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
风吹尘起,乱世纷争。英雄豪杰,风涌云起。
尘土弥漫中一个英姿飒爽的将士驾着一匹汗血宝马踏风而来。他儒雅中透着一股英气,潇洒又不失威严。身披黄金甲,血红的长袍在风的咆哮中猎猎作响,气吞山河的魄力震撼激射……
伟大的灵魂不一定拥有完美的结局。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尽现于乱世。论乱世之风云,细品英雄得失。
??题记
乱世英雄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沁园春雪》
虞姬那绝美的脸旁在那一瞬间成为他永远的回忆。搂着她尚余温热的躯体,撕心裂肺何以表达他的心情?两行热泪从脸旁滑落,即便是男儿有泪不轻弹。
在秦末一位乱世英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心中装的是统一中国的霸业;骨子里藏着的是一个不屈的灵魂;眉宇间透着一股气壮山河的英气。却不乏一丝政治上的糊涂、幼稚与残暴。
巨鹿之战,破釜沉舟,齐开得胜;彭城之战,以少胜多,出奇制胜。
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不会总是偏爱英雄,更何况是一个糊涂的英雄?
楚汗之争,被困垓下,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连连败退。自刎乌江边。
拔出宝剑,灵光四射的宝剑照亮了他冷俊的容颜。头颅送故人,宝马送亭长。
夕阳欲颓雾已散,大江东流势已去。壮士一去不复返,乌江边上千古传。
夕阳的余辉谱出一首血的泣歌,荡气回肠,流芳百世;写下一篇泪的童话,悲壮凄美,名垂千古。
乱世枭雄
楚汉相争,乱世风云。乱世平定,未曾想坐在普太内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竟是枭雄-刘邦,
刘邦身逢乱世,又是一个时世造就英雄的时代,老奸巨滑野心勃勃的他论机智聪慧比不上张良,论深谋远虑比不上萧何,论用兵之策比不上韩信,可他却是最后的大赢家。他之所以胜利,是因为他会以人所长,为己所用。正因为他是一个用人之人,所以像韩信、张良、陈平这样的人才在他的手下,得以施展雄才。
韩信调虎离山,巧灭赵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出故不意,平定三秦;四面楚歌,十面埋伏,混水摸鱼,灭掉项羽。助刘邦完成千秋大业。
张良巧用妙计,鸿门酒宴,金蝉脱壳。
陈平无中生有,不费吹灰之力,平定北方动乱。
可胜利后的他却把茅头,指向了萧何,指向了韩信。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良臣亡。
韩信惨死在吕后手下,一个英雄的灵魂,毁在了她的手中,一切风尘?落幕。
乱世奸雄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许邵
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曹操永远都是奸诈、狡猾、凶狠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读读陈寿的《三国志》,曹操是一个胸怀大志、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过没有遇上一个好时世,但并没有因此他的理想破灭了,反倒使“不得慕虚名,而处实货也”的曹操成就了一番事业。
曹操为才是举,深得士心,不拘小结,虚怀若谷,令人敬佩,赏罚分明,虚心纳谏此乃英明之举也。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郭嘉的帮助下,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秀,灭袁绍,征刘表。势如破竹,一路凯歌。
曹操隔岸观火,灭了袁氏后代,收了孙公康。官渡之战,旬攸献计。釜底抽薪,统一平定了北方。
曹操大气,成就一番事业;他豪迈,被人千古传颂,他对友人真诚,求贤若渴,纳天下人才。
威武挥鞭,东临竭石,高歌一曲,豪情万丈,千古绝唱,流芳百世。
英雄本色千古传,萧瑟秋风换人间。笑傲江湖情不改,雄视天下品三国。
后记: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乱世中平定四方非命世之才不可”每个英雄的背后都有一段曲折的故事,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是他们自己演义的一出出惊天动地的千古佳话。历史不知是用多少人的血与泪纂写成的千古神话。
不过我并比羡慕英雄他们的成功是用生命换来的。
栏杆外滚滚波涛,任千古英雄,挽不住大江动去;窗户间堂堂日月,尽四时凭眺,几曾见黄鹤西来。
可爱的金鱼
我家养了三条金鱼,一条是黑色的,一条是白色的,一条是黑白相间的。
我最喜欢那条白色的,它有一双黑色大大的气泡眼,游动起来的时候,两颗黑眼睛就像两颗会动的黑宝石。它全身裹满银白色的鱼鳞,好像披着一身银白色的盔甲,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那闪闪发光的身体乍一看过去,让人有头晕目眩的感觉。它还有一尾像伞一样的大尾巴,可好看了。它可贪吃了,特别是那种带点香味的金鱼料,可是它的最爱,吃起来都停不住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圆圆的,我真怕它的肚子炸开。它还是一个顽皮鬼,特爱打架,经常和另外那俩条金鱼打,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我看见后,心疼死了,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又拿它没办法。
记得有一次,它又和另外那俩条金鱼打架,而这一次伤得可严重了,它浑身都沾满了血渍,吓得我赶紧把爸爸找来,把它捞起来放到另外一个玻璃缸里先养着,好不容易才把它的伤养好,可是才刚把它们放在一起不久,它们又打了起来,真拿它们没办法,我可爱又可恨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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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鱼雁往返间,战马踏尘烟。家书未有至,灯灭人难眠。苍梧县龙圩中心小学四年级:李季伦5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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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乱世里,被称为下九流的一类人。戏班子里的孩子忘词,罚;唱对了,罚。是多少的打,才打出了一代名角儿。戏台子下的人在哭,台上的角儿在唱,台下的人在欢呼。热闹而又荒凉。“我本是……我本是男儿身”瘦瘦的身子,却在一次次的毒打中。依然不改。民国二十一年,我看见一个着红衣的瘦小男儿,坐在大院的椅子上,清秀的脸庞,衬着鲜红的血,嘹亮的声音响彻厅堂,响彻寰宇,响彻心灵,“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又是多少年,程蝶衣和段小楼名震北平。一个虞姬,风华绝代。尘世中,男子阳污,女子阴秽,独观世音与程蝶衣集两者之精髓。一曲霸王别姬,动倾城。人说这是虞姬再现,却不知唯有真心爱上了那霸王的虞姬,才可倾城。那霸王,蛮横,却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日本人啊……花满楼,一个柔情胜水的地儿,却出了一个菊仙,一身傲骨与那霸王分毫不差。她为女子,但勇敢追爱,比之那些名门闺秀,更加真实。大清,民国,国民党,共产党,不断接替,不变的是戏,变得是人,须眉浊物,动荡人间。那亭亭而立的程蝶衣,变得就是一个渣。怪他懦弱,还是怪这世界混沌不清。看不清那个世界,看不清那些个人。高一:惹火烽烟4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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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月亮夕阳渐渐的从天边隐去,伴随着朵朵红云的消褪,一轮明月悬挂空中。在市车站门口,一道身影被这清冷的月光拉长……徐阳扬起头,无奈地笑了笑,经历了这么多,他有回到了这里。他已经失去了一切,而这里,还愿意收留他吗?徐阳没有忘记今天是月圆佳节,但在这月色下,却让他更感孤单了。曾几何时,他的她在月光下起誓,要与她一辈子不分离。可是就在他们的婚事将近的时候,他的生意失败,那个“你走,我也走”的誓言就此破灭。他叹了口气,走离车站。他心不在焉地跟着天上的月儿,迈着疲倦的脚步,离家多年的他,敲开了那个熟悉家门。门一开,一个妇人迎了上来,他先是愣了愣,接而顺从地就着她递给他的热毛巾擦了擦脸。她可以说是喜上眉梢,却什么也没说,只管拉着他到饭桌旁,给他的碗添了满满一碗的大米饭。徐阳似乎有点不知所措,想说点什么,却又没有开口,只是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饭,他知道,这样她就已经很满意了。饭后,她又像是变戏法似的捧出了一块月饼,看着那朴实无华的月饼,徐阳想起了……母亲有一家饼店,有一个很俗的名字,叫团圆。母亲饼店里的月饼,一直坚持手工制传统式样。小时候家里每年的月饼都是母亲做的,饼很大,很实在,但吃多了徐阳就羡慕别的孩子能吃那些“花式”月饼。长大后,出来工作了,月饼成了送客的礼品,每年都有不少人送月饼给他,于是母亲的月饼变成了女友的小猫的午餐了……想着想着,一块月饼送到了嘴边,他疑惑地转过头……是她……嘴里的月饼渐渐化开,那感觉不仅香甜,还十分温暖。但他心里却是一紧,把本来想说出口的话,随着月饼,吞到肚子里了。“孩子啊,妈知道,妈看不见让你很丢人,但你今天回来,妈真的好高兴啊……自从你考上大学后,你就很好少回来了,也不许我去找你。妈也知道,妈这个样子……唉,不过……回来就好咯……”妇人坐在桌边,脸上先前的喜悦褪去,丝丝无奈挂在脸上。“妈,以后……以后我会多来看你的……”“好啊……”不过五年,徐阳东山再起,成为了该省的首富。在一次访谈中,记者问道:“不少人知道,两年前你为你的盲人母亲举行了一场风光的葬礼。但据我所知,早在八年前,你的亲生母亲就已经去世,那……”“是的,我的亲生母亲早在八年前就去世了。她为我辛劳一生,我却连见她的最后一面也没赶上。那时我,为了事业忽略了太多了。五年前,我生意失败,我的女友离我而去,我的朋友与我疏远,那时……我想起了母亲,我那时才想起我欠她太多了。”徐阳斜坐在沙发上,一脸深情,沉浸在过去的记忆,“当时的我,感到十分孤单,无处可去。就在中秋佳节的那天,我回到了童年的那个小镇,回到了母亲住了大半辈子的那间小屋。可惜,那里已经易主了。那是一个盲妇人,她在等待他的儿子回家。但我知道,她的儿子回不来了……因为在回来的路上,我目睹了车祸,而肇事者就是她的儿子。当时我把他送到医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把他母亲的照片及地址给了我,希望我在他母亲能接受的情况下,告诉她他的事故。”“然而那天我却一直说不出口,我真的很想把她当成我的母亲,去弥补我的过错。同时,在我最为失意的时候,她也给了我母亲那温暖的爱……当时的我真的很享受,这种家的感觉。也正是她,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决心。”徐阳说到这里,声音有点哽咽,“可不久,她却被诊出是肝癌晚期……在她死之前,她告诉我……她一直把我‘当’儿子……”如今的中秋,徐阳只能一个人过了,但他知道天堂里有两个惦记着他的母亲,她们是他的月亮。有她们在的地方,月亮总是最圆的,月光是最柔和温暖的……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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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读后感昨天看完乱世佳人,感触很多啊。斯嘉丽真的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人,同时也是最聪明,勇敢。精明的女人因为这些特质,所以注定她的一生绝对不平凡。生于泰拉庄园,一出生就几乎拥有了一切既有法国海滨贵族母亲的娇柔容颜又有父亲的豪迈与粗旷所以注定了斯嘉丽绝对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或者说不是普通的女人。因为她拥有普通男人也没有的勇气和果断,她忠于不走寻常路例如女子在13岁之前绝对不能穿暴露的衣服,可斯嘉丽觉得这简直无所谓她总是喜欢把头高高抬起,把胸梃起,穿大摆的裙子,像女王一样的审视每一个人全镇的小伙子们都爱暮她,都想拥她入怀,占有她可只有一个男人例外,他就是阿希礼,高雅忧郁的阿希礼可阿希礼并不受斯嘉丽的蛊惑,包括那多次热情的告白“哦,阿希礼,我爱你。斯嘉丽愿为你做任何事!‘阿希礼心里有他自己的缪斯女神那就是内心高尚,堪称完美的梅兰妮梅兰妮简直是耶稣的杰作温柔的五官,虽平凡可却十分耐看,柔美虽然没有斯嘉丽的魅力,可也能与斯嘉丽媲美斯嘉丽奥哈拉其实算不上十分貌美,但却有一种让男人着迷的魅力这其中的男人就包括了见多识广,腰缠万贯的瑞特巴勒莫无疑是一位有魅力的男人有英俊的外表,放荡不羁的生活作风,一颗懂进退和包容女人的心所以他才会如此维护自己的红颜知己——不被世人认可的贝尔小姐所以贝尔才会如此爱戴和帮助自己的巴勒莫船长原本说到的缘分,匹配就只能是阿希礼和梅兰妮,巴勒莫与斯嘉丽斯嘉丽真的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人因为斯嘉丽无知的瘴想和固执以及她的勇气导致了最后的结局像斯嘉丽和巴勒莫那么聪明自制的人怎么就走不到一起呢?难道说还是性格太过相向的两个人,容易相互吸引,也容易相互厌恶?而他们恰恰是相互厌恶的?还是斯嘉丽的执着和自私伤透了瑞特的心?亦或是邦妮·巴勒莫的死彻底伤了瑞特·巴勒莫的心?浇灭了他当父亲的希望?黑妈妈说过:瑞特是她见过不论在黑人还是白人中最爱孩子的好爸爸。可是、、、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黑妈妈,她为奥哈拉家族领过三代女孩这让她一直自豪不已,黑妈咪包容斯嘉丽的一切一切任性,自私,恶毒以及固执斯嘉丽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性可黑妈咪还是很包容她,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小姐很善良就像梅兰妮一样,因为她知道斯嘉丽很善良,很爱自己梅兰妮从不怀疑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所以瑞特才会如此敬重这些女人这些处于南北战争中的伟大女性巴勒莫信任贝尔,尊敬黑妈妈,敬重梅兰妮巴勒莫可以说是梅兰妮的挚友因为他曾经在梅兰妮病终时说过梅兰妮是他见过的世上唯一完美的人然后在梅兰妮最后告诉斯嘉丽里的话中潸然泪下梅兰妮说:“亲爱的斯嘉丽,替我照顾好阿希礼,然后对巴勒莫船长好一点,他是这么爱你。”DearScarlett,ItakegoodcareofAinslie,thentocaptainPalermoalittlebetter,heissoloveyou斯嘉丽终于不再嫉妒梅兰妮,她终于爱上了梅兰妮可她还没有意识到另外一件事、、、、于是贝尔小姐敬重的梅兰妮死了斯嘉丽是我见过最无知的女人,既无知又自私早在南北战争爆发时,斯嘉丽带着梅兰妮从亚特兰大回到泰拉时她就已经接受了梅兰妮早在南北战争爆发时,瑞特带着斯嘉丽和梅兰妮逃出来时因为瑞特的离别,斯嘉丽对瑞特的不舍和怨恨使斯嘉丽早就爱瑞特至深可她并不知道她的心里只有阿希礼一直到梅兰妮的死去斯嘉丽才知道原来阿希礼只爱梅兰妮,他的心里只有梅兰妮而他对自己那闪烁其词的言语为的只是让自己不受伤害因为斯嘉丽对阿希礼来说同样很重要暴风雨终于来了这次不知道斯嘉丽是否还能承受一直爱她,守护她的瑞特终于对斯嘉丽心灰意冷瑞特曾说过自己是不结婚的人直到遇见斯嘉丽现在他要离开,回查尔斯去,那是他的故乡瑞特是这样对斯嘉丽说的斯嘉丽直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这个玩世不恭,在自己口中是下流的男人竟对自己如此重要斯嘉丽不顾一切的要留下他斯嘉丽泪流满面的说爱他可是瑞特已经对斯嘉丽失望了瑞特终于走了他的身影消失在一个漫天大雾的早晨他从斯嘉丽的世界里退出了毫不犹豫的,即使他不想可这个女人伤他太多次每一次都伤的很重很重他累了,所以他要回查尔斯去,他的故乡最后斯嘉丽哭倒在她和瑞特豪华的别墅里她从来没这么伤心过,从来没有耳边响起了瑞特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为何只有泰拉的土地才最重要?只有土地才是永恒的,有一样东西你爱它胜过于我那就是泰拉你的力量是从这儿来的泰拉的红土”“Why only Tara's land was the most important?Only when the land is eternal.Something you love better than meIt is Tara Your power is from hereThe red earth of Tara”最后勇敢的斯嘉丽站了起来虽然她在风中看晚霞但她心中想得却是怎样让她深爱的瑞特回来影片到此完结我们不得不敬佩斯嘉丽的勇敢,梅兰妮的高尚,瑞特的忍让,阿希礼里的温柔也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女作者 玛格丽特·米歇尔 致敬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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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乱世中原,狂风呼啸,曹操登高远眺,虎视吴蜀;蜀都,冬雾缭绕,刘备会众大殿,商讨魏吴;吴地,烟雨朦胧,孙权访贤练军,攻防蜀魏。历史中沉睡了多久――我的三国?刀光剑影,铁戟倚天,战争史话,争霸传奇,这便是――三国乱世。英雄丞相曹操望着刘关张三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发出忧虑的叹息。他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又有关羽、张飞两位虎将,若日后得势,必成大患。孟德的眼中不觉闪过一道光芒:当今世上,惟有他与刘备是英雄。他是游龙,而刘备是潜龙。一山不容二虎,而天下岂能容二君!另一个小小的馆驿里,刘备正向关张二弟讲述着曹操的野心。二弟,曹操想称霸中原,更想一统天下。一山岂能容二虎,吾等须寻个脱身之计,否则日后定被此人所害。……,曹操用犀利的目光注视着刘备,即刻起兵。刘备暗自偷喜,率众离开许昌。曹操倚着剑站在城楼上,望着马蹄过后空留的滚滚沙尘,无语,只是叹息。因为他知道他是在放龙入海,纵虎归山。古人云,一日纵敌,万世之患。若干年之后,这已成事实,空留下一腔遗憾。赤壁数十年后,丞相府内。一个谋士陈述着吞并南方之计,曹操手握倚天,用深邃的目光凝视着那张画着不知多少吞南战略的地图,嘴角扬起征服的豪气。阅兵台上,曹操拔出倚天,一条游龙飞向南方的天际。杀!将士们的喊声有如雷霆,响彻天地。烽火擦亮了三国的历史天空,擦亮了寒光灼人的刀剑。混乱的年代,强权的战争,为称霸天下,三国的战火烧着了赤壁。只不过这一次,孙刘共饮庆功酒时,曹操却败走华容道。或许他早知今日会败于孙刘之手,却怎么也没想到他是败于自己的骄傲,败于他的嫉才妒能。其实,在他砍了袁绍,官渡之战大胜而归时,上天早已注定他今日会输在被孙刘的烈火所吞没的赤壁。烈火烧着了赤壁的一草一木,一棵焦黑的大槐树下,三个淳于棼做着一个南柯梦……托孤若干年后,穷途末路,英雄迟暮。许昌城下,枫树叶肆意飘落,游龙不安的飞过天际,既而失望的钻入深潭,城楼上站着一个银白须发而又极其苍老的男子,他的华袍沾染了无尽的尘土,颓败而黯然;一把光芒依旧灼眼的长剑,幽深而孤傲。他握着剑,端视着映在剑上的模糊身影――老去的王,这一世的成败逐落天涯。未圆的,是那个奢侈的南柯梦!父王!他含着泪回头,是曹丕。他凝望着那个尚显青涩的少年,一阵长风拂地而来,鼓满了曹丕的袖袍。曹操叹息着,将倚天剑放入曹丕的手中,拂袖而去……那柄叱咤风云的倚天就这样怀抱着一个三国帝王的失落,默默地接受另一个王者的惆怅,那个奢侈的南柯梦仍在继续……又是一个若干年后,蜀主刘备病卧永安宫。丞相何在?龙榻前的人散了,只留下诸葛亮。刘备用乏力地伸出手,孔明急忙上前握住。君才十倍曹丕,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刘备用手推了一把玉玺,啪!玉碎了,就像这个支离破碎的国家。一徐清风从窗外吹来,油灯倏忽而灭。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倏然而逝……亡恨三十余载无声息地过去了。另一段霸业在暗中酝酿……中原,曹奂似乎早已惊觉,只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蜀都,刘禅似乎大梦未醒,依旧浑浑噩噩;吴地,孙皓似乎在构想另一个南柯梦,可惜是一个安乐的梦。烽火,最后一次擦亮三国的历史天空。三国的都城一片残败的景象,城楼上飘零着折断的三国的大旗,它们的君王已无力扶起。三国乱世,竟亡于当年曹操所梦同槽而食的三马。人散曲未终那一段往事愈加清晰。三国乱世,颠倒的乾坤,战争、抱负、阴谋、道义、仁善、奸诈难解难分。曾经鲜活的人们,演绎了一段混战称霸的乱世春秋;弹拨了一曲乱舞纷飞的三国断章……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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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观后感“有一种感情叫做爱情,横亘了时间,超越了空间,也跨越了俗世间的种种阻隔;有一种意志叫做坚强,承受了岁月,洗练了沧桑,亦抛却了陈腐的累累束缚;有一种心态叫做从容,化淡了苦痛,抚清了酸涩,只留下一颦一笑间的云淡风轻……”史嘉丽从小便如此,她的性格里充盈的父亲一辈的南方的种植园主的那种大气和粗犷她是一个异数,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会默默无闻,不会像其他的女性一样过完平凡的一生。所以她在失去家园的片刻绝望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对天发誓一定要度过难关。在失去了母亲,父亲,奴隶之后,她最终还是凭着自己的那股不肯低头的倔劲爬了起来,走到了社会的上层,得到了最初的金钱和地位。别人对她过于锋芒毕露的性格冷眼相看,她却大大咧咧,我行我素,她不能去刻意的掩饰内心任何真实的想法,所以当她确信自己爱上了亚士利之后,不管周遭出现了如何的困扰,不管他们隔了多远的距离,即使他已经娶她人为妻,她甚至都不曾想过就此妥协和放弃。,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她的坚持了绝决仍会让大多数人汗颜,能够坚持自己内心的东西而不受外界的影响是件太难的事情,更多的人会在忙忙碌碌和昏昏噩噩中渐渐的迷失了最初的自我,甚至不会发觉。但是对于感情来说,这种绝决却不一定会带来最终的幸福,如果一味的勉强冲撞带来的伤寒就不会只是对于自己的了。史嘉丽始终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她倔强的性格也不会想到这个高度,所以当她最终大彻大悟发现自己最爱的人其实就是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丈夫瑞德的时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由于她的不肯妥协和顽固的坚持,他们之间的裂痕已经无法弥补。韦毕拿的魅力也远远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嘴角那一丝挥之不去的略带嘲讽的微笑是他的金字招牌。他仿佛永远都在用置身事外的目光冷眼旁观着在迷宫中横冲直撞的局内人。所以他的嘲讽有他充分的理由。他不在乎社会的约束,道德的规范,他只活给自己看,只看重自己的结果,不在乎过程。所以他可以热爱北方佬的精明,却又从心里看不起他们的贪婪和鄙陋;他嘲笑那些以满腔热情参军的爱国志士,却又在亚特兰大沦陷之后,南方注定战败的情况下,抛开爱人,毅然参了军。他曾是大名鼎鼎的西点军校的学生,所以直接加入了炮兵连。他永远是那样的理智,冷静。在所有的人都沉浸在南方能大获全胜的幻想中时,他清楚的意识到这是一场没有疑义的战争,北方的兵械太过强大。而南方只会盲目夜郎自大。战争开始后,他大发国难财,在南方社会被毁于一旦,人人都穷困潦倒时,他穿着极讲究的绅士服装,到处招摇。在和看管他的北方佬一起赌牌时,依然挥洒自如,幽默横生,虽然下一刻他就可能成为他们的刀下鬼。喜欢看他用几句轻言的诡辩就可以把伶牙俐齿的史嘉丽气得说不出话来的模样,他的爱就这样潜藏在对思嘉的讥讽和嘲笑中,他用一个男人所能想到的爱一个女人的所有方式去爱思嘉,可是她却对他的爱视而不见,他很有耐心的等待着思嘉能够明白她真正需要的人是他,可思嘉的固执让他无可奈何。爱女白邦妮的出生,让他把对史嘉丽的爱转架到了小邦妮的身上,他在邦妮身上倾注了所有的父爱,因为在他眼中,邦妮就是史嘉丽呀!一个没有被战争和贫穷摧毁的完美的思嘉。他在女儿身上收获了爱,可是谁曾料到巨大的不幸会降落到邦妮的身上,爱女的夭折让他近乎疯狂.他不得不承认,在他拥抱了世界的时候,输给了一个虚无的灵魂。但他永远都不会以一个凄惨的失败者的形象出现,他的魅力在他消失在字里行间的那一瞬间都还在毫无保留的展现。1200字以上 高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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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情思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根据诗经着名诗篇《击鼓》改编,说的是一个从军的士兵,因为战争不得与妻子相见,誓言无法实现的苦恼,转而陷入深深思念之境的故事。在距卫国国都之南三百余里一带,风景秀丽,山川河流罗布,这里是通往卫国洛里山军营的必经之道。-据说,最近国君颁布,每家每户有男丁者,皆应有一男子到军中服役,以应国家危急之需。因此这几日,在这里分别的将士及家中亲人甚多。路上常能听闻呜咽哀泣之声。百姓纷纷臆断,这年头,国家又要起战事了。一想到这点,哀泣声就更伤沉了一层。这一日,又有一对夫妻在这里分别。男子约二十来岁,身穿蓝色布衫,面貌清秀,穿着粗俗却不伤内雅。而身旁女子着一粉红衫裙,眉如翠羽,长腰瘦削,微风一吹,裙摆轻扬,美丽异常。二人遥目相对,男子牵住女子的双手,过得许久,男子说道:“我这次是真的要走了,我……。”女子回过神,看着胸前相互交搭着的双手,道:“我不会再挽留你的了,可也不能够,因为你…你…你要…,国家不会允许我们在一起,对吗?我盼着你能回来。”男子跟着说道:“可我还有话与你说。”女子又抬起头,望着他的脸和眼睛,幽幽地道:“我听着呢。”男子道:“等我回来,我就带你去一稀僻之所,我们再不理会这世间纷扰之事,到时我种田你养桑,你说好是不好?”女子听着,双眼噙泪,不觉泪水流下脸颊,突然挣脱男子双手,钻入他的怀里,哽咽道:“为什么不是现在呢?那还要多久,等我们都白了头了吗?”男子本来也是想只要战事一息,就可回来了,但日前见一邻居的老头儿解甲回乡,少年从军,而晚年归来,无限凄楚,今日经妻子一提,不禁心头一酸,遂双手抱住妻子后背,温言道:“我也不知道,但我会想起你的。”女子听完,嗯了一声又抱紧了他。此刻太阳已渐露山头,夜露渐干。男子看着东方,听女子泣声道:“你不要把我忘了,我是绝计不会忘了你的。”男子听着未及回答,女子又说道:“如果哪天你回来了,而国家又起战争,你还会带着我去那没有人烟的地方对吗?”男子宽言道:“但我想不会有那么一天的。”说完,又望着女子道:“生和死我们都在一起,永远不相辜负,直到白头偕老。你说好吗?”女子听完,欢喜而满足地不住点头。转眼,人群渐多,兵士大多到齐。只听头领大声呼道:“士兵们,时辰差不多了,出发,今儿是最后一天,谁也不能到晚了。”说罢,跨上马背。一时间,人流涌动。士兵纷纷跟在络腮胡子的头领座骑后,排列整齐,与亲人作告别状。刚才所提到男子,姓卫,单名一风字。家中父母早亡,当下只有一结发妻子,夫妻恩爱。这日送别之女子正是其妻。二人惜别时,卫风更是一步三回头,而妻子早已泪眼汪汪。虽然后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对于相爱之人,谁不是恨不能每时毎刻都在一起。过得不久,队伍已行出千余里了。亲人之影像也已模糊不情。卫风突然对妻子有一股眷念之情。她的那句“为什么不是现在呢?”时刻在自己心里游荡。有时想到“她现在又在做什么了”“是不是又再想着自己”“眼睛都哭成杏仁般了吧”,一想到这些,心情无比沉重。虽说,从小无依无靠,养成坚强之毅力及独立之意志,但一想到她往日之好与温情脉脉,心内忧伤化成泪花。-队伍在白头岭短暂休息。士兵都坐着喝水,马儿在坡上吃草。卫风也坐在石块上,这时身旁一中年男子朝着自己说道:“小伙子,想念家了是吧。”叹了口气又说道:“往后这日子还长着呢,慢慢适应就好了。”卫风本欲不答,但见这中年男子对兵役一事,颇有了解,就转过头想问些究竟,只见是一身穿灰色布袍,身材强壮男子,左脸有一刀疤,两眼有神,不怒自威。遂问道:“大叔,为何这几年,总是有人要去从军呢?”中年男子道:“哎,这几年诸侯国之间互相征伐,民不聊生,这次听说是因为宋国攻打陈国,陈国向我国求救,国君有意救援。但卫国国小兵弱,自保尚且不足,不得已只好增兵,哎,真不知哪天卫国也将陷于战祸啊。”卫风听罢,心中有些起疑问,遂又说道:“那这战争就真的没法避免了吗?”中年男子说道:“怕是避不了,你有所不知,当今朝廷大臣分两大派,一是主张出兵救援陈国的一派,人说是主战派,这一派以大臣孔达为首,而另一派则主张不出兵,静观其变,但现在朝野是主战派得势,国君偏信孔达,所以这战事,怕也是早晚的事。比如这次的征兵就是一个前兆。你说我们就生在这乱离时世又有啥法儿呢。”卫风听到这,颇觉意冷。但还是问道:“那这仗得打多久,打完就能回家了吗?”只听中年男子回道:“天真啊你,走了从军的路,一辈子就这样了,你难道不曾听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饥载渴;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吗?”卫风一听这话,心里再也无法自持。眼框泪花点点。这时络腮胡子头领,又跨上马,大声呼道:“出发”一声令下,兵士群起而排成一列。整齐而有序前进。过得数个时辰,路上接连停了两三次,天黑之前,终于到达洛里了。待得吃罢饭,呼噜声打成一片。然而直到夜深,卫风都难以入眠。-次早鼓声擂响。卫风等人皆被吵醒。朦朦睡眼一开,但见周边的新兵纷纷起床着衣,遂也匆忙起身穿好衣服,到场上集合。-军营里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就是不停地操练。有时筋疲力尽,累倒在场上,换来的是头领的吆喝和训骂。初来乍到,卫风由于忧劳成疾,大病了一场,又不允许告假休息,险些性命不保。亏得军中一老兵颇知药理,每日采些药草,熬成药汤让他喝下,这样几日,方稍有好转。过得半月有余,病也好得差不多。--白天在一片擂擂作响的战鼓声中,不停操练。到了落日,点上火把,照得四地灯火通明,依旧操练。只有到了半夜,方得休寝。也只有到了这时,军营才稍微安静一些,个个士兵躺在床铺上都是呼噜呼噜直响,而卫风却是无法入眠。听得以前妻子说过,一但睡不着,可以起来数星星。但他怕惊动身边的士兵,故也只是躺在铺上不敢稍动。转而又想到了妻子,想着想着就睡着了。-这样的日子,过得一月有余。一天,朝廷突然宣诏说,陈国无力抵御宋国的侵略,卫王决定出兵救援陈国友邦。特命孙子仲为将军带大部分兵马出兵救陈,而其余军队分为两列,一列往国都兴建土木,,另一列到漕邑修筑城墙。在这之中,卫风就被分配到孙子仲将军之下,跟随其南征。-卫国出兵,战战克捷,宋兵无力抵抗。请求停战,卫军营中一片欢呼,大家都说宋国已派使臣前往国都向卫王求和,只要卫王答应休战,大家就可返乡了。-过得两日,孙子仲将军又接到情报说,宋国并不打算向卫国求和退出陈国之境,而是打算坚决顽抗到底。-就这样,卫、陈联军又与宋国军队多次交战,时光辗转过得一年有余,第二年,也就是鲁宣公十三年,晋国突然出兵,偷袭卫国。卫军防卫不及,损失惨重。-数月前,卫军听说宋国即降,于是人人越战越勇,恨不能杀得宋军无还手之力,好回乡与父母妻子相会。但这日突得晋军偷袭,眼见战争不知何时才能停息。因此全军上下,无不愤恼非常,大有怠战之心,次次与晋军交战中失利,节节退败。-这几日,卫风也是忧愁不已,心想真道是天意弄人,本还想过得数日,就可回乡与妻子相会,但时下烽烟又起,相见之日,茫茫无期。也只好在军营暂且住下,再待时机,一想到这心下不禁悲哀伤感起来。恰巧这日卫风受命把将军的战马牵到野外吃草,但就因为这一失神,等他回过神来却发现马已不在了。这还了得,丢失战马是要杀头的,更何况还是将军的战马,那就罪加一等了。说不定还要连累亲族,一想到这,懊悔不已。-茫茫平野,这马能跑到哪去呢?卫风四处一望,见东边不远处有一片青葱翠绿的山林,心下想道,马爱吃草,想必该是往林中去了。一想到此,就奔跑着向林中去了。-在林中穿梭了几趟,却不见马的踪迹,卫风早已是汗淋浃背,只好到山坡上一坐。-此时,天色也快黑了,卫风心下自是十分着急,要是不能在天黑之前找着马,性命就难保了。一想到性命不保,就想到对妻子许下的誓言难予实现,不禁感伤道:“宁妹,你我相距如此之远,要见一面真的太难了,而且如今还不知道我明天还能否活着,曾经信誓旦旦的跟你许下诺言,但我恐怕不能信守了。”说完,只好沿着军营之路返回。一路走得不快,至少也要在死之前牵挂她一会。正如俗话所言“欢乐觉时短,相思恨日长”,不一会儿就到了军营门口。只见早有士兵在门口等他,一见他就说道:“将军找你呢,已好半天了。”卫风赶紧整了整衣装,慌慌张张地跑去见将军。待到得大营,只见孙将军一脸严肃,道:“出去放马,马都回来了,你人还不见影子,要是马丢了你该当何罪,如此懈怠,来人,拉出去打五十大板。”说完早有两个士兵将卫风拉了出去。这次,卫风真不知该说是侥幸还是悲哀,虽然被挨了打,至少马儿没丢。-这几月来,由于晋兵的侵犯加之宋兵卷土重来,卫国兵士困倦不堪,次则有不少士兵产生厌战情绪,终致卫兵节节败退。-次年,即鲁宣公十四年,据说卫王身边的权臣孔达被迫自杀,卫国终于屈从于晋国的压力,并且退了兵。-虽然退兵,但士兵却没有得到允许归乡。有人说,后来某一天,部分兵士被允许返乡,但卫风是否在其中之列,我们不得而知。而是否能与他的妻子相见在有生之年,我们也无从考究。也许就此骨埋沙场,不得相见也难说,谁叫他们不幸生在春秋战国呢?康生也不胜哀怜叹之。-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高三:康文镇点评:建议作者在写小说的同时,多写记叙文、议论文等常见体裁的文章。点评老师:陶流林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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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乱世_1500字长发飘飘,蓝色衣裙和白色衣袍衬托了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那面容吹弹可破。“曦儿,明日我将奔赴沙场。”“从此以后可能今生再无相见之时,来生必要与你相见,相认,相知,永不相离。”风无痕冷清说道。“无痕,你若死去,我便会随之而去。”“来生永不相离,”曦儿冷冷说道。“哈哈哈哈”风无痕哈哈大笑,那笑容如同三月的桃花。手执长剑,转身手法如此潇洒。曦儿手执琴弦,唱一曲作罢。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那一身衣袍,显得那人,玉树临风,英姿飒爽。那一身蓝裙,显得那女子,清秀,容貌如天女一般。落雨繁乱,梨花飘落。出来了那蓝衣女子,依旧那么的美丽,只是那嘴唇隐约有些苍白,显得那样憔悴。昨日那甜蜜已成回忆,回忆已成尘,那男子在战场上叱咤风云,依旧是那白衣在身,那白衣被鲜血染红了衣衫。百万兵马也抵挡不了他的刀剑,千军万马的厮杀。天空中突然来了一位男子,手执青剑,身边黑气围绕。一股凶恶之气。突然袭击,让风无痕措手不及,让狠毒而又倾国倾城的美男子手中的青剑刺入风无痕的心脏。鲜血迸发而出。纯洁的衣衫已成了血红的衣衫,屡屡青丝随风飘动。口中坚决的说道;“哈哈哈,月风弦今生父母之仇,无法去报,来生定报此仇。”风无痕心想;“再见了,曦儿,来生再见。”就这样风无痕死在了沙战。死前用最后的力量废了月风弦的一半功力。月风弦气的气血翻涌,脸色虽然苍白,却嘴角微微一笑,他哈哈大笑,笑容是那样倾国倾城。周围的气温下降了十几度。战场上一片片死尸。胜利了,风无痕的军队胜利了,他的四大护卫死了两位,剩下的清风、离殇带着军队打赢了,没有一点喜悦,两人纷纷走到风无痕面前,跪到了地。向着蓝天咆哮;“誓死为恩人,主人报仇,否则誓不为人。”军队胜利反回风月城中,云曦儿早已在城墙上等候着。心中忐忑不安,远远望去,只见军队渐渐近了。看的更清楚了,心猛地揪了起来,不见他来,不见朝思暮想的他。难道他......云曦儿不敢再想了,向城下一跃落在地上,毫发无伤,所有人目瞪口呆,谁也不知云曦儿有功夫。云曦儿飞快的跑到军队中。疯狂的寻找,寻找。“是的,他出事了,他已不在这世上了。”苍白的脸,揪痛的心,清风和离殇见了连忙把云曦儿扶住,叫到;“云姑娘,云姑娘......”晕了过去。没有他的日子。云曦儿慢慢醒来,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可怕的梦,似梦似真。她轻轻叫了叫:“百诺,百诺。”一位碧衣女子连忙赶来,容貌也是一绝,那是百诺一身碧衣也不失素雅。百诺应声回答道;“姐姐,你醒了,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吓死我了,你怎么把身体的功力释放了呀,能不好你会死的。你怎么那么傻呀?”云曦儿突然想起他已经死了,那不是梦。云曦儿依然不相信,便质疑相问;“百诺,百诺。你告诉我,那不是真的对不对?对不对?百诺,百诺,你告诉我呀?”云曦儿哭了,哭的那样凄凉,百诺见了姐姐如此心痛,心不由得酸了起来。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云曦儿想死的意念依然没有消除,百诺时时刻刻都在云曦儿身旁守护。三个月过去了,三个月里,云曦儿,走遍了所有两人呆过的地方,云曦儿似乎在哪里能见道风无痕的影子。来到抚琴舞剑的地方回忆以往似那昨日,想起那日山盟海誓,誓死报仇,云曦儿似乎着了魔,心像有了一丝希望。不在想自杀了一心只为报仇。谁抚琴,为君清歌一曲?谁覆手,为君半世痴狂?谁倾心,为君笑看红尘?如画山河,寻寻觅觅风烟散,浮浮沉沉云梦湮。缘起缘灭缘几何,终执剑,断尽几世羁绊。手执百似如玉之剑,舞动天下之绝。倾国倾城的容貌倾尽天下。没有他的日子如同死亡,报仇唯一活下去的信念,云曦儿仰天倾诉,泪似为有源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尽。初一:夏梦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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