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的守候
夏悦和沐阳是在沿江一中认识的。那年夏天,夏悦作为高一新生独自一人办理了入学手续,然后,就留在了那所着名而陌生的高中。
入学之前,有为期一周的军训,那时正值夏季,那时大家只是积极的参加着军训,因为好奇,也因为一周之后的那个军训展示。夏悦的记忆力很差的,那时她常常会问班上同学的姓名,然后又总是这一刻记得,下一秒忘记。那天,夏悦又忘了那个刚告诉她不久的一个同学的名字,然后,她鼓起勇气说:“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呀?”然后,那个同学便非常意外的惊呼道:”夏悦同学:我记得这已经是你第五次问我了,我叫沐阳,沐浴阳光,OK“从此,夏悦就记住了这个有着温暖阳光一样名字的同学--沐阳。只是,那时的她,不会知道也是这个同学影响并且改变了她的人生。自从沐阳第五次告诉夏悦他的姓名后,夏悦就开始关注他了,不知为何夏悦总是觉得沐阳很落寞,总感觉他的名字与他孤寂的背影不相匹配。
夏悦也不知自己是从何时开始爱上沐阳的,只是不知从何时起,夏悦会和他比成绩,告诉自己一定要赢他,然后,每次周考,会考,期末考夏悦都输了…
那时的沐阳非常出色,成绩好,为人和善,而且那时的沐阳,不仅是班长还是学校纪检队的成员。那时,夏悦会认真做好每一个笔记,因为作为纪检队成员的沐阳,有时,会去检查纪律卫生,有时,会赶不及回来上课,有时,夏悦也会偷偷的多买些零食,然后给沐阳,那时的沐阳,真的很忙,有时,会没时间吃饭,只是,不管夏悦怎么说沐阳都没有接受,自己买的零食。那时,夏悦会偷偷拨打沐阳的电话,有时也会偷偷帮沐阳交话费.那时,夏悦会帮沐阳做笔记,会在老师叫沐阳的前一刻叫醒在课堂上熟睡的沐阳,也会偷偷告知沐阳老师所提的问题,或是问题的答案。
那时,夏悦会偷偷的看向教室门外等到沐阳忙完纪检队的事回到教室上课,夏悦才会觉得踏实
那时,学校搞活动,夏悦会主动去邀请沐阳和自己一组,可是,沐阳却说自己有事,然后,沐阳便另外叫了一个同学和夏悦搭档,最后在活动结束之前沐阳赶回来和夏悦一起参加了比赛,虽然输了比赛,但是夏悦却非常高兴,因为沐阳终于和自己一起玩游戏,一起参加比赛。甚至在多年以后,夏悦依然清晰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少年,站在绿色的操场上,微笑欣喜的对自己说道:”我又回来了…“
后来,夏悦由于某种原因,在高二时不得已退了学。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夏悦回到教室对自己的同桌沐阳说:假如,有个人叫我留下,或许,我会留下来的。其实,夏悦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却没想到沐阳却说:你应该留下来的,没有学历不好找工作…
当时,夏悦很开心因为沐阳开口留她,只是事实是;夏悦已经办好了所有的退学手续了,所以,只能这样了。当时,如果夏悦知道沐阳会有所挽留,就算再苦再累她自己都会坚持下去吧。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早知道。所以夏悦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沿江一中所度过的时光,是夏悦最最怀念的。同班的他,同桌的他,他就是夏悦的阳光,温暖了夏悦的世界,也占据了夏悦的心。
退学以后,夏悦独自去外地一家工厂上班,在领到第一笔薪水后,夏悦才给自己的妈妈打电话并告知她们自己退学的事实。然后,那一年夏悦独自一人在外地上班,并且第一次没有和家人一起吃团年饭,而是,自己一个人去超市狂购了许多泡面,然后吃着泡面,看着小说,流着泪,思念着家人。
在外工作的一年,夏悦还是会忍不住给沐阳打电话,每次也就是那短短的一两分钟,也会让夏悦开心好久。在第二年过年时,夏悦回家了,放弃了她心爱的电脑,当时她想如果回家就没有电脑,不回家就去买电脑,最后还是放弃了电脑,乘上了返乡的列车。
回家后,过完年夏悦就在离沿江一中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然后,等到沐阳高考结束后,夏悦便向沐阳表白了,沐阳没有拒绝夏悦,只是说要以学业为重,叫夏悦再等他五年,夏悦答应了。然后,在那个夏天沐阳去打暑假工,夏悦上班,他们偶而会见面,沐阳送给夏悦一束白玫瑰,那时夏悦觉得很意外,因为她没想到沐阳会送自己白色玫瑰,沐阳说白玫瑰清新淡雅,白玫瑰的气质与自己比较配,但是夏悦却觉得怪怪的,她以为白玫瑰都是送给死人的,她还是觉得很诡异…虽然,比起红玫瑰来,夏悦也更钟情于白玫瑰,再后来夏悦无意间得知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那个假期过的很快,很快沐阳就要开学了,然后,沐阳就回家了,留下夏悦一个人,后来,夏悦又再次离开去了沿海地区,夏悦说她喜欢江南一带,她喜欢大海,她也想要拥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喜欢诗里所描绘的小桥流水人家,她喜欢苏州的园林式建筑。
所以她带着她的梦想,去了她所想去的地方。
然后,夏悦继续一边上班,一边欣赏周边的美丽风景。
夏悦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因为她已经有了沐阳…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夏悦去了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与他们相识相知又一度相离,他们也只是夏悦生命中的过客,人生旅途中的一段奇异风景,唯有沐阳不会离去,不会成为过客。
就在他们的约定期限到来时,夏悦才发现她与沐阳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越走越远。
沐阳的经历与自己不同,他不懂得察言观色,也不怎么会讨女孩子欢心,最重要的是:时间让一切都改变了吧!夏悦还是喜欢旅行,希望沐阳可以陪自己去旅行,可是沐阳总是会很忙,那时的沐阳帅气阳光,气宇轩昂。而那时的夏悦,不再年轻也不再漂亮,她总是很平静面对一切,不悲不喜,还是喜欢旅游,喜欢去陌生的地方,见陌生的人。也习惯了在午夜听伤感的音乐,读伤感的小说,然后写些不痛不痒的文字。而这些都是沐阳乃至他的父母所不能接受的。
其实,夏悦想要的也不多,只是希望有一个人爱自己,非常的爱,最好是溺爱吧。可是,沐阳却不能。有时夏悦会非常想要当一个小孩,然后对沐阳撒娇,可是,每次面对比自己小的沐阳时,一切好像又不可能了。沐阳总是会让夏悦改变,总是希望夏悦能做一个女强人,呵呵,可是,夏悦只是想要有一个温馨甜蜜的家,而不是一个宽敞漂亮的房子…
后来,夏悦又一次因为忘记吃饭而住进了医院,然后这次医生告诉夏悦她得了胃癌。
呵呵,夏悦最终还是得离开,哪怕她已经暗恋了沐阳三年又等了他五年,耗费了整个青春去等待结果还是必须离去。
那时,追求沐阳的女生很多。每一个都比夏悦漂亮,也都比夏悦有能力有背景,不过,沐阳都一一拒绝了,夏悦还是不知道沐阳是因为爱自己而拒绝了她们,还是只是因为内疚,或是那一个承诺?
夏悦在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以后,用打算和沐阳买房结婚的钱给自己的父母买了养老保险,然后,又抛售自己投资的所有股份,给父母存了一部分,其余部分以沐阳的名义分散的交给了几家理财公司。她去见了所有关心过她的人,也去看了沐阳在咖啡厅给自己留的言,然后,她让自己的朋友假装自己的男朋友,她对沐阳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也没能战胜现实,现在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男朋友给我的,而你却给不起,我们分手吧,爱情又不能当饭吃…说完这些,夏悦转身准备离去。在夏悦转身的瞬间,沐阳将他们的情侣对戒从手上取了下来,直接扔出了窗外,并说夏悦我看错你了,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夏悦离开了,找到那枚戒指,伤心的离开了。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生病的事,她去了自己的老家,种植了大片的玫瑰花,她看中医按时吃饭,那时的她,特别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很想要活下去,她想看见沐阳幸福,她经常去陪自己的父母,看望自己的朋友,当又是一年夏季,白玫瑰开便山野的时候,夏悦从朋友那里得知沐阳要结婚的消息,后来夏悦躲在一个角落里,参加了沐阳的婚礼。她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沐阳你一定要幸福,请记得我爱你,一直都爱你。
然后,夏悦又偷偷离去,戴着沐阳的那枚戒指来到了海边,她吟唱着”如果疼和痛不再这么纯粹,那么爱和梦也不会这么晶莹,我和你也不会成为彼此的影子,如果不是露珠,那我一定选择闪电,那是一颗心为你引爆了一生的心跳…
沐阳,我为你执着了十二年,如今你的身边已经有了她,你也有了自己的事业,我真的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曾经,所有人反对我爱你,他们都说不现实,确实也是,我为了你执着了十二年,可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不足十二天…如果说你是大海,我是小鱼,那么,我们注定走不到一起,只是,如今的我,终于可以抛弃肉体的束缚和你在一起了,说完夏悦投入了冰冷的海里,没有人知道。
沐阳只是恨夏悦,然后,慢慢的就遗忘了,夏悦,终究只是沐阳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只是,沐阳不知道的是,他不知不觉成为了夏悦的唯一,也不知道夏悦爱他超过了自己的生命…
大海呀深邃且蔚蓝
多情的女子呀!你在思恋着谁?
远方的油船,请回来吧!这里有温暖的港湾。停泊吧!驻守…
星星呀!星星!
你映在海里,你只是偷窥着自己的倩影
流离
请祭奠仅属于我的另一个世界。
沙华,她叫沙华。
我听说她曾经一度地逃离,那是痛彻心扉的奔逃。
她仿佛逃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是仅属于他一个人的时空。
你看见了吗?我就站在这里,一直在这里。我看见有远方的风帆向我驶来,又离我而去。
我喜欢听从那种古典的金色喇叭里传出的声响,在一个空旷的空间里,慢慢听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乐曲。
记忆盒子
我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个人。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属于一个世界的人。
后来她死了,死在我的记忆里面了。
肉体还未腐朽,她便一个人孤零零地先行到死中去了。
然后呢,记忆被萎败的花泥覆盖,他就这么轻易地随着尘埃漂泊到远方去了。
记忆要有多长,才能随它到达另一个世界。漂泊于汪洋中,我看见天空的清朗。
无数次在梦中,我看见了沙华的影子,她仿佛是一渺烟魂,缭绕着我的灵魂,羁绊我的一生。
我有时说,我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亦仿佛,沙华就是我的另一个灵魂,许是,她是我的灵魂的影子。
记得沙华说过,一个人,只要一秒钟,就能踏上另一个世界的地土。
一个人的灵魂,仅仅只要一秒钟,便能和这沉重的肉体分离。
你看见了吗?我就站在这里,一直在这里。你看见远方了吗?你看见远方的曼珠沙华吗,它在风中摇曳,它在风中颤抖,是害怕被尘埃燃烧成灰烬吧。
那,就是我啊,是我啊,沙华。
世上有一种解药叫遗忘,有一种毒药叫回忆。
它们仿佛是我前生今世的羁绊,岁月的藤蔓,使我沉淀在往事的沙漏里,无法自拔。
那罪孽的记忆盒子,被我扔进了冰冷的汪洋。我渴望得到一切救赎。
地狱火车
《佛经》中写道:人以恶应堕恶道,命欲终时,地狱众火俱至,必有火车来迎。
我站在两个时空的交点,看见地狱之火车缓缓向我驶来。
蓦然回首,我抛弃了所有。
我踏上火车,缓缓向那个世界驶去。
我看见我的灵魂如彼岸的一抹烟云般在车站的上空袅袅升起,缓缓飞向那金色的麦田。
那是仅属于我一个人的旅途。
人生在世,往事历历在目。只是我已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朦朦胧胧的背影,那些往事一幕一幕呈放在我眼前。
记忆的碎片,零零落落,叮叮当当,掉落在地面上,融入赤水与清泉。
我从车窗向远方眺望,我把头枕在椅背上,双手合十,这将是最后的仪式。
我祭奠已失去的,被人遗忘的。
因为,当我下车的时候,这一切都会被我遗忘的。
所以,请原谅我——那个时空,爱我的,我所爱的,人和事。
想起上官婉卿小说《烟花祭》中的地铁
她坐上了一列名叫2046的地铁。
2046是一个寓言,一个现在成人世界的政治、情感、生命寓言。人们都在追寻一段无法再回头的过去,一段希望又无法企及的未来,一列载满爱情却无法达到终点的慢车,一个远在彼岸的年份。
2046也是一个秀场,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如染魔怔,注定无可逃遁。
2046更是一段人生,聚散离合,进退沉浮。
想起属于我的那班列车。
那趟深褐色的地狱火车。
流离彼岸
恶魔说:我拥有世间的一切罪恶,可我也渴望光明。
腥红的记忆如潮水一般向我涌来,眼前出现幻觉,我看见了沙华的死。我看见了我的前生。
想摆脱自己的灵魂,但这是不可能的,遍体鳞伤是唯一的结局。
缓缓地,门开了。
那是另一个世界,不是前世亦不是来生。那是我用尽一生一世铸就的彼岸。
相传有一种花名叫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生生相错。
他们的命运是两不相交的平行线,没有一点波折,面无表情的,静静默想。
却只有在死去的时候,他们都萎缩在泥土里,拥抱,亲吻,死亡——却是永远的相聚。
那是我的水色的另一头,亦是开满彼岸花的彼岸神话。一生一世,永垂不朽。
很想张开双臂,拥抱温暖的风。没有时间的世界,没有红烛燃成冥冥烟尘,流离于此。
有时候想到生命的本质是什么,就会突然迷茫慌乱起来。自己在那个世界活了十年有余,却仍没弄清这个问题的答案。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生命的本质即是虚无,是茫茫一片的空白。
沙华死去的时候很恬静,甚至带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我不知道世上有几个人能够如此安静地面对死亡。
春天是落叶的天堂,有些树叶熬过了冬天,却注定要被春风吹散,凋零。洋洋洒洒。
《说生死》中,寸天说:
生与死,本身就是必须的
就像起脚和落脚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我一直执着追寻那个仅属于我的世界。
相信那是一个幻想,用自己的意念和思想支撑起的时空,总有一天会倒塌的,灰飞烟灭,似乎从来不曾出现在我的世界之中。
我心甘情愿。
我看见那水面的浮影,随着水纹一点一点地荡漾开,霎时支离破碎。
人,心,与灵魂。
对不起。
上海市民办文绮中学初一:朱欣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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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候微黄的灯光下,你天天静静地守候我回家。每逢孤独悲伤时,对你的牵挂便越发浓烈。小时候,住在爷爷奶奶家,院子门口有一盏高高的路灯,在夜晚晕开暖暖的光线。无边的田野,细细的河流总能给孩子带来无穷的欢乐。在田垄上奔跑,在麦田里翻滚。一不小心踩坏了别人家的庄稼,一群孩子便会惊叫着跑回家。每逢这时,爷爷便会在路灯下守候我。他总是拄着拐杖,手里拿着皮丝水烟,时不时吐出一团灰白的烟雾。每次他看到我脏脏地回来,灯光下光滑的脑门上便会皱起皱纹。等我走近些,他先让我转身让他看看,然后举起拐杖佯装要打我。看着他挥起的拐杖,我连忙用手捂住脑袋,这时他会狡猾地微微一笑,然后弯下腰把我抱进家门。那时在我的印象中,爷爷就是个只会欺负我的坏老头,却不知从那时起牵挂的种子已深深埋入我的心底。三岁那年我发高烧,记忆已有些模糊,这还是后来奶奶告诉我的。那次发烧发得很突然,爷爷晚上看我有没有盖好被子时发现的。奶奶说,当时我脸上通红,脑袋耷拉在爷爷肩头上。爷爷连外套都没穿,抱着我就往诊所跑。一路上不停把我摇醒,半梦半醒间我只记得他衣间淡淡的却让我无比安心的烟草味。想必这个“坏老头”也是很关心、牵挂我的吧。现在,每次晚上回家总希望有人守候我,走在漆黑的楼道里心中却总有失落。门前街道上有一盏盏路灯,其中是不是有一盏是你为我留的?微黄的灯光下的那个日益佝偻的身影,你可知我为你牵挂?5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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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的守候夕阳随着微风向西逝去,我骑着车向东前行。看着光在身体慢慢蜕落的背影,心也不免有些凄凉。昏暗中的光坚决如铁,心有种被灼伤的感觉。黄昏是昼夜的换接,傍晚是月牙的交替。黑暗在逐渐笼罩着一切,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灯光已在暮色中闪耀,那份期待也在逐渐的升华。母亲总喜欢在暮色中守侯着我的出现,无论是怎样的风雨交加。她说她很幸福,因为可以感到黄昏的地平线映射出的光芒,正在照亮她心中的希望。我知道她不幸福,因为我知道她那条受过伤的腿,很难支撑着她顶住刺骨的风和冰凉的雨。所以每次看到我家楼下那个倾斜的背影或者我家窗口那个飘着几缕银发的脑袋,我的心里就好难受。我曾经劝说过她,让她不用在楼下傻傻的等我,她说,那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看到太阳落山我还没回来,她就好紧张。没办法,我只有一放学就急忙的回家,来尽量减少母亲在寒风中瑟缩的时间。在学校,我几乎是一个被遗忘的人,没有人会为我牵肠挂肚,也没有人会因我的出现而高兴些什么。只有母亲,看到我平安的回来,双脚安稳的站在地面,双手牢牢的扶着车把,她就会从心中感到快乐,那一刻我也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或许是填平了母亲的期待,也或许是打开了自己的快乐。母亲会接过我沉重的书包,陪着我一起走到车棚放车子,路上也会问我一些关于学校的事,黄昏中的意境很适合互相有深厚感情的人散步,因为在共同面对黑暗与困苦的时候才能明白什么叫爱。只是母亲凌乱的脚步与这美好的意境很不相称,或许是书包太过沉重,母亲有些摇晃,双手上的青筋明显可见,牙齿略微轻咬着嘴唇,几缕白法在额前摇曳,与这苍茫的夜色显得格格不入。多少次我都想从母亲手中接过这沉重的包,但母亲都拒绝了,还主动岔开话题,聊聊今天的天气或者新闻,来掩饰她的沉重。放好车子,我主动接过母亲手中的包,然后跑到传达室去拿好今天的报纸,陪着母亲一起回家。我家住在3楼,对于我是轻而易举的小事,但对于母亲却并非那么容易,她都要把右脚先放上台阶,然后用力拉着扶手,再把受伤的右腿挪上去。每次看到这些,心都很黯然。母亲说她很幸福,可以每天看到这落日的美景,我说我很幸福,可以肩负这样沉重的期待。直到有天母亲因生病没有在楼下接我,站在寒风中的我觉得黄昏没有了往日的美丽,那时才明白,原来母亲是最美丽的风景。初二:cs传奇9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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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雨只是不停地落下却不懂如何再去慰护云的娇柔、一切如烟、如雾、那一片迷茫的夜、灵魂在狂欢、那一张张狰狞的面孔、静静地望着天空、睁大的瞳孔、恐惧、却不觉天边一朵血红的玫瑰、正悄然绽放玫瑰、只是花开花落却不懂、如何保卫着忠贞的誓言、一片猩红、那一朵摄人心魄的花开放、开放心在滴血、滴血、、慢慢地、向下倒去束缚的双臂挣扎、挣扎、胸前赫然一朵殷红的玫瑰绽放、绽放风、依旧无情呼啸这朵为玫瑰而赎罪的灵魂在花间飘荡、飘荡。。2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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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守候天使有人问我的守候天使是谁;我随口说了一句,或许这十二年来他觉得我很快乐,并没有出现。后来,我渐渐长大,慢慢觉得爸爸,是我的守候天使,是那个最严肃、最崇高的守护天使,以为爱我的人不止一个,我的守护天使也不止一个。爸爸,你是一曲无字的歌谣,虽然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但你对我的爱溢于言表,我爱你不过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而你却用行动的方式表达着你对我的爱。对你的冷漠,不过是太累,想休息一下。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你对我的爱,因为,你认为自己不善于表达,爱不需要用过多的语言去叙述,只需要你有一颗爱我的心就够了,我对你也只有三个字“对不起”,惹你生气是因为我的顽皮;一次成绩没考好,是因为粗心;一次语言的冲撞,是因为我的冲动。对不起爱需要用心去感受,而不是语言去叙述。不需要用任何物质去表示,简简单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小时侯,幸福是一件东西,拥有就幸福;长大后,幸福是一个目标,达到就幸福;成熟后,发现幸福原来是一种心态,领悟就幸福。现在,幸福就是你在身边,依然在爱着我,依然宠我如小孩。有你困难再多,我也会跋山涉水的继续爱你。爸爸,以后的日子里,我想像当初你拉着我的小手一样,搀着你的大手,陪你一路走走停停。4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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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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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观后感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1200字以上 小学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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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红玫瑰与白玫瑰》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的生活纪实录。书中多处描写的景物,皆是当时上海社会的生活场景,比如街道的描写,人物住处的环境描写,如《花凋》中写到的郑公馆:“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栋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拉拉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家无线电视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不但写出了人物居住环境的不堪,更是反映了人物的性格,隐隐约约地为下文请未来女婿到家做客时,郑夫人和郑先生吵架的场面做了铺垫,也为人物的命运增添了悲剧的色彩。这样的作品读来令人心酸,更是为人物的命运感到悲哀,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作品似乎是有种魔力,读起来不但能产生电视剧般场景历历在目的效果,更是能够为女性读者开创一条未来之路。身边有太多因婚姻而葬送青春的女性,但也有不少女性因事业让婚姻生活增光添彩。不管世人眼光如何,好好生活,人生总不会被辜负。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只愿世间女性能被爱呵护,以爱还爱,就像娇艳的玫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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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候守候经过数十天的不懈努力,系列电缆偷盗案确认与他有关。警察们得到线报,他的妻子即将临产,他很有可能会出现在产房。李队长带着小吴大刘提前守在产房门前,果然,失踪了很多日子的他风尘仆仆地赶来。警察们都很兴奋,想扑上去抓住他,然后就可以像拉住萝卜缨牵出大萝卜一样把偷电缆线的团伙一网打尽。案子结束后,李队长要给老伴儿补过个结婚纪念日,结婚整整30年了,老伴儿跟着他吃苦受累还担着心,每说起这些,铁汉似的李队长眼圈儿都泛红;小吴要跟女朋友约个会,再不见个面,离散伙就不远了。这都是小吴处的第五个女朋友了,再不成,小吴就成剩男了;大刘要给孩子开家长会,孩子说都快小学毕业了,他们班主任都不知道老爸长得是方是圆,还以为他是单亲家庭呢!大刘说,上升到这个高度了,怎么也得见老师一面。可是,在行动的前一刻,大家发现医生正面色严肃地跟他说些什么,他在单子上签字,接下来是医生护士紧张地进了手术室。他颓然蹲在地上,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大家面面相觑。李队长悄悄走出去,给小吴大刘发了条短信:我在产房门外等过孩子出生,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咱们再等等。看了短信,大刘咧嘴笑了笑,他也有过这种经历。小吴撅了撅嘴,不抓,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咋办?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守着吧!3个人远远地看着他,个子不高,穿着也很平常,不过是个普通男人。如果不是犯了罪,这该是个既紧张又幸福的时刻吧!从医院里打听到他的爱人是高龄产妇,心脏也不太好,很危险。从早上8点一直等到下午4点,他在产房门外走来走去,偶尔长长地叹口气,一刻也没有离开。同样守在医院里的还有躲在暗处的李队、小吴和大刘。他们饥肠辘辘,很多天夜里蹲守,人困马乏,如果能吃一顿热乎饭菜,再美美地睡上一觉该有多好。但是,大家只能守候在产房门前。下午4点,产房里哇地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男人快步走到产房门口,搓着手,脸上却是笑意。小护士出来,高声说:是个男孩。只是你爱人还处在危险期,你要好好照顾!小吴的心咯噔了一下:是啊,整个生产过程,怎么不见他的任何亲属呢?如果抓了他,那产妇和孩子怎么办? 没办法,谁也不能让一个刚刚临盆还没脱离危险的产妇亲眼目睹丈夫被抓的惨剧。如果那对母子出了意外,李队说,我们会自责一辈子的。那就再等等吧,反正都守了那么多天了,不在乎多这一两天。李队跟小吴大刘碰了一下头,分配了一下任务,两个人盯着,一个人去吃饭,休息。3个人轮换着。这一守就是6天。每天,他熬了鸡汤喂她喝,抱着孩子傻傻地笑,甚至整夜整夜守在妻子孩子的床前。他跟最合格的丈夫最慈祥的父亲没两样。只是,他犯了法。那一天,小吴吓坏了。他去菜市场买菜,到了菜市场,他三转两转就不见了。小吴立刻慌了神,如果发现了警察正在跟踪他,他逃跑或者出了意外,案子又没了线索,怎么对上级交代呢?更重要的是产妇和那个刚刚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谁来照顾呢?还有产妇能受得住这样的打击吗?那一瞬间,李队甚至对这几天按兵不动有了怀疑。这么辛苦,真的会有好结果吗?他会知道他们的苦心吗? 好在只是一场虚惊,他在一个角落里买鸡蛋。他闪身出现在李队和小吴的视线里时,两位警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6天后,他爱人的老妈赶了过来。她也度过了危险期。是收网的时候了。他走出医院的大门,警察们出现在他面前,亮出了逮捕证。他很沉默,绝口不交代同伙的情况。李队长把这些天跟踪他的事儿讲给他听。他起身跪在地上,泪如雨下。一个多月后,他爱人才得知真相。那6天,他守候的是病危的爱人和刚刚来到人世的孩子,李队小吴和大刘守候的是法律之外的人间温情。这温情比惩罚更能直抵人心。点评:巧妙地运用拟人手法,使文中的物像具备了人的行为特征、人的思想情感,使之从侧面体现文中主人公的心灵历程。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能过清新有趣的语言,描写了事实。字里行间,充满童年真童趣,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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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拉的白玫瑰艾德拉的白玫瑰(一)艾德拉·利斯克是珀尔·利斯克大法官的女儿,她对每一个生命都充满了好奇。当一个婴儿出生时,她会好奇的看着这个小生命来到世界;当一粒西瓜子落入泥土中长出瓜苗时,她会摸摸小瓜苗,发出赞叹;当小鸡从蛋壳里孵出来时,她会瞅瞅蛋壳,对着它傻笑。星期天的下午,艾德拉的父亲珀尔正在跟艾德拉的母亲芬迪·理查在阁楼的阳台里享受着香甜的下午茶。而可爱的艾德拉却穿着珍珠白的裙子在玫瑰园里穿来穿去,她闻闻这朵,嗅嗅那朵,她对每一朵红玫瑰都很好奇。珀尔看着艾德拉,笑着说:“呵呵,艾德拉真像玫瑰花海中的一颗珍珠呀!”芬迪也笑了:“是呀!”艾德拉看看红玫瑰,又看看自己的裙子,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主意:能不能种一朵白玫瑰呀,一朵像珍珠一样白的玫瑰。艾德拉马上跑去园丁那。“迪文·派克园丁,你是怎么种出红玫瑰的?”“艾德拉小姐,你好!”园丁摘下帽子,行了个礼,“我是把玫瑰种子染红,日日夜夜浇水才种出血一样红的玫瑰的,实在是太累了,但我愿意为珀尔法官效劳,我。”“请停一下,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把种子染白,就可以种出白玫瑰了,是吗?”“当然!我的小姐,噢。你说什么?你要种白玫瑰?那我可以帮你!”“谢谢!”“没关系,能为美丽的艾德拉小姐效劳,我真是太开心了!”“但我不需要!”艾德拉说完就跑走了。“小姐,小姐。”(二)艾德拉把种子染白,种下地。功夫不负有心人。长出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艾德拉正在看花。这时,从玫瑰花里蹦出了一个小仙子。小仙子穿着一件白色露肩小短裙,背上还有一对翅膀,很小巧。艾德拉一惊,大叫了起来:“救命呀!救命!救。唔。唔。”艾德拉不知怎么的,说不出话来,用手比划着,问仙子怎么回事?仙子说:“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奇思妙想创造出来的花仙子,我叫白菲兰蒂。你不要叫,我把你的嘴打开,好不好?”艾德拉直点头。艾德拉直喘气儿,“你来是为了什么?”“让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实话告诉你吧!”白菲兰蒂叹了口气,“我曾经是一个麦克国国民,被恶魔恶力士抓去做奴隶,我不服恶力士,他就把我变成花精灵,只有他念动咒语才可以把我放出来,呜呜。求你了!恶魔在菲克塔。”“好!我帮你!”艾德拉答应了。(三)艾德拉带着白玫瑰来到菲克塔,这里阴森恐怖。艾德拉有点害怕。可她想到了白菲兰蒂,咬紧牙,继续向前走:“恶魔!恶魔恶力士!出来!放白菲兰蒂出来!”一阵狂风起后,一个凶狠的恶魔出现了:“你要救她?哈哈哈哈哈哈哈!但你的声音很甜美,我要你做我的歌舞队队长!整天给我唱歌!跟我走吧,哈哈哈哈哈哈!小兵,把她带走”“走,走!”“不————”艾德拉马上握着手中的白玫瑰,风吹走了一片花瓣,把艾德拉被恶魔抓走的消息告诉了跟艾德拉一起长大的伙伴瓦斯蒂罗国的王子卡尔伦。“不好,我要去救艾德拉”卡尔伦急坏了!马上赶去了菲克塔!(四)这时,恶力士正在睡觉。艾德拉被绑在旁边,艾德拉睡着了。“醒醒!艾德拉,是我!”卡尔伦解开了绑艾德拉的绳子。“卡尔伦。。我。”艾德拉有点不舒服。“来,做好,玫瑰花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我先找到魔法棒,再带你回家。”卡尔伦从床底找到了魔法棒,嘴里说:“让这个恶魔去死吧,永远消失!”马上,魔鬼嘴里流出了血,倒在地上,死去了,不一会儿,他的尸体就不见了。卡尔伦又说:“让所有的玫瑰花仙子都变成人吧!”马上,一千多个小仙子从一个瓶子里飞出来,变成了人。“太好了!”艾德拉开心极了!卡尔伦递给艾德拉一朵玫瑰花:“我被你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打动了,我将娶你为王妃!”(五)国王高兴极了立刻为艾德拉和卡尔伦举行了隆重的婚礼,艾德拉变成了王妃。与卡尔伦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白菲兰蒂为了报恩,叫所有人都种上了粉色的玫瑰,瓦斯蒂罗国变成了一片花海。(完)六年级:李镜萍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