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那场飞扬的花瓣雨(完结篇)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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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感到头顶“嗖嗖”一阵风吹过。她转过身,一个黑发少年出现在她的眼前。这个被称为迦的少年刚才扔出了一道闪电朝紫琪飞去。可是紫琪并没有害怕,而是惊讶的对这个冷酷的少年失声喊道:“朗恩,怎么会是你!?”)
“朗恩?谁是朗恩?真是可笑……”银发少年从一个暗门里摇着头,冷笑着走了出来。“你,你胡说!!”紫琪歇斯底里的喊着,“他明明就是朗恩!!朗恩!快回答我啊,朗恩……”“朗——恩……”黑发少年慢慢地张开了口,机械地吐出了这两个字。“对啊,你就是朗恩,我是紫琪啊!你难道忘了吗?”“紫——琪……”黑发少年抬了抬头,又扔出了一道闪电——“杀——紫琪。”紫琪一声惊叫,可已经来不及了,她被闪电劈中了手臂。由于闪电的强大冲劲,她猛地向后退去,直到撞上后面的水晶玻璃墙……“停手吧,迦。”银发少年发出了命令。“是,主人,”黑发少年收了手,默默地退到了一边。银发少年悠闲地看着自己修长的手指,来到了紫琪面前。他慢慢地俯下身,笑着对紫琪说:“大小姐,被击倒的感觉怎么样?”“你……”紫琪抱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咬牙切齿的说,“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做?朗恩究竟怎么了?还……”“为什么?”银发少年冷笑着说,“先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以前,世界被分为了三部分:天堂,人间,地狱。
无论是在哪一个区域的人们,都知道天堂是最上乘的人,地狱则是最卑微的人,两者是不能有任何关系的……几百年来,人们一直遵循着这一条款,丝毫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
可一看似坚不可摧的条款到底也被推翻了。
在天堂,最最上成人的孩子被称为天堂之子;而在地狱,最最低等的人的孩子则被称为地狱之子。可这样的差距没有阻挡两个孩子的友谊,最后变成了感情……
按照天堂定的规矩,天堂之子必须亲手将地狱之子逐出这个世界。并且与第二上乘人家的孩子成亲。到了规定的时间,天堂之子却不忍心了,毕竟她和地狱之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她偷偷地放走了地狱之子。
按天堂的规矩,放走地狱之子的人要受到惩罚。可是要与她成亲的男孩太爱她了。自愿替女孩上了断头台。不过,他在临死之前制造了一个镜子世界,并在入口处立了一个石碑,写下了一首殉情诗。并预言:“10年后,天堂之子会重新回来!”
再说说天堂之子,对地狱之子的思念,再加上对男孩的内疚,不久便病死了……
地狱之子也在被追杀中被杀死了……
不过,当天堂与地狱的人死后,便会重新回到人间……
天堂之子投到了一家农户家,名字叫紫琪。而地狱之死投生在了坟墓旁,被紫琪的父母捡去。取名朗恩。
那个男孩呢?
他来到了一个专门培养冷酷杀手的岛上,接受了长达9年的训练……
后来,他回到了镜子世界。
朗恩离家出走之后,来到了镜子世界。男孩一下子认出了他。嫉妒加上怨恨,他清空了他以前的记忆,并把他训练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杀人武器……
再后来,10年到了。
紫琪来了……
“我是——天堂之子?”“没错!”银发少年毫无感情地说:“由于我对你的爱,我替你上了断头台;现在由于我对你的恨,你去上断头台吧!——”“不要!!”紫琪把双臂挡在头上。忽然,一道光芒包围了紫琪……
“紫……琪?是你吗?”
紫琪吃惊地张开了双眼——这分明是朗恩的声音!!
“记忆恢复了吗?可恶……”银发少年咬牙切齿。“邪恶的家伙,去死吧!!”朗恩聚集意念,劈了一道闪电向银发少年飞去。银发少年劈出一道火球,挡住了闪电。两人一触即发,火热的打了起来。忽然,紫琪看到,又一道闪电劈向了银发少年……出于本能,她挡了上去……闪电刺穿了她的身体——
她倒在了银发少年的怀里。
银发少年顿时惊住了,他俯下身,疯狂地喊着少女的名字:“紫琪,紫琪!!你怎么这么傻……我明明可以保护自己的,我明明可以保护自己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傻……为什么……”
紫琪倒在少年的怀里,勉强着微笑地说:“我没事,身体……只是不由自主的上去了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倾绝……”银发少年把自己满脸泪痕的面孔深深地藏在了自己的银发中。“倾绝……真好听呢……”紫琪恬静的笑了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化成了无数的花瓣,随风飞去。“紫琪!!!!”
倾绝发疯了似的失声大喊,可名字的主人,却再也听不见了……倾绝悲痛欲绝,他拿出了自己的剑,并刺向了自己:“紫琪,我来了……”在临死之前,他露出了微笑……朗恩一直呆住了似的站在原地。看着看着,默默地转过了身,走了出去——没人知道,他要去哪儿……
那是一个冬天……
人们第二天醒来,发现漫天下着飞扬的花瓣雨,花瓣落在白雪上,白中透粉,粉间又白,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令人陶醉……孩子们在花瓣雨笑着,叫着:“爸爸妈妈,快看,多漂亮啊!!”父母们除了惊叹这场花瓣雨的美丽之外,更多的是疑惑:冬天,怎么可能会下花瓣雨呢?那天,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别国的花瓣飘过来了,也有人说是神仙显灵……而真正知道原因的人,早就已经香消玉损了……
后记:
朗恩走后,带来了一块石头,他又从紫琪的身上找到了另外一块石头。他把两块石头合在一起,忽然,石头慢慢的升空了,并散发出耀眼的光,朗恩的身体也随之越来越模糊,最后便消失了——他用自己的命,换了倾绝和紫琪的命,而紫琪和倾绝活过来后,却会忘掉一切关于他的记忆。
“紫琪,真是一场漂亮的花瓣雨呢……”长椅上的少年温柔的对另一个女孩说。“嗯,很漂亮,很美。倾绝,你说,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像这场花瓣雨一样美好吗?”少年笑了笑,仔细地凝视着她。“会的,一定会的。”女孩听后,甜蜜的把头靠在了少年的肩膀上……天空中的云越聚越多,最后变成了一个微笑着注视着他们的男孩——这个男孩,长得,真的,很像——朗恩呢。
(完)
初一:我比蒙牛纯
神王圣殿6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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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光看到路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摆了一个摊位,貌似只有一件货物,一支笔。玄光眼睛一亮,问道:“这位师傅,请问这支笔怎么卖?”
“一百金币。”那人头也不抬。
宋天翔直乍舌:“就这一支笔卖一百金币,变相抢劫啊!”
玄光转头对着宋天翔笑眯眯的,但后者发现前者的眼皮动了一下,就知道里面有事,咬咬牙:“好吧,就当是结拜的礼品吧。”
买过之后,玄光偷偷告诉宋天翔:“这是一支战斗用魔导笔,还是高级货,在拍卖场上起拍价至少是十万金币,看来这人穷疯了。刚刚不是有个魔导笔使用卷轴吗?给我看看。”
终于到了宋天翔家——玉纱家族分族。宋天翔的父亲宋笑早恭候多时了。“这位就是天才玄光啊,失敬失敬。”
玄光还礼道:“令尊之子才可配天才二字。”
正当他们谈笑风生的时候,一名仆人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老爷,大事不好了,安德烈那些人从四方围困过来了!”
宋笑的脸色瞬间就变青了:“什么?!”
玄光知道,玉纱家族与安德烈家族一向水火不容,而后者稍微强上一点,没想到今天刚来就被包围了。
宋笑很是着急,四个方向到底哪个是族长安德烈·戴维呢?我只有两个可以派上的大将,难道他将安德烈四魔都派上了?
玄光看出来宋笑的难色,朗声道:“叔叔,我初来乍到,要在你家住下,现在我正好报恩。”
宋笑正要拒绝,但看到玄光坚毅的眼神后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他微叹了一口气,道:“罢了!也该让你们这群小孩去历练历练了。宋喆,你带他们去东边吧!”
叫宋喆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低声道:“是!老爷。”
他们刚出城不远,就被一伙人给包围了。其中一人喊道:“哈!那不是宋家细皮嫩肉的小少爷吗?抓到你我可是奇功一件啊!”从中跳出一个貌似弱不禁风的书生,宋喆冷笑道:“哼哼,苗笔,就你一个九重天地阶?”
“哈!我可已经一重乾坤阶了。”说罢就战在一处了。
“哟,这不是宋大少爷吗?今天算你倒霉,遇到了我猛兽苗镇。”一个肌肉男从人群中跑了出来,一挥拳头,凌厉的拳风朝宋天翔迎面而来。这时,从旁边飞来一个人影,一声暴喝:“霞光万丈!”一道刺眼的光芒过后,拳风消失了。苗镇一惊,赶忙护住全身,才从玄光的高速攻击中活了下来。苗镇一声冷笑:“你是宋天翔的狐朋狗友吧,就这两下子还敢动你苗大爷!”
说着,他把双拳在胸前一碰,低喝道:“战火纷飞!”话音刚落,从距离玄光方圆二十米凭空出现了几十个火焰巨拳,朝着玄光集中过来,苗镇脸上流下几粒汗珠,显然消耗了很多星气,他一扬手,服下一粒星气丹,冷笑道:“哼哼,就你这萌发阶三四重左右的实力,怎么能和我三重青元阶比——”话音未落,两道白影从雾中冲了出来,赫然是两个玄光!
玄光在招式命中前就躲开了,这是他使用的天使之翼的附带技能,极转分身。分身出有自己全部实力的一道分身,不过被攻击几次就会消失。只不过现在玄光太弱,只能有一道分身。
一道分身进攻,用自己光属性的特性高速压制住了对方,苗镇一声大喝:“威震波!”一道震撼力强劲的光波竟把分身给震没了。一抬头,发现玄光已用一只魔导笔在天使之翼上画下了什么东西,突然,从天使之翼的上方出现了一群墨鹰,朝着苗镇突刺而来“墨影·乱鹰!”苗镇匆忙一闪,哪知那些墨鹰一转身又向他冲了过来,后者不由得感到一阵恼怒,自己堂堂三重青元阶竟然被一个三四重萌发阶的小子给戏耍,便动上了真格。“让你尝尝我火神炎域的厉害!”玄光只觉得热汗直冒,苗镇身上燃烧着半径约五米的球形火焰屏障,在里面已是一片火海。
苗镇奋力一跃,直接撞上了玄光,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全身着火的玄光掉落在地。
“玄少爷!”宋喆大叫一声,却被苗笔画出的墨虎给咬了一口,苗笔笑嘻嘻地说:“可不能分心哟!”宋喆暗骂一声:“可恶!”手中立刻聚集出一个水球,向苗笔袭去。
初一:圣光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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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那场飞扬的花瓣雨(1)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紫琪和朗恩是哈姆村庄里的两个普通的孩子,见过他们的人都会称赞他们是天生地造的一对。但是,见过他们的人也都会不由自主的惊呼:“我的老天爷,他们两个人简直是长得太像了!!”紫琪是村庄里一对普通夫妻的孩子。夫妻俩生下紫琪的时候,正值四月,阳光明媚。忽然,空中有无数只鸟儿飞到他们的窗前,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赞叹这个长相绝美的婴儿。更令人惊奇的还在后面——紫琪过满月的时候,天空中忽然刮过了一阵大风。风虽大,但吹到脸上,给人感觉暖暖的,很是舒服。娇嫩的花瓣经受不起风的吹拂,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渐渐地,花瓣越聚越多,然后,便形成了一场美妙绝伦的花瓣雨……花瓣像一只只小精灵,灵巧的随风舞蹈。还不时顽皮的在人们的脸上蹦跳。哦,花瓣的质感是那么柔美啊!在场的人先是赞美,再是惊叹,最后便变得那么如痴如醉……相对于紫琪来说,朗恩的身份就想的神秘多了。当年,紫琪的父母去给祖先上坟时,忽然雷声大作,天空中乌云密布。夫妻俩吓了一跳,赶紧起身准备回家。结果一转身,看见了一个包裹正放在一座坟墓旁。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婴儿。这个男婴睡得正熟。令人奇怪的是,他有着和紫琪一样的天使容貌,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更令人诡异的,就是这个婴儿嘴角透露着的一丝丝冷笑……善良的夫妻俩没有多想,急急忙忙的把这个婴儿带回了家。回到家时,紫琪正被这可怕的天气给吓哭了,可见到了这个男婴后,她马上停止了哭泣,还慢慢的睡着了。夫妻俩见了之后,便打算收养这个婴儿,并给他取名为“朗恩”。可是,他们渐渐的发现了异常……自紫琪和朗恩三岁之后,他们就有了一种神奇的能力:紫琪笑时,天空立即会晴空万里;而当朗恩哭时,天空便立即会乌云密布,随之便会大雨倾盆……由于他们不同的能力,紫琪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欢迎;而朗恩,则会受到大家的躲避和嘲笑。而每次朗恩受欺负时,紫琪便会勇敢的去保护他。两个孩子的友谊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升温,后来竟变成了形影不离。终于有一天,朗恩再也无法忍受村民的嘲笑与偏见,离乡出走了。紫琪得知后,十分着急,四处打听朗恩的消息,却始终找不着他。村民们都劝紫琪不要再找那个“废物”了,但是紫琪不理会他们,执意非要找到朗恩……十年过去了……紫琪依然没有找到朗恩,但是这十年来,她依旧没有一丝放弃的念头,因为这十年来,她一直在做同一个梦——梦中,朗恩再向她诉说,说自己还活着,自己一直在找她,自己非常的想念她……这一天,紫琪忽然收到了一封信,看完信后,她默不作声,阳光下,一串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的脸庞缓缓流下……亲爱的紫琪:你还好吗?你还记得我吗?那个曾在坟墓旁被捡起的孩子,曾因受人嘲笑而离家出走的孩子……你还记得吗?没错,我就是朗恩,十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念你,想念你我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也知道,这十年来,你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我,但要知道,这十多年来,我也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你……终于,我找回了你的地址,并给你写了这封信。你能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吗,紫琪?你会来见我的,对吧,紫琪……朗恩朗恩出现了,而且还给她写了一封信!紫琪抬起头,望着外面的太阳。阳光照在她美丽的面容上,还有她浅浅的笑容上……她要去找朗恩。她收拾好了行李,找出了那封信,开始向信上朗恩的地址出发:“520号巷子13号房14号间。”(未完待续)初一:我比蒙牛纯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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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口相声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单口相声剧本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是明朝时候的事儿。在山东临清有一家财主。家里有一个少爷,叫张好古。从小就娇生惯养,也没念过书。长大了,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天天儿吃饱喝足,提笼架鸟,满街遛。因为这个,大家伙儿都管他叫“狗少”。有一天,张好古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相面的,围着一圈子人。他想看一看,刚往那儿一站,相面的一眼就看见他了,知道他是狗少,想要奉承他几句,蒙两个钱。假装看了看他,说:“这位老兄,双眉带彩,二目有神,可做国家栋梁之材。看阁下印堂发亮,官运昌旺,如要进京赶考,保您金榜题名。到那时我给您道喜。”张好古要是明白,当时能给他一个嘴巴。因为他不认字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上来,上京赶考?拿什么考呀?可是他这狗少的脾气没往那儿想。他想:“我们家有的是钱啊,要想做官那还不容易嘛。”他不但不生气,反倒挺高兴。说:“准能得中吗?”“决不奉承!保您得中前三名!”“好!给你二两银子。真要中了,回来我还多给你。要是中不了,回来我可找你没完。”相面的心里说:等你回来我就走了!张好古回到家里,打点行囊包裹,带了些金银,还真上北京赶考来了。他也不想想,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赶考?这不是浑吗!可是遇见那样社会就有那样事情。他动身那天就晚了,赶到北京正是考场末一天。等到了西直门,城门早就关了。事也凑巧,正赶上西直门进水车。明、清两代的皇上,都讲究喝玉泉山的水,叫老百姓半夜里由城外头往进拉水,还得是当天的,水车一到,城门开了。张好古也不懂啊,骑着马跟着水车就往里走,看城的也不敢问他,以为他是给皇上押水车的哪,就这样他进来了。进了城,他不知道考场在哪儿,骑着马满处乱撞,走到棋盘街,看见对面来了一群人,当中间有个骑马的,前边有俩人打着气死风灯——这是九千岁魏王魏忠贤下夜查街。张好古这匹马眼神一岔,要惊,他一勒丝缰没勒住,这马正撞上魏忠贤的马。要搁在往日,魏忠贤连问都不问就给杀了,因为他是明僖宗皇上最宠信的太监,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今天魏忠贤想问问他,一勒马。说:“你这小子,闯什么丧啊?”张好古也不知道他是九千岁啊!说:“啊!你管哪!我有要紧的事。”“嗬,猴儿崽子!真横啊!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打山东来,我是上京赶考的,要是晚了进不去考场,不就把我这前三名耽误了吗?”“你就知道你能中前三名?”“啊!没把握大老远的谁上这儿来呀!”“现在考场也关了门啦,你进不去呀!”“进不去我不会砸门吗?”魏忠贤一想:他就知道他能得中前三名,准有这么大的学问吗?不能!这是大话欺人,他这是拿学问唬我哪。随着说:“来呀!拿我张片子,把他送到考场去。”魏忠贤要看看他的学问怎么样。可是魏忠贤也浑蛋,你要看看他的学问,你别拿片子送他呀,你就叫他自己去得了。他这一拿片子,张好古倒得了意啦,本来他不认识考场,这一来有了领道儿的了。差人带着张好古来到考场,一砸门,把片子递进去。两位主考官看是魏忠贤的片子,赶紧都起来了,这个就说:“这人是九千岁送来的,一定跟他有关系,咱们可得把他收下!”那个说:“不行啊!号房都满了。”“满了咱们也得想办法呀!你想九千岁黑更半夜送来的人一定是他的亲戚。依我说,赶紧给他腾间房。实在不行,哪怕咱们俩人在当院蹲一宿哪,也得把他留下。”“好吧!那咱们就在当院蹲一宿吧!”这叫什么事!两位主考官把张好古让进来以后,他们俩人又嘀咕上了。那个就说:“咱们给他送题去。”这个说:“别去!咱们也不知道他温习的什么书啊?咱们要是给他一出题,他要做不上来,这不是得罪九千岁吗?”“那么怎么办哪?”“怎么办哪?这不是有卷子吗?干脆我说你写!”嘿!他们俩人全给包办了!写完了一想:“这要是中个头名那可太不下去了,得啦!来个二名吧!”张好古一个字没写,弄个第二名!到了第三天,凡是得中的人,都得到主考官家里拜老师,递门生帖。全去了,就是张好古没去。他不懂啊!两位主考宫又嘀咕上了。这个说:“张好古太不通人情了。虽然他是魏王送来的,要没有咱们哥儿俩关照他,说死他也中不了啊。怎么着?现在得中了,连老师都不拜,这也太不通人情了。”“别那么想,咱们得冲着魏王。你想魏王黑更半夜拿着片子把他送来,这一定是魏王的亲支近派。将来他要是做了官,咱们还得仗着他关照咱们哪。他不是没来吗?没关系!咱们不会看看他去吗?”这倒不错,老师拜徒弟,倒了个儿了!两位主考官见了张好古。说:“那天要没有九千岁那张片子,这考场你可就进不来了。”张好古也不知道哪儿的事啊,就含糊着答应。等他们俩人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九千岁是魏忠贤。心里说:哎呀!要没有这张片子,考场就进不来了。他可没想他不认字!又一想:我得瞧瞧九千岁去!买了很多的贵重礼物,到了魏王府,把名片、礼单递进去。魏忠贤一看名片,不认识。有心不见吧,一看礼单,礼物还很贵重。说:“叫他进来吧。”张好古进去一说:“那天要不是九千岁拿片子送我,我还真进不了考场。也是王爷福气大,我中了个第二名。”魏忠贤一愣,啊!真有这么大的学问?怪不得那天说那么大的话哪!既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将来我要是面南背北之时,这人对我有很大的用处啊。当时吩咐设摆酒宴款待。张好古足吃一顿,吃饱喝足,告辞,魏忠贤亲自送出府门。这下子,北京城哄嚷动了,文武百官都知道了,大家纷纷议论:“咱们不论多大的官,谁进魏王府拜见也没送出来过呀?怎么新科进士张好古去了,魏王亲自送到门口哪?”那个说:“他是魏王的亲支近派。”“看九千岁把他送出来的时候,还是恭恭敬敬的,说不定张好古许是魏王的长辈。”“既然是魏王的长辈,咱们应该大伙儿联名,上个奏折,保荐一下。将来他要做了官儿,一定对咱们有很大的关照。”“对!”大家联名保荐新科进士张好古,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是国家的栋梁。皇上一听,说:“既然有这样的人材,应该入翰林院啊。”他又入了翰林院了!到了翰林院,这些翰林都知道他是魏忠贤的人,又听说他是大家联名保荐的,大伙儿谁敢不尊敬他呀?有写的东西也不让他写,不但不让他写,大伙儿写好了,反倒给他看:“张年兄!您看这行吗?”“行!很好!很好!”就会说这么一句。不管人家问什么,都是“很好!很好!”就这句话他愣在翰林院混了一年。转过年来,魏忠贤的生日,文武百官都送很贵重的礼物。张好古除去送了很多贵重礼物之外,他打四宝斋纸店又买了一副对联,可没写,拿着就进翰林院了,大伙儿一瞧。说:“张年兄,这是给魏王送的寿对儿吗?”“是啊!”大伙儿打开一看。说:“哟!没写哪?”“可不是吗。”大伙儿说:“您来了一年多了,我们就没看您写过字,想不到今天我们要瞻仰瞻仰您的墨宝。”“不!你们写得很好,还是你们给我写吧。”大伙儿彼此对推,谁也不写,其中有一个人聪明。心里说:张好古别是不认字吧?当时他眼珠儿一转。说:“我写!”就编了一副对子,大骂魏忠贤,说魏忠贤要谋朝篡位,写完了说:“张年兄!您看行吗?”张好古一看说:“行!很好!很好!”还好哪!这一天,张好古拿着礼物给魏忠贤去拜寿。魏忠贤把礼物收下,把对子挂上,还没看明白什么词儿哪,皇上的圣旨、福寿字也到了。魏忠贤摆香案接圣旨去了。所有来拜寿的文武百官都看见这副对子了,可是谁也不敢说,因为魏忠贤这人脾气不好。比如:有人骂他,你要一告诉他,说:“某人骂您哪。”他一听:“噢!他骂我?杀!——他骂我他一个人知道啊,现在你也知道了,一块儿杀!”您想这谁还敢告诉他呀!就这样,这副对子溜溜儿的挂了一天,魏忠贤愣没看出来!又过了几年,换了崇祯皇帝。在魏忠贤家里翻出来龙衣、龙冠。魏忠贤犯罪下狱,全家被斩,灭门九族,所有魏忠贤的人一律杀罪。就有人跟皇上说:“翰林院有个学士叫张好古,也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那也得杀!”旁边有一个大臣跪下了,说:“我主万岁,张好古不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怎见得呢?”“因为某年某月某日魏忠贤办生日,张好古送给魏忠贤一副对子,那词句我还记着哪。上联‘昔日曹公进九锡’,下联:‘今朝魏王欲受禅’。他拿魏忠贤比曹操啦!说他要谋朝篡位,这怎么能是魏忠贤的人哪?”皇上说:“那不是啊!”“不但不是,这是忠臣啊!”“好!既是忠臣,死罪当免,加升三级。”一群浑蛋!高三:1031337032x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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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们和所有电视剧中男女主人公的相遇一样那么巧合,我以为我们同样也会像他们那样有一段美丽而浪漫的故事,但我忘了那样美好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电视剧,我们生活在现实,现实有现实的不同,女主人深深爱上了男主人公,而男主人公却从未发现女主人公的存在。哦,原来是我搞错了现实中上演的不是电视剧而是一场戏,而戏前戏后都只有一人。——题记又是讨厌的下雨天,看来古人说春雨绸缪也不是没道理的嘛,不过再绸缪也不用绸缪到一个星期下三五天的雨吧,等会是班主任的课如果迟到那可惨了。晴子躲在学校花园中想到,看来还是只有牺牲自己的衣服,淋雨回教室吧。好冷啊,看来明天一定会感冒的。刚一从花园里冲出来晴子就打着寒颤想到,不过这样也好明天就不用上课了。“哎哟。”晴子一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摔倒在了地上,好一会儿站不起来。“同学,你没事吧。”本想破口大骂的晴子在听到这句话后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同学。”“哦,你说什么?”晴子有些恍惚,眼前这人好帅声音好温柔啊。“我再问你你没事吧。”“没,没。”“那就好,那我就先去上课了,如果有事一定要跟我说哦。”“好。”晴子还没回过神还在想对方怎么那么帅。可等她回过神要找那人时,她看到的只是那人的背影。“铃铃铃……”上课了,晴子才记起自己还在教室外,天啊,死定了。雨下了一下午,晴子写检讨也写了一下午。真是讨厌。自己明明解释了自己迟到的原因可那变态班主任非得让人停课写检讨。唉,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不是和自已一样呢?真想知道他是谁。“你还悠闲呢,怎么5000字的检讨写完了?”班主任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对着出神的晴子说道。“没,不过就快些好了。”“是嘛,不过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什么都没写。”“不是的,我在构思。”“哦,原来如此。也罢,看你怎么用功,写检讨都要构思我就放你一马吧。”“不用写了嘛。“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现在你可以不写回家了,但明天早上你要给我交一份10000字的检讨。”“啊!”“怎么,有意见。”“没。”“那就好,那明天老师就等着你深刻的反思了。”“好。”离开办公室,晴子向班上走去,忍不住想到,班主任不愧是班主任就是够狠的。心里虽如此想眼睛却不自觉地飘向操场。是他,晴子突然在操场上看到了自己撞到的人。他正和几个男生往高一教学楼这边走,晴子内心暗暗一喜,原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高三的。隐约中晴子似乎听到了他们上楼的脚步声,背站到一边去期盼着他的出现。好一会儿他们终于上来了,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讨论着什么,完全没注意到晴子的存在。而晴子也是在等感觉到他们已经从自己身边经过后才慢慢地转过身子所以她并没看见那人的正面依旧只看见那人的背影,不过就这样晴子就感到很高心了,想着中午那人关心的话语,晴子认为虽然这次两人没见到但还会有机会的,他一定也想知道自己是谁的。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回了家,甚至在写那10000字的检讨时也不觉得有什么。但很不幸的是第二天晴子真的感冒了,虽然很不想去面对学习和那个老死板的班主任,不过想想可以遇见那个人晴子还是拖着病怏怏的身子到了学校。不知道是晴子地这种精神感动了老天还是她运气好,一进校门她就看见了走在前面的他。快步跟上去,想要叫住他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两眼盯着他。就在这时那人突然转过脸来,晴子下意识地用手遮住了自己并移开了自己的目光,那人在看了看身后并用目光扫过晴子后又把头转了过去不过脸上却带着疑惑的表情,而这时晴子才放下自己的手。我为什么要用手挡住自己呢?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晴子疑惑的问自己,然后又自言自语的说道:“大概是因为今天感冒了,害怕传染给他吧。对,一定是这样。”可他为什么没有认出自己呢?难道是因为自己用手遮住了自己他没看清,唉,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不然他找不到我会着急的。晴子走进了教室,坐在位子上不自觉的看向门外,他会不会来找自己,如果来了我该怎么办,该出去还是装作不认识他。可是万一他不来不记得我呢?哎呀,怎么会呢?电视剧中可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所以罗,他一定会想知道我是谁的,也一定会找我的,他说过有事一定要告诉他的。怀着这样的心情,晴子上完了一天的课,在这一天里她无数次的看向门外,却终未看见她的出现。失落的晴子只好拿着书包离开了教室。咚咚咚,急促地脚步声,晴子看见了他。“诶。。。。。。”本想叫住他可对方已经如风一样消失了。他怎么这么着急,难道他遇到麻烦了,不行我得去看看。围着整个学校找遍了晴子却终未找到他。或许他已经走了吧,晴子安慰着自己,等明天他来找自己自己在为他吧。第三天晴子起的格外的早,告别父母后便急急忙忙的跑到了学校,站在门口等着他的出现。不论如何今天一定要让他有机会和自己说话。八点了,离上课只有五分钟了,晴子还是没有看见他,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失望。他不会不来了吧,晴子忍不住想到,或许他在自己教室门口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自己怎么反应怎么这么迟钝。电视剧中常常是这样的。来到教室门口,晴子四周张望,可那人并不在这儿。会不会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来所以他已经走了。对啊,要上课了他总不能一直在这等自己吧,一会儿下课他还回来找自己的,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呢?一节节课下了,可他却从未出现,这是怎么了?晴子慌了,难道他真的不来了,因为一次次找自己却未找到所以失望了,不能这样电视剧中不是这样演的,我得去看看。按着班级的顺序晴子逐一找着,她相信如果他看见自己再找他的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可是为什么找不到他呢?难道他不是高三的?不可能自己明明看见他在这边的,看错了吗?“同学,可以请你让让吗?”“好。”完全陷入自我意识中的晴子并未注意身旁走过的人是谁,更未注意他说的话如此陌生。刚才那声音这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听过。好一会儿晴子似乎才反应过来,不过那人已经不见了。晴子只好无所谓的耸耸肩回到了自己的教室想着那个人在干嘛。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晴子好几次碰到那人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除了躲的远远的看着他离开连句话都不敢说。一个月过去了,晴子发现自己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离不开那个人了,只要有他出现的地方,不论是操场还是食堂,楼梯她都要目送他离开才甘心。而她的内心也觉得自己吸引住了他,他只是不好出来罢了,不然为什么每次自己看他时他都要看向自己。离高考还剩几天了,晴子好长时间没看到他。难道是因为功课太忙了,所以他都不出来了吗?好不容易问到他的班级去找他,可他竟不在,除了向他同学问他名字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又回到了教室。“同学们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决定放你们回家调整一下,所以今天下午你们回家后就不用再到学校了当然明天你们可以回来收拾东西。”不用来学校了,那么自己就遇不到他了,糟了,如果他要找自己怎么办?晴子焦急的想到,对了,可以给他留封信嘛。“同学可不可以请你把这封信交给你们班的***。”晴子拉住那人班上的一个同学说道。“你说他啊,他今天没来,你把信放进他抽屉吧,他明天来收拾东西时就可以看见了。诺,他的位子在第三组第四个。”“谢谢啊。”“没事。”晴子把心放进抽屉然后离开了,他没发现那抽屉已经好久不用了。但她没发现身后那人摇了摇头。高考终于来了,晴子带着淡淡的失落进入了考室,在经过两天半的激烈的考试后晴子终于舒了口气。走出教室晴子意外地看见了他,还有他身旁一个美丽的女孩。那一刻晴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却有更加迷茫了,上前一步拉住哪人的衣服。“同学怎么啦?”有些吃惊的疑问。还是那样还听的声音晴子却感到格外刺耳。“同学。”还是那样精致的面孔晴子却感到格外陌生。“哦,对不起。认错人了,打扰了。”“没事。”晴子忘记自己是如何离开的,也不知何时开始落泪的,顾不上理会周围人诧异的眼神晴子听到什么动心碎掉的声音。原来现实是和电视剧不一样的,我们都忘了人生更加的像一场戏。而在我的这出戏里你从未出现,一直都是我在演,原来这就是独角戏。成都市温江中学高二:洛迹1200字以上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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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坐在树下平静地眺望着远方,一轮红日照耀着大地。片刻。咦,这是哪里?方才眼前还是一片片群山,不觉眼前已是一条曲曲折折的河流,向前流淌着。河水从岸边轻轻地流过,撞上了河中的石头,迸射出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远处,稀稀落落的树林里,零星地点缀着些白的倩影,宛如夜空里的星星,格外耀眼。那是几间雕梁画柱的房屋,弯弯的斗拱,高翘的飞檐,华丽的鸱吻,雕工精致的雀替。一阵脚步声传来,近了,更近了。我下意识地扭头转向那从河边传来的声音。我走了过去。只见一个中年人戴着高高的帽子,挂着长长的剑,仰天长叹。我走上前去。他发现了我,转过头来。只见他绾着蓬松的灰黑的发髻,高高的帽子自然地倾斜着。他的眼睛微微地泛着一层朦胧的灰色,像是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薄薄的雾。眼眶上透着淡淡的绛紫色,眼中布满了血丝,眼窝有点凹陷,像是几年都没睡觉了。嘴唇上裂开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可以隐约见到里面的血痂。一件宽大的白袍邋遢地披在他的身上,两个袖口都快垂到脚尖了。他的腰间挂着条布条,布条上用线悬着一把宝剑,旁边是一块缺了口的玉玦。脚上套着一双草鞋,磨破了,露出一个带着充血的脓疱的脚趾头。他圆睁着那双眼,一句话也不说。我也睁着好奇的双眼瞪着他。时间像是顿时凝固了一般,连江水仿佛都是静止的。此时的我,总觉得和他隔着一个世界般,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我总觉得有些有些不自在,便想打破这沉寂。于是,我终于开口了:“现在,现在……几点了?”他好像没听懂我的话,还是用那种好奇的眼光平静地望着我。我只好不断地解释:画时钟、写“时间”二字,他只是发懵。终于,他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缓缓地说出了:“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原来我已跨越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来到了战国时代。于是,我转身看了看周围的风景。可是,背后突然传出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帝高阳之苗裔兮……”咦?这不是《离骚》里的句子吗?他是……?“屈原!”我脱口而出。他一怔,眼睛木然的看着我,他的嘴唇微微地抽动了一下,鼻子一酸,眼泪顺着他的眼眶留了下来,缓缓吐出了几个字:“你,你认识我?”接着他用那我听的不太懂的文言向我倾诉着他的悲惨的境遇。我虽然没全明白,但从他的话里,我还是听出他遭小人诬陷、被楚王流放到这里的。他说楚王几乎对他恨之入骨。我静静地聆听着这个正直的灵魂的倾诉——那是他发自内心的声音,它跨越了语言的界限,在我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不知为何,一抹热泪盈满了眼眶。对着眼前滔滔的汨罗江,他抬了抬头,对天长叹一口气,道:“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回了回头,对我说:“你应该到楚国都城郢去看看。”于是,经过了三天,我终于到了郢都。走进郢都,竟是这般场景!这里不愧是烟柳繁华之地,一片歌舞升平。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商铺和鳞次栉比的民房。一位老伯拎着一筐鸡蛋,正要出关,却恰好撞上了从宫殿里出来的官吏,鸡蛋顿时摔碎在地。那位官员不但不下轿道歉,还勒令手下的皂隶毒打那位老伯。直到老伯被打的皮开肉绽,奄奄一息,那个人才扬长而去,任由受伤的老伯在地上呻吟……又来了一群士兵,强行收取赋税。他们简直是披着官兵衣服的强盗!他们进了百姓们的家里,逼着他们把自家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不交就遭到他们的殴打。我诧异地看着他们:百姓们为什么不去官府告他们?恰好有位小妹妹走来,我快步走上前去,问一问她。谁知她一脸怨恨地说:“告他们?那得有钱啊!谁有那么多的钱啊!再说他们都是官官相护的,谁会理一个穷鬼呢?”我还从她的口中得知:花天酒地的赃官在街市上对百姓大打出手,高官流连烟花之地更是见怪不怪了。最多的还是官员的行贿受贿的了。高官们巧立名目,向低级官员收取钱财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有“养廉费”、“人事费”等二十几个名目,收取了大量财产。下级官员没有给够上级官员这些钱,轻则官位不保,重则身家性命全无。屈原因为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遭到一贬再贬。我大惊:社会竟会如此腐败!说话间,千骑拥高牙,一辆四匹马驾着的篷车缓缓驶来,后面是一队队整齐威严的军士。我不屑地瞟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嘀咕道:“这不知又是哪位大官了。”可她还没等我说完,迅速而慌张地捂上了我的嘴:“哥哥莫要乱说!这是我们大王的马车。”“啊?!”马车到了城下,停了下来。只见车篷里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声音:“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原来,楚王今日要迎娶秦国的公主。沉重的吊桥徐徐地降了下来,钢制的粗铁链与榫孔擦出了四射的火星,发出“砰砰”的巨响。伴随着地面上的黄土堆突然扬起,吊桥板完全着地了。“吱呀”一声,门栓也被拉开了。一丝光线从门缝中射了出来,于是地面上出现了一条光带。这条光带逐渐变亮、变宽,把城门洞的地面照得光亮。篷车上下来了一个人,穿着大红的长袍。可以远远地看见他衣服上的斑纹——那好象是一条龙吧——在太阳底下闪着金灿灿的璀璨光芒。突然,奇怪的喊杀声四起,一位老将冲至城门下。他有着浓浓的眉毛,眉毛底下是一双犀利的眼睛,投射出炯炯有神的目光,如狼似虎。花白的胡子蓬松地遮住了他的胸口。光阴的利刃在他坚凝的额头上划了几道深深的皱纹,却更显老当益壮了。他头戴羽缨钢盔,身披银环金甲,手握一把明晃晃的雕蟒大刀,几个钢圈死死地咬在钢刀的刀脊上。那钢刀有一尺来余,闪着淡青色的寒光,让人看了心惊胆寒。他脚蹬穿云靴,骑着一匹连钱黑马,用高亢洪亮的嗓门指挥着千军万马冲锋陷阵。这便是秦将白起了。“拿住顷襄王!”好一声断喝!顷襄王见秦国使诈,坐上马车就要夺路而逃。马车被秦军团团围住。秦兵把顷襄王从车上揪了下来,拽着他的衣袖,拧着他的两只耳朵,摁住他的肩膀,用腿压着他的膝盖。就这样,顷襄王被俘虏了。“保护大王!”城头的楚军一涌而下。秦军与楚军激烈地交战着。片刻,尸横遍野,血光冲天,鲜血满地。街上行人全都落荒而逃,那位姑娘拉着我闪到了一个商铺里。从门缝中,我看到顷襄王跪在白起的马下,磕头如捣蒜,请求白起放过他。白起哈哈大笑,答应了他。秦国攻破了楚国的都城。马粪的气息,血腥,混杂在小摊上的粮香中,在古老的城中静静地回荡。我突然想到: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二,再加上回去的车程,正好五月初五!那不就是屈原投江的日子么?!我得赶紧回去!我要阻止这位伟大的诗人沉江!我便向这位女孩辞行。我回到了汨罗江畔。可是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传来了。在我到来的一个时辰前,这位浪漫主义诗人抱着一块巨石,跳进了冰冷的汨罗江里。他终究是离这个世界而去了!带着他的满腔的爱国的热情和豪情壮志,他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岸边的青草,还是那样的嫩绿。微风拂过了我的面庞,拂不去我的浓浓的哀思。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仿佛是对逝者的缅怀。雨打湿了我的眼眶,我静静地坐在河边望着缓缓从我面前经过的汨罗江,听着河水奏着揪心的歌曲,仿佛老天也被这歌曲所打动,留下了哀伤的眼泪。我默然站了起来,伫立在这风雨中,久久不能释怀……一滴雨滴在了我的面颊上,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江水没有了,又化为了绵绵的群山。夕阳已经落下了,月亮高挂在空中。这是梦之殇,更是心之殇。我不禁对天长叹了一口气。我忽地想起了屈子在世时曾说过的话:“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一个带着高高的帽子的配着长剑的身影,还有那个不羁的灵魂。我耳边不觉又想起了那位先生的抑扬顿挫的吟咏声。我不禁捧起了《离骚》,放声吟咏了起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完)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第一中学高二:林震1200字以上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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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吉林白山长白县一中初三:痛彻心扉请原谅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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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_3000字雨后的晚风像玫瑰的花瓣一样温柔,时而带着些水气,湿漉漉的。此刻,安徒生正坐在窗前,写着又一个童话:喝醉了酒的太阳红着脸,慢慢从山头爬下去的时候,月亮就出来了。月光格外美,凡是被月光照到的地方,都呈现着淡淡的金黄色。普赛克的花园也不例外。晚风轻轻推开了她的门,那只最小的蝴蝶停止了玫瑰花瓣上的舞蹈,抖了抖湿润的双翼,随着微风飞进了屋子,她看见她正端坐在梳妆台前梳妆。梳妆台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和几块饼干,还有半杯柳橙汁。镜子里的她是多么可爱,一件橘黄色的舞裙,宽松的合叶袖下面,是一双雪白的臂膀。她那披着的长发犹如水中摇曳的海带一样柔软,她伸出手,拢了拢鬓角的碎发,然后从木匣子里取出一枚红色的鹅卵石,蘸了些杯中的柳橙汁,镶在了左手的手臂上。鹅卵石便像种子一样在她的手臂上开花了,开的也是红色的花——玫瑰一样的花。她微笑着看了看那花,起身准备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了戴上那串挂在镜子前的项链——那每一颗珠子都是清晨刚从花园里采回来的露珠。她来到了花园,小蝴蝶也随着她一起出来了。柔柔的月光下,她张开了她的蝴蝶翅膀,开始与花园里的精灵们跳舞。不远处的水潭在月光下像一个个浅浅的湖,每个湖中都有一个月亮的影子。普赛克看了,只是笑笑。她回过头,问那只最小的蝴蝶,“你怎么不去湖边跳舞啊?”“为什么要去湖边跳舞啊?”“在那里,你就可以看见另外一个自己了!”“你是说自己的影子吗?”“是的。”“哦……”小蝴蝶没有再说什么了,也没有离开。过了好一会,月亮实在是困了,与花园里的精灵们告别之后,就把灯光师的职务交给了满天的繁星,星星的光怎么能与月亮相比呢?许多精灵都睡了,花园也因此而安静了不少。“你怎么也不跳舞了?”“嗯,你还记得《影子》吗?”普赛克突然问。“记得。”“呵呵,哲学家死了,你怎么看?”“哎,只能说有些人没有做到真、善、美。”“是谁?哲学家?还是影子?”“嗯——”小蝴蝶没有回答,扇了扇翅膀,飞走了。普赛克笑了。面对安徒生所写下的那个故事的结尾,她也只能笑笑了。转身,与她的花园说声“晚安”,然后便进屋去了。打开屋里的灯,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影子忠实地躺在她脚下,她不是童话中的哲学家,她有一个真、善、美的影子。初二:杨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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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完结_3000字又四年,他们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们的事情也有了结果。他们的父母都同意了,女孩也变成了他的未婚妻。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的朋友,他也获得了朋友的祝福,而且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他也告诉了他们,就是在大学三年级结婚。现在,没有多久他们就要结婚了他们彻底打破了中学时老师说的话,“不出三年,你们就要分手”他至今还忘不了那个老师的话。也许是出于炫耀,所以他立即打了个电话给他的中学老师,他的老师曾经是他最尊敬的老师,但是由于中学时闹了矛盾,所以他决定气死他的中学老师。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的性格改变了许多。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小人得志吧。他拿出了手机,翻开电话簿,播了一个几乎没有联系的手机号码,没有多久,对方传出了声音“你好”他也回答道“你好,杨老师,还记得我吗?”对方迷糊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地说道“哦,是你啊,怎么样,在哪里工作啊?”他听着这种语气就浑身不舒服。“杨老师,你不记得了吗,我大三了”对方沉默了一下“哦原来你大三了,我还以为你像你哥一样中学没有毕业就出去找工作了”这里的“工作”语气很重。听起来就让别人很不舒服。不过为了气死他,所以忍忍吧。“不说这些了,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希望能够赏个脸来喝杯酒”他说道“喝酒?喝什么酒?”杨老师问到“我下个月结婚了,希望赏个脸”他的语气也变了,人都是有自己的自尊,你爱来不来,不来拉倒他三下五除二把地址告诉杨老师,然后挂掉电话,他可以想到杨老师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正在他打电话时,女孩来到他后面,抱住他的腰,轻轻地说道“别难过了,他爱来不来,不来更好”他转过身体,抱住女孩说“嗯嗯”然后用下巴轻轻在她的额头上摩擦。一瞬间仿佛时间都冻结了,很安静,只听得到心跳的声音。“如果他真的爱你,我选放手你离去”一曲放不下想起了。这是他为她专门设置的铃声。他依旧抱着女孩,接起了电话。“你好”他淡淡的说道“恭喜你下个月结婚了”她说道“同喜同喜,谢谢”他说道“怎么,不请我喝杯酒?”她似乎有些难过“好啊,下个月我来接你”他不喜不悲的说道“嗯嗯,不打扰你们恩爱了”她说道,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谁啊”女孩吃醋的问到“你口中的前任”他说道“哦,她打电话来干什么”女孩依旧醋意未减的说道“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女孩的头发,然后说道“我现在爱的人是你”女孩把头都埋在了他的怀里。他轻轻的摸了摸女孩女孩的脸部。好了,去爸妈那里吃饭去。“嗯嗯”女孩回答道他们来到了男孩的父母家,父母正在吃饭,见女孩来,马上把女孩拉到饭桌前坐好,他的父亲去盛饭,他的母亲立刻说这说那的,他感觉很温馨。时间就像汽油一样,慢慢挥发,他们的婚礼日期渐渐的推进,只有一个周他们两个人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有一天下午,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他出现在了医院。因为女孩生病了,他去给女孩买药,可是刚到医院就看到医院前排起了长龙,走近一看,原来是志愿者捐血活动。他也跃跃欲试了,所以他买好了药以后,他也参加到了志愿者活动中,排了老半天,终于到他了。“年龄,性别,职业”护士冷冰冰的说道“23。男,大学生”他也冷冰冰说道“原来你是学生?”护士因为他是学生所以态度变好了。然后拿出针管轻轻的取出一点血液,叫他坐在一旁等着了。这他知道,是在验血,看一下血液中有没有疾病。没有几分钟,那个冷冰冰的护士找到了他。“你可以走了”还是冷冰冰的话“我不用献血了吗”他说道“你不合格,你有癌症”护士放平了语气,“不可能吧,我身体那么好,你一定是在开玩笑”他不相信的说道“没有骗你,不信你看化验报告”说着,护士把化验报告给了他。他看了化验报告,他的天空就像一面镜子,立刻充满了伤痕。他立刻丢下了化验报告,马上挂了号,拍了一张X光片,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三次拍X光片,前两次都是有惊无险,他希望这次也是一样。他焦虑不安的等待着,终于,医生出来了,不过这次没有带来好运。医生也是冷冰冰的说道“心癌晚期。”“怎么可能呢,医生,我身体很好,怎么可能会有心癌?”他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没有骗你,你最近是不是时常感觉心脏痛?而且持续时间不长?”医生似乎对他的置疑产生了不耐烦,他木然的向家中有去,谁知那个医生又说道“小伙子,你赶快准备后事吧,你只有一个月不到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中的。“这次怎么这么晚回来?”女孩问道他调节了情绪说道“在路上耽搁了”“怎么,有心事?”女孩问道“没有”他平静的说道“那为什么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女孩还是不放心的问道“可能我也生病了吧”说着,他打开药盒,找出了感冒药吃了下去,然后说道“我去一下洗手间”毫无疑问,他靠在门边流泪了,这是他十一岁以后第一次流泪,他早就忘记流泪的感觉了,他平静的流泪,没有发出声音。这一刻,他想了很多他以前认为即使自己死去了也不怕,因为他就是那么洒脱。可现在他却有那么多的牵挂,他舍不得死,他放不下父母兄弟,他放不下他的事业,他放不下他的未婚妻…终于,他平静下来了。他洗了一个澡。他不想让女孩知道他为什么在卫生间里呆了那么长时间的原因是什么,这算是欲盖弥彰吧。他出来以后,女孩已经做好了饭菜,全部都是他喜欢的饭菜。“老公,快来吃饭了”女孩说道“好”他回答道饭桌上,女孩不断为他夹菜,可是以前可口的饭菜他现在却吃不出味道来。毫无疑问,他又流泪了。但是他掩饰的很好,女孩没有发现端倪。终于,饭吃完了,女孩去洗碗了,他想去帮忙,可是女孩不同意。他只好作罢。他来到了书房,坐在电脑前,想了很多很多。终于他的手指飞速在电脑键盘上跳动…晚上休息时,他抱住女孩就像他中学时报着女孩一样。“老婆,我现在抱着你是不是感觉很熟悉?”他难得开一次玩笑。“讨厌”女孩在他的怀里说道他拿着遥控器打开了电视,调到了女孩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过遗憾的事喜剧变成了悲剧,男主角得了癌症,死了他忽然突发奇想说道“老婆,如果有一天我也得了癌症,你会怎么办?”女孩开玩笑说道“很简单,等你死了以后,我就找人嫁了”“额”他摸了摸鼻子说道“傻瓜,你死了,我也不活了”女孩转过头看着他认真的说道“老婆,我是说真的”他说道“傻瓜,我也日后说真的”女孩认真的说道他紧紧的抱住了女孩,仿佛要把女孩抱紧成为他的身体一部分。“老公,这只是电视剧,没有必要那么当真…”还没有说完,他吻上了女孩。他发誓,这是他的初吻…时间一如既往的流逝,由于他的身体好,现在还没有显出生病的模样。明天就是他们结婚的日子了,女孩被她的父母带回去了。他很矛盾,他不愿耽误女孩的以后,所以他昨天才那么试探女孩,可是他从女孩的眼里读出来了真诚。他没有忘记答应她的事情,送女孩回家后,他便去接她了。在路上,他把他患癌症的这件事告诉了她,她一副很吃惊的模样,他似乎早就知道了她的反应,所以很平静。他不远耽误女孩的以后,所以他把他的想法告诉了她,她同意了。这可能很伤女孩的心,不过为了女孩的以后,还是狠心点吧。他们来到了一间酒吧,然后她拿出手机发了短信给了女孩,叫女孩来这间酒吧。几分钟后,女孩来到了这间酒吧,可是女孩看到的是他和她在亲吻…女孩很生气,走过去给了他一耳光。这就是爱的多深伤的多痛吧。女孩走了,走的很伤心,哭着走的。他很想跟着出去安慰女孩,可是一想到他时日无多,他忍住了,反而继续喝酒。女孩慢慢走在回家的路上,女孩多么一样他从后面抱住女孩,说声对不起,女孩就可以原谅他,因为爱可以包容…可是,女孩走到家了都没有发现他的身影…女孩绝望了,她犹豫了一下,一直坐在家里等着他。一直等到早上七点。他才醉醺醺的回到了家里。他看着女孩的目光很诧异,然后蓦然的说道“我们分手吧,我和她旧情复燃了,今天的婚礼我也取消了…”还没有说完,女孩跑过去抱住他说“不要,不要,不可以”他贪婪的嗅着女孩的发香,然后推开女孩“我没有说清楚吗?我们旧情复燃了,婚礼也取消了,你走吧,找个爱你的男人嫁了吧”说完他转身就往外走,女孩从后面又抱住他“不要,不要,除了你,我谁也不爱,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可以做你背后的人,她做大的,我做小的,求求你…”还没有等女孩说完,他转身给了女孩一耳光,这是他第一次打女孩,打在女孩脸上,他突然觉得心脏好痛,好痛。他忍住眼泪,说“我怎么才发现你有那么贱,滚开,我说了我有新欢了,请你以后别来打扰我们的生活”说完后,他向外面走去看到茶几上的杯子,拿起来摔坏了。这不是普通的杯子,是中学时女孩送他的礼物,他拿出手机,编辑了短信,群发,内容是“婚礼取消,不用来了”发出短信后,手机关机了。中午,女孩离开了,女孩的表情很伤心,她带走了所有的痕迹。也带走了他的心。他害怕女孩做傻事,所以一路跟着女孩回家,直到女孩回到家后,才慢慢的回到家里。看着熟悉的一切,他再一次哭了,他进入书房,打开电脑,看着他跟女孩的照片,一张又一张,时而欢笑,时而忧郁。他看着照片,照片看完后,再看一遍,再看一遍…第二天,他把她送回了家后,再一次去了医院,结果出来了,差强人意。他把手机开机,有很多个未接电话和短息。全部删除了后,他回到了家里。时间从1号到25号,他每天都远远徘徊在女孩家外面,他没有看到一次女孩上街,甚至没有看到女孩出一次家门。26号,他没有去女孩家附近徘徊,他回到了父母家里。他被他父亲给揍了一顿。母亲也对他爱理不理的。他很伤心,他离开父母的家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他时日无多了,疾病已经让他很瘦了,他把自己的东西分成了两份,一份是女孩的,一份是父母的。然后,他把电脑的一个软件加上了密码,密码是女孩的生日,女孩也知道他喜欢把密码设置成女孩的生日。弄完后,他晕倒了。他醒来后,他发现他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他的父母兄弟都来看望他,他的母亲一直拉住他的手哭泣,他的父亲在病房了踱步。他的母亲叫他的父亲把女孩叫来看他,他拒绝了,死神慢慢的降临,女孩在父母家里感觉很难过,很焦虑,女孩不安的踱着步子,可是她注定见不到她最爱的人了。三天后,他的母亲打电话给了女孩,用他的手机打的,告诉女孩来他家里面拿他留给她的东西。女孩就像被雷劈了一样,手机啪的掉在地上摔碎了。她一路上流着泪跑到了他的家里。入眼的是白色素雅的白色,他们最喜欢的颜色可是女孩现在看起来却是如此的恐怖。有很多人在他家里大多是他的朋友,女孩推开了人群,大厅里面放着一个陶瓷盒子。女孩跑过去抱着陶瓷盒子伤心的留下了泪,痛苦的泪,绝望的泪她女孩太伤心了,他的母亲来扶女孩,女孩都不理,终于,她累了,晕倒了。醒来后,却发现她在床上看着女孩。“我想知道为什么?”女孩哭泣着说“还记得那天晚上吗,那是一场戏,他患了心癌叫我演了这场戏”她说道“他害怕告诉你后你接受不了,所以…”她还没有说完,女孩跑出了房间,看着熟悉的地方,她再一次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女孩来到了他的书房,电脑前放着那个被摔碎了的杯子,现在已经被用胶水粘合好了。女孩打开电脑,发现一个软件被锁了,女孩尝试着输入了一个密码,结果是密码错误,女孩颤抖着输入了另一个密码,电脑提示密码正确。展现出来的是一段话“亲爱的,当你打开这个软件,看到这段文字后,我可能已经永远离开你了,希望你以后别难过……最后我我向你说声对不起,我违背了我们的诺言,不能陪你走完这一生了,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初三:朱忠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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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瓣雨作者:林步山人发表时间2006-02-0920:52:50人气:4797思考你的思考能够将你带多远?人类进步的缘由就是在于思考,人的思想总是与现实有一段距离,其距离在于思想飘浮在现实的上空,因为高,所以看的就远,不断的引领着自己乃至社会的进步,就像天鹅的头引领着前方的天空而尽力去追寻。而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则取决于知识的积累和自己的意愿。可问题在于人们似乎越来越不愿意思考了,越来越满足于现实社会物质的享受,而享受恰恰是对思考的消解,比如满足于电视的感观刺激,而不喜欢读书,殊不知读书就是一种积极的思考,而电视却是消极的接受,虽然接受的都是信息,其实质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记得以色列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不清楚上帝为什么发笑,难道只允许上帝思考吗?上帝你凭什么嘲笑人类的思考?何况并没有什么上帝,而人类还在思考着、进步着。所以别嘲笑我们的思考,虽然我们的思考可能还很幼稚,但是至少我们因为思考而有了希望,有了前进的动力。思考的过程也是对已知世界的继承和否定过程,在怀疑中我们得到真知,在否定中我们得到新生。期待家住在这个园子的深处,同时也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有点闹中取静的味道,间或还能听到唧唧喳喳的麻雀叫,反衬了内心不断呈现的寂寞。寂寞的产生是源于与某些事物的疏离,独自感受一份清净之后的欲动。犹如这秋季将收获之后的喜悦封藏,所留下的便是寂寥和空旷的田野了。然后就是在期待着什么,期待着什么呢?期待着意外的出现再次将这寂寥和空旷惊醒和打破吗?境界做人、处世、言语,犹如风行水上的自然,是一种境界呀。可我分明还是感受到一种阻碍,不断的产生一股浑浊的气,需要夜的沉定方能将之消弭。各自为政的观点和所谓的思想,尚没有连贯一气,在动与静之间沉浮。打通七筋六脉的,才是武学的高手呀。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塞则了我内心的通道呢?是我浅薄的知识尚形成不了足够的压力以使之不能贯通和喷涌?是抵制不了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的诱惑而产生的欲念?还是为了藏拙而产生的虚伪?抑或是被社会的机器挤压而将自己分割成块?喧嚣记得国庆节带女儿去某城市的公园玩,公园里早已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一片繁华盛世所呈现的喧嚣。独于这喧嚣中,有一径回廊,绿树掩映,游人稀少,耳畔传来的是穿透这浮华和喧嚣的京胡声,陡然间将我带入到了恒古和荒凉的历史之中,信步走去,见一老者正专注于手中的京胡,其投入似已如老僧入定,而从浑圆、苍凉却又极具穿透力的曲声中,老者又似乎沉浸在金戈铁马的古战场,这时候一位已届老年的妇人伴随着乐曲唱了起来,旁若无人而又如泣如诉。我听不懂京戏,但从个别的子句里,还是感觉到唱的是《霸王别姬》。我在回廊边的石墩子上座了下来,静静的体验着这一刻庄严。直到女儿将我重又引入这如梦浮生般的世事中来。终极“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坐在佛地里谈佛,似乎有点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的味道。佛不过就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慧,一种在俗世的苦海里浸泡之后欲达到彼岸平淡世界的智慧。如何达到彼岸的平静,靠的是心性的禅顿,具体的方法又分为禅宗和律宗不等。大师们各自顿悟的途径构成了无数的教义和心悟的历程,象是指路的标识。而“不可说”犹如陡然进入了极乐世界的却关闭了身后的大门,留下一道悬念和佛的光华,引导众生继续着各自的探索。所谓智慧,就是不断的对未知世界的探询,而未知的世界又是无穷尽的呀。如何达到某种境界呢?记得读高中时,一位教历史的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要想想达到某种境界,一种方法就是博览群书,厚积而博发,另一种就是对单项知识的精和深的钻研,同样也可以达到峰顶。”先生告诉我的是爬山的途径吗?但是从终极的角度来看,就算是到了山的顶端,我们又将如何呢?人们坐在属于自己精神顶端的这个山的峰上,在静默着。佛说,今世太苦,我们该走向西天的极乐。道说,天道循环,道法自然,如鲲鹏御风,无所阻碍。基督说,在今世忏悔我们的原罪,进入天国吧。而在人类精神之山的顶端,我们又是危险的,魔鬼向我们展示的是山崖和丘壑美丽,人间世事的万象,稍有不慎,我们就会堕入悬崖,而万覆不劫。人们在基础知识的积累之后,知道了普通的、一般的道理。而大智慧却又是殊途同归的,佛的也好、道的也罢,便是基督的天国,也是引导世俗的人们弃恶从善,从而走向精神的乐园。世俗的大地是坚实的,欲望引导着人们去努力、去建设、去疯狂。自由和秩序就象一对难兄难弟,时而纷争,时而统一。人类的智慧飘浮在天空,还在思考着人类的走向。挣扎“宁静以致远,淡泊以铭志”,坚守一份宁静、一份淡泊,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对官场洞彻乃至产生了无奈情结之后的一种放弃。“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入糊涂更难”,也就是说:不见风雨难见彩虹了。怎么才能见了彩虹而又不需要经历风雨呢?我始才佩服佛的坚忍,还有就是——心性的顿悟了。我无法按捺在这平淡的生活中,内心产生的渴望,总渴望在这波澜不惊的一生中激起哪怕是点点涟漪,也好让这枯燥的日子不再平淡。可是我又怕呀,怕一旦打破这平淡的生活,将面对的是无法主宰的激流,也许是惊涛骇浪,我敢于探求那种不可测的未知世界吗?其实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就是在这矛盾中,苦苦挣扎,或许就此终了了我们的一生。这是怎样巨大的悲、巨大的疼呀!也许,我所剩下的也只有欺骗了,我欺骗自己我很快乐,我欺骗自己每天只要想着快乐就快乐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悖论。抽象时常有一种魂魄飘离出自己躯体的感觉,周围的音响渐渐的远去,目光变得空洞,物体也变得模糊,在无限大的空间和无限小的世界浮现出一副副不太具体的流体,象梦一样演绎着荒诞。是扭动的铁轨?是夜幕中飘飞的雪花?是舞动的霞和变幻的色彩?时间的空洞不是很长而快速的飞驰,是静立的、透明的,象肥皂泡闪现的光。空间也不是立体的方块,没有维度,没有墙壁,没有规则。有的只是裂变的细胞、飞舞的意象如凡高画里的狂乱。穿越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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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樱花雨在那片书声琅琅的校园里,在那棵花繁叶茂的老树下,是谁与谁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是谁说最喜欢看樱花雨?是谁说我们的情谊会永远如那樱花般灿烂耀眼,如星星般永恒闪耀?即使到现在所有的话语和誓言都随风飘散,但我还是深深的爱着那棵樱花树,那场永恒不变的樱花雨。与他相识的经过很简单,就像所有童话故事与小说中的开头情节一样,是那般的唯美、简单。记得那是初一开学的第一天,面对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新的生活,12岁刚过的我是新奇的,无限向往的。只记得那时自己背了一个海绵宝宝的卡通书包,站在一棵开满了粉红色花朵的老树下,踮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想拉住那挂满花朵的枝桠,但最终还是因为身高不够以失败告终,那时年幼的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搞笑,动作有多夸张。只是单纯的想摘到它而已,然而就在我已经快要放弃的时候,一只纤长瘦弱的手掠过我的头顶,小心翼翼的将花摘下,伸手递给了我。“笨蛋,这是樱花,你不知道吧,要想摘花就请长高点”。少年稍带着怒气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里,我抬起头看他,虽然心里很感激他,但始终没将感谢的话说出口。暗自打量了一下,那是一张略带稚气却又充满了叛逆之气的瘦削的脸,“这种男生绝对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我默默的想着。我喜欢的可是那种可爱的乖乖男生。自从那一次过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心里暗暗的觉得自己很不礼貌,连谢谢都没来得及说一声。还有一件事就是班里有个学生一直没来报道,老师就将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空了下来,当然,这种小事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也就没太在意。有时连自己也很不相信,那个帮我摘樱花的男孩,就是那个被老师多次以反面教材教育我们的问题学生。原来冥冥之中真的有一种缘分,让有缘之人从相遇、相识再到相知。我不知道我和他的相遇算不算一种缘分,但我们却很奇迹般的相遇了,而且在同一个班,还喜欢上了同一种花。记得再次相遇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是你呀,矮冬瓜”。他一直是老师心中的问题学生,本该比我大一级,却因为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而留级了。事实也是如此,至少我看到的情况与老师说的也差不了多少,上课时的他总爱对着窗外那两棵樱花树发呆,有时还莫名其妙的傻笑。更多的时间却是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仿佛外界的一切事物都与他无关,睡着时的他是恬静的,时有微风轻轻的拉动着他的头发,偶尔还夹杂着一两片翻飞的树叶掉落在课桌上。那时的我想:也许他也有自己的故事吧!那个故事虽然鲜为人知,但却一定刻骨铭心。可惜一直到最后我都没能看透藏在他心里的秘密。也许是我太过简单的思想根本就不会猜想到一个仅仅14岁的小男孩会有什么不可言喻的悲伤;也许是他习惯一个人把所有的伤痛都藏在心里太久了所以没流露出来;也许是他自己不想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告诉其他人,想给自己留下一点自尊。“我会改变他的”,我鼓励自己。于是,在那一天,一个懵懂的女孩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一个男生表白。出乎意料的是,那个男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其实是一个很细心的男孩,会在我感冒时热心的递给我一大袋糖,他知道我吃药时怕苦;会在我成绩下降时把他自己的试卷抽出来给我,告诉我“怕什么,考差了不还有我垫底吗?。他还会安静的陪我在樱花树下看那漫天飞舞的粉红花瓣,那满树的樱花似乎见证了我与他恋情的开始,也见证了这一切一切的结束。从初一到初三,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与他就分手在那樱花盛开的季节,16岁的他帅气、安静。那天,他一如既往的让我陪他去看樱花,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的他却用最平淡的语言说出了最残忍的话语。是什么我已不想提起,结局可能早已注定。十五六岁的花季雨季,十五六岁的纯真恋情,不受祝福,不敢张扬,也就那么平平淡淡的结束了。恨吗?不恨吧。怨呢?又该怨谁?一直没明白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被宠坏了,就意味着要失去了。记住不要太依赖。因为真的很容易被宠坏。”我很感激你,是你陪我走过了初中三年的风风雨雨;是你陪我看了那么多场的樱花雨;是你让我明白了早恋的温馨与苦涩。其实很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你,然而你却给我留下了那场最美丽的樱花雨。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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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樱花雨在那片书声琅琅的校园里,在那棵花繁叶茂的老树下,是谁与谁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是谁说最喜欢看樱花雨?是谁说我们的情谊会永远如那樱花般灿烂耀眼,如星星般永恒闪耀?即使到现在所有的话语和誓言都随风飘散,但我还是深深的爱着那棵樱花树,那场永恒不变的樱花雨。与他相识的经过很简单,就像所有童话故事与小说中的开头情节一样,是那般的唯美、简单。记得那是初一开学的第一天,面对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新的生活,12岁刚过的我是新奇的,无限向往的。只记得那时自己背了一个海绵宝宝的卡通书包,站在一棵开满了粉红色花朵的老树下,踮起脚尖使尽全身力气想拉住那挂满花朵的枝桠,但最终还是因为身高不够以失败告终,那时年幼的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搞笑,动作有多夸张。只是单纯的想摘到它而已,然而就在我已经快要放弃的时候,一只纤长瘦弱的手掠过我的头顶,小心翼翼的将花摘下,伸手递给了我。“笨蛋,这是樱花,你不知道吧,要想摘花就请长高点”。少年稍带着怒气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里,我抬起头看他,虽然心里很感激他,但始终没将感谢的话说出口。暗自打量了一下,那是一张略带稚气却又充满了叛逆之气的瘦削的脸,“这种男生绝对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我默默的想着。我喜欢的可是那种可爱的乖乖男生。自从那一次过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心里暗暗的觉得自己很不礼貌,连谢谢都没来得及说一声。还有一件事就是班里有个学生一直没来报道,老师就将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空了下来,当然,这种小事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也就没太在意。有时连自己也很不相信,那个帮我摘樱花的男孩,就是那个被老师多次以反面教材教育我们的问题学生。原来冥冥之中真的有一种缘分,让有缘之人从相遇、相识再到相知。我不知道我和他的相遇算不算一种缘分,但我们却很奇迹般的相遇了,而且在同一个班,还喜欢上了同一种花。记得再次相遇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是你呀,矮冬瓜”。他一直是老师心中的问题学生,本该比我大一级,却因为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而留级了。事实也是如此,至少我看到的情况与老师说的也差不了多少,上课时的他总爱对着窗外那两棵樱花树发呆,有时还莫名其妙的傻笑。更多的时间却是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仿佛外界的一切事物都与他无关,睡着时的他是恬静的,时有微风轻轻的拉动着他的头发,偶尔还夹杂着一两片翻飞的树叶掉落在课桌上。那时的我想:也许他也有自己的故事吧!那个故事虽然鲜为人知,但却一定刻骨铭心。可惜一直到最后我都没能看透藏在他心里的秘密。也许是我太过简单的思想根本就不会猜想到一个仅仅14岁的小男孩会有什么不可言喻的悲伤;也许是他习惯一个人把所有的伤痛都藏在心里太久了所以没流露出来;也许是他自己不想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告诉其他人,想给自己留下一点自尊。“我会改变他的”,我鼓励自己。于是,在那一天,一个懵懂的女孩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一个男生表白。出乎意料的是,那个男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其实是一个很细心的男孩,会在我感冒时热心的递给我一大袋糖,他知道我吃药时怕苦;会在我成绩下降时把他自己的试卷抽出来给我,告诉我“怕什么,考差了不还有我垫底吗?。他还会安静的陪我在樱花树下看那漫天飞舞的粉红花瓣,那满树的樱花似乎见证了我与他恋情的开始,也见证了这一切一切的结束。从初一到初三,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与他就分手在那樱花盛开的季节,16岁的他帅气、安静。那天,他一如既往的让我陪他去看樱花,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的他却用最平淡的语言说出了最残忍的话语。是什么我已不想提起,结局可能早已注定。十五六岁的花季雨季,十五六岁的纯真恋情,不受祝福,不敢张扬,也就那么平平淡淡的结束了。恨吗?不恨吧。怨呢?又该怨谁?一直没明白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被宠坏了,就意味着要失去了。记住不要太依赖。因为真的很容易被宠坏。”我很感激你,是你陪我走过了初中三年的风风雨雨;是你陪我看了那么多场的樱花雨;是你让我明白了早恋的温馨与苦涩。其实很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你,然而你却给我留下了那场最美丽的樱花雨。四川内江隆昌县隆昌七中三年级:袁木兰1200字以上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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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龙大人的一日 完结篇(短篇小说)_3000字(承幕)三十分钟后,我牵着拉普拉丝出现在了二路公交车上,然后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不明真相的路人围观。不过这也是没办法,谁让拉普拉丝穿着一身奇怪的哥特萝莉裙(因为没有别的衣服),长得又可爱得压根不像人(因为本来就不是人)。要是看马虎一点,说不定真会以为我是拖着一个洋娃娃出门。今天的天气相当的炎热,拉普拉丝穿着那么一身沉甸甸的东西居然还没有一点儿难受的样子,难道说因为是龙所以不怕这么一点高温?走出家门的那一瞬间,小萝莉的表情当即变得非常有意思。我不知道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放在她那个世界算是什么等级,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一路上,拉普拉丝怯生生地拉着我的手,但是又忍不住好奇地东张西望,跟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果然就算平时表情不多,拉普拉丝到底也只是个小孩子呢。跟在我们后面的,还有一直笑而不语的姐姐大人。“感觉这么样?”我弯下腰,对着那个趴在车窗边的娇弱身躯小声地问。拉普拉丝微微地张着嘴巴,瞪大着双眼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钢铁野兽,认真地点了点头:“呜……虽然不太明白,但感觉好厉害哦。”没过多久,我们抵达了目的地。只不过在下车的时候,那个和我比较熟悉的司机大叔突然回头看了一眼拉普拉丝,然后露出了一口闪亮的白齿:“陈兄,原来你也好这口啊。情人挺可爱的啊。”喂喂喂司机同志你的节操碎了一地啊,还有那个“也”太可疑了!“峰峰,情人是什么。”“拉普拉丝哦,有些东西知道即为罪过啊!”“情人……”下车的时候,拉普拉丝还在呢喃着这个词语。唉,真希望她不会对这个太感兴趣。“小拉丝,我们到咯。”姐姐两只手扶着拉普拉丝的肩膀,将她带进了大门口。摩肩接踵的人群中涌动着一片喧闹的声音,冷气迎面吹来的瞬间,我看到小萝莉似乎那么一点头晕目眩。她仰着小脑袋,出神地盯着那几十米高的天花板:“好大……好多人……”平时的话我也没怎么到这种地方来,姐姐倒是比较熟悉。因为考虑到给拉普拉丝买各种必需品肯定会比较破费,所以这次准备购物的钱也是从姐姐的积蓄里出的……这种时候就会感觉身为一个学生党的我真是无力啊。“走吧,拉普拉丝……姐,我们去哪一家。”我抓紧了拉普拉丝的手向前走,免得她被来往的人浪卷走。然而就在我们往深处走了几步之后,一阵扩音喇叭发出的巨响让拉普拉丝肩膀一颤。“限时甩卖!限时甩卖!每袋只需两百元!没错!只需两百元!各位注意不要把袋子装破了,破了就无效了!”“喂!放手,那件是我的!”“你胡说!明明是我先拿到的。”原本偌大的一个甩卖场里挤满了人,每个人都带着上战场一样的紧张表情,一边抢着商品一边相互推搡。那凌乱的场面,就差直接打起来了。我深感耻辱地一拍脑门。我可悲的人类同胞哦,这里还站着一个异世界的龙王啊喂!你们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种族形象口牙!我低下头,正想着怎么向拉普拉丝解释,却见——拉普拉丝的紫色瞳孔,紧缩着。那副样子,就像是,简直就像是面临着某种迫之眉前的杀气。“峰峰,这……这是什么,拉普拉丝闻到了疯狂的气息。这种强烈的战斗意志……站在那里的人类难道全员都是狂战士吗?”“不不不不,那只是限时甩卖啦,这种百货商场每天都会发生差不多的事情。”闻言小萝莉的瞳孔缩得更厉害了。“每天……都会?”这时候,我注意到她那小小的身体在发着抖。喂喂喂她颤抖了啊!异世界的龙王大人在人类的限时甩卖面前颤抖了啊!结果是当我拉着头逃离了那个散发着疯狂气息的地方,她依然在失神地嘟囔:“百货商场……人类建造了可怕的东西……这就是连龙都能超越的种族的实力……”“是啊,确实很可怕。”我由衷地赞同着,为我那可怕的人类同胞留下了一滴热泪。“你又来啦,梦幻。这位就是你的弟弟?”走进店面,里面那个年轻的女性店员似乎和姐姐很熟悉,尽管店里很繁忙,却依然活络地打着招呼。看来姐姐应该是这里的老顾客了。“你好,我叫陈峰。”店员小姐含笑地点了点头,目光从我的脸落到了我大腿边上的拉普拉丝:“那个,她是你的……?”“啊,拉普拉丝是我的……”我刚要回答,却不料小萝莉冷不丁地开口——“情人。”全场寂然……喂!你这丫头瞎扯个啥呢?再怎么说这都不会有人……我抬了头,结果对上了店员小姐那张石化的脸。……相信吧?三秒后她回过神来,讪笑着说:“啊……啊,是这样啊。没关系,年龄什么的,只要有爱的话不成问题,对,不成问题。请放心,陈峰先生,我不会放在心上的。”“……那你为什么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请务必离我两米距离。”“喂!这已经是鄙视的程度了吧!?”“绿茵姐,不要太过开我弟弟的玩笑哦。”就在这时候,姐姐突然开口说,“很明显,情人什么的只是小孩子的口胡啦。”……噢,老姐此刻你的背影在我的眼中如同上帝——“要说的话阿峰应该是小拉丝的爸爸才对啦。”……我对前一刻对你抱有敬意的自己深感耻辱。这时候,我感觉有谁扯了扯我的衣角,低头刚好对上了小丫头可爱的45度目光。“爸……爸爸。”“…你别捣乱。|经过了这么一段小插曲,最后还是姐姐给拉普拉丝选了几套内衣和衣服——毕竟拉普拉丝也不能总是穿着那身哥特萝莉裙。看她抱着衣服走进了更衣间,我靠在了门外的墙上,默默地等待着。这时候,门的另一面却传来了小萝莉幽幽的声音。“峰峰……”“怎么了?”“拉普拉丝,想换这件衣服……”“……”“但是那样的话,拉普拉丝要先脱掉身上这件……”“……”“……手,够不着。”……你们相信吗,龙王大人说她没法自己脱衣服。不过说起来,昨晚好像也是姐姐给她脱衣服洗澡来着。听着听着,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展开莫非……“峰峰,进来帮我一下好不好。”“别别别,我去让姐姐过来。”我赶紧说。像这种时候当然要祭出姐姐大人帮忙了,但是不幸的是,偏偏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咱家那可靠的老姐居然不在这里!找店员帮忙……呃,在那之后我要怎么解释拉普拉丝下面没穿的问题。“峰峰……”“唉唉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叹了口气,咬着牙,怀着豁出去了的觉悟,偷偷摸摸地溜进了更衣间。给拉普拉丝换衣服本来是没什么问题,就怕被谁看到了。紧接在后印入眼帘的是拉普拉丝的后背。她的衣裙后的绑带已经被解开了好几根,乌黑的长发下,露出了一大片幼嫩的肌肤。“别动,我帮你解开。”我蹲了下来,小心地解开了最后一条带子,顺势将那件哥特萝莉裙脱了下来。黑色的布料沿着她小小的肩膀一点点滑下,很快小萝莉的身体就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中。时不时触及到她的皮肤,嫩滑嫩滑的,就像小婴儿一样。假如换作是同龄的女性的话,我当然不可能做得这么流畅。但拉普拉丝毕竟太小了,尤其是她的心智甚至比她的外貌还要幼稚,很多时候就和一个六七岁的幼儿差不多,我都忍不住怀疑她能不能自己穿上那些新衣服。所以,我要对她起什么邪念那是不可能的。况且我总感觉拉普拉丝就有那么一种魔力,可以让任何人在产生邪念之前首先就被罪恶感淹死。“啊啦啦,相当不错嘛。”姐姐双手合十,心满意足地欣赏着小萝莉的新形象,“不过,小拉丝这样不会热吗?”拉普拉丝穿上了绘着彩色图案的T恤和短裙,外面还套着一件粉色的外套,脚上则套着一双蓝边的黑筒袜。加上脑袋上的一顶小白帽,这就是拉普拉丝现在的打扮了。怎么说呢,感觉距离现代城市稍微接近了一点。换上新衣服之后的小萝莉终于不用被人当成洋娃娃了,只不过那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依旧没变。此时她两只小手抓着一根棉花糖,小口小口地咬着糖丝。我刚想抱怨在姐姐离开衣服店给她买棉花糖的时候,弟弟我的节操差点砸碎了,但看着拉普拉丝那副隐隐的高兴劲儿,最后还是忍下来了。算啦,这家伙开心就好。不知不觉间,已经变成这样的心情了。“棉花糖好吃吗?”我摸了摸她的脑袋。“嗯,甜甜的。”“还要吗?”“要。”拉普拉丝美滋滋地眯起了眼睛。不知怎么的,一阵暖意忽然在心中扩散了开来。“姐。”我坐在一块大铁疙瘩前面,一只手无力地扶着额头。“怎么了吗?阿峰。”姐姐在我身后维持着端庄的站姿,笑着回答。“确实拉普拉丝的衣服已经买到了,其他的什么东西也都给她买好了没错。”我抽着嘴角,“而且钱貌似也很充裕……倒不如说因为拉普拉丝要求很小所以根本没用多少……”“嗯嗯,那不是很好嘛。”“但是为什么我们现在会坐在游戏机室里玩着街机呢!?”“反正小拉丝玩得很开心不是吗,既然都出来了,当然要带她多逛逛啦。”“另外,那个,阿峰……”姐姐忽然盯着游戏机屏幕里四处横飞的导弹和光束,“现在手离开操纵杆的话,阿峰会被小拉丝击坠的哦~”“呜哇真的!拉普拉丝,别以为那么简单就能干掉我!?”…………十秒后。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屏幕上的LOST字样,满头黑线。“峰峰,再来一局~”“这次我可不让你了哦。”我砸了砸嘴,敲下了开始键。然而在游戏开始后不久,姐姐突然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抱歉地说:“阿峰,小拉丝,我有事要先走一步,你们继续,时间来得及的话,我会再来找你们的。”“那……干脆我们这就回去?”我提议道。“你看小拉丝玩得那么起劲你忍心嘛,”姐姐对着游戏机另一面的小萝莉努了努嘴,“哦对了,钱都在你手里,那是给小拉丝用的经费,在花完之前不要停哦。”“姐,这么随便没问题吗?”“反正是花在家人身上的。”姐姐挤了挤眼,转身走了。家人吗……对姐姐来说,拉普拉丝已经是家人了啊。那,对我来说,拉普拉丝到底算是什么……我正苦恼着,回过头来,却很囧地看到屏幕上一个“LOST”“喂!拉普拉丝你暗算我!”小萝莉在对面冷漠地竖起了一根拇指。“呼……你这家伙,没想到玩游戏这么厉害。”一个小时后,我的脖子上坐着玩得筋疲力尽的小萝莉,走出了游戏机室。“反应速度的话……峰峰和拉普拉丝的差距就是狼与羊的程度。”小萝莉的下巴贴在我的脑袋上,用幼稚的语气得意地说。“按照这个语序的话,我才是狼哦?”“比起狼那种东西,当然羊更好吃一点。”“喂喂喂,你判断事物等级的标准就是好不好吃吗。”我哭笑不得地吐槽完,走到了附近一排椅子边。“要休息一下吗?““要。“放下了脖子上的小萝莉,我从旁边的小卖部买来了两瓶橙汁。“拉普拉丝喜欢峰峰。“低着头抱着橙汁瓶子,拉普拉丝突然说。“……“她说喜欢我?当然拉普拉丝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喜爱,而且这多半还包括姐姐。只不过听到这句话的我,依然感觉心中莫名的舒坦。“我说,拉普拉丝……““嗯?““假如……今后也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的,“我有点紧张地说,”拉普拉丝,就一直住在我家……可以吗?“现在的我,已经不可以放着她不管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得希望继续保护她长大。仅仅是这样一个单纯的愿望而已。“峰峰和梦幻……会变成拉普拉丝的家人?““嗯。““那,拉普拉丝可以叫峰峰做爸爸吗?““我可没有那么大的女儿哦。“我揉了揉她的脑袋。“这样啊……遗憾……“拉普拉丝低下头,一如既往平静的语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沮丧。“这有什么好失落的真是……“我苦笑着挠了挠脸颊。算啦,称呼什么的都不重要。我们,是家人。这就足够了。(转幕)我,是在幸福着吗?半天时间,我居然真的按着姐姐所说,带着拉普拉丝逛了自己能想到的每一个地方。比方说在水族馆里,看着小萝莉趴在玻璃上,嘴里呢喃着诸如“这种看起来好好吃”“那个应该会很甜”之类不对劲的东西,再比如说牵着拉普拉丝去看3D微电影,结果却是抱着眼睛变成了蚊香状的她出来……再比如两个人在吊娃娃机前面折腾了老半天,等到把那个龙宝宝玩偶弄到手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解脱的欢呼。黑发的女孩,手里抱着一个龙宝宝,在我的眼前啪嗒啪嗒地跑来跑去。不知道怎么的,看着这样的光景,心中渐渐地浮现出了一阵温温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对我来说拉普拉丝已经变成了家人一样的存在了么?热闹的时光,总会有完结的一刻。当我快要完全忘记了她的来历的时候,却发现太阳已经接近西边的地平线了。昏黄色的夕阳之下,我们坐在了公园的长椅上。静寂,不知觉间已经笼罩了四周。“今天,很开心。”她低着头,淡淡地说。一阵阵闷热的风,抚起了那一头黑色的长发。夕阳的光芒无声无息地披散在,在她的脸上染上了一层凄然的黄昏色。一个小小的玩偶,紧紧地抱在了女孩的胸口。“是吗,但我就放心了。”我摸了摸拉普拉丝的脑袋,心满意足地回答。有她这句话,我感觉今天一整天都变得充实起来了。然后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那么,差不多该回家了,联络一下姐姐……”“不要……”然而这时候,一个微弱的声音却让我的手停了下来。我迷惑地低下头,却见拉普拉丝垂着脑袋,两只小小的手,按在了我握着手机的手背上。刘海遮掩着那一双紫色的眼眸,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不要……”“拉普拉丝?”我呢喃了一下,伸手撩开了她的刘海。黑色的发丝下隐藏着的是寂寞的色彩,深邃的寂寞。到底是什么,才能让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变成了这样?“峰峰,再这样子,一会儿……”小萝莉的脸,轻轻地埋进了我的肩膀,“再陪拉普拉丝,一会儿……”“拉普拉丝,难道说,你不想回家?”“因为……回去的话,就见不到峰峰了。”啜泣。“笨蛋,你在哭什么呢,”我抚了抚她的后背,“你现在是我们的家人,不管去哪里,我们都会一起的不是吗。”“峰峰,拉普拉丝,有家人了吗?”“当然了。”“想再来玩的时候,峰峰会带我来吗?”“嗯。”“那,拉普拉丝满足了。”小女孩抬起头来,那张沾着泪迹的脸上,脸上绽放出了笑容,“这样的话拉普拉丝,不会再哭了。”她笑了?拉普拉丝,终于笑了。但是,为什么,为什么,那份笑容会显得那么寂寞呢?女孩娇弱的身躯,站在了夕阳之下。风吹过,带走了她那顶白色的帽子。然而女孩却没有伸手捡回,仅仅是伫立着,在夕阳的昏色之下,向我露着那温暖而悲凉的微笑。像是冰水一样,一种心寒流过了我的全身。“拉普拉丝,你……”我颤抖着,伸手摸到了她的脸颊。紫色的光点,从我的指缝间缓缓地渗出。像是萤火虫一样的美丽的紫色,缓缓地飘舞着。拉普拉丝的身体,也在那阵光芒中,逐渐地,变得透明。“峰峰,”拉普拉丝慢慢地开口,“拉普拉丝终于想起来了,拉普拉丝想要的东西……拉普拉丝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强烈的破灭感,在那一瞬间袭上了脑海。仿佛是美好的梦境突然被打碎了一般,绝望的感觉。“别说下去了,拉普拉丝!”“谢谢你哦……峰峰。”“我让你闭嘴!别说下去了!”我不顾一切地喊着,将那个变得越来越虚幻的身躯抱进了胸口。冰冷的液体,从脸颊滑下。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已经决定了作为家人一起生活下去的……“峰峰,在拉普拉丝的世界,大家都不在了。”拉普拉丝从我的胸口抬起头来,凄然地说,“爸爸和妈妈在拉普拉丝出生之前就不在了,朋友也一个一个的消失……能够像这样和峰峰一起玩,拉普拉丝好开心。”紫色的光点,不断地从她的身体上飘出。不管我怎么努力地想要抓住它们,都无法挽回那流逝的色彩。“为什么,为什么啊!为什么你非要回那种地方不可啊!”我大声地咆哮着,握起的手掌紧紧地抓住了她背上的衣服,“那种事情,让我们这些大人来承受就可以了啊!你明明还那么小,就应该有人带着你四处去玩啊!”“峰峰!”女孩的叫声,止住我的泪水。“拉普拉丝,已经不会再哭了。峰峰曾经给了拉普拉丝一个家,所以,拉普拉丝今后也可以努力地活下去了。““峰峰,答应拉普拉丝好不好。“拉普拉丝,对我举起了手指。“绝~对~不要忘记拉普拉丝。“那张脸,依然是那么的稚嫩。然而,却似乎已经不会输给任何事物。“……不会忘记的。“我笑了笑,拉起了她的手指,”你才是,就算一个人,也要好好地活下去啊。““嗯!“女孩也笑了,”谢谢你,爸爸。“怀里再也感觉不到女孩的体温了。地上,孤零零地躺着一个龙宝宝的玩偶。“……呵。““所以说,我可没有那么大的女儿……“望着那一抹孤寂的夕阳,许久,我才摇了摇头。这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声音。“走掉了啊。“我没有回头。“嗯,她走了。“我默默地将那个玩偶捡了起来,”我也想起来了,我是独生子,没有一个叫做陈梦幻的姐姐。““……对不起。“那个温柔的声音这么说道,”我对你们的记忆动了点手脚,因为有点担心那个孩子,所以我决定用陈梦幻的身份融入你的身边。““今天,你其实一直都在看着我们吧。“我转过身,看着那个穿着红裙,留着及肩黑发的漂亮女子。“嗯,因为我发现你已经可以充分地给予她想要的东西了。““我的名字是爱丽丝,游走在各个世界,倾听人们的愿望并予以回应的存在。那一天,我听到了小拉丝的梦,所以我将她引导到了这个世界。““阿峰,你现在明白了吗,小拉丝梦想得到的东西……““啊,完全明白了。“我咬着牙,颤抖地说。“是『家人』。““拉普拉丝是,被我杀死的末影龙的女儿。那时候,她还没有从龙蛋中出生。没有父母,没有家人。身为朋友的末影人们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我屠杀了。““是我……“砸在了树干上的拳头,渗出了鲜血。“是我……夺走了那个孩子的全部。““为什么,爱丽丝,为什么你偏偏要将她送到我的身边,是想要惩罚我吗?“爱丽丝摇了摇头。“不是惩罚,是赎罪。小拉丝所失去的温暖,我希望多多少少可以从你这里取回来。然后……你做得很好,把她作为亲人爱护了。在这场美梦之中,那个孩子一定也感受到了所谓的幸福了吧。““那为什么你又要让她回到那个世界,为什么不让拉普拉丝继续待在我的身边!““那是因为我并非全知全能的神明,仅仅是一个掌控『梦幻』的存在而已。““梦之所以为梦,是因为有完结的那一天。在抵达了梦的彼岸之后,人会醒来,会忘却梦境,重新回到真实的道路。不想忘记,却不能不忘记。那就是梦幻。滞留在梦幻之中的人,最终也只能死于梦幻。““在这场美梦中醒来之后,她就会忘记你的存在吧。尽管如此,在这份梦幻中得到的温暖,今后也将会支撑她勇敢地活下去。““阿峰,你也一样,必须要从名为拉普拉丝的梦幻中走出来才行。“爱丽丝温柔地微笑着,正如同印象中的那个姐姐一样。“别开玩笑了,我答应过她的,绝对不会忘记拉普拉丝!““但是,这是不可以的,阿峰。“爱丽丝悲哀地皱了皱眉头,”透过梦境相连的两个世界,是不可以留下真实的记忆的。““所以,请你忘记吧。“强烈的眩晕,和昨晚拉普拉丝出现时一模一样的感觉。我的意识,也随之坠落了下去。(合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minecraft世界里出现了一个新的都市传说。那是一个带着HIM皮肤的角色,他在各个服务器中神出鬼没,往往是在玩家进入末地屠龙的时候现身。他的战斗机巧比任何人都高强,往往一队几十人的玩家进入末地,最终却会在他和末影龙的联合反击之下全灭而归。哪怕想要用权限将这个人踢出服务器,也总会发生一些难以理解的错误。他仿佛是得到了这个世界的祝福,永远地守护在末地的苍穹之下,守护着那盘旋高空的龙影……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面目,只知道他的ID叫做——“HerDream(她的梦幻)“然后,某一天,又一个黄昏……“白眼的,WQNMLGB!“我瞥了一眼左下角的对话框,然后用钻石剑将最后一个屠龙队的玩家杀回了重生点。这样一来,这支三十人的屠龙队也就全灭了。我舒了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然后操纵着屏幕里的角色,爬上了那一柱高高的黑曜石塔。下一次,他们估计会组织起更庞大的队伍吧。但是,不管他们来多少人,我都会继续战斗下去。为了什么呢?天知道。站在黑曜石塔上,我仰望着那片深邃的黑色苍穹。巨大的龙影,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在我的周围盘旋着。在这个世界,黑色的飞龙,与它的守护者一同,仰望着同一片天空。不知道这头龙会不会有“开心“这种心情呢。假如有的话,我觉得它现在就是了。我放着游戏窗口不动,伸了个懒腰,目光随即落到了电脑桌边。那里,摆着一个孤零零的,小小的龙宝宝玩偶。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感觉这东西已经放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了。总感觉,这本来是属于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但是,到底是谁……那个本来应该好好铭记的名字,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手里握着那个玩偶,不知不觉间,一阵倦意袭来,我的视野也随之变得模糊,意识昏昏沉沉地,没进了睡梦之中。在那片梦幻之中,我看到了末地的天空。自己站在了高高的黑曜石塔上,身边,似乎坐着一个人影。绢丝一般的黑色的长发,幼小的身躯宛若洋娃娃一般。她伸直双腿坐在了黑曜石塔边上,抬起头来,对我露出了那温暖的淡淡微笑。梦境在那一瞬间褪去。意识迷糊地睁开双眼,屏幕里依然只有一个白眼睛的方块人物,黑色的龙影飞舞在空无一物的天空之下,在他的身边默默地盘旋“拉普……拉丝……“高一:叶秋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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