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失败的英雄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自古以来,成功与失败同在。成功者面对鲜花和赞扬,失败者面对冷眼和嘲讽。失败者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做一个不服输的失败者更难。所以,我崇拜失败的英雄。
自古以来,成功与失败同在。成功者面对鲜花和赞扬,失败者面对冷眼和嘲讽。失败者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做一个不服输的失败者更难。所以,我崇拜失败的英雄。
我崇拜那些身处逆境面对冷嘲热讽,甚至奇耻大辱,仍不示弱,虽历尽磨难,最后成为英雄的成功者。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身为人奴,饱受屈辱,但他没有消沉,而是忍重负,卧薪尝胆,伺机反击,终于战胜夫差,成为称霸东南的霸王。眼前的失败不是永远的失败,失败孕育了成功。诺贝尔试制炸药,家人被炸死,自己被炸残废,可算是失败到悲惨境地。但是他最后还是制造出了新式炸药。他的成功推进了人类进步,也说明了失败不是永远的,成功往往来自无数次的失败。
输球不输志,正是我国乒乓球运动员的写照。在举世瞩目的世乒赛上,我国男队重新捧回阔别六年的斯韦斯林杯,这惊人的成绩离不开他们超强的训练,更离不开他们那种不甘失败,不向强者低头的精神。
……
我崇拜失败的英雄,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五年级:so算啦
母爱无痕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听着“感恩的心,感谢有您,……”这首感人肺腑的歌,我的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涌现出“各种各样”的妈妈:一日三餐扎着围裙做饭的“保姆”妈妈、夜幕灯下辅导我功课的“老师”妈妈、白天在早市摆小摊卖水果的“个体”妈妈、周末带奶奶洗澡、晒天阳的“女儿”妈妈、假期带着我游山赏水、开阔视野的“导游”妈妈……奥,我亲爱的妈妈,您是天下最最了不起的妈妈。想起妈妈为我、为这个家所做的一切,除了感动以外,我再也想不出更能表达我心声的话语。
我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到没有我的妈妈就没有现在的我,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年来,妈妈您就无时无刻不在精心照顾我,就像歌词中唱的那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妈的孩子像块宝”。的确,我就是妈妈手心里的宝,一块无价之宝!爸爸说,自从有了我,我就成了妈妈的整个世界。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我还没有出生之前,妈妈经营着一个兴隆的水果店铺,虽然起早贪黑很辛苦,但是收入不错,那时妈妈是村里人羡慕的对象:年轻、漂亮、能干!可是自从有了我,为了让我接受良好的教育,妈妈把心爱的店铺卖了,在家里全心全意的照顾我,让我享受到了天下最温暖的爱,正因为在爱中长大,所以大家都说我是一个特别懂得爱别人的好孩子,所以我成了最受大家欢迎的朋友。
妈妈您是我心里最崇拜的偶像,虽然您特别重视我的学习,可是我有好几次没考好,妈妈您都没有像其他孩子的妈妈那样打我、骂我,是而抓住时机劝我不要丢掉自信,要相信自己,只要努力,用心了、尽力了就可以,没有考好没关系,下一次考好就行了,这样懂得孩子、处处维护孩子自尊心的妈妈,我能不爱吗?
但是您又不是处处宽恕我,对我也有严格的一面,只要我写作业不认真,或者做错事情时,您就会毫不留情的指出我的问题,非常严厉地批评我,并监督我直到彻底改正为止。开始我不理解您为什么这样固执,现在我也懂得了妈妈这是为我好。妈妈,我爱您,您无时不在、不留痕迹的爱时时刻刻包围着我、影响着我,我在这充满爱的世界里健康的成长着,我长大了一定会做一个向您一样的大爱无痕的人。
妈妈我永远爱您!
五年级:蕾丝小姐
相似题目
-
我崇拜失败的英雄自古以来,成功与失败同在。成功者面对鲜花和赞扬,失败者面对冷眼和嘲讽。失败者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做一个不服输的失败者更难。所以,我崇拜失败的英雄。我崇拜那些身处逆境面对冷嘲热讽,甚至奇耻大辱,仍不示弱,虽历尽磨难,最后成为英雄的成功者。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身为人奴,饱受屈辱,但他没有消沉,而是忍重负,卧薪尝胆,伺机反击,终于战胜夫差,成为称霸东南的霸王。眼前的失败不是永远的失败,失败孕育了成功。诺贝尔试制炸药,家人被炸死,自己被炸残废,可算是失败到悲惨境地。但是他最后还是制造出了新式炸药。他的成功推进了人类进步,也说明了失败不是永远的,成功往往来自无数次的失败。输球不输志,正是我国乒乓球运动员的写照。在举世瞩目的世乒赛上,我国男队重新捧回阔别六年的斯韦斯林杯,这惊人的成绩离不开他们超强的训练,更离不开他们那种不甘失败,不向强者低头的精神。……我崇拜失败的英雄,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350字 四年级 状物
-
我崇拜失败的英雄自古以来,成功与失败同在。成功者面对鲜花和赞扬,失败者面对冷眼和嘲讽。失败者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做一个不服输的失败者更难。所以,我崇拜失败的英雄。自古以来,成功与失败同在。成功者面对鲜花和赞扬,失败者面对冷眼和嘲讽。失败者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做一个不服输的失败者更难。所以,我崇拜失败的英雄。我崇拜那些身处逆境面对冷嘲热讽,甚至奇耻大辱,仍不示弱,虽历尽磨难,最后成为英雄的成功者。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身为人奴,饱受屈辱,但他没有消沉,而是忍重负,卧薪尝胆,伺机反击,终于战胜夫差,成为称霸东南的霸王。眼前的失败不是永远的失败,失败孕育了成功。诺贝尔试制炸药,家人被炸死,自己被炸残废,可算是失败到悲惨境地。但是他最后还是制造出了新式炸药。他的成功推进了人类进步,也说明了失败不是永远的,成功往往来自无数次的失败。输球不输志,正是我国乒乓球运动员的写照。在举世瞩目的世乒赛上,我国男队重新捧回阔别六年的斯韦斯林杯,这惊人的成绩离不开他们超强的训练,更离不开他们那种不甘失败,不向强者低头的精神。……我崇拜失败的英雄,因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五年级:so算啦450字 五年级 写人
-
我崇拜失败的英雄“飞人”乔丹 、“魔术师”约翰逊、“滑翔机”德雷克斯勒……这些著名的NBA巨星,虽然退休了,但他们的辉煌,我们仍记忆犹新;“小飞侠”科比、“小皇帝”詹姆斯、“小巨人”姚明……他们正在用自己的汗水把NBA事业推向另一个高潮……但,谁又注意到那个曾经充满活力,充满奇迹的雷吉-米勒呢?比起乔丹,他只是太阳系众行星中的其中一颗;比起约翰逊,他只是滚滚长江中的一滴小水珠;比起德雷克斯勒,他只是万里长城上的一块小石块。他太渺小了,渺小得让人很容易就忽略。米勒没有戒指,相对于建立“公牛皇朝”的乔丹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而且很失败。但是,我崇拜他。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永不放弃的坚韧。18年了,人生有多少个18年呢?从他被印第安纳步行者队选中后,他就为球队奉献了18年,期间不曾会,除了因为伤病问题,他没有缺席步行者的任何比赛。面对对手一次次凌厉的攻击,他没有放弃;面对伤病一次次疼痛的折磨,他没有放弃。这是一个多么有毅力的男人啊!他坚信:有付出,就有收获。我崇拜他,崇拜他那不服输的精神。8.9秒,8分,赛场上有多少奇迹呢?但是,他做到了,是他那顽强的精神感染了步行者们,是他那不畏对手的眼神激励着步行者们,他们一路拼杀,过五关斩六将,可惜啊!幸运的天秤倒向了另一边……曾经,米勒笑过,像个孩子,很纯,很甜,他挥舞着双臂,又蹦又跳地冲向教练,步行者们拥抱在一起,接受着整个球馆的祝贺。梦想,又差一步了……当幸运女神不再眷顾他们时,米勒仍不服输,他,还在坚持……他坚信:有梦想,才有将来。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无私的精神,作为球队的核心,他不仅在赛场上组织球队打好比赛,而且下场休息时也不忘指点队友,把经验传授给他们,多么无私啊!在盛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当今,米勒可以说是一个异类,但他不在乎,他只想和队友团结合作,完成梦想罢了。他坚信:团结就是力量。我崇拜他,可惜,他走了,在他宣布退休时,赛场的球迷无不高呼他的名字:“米勒、米勒……”当他的球衣被缓缓升起时,在场的球迷无不对他18年来的精彩表现表示感谢……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他付出太多了。却没有得到大大的回报,很可惜,真的很可惜……英雄是孤独的,失败的英雄更显孤独。米勒是孤独的,毕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替他分担:小奥尼尔还太年轻;杰克逊还不够成熟;阿泰斯特又太冲动了……如今他们都会了。步行者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步行者了。唯一不变的,是米勒的球衣仍然悬挂在球馆上方,以及人们对他的思念和崇拜……米勒虽然失败了,但是他那永不言败,永不服输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他的坚韧无私不值得我们敬佩吗?失败,并不可怕,懂得站起来并坦然面对的才是真正的王者,失败乃成功之母嘛!也许,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虽然拿不到总冠军,却默默坚持着……1000字 高三 记叙文
相关推荐
-
我最崇拜的英雄我最崇拜的英雄是沈星。听到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在2012年的5月13日上午,沈星带着妻子和三岁的小女儿路过南阳河边时,看到一名学生不慎跌入水中,马上就要沉下去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河里,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名学生托上了水面。那名学生得救了,但他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沉入了水底,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壮烈牺牲了。沈星就算牺牲自己,也要救那名学生,他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和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崇拜他,就是崇拜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美好精神。如果沈星当时并没有跳下去救人的话,那么那名小学生肯定就会丧失自己的性命。但沈星却并没有这么做,他明知道自己可能上不来,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了一名小学生稚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如果我们的世界有很多人都有像身形这么伟大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多么美好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沈星,学习他那种美好品质吧!350字 五年级 状物
-
崇拜我前不久发现了一个超好玩的东西,那就是——“作文网”,他真的让我长见识了。我也很想试一试,我在里面看到了很多大姐姐和大哥哥,还有比我更厉害的小妹妹啊,我都很崇拜她们。比如琴音的旋律姐姐,我们都喜欢叫她音子姐姐。她不管是写作文也好,写小说也写得非常棒,我也总是会去捧场。也别忘了我最好的朋友——涂涂,她可是我的小小启蒙老师哦,其实有时候真的很崇拜你呢,人缘那么好,作文网上的朋友都能聊得那么好,熟。我都好崇拜你们呢,我虽然写得不像音子姐姐和小米粒的那样好,也不像涂涂一样可以天天玩作文网和大家聊天,但是我真的好崇拜你们。我真的很崇拜你们!250字 五年级
-
崇拜我前不久发现了一个超好玩的东西,那就是——“作文网”,他真的让我长见识了。我也很想试一试,我在里面看到了很多大姐姐和大哥哥,还有比我更厉害的小妹妹啊,我都很崇拜她们。比如琴音的旋律姐姐,我们都喜欢叫她音子姐姐。她不管是写作文也好,写小说也写得非常棒,我也总是会去捧场。还有小米粒,她虽然才5年级,但她的作文都比我写的好,而且是好一万倍呢。也别忘了我最好的朋友——涂涂,她可是我的小小启蒙老师哦,其实有时候真的很崇拜你呢,人缘那么好,作文网上的朋友都能聊得那么好,熟。我都好崇拜你们呢,我虽然写得不像音子姐姐和小米粒的那样好,也不像涂涂一样可以天天玩作文网和大家聊天,但是我真的好崇拜你们。我真的很崇拜你们!五年级:西西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五年级
-
我崇拜表哥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风流人物,他就是我的表哥赵健壮。他身高一米九,体型略胖。他方方的脸,就像一个“国”字;,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大脑袋里装的全都是知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咕噜咕噜转个不停,只要一转就有灵感,他的嘴巴是乌紫色的,还有一小摄小胡子。美中不足的是他眼睛近视了,皮肤也有点黑,应该是他经常在外面做实验被太阳晒的原故吧!我崇拜爱发明的他。我上一次是在郑州大学见到他,那时他正准备去西安交通大学读硕士,他向我展示了他的几个发明。第一个是四边形机器人。只见他打开关,那个像大章鱼似的机器,竞左转几圈,右转几圈跳起了舞。太不可思议了!他说:“这个机器人是利用四边形的不稳定性来动的,就像是伸缩门一样的原理。”接着他又陆陆续续拿出几个机器人给我讲解原理。他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使我惊叹不已!我崇拜博览群书,知识丰富的他。五月份的一天,他来到我家请教我爸爸,当时我爸不在家,他在我家等我爸,于是我俩闲聊了一会儿。我说:“哥哥,你最喜欢哪位名人?”他说:“爱因斯坦,因为他发明了相对论”。我说:“你猜猜我喜欢谁?”哥哥说:“牛顿?”“不对。”我说。哥哥又举出了几十位名人。我都说不对。哥哥说:“那是谁?”我说:“当然是你啦!”“为什么?”哥哥疑惑不解的问。我说:“因为你发明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喜欢你。”我们前后又聊了许多事情,比如:喜欢的作家、爱好、名人趣事等等。我爸终于回来了。我哥哥又与我爸聊了起来,真是滔滔不绝、海阔天空。他们一直谈到八点多,我哥哥才回家。他们整整谈了五个小时啊!我与我爸谈话最多不到半小时,他竟然谈了五小时!五小时!太不可思议了!我哥哥如果不是博览群书,根本不可能与我爸爸说那么长时间。表哥如此的聪明,我怎能不崇拜他呢?700字 五年级
-
我崇拜表姐我既不崇拜明星,也不崇拜歌星,我崇拜我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表姐。我的表姐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漂亮极了。表姐不仅长的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先说琴:她会弹钢琴,而且还弹得很好。一次,我去表姐家玩,看见她正在弹钢琴,十个指头在琴键上飞舞,正在弹一首好听的曲子,我喊了一声“表姐”,她好像没有听见,我又喊了一声,表姐回过头来说:“怎么了?”我说:“你的琴弹得太好了。”表姐谦虚的说:“谢谢你的夸奖,我的琴弹得并不好,还需要继续努力。”再说说表姐的棋艺,她很会下棋,我虽然是班里的下棋高手,但是到了表姐那里,就成为“手下败将”,没几个回合,我就被杀得落花流水。书更是表姐的宝贝,她很喜欢看书,一看起书来,就到了忘我的境界。一次,我去喊表姐吃饭,喊了几声,都没有应声,原来她正在那里津津有味地看《三国演义》,我没有办法,只好对着她的耳朵大喊:“吃饭了!”她吓得一激灵,说:“什么?大战了!谁跟谁战,刘备跟曹操战,还是关羽跟刘备战!”我说是吃饭了,她应了一声,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去吃饭了。怪不得表姐的学习成绩那么好!表姐最喜欢的就是画画了,她喜欢自由创作,什么都会画,我说:“表姐,帮我画一只老鹰。”话音未落,纸上就出现了一只威风凛凛的老鹰,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表姐,心里勇起了一股崇拜之情,太牛了!一天,表姐看见了我家的宠物狗,突然,画性大发,拿起笔来,“刷刷”,不一会儿就画好了,还给起了名字—“波斯狗”,我正在喝水,看见她起的名字,我把水都笑喷了。表姐多才多艺,成绩优异,我怎能不崇拜她呢?我以后一定要和她一样,不,比她更好!650字 五年级
-
我心中崇拜的英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英雄,其中有史学家、数学家或是作家,当然,我心中也有自己崇拜的英雄。我心中的英雄是孔繁森,他生于1944年山东聊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18岁参军,在部队干了7年,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复员后,他先当工人,后被提拔为国家干部。1979年,国家要从内地抽调一批干部到西藏工作,时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孔繁森主动报名,请人写了“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条幅。刚到西藏,他又写下“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以此铭志。进藏以后,孔繁森担任日喀则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当地党委考虑到他年轻能干,征求本人的意见后,派他到海拔更高的岗巴县任县委副书记。在岗巴工作的3年间,他跑遍了全县的乡村、牧区,访贫问苦,和当地群众一起收割、打场,干农活,1981年,孔繁森奉调回山东,先后当上了县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林业局长、聊城地区副专员等职。1988年,孔繁森在母亲年迈、3个孩子尚未成年、妻子体弱多病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再次带队进藏,拉萨市副市长,分管文教、卫生和民政工作。为了发展当地教育事业,他跑遍了全市8个区县所有公办学校和一半以上的乡、村办小学,拉萨的适龄儿童入学率从45%提高到80%。全市56个敬老院和养老院,他走访过48个,给孤独的老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因西藏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他每次下乡时都特地带一个医疗箱,买上数百元的常用药,送给急需的农牧民。一个医药箱虽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来说,却往往是性命交关。1992年,拉萨市黑竹、工卡等县发生地震,拉萨市副市长的孔繁森赶到灾区。在那里,他收养了12岁、7岁和5岁的三个孤儿曲尼、曲印和贡桑。孔繁森将他们带回拉萨,照管他们的生活,教他们读书识字,夜里孔繁森就同孩子们挤在一张大床上睡觉。年幼的孩子常在夜里尿床,他就不厌其烦地洗换床单。节假日只要有空,他说带上他们逛公园,逛商店,给他们买衣物。孔繁森虽然是副市长,但他每次下乡去,总要带些自己的钱给生活困难的乡亲,往往一月刚过半,工资就花光了,有时连伙食费也不够交。他自己经常吃榨菜拌饭,却不愿让孩子和他一样受罪,钱不够怎么办?孔繁森就献血换钱来给孩子添补营养。市长格桑顿珠见孔繁森负担太重,领走了曲尼。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中,因车祸辞职。在孔繁森的葬礼上,挂着一幅对联,形象地概括了孔繁森的一生,也道出了藏族人民对他的怀念上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视名利安危淡似狮泉河水,下联:二离桑梓独恋雪域,置民族团结重如冈底斯山。歌曲《走进西藏》就是对他的赞颂。这就是我心中崇拜的英雄:孔繁森。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
我最崇拜的英雄从古至今,中华民族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比如岳飞、林则徐、董存瑞、雷锋等,而今天我所说的英雄不是别人,而是我亲爱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名高级工程师,他的个子中等,体形有点偏胖,大大的眼睛,鼓鼓的肚子,看上去特别和蔼可亲。我和妈妈经常开玩笑说他是《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我爸爸平时工作比较忙,经常出差,但是他给予我和妈妈的爱一点都不会少。相信大家都知道京沪高铁和青荣高铁吧,每次坐动车的时候我都感到特别自豪,这里面可浸透着我爸爸好多的心血和汗水呢! 我的爸爸不但工作出色,而且还非常博学。在我的记忆中,爸爸经常与书为伴,在爸爸的指引下,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只要是我喜欢的书,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给我买,我们家让爸爸装扮成了“小型图书馆”。只要是有时间我经常缠着爸爸一起谈古论今,我特别崇拜他,爸爸简直就是我的“百科全书”。 爸爸还是我和妈妈避风的港湾。无论遇到什么艰难的事情,只要有爸爸在,我和妈妈绝不会受半点委屈。我觉得我是一个幸福快乐的孩子,每年爸爸都会带我和妈妈去很多地方旅游,比如天安门广场庄严的升旗仪式、上海的东方明珠塔,内蒙古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爸爸还经常给我做我最爱吃的西餐,比如牛排、意大利面等,他还经常陪我下棋、玩耍、和我谈心,爸爸既是长辈,又是玩伴,更是我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 英雄也不光是行侠仗义、舍身忘死,比如我的爸爸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位英雄,是一位父爱满满的英雄!600字 三年级 写人
-
我心中崇拜的英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英雄,其中有史学家、数学家或是作家,当然,我心中也有自己崇拜的英雄。我心中的英雄是孔繁森,他生于1944年山东聊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18岁参军,在部队干了7年,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复员后,他先当工人,后被提拔为国家干部。1979年,国家要从内地抽调一批干部到西藏工作,时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孔繁森主动报名,请人写了“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条幅。刚到西藏,他又写下“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以此铭志。进藏以后,孔繁森担任日喀则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当地党委考虑到他年轻能干,征求本人的意见后,派他到海拔更高的岗巴县任县委副书记。在岗巴工作的3年间,他跑遍了全县的乡村、牧区,访贫问苦,和当地群众一起收割、打场,干农活,1981年,孔繁森奉调回山东,先后当上了县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林业局长、聊城地区副专员等职。1988年,孔繁森在母亲年迈、3个孩子尚未成年、妻子体弱多病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再次带队进藏,拉萨市副市长,分管文教、卫生和民政工作。为了发展当地教育事业,他跑遍了全市8个区县所有公办学校和一半以上的乡、村办小学,拉萨的适龄儿童入学率从45%提高到80%。全市56个敬老院和养老院,他走访过48个,给孤独的老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因西藏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他每次下乡时都特地带一个医疗箱,买上数百元的常用药,送给急需的农牧民。一个医药箱虽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来说,却往往是性命交关。1992年,拉萨市黑竹、工卡等县发生地震,拉萨市副市长的孔繁森赶到灾区。在那里,他收养了12岁、7岁和5岁的三个孤儿曲尼、曲印和贡桑。孔繁森将他们带回拉萨,照管他们的生活,教他们读书识字,夜里孔繁森就同孩子们挤在一张大床上睡觉。年幼的孩子常在夜里尿床,他就不厌其烦地洗换床单。节假日只要有空,他说带上他们逛公园,逛商店,给他们买衣物。孔繁森虽然是副市长,但他每次下乡去,总要带些自己的钱给生活困难的乡亲,往往一月刚过半,工资就花光了,有时连伙食费也不够交。他自己经常吃榨菜拌饭,却不愿让孩子和他一样受罪,钱不够怎么办?孔繁森就献血换钱来给孩子添补营养。市长格桑顿珠见孔繁森负担太重,领走了曲尼。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中,因车祸辞职。在孔繁森的葬礼上,挂着一幅对联,形象地概括了孔繁森的一生,也道出了藏族人民对他的怀念上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视名利安危淡似狮泉河水,下联:二离桑梓独恋雪域,置民族团结重如冈底斯山。歌曲《走进西藏》就是对他的赞颂。这就是我心中崇拜的英雄:孔繁森。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中心小学四年级:崔玉薇1000字 四年级 写人
-
心中崇拜的英雄我小叔叔我叔叔,作为一个退伍军人一个农民,他勤劳俭朴,他公道正直,无私奉献,从退伍到现在这十多年如一日的用实际行动获得了村,镇里人的信任和拥护;做为一个男人,他孝老爱亲,在外打工,很多人都熟悉他,是一个无名的英雄;作为一个退伍军人和共青团员,他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多次为灾区捐款并资助数名贫困学生。每到一处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无偿献血,在每一处工作{打工}他都是以一个军人的素质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好事,受伤没有人知道,到现在他都是默默无闻的,他救人,抢险救灾,只要他知道,他都是第一个到,以前记者要采访他,他都是跑躲起来!难道这种精神就!!!!!2011年03月,镇雄县人民政府表彰他,他都不去的,都是他们县的一个记者,做了工作他才去!他们县奖励他的一万元钱奖金,他没有自己用掉,而是拿去帮助那些需要帮组的人,他不记名的把钱捐到了地震灾区!他不想其他人那样,做什么都要!!!!!!!我们要的不就是这种精神吗?一个朴实善良的年青人,一个公道正直无私热心的一名退伍军人,十多年如一日,在他的家乡和在外打工都是无私奉献,助人为乐,从不留名。现在这社会有多少人做得到啊!他受伤没有人知道,他做了好事不留名这样的“活雷锋”,难道!!!他不是那种做了一件事就想出名的人,他从参军到退伍一直到县在,不做得他做了多少好事,救个多少人,抓过多少犯罪分子,他们那里是全国的平困县,谁报道这种精神啊,都是近几年来网络的发展,才有今天的发表啊!他是一个平凡的农民,他在平凡中拥有着精彩的人生。“他是个好人,是个实在人,是个热心人……”每个认识何钦华的人,都知道他是个自强不息,甘于奉献,乐于助人,肯于吃亏,!何钦华,男,31岁,团员,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雨河镇雨河办事处平安路129号村民。1996年12月,不满18岁的何钦华怀着幼时就想当一名军人的梦想,踏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军旅之路,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武警战士。何钦华知道,要在部队这大家庭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穿上军装的那一刻起,就时刻准备着要献出青春和生命,做一名优秀的武警战士。一直以来,何钦华都用一颗火热的心,一腔热情和朴素的情怀,践行着武警战士的神圣职责。在一次次紧要关头,他都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用自己的行动,弘扬光大了见义勇为行为,发扬了军人的本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03年,何钦华离开家乡,到广东深圳打工。8月的一天,他因生病到当地的一个门诊所打吊针。当何钦华的盐水输了一半的时候,就听到门诊外有一个女的声音在呼叫:“抢劫了,抢劫了”。出于本能反应,何钦华一把把打吊针的针头拔掉,就往外冲出去。就看见两个男的从他面前跑过,后有一个女的边追边叫:抢劫啦!何钦华一看那女的满脸是血,便返身朝那两个男的追去。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在部队练就了一身本领,这两个男的那里跑得过他啊。何钦华追了一公里左右,就将一个男的一脚踹倒在地。另一个男的见事不妙,就从身上拔出一把水果刀,像恶狼似的向他扑来。在搏斗的过程中,这个男的一刀杀在了何钦华的腹部。他虽然疼痛难忍,可什么都不顾,就一心想将这两个男的制服。就这样凭着自己的毅力和顽强,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愤恨,将这两个抢劫犯打倒在地。随后,平山镇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何钦华将两名罪犯交给了警察。由于流血过多,何钦华晕了过去。事后,他被工业园区野宝公司评为先进保安员,给我记了一个大功。当时,何钦华任野宝公司警卫大队的大队长。记得2005年盛夏的一个下午,何钦华从广东回到了家乡——镇雄,在县交警大队上班。那天中午下班后,他去我二姐家吃饭。他的二姐家,住在镇雄县城新街菜市场。刚吃完饭,何钦华准备去上班时,就发现他二姐家对面的一间房内冒浓烟,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因电线短路起火了。什么都没想,就一脚踹开门冲了进去。因主人不在家,何钦华一个人忙着扑火。火越烧越猛,冲天的火舌不时的舔着近处的几座民房,情况万分危急。他边扑火边大声叫报警,过了好大一会儿,火势渐渐低了下来,消防人员也到了现场。何钦华看火势已灭,群众的财产保住了,但何钦华已是筋疲力尽了,等消防人员进入现场后他就悄悄的离开了。2008年10月一天,何钦华从县城去木卓乡。到木卓时,也是下午3:00时左右,他在街上走着,就看见老百姓往一个方向跑去,边跑边说:有小孩落水了。何钦华也跟着去,一看有好多人围着。一打听,是一个学生落水了。他不顾什么,冲过人群就往塘子里跳去。他在水底摸了三次没有见人,我的体力也渐渐不支了,何钦华就把头伸出水面吸了一口气,又一次进入水底。真是老天爷都帮我!我终于看见了这名落水学生了。他游了过去,拖着那人就向水边游去。游出水面后,围观的群众都惊叫了起来。看着这名学生眼睛睁得大大的,肚子鼓鼓的,都说这学生死了。何钦华一听,不甘心,好不容易把他救出来,怎么说死就死了呢?何钦华本也全身无力,可为了尽力把他救活,他又开始紧急急救。用了近40多分钟的临时抢救,这名学生突然动了一下。当时有几百人围观,没有一个人过来帮忙。我就求在场的人,帮忙把这学生送往乡卫生院。一直到这学生被医院抢救过来,等他的家长到了,他才悄悄离去。小孩的父母为了答谢我,在何钦华的家乡雨河,找了3个多月,才找到何钦华,最后就抱小孩给何钦华做干儿子。后,后得知:“这学生是木卓乡人,在木卓初中二年级读书,叫:张信余,16岁,家庭非常困难”。了解到他的家庭困境后,何钦华就把接到了雨河,住在何钦华家,送到雨河中学97班读书,一直抚到了初中毕业。以下是来自我叔叔的忆录【日记】:2008年5月的一天,我在家里正在做事,突然就听见有人叫救火了。我听见呼叫声就跑了出来,一问说是本村周丛武家的房子燃起来了。我听后就往周家的方向跑去。周家离我家有半公里的路程,我边跑边看,那火势真猛。我跑到现场后,就开始组织人们救火,抢救财物和粮食。几个小时后,火情终于得到了控制,部分财物和粮食虽然得救,可周家的草房被烧毁了。当地政府知道情况后,就拨了款,我们又帮周家把房子盖好后才离开。2010年11月4日下午,我在家正在吃饭,突然我的侄女(雨河中学学生)跑进家里来,慌忙慌张的说:“幺爸,你去救救我们中学的学生吧!”,我就问:“怎么了?”她说:“有学生落在金星洞里了”。当我听到“金星洞”这三个字时,马上把手里的碗筷放下,就转身就向“金星洞”跑去。当我跑到金星洞的时候,已经有教师和警察在现场了。我问清楚学生出事的地点后,就向出事的洞跑去。只见洞口相当宽阔,沿边穿过一个悬洞,再一个接一个地慢慢爬出一个狭长的4号小洞口后,前面又突然宽敞起来,有几个相距不远的深洞。抓着岩壁径直下坡前行,可到狭窄的3号洞口,不远处就是一个深洞。中间有一个拐角称为2号洞,底部就是1号洞,深达五六十米,内有阴河潜伏。我到了洞口就往洞里爬去,不知道爬了多长时间。等我看到这些学生时,我惊呆了:不是说是一个学生吗,怎么是七个呢!我实在是不敢多想,就从第一个平台跳了下去,和其他的六个学生站在一起。当我听到学生在叫我的时候,我的心真的疼啊!我先安慰了这六个学生,就开始想办法救掉下深洞最低的那个学生。我想了好多种营救办法,可都不行,因为我当时不知道,这洞到底有多深!我当时最担心的是这名女学生的生命安危,我深知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我二话没说就把保险绳拴在自己的身上。把它固定好后,我就把在部队学的技能拿了出来,就往洞底慢慢的往下滑。不知道用了多少时间,我下到了一个半平方米不到的一个小平台,我才想到我看不了洞底啊,怎么办呢?就在我无助的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我身上不是有电筒吗?只有把手电筒丢到洞底,才有光来做参照物。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看到了两眼无助的那位女学生。我下到了洞底,来到了那位女学生的身边,这位女学生叫小卉。看见了小卉那种无助的眼神,为了让她有一个好的心态来配合我的营救,我就对她说:“小卉,你放心,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把你救出去的,不要怕。”透过灯光,我依稀看见小卉的右手断裂,啼哭不止。我安慰和稳定对方情绪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想了几套尽可能避免对方二次伤害的营救方案,最终选定了更为稳妥有效的救人方案。我事先告知配合救人的方法,然后在这6名被困学生的牵拉作用下,先让小卉左手抓绳、两脚蹬岩,我再在下面用左手抓挽绳子来固定身子,右手托举、推动着小卉往上慢慢移动……两小时后,才把小卉从1号洞带到3号洞。随后,我又返回到4号洞口,借助绳子,将这7名学生转移到4号洞口。最终在雨河派出所与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和这7名学生完全脱离幽深的洞口。此时,已是当晚9时了,虽然十分疲惫,但七名学生安全了,我觉得十分舒畅。后记:2011年02月,何钦华帮雨河白小军跑车。一天晚上,何钦华开车去昆明。在会泽境内的高速路上的一个加油站旁,何钦华老远就看见一辆面包车在空中翻了一圈多,何钦华的第一反应就是出车祸了。何钦华有意识的打开应急灯放慢车速,到了那辆面包车跟前,何钦华就把车向左停了下来。下车一看,真把我吓了一跳,这车基本上是报废了。想着的是有没有人伤亡,冒着危险向出事的车跑去后,就开始救人。何钦华把人全救出来后,真可怕啊?总共五个人:三个大人,两个小孩,有一个小孩还是婴儿。何钦华把所有的伤者拖到路边,一个个检查了伤情后,没有人死亡,就马上拿出手机报警。后,安慰了一下伤员,听到警报声后才转身上了车,慢慢地向昆明方向驶去。到了昆明,也是半夜5点左右,接到了会泽警察的电话:说伤员已经平安了,何钦华的心才落了地。像这样的见义勇为事还有很多很多,十几年来,何钦华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也习以为常了。何钦华觉得,只有这样做,心理才踏实,生活才充实,才无愧于人生。因为,何钦华是一名武警战士,虽也退役,但我知道:退伍不能褪色。他要用武警战士的严格要求,来规范和指导自己,才无愧于曾经是一名真正的武警战士。他经常想:人生在世,谁还没有个难处。遇难帮难,既为别人化解了痛苦和不幸,也使自己心情舒畅。十几年来,发生在何钦华身上的类似的故事太多了他从没有张扬过他觉得都是些平凡的小事,没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尤其是一名退伍军人,这样做是应该的,也是有责任这样做的。也许往往就是一个平常的人,他就是一个无私的英雄,所以,我们要学习他那种无私的精神,让他成为我们的榜样,从小争做一个小英雄。一直到现在我叔叔都坚持为当地的社会治安无赏的默默付出着,为当地的和谐平安作出了贡献,我叔叔为了当地的教育有个好的教育次序,一直坚持为了学生的安全而面对社会挑战!我叔叔在我的心目中才是真正的英雄?孙然没有别人的那么炒作,但我叔叔真正的是。何钦华用真情践行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执着诠释了他的无悔人生。云南省镇雄县雨河中学初三:喝晕了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
崇拜易豪,浓眉大眼看上去炯炯有神他成天嘻嘻哈哈让让人有一种安全感他就是一个“开心果”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作业正在给我们将怎样写的时候,易豪来问这一题写不写,老师说:“不用写,你下去吧”。正在老师快讲完时他又来插了一句,让老师批评了他一顿,可他却乐呵呵的。第二天,易豪的作业少写了,老师都说他不用写了,可是他竟然问老师自己用不用罚写,结果老师说:“上课不注意听,罚写三遍。”易豪还跟颁了奖似的,又笑嘻嘻地回到位上了。就这样易豪自己给自己加了三遍的作业。还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给难住了,这时易豪过来看见了,问:“什么题不会吗?"我就给他说啦这一道题,他皱着眉眯着眼紧盯着那道题。我一看他也无法攻下这个“拦路虎”我说:“没关系,我们看一下答案再思索一会儿就行了”。他说:“我们不能看答案,要不我们告诉老师吧!”由于我十分胆小所以我极力的摇头,可是易豪却已经把手举地老高,老师过来问:“有什么问题给我说。”我小心地指了那一到“拦路虎”,老师流畅地说这一道题的解法。我崇拜易豪开朗、乐于助人的性格,难怪我这么崇拜他呢。初一:易豪400字 初一 写人
-
失败的英雄为天下社稷,项羽是人杰;为天下苍生,项羽不愧是英雄。项羽重情重义,光明磊落,宁可凛然就义也不苟且偷生。刘邦贪生怕死,多次置属下生命于不顾,乃狗熊行为。鸿门宴上,亚父的暗示他不是熟视无睹,项庄舞剑时,只要他阻止项伯“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只要他一个手势,或者一个眼神,项庄就可刺刘邦于座。但是他没有,不是他不知道纵虎归山,后患无穷,而是他“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这不是妇人之仁,而是君子之度。项羽重情重义,刘邦却利用项羽重情重义,两次出卖项羽。项羽是有人性的。他才气过人,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心直口快,豪爽仗义,见伤病士兵,心疼得热泪滚滚,将自己的饮食与之分享;为人恭敬,言语和气;强壮大汉的外表,却怀着一颗仁慈的妇人之心。可刘邦背信弃义,听说项羽要把父亲煮沸,他却坦然地说到:“我父即你父也,不要忘记给我留一碗羹”项羽是富有真情的。项羽虽地位显贵拥兵无数名震天下,却对自己的美人,包括对伴随着自己打天下的骏马也是如此的富有真情。在被围困垓下,遭受四面楚歌之时,帐篷里,孤灯下,项羽独自饮起酒来,涕泪齐下,悲壮气氛弥漫,慷慨高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一曲千古绝唱就这么诞生了,透过岁月的隧道,飘荡至今。项羽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仍是英雄中的英雄。他虽然失去了江山和肉体,但却赢回了自己,虽死犹生。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失败造就英雄生活之中,哪有一个英雄不经历失败,直接成功呢?失败造就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佳话!斯科特与阿蒙森一行经过角逐,虽然斯科特一行失败了,但他们那坚强的意识深深震撼了我们。 生活中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经历失败之后不能坚强。斯特科一行失败后仍能坚强,这一崇高的精神值得传颂。是的,他们失败了,但他们也成功了,成功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灵魂。 建议,执著,为事业献身的英雄气魄。倘若他们没有以上品质,是不可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像奥茨,在自己成了拖累的时候,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斯科特心中那份无私的爱,使他在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自己,始终是朋友、妻小、同伴、祖国和人民。 虽然他们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为阿蒙森作证。 英雄是为了人类的进步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斯科特虽然成了第二,但他们也为人类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篇课文是想让我们学习斯科特一行伟大的精神。 在考验面前,他们毫不畏缩,献出了自己崇高的生命。为世人所震撼,为诗人所敬佩!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意与你分担所有难免曾经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藏躲在避风的港口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失败造就英雄。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我的崇拜崇拜字典上的意思是高度的敬仰。我轻易不用它,因为它分量太重了,有些人值得小小的佩服一下,如果用崇拜就有点兴师动众了。我现在有一个很崇拜很崇拜的对象,在我眼里感觉他非常的优秀,不过我想小自私一下先不介绍他的名字,给他带上一面神秘的面具。我非常敬佩那些知识渊博,很有学问的人而他就想是一本百科全书什么都知道。课本上的知识好象都不够他学。记得第一次上历史课历史老师生动诙谐的讲课方式,逗得我们捧腹大笑,课时内容也轻松的进入脑子里。下课后,我去外面透透气,发现他急急忙忙的往外跑,追上历史老师和老师交流提出自己的见解,说实话那时侯我就有点小佩服他了。后来逐渐发现他的文章也很棒,很出色,我认为他的文字很大气。很有磅礴之感,你看到他的作品绝对不会相信那时一个初中生写的。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他好象很爱读书。他把金庸的好多作品都看完了而且还能给你讲下来。奥运会的时候,我和他在网上聊过一次,他对奥运会很关注,现在向他这样对奥运会热衷的人不多了,而且他还懂得那么多,很佩服。感觉他就像>里的简宁多才多艺。他好象什么都懂,不管哪科老师提出的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有时候非常羡慕的望向他,羡慕他的指挥,羡慕他的才能,羡慕他的才能,所以引起了班里的一些流言蜚语。500字 初三 议论文
-
失败与英雄_500字失败可以说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一些人通过失败,最终获得了成功,也有一些人,他们在失败之后仍然失败。我们叫成功者为英雄,那么,失败者就不佩当了吗?不,不完全是。提起楚汉之争,大家都会欣赏刘邦,欣赏他的用人之道。而项羽,残忍、粗野。一个是失败者,一个是成功者。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刘邦最后做了君王,而项羽则是一名英雄。尽管他失败了,可是,在争夺王位时,项羽敢于拼搏,立志要把“项羽”两字刻在帝王册上,在生命关头也不愿意过乌江,最后拔剑自刎。这就是他的成功。“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就是一个无愧于“鬼雄”之称的英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失败者都叫英雄,商纣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他不理政事,昏庸无度。作为一个君主,他是一个失败者,但他决不是英雄。因为他的行为受到当代甚至后代的憎恶与唾弃。所以说,商纣是一个失败的君王。与“英雄”的称号毫无瓜葛。如果说,一个人在实现自己的目标时,敢于拼搏,不屈不挠,为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即使失败,但他和成功者所付出的努力是一样的,都可以被称为“英雄”,所以在这里失败=英雄。如若不然,一个失败者甚至连一点努力都没付出,一点汗水都没付出,那么他和作为成功者的英雄,可以说是相差甚远。初一:吴雨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一 议论文
-
崇拜崇拜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所崇拜的人或事,崇拜的实质就是信奉和恭敬。从前有一个人走进了一家工艺品店,店员向他推荐了一尊神的雕像,那人说“啊,我原来是信奉神的啊。”于是就买了雕像回家,把它供起来,神的面前每天都摆着香蕉,可是奇怪的是每天香蕉都会奇怪的不翼而飞,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老鼠吃着香蕉,他又叫到“啊,我原来应该崇拜老鼠。”而老鼠一见到他家的猫就吓跑了,他又叫到“啊,我原来应该崇拜我家的猫。”后来又一天,他的妻子买回来了一只狗,猫一见到狗就吓跑了,“啊,我应该崇拜我的狗先生。”一次,妻子在厨房做饭,而狗跑了进去叼着一块肉跑了,妻子看见了拿起木棒追上去打在了狗背上,把它腰打坏了,这时他又叫到“我应该为我的妻子骄傲,我应该崇拜她。”几天后,妻子出去参加一个舞会,而妻子忘记为他做饭了,妻子回来后,他把妻子打了一顿,他暗自惊叹道“ohmy god,我应该崇拜我自己。”打过妻子后,妻子做好了饭,他边吃边想“我所吃的东西全都被我的胃吸收了,我应该去崇拜我的胃。”接下来,他又该崇拜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之所以从他谈起,仅仅是因为曲折和好笑吗?他身上弥漫着的是现实社会里,每个人身上都所存在的迷惘,对于崇拜没有一份坚韧、执着,体现出来的浮躁,他同时又是社会中存在的墙头草的典型,他对崇拜已经走火入魔,当然还应该要送他一句话“崇拜不是没有得到的或已失去的,而是此刻所拥有的。”50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