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650字

七七

650字 初二 写人

7岁,我14岁。我们不一样。

七七很喜欢唱歌。有事没事就唱起童歌:洗澡的时候唱,写字的时候唱,玩耍的时候也唱。所以,妈妈说七七洗澡时不安分,写字时不认真,玩耍时太吵。每次七七都是傻傻地笑——听不懂,继续唱歌。

我也喜欢唱歌。不过我唱的是流行歌曲:王心凌的,林俊杰的,梁静茹的,很多。我

喜欢听歌。喜欢看《同一首歌》,喜欢听一个叫“交通音乐之声”的电台节目。音乐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七七喜欢听故事。由于不认识字,所以,在学校里听老师讲,在家里就缠着爸爸妈妈讲。觉得白雪公主真是个好人——还不知道“善良”;觉得灰姑娘运气真好——还不懂得“羡慕”;觉得喊“狼来了”的孩子真是不乖——还不晓得“说谎”……

我喜欢看书。书架上的故事书已经很旧了,一大堆名着倒是占领勒一大片领土。看了《鲁滨孙漂流记》,我打心眼里佩服鲁滨孙,佩服他的勇敢,佩服他的智慧,佩服他的能干……看了《三国演义》,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周瑜的嫉贤妒能,曹操的生性多疑……都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七七很有印象,遇见熟人总是“叔叔好!”“阿姨好!”甜甜地叫。家里有客人时,总爱坐在一旁,唧唧喳喳地插上几句,还会给客人们唱一首歌或跳一支舞。大人们说:“七七这个小可爱!”

我遇见熟人时,会小声地叫一声或笑一笑就离开了。家里若有客人,会给客人端茶倒水,然后静静地坐在一旁,别人不理我,我也绝不插嘴。大人们说:“你懂事了!”

七七特别崇拜老师。在家里时,常常会独自在房间里,学着老师的样子,对着空气——所谓的“学生”“讲课”。

我则不喜欢这样,因此,要是在家里看到妹妹这样做的话,会很不屑地说:“真是无聊!”我崇拜成龙和贝多芬,因为我觉得他们身上都有值得我学习的优秀品质。

七七……

我……

大人们说,七七和我不一样。

的确,七七不是我,我不是七七。

可是,七七就是我,我就是七七。

七七,就是7岁时的我。

文学作品我的良师益友

8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文学作品是阳光,雨露,哺育我们健康成长;文学作品是灵丹妙药,唤醒人们迷糊的灵魂;文学作品是甘霖,滋润人们的心灵;让我们走上成熟。第一天踏进校门我就与文学作品结下不解之缘,与文学作品结伴同行。

“狼来了!狼来了。。”傍晚时分常能隐约听见类似这样的朗诵声,住在小巷的人家都知道,这是6号楼的小孩在读书,对!那就是我——六岁的我。

六岁的我,刚上一年级,对书的向往犹如初生嫩芽对这个美好世界的极度渴望。自我刚识字,爸爸的书桌上就被堆满了各种童话书。每次完成作业后就爱躲进爸爸的书房里,踮起脚丫抽出一本拼音图书,爬上座椅,嘴皮子开始咿咿呀呀地读,口沫儿到处乱飘,还划手划脚地做起动作来,全家人常被我滑稽夸张的表演弄得哭笑不得。

别看我这么闹腾,就认定我没认真看书,其实每个故事我都能读出人生道理!

依稀记得,在我看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时哭的稀里哗啦,在寒冷的冬天里,她被父亲赶出街头,赤着脚丫卖火柴,而我们则躲在父母温暖怀抱里喜乐融融,插图上的小女孩单薄的可怜,冻的红彤彤的脚丫和紧紧攥着篮子的双手无不警示着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学会知足。

而《丑小鸭》它由于生的太丑,受到人们与同类的歧视,后来它经过重重困难,竟蜕变成一只纯白而美丽的天鹅,在蓝天中翱翔,让我懂得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总会胜利,更不要怕自己笨,要勤能补拙。

渐渐地长大了,也不爱像小时候一样大声朗诵故事书,倒是爱一个人静静在角落里细细品读。常常与文学作品近距离对话:与鲁滨逊商讨求生的妙招,与鲁智深交谈弘扬正气的秘诀,分享鲁肃的童年趣事。

而最近阅读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蔡金更是让我从心底佩服。他虽然双目失明,身体瘫痪,但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勇敢与疾病作搏斗。保尔从未屈膝投降过,总是随时准备迎接对自己的最沉重打击。

“钢是从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后才炼成的”是的,我们只有在遇失败以后不气馁,努力奋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百折不挠,勇于进取,才有可能成为第二个“保尔”,把“保尔精神”延续下去!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金钱主宰者许多人的头脑,而文学作品是如今“金钱万能”的清洗剂,能洗涤人们心灵深处的邪念。我将继续与文学作品为伴,让人生更加光明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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