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白发丝
天,依旧湛蓝;叶,依旧碧绿。暖暖的阳光轻轻的倾泻在我的房间里,我趴在床上默默地看着躺在手心里的八根白发丝。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透亮,恍惚间,我觉得这不是我的头发,而是一个个塑料丝。这八根发丝已经褪去了它们身上应有的光泽,取而代之的是闪闪发光的银白,看着这些发丝,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混淆在一起,泪珠一点一点的落下,打在这些发丝上,被裹上泪珠的发丝愈加显得耀眼。慢慢的,泪如决堤的洪水,顷刻之间一涌而下,这些天伪装的坚强霎时倒塌,许久忘了哭泣的滋味的我这次让泪水放肆地流淌,思绪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天空上的飞越来越远。
进入初二下学期的时候,我的期中成绩就像一只飞鸟,一下跃进班里的前七名。我成为班里的一匹黑马,让老师和同学都大为惊讶,连我自己也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我进步,可我的压力就越大。我是一个好强的女孩,我不想就成功这么一次,我害怕自己又会退回去,害怕失败的滋味,我要“成功不是偶然”这句话在我身上验证!因为好强,我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有时真想放弃,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做!于是我忘记了白天黑夜,忘记了喜怒哀乐,即使在爸爸妈妈吵的很凶的时候,我也无动于衷,我只是保持沉默,有时真的好烦,心里还是有些苦涩,只是通过做无边无际的卷子来堵住我的耳朵,不理会他们的悲伤和眼泪。我想我是真的疯啦,已经变成一个冷血的动物。
闷热的夏天使我的心情十分烦躁,我埋下头拼命地做着卷子,汗水顺着脊背滑落,无从察觉。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来到我的身边:“乖,累不累?要不要喝点水?”我慢慢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才觉得喉咙是如此的干涩,我轻轻地“恩”一声,拿起杯子咕咚咕咚地往下咽,妈妈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看着我,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忽然,她眉头一皱,死死地盯着我的头发,无不紧张地说:“呀,你怎么长出来白头发了?”她轻轻地拨开我的头发,在仔细地寻找隐藏在黑发中的白发,我心里一惊,随即又恢复正常,淡淡的“哦”一声,又埋头做题。她又慌里慌张的去拿剪子,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那有些肥胖的身子浸在日光里显得那么弱不经风,我的心有些微微痛了,有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
她拿着剪子,小心地为我剪着白发,我默默地写卷子,可还是能感受到她的手在颤抖,她那么的紧张,不安。她边剪边惭愧地说:“对不起,都是我们的不对,你不要有那么多的压力,以后我们尽量不影响到你,都是妈妈对不起你!在学习上也不要有那么大的压力,只要自己尽力就好啦。!”我的鼻子酸酸的,回过头轻轻的对她笑:“说什么呢!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别想那么多!我营养过剩,黑发它自己淘气想换别的颜色的衣服,我有什么办法,你别瞎想!”妈妈依旧不断地叹息,我不想让自己就这么在她的面前落泪,就假装没好气地说:“好啦,我要学习啦,别打扰我啦,你快去做饭吧。”等她走出我的房间,我的泪水就要夺眶而出,我抬起头,来看着万里碧空,坚决的忍着泪不让它流出,我告诉自己:不许哭!不能哭!要坚强起来!可是心真的好痛好痛!
银白的发丝在阳光中隐隐发光,似乎在无声地诉说着曾经的悲伤与喜悦,记载着汗水和进步。我的初二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又飞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爸爸妈妈的婚姻也演奏完了最后的乐章,只是这个乐章的最后一个音符不知包含了多少绝望与心碎。哦,我的白发丝,你那逝去的光泽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通向梦想的天堂,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后,使我更加坚强,我要通过自己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不受伤害!我自己只身一人乘上驶去成功彼岸的船只,鼓起船帆,迎着灿烂的朝霞,戴上梦想的双翼,向美好的明天前进!
夜间,爱启程
幽幽。静谧。朦胧。
手钩手。
一起走。
牵牵牵手。
一起走到最后。
永远十指紧扣。
伴你左右。
爱。
不需套招。
奔赴。
幸福的天堂。
萌芽的爱。
沉淀的彩虹记忆。
哥哥。
发闷。
小鬼。
陪伴。
萧璐璐。
不要让大家恨。
选自己的路。
迷路。
害的是大家。
彼此间。
沉默式祝福。
丫丫。
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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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帆船蓝蓝的大海蓝蓝的天空白白的海鸥白白的帆船扬起白帆尘封破浪在大海中翱翔和煦的暖风吹在脸上洁白的云朵浮在天空中明媚的阳光射在脸上海上的白帆船依然翱翔不畏艰辛不怕风浪要去寻找光明的方向白帆船生命之舟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行驶路上的风景固然美可是彼岸的希望仍在等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应畏苦难再大的风和雨也阻挡不了我们小小的帆船白白的帆船带着我们行驶在海上,路上白帆船满载着希望而我们要行驶到彼岸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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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铭> 铭在首都一所知名高校念大一。 数学系本就女生甚少,在泛滥的男生堆里,任何一个女生都会显得极其扎眼,铭深深地知道。 可偏偏数学系那帮女生一个个清冷的不食人间烟火,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学习,“完全无法下手嘛!”铭和好友这样抱怨。 好友则回答,“数学系里的女生都是‘天才’,别看表面冷漠,其实小算盘打的啪啪响呢!你看不到吗,都围着学生会那帮转,等着毕业找工作让人家帮忙呢...” “什么呀!我们不过是不‘从政’而已嘛...”铭撇嘴。 <白晨> 铭大二那年,白晨转到了班里。 那天白晨是以何种形象示人的呢?墨镜框住了半张白净的过分的脸,嘴唇颜色也奇淡,可以说,像是被陶瓷的白粉蒙上了一般。身材修长,也许是那身白的毫无一丝他色的长裙衬托的吧,裙摆造型浮夸的波浪遮住了细长的大腿,尽管是在夏天,宽阔的裙袖也遮住了手臂的所有部分,甚至手上还带着手套,黑色的,皮质,脚上穿着做工精细的小牛皮鞋。甚至少女的头发也是夸张的淡色,不知是染的还是带了头套。少女面颊淡漠没有一丝表情,很冷。 “我天...”铭咽了口水,看起来真好看啊。 “哇这一身衣服...够浮夸!双击666好吧!她不热吗?”同桌妹子轻声嘟囔。 “新来的同学,白晨。”班长故作严肃地介绍新同学,“掌声欢迎。” 一阵还算热烈的掌声,当然,这里有铭一份功劳。 <铭> “喂,今天新来那个妹子叫白晨是吧!” “对啊。”铭回答这毫无意义的问题,“你觉得她怎么样?” “挺好的吧...感觉还挺腼腆...” “哇!不是冰山不理人吧!” “今天中午她跟班里所有同学问好了,感觉很害羞但是还是鼓起勇气的跟大家说话,性格挺好的...” 铭回想了一下,今天中午他叫室友帮他带饭,自己在宿舍床上躺尸。 “我靠...”铭突然想起来,“我没去啊...” “哈哈哈,睡神,后悔了吧?” “我想起一个更严肃的问题。”铭转过话茬,“那呆子根本没给我带饭!他把我钱黑了!” <白晨> 进了宿舍,同寝室的几个妹子围着白晨,颇有些嘘寒问暖的味道。 “小晨你是哪里人啊?” “我..我是北方人...” “噢噢,太阳不很大,怪不得这么白!” “说起来,小晨你穿的这么严不热吗?” “这个...” 白晨便给她们讲自己少年时代的故事。 她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明明还算热络的寝室,空前安静。 白晨有些慌张,“我..我让大家不开心了吗?” “没有!怎么可能,小晨这么可爱!” “我们要保护她!”同寝室的几个妹子都颇有保护欲,立马就达成了统一战线。 看着白晨马上就要害羞到晕过去的表情,几个妹子相视而笑。 <铭> “兄弟,新来那个和别的女生一样吗?” “你喜欢她?” “就问问...” “这孩子好像特别怕身体接触...” “还穿成一开始那样?” “也不是,反正就是,全挡着。” “她有和学生会那帮混吗?” “我靠韩铭你哪儿那么多问题!我知道什么啊!” <白晨> 数学系的女生实在太少了,一个寝室几乎就是数学系一半的人。 那天,几个妹子站在门口把风,一个妹子叫白晨过来。 “诶,小晨,对面寝室那帮是一群坏人!别跟她们接触,没好事!” “......” “我说你跟小晨说这些干嘛!” “哎好好我错了不行吗...” 数学系女生太少,干脆和生物系合到了一个宿舍楼。 这样的话,理工科就有一堆妹子知道,数学系来了个中二病妹子天天穿的贼厚贼浮夸。 白晨坐在角落,听而不闻。 “小晨别伤心,她们就那样。” “姐你知道的,我已经...习惯了...” 白晨的声音也是,又轻又好听,宛如环佩相碰,又如盛了热茶的茶杯,杯沿与杯盖摩擦时发出的声响。 宿舍再次陷入了沉默。 <铭> “哥们儿,唱k去吗?” “最近怎么回事活动那么多?你也知道的,我没音乐细胞,不去。” “别呀,白晨也要去的!数学系生物系女生都去!” “......” 麦克的声音震天响,霓虹灯在每个人的面颊上闪过,变幻莫测。 唱歌废韩铭在被人强迫上台乱吼一曲后,就一直窝在包厢角落。 “那个...我坐这里可以么?” 女生的声音!韩铭条件反射地要站起来,却看见面容白净的少女局促不安的笑着摆了摆手:“不用的...朋友都去唱歌了,我没有音乐细胞,很无聊,只好和你聊聊天。” “你是...白晨?” “嗯。”白晨低头微笑。 今天的白晨,与旁人无异。依然一袭白裙,但总算露出了白净的小腿和纤细的胳膊,整个人更像瓷娃娃一般,除了头发,颜色还是有些灰白。 看白晨并没有知道自己名字的愿望,铭配合的笑笑,“你体重啊?” <白晨> “真是没有礼貌,讨厌......”白晨腹诽着男孩,以“我还有事”为理由迅速离场。 想想看,沙发垫子还没被坐热呢。 k歌结束已经近22点,白晨要离开ktv,在一个走廊转角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铭。 铭正在打电话,白晨便站在一边。 “哥们儿,今天妹子跟我搭话了,好可爱啊!” “不是...我当时是真的不知道接什么话!” “我怎么知道体重是雷区啊!” 体重...那说的是我咯... 白晨坏心大起。她走到铭背后,不出声。 铭挂掉电话,一转身就看到自己口中“好可爱的”“妹子”就站在他身后。 <铭> 自那之后,铭开始疯狂追求白晨。 午后的图书馆,运动会时的树荫,体侧时的跑道边。 可白晨那晚后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沉默着戴上长帽檐的花边帽,长裙及地,墨镜遮住笑起来就闪闪发亮的眼睛。 大四了。 白晨转学三年。她就这样安静了三年。 韩铭所有的追求都像是打在拳头上的棉花,他也快对不声不响的白晨,忍无可忍了。 终于,某天,在自习课上。 白晨正在给一个同学递资料书。 “白晨你个渣女!对我的感情什么都不回应,欲擒故纵很好玩吗?!” 班里一阵安静。 透过窗户,金黄色的阳光徐徐洒落。坐在窗边的白晨从白色稻草编织的遮阳帽里抬起头,逆着日光摘掉墨镜。 她的目光深邃似海,清清冷冷。 有那么一瞬间,铭甚至感觉,“眸中深藏星河”指的就是白晨,惊心动魄的完美,让他无法靠近。 <白晨> 下课后,白晨同寝室的女生堵住铭。 白晨来那天,对同寝室的女生讲她的少年时代。 “我小时候不懂事。”她声音轻柔缓和。 少女小时候就已经非常漂亮了,小学到初中到高中,追求者络绎不绝。 她很聪明,学习很好,而且身体修长。 初中,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 一次,一位少年向她表白,穷追不舍。 单纯的少女心动了,从帽檐宽厚的阴影下伸出了手。 风太大,掀掉少女的帽子。她苍白的面颊一见日光,大批大批红豆大小的疙瘩迅速占据她的皮肤。 少年回眸,少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 “怪物啊——!”少年惊恐地甩开少女的手,撇下她一个人跑掉了。 那句爱人口中的怪物,带来的伤害,是医院里痛不欲生的治疗永远无法比拟的。 少女永远龟缩在帽檐的阴影里,作茧自缚,不见日光。 “其实,我们每个人身体里都会有200种以上的过敏原——比较常见的是花粉,蜂蜜,牛奶,猫狗的毛。”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过敏原,因为他的过敏原也许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找不到。” “我嘛,比较特殊,”白晨平淡地笑笑,“我有白化病,并且对阳光过敏——确切的说,对紫外线过敏。” “所以,我并非天生没有爱人的能力,也不是渣女,只是无法去爱。”白晨对铭说。 “我知道你叫韩铭。”白晨对铭笑,“我知道你在关注我。” “我也在关注你。” 空气中回旋飘荡着金色的尘埃,那是太阳映照反射出的光芒。 少女带着宽大的帽子,长裙被狂风掀起,花纹精巧的遮阳伞完美的隐藏少女的倩影。 今天少女涂了唇彩。鲜红的唇更衬得面颊雪一般洁白。 “白晨——我爱你——” 被风吹散的絮语传递到白晨的耳朵里。阴影里的姑娘飘然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初二:并不重要~~!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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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白果树院白果树院是我初中时代的校园。在那里,我幸福地度过了三年的美好时光。如今,已有好长时间没去那个院子看看了,也不清楚校园里那古朴的一角还是否存在,但它将永远珍藏在我心里,萦绕在我梦里。记得开学时,老师带我们走到一排二层楼前,只见拱形的门洞上方,白底黑字书写着“白果树院”。进去后,我们心里暗暗赞叹,真是个别有洞天的所在。这是个不大的四合院,四周都是二层小楼,淡黄色的墙壁,有些陈旧,地面由六边形水泥砖铺就,已有些破碎不平了。整个院落虽不是现代化的建筑,但幽雅宁静。最喜院中有两棵大白果树,树干有合抱粗了。浓密的枝叶将院子上方那不大的天空遮起来。老师说,我们的教室就在这里。噢,这就是我们的方天地了。我们带着美好的憧憬始了初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开学不久,便逢金秋了。两棵白果树的叶子全变为浅黄色,乍看,让人以为开了一树的小黄花。或许你会觉得那是一群金色的蝴蝶栖息于枝头,且轻轻地扇动着翅膀,反射着秋天灿烂的阳光。细看时每片小叶子都象把玲珑可爱的小折扇,披盖着累累的白果。风乍起,树冠摇动,刷刷的,象老人爽朗的笑。霎时间,满目已是飘舞的黄叶,雪片一般纷纷飘扬着,洒了一地,落了一身。这不是现代化的校舍,但我们欣赏它的幽雅与古朴。记得老师曾跟我们说,这两棵树自从建校时就栽上了,到现在将近一百年了,论岁数你们还得叫它老爷爷呢!“一百年了”,我们都张大了嘴。就是说早在清朝末年,白果树院和这两棵白果树就已存在了,难怪小院这么陈旧,它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年代走过来,一定经历过不少磨难吧,也一定有许多爱国年在这里成长起来,积极投入到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及新中国的建设中去。我们想。从此,我们更爱这座小院了。上课时,偶尔会有一片金黄色的小叶子飘进教室的窗口,栖身于我们的桌上。我们便突发“奇想”,偷偷地在树叶上题首小诗,夹进书里。以后,我们常用这种小折扇式的叶子写上所谓的诗,互相传看,结交诗友,也很有几分情趣。课间,我们常伫立在窗前,享受这属于我们的世外桃源。我们的教室在二楼,大大方便了我们的视线。稍一抬头,会看见那红瓦围成的一角蓝天,蓝湛湛的,汪汪如水,虽然是一角,却更显得纯澈、深邃。我们爱久久地凝望这角深蓝的天空,咀嚼这深蓝色的神韵、在这纯纯的底色上,谱一曲歌,画一幅画,写上我们美好的向往。小院的大部分天空被白果树的树冠遮住了。透过枝叶的缝隙,会看到大棉絮般的云朵悠然地飘过,或许还会有一支白鸽的方队掠过小院这方天空。深蓝.金黄、雪白互相掩映,形成一幅明丽的画面。画面有一种和谐的美,立体的美,再添上我们,便有了春的美,希望的美。而秋天的白果树院最有趣的事莫过于打白果了。黄昏,大部分同学回家去了,白果树院荫翳、宁静,飒飒秋风寂寞地游荡着,白果树上时而传来大喜鹊的叫声。可这宁静没多久使被打破了。只见我们六七个同学,每人手中都拿着扫帚.木棒等家伙飞也似的来到树下,盯着那累累的白果正垂涎三尺呢。大家将手中的家伙向树上一抛,便抱着脑袋喀笑着跑开去—是为了躲避落下的扫帚木棒,也是为了躲避落下的成熟的白果,要知道,成熟的白果,果肉是顶臭的。但我们自有享用它的办法。大家把一大唯成熟的白果拿到水龙头下冲掉熟烂的果肉,只剩硬皮的果核。然后,找个隐蔽的地方点起一堆篝火,将果核拿到上面烤。不一会儿,随着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果核“啪”的一声炸裂了,露出一个绿莹莹的“翡翠珠子”,有花生米大小,这便是可吃的果仁了。这虽算不上什么山珍海味,但我们吃起来却那样香甜。第二天早晨,的晨雾中,总会有几把扫帚,几根木棒俏皮地挂在枝头,便成了我们“作案”的明证了。这便是白果树院的秋。白果树院的秋固然迷人,但它的冬、春、夏也一样各具魅力。你看冬天,在鹅毛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小院的地面、屋顶,甚至窗台、窗楹都积满了雪,更不用说两棵白果树,那错落的银枝,似乎每个枝梢都挂着一个香甜的童话,整个小院如神话的殿。春天,白果树长出一身绿绒,的春雨里,乳燕在檐下啁啾着。夏天,白果树浓密的树冠为我们遮避骄阳,投下诱人的清凉。多么可爱的白果树院啊!光阴茬苒,如今我巳不在那个院子了。记得毕业时,同学们互赠一片白果树叶,并住上面写上留言。那时,我们是多么流连那个小院啊。现在,不知小院是否依旧,是否又有新的同学在那儿上课。我永远不会忘记小院留给我们的那些快活的日子。它记载着我们成长的足迹,同时.我们也会为小院的历史而自豪,我们不会忘记小院从风风雨雨中走过,从而也不会忘记我们有着怎样伟大的祖国。^我走出了白果树院,却把心留在了那里。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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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鲨天色越来越暗,寒气侵袭着他的身体,在路上他看到几所高大明亮的旅馆,他知道,这是有钱人才住得起的地方,而他的口袋里的钱已经不多了,对这些旅馆没有任何奢望,只好又迈着无奈的脚步继续往前走。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比利发现了一所外观破旧的屋子,屋檐上挂着一面白色的招牌,隐约可以看见绘在招牌上的鲨鱼图,图旁写着几个字“鲨屋----比芬.科特”。“这家旅馆住宿应该不会很贵吧!”比利想着,走过去推开门,门囗设了一个小小的酒吧,几个水手正在比喝酒,在一张大桌子里,有一位中年人正在为他们倒酒,从那中年人的位置和衣着打扮上,比利断定他是这家族馆的主人----比芬.科特先生。“有空房吗?”比利尽量用清晰的语调说。老板看了比利一眼,说:“有,不过你得出比普通房高一倍的价钱,因为它是贵宾房。”比利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他非常失望,裹紧了衣服正想走,科特先生叫住了他,说:“先生,您的鱼叉告诉了我您要去猎鲨,这样吧,您就将就一下,今晚在杂物房里睡,明天正是星期五,我不收费。”“真的吗?”比利实在太高兴了,那一晚,他睡得很熟。第二天,他告别了科芬先生,坐船到了南塔开特,又从南塔开特坐了一艘名叫“拉吉尼斯号”的猎鲨船,这艘船非常大,船上没有一处是用油漆的,而是用木做的,它给人的感觉非常坚固,无论什么大风大浪,似乎都伤不了它的一分一毫。这艘船在中午出发,早上比利一早就来了,帮水手们搬运食物,出发时,几乎全船人都到了甲板,向亲人告别,比利虽然没有亲人,但也被这一种场面感染了。船离港囗越来越远,水手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家人,船就像一条大鱼,向蓝宝石似的海面滑行,比利一上来就被大副斯达克看上了,让他上他指挥的小船,斯达克是一名做事稳重,胆子又大的人,是一名服众的大副,二副是卡特,身强力壮,是出色的水手,三副是布鲁斯,他还亲成年,却有胆上捕鲨船。船上的鱼叉手并不多,才三年,因此,饮食住宿跟别的水手有差别,比利为此感到自豪。船离开港囗第五天了,轮到比利值班,当他上了甲板时,有一个人己经站在那里了,比利边跑也喊:“谁在那儿?”那人一声不吭,背着身子,静静地望着大海。比利走到他身旁,啊!他的身材真高大,站在那里,像一尊高大的铜像。比利断定他就是“拉吉尼斯号”的船长,想到这里,比利禁不住发笑,他来到这艘船那么久,却不知道船长叫什么名字,他友好地叫了一声:“船长,早上好!”船长一言不发,长长地叹了一声,就走进了船长室,这时,斯达克也上了甲板,他对比利说:“你知道吗,布雷船长的儿子被一条巨大的鲨鱼咬残废了,它是海上恶魔。布雷船长的儿子是非常厉害的鱼叉手,被鲨鱼咬残废了,你说是件容易的事吗?”比利听了大副的话,全身颤栗,心跳加速,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猎鲨还有那么多危险,过去只知道水手把一桶一桶的鲨油从船上往下运罢了。大副斯达克像有意吓唬比利似的,又对他说:“你要成为一名猎鲨人,就要有勇气去拖,去拉,如果你害怕被鲨鱼吞了的话,那么,你就赶紧回头吧!”比利尽管有些害怕,但他并没有被恐惧吓倒,相反,他对这工作更有信心了。第二天,有一艘猎鲨船靠近了“拉吉尼斯号”,那一艘船名叫“信天翁号”,两艘船的船长很要好,布雷船长向“信天翁号”的船长打听:“你们见过那条大白鲨吗?”“见过了,那时我们正在捕鲨,可是,那白色鲨鱼来了,我的那三只小船急忙往回跑,不过,鲨鱼好像比我们更快,一转眼,我的那三只小船就被它毁了,有三名水手也不知去向了!”布雷船长听了,马上命令水手:“快把船帆张起来,向“信天翁号”驶过来的方向全速前进!”“喂,布雷船长,你要到海上坟场去吗?如果这样,我们这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拉吉尼斯号”航行得很快,无疑,一场灾难也以同样的速度向他们靠近......指导老师:刘志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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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冬季的风暴躁地打落了树叶,他们打着旋儿飞进飘飘的雪中,不知被埋到哪儿去了。秀儿推开窗户,呆呆地望着这遍天飞扬的大雪。隐约中,她听见了父亲愉快的呼唤声,她立刻跳下了椅子,在脖颈上缠了条围巾就跑出去了。父亲今天打到的并不是野鸡,而是一头体长不足一米的幼鹿,它仰着脖子鸣叫着,但秀儿一定要父亲把它留下来。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鹿,它的毛皮雪白雪白的,还没有长角。父亲把小鹿翻来覆去地看一遍,说是头公的。雄性鹿的鹿角新长出来,外面有一层绒毛,松脆得很,这种角叫“鹿茸”。秀儿从小就有种怪病,要用鹿茸医治,几年都找不到鹿茸了,今天却让父亲给找到了。秀儿按住了小鹿,父亲找了根铁链子把它拴在屋门前。(二)那时一个普普通通的晚上,雪下得很大。秀儿草草地吃了饭,便去看小鹿。推开门,猛然间,她发现茫茫夜色中,雪里走来一只母鹿,因为它的毛皮同雪一色,所以很难看见它。小鹿站起来,哼叽着往那边走,企图挣开铁链,秀儿一下子明白了:这一定是小鹿的母亲。母亲轻轻地走到离小鹿几十米远的地方,水灵灵的眼睛怒视着秀儿。它不安地踏着前蹄,用嘴小心地指了指铁链子,小鹿焦急地看着它。秀儿犹豫了,她站在那儿,不摇头,也不点头。母鹿回头仰望着那高高的山崖,崖上,一头大公鹿,挺着胸脯,竖着耳朵,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母鹿和小鹿。他一身银白色,脖子上系着一条金丝带。鹿王?!秀儿猛地想起。听父亲说过,鹿王很小的时候,是母亲把他抱回家养伤,养好伤后放归山林的。它很喜欢母亲以前扎辫子用的金丝带,于是母亲就把那条金丝带给它系上了。母亲说她看见过鹿王带领者一大群灰鹿在林中穿梭。但母亲生下秀儿不久就去世了。秀儿就可惜这一点——母亲不在,鹿王压根儿不认识自己,母亲救鹿王的事儿还是父亲告诉自己的。母鹿使劲咬着铁链,却终究没有咬断。它退开一步,朝秀儿狠狠地龇了龇牙,转身消失在这飞扬的大雪中。秀儿愣在那儿,因为她明白母鹿为什么这样;其次,小鹿竟然是鹿王的孩子!(三)第二天中午,雪停了。小鹿盘腿卧在屋门前,抬头看着太阳。忽然,一头灰鹿悄悄地踏着雪靠近。小鹿站起来,想跟它走,但是有铁链拴着,挣不开。灰鹿摇了摇头,凑近小鹿的耳朵低声叫了几下,就几步跑进了森林。可当傍晚秀儿推开门时,发现小鹿不见了!父亲也冲出来,然后就骂骂咧咧的。他命令秀儿马上去把小鹿捉回来。秀儿不敢犹豫,她披了大衣就跑进了朦胧夜色里。原来,鹿王趁父亲和秀儿午睡时,亲自来救走了小鹿。秀儿跑进山林,却连小鹿的影子也没有,小鹿啊,你到底藏在哪儿?当秀儿转身准备离去时,荆棘丛中窜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小鹿!小鹿四脚撑地,怔怔地看着秀儿。那目光在一瞬间经过了惊奇、气愤、惊恐、绝望,它转过身就飞奔起来。秀儿没等它跑出几步,扑上前一把抱住了小鹿的脖子。小鹿死命地挣扎,“呦呦”地尖声叫着。母鹿不知从哪儿跑出来,喘着粗气,弓着背,迅速朝秀儿奔来,一头撞在秀儿的腰上。秀儿只觉得肋间一阵酸痛,赶紧捂住了那里。小鹿趁机跳了过去。突然,鹿王出现了,它嗅着母鹿,想让母鹿回去。母鹿不满地斜了秀儿一眼,走了。鹿王转过头来看看秀儿,目光温柔又平静,象一眼温泉,流进了秀儿的心中。秀儿感激地看了鹿王一眼,转身回去了——她终究没有带走小鹿。(四)从那以后,秀儿每天去树林,抬头仰望着山崖,鹿王神气地昂着头,站在崖头,平静地注视着秀儿。小鹿也总是在崖上蹦跳着想下去和秀儿玩耍,可是被母鹿唤住了。秀儿不懂鹿语,可她明白鹿王在对她说什么。(五)温暖的春天。这些天秀儿生病了,没有去山林里,代替她的是一群凶巴巴的偷猎者。大胡子掏出一根烟来,放进嘴里点着了,两眼闪着冷光。“老大,你说这儿有梅花鹿的,咋连只鸟儿也没有?”独眼尖声尖气地问。“笨蛋!”大胡子大骂道:“鹿这种胆小的动物怎么可能出现在林子边缘?”他们睁圆了眼睛,猫着腰,端着枪,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一个笼罩着阴气的队伍正在逼近着动物们。树上,连麻雀也不敢吱声。“嗖”的一声,灌木丛中休息的灰鹿全部惊醒,窜上了山。“快,抓住它们!”大胡子吐掉烟头,大喊着带着一群人冲上山去。灰鹿们没命地跑着,用与平时不一样的叫声呼唤着鹿王。一头老公鹿掉头向偷猎者跑来,抬起前蹄把大胡子踢倒在地,并踩住了他。大胡子贼溜溜的眼睛一转,朝天放了一枪,吓得老公鹿朝后一退,放了大胡子。大胡子还未站稳,一枪朝老公鹿开去。老公鹿眼一花,差点倒下,它艰难地回过头去,看见灰鹿群消失在山那头,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朝着夕阳长跪下去。老公鹿被带走了,鹿王也因此失去了它自己的老父亲。(六)偷猎者没有走,他们并不知足,还在山林里搭了帐篷。鹿王立在崖上,原本银白色的毛皮上披了一层月光。它默不作声,凝视着那个帐篷,眼睛里透出利箭般的光芒,仿佛要刺穿偷猎者的心脏。突然,它猛地朝一棵树撞去,一支角干脆地断落在地,鹿王低头解下金丝带,系到那只角上,默默地来到秀儿家门前,又用前蹄扒了一个土坑,在冰雪还未融尽的草丛中种下了那只角。乌鸦啼叫着,飞过山林,鹿王眼中闪过一丝可怕的火光,像一团烈焰,充满愤怒的烈焰。那并不晴朗的早晨,太阳升出地平线时,便暗示着一场血战!(七)树丛里“沙沙”作响,那开满芳香白花的树叶中,隐者一只冰冷的枪口。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一条越来越宽的红线,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半圆。“不许乱吵!”大胡子命令道,“鹿群就要出现了!它们清早一定会出来觅食的!”他猜对了。刚刚吐绿的灌木丛中,闪过一个白色的身影。“啊!白鹿!白鹿……”偷猎者们眼睛都亮了,不觉失声大叫起来。“不要吵了!”偷猎者中间,一个粗暴的声音,“这可是白鹿,很珍贵的,不知道卖出去值多少钱。”队伍一下子安静下来。那雪白的影子正是母鹿,它刚刚听到动静,机警地支起了耳朵。也许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母鹿不再踌躇,朝着山上迅速跑去。“跑了跑了!快开枪!”独眼站起来大叫。随后大胡子也追上去,朝母鹿的左后腿开了一枪。鲜血盈满了伤口,母鹿尽量抬起左后腿,用三条长有力的腿忍痛飞奔。偷猎者们没抓到,只好悻悻地朝山上走。母鹿眼见脱离了危险,后腿抽搐了一下,就趴在了地上。血溢出了伤口,滴在沙里,染红了一小片沙地。小鹿不知从那里跑来,轻轻地舔着母鹿的伤口,把伤口舔成了一道暗淡的伤疤。母鹿站起来,若无其事地把小鹿叼到背上,一路小跑,消失在山顶上。偷猎者抓不住母鹿,又想出一个鬼点子:从小鹿下手。太阳才露出一半不到,象一轮红红的新月,弯弯的。小鹿摇头晃脑地走下山来,也许是母鹿放它下山来找鹿王的吧。大胡子哪管那么多,扑上前就抓住了小鹿。小鹿晃着刚长出来的短角顶他,却被他抓住了后蹄,被拎着下山了。母鹿粗气直喘,瞪着眼睛,“哼哼”地叫着,象一头激怒了的公羊,使劲把大胡子顶在地上,用钻石般硬的蹄子连连踩他。大胡子想起了他怎么打死老公鹿的方法,于是朝天放了一枪。这倒引来了十几只灰鹿,它们使劲撕扯其它偷猎者的衣服。偷猎者们惊慌失措,胡乱开枪,打得一群灰鹿血肉模糊。母鹿的眼中映着“复仇”二字,它把小鹿拉到一边来,沙哑着嗓子大声地吼了一声,吼完叼住小鹿的颈皮,奋力把它朝山上甩去,一头灰鹿接住了它。母鹿点点头,冲进鹿群与偷猎者搏杀。鹿王担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轻轻地喊它,母鹿回过头,发现鹿王正示意它快回来。母鹿瞪了他一眼,用眼神告诉它:用不着!听我说,照顾好孩子。要是我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就一定不要让孩子受苦了!鹿王哀鸣了一声,抬头闭上了眼睛。它在向上天祈祷,母鹿能够平安回来。母鹿眼睛一头头灰鹿在搏杀中倒下,心一横,眼一闭,咬牙朝独眼的枪口扑过去。独眼的枪里装的是燃烧弹,一发子弹落在母鹿身旁的草地里,马上燃起了熊熊大火!母鹿母鹿早就知道,偷猎者们的枪里,现在只有独眼仅剩一发子弹。为了鹿群,它宁愿牺牲自己。母鹿咬紧了牙,跪在火中,任大火在自己身上燃烧。鹿王回头看看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小鹿刚刚就是被它救的。鹿王也用眼神把母鹿刚才说的话告诉了母亲,母亲平静地点了点头。鹿王的身影出现在山崖上,象一座雕像,雄伟又壮观。鹿王久久凝视着偷猎者,眺望着自己种在秀儿门前的角,顿时声嘶力竭地长鸣一声,引起深远的回声。在回声中,鹿王腾空跃起,坠落山谷……太阳升得很高了,金光万道,照射着魂归天堂的母鹿。鹿王的老母亲悲愤又谨慎地看着大胡子。大胡子手中的枪掉在了地上,母鹿救小鹿、鹿群救母鹿、母鹿救鹿王、鹿王坠崖……这一幕幕放电影似的在他的脑海里闪过。他好半天才迸出一句话来,只听他喃喃地说:“动物也有感情……”是的,并非所有的动物都是冷血的,它们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是人类永远探求不到的。(八)那天中午,偷猎者们离开了山林,永远不会再来。有些热的下午,秀儿推开家门,发现青草丛中,立着一棵灰白色的鹿角。它约有一尺长,那条系在上面的金丝带像一线波光粼粼的清溪,随风泛着金色的波浪。让秀儿感到惊奇的是——鹿角的分叉上长满了嫩嫩的叶芽,每一瓣都带着绿意……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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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说《白说》读后感(一)读白岩松新作《白说》收录其几年间在不同场合的演讲稿,文字直白、说理通透,深刻的东西不多。因一些文字距今久远,故在每一篇文章后,白岩松都续写了当下的感受。相比较,我更喜欢白岩松当下的抒发,接地气,没端着。一本《白说》读下来,没“白说”,几处文字引我深思。白说:有了感触不能立即表达,要去追寻。经历了足够漫长的追寻,等到一切成熟了,才会有完美的表达。急于表达已成当今社会多数人的通病,包括我自己。人们往往依据第一印象就判定事物的真伪曲直,并急于发声。我理解“追寻”的意义在于勤思考多求证。在一个“畅所欲言”的信息时代,内心安定,保持耐心,坚持理性,难能可贵。白说:读书,首先筛选出高于你的作品,你要仰视它,然后去攀登。而多数情况,我们会选择与自己脾气相投的,你喜欢的,跟你水平接近的。这种同等水平的阅读,让人失去了自我挑战的机会。在职场、家庭、教育、医疗中疲于奔命的人,早已丧失了攀登的勇气和力量。在我有限的阅读时间里,三分之一给了通俗读物。我这样自我安慰:生活已足够疲惫,何苦为难自己,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啃“晦涩难懂”的经典,读些侠骨柔情不好么?阅读本身便兼具休闲娱乐功能。然而,若所有阅读都是通俗读物,我又无法忍受。对于养成阅读习惯的人,内心对自己有要求。很多通俗读物制造短暂的遗忘与虚幻,读时让人沉溺,读后无精打采,给精神麻痹而非滋养,永远无法拥有高品质阅读带来的身心灵的喜悦。真正的阅读是寻找精神共鸣与心灵辉映。能给人力量的阅读,一定是有品质的阅读,教给我们怎样积极面对多蹇的人生。白说:学习,相当重要一点是去喜欢你不喜欢的,适应你不适应的。打开自己,试着体会和接纳那些不同的声音。如同读书,不要因为一本书的主题或表达方式很陌生就去厌恶它。再谈读书,我常常会在未读之前就轻易拒绝自己陌生的作家与作品,在自己熟悉与习惯的题材和语言风格里游走。是否可以在阅读中更深入地打开自己,挖掘精神与心灵的潜能?读书的最终目的是读到自己,既然人生已渐渐失去选择的可能性,为何不在阅读中尝试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去读到未曾发现的自己?白说:有的书当你很年轻的时候就把它读了,以为是读过了,其实是错过了。太年轻的时候,有些书的味道你是读不出来的。而在你真到了需要它的年纪,却没再次跟它相缝,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我一直认为,人与书的相逢相知需要缘分。为避免好书太早相遇而错过最美好的相知,需要常读常新。初中时便读过《约翰。克里斯朵夫》,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读到什么?能记住的真不多了。需要重读的书太多,愿有生之年少留遗憾。八九两个月似乎很忙,读书的时间很少,完整读完的书,《白说》之外仅有一本;;冯唐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不仅读完,还抄录了不少,仿佛回到中学时代。在同龄人热衷诗歌的年代,我埋头琼瑶金庸,读诗的兴趣不大,而今天却越来越喜欢读诗。诗用简单的文字组合完美诠释了我内心渴望表达的情感。白说:为什么读诗?因为中文有无限可能,每一个玩文字的人都可能有一个新发明。成千上万汉字摆放你面前,当你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文字时,每一个字都不是新的,但它们完成了一种全新的组合,又一次发明了中文。我以为,书读久了,对文字亲近到一定程度,肯定会爱上诗,因为那里有最美丽的中文。拉拉杂杂,读《白说》最触动我的还是关于读书。对书中关于道德经、关于人性、关于发展、关于世界的言说,不是无感,而是看得太多,没了新鲜感,失去了思想的弹性。在“老生常谈”中,亦有星星点点的精彩言说,如:人性的进化是很慢很慢的;意义没有意义,好细节才有意义;结论是危险的,过程是安全的hellip;hellip;每每读到这些句子,不得不暂停阅读,闭目思索。读过不少媒体人的作品,我心中最好的依然是柴静的《看见》。受文体限制,白岩松的《白说》容量大、情感少。好作品贵在一个“情”字,作者不用“情”,读者自然无法动心。但是作为媒体人的书写,有两个字贯穿始终,就是“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白岩松的《白说》值得阅读与尊重。用《白说》中的话结束读后感:“生活就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人们格外需要学会在不完美中让内心得到纾缓和解脱,回归到正常的日子当中。”如何学会?好的阅读与理性思考。《白说》读后感(二)这两天在看白岩松的《白说》,颇有些感触。这种强烈的感觉促使我突然想写点什么。《白说》这本书听其名大概就可以猜到它的主要内容,也就是白岩松对于人生和生活的感悟。我平常向来不太爱好此类书籍,在我看来,人生百态,各有其不同,成功和人生轨迹是不能复制的。但是我很好奇从一个新闻人眼中看社会和世界是怎么样的。此时此刻我的心跳速率比平常快,这说明这本书给了我收获和共鸣。刷了太久的微博和朋友圈,很久没有这种在书中偶遇知音的惊喜感和幸福感了。就像张爱玲笔下所写:“原来你也在这里”。就像在铺满青石板的雨巷中,突然转身看见撑着油纸伞的丁香姑娘。这种幸福感缺失了太久。我开始认同读一本好书就如谈一场恋爱的观点了,期间有与作者心灵之通,有意见相左的分歧,只是不能争吵,不能转身离开,一阵反思过后仍然爱不释手。白岩松在书中谈到他的读书之道时,我差点泪流满面。他说你以为读过了,其实是错过了。我想想自己错过的确实值得可惜。大学四年,我很多时间都是跑图书馆,借阅过很多书籍,历史类,哲学类,心理类,文学类等等。但是至今让我想重新想借阅和翻看的是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如果说我是因为爱好历史所以爱此书,那就错了。与此书的相遇说来有些不那么浪漫,如果不是大学老师布置作业,我想此生我注定和它错过,但是我虽然曾与它相遇,却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这也是我至今最大的遗憾。当时把看《东晋门阀政治》当成一项任务,我爱上它是在喧闹的候车室等火车的时候,当我看到作者笔下的东晋门阀的那些趣事和人物性格时,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穿越了,当时的我不知道四年后我还会如此着迷此书。看过太多历史类的书籍,很少有这种觉得历史是个很有趣的东西的感觉,大多数人对历史总是过于敬畏,所以写出来的作品总是觉得离现实很遥远。历史确实是个遥远的概念,但是我想能把遥远的概念写出昨天的感觉,这才是还原历史最好的方法吧!当然大家的作品是有很多的,每当我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都觉得黄仁宇先生必定是个很有趣的人。其实我没有接触过作者,我之所以读出我所认为的作者的性格,不过是因为他的作品确实有趣,确实让我喜欢。当然这也和个人的文学底蕴以及史学背景有很大的关联。作为大家或者资深的研究者,也许他们在我们看来枯燥的史学中发现了乐趣,然后帮助我们去发现其中的乐趣。我们现在所阅读的都是他们在原始史料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正如他们把食材加工成食品。只是食材加工大多数人都会,只有少数人才能做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令人垂涎欲滴,流连忘返。我至今都很感谢我大一的专业老师,是她让我知道陈寅恪,钱穆,顾颉刚,翦伯赞,黄仁宇hellip;hellip;这些人的作品有惊人之处,当然惊人之处是我阅读后得出的结论。经过广泛阅读之后,我发现读什么样的和读谁的书太重要了。一本好书读完后就像和恋人分别,其间的酸甜只有自己慢慢去体会和领悟。有的时候,我们不带任何目的的去阅读也许会收获更多。仅仅只是喜欢,所以愿意在喧闹的环境中如饥似渴的阅读。正如白岩松所说:阅读也要讲究随缘和惜缘的,别功利,别强加。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慢慢成为你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现在社会大多流行成功学,所以我也用成功学来抒发下感概吧!我认为生活的成功就是把大多数人认为的枯燥感过出趣味感,学者的成功是把多数人认为的枯燥写出趣味感但不对事实进行扭曲。读一本好书时,也许你会泪流满面,也许你会哈哈大笑,拍手称快。也许hellip;hellip;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把《东晋门阀政治》重新看几遍。虽然曾经的年少无知让我错过它,但是再次相遇我会更加去好好品味其中的趣味和价值。因为错过,所以更加珍惜。好书原来看一遍是远远不够的。《白说》读后感(三)《白说》这本书里,每一篇文章之后,都有作者自己对于自己文字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样挺好,最起码对于自己说过的话进行梳理、整合和总结,未尝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呢!在看完《漂亮的失败是另一种成功》这篇文章后,觉得特别感同身受。这么多年,经历了浮浮沉沉后,觉得自己在面对失败与挫折后的心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想对我而言,与其去羡慕别人成功的结果,不如享受自己奔向“成功”的过程。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loser,但是我十分清楚的回应自己的内心,我其实是个心理十分强大的人。曾经我对自己说过,我也在博客里提到过,我是一个触底反弹特别厉害的人,只要我还有口气在,我依旧会遵循自己的想法生活。在这个成功学泛滥的时代,每个人都梦想着成为像马云一样的人物,但是却没有马云那样的辛苦和机遇,人们追求的大多数是表面的成功,从来都是只在乎结果,却忽视了过程的享受,甚至为了某种期待,人们开始不择手段,这在我们身边的例子还少吗?之前参加选调生同学的婚礼,一桌子好久不见的同学,或熟悉或陌生,但是看着他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在省里工作的那种感觉是很欣慰的,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在聊着彼此的工作晋升,聊着省里面的人情世故,这个现在干到哪个职位了?那个爬到什么官职了?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不时露出暖人的微笑,他们聊的起劲儿,我又不喜打扰,当然,也是打扰不着,毕竟距离我自己还有很远的距离,他们聊着聊着,忘了是谁先注意到的我,然后说你现在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有工作忙,问我现在在哪呢?我详细的说出自己的工作情况,众人张大嘴巴一脸诧异,唯独我自己泰然自若。我从来没有跟谁去比较的想法,我总是觉得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背景不一样,所以没有必要放在一起比较。我跟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我听着就好,反正也听不懂什么,大家都挺好不是嘛!这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确实听不懂,哈哈,很多人曾经对我说,你有点白瞎了知道吗?开始的时候,包括一次次被半道顶下来的时候,我有怨过,有气愤过,但这早已成为过去。慢慢的开始选择接受。有时,我还会自嘲说自己拽了我这届选调生的后腿,这纯属玩笑话。我不觉得自己失败,反而觉得自己享受工作的过程,忙碌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玩挺好的。就连加班都被我享受得一塌糊涂也是醉了,毕竟人的想法不同,思考的方式也不同,()爬得再高也有恐惧的一天,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行走不是更好嘛!再说失败,谁没有失败过,谁没有挫折过,难道遭遇了这些就不会行走了吗?就自暴自弃了吗?遇到困难就在想完了,我不行之类的想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每一次失败都预示着下一个成功的开始不是嘛,那就奔着目标前进呗,有啥呀!《愿生命从容》读后感《人间有味是清欢》读后感《创京东:刘强东亲述创业之路》读后感1200字以上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