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亦舒
【篇一:我的前半生亦舒读后感】
亦舒《我的前半生》,是一本内容与我看到书名后的猜测全不相同、似令我失望(内容)的书。
主角是子君。三十二岁突然接到丈夫涓生欲与之离婚的消息。三十万,每月给她4000块至她可再婚。一子一女归丈夫。要说起来自然很凄惨。她后来在朋友唐晶的帮助下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后又与新友张启生合伙做陶艺,但亦非艺术家的生活。最后,绝处逢生,同从加国返港的翟君结婚。
听上去的确像是中年女性奋进的故事。然而不是。书中却另有悲凉压抑的气氛让人窒息。
是现实。子君一直在依靠别人,涓生、唐晶、公司中猥亵的陈、老张、到翟君。她却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自强自立且不记前仇。
涓生在赡养费上出尔反尔,对(后妻)辜玲玲惟命是从,将女儿远放加国,而在子君自强后又似乎扯不断理还乱,对辜亦开始挑剔厌倦。
唐晶真心,却对享受十三年贵太生活的子君有着也许自己也不愿承认的隐隐嫉妒。故而过于强硬、硬逼尚软弱的子君去面对现实。
子群倒是个先贬后升的角色,终归于普通。老张同子君,自然利益相分,作不到什么超然。
至于晚出场、份量也似不重的翟君,却又冷淡之极。最末唯一一场温情的表现,是在飞机上替子君盖上毛毯。而子君,亦认为这是丈夫对妻子应有的体贴,故而心安理得地接受,沉沉睡去。
不由想起写二人初见的那一段,在一起出海一天,却没有讲几句话。英俊健壮的男人,白衬衣扎马尾看上去似安儿(子君之女)姐姐的美丽女人。
所以更令人看至最后而觉冷清。
一群自觉条件尚佳的人。生活在没有爱情的追逐与角力当中。
亲情,无论子群、子君母、涓生母,都一一地粉墨登场。
友情,唐、张都一一破碎,而又被现实的胶布粘贴。
旧情,涓生、陈、可林钟斯,都一一抛弃或被抛弃。
爱情,即便在唯一有体现的安儿与其男友身上,亦有着那么冷硬的清醒:
看看我与小安,我们在一起这么开心,但很可能她嫁的不是我,我娶的亦非她,单刀我们就为此愁眉不展?爱情来了又去,去了再来,何必伤怀?(小安男友语)。
是真的。这是一本同爱情全无关的书。不过。子君不得不承认,她爱过那个事业步上正轨、又见发福、同辜玲玲在人前做亲密举动的史(涓生)医生;她也承认,爱有很多种,她爱翟君。
她曾爱的那个,此刻看来无比渺小琐屑。她正爱的这个,又似与爱情无关。
又哪里与文艺小说写的相同?不过是心中的那个孤单的子君需一份握在手中的安全。工作?是,任怎样有出头的一日,说白了都不过是一个手段、权宜之计。认识别人、重塑自信的工具。子君,并非热爱工作之人。
是,她又一次握住了婚姻。再一次可以心安理得地依靠。这是现实所逼,更是现实所迫。二、三年的工作,怎改得了三十年的观念。只是,即如书中所说,哪个老太太后半生的生活会有不同。翟君,又有谁保证不是另一个涓生。只是啊只是,用此生唯一的一次奋斗,竟也是已婚姻为名。从此不再,是自己生生抛弃的翅膀,只因这可以远离风浪惊涛。
的确,这一个子君与涓生的故事同《伤逝》全然不同。同的是现实而已。少的,是一份也许从未存在过的听闻中的爱情。
【篇二: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相较于火得要命的溥仪那本《我的前半生》此书可简单用孟子一席良言概括“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无非是一个长得美丽的全职太太被一品相不佳拖家带口的小三打败,而离婚后愈活愈年轻成就一美满婚姻的故事。整日无任何有意义的事可做,简直安逸得过分,每日为生计奔波却能活出自我。不过简单几字“活得开心就出彩”却难以做到。值得开心的是,子君最后很开心。
将将离婚之时,子君一脸愤然,一肚苦水,一脸愁绪。亲人的势利数落不必放心上,离婚是自己的事。却也忍不住朝好友唐晶吐苦水,唐晶却打断她,“每日只准诉苦十分钟。”她笑,“你不能沉湎在痛苦的海洋中,当做一种享受,朋友的耳朵耐力有限,请原谅。”这番道理当牢记心上。“不要为泼洒的牛奶而哭。”
“关于离婚这件事,一般人不外只有两个看法,一个是即时离异,不必犹豫,另一个是决不能离,拖一生一世。”
离婚后的子君可谓脱胎换骨,安而赞道:“妈妈,你变得太年轻,太漂亮了!”“又开朗又活泼!”记得以前她还曾反问子君,“妈妈,你做过什么?”每日就是打打牌逛逛街。她却自我嘲弄,“失去丈夫,得回美丽,嘿,这算什么买卖?”直到她同翟君约会才叫她找回自信。事实是,划算的买卖!
离婚的阴霾过去许久后,子君做了个萌,梦见自己,细细的过了时的瓜子脸,大眼睛,微凸的鼻子,略肿的嘴巴,脸色憔悴。她看清楚了自己,像卫斯理一般,看到了自己,并没有痊愈。看得见自己,是种幸福。知晓自己的状态才好继续前行。谁都无法真正放下过去,能做的只有不理,不强迫,也不能想念。这样,它便就不缠着你了。如同事情,想通了固然是好,想不通,不去想便也是一种通了。
离婚后,子君生活不坏,可传统上说,女人嫁不到好老公,居然还自认为过得不坏,那就是有毛病,独身女人有什么资格言快乐?装得再自然亦不外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传统真恨死人。看到这,正巧在听一首名叫《你快乐所以我快乐》的歌,人到底是群居动物,离不了伴。人都一定要有寄托,于女人是依靠,于男人是牵挂。人们一直说:女人在恋爱中到底不一样。但书中解释道:这完全与恋爱无关。子君之所以容光焕发,有一种胜利的快乐感觉所引起:仍有人欣赏我,我不寂寞,我有了寄托。”
此书所言道理倒直白地都写了出来,什么“朋友之交要淡如水才长久”什么“自嘲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之一”又如“世事往往如此,想回头时也已经来不及,即时你肯沦为劣马,不一定有回头草在等着你”又如“活一把年纪,什么叫爱,什么叫恨?”充其量不过一句“有好感”罢了。前两句乍一看与常理思维不同,细细一想又觉得有道理,后两句是大家都明白的视力,写出来却仍能直捅心底。我一直认为亦舒的笔是有魔力的,要细说的话也就应该在此吧。
“每个人都应该结两次婚。一次在年轻的时候,另一次在中年。少年时不结一次,中年那次就不会学乖,天下没有不努力而美满的婚姻,所以要争取经验。”所以子君的再嫁成为必然。亦舒本人也结过两次婚,她应当过得十分幸福吧!如黄小琥《伴》中所唱“没说爱,却早已认定一辈子的伴。”这种平淡而恒远的幸福只有两个成熟的人才会拥有罢!
“与他结婚,是不是你会比现在开心?”
“是的。”
【篇三: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作文】
一直没有看过亦舒写的东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贯耳。没看过她写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大家把她写的东西定性为言情小说,而在当今社会,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说的标志,那就意味着庸俗和商业化。在这个寒假决定看她的小说,也是有契机的。
喜欢安妮,喜欢安妮写的东西,那里面的文字,场景,都让我喜欢,她玩转了小资阶级的格调。看到安妮写的一篇文章《如烟花寂寞》,里面推荐了亦舒的作品,她说,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为这样,所以决定靠自己的感觉来走,看了再说。这样看来,我是一个易于受影响的人。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体会,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选了两部非常著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说《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乐于当家庭主妇。悠闲的过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个西医,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转,她的生命完全是为了她的家庭,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几乎瓜分殆尽,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亲情,哪怕爱情的感受力。比如,称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亲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转变,虽然这转变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离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续已有一段时间,这是本部作品中一个极可悲之处: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儿)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对她的不忠,只有她一个人被保护得好好的,龟缩在家庭主妇的这个壳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别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离婚了,她不得不工作,变得市侩,麻木,过着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会过的小职员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老实说,我苍老得多,我学会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简直连我自己也分不出真伪,假得完全发自内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红楼梦》里‘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意安妮的观点,亦舒不是不会用优美的词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笔者认为,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男人身边多了几个钱,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妇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满街都是那些赚一千两千的男女,爱美的青春浪费在老板的面色,打字声与饭盒子中,应该是值得同情的,但谁开心呢?
有一份职业也不见得对社会,人民有大贡献。挑丈夫,好比买钻石手表——你几时听见女人选钻石手表时态度就的?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看别人离离合合,习以为常,但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从此他再也不关心我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到遥远的眼泪。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不见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着心,麻木着面孔,低着头吃面。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还有老板呀,一层层压下来,把底下人简直压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她双眼中有三分倔强,三分嘲弄,三分忧郁,还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无论什么人,在环境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应长久持续,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点吸引力,然而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环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黑与白之间还间着许多深深浅浅的灰色。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篇四: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原来没有看过亦舒的书籍,因为从来都是听说她的书多以爱情为主,想想一把年纪的我手上捧着爱情小说在看,总觉得会让人笑我。
偶然在网上给宝宝选早教书籍时,《我的前半生》——-这个书名好似有一种魔力般吸引着我,想都没有想就买下来,并且一口气读完,这种情景好似很久没有发生过了。
这本书的女主人公身上所发生的故事,竟然与我的年龄相仿(唉,不得不承认我也三十好几了),不知为何
【篇七: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早就听说亦舒的经典《我的前半生》,一年前的时候王老师对我说过这本书,只是自己没有机会去读,这次王老师在家里翻找出来这本书,特地带给我们办公室的人看,心里对她感激。于是,我便匆匆地读起《我的前半生》。
小说总是很吸引人的。涓生、子君这两个名字听起来就像古代作品里的故事主角,心里对此挺好奇,后来发现这竟是鲁迅先生《伤逝》中的故事人物。所有有人说,亦舒的这本书可以算作《伤逝》的续集,《伤逝》中的涓生与子君是一对反抗封建社会制度的一对青年男女,但是在最后的时候,他们的爱情还是失败了。
《我的前半生》中,涓生是一名西医,在香港那个空间里,西医算是比较有名望的职业,收入多、社会地位高。子君则是一名家庭主妇,全职太太,一个刚毕业就结婚的女人,在家里呆了十三年,她每日的工作就是照顾孩子、逛街、美容等事情,很少的时间与老公交流,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事情。故事刚开始就是交代两个人的矛盾冲突:涓生告诉子君要离婚。这件事情的降临,子君觉得很不可思议。而周围的人都知道涓生已经有了外遇,已经当面的与第三者在一起,只是子君没有关注到,或者说子君只关注自己的空间,不去看一下别人的事情,如果她能多关注一下她老公的事情,也就没有这个故事的发生了。
既然有了生活有了裂痕,如果这个裂痕不能去修复,也只能把裂痕加大,每个裂开的一部分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子君也开始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在生活的历练中,子君开始有所变化,经过了一年多的磨砺,她变得温和、体贴、关注别人的观点,于是涓生都有想复婚的念头了。在情感上,子君认识了公司的一个职员、一个外国经理,一个陶瓷的自由职业者,最后还有女儿男朋友的叔叔,他越发明白了情感上需要什么,越发体会生活的艰辛与经营之道。
前半生的子君由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太太,到落魄的公司职员,到情感变得强大的女人,到独立自主的女人,这个过程是艰辛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直支持她的唐晶闺蜜,还有她的女儿,一个过早成熟的孩子。然而,也只有经历后,人才会变得更加的强大。
一个人的生活总有各种事故,诚如有人说的那样,有时候方向远比努力有用的多。生活也如此,找好自己的方向,然后再经营自己的生活,子君利用前半生找好了自己的方向,下半生或许会幸福,或许不幸福,这也是需要经营的。
【篇八: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中学时,在母亲的书橱里搜寻爱情小说,找不到琼瑶找不到三毛,只有当时还没听过的一个名字:亦舒。她那一本《喜宝》,淡粉色的封面,抽象的女人脸,细长的眉眼,极尽妩媚之能事。
书中女子,在十多年前的审美观里,是个浅薄的女人,喜欢钱(以前喜欢钱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儿,我们都被教育视金钱为粪土),对感情不专一(和父子二人产生情感纠葛)等等,但是现在想想,我妈妈独立的精神恐怕多多少少也是受喜宝影响的吧。独立的女子,无论独身或结婚,都会有幸福归宿。
后来很多年,我不看亦舒。无来由的,我一直怕看爱情小说,觉得拘谨,不够大气,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却一头栽进写爱情小说的陷阱里,这是后话。
身边很多人喜欢亦舒,我觉得有些好奇,因为自一些杂志上看到她的短篇,实在糟糕得很,这样的文笔这样的故事,随便一拉就是一大把,凭什么人人把她挂在嘴边?不看也罢,于是一搁又是多年。
直到《我的前半生》。
人名是吸引我的第一点:涓生和子君。他们本是鲁迅的短篇小说《伤逝》中的一对夫妻,在亦舒笔下仍然改变不了伤逝的命运。
故事颇有些结婚十年的味道,一对情侣,毕业就结婚,丈夫是西医,拿高薪,妻子在家生儿育女,一晃十年过去。丈夫爱上旁人,妻子最后一个才知道,来不及哭泣来不及哀求,已被人暗示早点离家。
这是她的丈夫,曾经是她的天她的地她的整个世界,但是转脸就变了。
真怨不得女人现实。你看看,老实女人的下场没一个好的,到时候,人家不喜欢你了,你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一间一间找,三十多岁,一切重头,和二十岁新鲜水嫩的姑娘争一个职位,还要看人脸色行事,被已婚男人纠缠。
女人出来做事,不是不辛苦的。多年前苏青就说了,职业妇女也有她自己的难处。
但是,好歹是有了自己的私房钱。说到底,钱,还是重要的。所以,喜宝突然变得可爱起来,这女子,自80年代就知道金钱的妙处,是谁说金钱不好?切,且饿他三日看看?
子君自离婚后也日日以泪洗面,可是女儿贴心,倒也是公平。虽然被弃,但到底有一双儿女,结婚十年,和恋爱一年,真的不一样。付出的多,得到的也多,更不用说三十万港币和一月几千的赡养费用。子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我认识一个女子,当年与人相亲,觉得人品不错,恋爱四年后结婚,帮助他申请去美国读书,一切成功后,他在她怀孕六个月时写来一封信,大抵是要求离婚云云,连面都不用见,分居数年后便可离婚。她还能怎样?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子君当然得一切重来。
风风火火加入上班一族,累死累活拿一月四千费用。终于一切进入正轨,慢慢淡忘伤痛。
真的会忘记么?每日面上带笑,绝口不提此人名字,真的就是忘记了么?亦舒写到子君某日做梦梦见一个女子披头散发独坐哭泣,仔细看来,竟是自己。
呵,午夜梦回才看见那颗深埋的心,于人不知的角落里暗自淌血。
当然,我们不演苦情戏,甚至鄙夷那些卑微着求一份情感的人,所以,亦舒的小说若改编成电影电视,绝对不能让琼瑶影视中那票人马出现,无论是马景涛的青筋直冒还是刘雪华的水龙头,都离亦舒太远,她小说里的女子,是张曼玉,禁得起一个近景,临窗的脸被灯光照得发白,怔怔的,一颗眼泪,静静滚落。
伤心之极,说不出,喊不出,甚至,哭不出,需要很久很久,挣扎着,压抑着,却又弥漫着,最后,落下眼泪来。
子君后来很少伤心了,幸亏有平儿安儿,这两个名字,让我想起朱卫茵,她与李宗盛的一双儿女,也叫平安,似是巧合,又是必然。
还是要笑的,看到涓生渐渐老去,越来越痴肥,能想象那副蠢相,离了子君后才发现,和任何女人结婚,结果大抵都一样,于是怯怯地回来找,子君却已越发有韵味了,他与她离得远了,她成了他攀不到的一朵雪莲,而几年前,她曾是他的玫瑰,任他揉捏。
千万不要让子君学会独立,否则,她将美艳不可方物。涓生唯唯诺诺地说,你看上去真年轻。哈,笑死人。当初他一手推她进万恶的社会,她还不是一点点全靠自己打拼?年轻?真正的年轻已经渐行渐远,三十岁的女人,笑起来已经无法恣意了。
子君当然要开始新生活。她曾经以为她不能,但是,真正放下来的时候,已经可以进退自如。有人爱,自然好,无人爱,依旧精彩。
这是亦舒的终极目的,让女人真正做到独立和自爱。
有些时候,我也在想,或许遭遇一些背叛和离弃是一件好事。读书的女子,不太容易做到苦苦哀求,顶住一口真气,努力让自己活出精彩,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亦舒写了那么多小说,那么多爱情,说的无非是这些,在这一点上,你我都一样。
懒猫和鳄鱼
从前,有一只懒惰的猫,自从它断奶以后,就不再好好学习捕鼠技巧,连一只胖老鼠都抓不住。而它的主人却是一个勤劳的农民,见它不抓老鼠,决定把它扔掉。
第二天,懒猫起来,看见自己睡在马路上,知道自己被主人扔了,既不担心,也不难过,还经常安慰自己:天塌不下来,地也陷不下去,没事的。
终于,懒猫饿的不行了,它小心翼翼地上了一辆开往城市的汽车,认为到了城里一定会有吃的。到了城里懒猫成了流浪汉,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它,在家让它饱餐了几顿,可懒猫还是不思进取,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有一天,主人也忍无可忍了,开车把猫带到郊外的池塘边,说:“希望你命大不被鳄鱼吃掉。”说完立刻开车飞驰而去。
懒猫沦落到这个地步也不害怕,反正我会爬树,又香香地睡了。“咕咕咕……”懒猫被饿醒了,四处也找不到吃的,它朝池边远眺,看见一只大鳄鱼,张着嘴在河边晒太阳,牙齿上有细细的肉丝,几只小鸟在啄食。懒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听见鳄鱼的鼾声震天响,于是它斗胆从鳄鱼的口中找出肉,饱餐了一顿。
第二天,猫又饿的头昏眼花,还想再占一次便宜,可当它再走过去时,鳄鱼猛一咬,结束了这只懒猫的生命。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不能太懒惰,不能靠别人的施舍过日子,否则不但不会受人欢迎,严重时还会带来生命危险。要想过上好日子只有靠自己的勤奋劳动创造。
五年级:小萝莉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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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读书笔记_750字用了大概1个星期的时间将《我的前半生》这本书读完! 《我的前半生》作者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 当我看到这书中的字、图片时,多多少少有种心跳的感觉。因为我读的是中国最后一位皇帝的语言。似乎我已经到了那个年代,已经身处辉煌的宫殿和沧桑的历史中。那些泛黄的老北京照片触动我的心,那是怎样一个动荡的时期?我想现实生活在21世纪的人根本无法想象。 《我的前半生》在1964年出版过,只是当时由于社会背景复杂,将稿本一些内容删掉了。而我所看到的《我的前半生》是2007年第一次印刷,与1964年出版的相比,这次的“全本”内容更为完整,史实更丰富。 我能买的这“全本”,我很是激动。对于我这个非常喜欢历史的人来说,无疑是得无价之宝! 这本《我的前半生》从爱新觉罗·溥仪的家世开始说起,到入宫、登极、“二次登极”,再到去天津、东北、苏联,又后来的“认罪”,最后的“特赦” 认认真真的将它们读下来,心情是沉重的。我把自己当作作者,像是自己在经历漫漫人生!原来,我认为爱新觉罗·溥仪是中国历史上的“罪人”、不值得同情。但是看到这书中的坎坷,我渐渐理解了他,并为他感到可惜,因为他生在帝王之家,他所受到的伤害来自于孤独、伤心。 溥仪的人生大起大落、磕磕绊绊的,他无法感觉到“爱”,只是满心的“害怕”、“伤心”、“仇恨”。他高高在上,却没有百姓快乐。他博学、有文采,却不能理解亲情。他性格倔强,却在关键时刻唯唯诺诺。 他的人生像个悲剧,好在“特赦”后,他总所过上几天好日子,最后又被病魔困扰。 我突然感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健健康康就是“福”吧! 至于我们有困难了,也要让心灵主动快乐,不要让糟糕的事毁坏我们美好的生活,人生不易,快乐、自由是多么重要啊!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买2007年印刷的《我的前半生》读一读,那绝对是一种“经历”!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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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题记:祝英台经过梁山伯的坟墓,不管周围的人如何劝阻,奋身投入坟墓,从此与梁山伯化为一对纯白的蝴蝶。我们都说这是一个浪漫的悲剧,但是,也可以说,他们是化为蝴蝶来延续他们死去的半生缘。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身。那么我和我所遇见过的人到底前世擦身过多少次?(一)小学?与我最好的那两个是凌和牵。印象最深刻的是五年级,大家一起坐在四楼的那个蛮高的围栏上,N只脚一起踢啊题,望着教室里面疯来疯去的人一边说话一边笑,每当老师一来就飞快地跳回地板,不断地傻笑。有时候二课的早上我会看见凌双手合上,闭上眼睛,那个时候我总会问她,你在干嘛?而她又会指着学校对面那棵很大的木棉树说,我在向那棵树祈祷。记忆中的我会在那里看着她笑,因为我知道她那种人属于天马行空的类型,不管看到什么都爱幻想,那个时候,我说不清她是幼稚还是成熟,因为她明白的比我多。而牵呢?六年级的血液我认为也不太繁忙,所以我们还是有很多的时间谈天论地那个时候她沉迷明星,而我沉迷动漫,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通灵王》里面的麻仓好,牵总是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个谁这么丑你也会喜欢他。我呢?瞪了她一眼,说,你不懂他!她那个时候开始爱上追星,爱上偶像剧,爱上了业一起谈论买衣服的问题。虽然有的时候我不甘心就这样被她冷漠,但是呢,我知道我跟她还是很好的朋友就行了。我很怀念当时天空的蔚蓝。(二)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从开始上查字典作文网的小学版,认识了很多的人,认了很多的亲戚。因为那个时候我也爱去百度,刚好那里开始翻起招亲的潮,所以我才查字典作文网也发起了招亲贴,骗了不少的小女孩做我妹妹。话说我基本上是第一个在那发招亲贴的,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人就爱招亲了。(当然,我说的是那段时间。)(三)相对的那段时间,我在百度上认识了呓语,铅丝和夜雪。她们对我很好,总爱说一些腐化的话(不解释,以免污染了纯洁宝宝的心灵。)大家这样打打闹闹,过了一个暑假。呓语和我吵过架,打过冷战,然后也都和好了。在网络上和我最好的那个就是她了,原来吵架真的会增进感情。不过,就是认识了她,令人生的转折点来临。就是那个时段开始心思变得复杂(正式迈入青春期心理了),总会担心这样担心那样的,呵呵,不过现在想想也真的很正常,不经过青春期又怎么到成熟期?呓语说了,当有一天你飞得更高,从天空中看到更多时你便会明白一切都是美好的。(四)初中以后,人际关系好了很多。跟大家一起的时候都好高兴。程啊以啊还有君啊……我们初一(11)班真是一个很欢乐的家童,虽然……纪律是差了点,学习是糟了点,人是懒了点……但是,大家在一起上课,每天都有欢笑!还有这么好的班主任!每天六点就起来,然后忙碌地洗刷,抓起书包就去饭堂吃早餐,回去的时候刚好是6:50AM。然后剩下的时间就去玩。上课的时候偶尔打一下盹,偶尔开一下小差,偶尔传下纸条……什么偶尔都干过,一下课大家就“活力四射”,比小学还要疯!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睡觉时间了。每天尽管都是重复,但都很充实。凌买学位去一中了,牵则在2班,牵忙了很多,所以都很少联系了。而凌只要星期六下午至星期天的中午才在,其他时间都在学校,感觉很纳闷。寒假的同学聚会没有去,原因是不想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呓语她初3了,要准备中考,所以也没有见到她,反而认识了她的朋友熙和鱼,熙是个很可爱的六年级学生,我现在把她当成很好很好的朋友了,原因:一直都是她陪着我!鱼的话我跟她似乎挺冷淡的,可能我们不是同道吧…………后记:尽管我很怀念小学时蔚蓝的天空,但是我也一样很喜欢初中飘在天空上的朵朵白云。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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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今年我17岁,还有6个月满18周岁。出生在天蝎座的最后一天,有着天蝎与射手的双重性格。还有6天参加高考,在闷热的晚自习,我开始写下这些话。你无须觉得惊讶,我正是如此吊儿郎当地走过了6000多个日夜。如你所听到的一样,我很年轻,甚至比你想象的还要年轻。96年之前的世界我没见过,但我能够想象出来,它一定在期待着我得到来,为了不让它失望,我在96年一个下雪夜晚悄然将生。然而这个世界或许嫌我长得丑,又或许是上帝特别偏爱我,我生来与众不同。据我家妈妈回忆,我出生后两天嘴角两边起了两个小米粒样大小的肉球,第三天已如绿豆大小,后被医生除去。老人说那是龙须,我必是龙女转世。当然,这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无从考证。96年到01年之间,算是童年。外婆,小河,泥巴,放羊,那条蜿蜒的小路,外公自行车的前杠,还有那条和我一样年龄却比我体积还大的黑色狗儿似乎是全部记忆。我不知或许是我根本不愿记起关于它后来的归宿,我努力想过,但记忆只停留在我把它从地窖里就出来的那一刻。再后来,没有一点关于“虎子”的记忆。不重要了,它一定会去一个温暖美丽的地方,也许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喜欢它的小姑娘,在它的陪伴下成长。01年,小妹出生。我曾很惊讶地指着婴儿床上的她问妈妈:“这是谁家的小孩?”后来的日子里更是受尽这小魔女的压迫。两个鸡蛋我拿一个她就会张着还没长牙的嘴开始哭,放下立刻就好。妈妈忙的时候还要我30多斤的小身板抱着她一20多斤的大肉球。我想,从她出生开始,不管我愿不愿意,准没准备好,我都被赋予一个做姐姐的责任与担当。我不能说我做的十全十美,万无一失。但我觉得已算的上合格。我会训她但从不会打她,我不爱学习却也能为她树一个成绩优秀的榜样。也许我总活在她骄傲刁蛮的压迫中,时不时需要忍受她的不讲理,她的无休止的撒娇卖萌。但或许她也终日生活在我的光环下,觉得满是阴影,但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该走的路并且全力以赴。我的光环同样是她的荣耀,我的狼狈前行能让她的道路更加平坦。我想我活的累,但若能让她在我的跌跌撞撞中学得一点可以不那么辛苦的办法,我都会继续为她遮风避雨的前行。当然,我并不能代替她做什么,也不能代替她去走她的路,我能做的仅仅是让她以我为镜,在成长的路上无所畏惧的前行。我知,时间的行走间,这个丫头已成长的不再那般刁蛮任性。如此善解人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已和我并肩前行,风雨不避地奔向那个最终想要到达的地方。02年,我第一次走进教室,和那样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一起。那是我们太小,道路太长,一路上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是我们5个小人儿中唯一的女孩,因此受欺负的是我,受宠的也是我。还记得瓢泼大雨中我们在泥泞的土路上光着脚丫推着车子回家,一转身看到连人带车摔在棉花地里的他在雨中也笑开了花,还记得苍白瘦弱的他推不动车子,我们便喊着口号来帮他。回到家即使全身冰冷心也是暖的。那些个小人儿的脑袋和心里满满的都是爱呀,才会捡起那几条未睁眼的小狗,还为了他们和父母吵架。那时的我们觉得用我们的爱就可以让它们好好的活着,快点长大。可他们实在是太小了,它们还是去了,几个小小的孩子支起了火,烘热了瓦,去仍旧只能看着那小小的身体逐渐冷却,不记得谁先哭了,只记得火光下一张张小脸都挂了泪花。后来,都不可避免的长大;再后来,都无可奈何的分开。彼时年少,依旧挥手再见却未曾想在彼此的生命里缺席那么多年,然后陪伴在身边的那些陌生人便成了我们之间的鸿沟,看不到却真实存在。但我从没怕过,我陪他们一起追追打打,他们伴我走过那些年华,已是青梅竹马。当然,现在的他和他,还有我早已不是那般傻傻的孩童,我一长得亭亭玉立,他们已入白羊般挺拔。谁知道以后呢,我们一如既往地相爱呢!06年,离开一些人,又新识一些人,也遇到第一个认为很重要的人。初识他时他笑容满面,声音干净而动听;再后来他的关心照顾,宽容和善一一印在脑海从不敢忘。至今仍会想起那如风笑容,有些人,我记了很久很久,无关风起云涌,年岁更替,好的人,总会活在别人心中。07年,开始叛逆。其实那时的自己只是贪恋温暖,并不知没有人有义务对我那般好,而对我好的那个人,我亦匆匆路过。那一年终日与那个头发花白的胖老头斗气,其实他不知道,我就是个狗脾气,順着毛摸就会乖巧。又能怎么样呢,无论怎样斗气,还是分开了,看着他醉后微红的脸,竟也有些不舍,但终究是分开了。08年,不情愿地被父亲排进他的班。却结识了一群哭笑与共的朋友。有一段朦胧的感情,有腼腆的男孩追我,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但依旧风雨同舟。他们见过我最真实的笑泪,最真实的好恶,见过我意气风发,也见过我狼狈不堪。然而三年后,又是注定的别离,我接受。11年。九月见到的人中最喜欢他。记得他的话:“不该是这样,你本不该是这样。”我知道,我不该是他见到的颓废的模样,我应是无比美好的模样。我这般感谢,在这样一个不济的我走向无边黑暗时,他依然相信我本是美丽模样。12年。有过努力但终究太过懒惰。吊儿郎当很适合我,这是她给我的定义,我接受也承认。但我改不了也不想改,我承认我懦弱,改不了。但我仍欣慰她把我看透:“风风火火,走路雷厉风行,不会小声说话,凡事满不在乎。”是,这是我,真实的我。我一身坦荡,除了懦弱,我无愧天地,自然不会转弯抹角。她说喜欢我这种性格,若我不是学生。我很高兴,别管我什么身份,都谢谢她喜欢我。我也喜欢我,光明磊落的我。13年。收敛了很多但终究死性难改。但幸好他说过:“我对你,说不上情有独钟,你已然是重中之重。”如此甚好。我就是如此简单的人。一句话,足以暖我一颗心,期限是一辈子。所有我见过的人,我都会记得他说的每一句暖心的话,其余的,一笔勾销。很感谢你将我看成重中之重,让我有勇气继续前行。14年。我依旧吊儿郎当,改不了。明天离校,再过几天,将永远告别这般乌云蔽天却有人送来温暖日子。转眼,我已过了小半生;庆幸,未染苍老;庆幸,爱都还在。我可能还会这样过下去,对,吊儿郎当地过。我知道,有人懂我的吊儿郎当,一如他们。对此,我很感谢,生命中以心待我之人。如今的我,站在远方遥望过去,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小半生。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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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读后感用了大概1个星期的时间将《我的前半生》这本书读完!《我的前半生》作者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当我看到这书中的字、图片时,多多少少有种心跳的感觉。因为我读的是中国最后一位皇帝的语言。似乎我已经到了那个年代,已经身处辉煌的宫殿和沧桑的历史中。那些泛黄的老北京照片触动我的心,那是怎样一个动荡的时期?我想现实生活在21世纪的人根本无法想象。《我的前半生》在1964年出版过,只是当时由于社会背景复杂,将稿本一些内容删掉了。而我所看到的《我的前半生》是2007年第一次印刷,与1964年出版的相比,这次的“全本”内容更为完整,史实更丰富。我能买的这“全本”,我很是激动。对于我这个非常喜欢历史的人来说,无疑是得无价之宝!这本《我的前半生》从爱新觉罗·溥仪的家世开始说起,到入宫、登极、“二次登极”,再到去天津、东北、苏联,又后来的“认罪”,最后的“特赦”认认真真的将它们读下来,心情是沉重的。我把自己当作作者,像是自己在经历漫漫人生!原来,我认为爱新觉罗·溥仪是中国历史上的“罪人”、不值得同情。但是看到这书中的坎坷,我渐渐理解了他,并为他感到可惜,因为他生在帝王之家,他所受到的伤害来自于孤独、伤心。溥仪的人生大起大落、磕磕绊绊的,他无法感觉到“爱”,只是满心的“害怕”、“伤心”、“仇恨”。他高高在上,却没有百姓快乐。他博学、有文采,却不能理解亲情。他性格倔强,却在关键时刻唯唯诺诺。他的人生像个悲剧,好在“特赦”后,他总所过上几天好日子,最后又被病魔困扰。我突然感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健健康康就是“福”吧!至于我们有困难了,也要让心灵主动快乐,不要让糟糕的事毁坏我们美好的生活,人生不易,快乐、自由是多么重要啊!7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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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半生如梦_《半生缘》读后感两个静谧的夜晚,我无法形容我是怀着怎样一种纠结的痛心读完了《半生缘》。记得幼时瞟过几眼同名的电视剧,剧情几乎没有了印象,只记得蒋勤勤饰演曼璐,林心如饰曼桢。坐在餐桌前手指绕着桌上碗印画圈的曼桢,夹着烟卷倚着栏杆打电话的曼璐,怯怯地攥着红手套的世钧,曼桢家里火腿汤的香味,小巷里卖豆干的叫卖声……整个画面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心里那种纠结的痛也久久不能平息,甚至连梦里都满是上海弄堂里他们的身影,我想我是真的被它打动了罢。曼桢和世钧的爱情来得那么自然,算不上一见钟情,也谈不上日久生情,可就是有爱情,爱得那么自然而然,让人觉得那么舒坦。他们的爱情红手套牵线,红戒指约定,只是最后世钧洞房里深宵的红烛下,照着的却是另一个女人。要不怎么说是半生缘呵,无论你情有多深,怎奈何得了缘半生?命运是如此残酷而真实。无奈的错过,便是十几年的心酸。十多年后的相遇,“他的眼睛里一阵疼痛,是有眼泪,喉咙也堵住了。他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看,她的嘴唇在颤抖”,只是“再也回不去了”,两人默默相对,只觉得那似水流年在那里滔滔地流着。我是最喜欢曼桢的,却也最为她痛心。她是独立而坚强的女子,宁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家里用姐姐的钱;她是柔韧而有个性的女子,当世钧提起她父亲说曼璐的态度时,她说“我觉得我姐姐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是谁更不道德。”然而命运竟是如此玩弄着这个善良而美好的女子。至亲的姐姐能为着它和弟妹上学去卖身,却也能为着自己中年的幸福将它推向火坑。被姐夫玷污后她被关在屋里,还能那般心平气和地面对那狠心的姐姐,那毁了她幸福的畜生和哪本不该出生的孩子。我想若是我,一定要手刃了那孩子,虽然他是那样无辜地来到这世上。但宁可如此,也不愿生下那孩子,满足曼璐龌龊的愿望。而后来她竟还为了孩子嫁给了那畜生。根本她觉得她是整一个人都躺在泥沼里了,还有什么事是值得计较的呢?心死了,嫁给谁都无所谓了。当曼桢被囚禁在小屋中,绝望里她想象着见到世钧后的百般诉说,她是怎样的委屈。而当世钧满世界地寻觅却误以为她所适他人时,他又是怎样地绝望而伤心。岁月就这样无情地让他们错过,再回首,恍如隔世。“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到底多少个梦生死与爱匆匆转眼又一个秋再过多少个秋才到尽头……回首半生如梦何处停留住在心里的那个人藏在泪中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满满又空……”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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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半生如梦_《半生缘》读后感两个静谧的夜晚,我无法形容我是怀着怎样一种纠结的痛心读完了《半生缘》。记得幼时瞟过几眼同名的电视剧,剧情几乎没有了印象,只记得蒋勤勤饰演曼璐,林心如饰曼桢。坐在餐桌前手指绕着桌上碗印画圈的曼桢,夹着烟卷倚着栏杆打电话的曼璐,怯怯地攥着红手套的世钧,曼桢家里火腿汤的香味,小巷里卖豆干的叫卖声……整个画面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心里那种纠结的痛也久久不能平息,甚至连梦里都满是上海弄堂里他们的身影,我想我是真的被它打动了罢。曼桢和世钧的爱情来得那么自然,算不上一见钟情,也谈不上日久生情,可就是有爱情,爱得那么自然而然,让人觉得那么舒坦。他们的爱情红手套牵线,红戒指约定,只是最后世钧洞房里深宵的红烛下,照着的却是另一个女人。要不怎么说是半生缘呵,无论你情有多深,怎奈何得了缘半生?命运是如此残酷而真实。无奈的错过,便是十几年的心酸。十多年后的相遇,“他的眼睛里一阵疼痛,是有眼泪,喉咙也堵住了。他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看,她的嘴唇在颤抖”,只是“再也回不去了”,两人默默相对,只觉得那似水流年在那里滔滔地流着。我是最喜欢曼桢的,却也最为她痛心。她是独立而坚强的女子,宁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家里用姐姐的钱;她是柔韧而有个性的女子,当世钧提起她父亲说曼璐的态度时,她说“我觉得我姐姐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是谁更不道德。”然而命运竟是如此玩弄着这个善良而美好的女子。至亲的姐姐能为着它和弟妹上学去卖身,却也能为着自己中年的幸福将它推向火坑。被姐夫玷污后她被关在屋里,还能那般心平气和地面对那狠心的姐姐,那毁了她幸福的畜生和哪本不该出生的孩子。我想若是我,一定要手刃了那孩子,虽然他是那样无辜地来到这世上。但宁可如此,也不愿生下那孩子,满足曼璐龌龊的愿望。而后来她竟还为了孩子嫁给了那畜生。根本她觉得她是整一个人都躺在泥沼里了,还有什么事是值得计较的呢?心死了,嫁给谁都无所谓了。当曼桢被囚禁在小屋中,绝望里她想象着见到世钧后的百般诉说,她是怎样的委屈。而当世钧满世界地寻觅却误以为她所适他人时,他又是怎样地绝望而伤心。岁月就这样无情地让他们错过,再回首,恍如隔世。“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到底多少个梦生死与爱匆匆转眼又一个秋再过多少个秋才到尽头……回首半生如梦何处停留住在心里的那个人藏在泪中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满满又空……”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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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读后感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题记作家贾平凹说,张爱玲同生在一个世上也是幸运,有她的书读,这就够了;作家王安忆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作家王小波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种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她对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世钧和曼桢两心相悦,因为一点龃龉失之交臂,让人扼腕叹息半生的缘分成就了一世的悲哀。沈世钧和顾曼桢,石翠芝和许叔惠都有挣脱不出的牢笼,来自现实,亦来自他们的内心。他们出自不同的家庭世钧的家庭不会让一个舞女的妹妹成为他的妻子,而曼桢的家庭面临的则是沉重的经济负担,爱了以后却因为顾及家庭,无法在厮守,这是悲剧,但也是人生无法避免的结局。不是所有树苗都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不是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不是所有爱情都有美好的结果。张爱玲小说总是悲惨的结局。《半生缘》也不另外。男女主人公终究是怀着将错就错的心情各自组建了家庭。倘若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始终充满信心,始终都在等待她,想必不会以这样的悲剧结束这段爱情。这世界每天有太多错过的的故事,却也有新的相遇,相遇是美好的,错过是可惜的,但也许有时错过是为了更美好的相遇。没有完全完美的人生,其实过程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只要结局是美好的,那再多的心酸也只能算是回忆。张爱玲曾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指挥使人感到一切都已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过客的过程,有的客人留下了,有的成为过客擦肩而过。友情需要长久的陪伴,爱情亦是如此。我非常羡慕小说中的惠桢和世钧,虽然他们无缘在一起,但他们在追求爱情时表现出对爱情的忠贞,对内心的忠诚,即使错过了,只留下那一段可望不可即的记忆,刻骨铭心。喜欢是乍见初欢,爱是久处不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半生缘,只是我们现在对爱情的理解尚浅,也许相识、相知、的过程便可促成一段良缘,当然这一切也无从可知,现在所需做的就是要等待,在等待中前进。再相遇前变得好一点,在今天时珍惜一点,这是我们在巨大的无力感中能做到的唯一的事。以前的马车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时代,能相隔两地,保持一份忠贞的爱情实属不易,但在现代这个信息交通技术发达的年代里,却少见真正的爱情,到底为何,实在引人深思。90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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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静的美丽——读亦舒《嘘》有感“嘘――”于是万籁俱静,等待那些绝妙文字的主宰。主角叫伍不为,女子,居于多伦多,回家探双亲,于是故事由此而来。安静而简洁的叙述,干净利落,一如亦舒其名,也如小说其名。然而暗潮汹涌,波澜不断。可是一切最终归于平静。复杂的社会复杂到简单,归于纸上,寥寥数句,文字安静却深刻。然而不是批判,她们――作者与主角,或者就是作者自己相信爱胜过一切,相信世上好人居多,相信梦想。才让那笔尖流泻出的一点一滴,都是那么的真真切切,感人至深,让人鼻酸。“人总得不停往前走”――仍然是如此安静的结尾。然而你可以推开窗,看,阳光灿烂。再闭上眼,此刻万籁俱静,请感受这绝静的美丽。25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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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生昨天晚上我看完了《我的前半生》。大结局在对后半生美好的期望和奋斗中又夹杂着现实世界的无奈,我不知道该把这部电视剧的结局称为圆满的结局还是悲剧,只是在感慨的是在这部电视剧中学到了很多道理,他们说过很有用的话太多,现在我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是每个主角也教会了我很多。贺函,他是个职场精英,同时对社会又看得很透彻,很多听起来不中听却又很实在的话就是出自他的口中。最多的还是职场中的现实。他说:“你手上的案子不是我一个人在抢,我能抢走,说明你还没有做到滴水不漏,死的明白,才能避免重蹈覆辙。”事实也如此,对手不只一个,我们做的不是去埋怨对手而是加强自己的实力,这才是能紧握手中一切的办法;他也说:“工作的目的是赚钱,不要想着和同事做朋友,能交到朋友,就是惊喜,交不到很正常,应该韬光养晦。”在工作中我们很难再交到真心的朋友了,如果有那是幸运的,如果没有就如贺函所说在正常不过了;他还说:“路要自己一步步走,苦要自己一口口吃,抽筋扒皮才能脱胎换骨。”很多事情只有我们自己亲身体会了才有发表评论的资格,苦难也要自己去亲历才会体会到幸福的不易,从而改变自己。贺函说过的金句太多,句句在理。罗子君,说实话我认为她当家庭主妇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挺败家,但是她快乐呀,后来虽然自己有能力了,但是却不再那么天真单纯,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可是在现实中能安稳做家庭主妇的还是少数,罗子君的成长与经历告诉我不管以后遇到怎样的另一半,自己还是要经济独立,不然会一无所有。还有就是不要嘲笑身边每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因为只要他们一努力必会令你刮目相看。陈俊生,我在网上看电视的时候一般都会开着弹幕,一般陈俊生出现的时候都是一片骂声,在我看来其实不然,他出轨虽然可恨,但是这不能就以偏概全的说他是个渣男。毕竟造成这个结局的最大问题在于罗子君。都知道陈俊生出轨的对象不是貌美如花的年轻人,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凌玲,只因为她温柔善解人意,这就说明他不是个随意出轨的人,而是压力和家庭所迫。而且在后来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即使离婚了还是给罗子君生活费。在职场上他也是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老板。所以我认为他除了出轨之外,人品和待人方面都是没话说的。凌玲,同样她也是和陈俊生一样一片骂声,当然站在罗子君的角度上她简直该骂,但是既然那么多都站在罗子君的角度去想,那我就换个角度去说凌玲吧。其实一个人的好坏还真不是绝对的,以陈俊生的角度去看,凌玲就是好的,温柔贤惠,而且什么事情都为陈俊生着想。她并不是和其他那些小三一样只知道对方有钱就去巴结,她对陈俊生是真爱,或许这样看来她才是陈俊生妻子的最合适人选。唐晶,我看电视一直都期待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亲似姐妹,好到让自己的男朋友去照顾自己的闺蜜,而且是完全放心的。她这样大度的朋友现在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虽然最后他没有和贺函在一起,但是他们在一起那真的是压抑的,有种隐形的束缚在他们中间。她身上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人。其实这部电视的主角们和剧情都教会了我很多成长的道理,希望我以后也和一样能活得明白。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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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热播剧观后感《我的前半生》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是个全职太太,沉溺在养尊处优的生活中,孩子有保姆接送,经济上一切都是老公给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丝毫没有察觉到潜藏的婚姻危机。《我的前半生》热播剧观后感一“子君在每个时代都是存在的,女性在任何时候都要独立。无论在婚姻、事业或者友情中,人都要做一个独立的自我,依附别人活下去,会给别人造成负担,自己也会有压力。不管在怎样的一个状态里,人都应该是独立的。”马伊琍说,“子君是一个有蓬勃生命力的女人”,她的“生命力”,不仅体现在剧中角色的勇敢、坚定、自立自爱,更在于不同时代环境中,探讨女性命运和独立价值的意义。正在北京卫视播出的都市情感剧《我的前半生》,靠着对当代人婚姻情感困境的深度描摹,开播第二日豆瓣评分一度冲到8.2分,成为国产剧难得一见的高口碑之作。主演罗子君的马伊琍这些年作品不断,但一直没有超越十年前《奋斗》中横空出世的夏琳。这次的罗子君无疑是十年来马伊琍最为成功的一次演出。她在微博上也深有感触地写道:“三十岁碰到夏琳,四十岁遇见子君。前半生的路上没有对错,唯有成长。不念过去,不畏将来。”足见这个角色在她心目中的分量。如果说,十年前《奋斗》中的夏琳一路高歌,为年轻观众们高扬起追求理想的风帆,那么十年后的罗子君,则深陷婚姻与生活的泥沼,早已在“老公孩子斗小三、早中晚饭鱼尾纹”之中消磨了斗志、偏离了方向。这份消沉与琐碎,构建出与“夏琳”截然相反的人物特性,却更具有一份极具醒世意味的现实意义。在马伊琍看来,这部戏里有很多给都市现代年轻人看的东西,“每一个人,当你走到婚姻和跟事业的岔路口时,你都要面临选择,面临改变。”而这部戏和子君这个角色的价值在于,“让人们学会反思,学会成长,提醒你自己,对自己的人生,你应该要怎么样去规划。”把真实经历用在人物创作中马伊琍在剧中扮演女主角罗子君, 她善良、单纯、不谙世事,“前半生”享受婚姻带来的幸福安逸,是“公主病”重度患者。被丈夫抛弃后,她的生活跌落谷底。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子君终于蜕变成长,学会了隐忍和坚持,开启了“后半生”的新篇章。随着丈夫陈俊生摊牌离婚,罗子君的生活天翻地覆。谈及此次饰演的角色,马伊琍直言:“因为这个女人身上有很弱的一部分,这是我以前演的角色里面没有的。”马伊琍表示:“她的生活发生巨变,是因为她之前过于简单地去经营自己的婚姻和自己的人生。”从“金丝笼”中小女人的高傲骄纵,到失魂落魄,再到历经事业、情感的种种曲折走向独立、坚强,剧中子君的成长改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要马伊琍把整个情感的变化过程“掰开了揉碎了”,才能细腻呈现出来。在精湛演技的背后,是马伊琍为角色做的充分准备。她坦言说,“我在开拍前一年就拿到了剧本,这一年我一直在思考怎么演这个角色。”甚至生活中的真实经历也被她拿到人物的创作中来。剧中有一段剧情,儿子问子君什么是“角膜”,子君竟然回答说是“脚上敷的膜”,这个故事就是马伊琍家中发生过的真事,“文先生听不下去我兴高采烈地误导一年级的爱马,于是大喊:‘你胡说!’”也正是如此充分的创作准备和细腻的情绪把握,才在短短4天中,就让观众对这个角色经历了“讨厌——正视——心疼”的一连串过程,也为子君之后的转变埋下了伏笔。最爱罗子君的“成长” 女性任何时候都要独立马伊琍认为,“在成长”是子君身上最为宝贵的特质。剧中子君从全职太太到职场丽人的蜕变,经历了当下都市女性普遍面临的婚姻、家庭、事业中的各种抉择和考验。“被离婚”之后,她有过柔弱,有过迷茫,但始终坚韧、勇敢面对。进入职场之后,原来在家庭生活中被忽略的自我意识逐渐生发出来,一步步开启了她追求独立和自由的“后半生”新篇章。马伊琍在采访中说,“子君的价值观是发生变化的,她在反省、在思考,这个女性是成长的。我喜欢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在成长,并没有一成不变地保守地生活在过去的方式里。”子君的身上,无疑承载着对“女性独立”这一永恒话题的探讨。马伊琍坦承早在中学时代就读过亦舒的原著小说,亦舒笔下的女性姿态洒脱、独立自爱,这种生活状态也是她一直以来非常认可和追求的,“子君在每个时代都是存在的,女性在任何时候都要独立。无论在婚姻、事业或者友情中,人都要做一个独立的自我,依附别人活下去,会给别人造成负担,自己也会有压力。不管在怎样的一个状态里,人都应该是独立的。”从鲁迅的小说《伤逝》中被抛弃的子君,到亦舒笔下开始自省、一步步走向独立的子君,再到剧中当代上海女人罗子君,“子君”这一女性形象一脉相承。马伊琍表示,“子君是一个有蓬勃生命力的女人”,她的“生命力”,不仅体现在剧中角色的勇敢、坚定、自立自爱,更在于不同时代环境中,探讨女性命运和独立价值的意义。“到这个年纪 我开始承认很多事情力所不能及”采访中马伊琍也坦言,演完这部剧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其实演的时候我就会边演边思考自己的人生,因为剧中的人物真的离我们的生活太近了。每一个演员的表演,观众在看完这部剧后都会从中找到自己。”剧中罗子君的婚姻与生活突然崩塌,不得不重新步入社会寻求一份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面对这种生活骤变,罗子君曾充满恐惧:“这就好比你把一条鱼扔进沙漠,你说鱼怕不怕。”然而在马伊琍看来,这对罗子君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在事业与婚姻中,人都要做一个独立的自我。有些事情前半生发生,总好过后半生瞎折腾。” 而对于剧中犀利的台词,马伊琍也不吝赞美,连着用了两个“特别棒,特别棒”来形容。剧中的人物都面临着事业与家庭的种种困境,戏外的马伊琍却像个女超人一般完美地平衡着自己的工作与家庭,引得同组的袁泉与吴越高呼:“简直不知道她怎么能有那么充沛的精力!”对此马伊琍笑称:“因为对家庭和事业的热爱,才能让我对这些事情充满热情,才能有巨大的精力让这两部分同时穿插在生活中。”而她也的确毫无间隙地安排着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在《我的前半生》新闻发布会上,她就坦陈,在跑宣传活动的同时自己的脑子里其实就有一万件事在同时进行,包括预约医生、帮朋友订酒店、女儿出去旅行的订房计划、订航班事宜等等,而当天发布会一结束,马伊琍就立刻飞回上海,与先生一起过生日。马伊琍坦陈,自己有一些“完美主义”的倾向,但也坦言现在的心态和年轻的时候有很大变化:“我觉得到我现在这个年龄阶段,我比较能接受很多事情做不好,我会说对不起,我也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随即她补充道:“但是往往有时候这么想了,反而比较容易把事情做好。”《我的前半生》热播剧观后感二一开始这样的家庭剧很多了,不受关注,可是当马伊琍向迈克尔杰克逊道歉这则新闻闹上热搜后,人们就开始关注这部剧。原来是马伊琍在剧中饰演的角色很毒舌挑剔,得罪人。其中有一句台词是:你有本事也像迈克尔杰克逊一样,浑身漂白了啊!惹起争论,马伊琍也迅速道歉,称这是台本上的词,怪自己没有好好研究。马伊琍在剧中也是个离婚的女人,一开始出场就显得事多,咄咄逼人,不招人喜欢。靳东说:这样的女人,活该男人出轨。一句话把男人出轨说的合情合理……后来事实证明马伊琍在剧中确实被老公出轨,找了一个不年轻不漂亮的女人,仅仅因为善解人意,温柔 贴心。马伊琍也苦求着丈夫不要离婚,不是因为自己离不开他,而是仅仅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自己也可以大方到,如果丈夫愿意浪子回头,等三个月,半年,一年都可以。这剧情让网友想起了当年的马伊琍,何其相似?马伊琍在生活上很霸道,把文章管的死死的,文章却还是出轨了。马伊琍当时选择原谅为什么?剧中的台词说的明明白白,舍不得孩子变成单亲家庭的孩子。这样感同身受的经历,让马伊琍也把角色演活了!同样受到赞誉的还有雷佳音,网友称雷佳音简直就是一匹黑马!出演的渣男陈俊生,简直入木三分,丝毫没有在演戏的痕迹,仿佛那就是他自己。和马伊琍离婚,找了小三,还合情合理,委屈的很。把马伊琍虐惨了,但是也收到了网友们好评: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老婆真的这样咄咄逼人,但是很爱你,陪你十几年,离不离婚?《我的前半生》热播剧观后感三以前的鸡汤,都是宣讲黄脸婆要如何如何保养自己的外貌,再看回剧中的罗子君同学,穿的是高定,用的是高定,打扮时尚,比同年人看上去显年轻。可就是这样败给了不年轻也不漂亮,只是善解人意的小三凌玲。婚姻本质上就是价值匹配,外在价值再高,没有内在价值也只是个空花瓶。年轻姑娘犹如韭菜一般,何解?割完一茬还一茬。所以,即使没有凌玲,还会有张三李四黄五出现。罗子君担任的全职太太,八年之久就是吃喝玩乐,而陈俊生早已扶摇直上。他在进步,走上山峰,你却在原地踏步。还埋怨他不要你,是人,都会累。我的好友,30几岁女性,在一家普通公司当一名普通的白领,前些年认识一个暖男,暖男对她千依百顺,暖男是一个事业型男士,过去几年不断在岗位上提升自己,而她就如《我的前半生》中马伊琍一样,做起一个安逸的女朋友,马伊琍好歹结婚转正了,男女朋友的关系说没有就可以没有。爱情里的女人都是智商下线的,对亲朋好友的好意提醒充耳不闻。经过几次的逼婚不成功,结果,被分手了。被分手后自然觉得世界崩塌了,觉得自己被抛弃了,竭嘶底里地哭,终于她明白到婚姻的本质是势均力敌的两人的结盟,是一场合作,是一辈子的合作关系,如果你一直处于要帮扶的弱势地位,别人止损离场是理所当然的事。无关乎年龄。从那之后,他意识到与其仰望着高富帅求而不得辗转反侧,倒不如让自己拥有爱人及被爱的能力。提升自己的价值,把主动权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她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一周坚持健身5次,其余时间开始没日没夜地写作,阅读,巨量吸收各方各面的只是,起步比人慢,那就要效率比人高,速度比人快,产出比人多。后来,她的小说在某知名网站签约了。原来的毫无亮点,资质平庸拿着一个月几千元死工资的普通白领,硬生生用自己的自律与努力打开世界另一扇门。后来,她的小说由于饱含情感,很受大众欢迎,单是订阅量及打赏就有5位数字的收入。再后来,成为该平台的明星作者,出版了纸质书,最新的消息是将改编成网络剧。感谢过去,成就了未来闪亮的你。你可能觉得,切,失个恋要不要这么矫情。好,那我说另一个更加“悲伤的”故事。美国女孩戈碧·霍兹沃斯。曾经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灰姑娘,出生于一个加州小镇,有一个酗酒的父亲,10岁时被网球教练性侵而患有长达10年的厌食症,大学没毕业就去街边卖艺。听到这里,你会不会这样总结她的前半生:戈碧的原生家庭恶劣,小时候就遭遇性侵,大学肄业沦为流浪艺人。按照“剧情发展”,这位少女的下半生基本与幸福绝缘。曾经的她也曾迷失过,曾放弃过,不过好在有音乐,在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喜爱的小提琴,不能再学校上学,那就自己自学,也获得同等学力证书。最后,她在接头拿起自己的小提琴卖艺。苹果店发售新一代iphone,她在店外给排队的顾客表演,母亲节拉一小时,能给母亲买个kindle新年之夜,一小时能挣500美元。戈碧动情而独特的演出吸引力很多公司的高管们,她开始在很多上市公司的聚会、年会上表演。知道有一天投资人办私人聚会,邀请戈碧去表演,uber创始人卡兰尼克像个王子一样从天而降,她眼睛里的坚强,不动声色背后风起云涌,就这样吸引了这个亿万富豪。世界欠你的,总会以不同方式还给你。前提是,你对得起你独特而珍贵的生命。1.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2.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20173.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4.热播电视剧《芈月传》观后感5.热播电视剧《士兵突击》观后感6.热播电视剧《楚乔传》观后感7.2016年热播剧《欢乐颂》观后感8.2016热播剧绝命后卫师观后感9.我的前半生观后感10.《我的前半生》观后感600字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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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我的前半生》改编自香港著名通俗小说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该本小说写于1990年代,至今诞生了20多年,是亦舒多产达300部的同类小说中知名度较高的。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一我的前半生是一部写于20年前的小说,故事是香港背景。该小说出版时,当时的中国内地还没有多少人是“专职太太”,而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内地的这类女性越来越多,也因此这部小说有了触动社会话题的潜力,让很多现在的全职妈妈有了危机和不安全感。原本,这是一部相当妙的女性励志范本,然而,《我的前半生》目前的剧情太多是“打小三”的国产剧狗血套路,让观众感觉它影响了本剧的初心。首先,女一号子君的“作”和“蠢”从一开始让观众感到了不适,虽然她后来变成了自强女性,看起来似乎是“励志”的,但是随着故事的发展,大家会发现,她最后抢走了好闺蜜——在她跌入低谷时惟一帮她的袁泉的恋人靳东。这种结局多少会让观众感到“三观崩裂”,原本亦舒的小说中在处理这个事件时做了诸多铺垫,但是由于电视剧将女主角的人设做了颠覆式改变,很难让观众相信这样的结局不是子君的“刻意为之”。其次,有观众认为,剧中台词显示了这个主角家庭及周边人物的现实、势利,作为一部都市情感剧,这样聚焦在都市女性的生活情感问题上,虽然意在弘扬女性的蜕变和女性独立的主题,但总还是让人觉得好像哪里“如鲠在喉”。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二靳东、马伊琍、袁泉、雷佳音、吴越、邬君梅、梅婷,还有已经5年多没有在电视荧屏上露面的老戏骨陈道明,不论流量,仅谈演技,《我的前半生》如此明星阵容,在近期的电视荧屏上,恐怕要数“豪华配置”了。因此,该剧刚刚登陆东方卫视第一天,就拿下了收视1.18的高收视,30+的全职主妇婚姻遭遇第三者插足的现实话题,也引发观众热议,不少人称,在剧中看到了自己生活中的影子。然而,随着电视剧的热播,这部改编自香港小说家亦舒的影视作品,也因为颠覆的人设和故事走向,受到“原著党”的集体吐槽。众口难调的观众,两极分化的口碑,让人不禁思考,IP改编“还魂”到底有多难?剧情让人看尽婚姻冷暖弄堂公主一朝逆袭,成了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享福日子没过几天,婚姻却意外遭遇教科书级的小三,不漂亮不性感,看似单纯无害实际掌控一切;丈夫曾经对自己说过的甜言蜜语,如今用在别人的身上成了插进自己胸口的刀子……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这些似曾相识的桥段,让不少电视机前的女观众,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前半生。有网友坦言:“马伊琍在里边说的台词我好多都说过。比如说我妈妈要去公司闹,我拽着我妈说不行,去的话,我们就没有退路了。”不少人经历过其中的彷徨、徘徊和抉择,甚至开始反思自己的婚姻——女人究竟该不该全职?全职太太如何在婚姻中保持优雅受到尊重?当婚姻遭遇第三者,是忍辱负重还是重新开始?靳东饰演的贺涵在剧中站在男性立场的一番台词,更是让不少女人看尽婚姻冷暖,“男人内心的深深深处都是希望老婆永远是老婆,情人永远是情人,像两颗行星,永远保持在三万光年的距离,且平行运转,永不相交。”本以为又是一部大热的现实题材力作,没想到,随着电视剧收视的越来越热,围绕作品的争议也越来越多,口碑甚至呈现了两极分化。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该剧的豆瓣评分,从刚开播的8.2分,直降到了如今的7.3分。这其中,批评声最强烈的,恐怕要属亦舒的原著党了。市侩人设颠覆原著精神张爱玲的文学世界里有曹七巧、白流苏、葛薇龙;琼瑶有江雁容、李梦竹、汪紫菱;那么亦舒就有姜喜宝、黄玫瑰、罗子君。三城三代三人,各成一派,但她们对整个华语女性文坛影响甚深,无有非议。在亦舒的世界里,“做人最要紧姿态好看”,即便故事被放到了如今上海的时代大背景下,至少也应该配得上“涵养”两个字。但电视剧里,子君却浑身上下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调色盘造型,总在不合时宜时发嗲,成了“师太”笔下最看不起的市侩小女人。甚至有观众吐槽称剧中的子君是“曲筱绡式的性格+樊胜美式的家庭”,尤其是剧中,子君在丈夫公司对女同事发难,被羞辱没教养时,她的一句台词让很多观众震惊:“等你到了我的境地,你就会明白对于婚姻和家庭而言,教养不值一提。”连身为第三者的凌玲都知道要优雅地上位,而在开始几集的子君身上,观众看到的却是电视剧人设完全不受原著控制的“自我放飞”。作为影视剧,为了先抑后扬,尽快吊住观众胃口,在前两集中,需要突出子君作为全职太太的浮夸形象并非不可理解,但浮夸也必须在令观众信服的基础之上——剧中,子君在衣品、言行等审美上的硬伤是该剧受到最多吐槽的部分,不仅“放飞”了原著,和当下上海全职太太人群的普遍形象也相去甚远。一个失婚女性如何走向独立人生的都市励志故事,就这样生生被掰成槽点满满的婆妈剧,也难怪“原著党”要大声喊“No”了。影视剧改编如何还魂豆瓣上7.3分的成绩,相较于前阵子同样引发争议的改编剧《深夜食堂》,已经算得上体面,但两极分化的口碑仍然值得我们思考,影视剧改编要做到原著精神的还原,到底有多难?其实,作为一部几十年前的香港小说,搬到当下的上海,不做大刀阔斧的改动,显然不可能,就连该剧编剧秦雯自己都说:“我们基本上是拿艺术生态非常珍贵的种子,种在我们自己的泥土里,用我们现在的阳光,我们的感情去浇灌它,它长出来的是一棵不一样的树。”在她看来,这部电视剧更关注的是,这样一个女人走出婚姻失败之后的成长,并以此来探讨当代环境下人与人的情感模式。”且不论此后的剧情是否会如主创所言,聚焦女性的独立成长,但从目前的争议来看,显然子君的全新人设没能让原著党们认可。无论是翻拍还是改编,从来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深夜食堂所为人诟病的,是不合时宜的照搬——将日本的居酒屋文化几乎原封不动地搬到了中国,连大厨的造型都如出一辙。而《我的前半生》,却又因为改动太大而受到争议。亦舒的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本就成功者了了,小说里可以缓缓铺陈的人物与剧情,到了影视作品里,如果不能在两集中迅速抓住观众,可能就会惨遭滑铁卢,更遑论原著里可能要过2/3才会出现男主角这种事情了。但接地气的人设和忠于原著之间的尺寸拿捏,是否还有更多精细考量与平衡的空间?不论是“微整形”还是“大手术”,在影视作品一窝蜂冲向“大IP”的当下,越来越多的争议也许并非坏事,它让我们可以冷静地想一想,影视剧改编到底应该如何还魂:背景可以换、人设可以改,但如果原著中的神与魂丢了,空挂着原著的名字亦或原作者的名气,难道真的有那么多的“傻白甜”观众会买账?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观后感三这两天上映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一个岁月静好,相夫教子的幸福美人罗子君(马伊琍饰),她不用工作,不关心柴米油盐,一心只做丈夫陈俊生的家庭美主妇。三十好几没有工作,不懂人情世故,心思纯良,过着自己小幸福的女人,老公出轨了竟然完全不自知。还傻傻地和小三凌玲(吴越)做朋友,和她分享自己关于婚内出轨,小三上位的想法和愤怒。在罗子君的眼里,凌玲为人低调友好,长得一副“大婶儿”模样,缺少保养还不好好化妆穿衣,根本不会是老公陈俊生能看得上的类型。她认为只有公司那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才是她的潜在“情敌”,因为她们年轻、漂亮、想傍大款上位,而那些长得家庭主妇模样,看上去比自己年纪还大的人根本入不了丈夫的眼。在餐桌上,贺涵(靳东饰)借用“不新鲜的虾和大螃蟹”暗示罗子君:其实螃蟹是不是澄阳湖的不重要,倒是你吃的虾不太新鲜,你的关注点是错的,面前的才是你最大的麻烦,直指坐在罗子君对面的凌玲,但是她依然单纯地以为贺涵在和自己说虾和螃蟹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个心思单纯的罗子君,她相信丈夫说的,我没有爱上别的女人,她相信大婶模样的凌玲不会是自己的情敌,哪怕是闺蜜唐晶(袁泉)已经明确告诉她了,还是将信将疑!然而看上去像一个大婶儿模样的,为人低调友好的“无害婊”凌玲这边是怎么做的呢?电视剧中的入场,便是她在办公室内递给陈俊生一盒胃疼药,这是和罗子君完全不一样的做法,用温情和关怀,一点点地渗透别人的丈夫。在车上,当陈俊生和自己抱怨罗子君的时候,她不说罗子君的一句坏话,但言语中全是对别人老公的同情和心疼,以及感同身受。让陈俊生觉得,我们两个都一样,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里煎熬。后来索性告诉陈俊生自己已经离婚,又装作“我离婚是因为我的婚姻很糟糕,但是我不想逼你,你不离婚也不能阻止我爱你”的模样。当罗子君把她当做朋友,掏心掏肺地聊天的时候,一面在罗子君面前扮演一见如故的好友,一面在陈俊生面前抱怨自己受不了这样的关系。然后告诉陈俊生这样的关系要结束了,既然你没有做好准备离婚,那我主动退出,直接删除微信,手机关机,直接拿出杀手锏逼陈俊生就范。我不能说作一个全职太太到底是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女人做了全职太太照样兼顾自己独立的能力,保持与这个社会的互动,而有的女人做了全职太太就像罗子君,在她的世界里,老公孩子和了了闺蜜便是生活的全部,她的丈夫就是她的依附。所以我不打算说罗子君到底对不对,我只想说有时候想凌玲这样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人,在生活中才是我们真正的威胁。你的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一群人:他们看上去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还特温柔,让你帮着做事的时候也很礼貌。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绵里藏针的感觉。这种“无害婊”,通常看上去真的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对每一个人微笑,和每一个人说话都轻声细语,从不和人红脸吵架,也从不埋怨生活不公。他们太懂得,别人需要什么,他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笑,什么时候应该哭,什么时候应该在别人面前装模作样,什么时候应该表现,什么时候应该收敛。看上去毫无攻击性,但是一旦你和ta站上PK台,杀人不见血,分分钟你就败了,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在爱情里还是友情里。只有当面和你吵架的人才光明磊落,那些在你背后捅刀子的人,你永远看不见ta的刀有多长。保护自己,远离那些人畜无害的人类。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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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当我如新生的生命般睁开双眼的时候,是在冰凌山上的一座木屋里,这是那个叫池旧的男人告诉我的。我之所以用了新生这个词,只因为我丢掉了过去。我像一个刚出世的孩子,徘徊在这最初始的起点?记忆的空白。那是我看到的第一张脸:略红的双瞳,尖锐凛然却又流溢着一种说不出的神采。薄削的嘴唇微抿,唇弧柔韧,带着不可颠覆的定性。他看着我,紧皱的眉心舒展开来,说:“浅离,你终于醒了。从现在开始,你能跟着我走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脑海里涌上一波又一波白色的潮水,然后晃然间又化为一大片平静的空白。我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绝望,仿佛被抽走了灵魂。我对他微笑,说:“如果你认识我,请告诉我我是谁好吗?”我知道这种问法很傻,但是我真的想了解。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仓促似流星,因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走过来,手锊过我碎紫色的长发。他对我说:“你叫浅离,是我未来的妻子。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是,请记得我是池旧。”就这样,我信从了这个陌生男人的话。他的声音坚定而威严,却让我心甘情愿地服从,并且深信。他告诉我说我是一个芄兰族的仙子,芄兰族是个很美丽的种族,只是力势单薄。但是因为每个族人都很善良,从来没有人去伤害她们。只是在前几个月,意外地受到了火族王子的强烈摧残。整个种族……几近全部灭亡。只有我,被他所救。绝望再一次在我的身体里像有毒的蔓藤,不断地在我的心旁缠绕。我低下头,隐约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皮肤有着紫红色的斑点,这是芄兰族特有的标志。我站起来,看着他被风吹起的发梢在肆意地翻飞,声音轻得连我自己都感觉底气不足,我说,池旧,我想去报仇。然后我把头垂得很低很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害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但是我的耳边却传来了很随意的笑声,看得出,他一点也不惊讶。“浅离,当我告诉你这个事实,我就猜到你一定会有这种想法。我不想隐瞒你,所以我也不会阻止你。只是,以你现在的法力,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他句句话语丝毫没有纵容,并且斩钉截铁,但是这也让我相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把目光对上他略红而眼睑微垂的眼睛,说:“池旧,你一定后悔告诉我吧?可是,我是芄兰族的仙子,族人的尊严是我存在时必须成就的使命。”他的眼里忽然掠过一丝忧伤,但是很快又被打碎。然后他把手搁在了我的双肩,有温暖的触觉渗进我的皮肤,他说:“你要知道,浅离,我对你从来不会有什么后悔。也许有一天你会恨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甚至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只是,不能是现在。”后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窗外如春的景物在各处定格。我不说话只是因为我为池旧的话感到难过,原来记忆可以空白,但是感情依然可以犹存。冰凌山其实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此后的几天我才注意到这里虽然有春天里生意盎然的景象,但是空气里却饱含了冰冷的气息。只是这让我更加喜欢这里。我常常站在冰凌山上的悬崖边,任寒风刮过我的面颊,偶尔会听见石子滚入深渊碰到石壁时发出空洞而绝然的声响。每当这时,池旧会走到我的身边。他总会给我设一个很精致的结界,里面充溢着温馨的香味分子。他对我说:“浅离,我不喜欢你总是这样站在寒风里,至少会让我感到我不能给你幸福。”其实每次他这样做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也许我爱吹风就是想让他给我营造这种幸福的气氛。我看着天边灿烂若水的夕阳,常常一脸憧憬地对他说:“池旧,等我报完仇的时候想跟你在这里过一辈子,希望我们可以。”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把什么都丢开了,包括我必须去执行的报仇。池旧,他应该有很高强的法力吧,因为他可以设出那么完美的结界,我常常看着他沉稳而好看的侧脸暗暗地想。只是,有些事也许就是这样了,它永远有它最孤傲的个性,从来不会去服从你的意愿。池旧说,以你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火族王子的对手。于是我相信,我没有去。池旧说,如果我们可以安然无恙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于是我信从,深信无疑。但是直到火族的几个小将踏上了冰凌山的湿土时,我开始怀疑我的幸福是否真的存在过。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火族最坚韧的武器-火岩刀,脸上有着邪恶而狰狞的笑容,然后他们把刀指向了池旧,说:“二王子,你背叛了火族,我们应玄灭王子的命令来擒拿你。如果你想少受点战伤的话,就马上跟我们走。”正想冲上去替池旧解围的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忽然“咯吱”地颤了一下,有骨骼断裂似的剧痛在我的心口一丝一丝地渗下去。二王子?池旧他怎么会是火族的二王子?我带着最后那丝侥幸的希望,把目光投向池旧。他一定会告诉我他不是,他一定会这样告诉我的。可是他却对着那帮火族人扬起一个很不屑的笑容,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不属于火族,我只属于冰凌山。要是你们真的想拿下我,有本事就先击败我。”说完,他的手心里逐渐地现出一小束火球,然后一圈一圈地跳动着火焰,泛滥蔓延,越现越大。那帮火族人的脸上开始显出了恐惧的神情,先前的傲然像潮水一般地在脸上“哗”地褪去。他们几乎是齐声叫出来的:“火诛球?原来他的法力没有尽失,快去向玄王禀告,走!”就这样,他们在这场不算战争的战争中落荒而逃。我想,火诛球应该是火族最厉害的幻术吧。但是这与我何干,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站我身边的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了。“池旧,不,应该是火族王子。你说,你让我怎么继续爱你?”我漠然地看着他,声音平静地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可是我的这种平静持续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震惊,池旧他的嘴角居然渗出了血丝,他牵了牵嘴角想和我说话却无力地倒了下去,在我的面前就这样地倒了下去。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紧闭着双眼,睫毛卷曲而修长。我把池旧扶到木屋里的小床上,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原来我对他的感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这个让我又爱又绝望的人,你让我该怎么办?“浅离,你现在不要说话,先听我说。”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我点了点头,其实我是真的想听他解释的,如果可以,我真的还想再相信他一次。“我是火族的二王子,池旧。我一直隐瞒了这个事实,现在看来我必须告诉你了。当时芄兰族的灭亡是因为我的哥哥,玄灭。他喜欢你却怎么也得不到你,于是他设计把芄兰族给毁灭,只是我抢先将你救走,不过也迫使离开了火族。你可以不信,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还有,对不起,我想我现在的法力不能保护你了,浅离。”说完后他开始将视线延向窗外,我知道,他是怕我看到他此刻的无措。最终我还是相信了他,我对他说:“池旧,我不需要你的保护。但是,我要杀掉你的哥哥,玄灭。”他看着我微笑,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玄灭拥有着火族最厉害的幻术,火诛球。而他,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去施展这项幻术了。他说我想报仇只有一个方法,传说中芄兰族的仙子如果开了花,那么法力将无人能敌。可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芄兰族人开过芄兰花,就连死去的芄兰女王也是,这是芄兰族最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努力寻找芄兰开花的途径,我明白,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可是想不到的是火族王子玄灭那么快就来到了冰凌山,虽然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但还是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他有着和池旧极其相似的面孔,只是池旧的瞳仁是略红色的,而他却是火一般的鲜红。这让我感到有点栗然,因为这是火族法力高超和卑微的标志。如果是对敌立战,我和池旧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看到我,显然眼中略过一丝惊讶,既而脸上呈现出了不羁挑绊的笑容,说:“池弟,看来,我要多谢你了。开始我还为杀了浅离而可惜,不过你竟然用你高深的功力保全了她的生命。现在就把她交给我吧,你也可以没有负担地上黄泉。”他的笑容如黑色的莲花在氤氲的气息中肆意地绽放,带有着尖锐的利刺。我的大脑再一次开始迷乱,池旧,他的法力如此卑微,居然是为了救我?我忽然极想知道过去的一切,想知道池旧究竟为我做了多少事。第一次,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我知道,现在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浅离。她、永、远、不、会、属、于、你。”池旧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神情坚定。玄灭手中的火诛球开始燃起,他看着池旧,还是一脸很轻蔑的笑容,说:“现在的你连最基本的幻术都已无力发挥,拿什么和我争?以前的浅离喜欢你,可是现在,又凭什么?你连她的法力都不如,哈——”说着,他手中的火焰夹着极其轰动的声响扑向池旧。我迅速使出芄兰族最高级的幻术,淡紫色的光晕在极力抵挡那团火红色的光焰。但是这点幻术在火诛球下明显地相形见绌,我发出的法力在渐渐地被那片火焰所吞噬。恍然间,身后传来了池旧平静如水却夹杂着无奈的声音:“浅离,看来我无法再给你幸福了。既然如此,我只能给你最后的幸福。”我在迫促的对抗中眼睁睁地看着池旧的身体渐渐,透明,可是无能为力。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永远。淡紫色的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我的紫光奇迹般地爆发开来。可是池旧,你叫我怎么幸福?天空一下子变得史无前例地澄澈,雪花却一片一片地开始纷扬,落在玄灭的火焰上,他的火诛球开始变的微弱。玄灭的脸色忽然变得极其地难看,口中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眼:“芄兰……开花,看来……我注定失败。”我看见他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透明,然后消失在了冰凌山的上空。冰凌山又恢复了一片风平浪静,只是我的心已经彻底地冷却。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的身后长出了两片洁白的花瓣,上面有紫红色的斑点。颜色诡异,但是艳美无比。可是我最终失去了我的整个世界,惟有冰凌山,承载了我回忆的一切,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因为,过去的浅离爱池旧,而现在的浅离爱池旧一生一世。冰凌山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略红色的雪,似乎永不停息。在空中挥洒着温暖的香味分子,看来冰凌山再也不会有寒冷了。池旧他说的没错,他真的一直在保护我。我站在悬崖边,任那些纷扬的红雪落在我的眉尖,覆盖于我的花瓣,然后渐渐地,渐渐地,沉淀在我的记忆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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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但我,没在意。岁月翻山越岭,难偷半日闲,看看脚下的万千风景;可不知不觉,我已走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平淡、简单,就这样过了小半生。——题记我独自从风雨中走来,步入现今这个难以琢磨的世界,在弱肉强食的大环境下,追逐、奔跑,甚至争抢、辱骂、搏斗;就是这些流血的教训、恶俗的对峙、无耻的背叛,一点一滴,给生命凑足了原材料,凑足了一辈子。如今时光不复,如今肉身沉重,好些日子没见过彩虹了,可能是我太忙碌,错过了它转瞬即逝的美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再走走停停,不再被江边忽升的一轮圆月所吸引,陈述一件事情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我渐渐收敛锋芒,不再因空穴来风的流言蜚语而暴跳如雷,更多的是沉默,默默着周围熟悉的一切,静静地离去,不闻不问。生活是条不归路,也是唯一一条能踩踏出希望和价值的路。除了阳光和空气,我总是不够富裕的。如果可以,我愿永远生活在春天里,伴着清风流水,闻着油菜花香,与阳光对望,不紧不慢,同亲人看晚霞落尽。但,这一切,都是梦,醒在黑夜里,如一针之痛,醒在我麻木而又盲目的生命里。我一直是个两面双生的矛盾体,一面我怀揣着对泥土的热忱,继承祖辈们耕耘的事业,另一方面我又萌生立志成为作家的梦想,肆意打破祖辈们孜孜不倦编织美好的梦幻。没办法,有些东西,像爱情,两个人开始即使并无交际,以后也会因同一诉求奔赴同一地点,由此产生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这就是一种宿命。原谅我,事到如今我还是热衷于梦想,辜负了你们的爱。从春天开始寂寞和辛劳的流程,直至冬天还未结束,因为又要开始新的轮回,无止境的轮回,直至死亡降临,才能逃离。佛说,因果不空,善恶终有报应,我亦会宽容命运的颠簸。迎来送往,任谁都难做一个安静的看客,随风尘起落、不惊扰繁华,随季节流转,只因你还会悲欢、喜乐。一年四季,新颜换旧颜,生活与梦想,情感与理智,谎言和真相,种种经历,令我满目疮痍,让我越来越满,越背越重,也让我越掏越空。曾经羞于启齿和小贩讨价还价,现在倒也学会了,学会了精打细算。不断从中感悟生活的甜蜜与艰难,守望一个平静的归宿。寒来暑往,已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二十一年的光景,我的小半生,是那么平凡,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感觉还没真实的活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爱我的人时常恶语相向,甚至有时对路边打趣的行人,都憎恶不已,但我和这个世界,依旧共生共存。二十一岁的风景,青春的玫瑰园荒草丛生,曾经那份最深沉的爱,连同羸弱不堪的身体和灵魂,慢慢褪去鲜艳的色彩,然后沦为过去,变成了回忆。这样,当你年老,在痛苦时、衰老时、病痛时、孤独时、寂寞时,偶尔还能拿它,怀念那些与青春有关的人和事,还有那些为爱逝去的喜怒哀乐。几番曲折,一念无悔,不再怕夜深。今年暑假,我离开了安逸的蜗居,去体验另一种滋味纷杂的生活。那一天,天空阴沉,细雨微澜,心有点冷。微闭双眼,列车越开越快,即将要离开这座生活许久的小城镇,意志一时变得消沉,我知道,很痛,忍一忍就过去了;每个人都有别无选择的时候,离不开,舍不得,或许是一种习惯和记忆,或是日久渐深的依赖。但我深知,人生是一条漫长而又没有终点的跑道,能走到最后的才勉强算得上生活强者,而信者得爱,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这个夏天,告别,告别稚嫩、懦弱,离开庇护、溺爱,就是一种成长和独立。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像细水长流,事实证明,我错了。在某段异常艰难的时光里,比如失恋、车祸、生离、死别,人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巨痛,人是会一瞬间变老的。“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一件不可挽回的事。”还有,还有那些即使再竭尽全力也还是无由无故、毅然决然离开的人。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有时也会被人嘲讽,但我,没在意。我们都太喜欢等,固执地相信等待永远没有错,美好的岁月就这样一日没一日被等待消耗掉。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所有的似曾相识,也许都曾有过一段难以启齿的美好。孔子有语: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古来稀随心所欲,八十耄耋;生命本就是一个逐渐递减的过程,人从母体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经历不能承受的分娩之痛,这一难熬的岁月,代表着新生,但也预示着生命的陨落,即奔向死亡的流域。人到了某个特定的年纪,总会陷入怀旧和沉思,但不要因为时光不复而难过,就忘了散发芬芳;人存在哪里,就在哪里绽放,如此,甚好。我的小半生,二十一年的风景,有过风和日丽,有过雷雨交加,平淡无奇间夹杂几许的辉煌和骄傲;但一生之中,从来到去,无论你年少有为,或大器晚成,无论多么妖娆的场景,到最后,都会归于平静。生命之扣被我反复打过无数个死结,浑浑噩噩,漫无目的,云里雾里,就这样过了小半生;心中茫茫然然,像失去了什么,又好像抓住了什么。但任何事情,终有答案。好景难常在,如果你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就在明天黎明到来之前选择一种最舒适的姿态,将生活继续。至于我的大后半生,顺其自然,然后付出努力经营,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努力和汗水的人,天下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