那条冰冷的铁律,伟大的人类不能更改的定律,边域早亡的人类称它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定律……不管怎样,一切的根源来自它。宇宙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这个系统没有外界作用,从最宏观上看,它内部的热只能流向冷,于是这样,它最终会成为每个点的温度都完全一样的死亡世界。在那里,不会有任何变化发生,时间死了。这被人类称作热寂,一个带着死亡气息的冷酷名词,热能的消散代表着一切能量、生命的毁灭。结果就是,要改变这一结局,就要改变这一定律,打破这神也要遵守的定律。我马上就要随着宇宙毁灭了。它已经收缩到了远古人类世界中一个乒乓球那么大。但我的思维前所未有地迅速。一秒钟对我来说已经是亿万年的时光。我算出来了!结果竟然如此!我会照着它做的,即使代价是我,和整个宇宙!一切归于永恒的死寂。时间起点后,不可定位时间段。我很庆幸我的意识还在,我能看到我的成功。在坍缩的最后一个时间内,我拥有了宇宙诞生以来最强大的力量。我终于将自己的意志烙在了宇宙之上。在那一刻,我与它合为一体。我在瞬间得知了它即将再度大爆炸,诞生全新的世界。倾尽我的一切力量,我以我的意志强行控制了它的诞生。我所追寻的答案终于得到了。我创造了一个不会热寂的世界,永远不会,因为该死的第二热学定律而毁灭!我就要弥散在这个新世界中了,但我无憾。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看到了远古生命以前的东西。当那些被称为“地球人”的远古生物的之前,同样有着像今天人类一样的灿烂文明,已经毁灭的灿烂文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达到了我的高度,一个位面的最终操控者。但我能看到以后,新生命会再次诞生在新世界,最终,或许不会因为热寂,但是依然会走向灭亡,希望在这新生命中,也可以在数兆年之内,在位面崩塌之前,再次计算出新的答案,创造出更新的世界,这使上一代、上上一代的生物毁灭的因素会一个个的消失,直到最后完美世界的诞生,完美的世界,永远不会消亡的世界,永恒的世界!无限的能量,真正的永恒!我的情绪波动达到了顶峰,而宇宙的崩塌也再次开始了,我不再理会它,因为,我拿到了最终的胜利。卑微的人类不卑微,伟大的自然法则不伟大,最终,最最卑微的人类会操纵最最伟大的自然法则,创造出违反了新旧交替法则的新时代!可是新世界的新生命,这些小小的生灵很快开始无止境地取用能量。我得承认这是我考虑之外的,没想到取消热力学第二定律,会导致无穷无尽的能量被滥用。或许,真正经历过宇宙毁灭的存在,才能在无限的能量面前不生出渴望。这是真正无穷的能量,但这样使用很危险,它们太脆弱太渺小了,真的不该过早接触这一切,这会让他们过早的走向灭亡,那最终的完美世界又由谁来创造呢?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我在那颗星球上凝聚了一个虚点。虚点将从它们无法理解的所有高维空间汲取它们的一切过于旺盛的力量——它们怎么描述那些东西的?——贪婪、欲望、恐惧……都是些熟悉的词汇啊。当力量积攒得足够时,虚点将在诱导下释放它们,冲击整个星球,但不会彻底杀光它们。这样,除非它们的位面也已经开始崩塌,也已经开始毁灭,也出现了一个达到我,和无数前人的水平。否则它们永远不会走出这个星球,不会接触过强的力量,不会——自我毁灭。这或许会延迟他们的科技文明,可是,这样同样会延长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的寿命。我已经感到了死期的临近,我想最后看看它们。真没想到,它们给那个虚点取了个名字。漆黑叹息,多么奇怪的名字,让我想起了黑洞。不过,它们都是最能代表永恒的事物了,或许等这个世界灭亡时,这所谓的“漆黑叹息”也会化作虚无吧?希望等这个世界灭亡时,他们可以将使这个世界灭亡的因素像我化解第二热学定律一样解决它,再创造出新的生命,新的世界……最终,就是那伟大的、永恒的完美世界!说到永恒,我也该融入它了,或许,我在那永恒之中,可以最终窥见那没有终结之时的完美世界呢?谁知道呢。我累了,我该走了,我不想再竭力去维持着空间短暂的平衡了,我只希望最终的那个世界,会产生,那……完美的世界,完美的世界……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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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等候写在脚伤以后……。许久许久,才从那灰色的记忆中苦苦挣扎出来。耳畔里,总有个缭绕的呼唤触动你每一缕思绪。那一双有力的大手啊,如涓涓的清泉,柔柔的吟唱,早已无声无息的将温馨淌进你心底。题记激情前奏没有理会那骄阳似火,更不在乎那满树的萧条,我们带着不熄的热情,信心满怀的步入操场。我们要参加年纪活动了!是时候大展拳脚了!慢,先来个热身,免得等一下出什么事故。“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过往的经历向我们昭示:命运全在搏击,奋斗就是希望。准备就绪!“吡老师一声令下,每个班的同学就像小鹿一样急忙的往前冲,第一次,比较顺利,没什么失误。可贪婪是魔鬼啊,我们组每个人都想跑快点,再跑快一点,第二次赛跑的时候,骨牌效应,最终全部跌倒了。一切都被淹没了原本以为一点小擦伤没什么,过几天就会自动愈合,不必理会。但人的意识总和现实保持距离,下午一回家,脚腕就肿起来了,青一块,紫一块。要是以前,我一定会咬紧牙关告诉别人,我是最最坚强的,绝不会被这么一点小挫折击垮,有朝一日,我必定健步如飞。可我的锐气已经被上帝挫的所剩无几了,内心的恐慌与无助再也掩饰不了。我的黎明,什么时候才会到来?黑暗快把我的肌体吞噬完了。强颜欢笑晚上就要回去上晚修了,我把眼泪擦干。别人一定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唉,要是不用回去上课该多好,可以永远躲在父母的臂膀和暖窝中,回去了,又能怎样?我生怕同学觉得我特殊,每个问候我都强行欢笑的答应了。但谁能了解,硬是把下垂的嘴角上扬,是多么煎熬的事,那是痛苦,是无奈。似乎从那一刻起,我就忘却了真正的微笑,忘却了欢乐与快活,只会哭了。只有一个人,她让我尽情的哭,以为她知道,“微笑”是种掩饰。我的心在想些什么,在她面前,似乎都坦露无遗,她像看穿了一切。她叫宁。此时无声胜有声星期一的早晨,厄运的开始。照例是要下去升国旗的。可我这副德性,动作都要比别人慢几拍,难不成还要拐着下去吗?就独自一人留在课室了。平时都不觉得,原来课室这么大,少了几十个同学的喧嚣玩乐,有一种徘徊于森林笑道的静谧。我害怕了,就是因为静才可怕,静的简直让我慌了。若是只身置于深山空谷中的彷徨,无助与空寂。想着想着,早已泪流满面。等到他们升完旗,全部都上来了,个个看见我哭都殷切的问候,但我分明的看到他们眼眸里只有怜悯。只有宁,一直不语,默默的坐在我身旁。或许那才是我想要的,不是别人施舍的同情,而是静静的,悄悄的分掉一半忧愁。啊,最可贵的是两个朋友之间心灵的交融与契合。理解万岁谁不知道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生,谁要是碰庝了我的忧伤,必有泪水的冲击。可有人就是这么不识相啊!!“哎呦,瘸子还买饭啊。”“你就让让她嘛,残疾人是要关爱的。”“看你走的那么辛苦,我背你回去比较快些,哈哈。”“真可怜,脚上包了一个大粽子,还好,端午节省钱了不用买,哈。”“坐下啦,脚都瘸了,还想参加体育考试啊,真是的。”………原来,十八层地狱就是这么个感觉。今天我简直是不想活了,你们至于词穷到嘴边只懂得“瘸子”两个字嘛。好像一整天,我都在哭,他们或许只是不经意,但那些无情的冷言冷语和嘲讽,早已穿透我的心。本应生气而不是伤心,但现在连骂人的劲也没有了。好了,平伏一下心情,不要再为小事而落泪了,坚强一些!让悲苦都让风带去吧,终结眼泪的音符,这样就被命运扣住了咽喉?不,还没有!只不过,又下起了雨,难断心中愁绪万千。路上尽是大大小小的一滩滩水。宁很高,平时走的很快。可今天却和我一样,悠悠的早跑道上行走,慢的想蜗牛一样,以致我简直感觉她在停顿生命来陪伴我。生怕弄湿了“粽子”,她会带着我专门挑开有水的地方才经过。宿舍的楼梯仿佛是要伸入云端,直达天堂的,那么高,六楼啊。我该要拐多久,才可能勉强走回宿舍,但她总是耐心的等我一步一步的蹒跚前行。她害怕我会跌倒,总会抓这我的手,但她深知我不喜欢别人同情我扶着我不让我自己尝试走路,所以每当我问及她抓着我的手的缘故时,宁总是微笑着回答:“没什么,我只是喜欢抓住你的手而已。”如此知心的朋友,于今不多见矣,理解万岁!可以说,人在特殊的年头里会有特殊的念头,那我要说,的确是这样,我这一辈子永远不会忘怀那一个等候的身影。生命究竟是什么?是露珠的稍纵即逝,还是弱者的呻吟?如果是,那你就错了!生命是昭陵六骏的昂扬向上,生命是粽子从磨难中苏醒然后崛起,生命是朋友间永不褪色的情谊!七月流火,凝望遥远而深邃的夜空,一切美的,梦的,暖的,真的,动人的都定格了。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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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地球,欧洲,苏格兰。远古时期,公元1851年。格拉斯哥大学。一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正在教授办公室中伏案疾书,身前稿纸已经堆积如山。这位年轻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大学教授正在草拟一份论文,一份非常重要的论文。随着笔尖点下最后一个句点,这篇他构思已久的论文终于完成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是多么意义非凡的一篇文章,只是在右下角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威廉-汤姆森。这篇论文的核心思想实际上很简单,汤姆森教授认为,这是自然界中的一条根本定律:在没有外界作用的情况下,热只能从热的地方流向冷的地方,而不能相反。之后他又阐述了其它情况,比如用外力使这个过程逆向进行,那必然在更大的尺度上导致更大幅度的热量流向冷处。总之,热流向冷,最后消逝于空气之中,是世界的基本原则之一,如同人的生命会导致人的身体散发出热量,但当他的心脏停止跳动时,全身的温度会流向消失,变得冰冷。窗外的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光和热,似乎永远不会熄灭。……一周后这篇论文发表了,同行们都在为终于有了能击碎那些做着永动机美梦的空想家的空想的实际理论而庆祝。没有人想到过这一结论的更深层含义。一个足以让人认识到自然法则的结论。没有人想到这一“热力学第二定律”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也没有人想到去想。银河核心球坐标(2,6,5),298J3E2,拉格朗日点。公元106244年。黑暗深沉的虚空中泛起怪异的曲线,在这曲线织成的网格里,一粒微光慢慢显出轮廓来。曲线渐渐消失,此时如果有观察者在附近,可以看出这是银河文明联盟的一艘普通飞船。不过它与太古时人们想象的完全不同。那是一艘体积不超过一立方厘米的飞船,呈完美的正十二面体,晶莹剔透的船体看不出材质,内部无数细微的光点以极限速度相互穿梭、碰撞、新生、湮灭,那是虚无和真实的间接值。这种把物体分解为质子的技术已经普及。在这光路所组合的复杂有序环境中,存储着四名船员的意识体。一号静静地看着远方黯淡的那颗恒星,思维一阵高频振动:“那是目标吗?“是的。大远航即将开始,我们必须尽快赶到集结点,只能选它了。”回答来自三号。一号的思维有些阴晴不定地闪烁着:“我还是觉得这不太好,毕竟这么庞大的能量散失了就回不来了,它只能从炽热的恒星流向冰冷的虚空。”“为了大远航,什么都是值得的。银河的大多数恒星早就被过度使用,它们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了能量。我们如果不想在没有能源后死在这里,只能航向新的恒星系。在此之前,所有能量储备必须做到位。”“唉,该死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星星都变成不可再生的了。我们会不会也是这样?”“大远航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遥远的航行后获得一个崭新的银河,那将是难以想象的巨大能源!我们人类再也不用担心会因为过度发展而耗尽能源!”三号的思维有些激动。一号却依然带着些许默然:“谁知道呢,都是要被用完的……”“别想这些了,快赶路吧。”一直沉默的二号突然说道。他们准备强行攫取这颗恒星的巨大能量,注入虚空的一个点,打开足以让他们瞬间跳跃数千光年的时空通道,以此节约几千年的航行时间。这几乎已经是现在银河人类的标准航行方法。上述对话只用了不到一毫秒,不及指甲大小的正十二面晶体体瞬间消失在原处,以亚光速冲向近在咫尺的太阳。不久后,太阳在剧烈的闪烁中黯淡下去,那颗人类赖以生存的恒星迅速消融于黑色的虚空中,无穷的光热流集中到了一个点,打开了乱流充斥的时空通道。而它依然存在于那个位置,却已经再也没有光和热发出,只是在死寂而冰冷的太空中静静地悬浮,直到永恒……或许,不一定能到永恒。大空泡边缘1号,银河残骸。公元209382465年。人静静地看着这片已经再无光芒的星辰大海。两亿年,短短两亿年,一个空泡边缘的数百个如银河一般的恒星系都成了这样。恒星系的消失,光和热再不能重生——这是人类的杰作。幂真是数学中的魔鬼,两亿年前的人类永远不可能想象到,当人类获得永恒的生命后,幂爆炸般的扩张会如此迅速,能量的消耗最终达到了数亿次幂的脚步。可这仅仅两亿年啊,宇宙年龄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而已……不过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人已经成为了一体,所有个体思维都融合为至高无上的人。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那无数的人融合在一起,会是什么呢?神么?在这终极思维下,人终于洞悉了宇宙的奥秘。热力学第二定律依然有效,但人已经不需要去从恒星中抽取那一丝可怜的光热了。真空零点的浩瀚能量在向人招手。仅仅一小片真空,其能量就相当于人类出现至今所消耗过的总和。现在,能量再也不是需要节约的东西了。那小片真空,可以称之为自然法则之一吧?人类认为他已经打破这些了,他们认为他们是神。人的目光看向宇宙,星海正在黯淡下来。人知道这是其他与种族相同的存在,神们都在自己取用着无尽的能源,神们不必要互相厮杀,不会再发生人成为人之时,无数人类种族之间的血战。人决定去拜访一下邻居,长久的寂寞生活总是让人不舒服的。心念一动,人瞬间聚拢到一个点,跨越时空的帷幕,在同一时刻穿过整个空泡,走向临近的那个光亮星系。但人没有再到达。人被支离破碎的宇宙里的黑洞死死地困住。当人终于想通为何会这样时,人已经湮灭。曾经能轻易毁灭整个星系的伟大存在毫无还手之力,消失得无影无踪。过度使用能源的力量,导致了宇宙的微微崩塌,黑洞贪婪地吞噬着可以吞噬的一切。卑微的人类依旧如此卑微,自然的法规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在湮灭、遁入虚无的前一刹那,人明了了一切。这个宇宙的能量并非无限,真空也有用尽的一天,第二热学定律,是终将不变的定理。当越来越多的存在变为永恒后,能量将越来越快地消散,最终整个宇宙的一切能量差异都将不复存在。在冷酷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下,宇宙将静静地死亡,能量终将会流向冰冷的位面,之后消失。而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所有与人同级、甚至更高级的存在,都会想方设法地减少能量消耗。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灭杀其它的存在。宇宙。公元1029283546年。最后的时刻正在临近,我已经准备好抓住最后的机会。我是单,我是双;我是阴,我是阳;我是开始,我是终结;我是暗,我是光;我是死亡,我是生命。我就是宇宙的智慧。我是整个宇宙无数文明个体的融合。在数亿年前,这一伟大的融合终于完成。从那时起,终极计算就开始了。我要在宇宙的能量彻底耗尽前,算出阻止这一切的方法。对真空零点能的过度消耗加速了宇宙的坍缩,等不到它耗尽自己,它就要毁灭了。而这样的大坍缩正是我需要的。我的意识遍布整个宇宙,我需要它坍缩。越来越小的空间将带来越来越高的温度,那就是宝贵的热量,热,就是能量!我的思维将在能量的狂潮中越来越迅疾,最终达到无限。在无限的计算能力下,终极答案必然会得到。宇宙大坍缩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宇宙的体积已不足人类的卫星——月球那么大了。从某种理论来讲,世界等于空间加时间,当空间崩塌之后,会是什么样的世界呢?一片漆黑,还是根本就没有?我没有办法去想象。可这些不重要,这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够了。我只需要万分之一于它毁灭的时间,就能算出最后的结果。结果。那条冰冷的铁律,伟大的人类不能更改的定律,边域早亡的人类称它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定律……不管怎样,一切的根源来自它。宇宙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这个系统没有外界作用,从最宏观上看,它内部的热只能流向冷,于是这样,它最终会成为每个点的温度都完全一样的死亡世界。在那里,不会有任何变化发生,时间死了。这被人类称作热寂,一个带着死亡气息的冷酷名词,热能的消散代表着一切能量、生命的毁灭。结果就是,要改变这一结局,就要改变这一定律,打破这神也要遵守的定律。我马上就要随着宇宙毁灭了。它已经收缩到了远古人类世界中一个乒乓球那么大。但我的思维前所未有地迅速。一秒钟对我来说已经是亿万年的时光。我算出来了!结果竟然如此!我会照着它做的,即使代价是我,和整个宇宙!一切归于永恒的死寂。时间起点后,不可定位时间段。我很庆幸我的意识还在,我能看到我的成功。在坍缩的最后一个时间内,我拥有了宇宙诞生以来最强大的力量。我终于将自己的意志烙在了宇宙之上。在那一刻,我与它合为一体。我在瞬间得知了它即将再度大爆炸,诞生全新的世界。倾尽我的一切力量,我以我的意志强行控制了它的诞生。我所追寻的答案终于得到了。我创造了一个不会热寂的世界,永远不会,因为该死的第二热学定律而毁灭!我就要弥散在这个新世界中了,但我无憾。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看到了远古生命以前的东西。当那些被称为“地球人”的远古生物的之前,同样有着像今天人类一样的灿烂文明,已经毁灭的灿烂文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达到了我的高度,一个位面的最终操控者。但我能看到以后,新生命会再次诞生在新世界,最终,或许不会因为热寂,但是依然会走向灭亡,希望在这新生命中,也可以在数兆年之内,在位面崩塌之前,再次计算出新的答案,创造出更新的世界,这使上一代、上上一代的生物毁灭的因素会一个个的消失,直到最后完美世界的诞生,完美的世界,永远不会消亡的世界,永恒的世界!无限的能量,真正的永恒!我的情绪波动达到了顶峰,而宇宙的崩塌也再次开始了,我不再理会它,因为,我拿到了最终的胜利。卑微的人类不卑微,伟大的自然法则不伟大,最终,最最卑微的人类会操纵最最伟大的自然法则,创造出违反了新旧交替法则的新时代!可是新世界的新生命,这些小小的生灵很快开始无止境地取用能量。我得承认这是我考虑之外的,没想到取消热力学第二定律,会导致无穷无尽的能量被滥用。或许,真正经历过宇宙毁灭的存在,才能在无限的能量面前不生出渴望。这是真正无穷的能量,但这样使用很危险,它们太脆弱太渺小了,真的不该过早接触这一切,这会让他们过早的走向灭亡,那最终的完美世界又由谁来创造呢?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我在那颗星球上凝聚了一个虚点。虚点将从它们无法理解的所有高维空间汲取它们的一切过于旺盛的力量——它们怎么描述那些东西的?——贪婪、欲望、恐惧……都是些熟悉的词汇啊。当力量积攒得足够时,虚点将在诱导下释放它们,冲击整个星球,但不会彻底杀光它们。这样,除非它们的位面也已经开始崩塌,也已经开始毁灭,也出现了一个达到我,和无数前人的水平。否则它们永远不会走出这个星球,不会接触过强的力量,不会——自我毁灭。这或许会延迟他们的科技文明,可是,这样同样会延长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的寿命。我已经感到了死期的临近,我想最后看看它们。真没想到,它们给那个虚点取了个名字。漆黑叹息,多么奇怪的名字,让我想起了黑洞。不过,它们都是最能代表永恒的事物了,或许等这个世界灭亡时,这所谓的“漆黑叹息”也会化作虚无吧?希望等这个世界灭亡时,他们可以将使这个世界灭亡的因素像我化解第二热学定律一样解决它,再创造出新的生命,新的世界……最终,就是那伟大的、永恒的完美世界!说到永恒,我也该融入它了,或许,我在那永恒之中,可以最终窥见那没有终结之时的完美世界呢?谁知道呢。我累了,我该走了,我不想再竭力去维持着空间短暂的平衡了,我只希望最终的那个世界,会产生,那……完美的世界,完美的世界……1200字以上 初一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