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绵绵细丝的衣服中700字

爱在绵绵细丝的衣服中

700字 初一

人们常说:“母爱如水,滋润万物。”时光的沙漏从未停息,命运却无情地在她身上留下了印痕,青春悄悄地从她身上流失,而我永远是她生命的延续。

我小时候简直就像一个比“孙行者”还要厉害的“小泼猴”,四座“五行山”都压不住我。哪五行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非常喜欢满地打滚,从高高的地方跳下去,每天都有新花样。因此,我的裤子总是像打了败仗的将军,伤痕累累。然后就跑到妈妈那里去:“妈妈,我要个奥特曼。”妈妈只要哪天没拿缝衣服的“武器”——太阳从西边出来啊!

渐渐地,我从年少无知的孩子,长成了懂事的少年。我也厌烦了妈妈为我缝衣服,有时甚至一把夺过,大喊道:“缝什么缝,都破了,再买一条不行啊!”我吐出的利剑划伤了她那充满爱的心,划伤了那一滴滴付出的汗水,划伤了那母子之情……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那一丝丝的线,都是满满的母爱。有一次,狂风暴雨呼啸着,好像要吞噬整座高新路地区。我顶着风雨走向家,突然,脚底一滑,啊!摔进了一个大水坑,全身的衣服都湿了,有的地方被划破了。一回到家,刚吃完饭,我就感觉不太舒服,全身无力地躺在床上,我生病了。妈妈把我的衣服洗干净,用吹风机吹干后,边缝,边在我一旁照顾我。我一看,生气的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缝了吗?”妈妈无奈地摇了摇头走了出去,在外边缝。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妈妈进来看我退烧没有。可是在她的手触碰到我的一瞬间,我呆了,“妈妈那纤嫩的手到哪去了?”“妈妈那纤嫩的手到哪去了?”“妈妈那纤嫩的手到哪去了?”——在我的衣服里……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一条条细丝,经过无数次来回穿梭,才缝好了衣服。而妈妈的爱蕴藏在这绵绵细丝的衣服中,即便韶华如烟,时光飞逝,时间带走了她的青春与回忆,但带不走的是她坚守的爱。

三年级读后感:《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3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瑞典着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回了人。而且成了一个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尼尔斯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人只有勇敢顽强地面对困难,战胜困难,才是真正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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