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咒
这个国家有一个特别爱花的皇后,皇宫的花园里到处郁郁葱葱,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儿。有郁金香、夜来香、迷迭香、百合花、菊花、蔷薇………宫庭里光是负责栽花、爱管、浇水的花仆就有十来个。国王和皇后膝有一个膝下有一个样貌英俊,气度潇洒的王子名叫非尔德,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王子,所以国王和皇后格外地疼爱他。
这天皇后坐在花园的凉亭中欣赏花,陶醉于它们带来的芬芳。这时非尔德王子殿下也来到了花园,见到了凉亭中的皇后“母亲,您又在此赏花了。”“是啊,非尔德,你看这园中的花儿美不美?我想全国所有美丽的品种我这花园中都有,而且还是最美的,是不是?”“对,皇宫里的花儿是最美丽的。特别是这几株刚才从外地呈贡的品种更是美艳无比。皇后听了非常高兴“你可真会逗母后开心呀”。这时皇后才注意到儿子一身外出的装扮,一身白色镶嵌着宝石的衣裤,肩上系着一件红色的披风一直拖到腰间“你这是要去打猎吗?孩子”“是的,母后,我特地来给您道别的。”“记得早些回来,多带几个侍丛”“知道了,母后,我的箭法可是一流的,我走了!”说完带着几名侍丛离开了皇宫。
非尔德王子殿下带着弓箭、捕兽器和六名侍丛骑着马出发了。他们走过了一个个村庄越过一条条小河来到了一片森林,这片森林他是第一次来。这时,非尔德突然发现了猎物便策鞭追去,受惊吓的动物四处逃窜。非尔德很久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猎物了,它们显得十分灵敏,他兴奋地回过头对其中一名紧跟在旁的侍卫说“我从这边追,诺姆你带几个人绕到林子的那边堵截,今天我一定要满载而归!”“可是殿下,您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跟您一起?”“别髁耍∫换嵩诹肿幽峭放雒妗!彼底潘布湎?г诹掷铩
非尔德一路追赶,终于用箭射中了那只猎物,他下马拾起“看你还跑,这回可被捉住了吧”他高兴地将猎物放进马背后的口袋中。一阵微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幽幽的清香“咦?那儿来的花香,好像从来没有闻过!”他闭上双眼再次深深地呼吸着空气里的香味“我敢肯定,这种花香就连皇宫里也没有!”非尔德王子殿下深深地被这缕花香吸引着,想要去探一探究竟是什么花有着这样浸人心脾的幽香!他将坐骑拴在一根树上,顺着香气飘散的方向一路找去。渐渐地这种花香越来越清晰,让人闻了觉得心情舒畅,有种莫名的渴望,这时非尔德发现了前面不远处的小石屋。
石屋周围种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每一朵都含苞待放,每一片花瓣都好似一个个美丽舞者的衣裙上的花边,不!比那还美。红的、黄的、白的、粉红的。那红的好似燃烧的火焰、黄的好似纯净的黄金、白的好似冬天刚落下的雪花,粉红的侧像天边醉人的晚霞。每一朵都让人心动,每一刻都散发出阵阵迷人的花香。“太美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儿,比皇宫中的任何花都美!而且满园都是,这是谁种的呢?”
非尔德对着石屋大声问“有人吗?这间房子的主人在吗?”可是他问了好几声也没人出来回应。此时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他心想“不如明天再来拜访吧,说不定屋子的主人还有可能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呢?”可是看着这些美丽的花儿,他真的有些舍不得离去“你们到底是什么花呢?让我都不甘心这样离去!对了!母亲那么爱花,不如我摘下一朵带给母亲瞧瞧,她定会像我这般喜爱它的。”心想着,非尔德伸手去触摸花朵,却不曾想被花茎上的尖刺刺到。他疼得急忙缩回手来,生气地说“没想到这花会有刺!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毒?”
这时王子殿下的几位随从也赶来了“殿下,你在这儿呀,我们找了您很久了。”诺姆看到王子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可恶的东西!”他愤愤地用口试图将扎入的刺吸也来。“您怎么了殿下?您的手受伤了吗?”“我被这花上的刺扎到了,怎么也吸不出来。不过,你来看看这些花是不是很美?我刚才正打算摘几朵回去给母后瞧瞧。可恶…….”他生气地跺了下脚。“没关系,我用剑给砍下来不就成了吗?”诺姆说着正要拔出腰间的配剑。
“请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急促的请求声。这声音清脆悦耳,好像银铃一般。他们一行人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远处跑来一位披着长发,手提水壶的年青姑娘。她的装扮很朴素,奇怪的是脸上还戴着一层薄纱,只露出一双黑色清澈的双眼。姑娘越跑越近,最后来到非尔德跟前“先生,请您别让您的手下这样做,我会万分感激您的。”王子见姑娘如此着急便命令诺姆停下手中的剑。姑娘向王子行了个礼“谢谢您先生,我代表这些花儿感谢您的仁慈。请您进来坐坐吧,我是这间石屋和花园的主人,为了感谢您的恩情,请进来喝杯水吧。”姑娘望着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诚心地发出邀请。
姑娘的房子很整洁,摆设简单,虽没有什么昂贵的装饰但却很清新、古朴。非尔德和诺姆在房里坐了下来,其实随从则守护在屋外。姑娘从里屋端出茶和水果并来到非尔德的跟前“先生,你的手被刺扎到了吗?刚才那样用嘴吸不出来的,必须用缝衣针才能把刺挑出来。“谢谢你”他感激地回答。姑娘握起他的手轻轻地用针尖慢慢地挑拨着。非尔德看了看窗外那美丽的花忍不住问道“姑娘,你种的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啊?真是太美丽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花,而且居然还长着刺。”“先生,这种花叫玫瑰。是我父亲生前从很远的一个国家带来品种。它的颜色很多,香气清新不俗,花朵艳而不娇,带刺就更让它美中更有一股坚强气质。就像一个美丽而性格坚强不屈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才长了刺,它是那样高傲然,那样的美丽。”
非尔德听了她的这些话后好像了解了许多,也不再为被刺扎到而生气。“还有,它的花瓣和果实还可以用来入药和泡茶和食用,桌上的这些茶就是用它的花瓣来冲泡的,有降曙清肺和美容的功效。”“真的吗?”王子和他的随从都绕有兴趣地品尝起杯中的甘甜“真是好喝啊!”众人发出由衷的赞叹。“好了,刺已经拔出来了。”“谢谢!姑娘你的父亲呢?”“他…….他在一场意外中去世了。”说到这儿姑娘有些伤心,下意识地扶摸了一下面纱下的脸庞,眼中隐隐闪着泪花。“真是遗憾,对不起提起姑娘的伤心事了。”“没关系,我想父亲在天堂过得很快乐。”
非尔德换了个话题“我们谈了这么久,还没请教姑娘芳名?”“我,我叫凯思琳”“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
非尔德看着她清澈美丽的双眼,听着她银铃般的声音,再看看她脸上遮挂着的白纱,好奇心驱使他想要探知她的秘密。
非尔德来到她面前“这儿山青水秀,姑娘一个人不会觉得孤独吗?”“我一个习惯了”她低着头,不敢看他那张英俊的脸。“姑娘为什么带着面纱呢?害怕被人看见自己迷人的面容吗?”
她努力地摇摇头“不,不是的,我是因为……..”
“我想你一定跟这美丽的玫瑰一样娇艳动人吧。”凯思琳低着头不说话,好像很难过,她抬起头刚想解释什么时,这时非尔德好奇地不能自制,一下子揭去了她的面纱“我想这一定是一张倾国倾城的容貌。——啊!太可怕了!”他的随从诺姆也发出了同样的惊呼。非尔德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双迷人眼睛下居然有着这样可怕的脸庞。她的右脸被火烧过留下了可怕的疤痕,深红色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下巴。面部的肌肉因为这些疤痕而纠结在一起形成了这张可怕的脸孔。虽然她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但这第一眼的惊吓却让他无法接受。“天哪,太可怕了!真倒人胃口!”她神色惊慌地将面纱重新戴了回去,连声说道“对不起,先生,我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脸部受了伤,才变成这样的。我知道自己很丑,所以才远离城镇,戴着面纱住在这森林之中,陪伴我的只有这些玫瑰花………”“够了!够了!多待一秒我都无法忍受,对着这张脸史会让我做恶梦!你根本不配拥有这些美丽高贵的花,它们应该生长在更美丽的地方!”“诺姆!给我把这些玫瑰全部拔起,我要带走!”“是!”随从遵命回答。“等等!你有什么权利带走我的花?”凯思琳大声问道。非尔德抬高他那傲慢的头大声地说“诺姆,告诉她我有没有这个权利!”“他是——非尔德王子殿下,这个国家的主人!这个国家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的!你必须遵从。”诺姆站到凯思琳的面前,大声地说。
“你是…王子殿下?”她不敢相信地摇着头“求求你,不要这么做!”他咆哮着“你们动作快点!把它们通通带走!我可不想再待在这里。”命令一下,屋外的随从开始拔掉花园里那些美丽的玫瑰。“不要,求求你们仁慈一点,不要碰这些可怜的花。”凯思琳哭喊着乞求他们停止这场残酷的掠夺。可是他们并不理会她的乞求,粗鲁地用匕首挑动土壤,用身上的衣袍包裹着根茎一株株地将花儿拔起。许多花瓣因为他们用力太猛而散落下来,园子里到处都留下他们践踏的痕迹。她再次跑进屋里跪在他的脚下“求求你殿下,请你叫他们停止吧,这些花离开我会死掉的,我发誓!”他用脚推开她“胡说!让它们待在你这个丑女人身边,那才是浪费!我要把它们全部移植到皇宫里去!它们会长得更好更美。你们动作快一点!”
“天啊,难道因为我丑,就不配拥有它们吗?我只有它们了,求您发发慈悲吧,殿下!”。看着窗外那些被摧残的花儿,她痛哭流泪。可惜她无力阻止这场残酷的浩劫。“殿下,我们已经全部收集好了,可以回去了!”“好的,我们马上回皇宫!但愿我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你。”说完他们一行人跨上马准备离开石屋。凯思琳站了起来拭干眼泪朝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大声地喊道“我诅咒你非尔德王子殿下:哪怕你拥有高贵的身份和至高无尚的权力!我以这些倔强美丽的玫瑰发誓,我要诅咒你!你会每夜梦见我的哭泣,不得安宁!我要你跪在我面前,为今天的所做所为向我忏悔!”
非尔德轻视地回头瞟了她一眼“是吗?那我等着。不过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再遇见你,不会到这该死的树林来。”说完挥动马鞭带着随从消失在林里,只留下扬起的尘土和身后哭泣的柔弱身影。
“母后,母后!您瞧我给您带回来什么。”“亲爱的非尔德,你带回来什么呀”他接着母亲来到皇宫的花园“您来看看就知道了。”这时,花仆们正忙着将一株株的玫瑰移种在花圃里。“孩子,这是什么花啊,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真是太美了”皇后拿着一株火红色的玫瑰爱不释手“真香真美,它有名字吗?”“它叫玫瑰,是我去打猎的途中找到的,一个容貌丑陋的女子的屋外种满了这些玫瑰。”他大声地说道,像是在宣示自己不会对刚才所做的事情愧疚半分。“丑陋的女人?这些花是她送给你的?”“不,当然不是,是我叫诺姆他们拔掉移植到皇宫来的。这样美丽的花儿应该长在豪华的宫殿里得让人们的赞美、欣赏,而不是待在那偏僻的树林深处,和那个看了让人心生厌恶的丑女人在一起。”“孩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快把这花送回去。”“母后,我不可再去那个树林了,也不用怜悯她,她应该感激我们将这些玫瑰带给更多的世人欣赏。”他的语意很坚决。“唉,将来有一天会后悔的。”“母亲,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反正也弄来了,高兴一点嘛。”
再说那个伤心的凯思琳吧。她望着那些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不停地掉着眼泪,并小心地四处寻找可能幸存的几株玫瑰。令她欣慰的是,后园的几株玫瑰逃过了那场浩劫。她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收拢起来重新种好。这天夜里她久久不能入睡,她想起了非尔德王子殿下,她忘不了他,可更恨他独断霸道的行为,忍不住再次哭泣起来。这时她仿佛听见屋外传来一声声动听温柔的呼唤声,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赶紧戴上面纱披着衣裳来到花园,只见眼前站着一位仙子,她浑身散发着玫瑰般的香味,连衣裙边缀着美丽的玫瑰花,连迷人的发髻上也有玫瑰花朵,看上去很美很美。迷人的仙子温柔地对她笑笑“凯思琳,你摘下你的面纱吧。”“啊!你是…..”“我是玫瑰仙子,很感激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料,摘下你的面纱吧。”“可是,我的样子很丑陋。”“那场大火虽然让你变得丑陋,但你的心却仍然是美丽动人的,甚过任何美貌的女子。”玫瑰仙子温柔地鼓励她“相信我,别害怕!”
凯思琳勇敢地揭开了遮盖在眼睛下的面纱“对不起,玫瑰仙子,因为我的丑陋使我没能保护好你们,花儿都被别人抢夺去了。”“别说了,我都知道,可以让我吻一下你吗?我真的很感激你凯思琳,可以吗?”仙子走近凯思琳亲切地问道。“真的吗?你愿意亲吻我?”“当然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天使。”说完在凯思琳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顿时,一道金色的光芒掠过凯思琳的脸庞,原先被火毁坏而遗留下来的疤痕宛然全都不见了,变回了凯思琳原来的容貌。这张脸就象粉红色的玫瑰那样美丽动人,又大又清澈的双眸看上去更有生机,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密密地影子;她乌黑飘逸的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整个人变得迷人极了。玫瑰仙子温柔地笑着说“凯思琳你变了,因为你温柔善良的心灵而变得美丽。你不再是以前那丑陋的脸孔,你有和你纯洁心灵一样美丽的面容。快去看看吧。”凯思琳惊喜地用双手抚摸着自己光滑细腻的皮肤,跑回屋里在镜里子看到了全新的自己“这镜中美丽动人的女子真的是我吗?真不敢相信!”“对,是你凯思琳,镜子里的真的就是你自己。”“谢谢你,仙子,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在你身上下了一个咒语,就像你白天对非尔德的诅咒一样。你美丽的容貌只有别人和你自己才能看见,非尔德则看不见,你要去向他证明,他错了。只有他真心地爱上你美丽的心灵不再介意你丑陋的容貌时,你才会看得见现在的容貌,才能释放心中的愧疚,得到心灵的安宁。”说着,玫瑰仙子拿出一朵金色的玫瑰花蕾,还有一件镶有玫瑰花瓣的衣裙、一条玫瑰做的项链、手链和头饰,然后对凯思琳说“这些是给你的,这朵金色玫瑰花蕾只有配戴在你身上才会开放,它会带给你神奇的力量!当王子殿下真心爱上你时,这个咒语才会消失,你才能永远拥有这副美丽的容貌。祝你好运!凯思琳。”说完这些话,玫瑰仙子便消失了。第二天凯思琳便带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礼物,戴上面纱只身来到首都。
再说那个非尔德殿下,他正如凯思琳所预言的那样,每晚都会在梦中见到伤心欲绝的她,心灵受着道德的折磨。这天非尔德在皇宫举办的舞会里认识了邻国的公主爱米莉,她的容貌也算出众,只是非尔德对她没有一点爱慕之意。爱米莉很早以前就想认识非尔德,为了能嫁给英俊的王子当上王妃,将两国紧密地联合起来,国王和王后特地为爱米莉做了许多华丽的衣裳,好在宫廷上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舞会结束后,国王安排非尔德带公主到各处去走走。爱米莉就缠着非尔德带她去观赏花园中新添的玫瑰花。他们来到花圃,却发现这些玫瑰都只是毫无生气地低着头,没有一朵展开花蕾。非尔德生气地质问仆人
“怎么会这样?”“殿下,我们尽力了,无论我们怎么照料施肥,这些玫瑰就是不开花。而且我们也不懂它的习性,无法找到正确的栽培方法。”仆人恭敬地回答。“”爱米莉怀疑地问道“殿下,会不会是这些花太丑陋了,不敢在这百花争艳的皇宫中开放呢?”“胡说!你根本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玫瑰花,我敢打赌,这花是世界上最美的。莫非真如她所预言?这些玫瑰不能离开她?”“她是谁呀,王子殿下,你口里说的那个她是谁?她很美?”“不,她一点也不美,相反她很丑陋,甚至让我看了有些厌恶。不过她的花园里种满了各色各样的玫瑰,真的美极了。”他看了看眼前这些逼近凋零的玫瑰,不由想起她在他离去时说的那些话。“为什么,这些花都不开放呢?非尔德殿下!能告诉我原因吗?”
非尔德唉了口气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爱米莉。“原来如此!”“你说我是不是太过份了一点?”“殿下,这也不能怪你,谁叫她太丑陋了呢?”她边说边暗自欢喜,自己的容貌可是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没有人能更她相比“不如,在全国招募一个懂得栽培玫瑰的花将如何?我想信总有人会知道一些这种花的习性喜好什么的。”爱米莉觉得自己不仅美丽而且聪明,她相信没有能比她更适合做非尔德的王妃的人选了。
次日,宫廷颁布了一条全国告示,凡是有能者让皇宫里的玫瑰重新开放的人,将会获得无尽的财富。另外,凯思琳来到首都,她穿戴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衣裙和首饰频频地参加了贵族们举办的舞会。人们完全被凯思琳惊世的容貌吸引着,她抢走了舞会上的所有风采,许多贵族们的年青公子被争先与她共舞,赞美她的容貌。那胸前闪闪发光的金色玫瑰不知羡慕和嫉妒死多少夫人和小姐。一位全城有名的画者也恰好参加了这个舞会,他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子,于是找来纸笔即刻画下了这位绝代佳人。凯思琳离开舞会后又换回原来的装扮,戴上面纱没有人能认得出她。画师被邀请到皇宫替国王一家人作画,非尔德一眼就看到了画师画板里收藏这一张画像。画像上的女子如此的美丽脱俗,看上一眼就无法忘记。他随即将这位画者打听有关这位神秘女子的消息,非常遗憾没能亲眼见到她本人。但他细心地观察到,这位女子的所穿所戴都跟玫瑰有着密切的联系。画师见王子殿下非常喜爱这幅画像就恭敬地双手奉上,而他自己也换来了许多的财宝。非尔德将画像挂在自己的寝宫,每日每夜地望着她。那晚他再次梦见了凯思琳,他发现他越对画中的佳人着迷,越不能抹去凯思琳印在他脑海的身影。他决心一定要让花圃里的玫瑰重新绽放,于是又一次地发出全国告示,表明全国上下不论男女老幼,只要有人能有办法让玫瑰开花,他会答应这个人所有的条件!
城里许多人为了得到这次难得的机会,都纷纷前往宫殿,可是没有一个能成功。“孩子,你有没有想过,去找一找那个女子?”皇后建议道,她也非常心痛这些美丽的花儿就这样日渐枯萎下去。“您说那位凯思琳,我有想过,可是我……”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去见见那个曾经被他痛斥的凯思琳时,她却被一名护卫领进了皇宫。她揭下了皇宫的告示,表明她能让玫瑰重新绽放。凯思琳戴着面纱万千感慨地望着非尔德,心里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太好了!凯思琳你来了,我正犹豫要不要派人去树林找你。这下我可以放心了……”他的心中忽然掠过一丝愧疚,不敢相信她会这样不记前嫌地前来。“你能在下个月皇宫举办王子殿下二十三岁生辰宴会之前,让它们开花吗?”“放心吧,尊敬的皇后、王子殿下,我会尽力地照料玫瑰花的,毕竟我跟它们生活了这么多年,我非常了解它们的喜好。”她恭敬有礼地回答着,看不出一丝埋怨和憎恨。
她内行的打理着花圃里的一株株玫瑰,为它们浇水、修枝、施肥。调整它们被阳光照射的位置。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花圃里的许多玫瑰经她这般细心的照料后似乎慢慢变得有朝气起来。这天非尔德也来到花圃,查看她的进度。“凯思琳,离下个月举办我庆生宴会的日子很近了,你有把握让它们开出美丽的花吗?”凯思琳低着头继续料理着花枝,毫不在意地回答他的话“殿下请放心,我既然能来,就有十足的把握,可是能不能请您不要打扰我的工作。”原来他该非常生气她这样无礼的言语,可是他却没有发怒,反倒安静下来,静静在一旁看着她持弄着这些花草。“嗯,你还没走吗?”她转身意外地发现了他。“你不用管我,我只想在这里看看你是如何打理它们的。”他思考了很久从嘴里挤出一句话“凯思琳,谢谢你肯来,我对我过去对你做的一切我表示遗憾,现在发生的事虽然如你的预言,不过只说对了一半,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好像也跟玫瑰很有缘似的。”凯思琳惊奇地看着他。“哦,我没说清楚,其实我也没有见过她本人,我只见过她的画像。”凯思琳微笑着说“想不到殿下居然会喜欢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她这句话,让他难堪万分“对不起殿下,请恕我的无理!我只是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
非尔德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好了,我不妨碍你工作。过几天我会再来看看。”他的语气十分温和,不像从前那般厌恶凯思琳,还和她交谈了好一会儿,居然还告诉她他的心事。他回过头看了眼面戴白纱的凯思琳,那双清澈迷人的眼睛和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差一点就让他以为她是画中的女子。可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看过她这张有着可怕疤痕的脸。
隔日,非尔德王子殿下再次来到花圃查看玫瑰花的修理情况。“您好,殿下!”凯思琳恭敬地行了个礼,继续手中的工作。“它们今天看上去比昨天更有活力对吗?”“是的,殿下。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在你的生辰来临时,它们一定会开出美丽的花朵。”“是真的吗?这都是你的功劳凯思琳。是你用你的勤奋和善良浇灌着它们,它们才能重新复活。”她低着头,用面纱尽量遮住他投来的目光“谢谢,殿下!我只是尽我的职责罢了。”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再讨厌跟她说话,甚至期待每天跟她谈心。在他眼中,她是平凡的、甚至是丑陋的。但她却是最真实的,没有丝毫的掩饰和惺惺作态。他认识的所有年青女子当中,许多都是抱着讨好他、一直想做王妃的心态,她们说的尽是动听的话。不能像凯思琳这样平实真切。
“能告诉我,你脸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吗?”“在我十六岁那年,一次意外的大火。父亲将正在熟睡中的我抱出来后,准备再去求母亲时。房屋的顶梁掉了下来,他们…….”原来是这样,如果没有被大火留下这难以抹平的疤痕,或许她也会是一个美丽动人的模样。“真遗憾……..”“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我一个人过得很快乐,因为有父亲留下的那些玫瑰一直陪伴着我。可是……….”他此时才觉得自己是多么地自私和霸道,心里充满了愧疚“请原谅我,凯思琳!我不该夺走你父亲留下来的玫瑰。”“算了,现在我不也天天看到它们吗?或许,我真的不应该将这些美丽的花隐藏在森林之中,而应该让更多的人欣赏到它!”
每当非尔德对着画像中的女子时,令他想到的却是凯思琳那双清澈的眼睛和善良的心灵。他甚至不再觉得她是丑陋的,反而觉得她是高尚坚强而纯洁。他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了。“凯思琳!凯思琳!你在哪儿?”“我在这儿,殿下,玫瑰园这边。”她放下手中的水罐,回头应答。他跑到凯思琳身前,惊喜地发现花圃的玫瑰都打起了花骨朵,很快就会开放。“殿下,您看这园里的玫瑰很快就会开放了,我相信它们绝对会美过这里所有的花儿。”“是啊,和你从前那个石屋前种的一样美丽,凯思琳是你,是你用你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去浇灌这些枯萎的玫瑰,是你让它们又重新拥有了新生!谢谢你凯思琳”“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忘记了我来这里的职责吗?”“后天就是我二十三岁的生日了,父王和母后将为我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到时你也来参加了吗?”“我!”凯思琳惊奇地望着非尔德眼睛,不敢相信他为何会邀请她“可是,我只是一个下人啊!?”“这有什么关系,我会替你准备一些漂亮的衣裳。”“可是我的脸,恐怕会吓倒宾客。”“这有什么,我允许你戴着面纱出席!没有人会看到你的容貌。”“可是殿下……..就这么说定了!我走了!”
非尔德二十三岁生日当天,皇宫的花圃里所有的玫瑰都盛开了,芳香四溢。邻国的王室贵族及这个国家所有有名望的人物都应邀来参加这个生日宴会。他们在经过皇宫花园时,被这些美丽迷人的玫瑰所征服,纷纷称赞着这从未见过的花。
“真是太美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迷人芳香的花儿,它的色彩如此的丰富、香气如此的幽雅,真是太令人着迷了。”皇后非常地自豪“是啊,我也非常喜欢它,打算在全国广泛传播玫瑰品种,让更多的人都能种植它。”
凯思琳一早就剪了一篮子的新鲜红玫瑰放在非尔德寝宫门外。打算默默离去。不料却在走廊外碰见了他。“凯思琳,你这是要走去哪里?”他发现了凯思琳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殿下,祝您二十三岁生日快乐!这些红玫瑰是送给你做礼物的。我的职责已完成,我想我该离开皇宫回到我自己的天地里去了。”“为什么?!你完成了让玫瑰重新绽放的职责,我可以让父王赏赐你无尽的财富并满足你所有的愿望。这一切还没有开始,你为会么要走呢?”“殿下,我来这里并不是要得到什么,我只是要想让那些玫瑰绽放出娇艳的花朵,让它们获得新生。财富和愿望我不想要,我也用不着。”“可是你答应要参加今晚我的生日宴会。”“我想我这副让人看了害怕和厌恶的面容是不适合参加那么隆重的舞会的。我………
”她低下了头,将自己更好地隐藏在白纱下面。
“谁说的!”他一下子走到她面前,用手反起她的下鄂“你虽然没有完美的容貌,但我知道你善良纯洁的心已胜过你的外表,它就像钻石那样的闪闪发光。”“非尔德殿下,你…….”王子殿下居然对她说出这些不可思异的话。难道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丑陋的脸了吗?”非尔德坚决地说“没有人会厌恶你,我也不允许任何人嫌弃你。凯思琳,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这是我的命令!一会儿我会叫人把参加宴会的礼服送到你的房间,你可不要妄想逃跑。”
当晚,随着皇宫大厅灯光通明和欢快音乐的奏响,非尔德王子殿下的二十三岁生日宴会正式开始了。各国的皇室和贵族都带上了自己美丽的女儿一道出席宴会,除了炫耀自己的富有和美丽外,还希望能将自家的女儿嫁给英俊的非尔德做上王妃。那些年青美貌的女子都将自己好好地打扮发一番,希望能更多的吸引住非尔德的目光,这当中也包括了上次来访的爱米莉公主。今晚非尔德一身黑色的礼服让他更显英俊潇洒,风度偏偏的他果然不愧为众多女性心目中最理想的伴侣。“让我们为年青的非尔德二十三岁的生辰共同举杯!祝他万事如意,生日快乐!”“好………”殿内一片欢呼。“奏起最欢快的音乐吧!”伺仪大声地说着。非尔德一直不能开心起来,因为他邀请的凯思琳还没有到来,为他恭贺生日。“孩子,你不高兴么?为什么不去找一位年青漂亮的女子做你的舞伴?”“母亲,我还在等人,等我邀请的一位嘉宾。”
非尔德说不出心里的焦急,他害怕凯思琳不来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不知何故,他已经对凯思琳念念不忘了。“嘉宾?是一位女子吗?”皇后好奇地问道,她从来没见过儿子这般在意一个人。或许这位嘉宾是他的意中人吧,她也好奇地好想快一点看到此人。
殿堂下面,许多贵族女子都在切切私语,议论着非尔德会邀请她们当中的谁跳舞。因为旦他去邀请了谁,那就表明这个人会是他的意中人,也将会是花国将来的王妃。每一个女子都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期望自己是这位幸运的女人。爱米莉满心期待地等待着非尔德的邀请,毕竟他们已经很熟悉了,上次他还陪同她到花园一起观赏过园中的玫瑰。可是今晚的非尔德王子殿下似乎没有打算要邀请什么人。难道这么多的美女当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所爱?
正在大家议纷时,大门外出现了一个身着红色衣裙面戴白纱的妙龄女子。她的面容被白纱摭住了,但那双清澈动人的双眸却如此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她的身姿曼妙,乌黑的秀发被盘暨起来,配搭红色的拖地长裙简直是迷人极了、胸前还别着一朵含苞待放的金色玫瑰。看上去神秘极了、动人极了。
只见她缓缓走入殿堂,来到非尔德王子殿下跟前轻轻地行了礼“非尔德王子殿下,祝您生日快乐!”她双手递上了一支火红的玫瑰。“她是谁啊,怎么从来都没见过?居然还带着面纱,会不会是样子丑得见不得人?”“不会吧,就用这个当作生日礼物!”“你懂什么?这才叫做出人意料,出奇制胜啊!”
非尔德急忙上着扶起眼前的女子,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来了,这个人就是凯思琳!“谢谢你能参加我的生日宴会,我还有点担心你不来了呢。”“答应过你,我一定会来。”“这位是?怎么好面熟?”皇后也觉得这个年青女子好熟悉,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母亲,您也认识的,她是凯思琳,这园中的玫瑰就是她一手培植出来的。”“啊!天哪!”
非尔德的这个回答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堂堂一国的王子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女佣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还这么隆重地向自己的母亲介绍。
“非尔德,你是怎么了?她不过是我们园中的一个默默无名的花仆。”“不,母亲,请不要这么说她,她不是什么仆人,她只是接旨来帮助我们的种植玫瑰的善良女子。”
非尔德第一次这么无礼地顶撞自己的母亲。“你们在说些什么?她是谁?”国王也摸不清头脑,不知道眼前上演的是那一出戏。“亲爱的国王和皇后,我只是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名望的平民女子,喜得王子殿下的诚意邀请,才特来庆祝殿下生日的。”“是的,母亲,我非常真切地想要邀请凯思琳和我跳这第一支舞!”
堂下的许多人都意外地发出议论着“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平民女子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这可是一大新闻啊?!”“他居然还要邀请她跳舞!还是第一支舞!”“是啊,她有什么好的,长什么模样都看不到,居然受到非尔德如此的礼遇!?”愤愤不平的众女子发出怨气。这下,人们更为她隐藏在白纱后面的真面容感到无比的好奇了。“能揭下你的面纱吗?凯思琳!”皇后直截了当地说道。她真的想看看到底这位平民女子有什么值得自己儿子喜爱的。
凯思琳受惊地用手捂住面纱,她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显露出她难看的面容。她知道,虽然玫瑰仙子将她变回了她被大火烧伤前的面容,一张美丽的面容。可是,玫瑰仙子也对她落下了咒语,只要非尔德在场,人们看到的就还是那张令人厌恶的可怕面容,只有当非尔德真心诚决地爱上她,她才有可能永远拥有那张美丽的容貌。
她害怕地向后连连退了好几步“这个,我不能……..”
非尔德看出了她的惊慌,立即站到她面前“母亲,请允许她戴着面纱吧,我答应过要尊重她的。”“看吧,我猜得没错吧,她一定是丑陋极了才想到要找一片白纱来遮丑的。她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就是最好的证据!”国王似乎听出了些端倪“她为什么不能揭下自己的面俱!她要你尊重她,可她为什么不能尊重尊重我们?难道戴着面纱示人也是对我们的尊重吗?”“这个……..”
非尔德无话可说,他遗憾地看着凯思琳,想要征求她的同意。
凯思琳害怕得连连摇着头,眼里装满了恐惧和惊慌。她不应该出席这个生日宴会的。她丑陋的模样会吓坏在场的宾客,会让非尔德难堪。会让他对她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消失怠尽。她不能揭开这个面纱!不能!“凯思琳!你愿意吗?”他眼里充满了温柔和关爱,还有一丝丝的心疼。早知道父王和母后还有在场的这么多宾客会给凯思琳带来如此的恐惧,他早就会执意要她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了。现在,她一定害怕极了,不过他可以为她向在座的人解释,她的脸是因为一场意外而毁容的,并不是天生的丑陋。她的心灵是纯洁、善良、美丽的。
不!我不要!求求您非尔德王子殿下!请您仁慈一点,我不能揭开我的面纱!”“好好好,我不勉强你!我们走!?”堂下一片哗然,非尔德王子居然违抗自己父亲的命令,要带着这位神秘的女子离开这个为自己举办的庆生宴会!“非尔德!非尔德!你怎么了!你给我站住!”皇后试图阻止儿子这个冲动又愚蠢的举动。
他牵着凯思琳的手,正欲走步离开大殿时,站在一旁嫉妒得快发狂的爱米莉在他们转身的瞬间,一把扯下了凯思琳的白色面纱!“天啊!”“天哪!太可怕了!”许多在场的人发出了惊天的尖叫,甚至有女人假装地晕倒!凯思琳丑陋的面容一下子清晰地展露在众人的面前。引来一阵哗然!非尔德是怎么了,居然会喜欢这们一个丑陋得令人做恶梦的女人?那张被火毁坏了的脸,让人不敢也不想多看一眼。当然,这张脸也吓坏了皇后跟国王“非尔德!她真的是你邀请来的吗?你居然让这样一个女子参加你的生日宴会?”皇后把脸撇开一边,不想多看一眼那张可怕的脸。
凯思琳惊慌地用手蒙住自己受伤的脸,众人的可怕又厌恶的目光仿佛将她剌伤一般“对不起,对不起,!”她急急地弯下身想要去拾掉在地上的面纱。“不!凯思琳,你不必那样,既然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个够吧!”
“请原谅我,非尔德。我无意让你难堪的,真对不起!”凯思琳伤心的落下泪来。非尔德一把抱住了凯思琳,用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目光全神贯住地落在她的脸上,没有害怕和厌恶,有的只是疼惜和温柔。“凯思琳不要哭泣!不要害怕。”他用手指轻扶摸着她受伤的脸颊“你的脸还是原来那张脸,可是在我心中,它永远是最美丽的!”他要向在场所有人证明,他对凯思琳这张容颜受损的脸并不感到害怕和厌恶,因为他早又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她。他用情地吻住了她的双唇,那样的投入和陶醉!
天哪!非尔德居然亲吻那个丑陋的女人!众人再次哗然!三两个女子再次晕倒。“非尔德!你……”凯思琳万万没想到他会亲吻她,难道他一点也不厌恶害怕她这张可怕难看的脸吗?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曾有的强烈反应!为什么呢?她无力地被他拥抱着、亲吻着,无法思考。长长的拥吻过后,非尔德抬起她的脸,温柔地说道“虽然你的容貌比不上在场的人,但是你的心灵、你的品德却是这里最高贵的。因为有你,园里的玫瑰花才开得如此动人,因为有你,才让我懂得了善良和谦虚才是最值得追求和赞赏的。你的勤劳、勇敢、善良还有宽爱的心,让我明白了世间什么是最珍贵的。”他眼里充满的悔意
“请宽恕我从前对你犯下的错误,我诚心诚意地向你忏悔,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希望你能原谅我,原谅我用俗世的眼光看待心灵如此纯洁、善良的你。你能原谅我并嫁给我吗?”凯思琳没有想到非尔德居然会爱上这样丑陋的自己“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还能说什么呢?从爱你,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爱上了你。只是我觉得自己如此的丑陋配不上你………”“什么都别说了!”
他动情地亲吻着她受伤的脸颊,为凯思琳落下了珍爱的泪水。就在此时,凯思琳胸上配戴的金色玫瑰竟然开放了,散发出闪闪的金光和迷人的芳香。众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她的身上。突然间,凯思琳脸上的疤痕全都消失不见了,焕然一新的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美丽容颜。“哇!太不可思异了!这个丑八怪居然变成得如此美丽!这是我从未眼见过的奇事!”
非尔德也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一切,眼前的凯思琳脸上没有了那团被火毁坏的疤痕,变换的是雪白一样的肌肤、动人的眼眸、柔亮的秀发、洁白的贝齿。她胸前的金色玫瑰刚才还是含苞待放,现在却盛开得如此娇艳。眼前的她居然和那幅画像中的神秘女子一模一样。
“你是?”他不确定地问道。“我是凯思琳啊,殿下。”凯思琳心喜地抚摸着自己的脸。她知道玫瑰仙子对他施下的这个咒语已经被非尔德动情的吻和真诚的爱所解除了。“这是怎么回事?凯思琳”“魔咒!玫瑰仙子在我身上落下的咒语,只有当你真正爱上我时,这个咒语才会被解除。而我也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凯思琳见他们一脸的迷惑,就将事情的原由详细地说了一遍。国王和皇后也感动不已,甚至还有些惭愧。
非尔德激动地说“亲爱的凯思琳,我不得不承认是你的心赢得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爱你”凯思琳同样激动地回答“亲爱的非尔德,是你的心和你的真挚的亲吻解除了这个玫瑰咒。我也爱你!”
殿堂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听完他们之间的故事后,众人都报以祝福的掌声。他们同样被凯思琳纯洁、善良的心所感动、征服。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即将结束了,男女主人翁就像通常的童话故事那样从此以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故事中的玫瑰随着这个故事的流传来到了许多国家和城镇。它使我们懂得这样一个道理,拥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比拥有一张美丽的容貌来得珍贵。
雨中情
雨中情
黑龙江省绥化市靖宇小学五年六班
张佳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也有很多人舍己为人、无私奉献,还有的人克己奉公、助人为乐。这些都是值得赞颂的事,在一次大雨的情形我永远都忘不了。
下课的铃声响了,可外面却下起了雨,雨点骤然间变得非常密集,由雨点儿而雨柱,而雨帘,和着风,和着雷电。主宰了整个世界。视野中的楼房和树木,隐入茫茫的雨色之中,变魔术似的藏了起来。
这时,我看见别人都在自己的小花伞下回到了家,可是只有我没带伞,妈妈有事不能来接我,我只好冒雨回家,这时,我突然感到雨好像停了,抬头一看,一把小花伞撑在了我的头上,我回头一看,这不是王雪吗?王雪焦急地说:“我送你回家吧!”我们俩在雨中艰难前行,王雪把伞尽量向我这边靠,自己的衣服已经淋湿了,到了我家,我让她进来喝一杯热牛奶,可她说:“不行,我妈妈要着急的。”
王雪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雨中,我忽然想起,平常她向我借一支笔,我总是说没有,可是在我有困难的时候,她却能挺身而出,这时,我才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而王雪的身影却越来越高大。
雪松文学社
指导教师:李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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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世上有千千万万朵玫瑰,但为何唯独思念一朵,就像世上有千千万万个女孩,却偏偏对她情有独钟。因为,这朵玫瑰是我每天浇水施肥,细心呵护长大的。因为,这个女孩是我每天挂于心尖,魂牵梦绕的可人儿。玫瑰美丽却带刺,小小的凸起保护着美丽的花朵,不让人轻易摘下。姑娘美艳却倔强,大大的脾气守护着那颗坚韧的心,不许人随意进入她的世界。玫瑰夺目却依旧会枯萎,女孩靓丽却依旧会老去。我该用什么来留住你们的美呢?或许,美丽的并非外表,而是那颗坚韧的心。柔弱的花朵,娇弱的姑娘,看似弱不禁风但却异常坚强。我不嫌弃你将要枯萎,依旧在你身边,看着你花瓣逐渐凋零的样子也仍然喜爱。我不嫌弃你老去后的样子,依旧深情地望着你,看着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的你也仍然感到幸福。玫瑰,风儿雨儿把你摧残,我就为你遮风挡雨。山羊想要吃你,我用玻璃罩子将你与它隔绝。女孩,邻座的人儿把你欺负,我就为你挺身而出。老师出言批评,我用温柔的言语把你安慰。无论你多么娇气,你依旧是我的玫瑰,是我心中的那朵玫瑰。无论你多么倔强,你依旧是我的女孩,是我心中的那个女孩。玫瑰,你是我的玫瑰。4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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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魔咒这一天,王爷终于撑不下去了。他将马二,丁三叫到床前,对他们低声吩咐了一阵。两个人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了,看上去两人都有抑制不住的喜悦。王爷看到二人如此高兴,他也笑了,而且比二人更开心。一个人含笑而亡毕竟要比痛苦而亡好多了。马二,丁三偷偷地将王爷的尸体抬出王府,拐弯抹角地转了半天,黄昏时才到达墓地。二人将王爷的尸体仍到一旁,一起去开墓门。马二碰了碰丁三,小声问道:“你想拿什么东西?”丁三皮笑肉不笑地道:“马兄,小弟最想要那颗闹龙珠。马兄不会与小弟想到一块儿去了吧?”“哪里,哪里,小兄只想要宝库中的龙凤披。”马二嘴里这么说,心里却道:好小子,全府上下谁不知道你最想要王爷天天不离左右的那块紫龙玉佩了。它是我的,你甭想跟我抢。这时,墓门已被二人打开。两人相视一笑,转身抬了王爷的尸体走了进来。刚一进来,二人又不约而同地将尸体放下,反身将墓门关了。墓室里黑洞洞的,却是异常干燥,没有通常洞穴中的那种潮湿感。二人对洞中的情况都很了解,顺利地来到了墓室中心,谨慎地将王爷的尸体放进了石棺内。棺盖还未盖上,斜放在石棺的一边。丁三便一推马二,道:“走,我们去拿宝贝。”“棺盖还未盖上呢?”“你不去,我可先去了,剩下什么你可别愿我。”马二一听,有些着急,一边说着“这就来,这就来”,一边快步向墓室北面走了过去,并超过了丁三。说时迟,那时快。丁三看到马二到了自己前面,快速的从自己怀中掏出一把匕首,朝着马二的后心便刺了下去。等到马二反应过来已是太晚了。他转过身狠很地盯着丁三,好象要用目光将马二杀掉似的,两只手刚到半空,便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软了下来,随后身体也倒了下去。丁三拔起匕首,怕马二死的不干净,又补了几刀,嘴里还说道:“马二哥,你可别愿我。这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若不杀你,我就可能被你所杀。这只能怪你脑子不灵光。”说完,丁三用马二的衣服擦了擦手上的血迹,转身来到石棺旁,伸手从尸体的腰间扯下紫龙玉佩揣在怀里。而后便来到北面的墙壁前,探出两只手在墙上摸索着,想找到开门的机关。然而,正在他摸索时,忽然觉得后心一阵发凉,继而是巨痛。他意识到是一柄匕首,心想:难道是马二复活了。他借着最后的一点力气转身一看,赫然是王爷。刹那间,他明白了一切。只见王爷对他笑着说:“你可以走了,只有你们先走了,我才可以放心的走……”后来的话,丁三永远也听不到了。王爷看了看地上的两具尸体满意的笑了,心想:这颗丹药还真管用,可惜不能让我永生。王爷从丁三怀中掏出紫龙玉佩揣在自己怀中,蹒跚地走到石棺前,刚想躺进去,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咬破自己的食指,在棺盖上写下了如下几句话:三尺禁地,万物莫入。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巨石横空,吾复重生。写完,他已是油尽灯枯,一头栽进了石棺内。刚才进来的是三个活人,而今却只有三具尸体。可叹两个仆人追随主人一生,最后还是被主人所害,怪只怪其贪心过重,主人无德。墓室里静悄悄的,两具尸体的伤口处仍在淌血,而棺盖上的血红大字清晰无比,鲜艳欲滴,好似在警告着什么。日月如梭,转眼已过了一千年,到了民国初期。一支由我国早期的五位考古学家组成的探险队来到了昔日的宽城。因为他们从史书上了解到在宽城曾有过一位王爷贪婪无比,然而却死的不声不响,似乎从这个世界上一下子就消失了。史书上的记载仅此而已。那么这个王爷及其富可敌国的财宝都到那里去了呢?这成了一个千古疑案。他们来到这里,一是为了揭露这个谜底,二是为了寻得宝藏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尽一些力。昔日的宽城如今只剩下一些瓦砾。昔日王爷认为秘密的墓地,经过千年的风吹雨打已不复从前那么隐秘了。五位考古学家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很快便找到了墓穴的入口。五人兴奋异常,一起将墓门打开。里面一片漆黑,他们只能借着火把的光亮摸索着前进。吴铎在前头举着火把开路,之后依次是赵启、范斌、莫向文,他们手里都拿着铁锨及其它一些专门工具。刘宇举着火把殿后。他借着火光细细地打量了一下通道两旁,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只见两旁都刻着许多恶鬼,一个个张牙舞爪摆着各种造型:有的手里拿着一条人腿,正想往嘴里送;有的则捧着一颗人头吃得津津有味;还有的怒视着来人,似乎随时都会跳下来。突然,刘宇听到前面一声惨叫,并感到周围变暗了许多。原来,在吴铎的畔峦蝗坏?鲆黄?獾叮蛞蛲床挥上蚯耙坏梗?峁?戳烁鐾蛉写┥怼=羲嫫浜蟮恼云粝诺枚即糇×耍?南耄喝绻?约憾嘧呒覆剑?突岷臀忸煲桓鱿鲁 K娜宋榷?艘幌虑樾鳎笥烧云艨?罚?蛹獾洞缘呐员呷乒?绦?敖?U獯危?娜硕冀魃鞫嗔恕R虼耍遣簧俅味即铀劳龅谋咴堤映隼础W詈螅侵沼诶吹搅四故抑行摹4耸保?扛鋈硕家咽巧撕劾劾哿恕?nbsp;墓室里的情形顿时令四人大吃一惊。只见两具尸体倒在石棺的两边,相距有五,六米远。从两具尸体上流出来的血在石棺的一头交叉,之后各自沿石棺的一边流过,最后在石棺的另一边汇合,将石棺围在了中央。四人隐约还闻到了一丝血腥味,不禁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们商议了一会儿,便分头工作了起来。赵启、范斌和莫向文三人分向墓室的其余三面搜索有无别的通道。刘宇则走向石棺检查尸体的情况。尸体并非是仰卧的,而是俯卧,面部朝下。刘宇小心翼翼地轻轻一翻尸体,打算将尸体翻过来,但尸体温丝未动,却感到双手触摸的地方似有弹性。刘宇并没在意,而是再次用力一翻。尸体终于被翻转过来。刘宇的眼光一落到尸体的面部不禁“啊”的一声惊叫。另外三人闻声马上赶了过来,询问刘宇怎么回事。刘宇一指棺内尸体的面部,其余三人将目光落在尸体的面部不由都是一惊,看上去这个死者穿得很尊贵,无疑是他们所要寻找的王爷,奇怪的是死者好象刚死不久。他们将棺内尸体与棺外的两具尸体细细研究了一番,确认他们确实是千年前的死人。至于为什么历经千年而尸体不腐,四人百思不得其解。刘宇等四人又歇息了一会儿,稳定了一下情绪,便又各自工作了。刘宇将死者的身体细细的搜索了一遍,发现了一块紫龙玉佩和一颗大珍珠等一些宝物。正在他想进一步搜索石棺旁的两具尸体时。一声惨叫传了过来,还没过一秒钟就又听到一声惨叫。原来,搜索北面墙壁的赵启被墙中伸出的一杆枪刺了个透膛。而搜索东面墙壁的莫向文在听到赵启的惨叫一怔之际。被从前面伸出的一柄剑削断了半条胳臂,鲜血顿时泉涌而出。范斌马上奔向赵启,而刘宇则跑向莫向文将他扶到了棺旁,在棺盖边坐下,此时鲜血已沾满了莫向文的半边身体。一些流到了棺盖上。刘宇马上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了一大块布,为莫向文包扎。这时范斌低着头黯然的走了过来。刘宇马上知道了生了什么事。突然,范斌两眼发直,指着棺盖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刘宇顺着范斌的指向看去。只见棺盖上有几个血红大字:“三尺禁地,万物莫入。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巨石横空,吾复重生。”血字在火光的照射下红得更加鲜艳,好像在警告来人。“我看到鬼了。我看到鬼了……”范斌不停的大叫着,继而是狂笑,并以手捶胸,向洞口跑去。不一会儿,刘宇听到了一声惨叫,之后便归于寂静。刘宇从心里起了阵阵惧意。他也无意寻宝了,背起已经昏迷的莫向文,一手拿着火把摸索着走出墓穴。刘宇先将莫向文放在一棵树边,自己回身将墓门关上,心想这里面肯定还有很多秘密未被探索。说不定什么时候我还会来的。莫向文已不能参加考古工作了,只好在家养伤。医生说,伤势并不严重,只要静养三五个月就能痊愈。然而,莫向文的伤口却并不见好转,他整天都是愁眉苦脸的。一天,刘宇又来看望莫向文。莫向文拉住刘宇低声说:“看来我这伤是好不了了,我总觉得咱们那次去探索的那古墓有些古怪,是不是里面有鬼或者是什么邪物?”刘宇想起范斌发现那些咒语时,莫向文已昏了过去。一想起那些咒语刘宇就有一些后怕,忙对莫向文说:“临走时,我们在棺盖上发现了这几句:”三尺禁地,万物莫入,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巨石横空,吾复重生。‘你说是不是这些咒语在作怪。“莫向文并未回答,只是双目呆滞,喃喃的说到:”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刘宇一见莫向文情绪低落,以为是累了,借故离开了。不到半个月莫向文便命归黄泉了。据莫向文的邻居讲,莫向文在死前的那天夜里,一直哭叫不停,还一个劲儿的说:”你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不是故意打扰您的,不是故意的,我不会再去的。“继而是一阵大叫。第二天便传出了有范斌已死的消息。刘宇听到这些传闻,心里更是惊惧,心想当初自己一行五人前去探墓,有三个人死在墓里。如今莫向文也不明不白的死去了。自己能够逃过这一劫吗?从此,他一闭上眼就看到那个石棺内的人向他走来,并说道:“还我宝物,还我宝物……”不到两个月刘宇也抑欲而亡。古墓之谜又添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时光荏苒,岁月蹉跎,又过了将近90年,来到了公元1997年。此时刘宇的重孙刘维已是30多岁的青壮年。巧的是刘维也是个搞考古的且性喜探险。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刘维也买了新房。于是他便开始整理老屋中上几代留下的遗物。其中一只锦盒引起了刘维的注意,他轻轻地将锦盒打开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盒盖被打开了。刘维顿时呆住了,只见锦盒内有一个紫玉佩,雕的是一条龙。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在玉佩的旁边是一只鸭蛋大小的珍珠,浑圆发亮。刘维以前也看到过不少珍宝,但像锦盒中这样的还是第一次,心想,这两宗宝贝可说是无价之宝啊。我家从哪里得到的呢?他往锦盒底一看发现还有一张折叠的信纸,他忙将信纸拿出来并打开,只见上面写道:致后世子孙:民国十年,我与吴铎,赵启,莫向文,范斌五人同去宽城探索古墓,然这一去三人死于古墓内,莫向文亦不久而亡。现将古墓内的情况介绍如下……此盒中之紫龙玉佩与闹龙珠便得于古墓其价值连城,原打算献于政府,然政府无能令我寒心,因此托后世子孙将其献给有德之政府。近日,吾常梦到石棺中人向我索要宝物,疑有恶鬼,吾思不能久活,特此绝笔。古墓之内凶险异常,且有魔咒,吾之子孙不得入内。刘宇民国十年九月十三刘维看完遗书,心里一笑,心说:我的曾爷爷太过迷信了,哪里有恶鬼索物啊。不过这个古墓倒是值得一探。一想到古墓探险,刘维便来了精神。第二天,他先来到文物部门,将两件宝物交给了国家。经专家鉴定,这两件宝物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确是稀世珍宝。刘维将宝物交给国家后,马上回到自己的单位,向上级领导申请去探索古墓,并将曾爷爷的遗书交了上去。上级领导对这件事很重视,派了三个精明能干的人一同与刘维去寻找古墓。他们按照刘宇遗书的指点,很快便找到了墓门。如今墓门已是破烂不堪,而且还缺了一角,像一张黑洞洞的巨口正想吞噬什么。四人壮了壮胆,刚想进去。这时,迎面走来了两个老农,对他们嚷道:“喂!别进去,里面有鬼。”四人一顿,齐华问道:“老乡,这里面有什么鬼?”一个老农答道:“里面有恶鬼,还吃人哩。我们时常在三更半夜听到惨叫声,都是从这里发出的。”另一个老农不耐烦了,一拉正在说话的老农说:“还不快走,走晚了小心被恶鬼拉下去作点心。”齐华和封本泰听后都是一怔,封本泰对刘维说:“我们已经找到了古墓的正确地点,还是先回去吧。等人手多了咱们再来。”刘维不屑地道:“我们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怎能半途而废呢?都快到21世纪了,你还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吗?”张立武也应声道:“对呀,我们不能就这样走了,起码要将里面的情况摸一摸,将来才好大规模挖掘。”封本泰脸一红,不在说什么了。于是,四人拿了火把鱼贯而入。刘维在前开路,之后是齐华,封本泰,最后是张立武。刚一进来时,四人都是一惊,只见通道两旁的雕刻虽历经千年仍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四人不禁将距离拉近了一些。不一会儿,他们来到尖刀阵前,只见刀丛上白骨累累,还有一些动物的腐肉,发出了阵阵恶臭。可见自从刘宇等人进来后,这里曾多次被光顾,不仅有各种动物,而且还有其他人。他们绕过尖刀阵几经转折,陆续又发现了一些动物和人的骨骸,四人的心头不禁都蒙上了一层阴影。终于,他们来到了墓室中心。幸好在刘宇遗书中对墓内的机关有了比较详细的描述,否则,他们四人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平安地到达这里了。墓室内的景象与遗书中所描述的基本相同。石棺旁的两具尸体还在原处,围绕石棺的血迹清晰可见。不同的是三面的墙壁下又多添了几具尸体,发出了浓浓的恶臭。整个墓室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四人从内心里产生了一种惧意。他们先来到石棺旁,向里面望去,顿时四人感觉像是在三九天掉到了冰窟里,凉意直透心底。原来,棺内人的尸体与刘宇遗书中所提到的分毫不差,看上去就像是刚去世的,经过了90年还是一点未变,四人也是不明所以。刘维特意地观察了一下斜放在一边的棺盖,想看一看那个咒语。然而,棺盖上很平滑,哪里有什么字迹。另外三人看后也没什么发现。四人又来到棺旁的另两具尸体前,发现这两具业已成为干尸。他们借助火光又将墓室的三面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发现在墙壁下还堆积着无数蛇蝎等物的腐尸。每个人的心头又多添了一层阴影。突然,齐华一声惊叫,之后用力一甩胳膊,就见有一条形物体直冲向斜放着的棺盖,随后翻滚下来不动了。齐华开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觉得右小臂一沉,似有一物落在上面,他便用力一甩。他以为没什么事了,但突然间就觉得右臂没有知觉了,继而发展到右上半身。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中毒了,刘维等人这时也发现齐华有些不对劲儿,忙上前询问怎么回事。齐华感到全身都冻在了冰里,只从嘴里蹦出了:“蛇…蛇…毒…”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这时,封本泰双目紧盯着棺盖,用一种发自地狱似的声音说道:“你们看,那是什么?”刘维和张立武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在平滑的棺盖上清晰的印着几十个血红大字,鲜艳欲滴:三尺禁地,万物莫入。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巨石横空,吾复重生。他们明明记得自己刚才还特意观察了一下棺盖,上面确实什么也没有。但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确是,上面确实有字而且就是那段咒语。三个人害怕极了,尤其是封本泰,一下子就向来路跑去。刘维和张立武也抬着齐华的尸体紧随其后。三人出了墓穴这才出了一口长气。然而,每个人的心里都像压了千斤重物。三个人回到单位,向上级详细的汇报了墓中的发现。上级认为墓内的棺盖和棺内人的尸体很有研究价值,而且说不定里面真有什么珍宝。于是,上级调派了十几个人及一批现代化的设备,准备将墓穴整个掘开。这次,三个人主动做了向导,打算将墓穴的秘密探个究竟,尤其是刘维更想弄个水落石出。毕竟是现代化的设备,效率就是高。不到两天,就将墓穴上边的土石都挖开了。由于事先已经将棺盖及棺中人的尸体搬了出来,所以墓穴上边掉下的土石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这一千年前的秘密终于大白于天下。原来,这座墓穴中设了很多的机关,简直是巧夺天工,然而多数由于过了千年之久而失效了,否则后来人怎能进去呢。令人奇怪的是墓室北面的墙壁后虽有一个大洞,但空空如也。刘维等人认为这一定是藏珍宝的密室。于是,三人分头对密室的周围进行清理。封本泰一边铲着墙壁边的泥土,一边笑着说:“你们说,我们会不会碰到个金元宝?”张立武打趣道:“碰到什么也比碰到个鬼咒语强多了。”话音刚落。只听封本泰喊道:“你们来看看这是什么?”三人将墙壁边的泥土都铲掉,漏出了几行字:“惨兮,悲兮,后来之人。财宝已失,主人未知。汝应速归。”三人反复念着这几句,思考这几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封本泰突然苦笑地说:“我知道了,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快要命归黄泉了。”刘维道:“这肯定是有人在我们之前将财宝弄走了。让我们后来的人还是快点回去吧。”封本泰反驳道:“那惨兮,悲兮怎么解释呢?寻宝不到,不应是惨兮,悲兮啊?”刘维沉默不语。王爷的尸体和那个棺盖被抬到了研究室。王爷的尸体还是那样,好象刚刚死去似的。那个棺盖还是光滑异常,根本没什么字迹。他们单位的人也是没有办法揭开这两个谜。于是他们只好先将尸体放在一个特制的玻璃容器内,这种玻璃坚固得很,寻常枪都打不透。那个棺盖就放在玻璃容器的旁边,等待国内外的专家前来研究。这一天是公元1997年3月9日,一颗彗星从地球上空滑过。刘维,张立武和封本泰当然不会放过这个3000多年一遇的天文奇观,争相去观看这颗彗星的身影。张立武看着空中的彗星,不禁说道:“太壮观了,如果这颗大石头落到地球的话,那将是世界的末日……”他说到这里突然停止了,其余二人也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刘维一下子想到那句:巨石横空,吾复重生,不禁打了一个激灵,心道:不会这么巧吧,难道那段咒语会是真的。三人目光一接,不约而同的奔向了研究室。只见存放尸体和棺盖的那个房间的门敞开着,三人冲进去一看,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尸体不易而飞,特制的玻璃碎了一地,其间还搀杂着斑斑血迹。旁边的那个棺盖上赫然写着那段咒语,血红大字鲜艳欲滴:三尺禁地,万物莫入。如违此言,神鬼共怒。巨石横空,吾复重生。封本泰一阵惊叫,之后便跑了出去,一边跑还一边喊道:“巨石横空,吾复重生。巨石横空,吾复重生。……”声音凄厉悲怆,渐渐远去。刘维不禁想到:难道这个尸体真的重生了。张立武只是站在一边,双目盯着棺盖,默默无语。后来,刘维听说封本泰经医生诊断确认已是疯了。张立武则死于一次交通事故,当时他正驾驶着那辆已陪伴他十几年的摩托车。不久,刘维又听说当初挖掘古墓的那十几个人不是得了重病,奄奄一息,就是自杀了。我听到这个故事时,刘维也已卧病在床。据他说,他时常梦到那个王爷向他讨要宝物。不出一周,刘维也去世了。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该不听曾爷爷的话!”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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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玫瑰暖洋洋的太阳爬上了天空照亮了一片片土地照亮了也就永远都不再昏暗让我久久沉浸在这阳光沐浴的土地上感受着这田野的宽阔土地的“祥和”有人说:太阳是火辣辣的那是因为它想为正在饥寒的人们带去一丝丝光阴有人说:太阳是温和的那是因为它不想让更多的人们承受这酷暑的折磨不论人们对太阳的评价是怎样无论是好与糙那都是幸福的代名词他们想用这最真挚的语言来赞扬这万物的“统领”我没有更多的语言来歌颂太阳的功绩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构想太阳的由来无知的我只知道:太阳只是一个代名词它代表的是天下千千万万的父母他们总是不顾一切地给孩子送去最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却什么也没有这炎热的夏季里我真心的祝愿我的父母健健康康I love you!3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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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咒这故事发生在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由于刚从学校出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自己也格外珍惜,不仅工作的比较卖力,同时也认识了不少新的同事,其中的一个便是成。我也记不起来如何和成熟悉起来的了,他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话不多,整个人十分的多愁善感,可能是觉得他有些地方和S有些类似吧!再加上成也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校友,对于我这个刚进入社会的新丁来说,一个学校出来的,自然比较容易沟通。成虽然也是几个月前才来到这个公司的,可他毕竟比我多了一年的社会经历,他经常会跟我说,还是羡慕大学时候的生活整天只需要好好学习就行了,无拘无束,也很自由。我当时并不太清楚工作以后和上大学时到底有什么区别,加上自己对目前的工作还比较满意,便对他说道:“在学校是比较空闲,可是学校的生活也往往会让人感到很空虚,想找点事做,却总不知道自己能够去做什么,我觉得还是有了份稳定的工作后比较好,起码每天自己过的很充实。”听完我的话,成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我一直没有弄懂他说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可偏偏成就一直没有如意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人为的失误,还是冥冥中的注定,成的工作总是不尽人意,不是辛苦整理了半个月的报告突然不见了,就是电脑莫名其妙的中毒了。于是,公司里的事一面很同情成的遭遇,一面又把他当成了扫把星,唯恐自己会沾染上成的霉运。我自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并且努力安慰成,希望他能够及早振作起来。可是,成依然同平常一样的郁郁寡欢,我的安慰似乎毫无作用,周围的同事也开始对成避之不及了。有一次下班后,我约成去吃饭,想通过出去散散心的方式来缓解他心中的郁闷。“成,还是不要太在意这些事情了,我相信,就算是走霉运,也总会有结束的那一天的,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能把你击倒,能够把你击倒的,只能是你自己啊!你可千万要支撑住,挺过这个难关就好了!”听到我再次说起同样的话,成还是和往常一样,并没有表达任何的意思,我也知道他的心里很难受,可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啊!彼此沉默了一阵后,成开了口:“谢谢你,Y,我心底一直很感谢你的安慰和鼓励,自从两年前,我成为了孤儿后,所有的这一切就只能靠自己来支撑了。可是,自从几个月前,当我辞职来到这家公司时,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所有的工作,我都无法顺利的进行,每次都会出差错,无论我怎么努力,还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类似电脑中毒而导致资料丢失的麻烦,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越是想避免,越是害怕它发生,可它却越是频繁的发生。这半年来,我整天都生活在上司的责备以及同事的鄙夷中,我是真的觉得累了。”“成,不好意思,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伯父伯母都不在了。”“不用介意,已经过去两年了,也许这样也好,如果父母还在世,看到我现在的情况,必定会担心的不得了。”“会不会是这家公司不适合你呢?成,如果在这里做的不顺利的话,还是换家公司试试吧!兴许换个环境后,情况也会有所改善的。”“没用的,这半年来,我已经换了不下五家公司了,如今的大学生也多的如同鹅毛一般,随手一抓,就是一堆。像我们这样从学校毕业出来不久的,一没显赫的家庭背景,二没足够的工作经验,想找到一家能够崭露头角的公司也是十分困难的。这半年来,我频繁的更换工作,可无论在哪一家公司,情况都是一样,而且,现在的工作已经越来越难找了,我也很担心,一旦辞去现在的这份工作,又能到哪里去寻找适合自己的舞台?”“对了,成,听你说,这半年来,你一直在更换工作,冒昧的问一句,之前那半年,你有工作吗?该不会是自从你工作的第一天起,身边的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吧?”“哦,那倒没有,之前,我一直在‘金色大地’工作。”“你是说‘金色地’房地产公司吗?”“恩,是的,我在那里工作的半年。”“那半年是不是和你现在的情况一样?”“这倒没有,虽然每天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可是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成,这我可真是搞不懂你了,要知道‘金色大地’可是我们K市数一数二的知名企业,你之前就能在那里工作,又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那你干嘛要跳槽?”“Y,正如你所说,我也知道‘金色大地’是家大公司,起初能在一毕业就进入这样的公司工作,我也觉得十分自豪,就连身边的同学也都对我羡慕不已。可是,在我工作的这半年中,我慢慢的发现,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十分压抑,所有的公司员工,只需要竖起耳朵听清楚上司是如何发号施令的就足够了,每个员工都惟命是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公司的所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可我却觉得这是非常反常的!因为,我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创新和讨论!所有的员工都只是像机器人一样的工作,上司给你编好了工作的程序后,你就一直埋头把工作干完。我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因为我不想让自己丧失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才选择了辞职。”我能理解的成的意思,如果换作是我,想必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吧!也许是天降大任吧,希望成能熬过这段黑暗的时期,之后,我便劝成不要再多想了,权且当作一次磨砺,也许并不是坏事。可是,事情远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在第二天,成负责的工作又出现了严重的差错,事后,经理找成进办公室谈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成从办公室里出来,我急忙问他出了什么事,可他什么话也没说,一个人独自走了出去。事后,我听有人说经理十分恼火,说自从成进入公司以来,就没办成过一件事,训斥了半天后,经理便直接劝成另谋高就了。没想到这次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差错,想想现在的工作又非常难找,以成现在的状态,如何是好?下班后,我赶紧拨通了成的手机,可是不管怎么拨,就是无人应答,我又不知道他家的住址,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晚上刚回到家,突然接到了S打来的电话,“Y,出事了,刚才我看新闻说,有名男子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一栋18层住宅楼上跳楼自杀,死者已经血肉模糊,无法辨认,警方在他的口袋里找了相关证,好像是跟你同一个公司的,你们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说的可当真?等我下,我赶紧看下新闻!”我慌慌张张的打开了电脑,看到那则新闻后,才知道自己之前不经意的担忧竟然变成了现实!成跳楼自杀了!也许是迫于当今社会的压力,也许是出于对自己的无奈,总之,这半年来的遭遇已经完全击溃了他的自信心,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最终让成选择了放弃。“Y,怎么了?找到那则新闻没?”“啊,哦,不好意思,我看到了,他是我的同事,下午刚被辞退。”“唉,真是可惜了,既然是你认识的人,我想我们还是去现场看看吧。”“恩,好,等下我就去你家找你。”不久,和S碰头后,他还是不由的叹息道:“看新闻上说,他和我们岁数也差不多,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就这样选择了轻生,的确太可惜了!想想他的父母,又有多么心痛啊!”“不,S,成跟我说过,两年前,他的双亲便去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了无牵挂也促使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吧。”“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两年了,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自然是不小。可这两年里,他都一直挺了过来,怎么现在因为被公司辞退了,就突然想不开了呢?”“也不光是单纯被辞退了吧,他一直过的很压抑。”随后,我便把成在公司里的情况告诉了S。听完我的介绍后,S便一直皱着眉头,我知道他又发现了奇怪的地方了,便不由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能在半年内持续倒霉很奇怪?”“恩,按道理来说,每个人都会有倒霉的时候,可是像成这样半年来一直背运的,还的确是少见。我还是觉得,这里面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一时又想不起来。”“照你这么说起来的话,我好像也有感。唉,算了,我们还是赶紧去现场看看吧!”我们很快便赶到了世纪花园小区,这里的住户大多是因为没有买房,而选择长期租住的,其中更是以像我和成这样刚工作不久的学校毕业生居多。我们到达时,警方已经撤走了,现场也刚刚撤销了封锁,成的尸体也已经被运走了,周围围观的居民也渐渐散开了。看到地上用粉笔画着一个人形的轮廓,附近还有许多血迹,我知道这里就是成从楼顶摔下来的位置了。S见状,小心翼翼的趴在地上,十分仔细的观察着这个人形的轮廓,并不时的在地上摸了摸。我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他准备找什么,便忍不住向他问道:“S,你在找什么呢?”可他并没有回答我的话,依然沿着地上的轮廓慢慢的观察着。我知道这是S开始高度认真的时候,也许真如他所说的样,成的那些倒霉事中间隐藏着某些东西也说不定,我不愿再打搅S了,便跟在他旁边,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过了一会,S似乎找到了什么,因为,我看见他的嘴角微微向上弯了一下。“Y,我总算发现,之前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原因了,看来,还真跟我想的一样,这里面果然有蹊跷!”“那这么说,成的死是另有原因了?”“不,成的自杀,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那你说是什么地方有问题?”“来,Y,你仔细的看这里!”说完,S便用手指向了地上那个人形轮廓的颈部,我顺着看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S,你是说在脖子这里吗?好像没有什么啊!”“恩,现在天色暗了,不容易看清楚,你用手摸摸看,就在这里!”我朝着S指的地方伸手一摸,发现在颈部的位置似乎有一个很小的坑,难道S说的就是这个?“好像是有个小坑,可是这里本来地面就不好,出现这样的坑坑洼洼也不足为奇啊!”“你说的没错,可是这个小坑出现在了颈部的位置那就对了,你也可以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的小坑,都摸摸,看有什么区别。”我赶紧在周围找了找,很快便发现了几个其他的小坑,用手摸了摸,才发现,这些其他的小坑都比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略微浅一点点,并且也没有这个小坑摸起来光滑。“S,摸起来是有区别,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稍微深一些,也要光滑一些。”“正是这样,我们已经找到想要找的东西了。”“好了,S,我求你别再卖关子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这是有人动的手脚,有人对成下了咒!这种咒比较少见,我也是以前听一个朋友讲起过,这种咒叫做‘钉咒’,施咒者必须要同希望下咒的对象接触时间达到一小时以上,才能达到施咒的条件,之后施咒者通过对类似人偶之类的载体进行下咒,导致中咒者的后颈部长出一颗螺丝钉,中咒者此后大部分时间内便会如同机器人一样,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日常的生活。”“这不对啊!我跟成在一起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他的后颈部什么都没有啊!如果真的是后颈部长出了螺丝钉的话,那很多人都会注意到吧?”“这正是‘钉咒’厉害的地方!只要下咒成功后,后颈部的螺丝钉很快便会融入中咒者的体内,不光其他人看不出来,就连中咒者本人也不会有任何异常的感觉。但是,‘钉咒’的控制能力并不是很强,它只能够部分抑制中咒者的立思维能力,一旦遇上极其有主见的人,‘钉咒’的控制能力便会失效。而当中咒者背离施咒者的意愿时,‘钉咒’便会随之产生强烈的诅咒,不光导致中咒者诸事不顺,还可能使其心里觉得异常的压抑,除非中咒者重新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活动,否则‘钉咒’所带来的诅咒效果是不会消散的。很多中咒者都会承受不了这样遥遥无期的苦闷,最后选择了自杀,而只要中咒者死亡,后颈部的螺丝钉便会从其体内脱离出来,最后被地面吸收掉,只留下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钉咒’的效果也会随着中咒者的死亡而自动消除。如此的手段,几乎天衣无缝,我想,成肯定就是中了‘钉咒’才不得不选择自杀的!“没想到居然有人对成了如此狠毒的咒!原本以为成只是这段时间比较倒霉,可万万没想到是‘钉咒’的缘故!”“现在看来,施咒者肯定是想控制住成,好让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做事,可是他没想到成的独立观念很强,‘钉咒’并不能完全控制住他,于是,这半年来,成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到处碰钉子。”“对了,我想起来了,成说自从他离开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后,这半年来一直过的很不顺利,看来,成肯定是在‘金土地’上班的时候,被人施了‘钉咒’的!”“恩,如此一来,所有的倒霉事也就合情合理了,我想,施咒者应该就是成在‘金色大地’的上司。”“我想也是这样,既然锁定了目标,接下来,我们要想办法把这个施咒者给找出来。因为我之前听成说,‘金色大地’里面其他的员工都是在埋头干上司交待下来的工作,照这么来看的话,很可能那些员工也都被施了‘钉咒’了!”“如果真的如成所说,那应该是不会错了,可惜的是,目前还没有办法能够破除‘钉咒’的效果。”“那这么说的话,一旦中了‘钉咒’要么成为机器人,要么就只能永远活在诅咒中了?只有像成这样选择了自杀,才能破除‘钉咒’的效果吗?”“Y,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可是目前的情况的确就是这样。不过,我想试试,因为大部分诅咒都是和施咒者有着密切联系的,施咒者也许会知道破解的方法,我们想办法从这里入手。”虽然我觉得S的做法无异于与虎谋皮,可是眼下也找不到其他的办法,看着成就这样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要让我就此沉默下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哪怕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和S也都要去试试!我本想第二天就去‘金色大地’的,可是S执意要推迟两天再去,我看到他那么坚持,知道这是有原因的,便答应了S。到了约定好的那天,我同S见面后,便来到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走近一看,整座‘金色大地’的大厦显得气派非凡,果然是全市闻名的大企业!可是,我和S全然顾不得欣赏‘金色大地’的装修格调,直接来到了接待处。当我们到达接待处时,一位身着旗袍的迎宾小姐对我们微笑道:“两位先生可是为了昨天发生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事情而来?”我和S顿时一愣,没想到我们今天的来访竟然都已经被这个幕后的施咒者提前知道了!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了,姑且看看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两位贵客请跟我来,我们经理正在恭候二位的大驾。”到我们点头示意后,迎宾小姐便把我们带到了一间会议室,推开门进去后,发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了,他的身边站着两个保镖模样的壮汉,想必这个胖子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了。“哈哈,二位请坐,不要客气,来来,晓红,赶紧给他们沏茶。”领我们进来的那位旗袍小姐听到胖子的话,很快就退了出去,不一会功夫便端上来两杯冒着热气的茶。我和S还是搞不懂这个胖子到底想干嘛,自然也不会蠢到喝他送上来的茶。“两位不用拘束了,放心吧!茶水里是没有毒的,我们现在可是在法制社会里,毒死人可是要被枪毙的,所以你们尽管放心的喝吧!哈哈!”看到眼前这个胖子得意的神情,真是让人怒火中烧,可是眼下这种情况,还是要冷静的观察周围的情况才行。S端起了茶杯,了一口,然后向这个胖子问道:“想必您应该就是成以前在‘金色大地’的上司了?”“恩,没错,年轻人果然好眼力,不愧是能看穿‘钉咒’的人啊!哈哈!你们就叫我庄总吧!”想不到这家伙完全不加掩饰,一下就挑明了‘钉咒’,看来,我们也只好开门见山了。“庄总,你应该知道我们今天来的用意,成昨天已经因为‘钉咒’的原因而跳楼自杀了,我们不想让更多人受到这种恶毒的诅咒,请您还是赶紧把所施的‘钉咒’给解除掉吧!”“哈哈哈哈!年轻人果然血气方刚,好!我就喜欢这种直爽!不过,我想问问你们,为什么要解除‘钉咒’呢?”“这当然是为了这里的员工能够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生活啊!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没有大脑的机器人,他们是需要独立思考的!”“恩,好好,说的好!小伙子,你先不要急,这样,你们先跟着我去看看这里的工作情况吧!”说完,胖子便起身朝门外走去,他身旁的两个保镖也走到我们跟前,作了个手势,说了声“请”。看样子,现在是由不得我们了,我和S只好跟在胖子身后,一起走出了会议室。我们一边来回走着,一边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公司里的员工看见领导来访,也都纷纷对我们点头表示敬意。“你们看看,整个公司的工作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井井有条啊?”我们转了一圈,发现也的确如同胖子所说,整个‘金色大地’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每个员工都在紧张的处理着自己手上的工作,这样看起来,的确比我现在的公司有秩序的多,开小差混点的现象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庄总,这里的员工都被您施了‘钉咒’的吗?”“没错,我相信你们都已经看到这里的工作情况了,整个公司现在就像一部机器一样,每个环节都在正常的运行着。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他们施‘钉咒’吗?想必你们一定听过一句话,那就是说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是一颗螺丝钉,我只要所有的员工全部成为螺丝钉,完全按照我的计划来开展工作,那就能把每个员工的能量发挥到最大!在这里,我只需要他们是机器人,所有的计划都由我来制订,这样会少走很多弯路,也不会再有争论和分歧!这几年来,公司的业绩已经越做越好,这些难道不都是螺丝钉的功劳吗?”“庄总!虽然我承认你的公司做的很有起色,在K市也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可是,我无法赞成你这样强行控制员工的做法!他们也是需要独立思考的!现在的‘金色大地’虽然工作的井井有条,是这样下去,整个公司将会失去创新思维的能力!”“不,不,只需要我有创新思维的能力就足够了,每个员工就只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我会把每颗螺丝钉放到最适合的地方就可以了。年轻人,我十分欣赏你们,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查出‘钉咒’的存在的,而你们却能一直追查到我这里,现在懂得这方面的人已经不多了,我看你们是可塑之才,才希望把‘钉咒’传给你们,好让你们继承下去。这样,用不了几年以后,你们也将会拥有一家像‘金色大地’一样成功的公司,你们也将成为这个社会的人上人!”没想到这个胖子居然还想策反我和S,此时,我不由想起了刚才我看到那些和机器人一样在工作的员工,想起了成在地上留下的斑斑血迹,我断然拒绝了他:“谢谢庄总的好意,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打算,因为这样的公司就算再成功,那也不是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所取得的,所有人的独立意识全部被你扼杀了,而当你控制不了他们时,你就会像害死成一样害死他们!”“哎呀,哎呀,不要激动啊,我想这里还是有些误会的,我一直都希望成在离开‘金色大地’后,遭遇种种的不如意后还是能够重新回到我的公司,继续为我所用,可是,没想到,他承受不了那样的压力,居然选择了自杀,唉!实在是太可惜了啊!”“住口!成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你对施了‘钉咒’的缘故!你永远都体会不到,当一个人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成为被人操控的机器人的感受!成正是因为害怕变成这样,才毅然离开了‘金色大地’!”“,你们这两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亏我还一直想抬举你们,看来之前所说的全是废话了,你们难道就不怕变成我的机器人吗?”糟了!一时激动,居然忘了这一点,没想到这一下把胖子给激怒了,要是他对我和S施‘钉咒’的话,那可如何是好?可是S似乎没有一点担心的样子,他依然保持着平静的语气,对胖子说道:“庄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一次‘钉咒’的效果被破除后的第三天可是施咒者最虚弱的时候,如果想在这天施咒的话,施咒者自己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想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另外,我们也不是你公司的员工,想在其他的日子施咒,你也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其他的时候,我们根本不可能再同你有一小时以上的接触时间。”我一想,今天正好是成自杀后,即是成身上的‘钉咒’自动破除后的第三天,原来S特意挑在今天来‘金色大地’的原因正在于此!“唔,没想到连这些都被你知道了,不过,虽然我治不了你们,可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啊!难道你们能去法院告我吗?哈哈哈哈!你们就等着看吧,整个‘金色大地’在我的操控下将会发展的越来越好,现在是全国50强,以后将会是全球前5强!到了那一天,我也不会再是区区的公司总经理了,董事长的位置也迟早是我的!其实,现在整个公司也都已经是由我在负责的了,董事长不过是名义上的挂牌罢了!不过,我是不会只满足于做多尔衮的,总有一天,全球前5强之一的‘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将会是我庄某人!保镖!送客!”话音刚落,他身旁的两个壮汉立马朝我们走来,容不得我们分说,便强行把我和S拖出了公司。就这样被赶了出来,我十分不甘心,S看到我仍然十分激动,便对我劝道:“Y,没有办法,我们以后也不可能再来‘金色大地’了,因为只有在今天,他才无法对我们施‘钉咒’。我知道你的心里难受,可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法律也无法制裁他。还是想开点吧,至少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此时此刻,只能深深的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无助。我抬起头,看了看天,很希望能在天上寻找到一双眼睛,可遗憾的是,我找不到。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很消沉,每天故意工作到很晚,希望用疲惫来麻痹自己。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了S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要我赶紧去他家。我不知道是不是又出什么事了,急忙赶到了S家。“S,你搞什么啊?慌慌张张的就叫我过来,也不说清楚是什么事!”“我知道这几天一直很难受,整天跟行尸走肉一样,要是让你自己看,估计你也会忘记,所以就只能叫你过来看了。”“到底是什么啊?我还要回去睡觉呢!”“就是这个,你来看,是今天网上的新闻。”我走了过去,低下头一看,网页上方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金色大地’公司总经理跳楼自杀”!不会吧?难道是那个姓庄的胖子?我赶紧仔细阅读起下面的正文部分。看完后,才知道果然是那个胖子,这我还真是搞不明白了,“S,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施‘钉咒’的胖子也会自杀?”“别急,你再看看这个。”说完,S点开了一张图片,我一看,是尸体的现场图片。随后,S用绘图工具把尸体颈部放大,我再一看,突然发现由于尸体的头部是朝右边侧歪着的,后颈部附近的地面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不会吧?这里怎么会有和成当时一样的小坑呢”“恩,这的确是‘钉咒’留下的痕迹,我刚开始看到这张图片,也是觉得似乎地面上有坑坑洼洼的,当时我也没多想,可当我把图片放大后,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小坑和当时成留在地面上的一模一样。”“这么说,原来那个胖子也是被人施了‘钉咒’了?”“现在看来,应该没错,没想到他原来也是一直被人所操纵了,真是可悲啊!本来自己做为一个被别人所操纵的机器人时,他很好的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可是,当‘金色大地’的名气越来越响时,他内心的对权利的欲望之火也被点燃了,他甚至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将董事长取而代之,这可就超出了施咒者的控制范围了。于是,施在他身上的‘钉咒’就开始产生了诅咒,像他这样的人,之前应该是一直顺风顺水的,一旦周围的情况开始变得不利,他便根本无法在这样的逆境中生存,所以他选择自杀就要比成快多了。”“唉,这也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啊,本来一心想控制公司员工的,却不知道其实自己已经被人给控制了,之前他一直把‘金色大地’打理的很好,可他完全不知道,这只不过是按照别人给他写好的剧本来演罢了。”“对了,Y,另外我还听说,原来‘金色大地’的大部分股份都是掌握在国外一家公司的手里的。”没想到,‘金色大地’原来是被国外的一家公司所把控的。可这样一来,给成施‘钉咒’的是那个胖子,但是,给胖子施‘钉咒’的又会是谁呢?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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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咒-绣花鞋入夜,妹妹已经睡着了,我躺在床上半闭着眼睛,这时正是11点20分,屋子里阴森森的,没有一点声音。隐隐约约,我听见有人向我走来,而那人的脚上,赫然穿着妹妹那双粉红色的绣花鞋!我感到迎面有微风随着一句阴森森的“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吹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直到我醒来,已经是两周以后的事了。我看到满眼的白色和妹妹冷漠的面孔,看到我醒来,妹妹冷冷得飘来一句:“你醒了”,就要转身离去。我清楚的看到,妹妹竟没有穿腿,整个人就那样悬空着!手臂也是两袖清风!我被吓蒙了,一个护士进来了。我忙喊:“快,帮我叫一下刚才出去的小女孩!”谁知护士奇怪的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没发烧呀?你是不是看错了?没有人来探望你呀?”我百思不得其解,刚才我明明看到妹妹走出去的!护士见我疑惑得盯着她,便无奈地说:“唉,我怎么没想到呢,你已经昏迷了两周了,大脑肯定不清楚。”说完给我掖好被角便出去了。我匆匆办理了出院手续,奇怪的是我在医院所有费用都已经有人交了。可我顾不得那么多,赶快一路跑回家,妹妹却不在家。我找遍了小区里,可妹妹仿佛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邻居都说已经两周没有见到她了!奇怪,难道妹妹凭空消失了?我仔细检查了家里,桌上、柜子上全是灰尘,食物也都发霉了。我忙去报厅翻阅两周内的报纸,是的,血案仍在继续,却没有妹妹的任何消息。我又跑回家里翻箱倒柜,几乎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妹妹的那双绣花鞋。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12点了,我等待着警铃的人声响起,却久久了无声息。我起来想去开灯,却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我还以为是妹妹的玩具,站起来却差点滑倒。地上怎么会有水?疑惑中,我打开灯,感到背后有一双阴森鬼魅的眼睛盯着我,我被盯得背后发凉。我慢慢转过身,却被一摊血水吓得瘫在地上!血是从床底下流出来的,漫遍整个屋子。窗外的猫头鹰在“挖坑挖坑”得叫着,别人说“挖坑”是埋死人。我战战兢兢得走过去,掀开床单,竟看到妹妹双眼睁地大大的、面无血色地躺在床下面!她的脚上,是那双绣花鞋,却已不是粉红色,而是像血一样的红!我“啊”得一声瘫坐在地上,血溅到了天花板上!我抬起头,看到血印隐隐约约像个残缺的人形!却觉得这人形有点眼熟。我听到妹妹的呻吟声,吓得跳了起来!妹妹像个布偶一样慢慢地爬起来,冷冷地盯着我。我被吓得浑身发抖,结结巴巴地说:“妹……妹妹?”她不说话,就那样目不转睛得盯着我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背后湿了一大片:“你……你不是妹妹……你……你到底是谁!”她突然邪恶地笑了起来,许久才咬牙切齿地说:“哼哼,你不认识我了吗?你们一家都不是好东西!”说完她一闪便站在我面前,用惨白的手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梦呓一般:“还我命来……还我命来……!”天哪!这情景竟和我梦见的一模一样!我感到呼吸困难,用仅有的力气艰难地问“为……为什么……要杀我!你……到底谁?”她的表情突然变得无比愤怒,脸上青筋暴露,满屋子的血瞬间凝固!“我是谁?你问我是谁?哈哈!”她狂妄地朝天大笑,那声音没有一丝底气,轻飘飘的,在这寂静的夜里甚是可怕,令人毛骨悚然。“当年你妹妹喜欢我母亲邻死前送给我的红色绣花鞋,便叫人把我的脚砍掉,叫我再也穿不了鞋!夺去了我的红色绣花鞋后,你那忍无人性的妹妹又叫人把我的眼睛挖出来,砍掉四肢,用布活活把我闷死!一切只用了7分钟!哈哈,一条人命只值7分钟!把我杀了也就算了,还把我扔到荒山野岭上叫狼把我的尸体啃得不像样子!”言罢,她用惨白的手指了指天花板上那个血印“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当年我的尸体被狼咬后的形状!血把整个山都染红了,你的良心没有感到不安吗!死后我就选择做了厉鬼,虽然不能再转世成人,我也要报仇!”刚说完,她的眼睛就掉了出来,四肢全部脱落了!血淋淋的,令人胆战心惊“你们一家轮回了几世我才找到你们,今生你一定很奇怪你的亲人都到哪去了吧?哈哈,全是被我挖去眼睛,砍去四肢让狗吃了!我用自己的灵魂封印了他们,让他们永远不得超生!因为我做了厉鬼,鞋的色彩和花纹都被清除掉,只有用善良的人的心脏和血才能让它变回原样!你妹妹看到那双绣花鞋都是我一手安排的,那些血案也是你妹妹干的,确切的说,是我叫她干的。”她轻蔑地瞥了我一眼,最后冷笑着向我飘来:“你不是没有见到过你的亲人吗?那就去冥界和他们重逢吧!哈哈哈哈……!”我感到一阵眩晕,慢慢靠着墙滑下。原来一切都是我们自作自受,我死不瞑目,不是因为没有见亲人一面的遗憾,也不是为她惨痛的经历,而是残忍的人性……一切仿佛都是一场梦,报复,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为了一件事物而不择手段的人,永远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哥哥与妹妹一家,最终却为了一双绣花鞋家破人亡,值吗?而那些被人欺压过便施行报复的人,也好不到哪去。绣花鞋的主人费劲心机报复以后,得到什么好处了吗?永远只能做孤独的鬼魂,永世不得超升,值不值?有时适当的忍让也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悲剧这个词也许会就此消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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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咒师“改变它的长短,并不会影响它最终的流向”-----信仰,是一种人们以其为规,为矩而生活的精神准则;同时也是一种“界线”,人们凭着它从人群中区分出自己的“同族”或者“异类”。世界各地的人信仰的事物也是千奇百怪。有的人信奉真主、基督,有人的却崇拜妖魔鬼怪:有些地方为牛马等动物摆案供奉,而在另一些地方,人们却将虎豹豺狼敬若神明……而在这里,我们要说到的这群人,信奉着你绝对想像不到的东西——那就是“语言”。这群人,或者说是这一族——信仰通过这群人的血脉传承——的族人相信,“语言”有着属于自己的力量:无论是人们说出的“话语”,还是写在纸上的“文字”,它们都拥有着比传递信息更强大的力量,只是旁人无法发现而已。这一族的族人认为,“语言”是一种可以与人的“生命”本身相关联的“力量”,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有人能够真正的操控“言”之力,此人将超越生死之限,纵横于阴阳之间。只可惜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一族的族人往往短寿,最长寿者也很难安享天命之年,他们留下的血脉也就越来越少。因此,他们的信仰也就更少能为人所知。不过,只要是认识或了解这一族的人,都敬畏的将这些信仰“言”之力的人称为:言咒师。知道有关这个族群传言的人少之又少,更别提知道这个族群真相的人了。事实上,在这一族人人丁逐渐稀落之前,他们已经参透了生死的玄机。他们认为每个人在出生之前,他们的死期也已经被预定,就好像是每个人的头顶都悬挂着一个倒计时的计时器,当所有数位归零时,就是名为死亡的炸弹在他们头顶“爆炸”的时候。普通人对于这个时限也有他们的称呼,那就是“阳寿”。“言咒师”一族中的一些人拥有“更改”他人“阳寿”的能力。他们能够看到对方的“阳寿”,只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他们就可以悄无声息地将那些人的计时器向前拨动,快进掉其中的一部分,又或者将其回调,让倒计时多出了一小时甚至一年而不为人知。生命的流向很奇怪,更改其中一段并不会影响它去向的终点。如果一个人十年后将会因为癌症而死,那么如果将他的阳寿“拿”走五年,他的癌症就会由早期忽然恶化到中期;相反地如果将多出的十年“塞”入他的“阳寿”,他的癌症就会突然好转或痊愈,不过最终那些病态细胞还是会复发,并最终完成它们的使命。这就像是在河流里丢入了一块巨石,你可能会让河流变道或是分流,不过它们最终还是会到达同一片海洋。“阳寿”控制着人们因身体器官的衰竭等所造成的正常死亡。那些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诸如车祸,坠楼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谋杀与自杀并不在其控制范围内,“言咒师”一族管它们叫“阴劫”,也就是普通人所谓的“劫数”。人们有时能躲过“阴劫”,有时则不能。遭遇“阴劫”而死之人的灵魂会停留在世间,直到他们的“阳寿”终结,他们也就是被世人常称为的“孤魂野鬼”了,但这些都是题外话,我们暂且压下不提。“言咒师”一族总共有四个古老的家族,每一个家族都有他们对于“生死”方面的专精,他们所擅长的“言”之力也各有不同。但在他们之中只有一个家族的人能够自由地操纵他人的“阳寿”,这也是所有家族中最古老,最有话语权的家族。拥有了这样的能力,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可以“长生不死”,但最终他们却也和其他三个家族一样,衰落并最终灭族,其原因就不得而知了。这个家族的姓氏是“言”,“言先生”的“言”。虽说言先生很讨厌每次做事都要重复一遍这么繁琐的解释,不过他却很享受他说这些时,听故事的人的表情变化。姜华很有自制力,他的表情变化并不多,不过他的肢体语言却说明了很多事。他双脚开始颤动,说明他的基础信任开始动摇,他的右手时而握拳,时而松开,表明他正试图去接受言先生所说的一切,不过他的理智却本能地反抗,所以他的思想正在不停地自我挣扎。而姜夜莺的反应就有趣上许多了。这个女孩时而张大了嘴巴,时而又眼露迷茫,而她多年从父亲那里接受的教育又让她偶尔会想起要喜怒不形于色,然后便是刻意地收回所有的表情,这种急停急转的表情变化让言先生十分玩味。“我说完了,现在我猜你们应该需要一些时间来讨论一下,我可以出去等。”说完,言先生便站起了身,转身向房外走去。姜华却出声叫住了他道:“你方才说的是你想要的,还有来获得的方法。假定这些都是真的,那你要如何才能帮助我来解决我的问题呢?”听到这话,言先生笑了:“你其实并没有认真听我说的话呢!在我提到‘阳寿’的部分之前,我先提到的是什么?”“你们是信仰语言的一族,你们相信一言一语都有多大的力量……诸如此类的吧!”姜夜莺不自觉地接茬道。“不只是信仰或是相信,漂亮的公主。你的男巫可以用那些你常见的方块字,变出你永远也想象不出的东西来——这其中也包括你们想要的生活。好好考虑吧!”说完,言先生作了一个揖,转身走了出去,优雅地带上了门。其实不用隔着一个门,姜华也能猜出他们讨论的流程:首先其中一个人会抱着头说“怎么找上了这么一个神棍”,然后两个人会一起愤怒地抱怨言先生所说的一切是多么疯狂;几分钟后,当他们的牢骚发完了,他们会冷静下来思考这一切,接着另一个人会说“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如果那个人只是一个疯子,那对于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然后,他们便会冷静地坐在一起,开始权衡言先生的提议是否值得。先是否认,然后是愤怒,之后就该是讨价还价了。其实悲伤五阶段套用在这里也挺恰如其分的。言先生现在只是在等他们进行完前面两个步骤,然后开门和自己进行真正的交涉。没过多久,门果然被推开了。开门的是姜夜莺,她的神情看上去相当无奈:“我父亲有决定了,不过还是想先和你谈谈。”说完这话,少女甚至还要转过头深吸一口气,才勉强能止住快要掉下的眼泪,不过红润的眼眶已经出卖了她真实的心境。言先生不得不承认的是,姜夜莺确实是一个美人胚子。即使因为近段时间都在为了父亲而奔走,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甲油已经掉了颜色,这对于一个以外貌作为武器的社交名媛来说,这可是不能容忍的错误。不过即使没有那些妆扮,也丝毫没有影响“夜莺”的美丽,那份精神上的憔悴让她看上去更像一个需要人保护的搪瓷娃娃。而当这样一个女子眼眶红润,那珍珠似的眼泪随时可能夺眶而出时,所有男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用自己的双手去拭去她的泪痕,并向自己发誓,倾尽自己所能不再让那么令人心碎的眼泪流下。言先生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顾仲对于自己是那么恐惧,却还会来帮助姜华父女。现在她还只是噙着眼泪,如果她当真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的,说不定言先生也会动摇。只不过姜夜莺在这种时候却顾不及使用她最大的武器,而言先生……言先生是那种看女人时注意力都在头以下部位的人,所以姜夜莺对于他的杀伤力也没有那么大就是了。总之看上去姜夜莺是两人中比较不相信自己的一个,这对于言先生倒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女人的决定最终还是无法影响男人,甚至多数时候还起到反效果。进了门,言先生就看到姜华点着了一根烟正坐在那儿猛抽。看来姜华正在做一个让自己十分痛苦的决定,这也难怪,无论信任与否,要让谁开口说自己自愿少活十多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现在有很多问题想问你,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来理顺自己思路,因为……我虽然相信你,不过你知道……”姜华说了两句,忽然又有些说不下去,他又狠狠地吸了两口,苦笑道:“言先生你不是什么都知道么?不如你告诉我你想问什么吧!”“好吧,就当是我的优惠政策吧!”言先生一屁股坐到了姜华的身旁,缓缓道:“首先,你想问的是‘我如何才能肯定你会遵守承诺’,我的回答是你不能,我会遵守我许下的承诺,但你没有任何依据来相信我,我也不需要你相信我;你第二个想问的问题是‘如果给了你十五年,我还能活几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会告诉你,我也有我的‘规矩’,而且相信我,没有人真的想知道自己的死期的;你最后的问题是‘为什么当初你帮顾恩晋时只要了十年,现在却问我要十五年’……你花了三个问题才问到重点,这也是我唯一能回答的问题。”看着自问自答玩得不亦乐乎的言先生,姜华很想发火,但他又无话可说,因为言先生真的好似看透了姜华一般,他的每一个问题都正是姜华想问的,但他每次的回答都像是在嘲弄姜华,在提醒他“你在这件事上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权利,你只能相信我”。“那到底是为什么呢?经济危机也影响你的经济效益么?”姜华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实际上他只是想缓和一下自己的心情。言先生看着姜华,又看了看姜夜莺,道:“姜小姐,你还记得我们走进这间旅馆的时候,在前台看到了什么人么?”“嗯?”还在平复心情的姜夜莺被言先生突如其来的一问搞得有些迷茫,不过她还是本能地开始回忆:“在我们进门的时候……没有什么人哪。有前门的接待,保安,还有几个中年人摆了张台子在打牌还是做什么的。”“啪啪”言先生忽然鼓起了掌来,“姜先生你实在应该为你的女儿感到骄傲,她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你到底想说什么?”姜华尽量压制着心中快要喷射出的怒火道。言先生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姜华的愤怒一般,继续向姜夜莺问道:“你还记得那些人谁说了哪些话么?”姜夜莺皱了皱眉,实在不明白言先生的用意,不过姜夜莺的记忆力倒确实是不错:“我记得我们进门的时候,牌桌上正对我们的那个……那个胖一些的男人喊了一句‘这把我要了’之类的,然后言先生你还凑上去看了看他的牌,然后说了一句‘哥们你这牌都叫,凶啊’……我就记得这些。”言先生没说话,只是转头看着姜华,像是在等着姜华发作似的。不过姜华却并没有发作,他也只是冷冷地看着言先生。这么快就又冷静下来了?言先生越来越觉得这对父女非常有趣:“他们在玩斗地主,但那声‘这把我要了’并不是在‘叫地主’,而是……”“暗号么?”姜华立刻明白了过来,然后他的神情也变得紧张了起来:“你确定?我们这么快已经被找到了?”言先生点头道:“嗯,一开始我还不确定,所以我还特意去看了看他是什么‘型’。”“型?”姜夜莺显然不懂言先生的意思。“是赌徒的行话。那些在赌场里混的‘老千’们,可以根据你身前放的筹码,来判断你是哪一种类型的赌徒——是那种赢一把小钱就撤的‘怂人’,还是会赌到倾家荡产的‘爷们’。”姜华向自己的女儿解释道。言先生笑道:“哦?我倒没想到姜先生也是同道中人呢!”姜华苦笑道:“实际上做一个投机商,在很多程度上和赌徒没有什么区别。像我现在不就全部赌输了么?继续你的话题吧,那个人是什么‘型’的?”“他的面前摆了一堆的零钱,所有的钱都堆在一起,只有几个零散的子儿无序地放在一旁。而不是像‘常地主’一样会不经意地三个一组摆放。”言先生伸出双手在身前摆动,像是在摆放筹码一般,“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典型的‘老农’,赢的也是小钱,输的也是小钱。像这样的人,绝不会在手上只有两张2,三张A,没有任何一副‘炸弹’和一张‘鬼牌’的情况下,拉下这把牌——除非他根本不在乎这把牌的输赢,或者根本就不是在打牌。”“所以,我是真的被盯上了,这也就是你忽然‘抬价’的原因么?”姜华算是得出了最后的结论。“没错,如果你的仇家们真的如你说的那么如狼似虎,那你只能接受我的提议:要么少活十五年,然后好好享受你剩下的人生;要么你就这么走出去,被他们逮到,接着的事情你就比我还要清楚了……顺便提一句,被谋杀可不在‘阳寿’的有效范围内哦!”言先生笑得异常灿烂,因为他知道,“讨价还价”的步骤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就该是“抑郁”,然后就是“接受”了。气氛沉重的沉默,姜夜莺蹲在他父亲的面前,没说一个字,只是一个劲地摇头,眼泪不停地在她眼眶中打转。姜华爱怜地抚摸着姜夜莺的头,笑着也朝她摇了摇头,然后用双手托起姜夜莺的头,用拇指逝去了女儿即将从眼眶中溢出的泪水。这就是所谓爱侣一般相依为命的父女关系么?言先生冷眼旁观着这对父女的“抑郁”,并没有催促的意思——言先生或许不拥有普通人的感情,但这并不表示他就不理解,偶尔他也是会作出一些人性化的举动的,只是当局者们当时并没有那个心情去发现罢了。“好吧,我同意。”半晌后,姜华才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几个字。他拍了拍姜夜莺的肩膀,女儿会意地将父亲的手架到自己肩膀上,手扶着姜华的腰,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让姜华站起了身。姜华另一只手扶着自己的后腰,艰难地笑道:“抱歉,这两年腰椎的风湿病犯的比较厉害,有的时候没人帮忙一下子真站不起来。”腰椎?可你扶的地方是尾巴骨才对吧?那里八成是因为外力作用才会落下病根的。虽然言先生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很难得地并没有开口讥讽。毕竟看到一个本来事业有成的成熟男子,在自己眼前变成一个连独力起身都困难的落魄者,言先生心里也难免会有一些感慨——虽说各种情绪波动在言先生的心里比常人都要小很多,而言先生会表示的“同情”的极限,也就是少说两句。姜华也能算是一个阅人无数的人了,所以他也看得出言先生在以他自己的方式表达着他的怜悯。姜华不喜欢被怜悯,所以他正了正声道:“那你要如何从我的‘时间表’里,挖走你要的十五年呢——因为看着你也不像是会不收‘钱’就先办事的类型。”言先生伸出了一只手道:“伸出你的手,握上我的手,当我问你‘是否承诺定契’时,你只要回答一个‘诺’字就可以了。”姜华愣了一愣:“就这么简单?”言先生笑道:“没错,就这么简单。你不会还指望我画个五芒星在地上,召唤一个黄眼恶魔之类东西的出来吧?”姜华叹了口气,伸出了手握上了言先生的手,道:“在此之前,我还想提一个要求——我知道你会说我没权利提要求,不过我想这个要求并不会怎么为难你,我希望你能答应。”言先生用另一只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道:“请你快些说完就是,两个大男人手老握在一起我会觉得怪恶心的。”“我知道你有很多方法能绕过堵在门口的家伙,带我们离开这个地方。不过我希望你能展示一下你的‘能力’——就是你说的,那些操纵语言还是文字什么的,或者其他什么的力量——正面带我们离开这里。”姜华看着言先生的眼睛,眼神中透出无比的坚定。“一石二鸟么?”言先生一下就看穿了姜华的想法:“让我展示一下,既能让自己和女儿放心说没找上一个神棍;同时也是给外面那些家伙的‘头’演一出好戏,让他们知道你现在已经找上了一个靠山,这样他们也就至少会有一些忌惮了是么?”姜华点了点头,露出了带着些许诡异的微笑。言先生皱了皱眉,总觉得这个男人的微笑让自己有些狐疑,但又说不上来是为什么。狐疑的情绪一闪而过,言先生一脸无所谓道:“也罢,反正我也还没想出什么好的方法,正面冲出去或许也不错……就当是买一送一吧!”说完这话,言先生的表情忽然沉了下来。他闭上了眼睛,嘴里念念有词。虽然并没有什么红光乍现之类的奇效,但姜华和姜夜莺都感觉到了周身的氛围在产生着什么变化,就好像是空气的味道都变了一般,让人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压抑。姜华在感觉到自己的尾椎不再疼痛后,便拍了拍姜夜莺,示意她离远一些。姜夜莺肯定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父亲的,但那种毫无来由的压抑,以及从心底升腾上来的莫名恐惧,却使得自己在接到父亲的暗示后,便立即朝后退出好几步。在退出几步后,姜夜莺心里的压抑感忽然就消失了,她非常纳闷,刚再往前踏一步,各种负面情绪立刻涌入她的脑海,这种恶心的感觉甚至能让人的呼吸停顿。姜夜莺一个步子不稳,朝后跌坐到了地上。忽然间,那些无形的压力又消失了,姜夜莺像是屏息许久才窜出水面一般,大口地呼吸着。这感觉就好像是言先生划下了一个圈,在圈外只是普通的世界,而进到了圈内,就好像是立刻走入了地狱一般。“小公主老老实实坐在那里就可以了,就你的阅历,我不能担保你再靠近会不会有危险。”言先生开口道,他的声音变得比之前更加低沉阴森,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不过当姜夜莺抬起头,看到言先生重新张开的双眼后,她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寒而栗”。言先生的双眼不再是东方人的常见的那种棕底黑瞳,他的左眼从眸子的深处发射出一种绿光,一种翡翠一般剔透的绿光。但那也是种让人心底发冷的惨绿,就如同是丛林中的野狼,在看到猎物时眼中会放射出的妖异之绿。传说中狼的凝视可以让猎物失去双脚发软,失去逃跑的勇气,而现在姜夜莺的心境,就如同是被座狼凝视的小白兔一般,有种死之将近的压迫感。而且,姜夜莺看到的还不止这些。极端的恐惧并没有让她移开视线,反而让她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现在的她甚至能看到,在言先生左眼的瞳孔身处,似乎有一个……一个字。当姜夜莺本能地想看清楚那是一个什么字时,言先生却转过了脸不再看她,而是看着握着他手的姜华,沉声说出了之前他之前提过的六个字。“是否承诺定契?”“诺”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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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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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家五口人到咖啡店吃饭。一进门,哇塞,里面是人山人海,还一对一对的。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两个空位,老爸和老妈一队,姐姐和姐夫一对;得,合着我一超大型电灯泡。于是我便把老姐他们赶过去,我郁闷着呢,别在我面前谈情说爱啊!过了不久,我正准备吃饭,得,这时,“啪”的一声,大厅里的灯关掉了许多。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侍者们拿来蜡烛,还附赠一玫瑰。透突然有了一种与平常不同的好奇心。这时,耳边响起了悠扬的钢琴曲。我突然觉得人的心和玫瑰好像。玫瑰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人的心也一样,任何一样都不可或缺。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所以把自己一层一层的包起来,长起刺,是逃避吗?也许是吧。如果说玫瑰离不开阳光,水,养分,那么人的心就不能缺少真诚,温情,爱的滋润;它们促使玫瑰绽放――心就这样被慢慢打开,一天一点,日夜积累,直至完全开放;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原来心是红的,每一片都是鲜红的,因为那代表真诚与爱。玫瑰象征着生命。一朵玫瑰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凋零;我们也一样,心受到伤害后会碎,你可以听到声音;而且,你一生都忘不了,因为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我用手扯下一片,小心地放在烛火上,花瓣不久就向内靠拢,我想,心再硬遇到温暖也会变软吧?心再硬的人心中也会有想守护的人或事。因为温情会久久萦绕在心头,心里边会暖洋洋的。小小的烛光无法改变世界,却可以感动一个人的心。玫瑰的根不停地从土里吸取养分,玫瑰的茎输送养分。恩,我觉得,你给玫瑰浇什么养料它就长什么样,可是大家生活的土壤是一样的。就像我们,大家生下来的时候是一样的,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改变而已。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衬托才闲得更美。没错,使心灵更加美好的就是绿叶。每个人的爱心,善心等都不同,所以心的纯净度也就不同。如果缺少养料,玫瑰就会枯萎,我们缺少了爱也会变的麻木。我真的很好奇,玫瑰花瓣一层夹一层,我强行扳开它,却发现玫瑰无法恢复以前的样子;人心也是如此吧?受到了伤害便很难愈合,它需要外界的帮助。玫瑰的花瓣是不是代表你的感情历程?感情的积累真的很漫长呢!有扯下一片花瓣。却发现玫瑰并不象想象中的那么软,最深出是硬硬的,泛着浅黄;于是我想,再懦弱的人也会有一颗坚强的心吧?因为没有一颗坚强的心会很难茁壮成长。撕开花瓣,发现了玫瑰的内部纹路,还留下了痕迹――不要伤害别人,因为受到伤害的话,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他(或她)的心会留下你伤害他(她)的罪证。玫瑰花瓣层层包着的是黄色的花蕊――是我们守护的真心。这是人最最真诚的地方,最最圣洁,最最纯净,世间的情和爱都从这里出发,还掺杂着幽幽的玫瑰花香!人们常说真善美,并不指一个方面。真正美丽的人“花瓣很红,叶子很绿,花蕊很黄”,不是只靠自己就办得到的!手上留有玫瑰的余香,沁人心脾!再美丽的事物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东西是永恒的吗?那是一种飘渺,虚幻的信仰。突然想起一句话:花落,是一种完成,请切勿以悲凉挡住它的去路(经典)恩,花总有一天会凋零,但,它来年还会再次盛开!就像有些人,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们的一切都会留下来,可在我们心里!看着散乱的花瓣,我南出手帕,轻轻地把它们包好,说:已经足够了,你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前面恩爱的两对夫妻,我想玫瑰的余香将留在心灵最深处,萦绕心头,直到永远!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有一个飘渺的声音传来!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