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于沉寂,来日方长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这是杨绛先生在其《一百岁感言》里写的一段话,而这也如她的一生,在岁月变迁中坚守一种丰富的安静,淡定而从容。
而今,少了几分古人倚栏看斜阳的悠闲,多了几分躁郁和对名利的追逐,外界的诱惑也让人难以拥有一种平凡的心境,难以感受生活的美好。而物质与思想的失衡,更让人在名利中流离失所,而也有更多人想拥有一种淡淡的喜悦。
英雄固然纵横驰聘,可那也只是一个时代的英雄。有的人会老去,也有人会兴起,所谓英雄,不过是此时建功立业,却在多年以后,变成书中烫金的名字,供后人敬仰。可人生短短几十载,纵然他有再多才华,也只能随年华老去,随历史长河一并归于沉寂。而苏轼笔下的曹操“固一世之雄也”,可“而今安在哉”?不如把握当下,热爱生活。
壮士终有一天会迟暮,而最后长存的竟是那些随岁月沉浮,安然淡泊之人。陶渊明的诗在当代是脍炙人口的,可在当时,其朴素的诗风与社会的奢靡格格不入,梁朝钟嵘的《诗品》中也将陶渊明的诗只归于中品。可他依然过着“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终于在百年之后,他的诗重获新生,为世人称赞。可见,宁静者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和历史的变迁,归于沉寂,来日方长。
安妮宝贝曾在《得未曾有》中采访了四个归于沉寂的人,他们远离喧嚣,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平淡而知足,一位僧人在其中说:“心是不受外界局限的,心要超越他们”。或许就是这样,既然最后都会化为一抔黄土,那何不用自己的方式让生命更圆满呢?就像一句佛语:得未曾有,心净踊跃。
可宁静并非碌碌无为,宁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并不是无为那样的消极应对生活。脸书的创始人马克扎格。伯格在拥有巨大财富后,仍过着一种平常人的生活,开着平民的车,穿着朴素的衣服去为更多人而服务,他就是过着一种宁静的生活,却做着慈善事业,有一个宁静却有为的人生,这大概就是成功的最高境界吧。
人生终归沉寂,可我们也不能让人生一直归于沉寂,而要于其中绽放自己的光华。
感谢智慧
时值傍晚,校门外已是人山人海。看着同学们如一只只出笼的鸟儿般飞出校门,我的思绪不禁飞到了一篇课文中。
那也是傍晚放学的时间,一位维吾尔族小姑娘正蹦蹦跳跳地独自回家,身边还有五个邻班的男生。两个男生开始嬉戏打闹起来,不料却一齐摔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另外三个男生冲上去,想拉同伴起来,却同样惨叫着扑倒在地上。
玛利亚惊呆了,不知道他们在玩什么鬼把戏,不知所措地愣在那里。她突然发现男生们旁边有一根被风刮断的电线,他们触电了!玛利亚很想去帮他们,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急得直拍腿。就在这时,她突然转忧为喜:尼龙是绝缘体,我不是穿着尼龙裙子吗?她将电线拉开,救了五个男生。玛利亚像个大姐姐一样,对他们说:“要用智慧去拯救自己和别人,你们不要谢我,要谢就去谢谢智慧吧!”
是啊,生活中有很多地方都要用到智慧。不仅是工作中、学习中,就连战斗中都需要。做任何事都不能有勇无谋,只要你运用了智慧,就能轻而易举地打败强大的敌人。
智慧也给了人们各式各样的嘉赏。古往今来,人们从利用智慧制造石器到发明汽车、飞机,从钻石取火烧烤食物到研制出烹饪机器人,一切改变皆源自于人类的智慧,一切伟大的变革和发明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火药……哪一样不是古人智慧的产物?
一点不假,智慧就是万物之母,它主宰着世间的一切。在生物界中,有多少生物都是凭借自己的智慧赖以生存。只有充分地利用我们的智慧,才能改变一切,创造一切。就如上文中讲述的那个故事,智慧在紧急的时刻,甚至能拯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智慧,是上苍对我们的恩赐,却由我们一手掌控。让我们感谢智慧,学会好好地利用我们的智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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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日方长我想,我们每个人还都是那么积极上进,我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来日方长,到底有多长,都在一个地方开始懂得所有的争论其实都是那样的浅显易懂,可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去体会那样的心情和感触,如果每一分美都给我们带来愉快的心情和感受,我想这一切,都是一种美妙的体验。我一直都觉得,这样的事情都只是表面的一种解释而已,我们一直都在看着对方的眼睛,都不会觉得,我一直都不喜欢这样的情感,不管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都是突然闯入我的世界里的。我一直都不会再这样的情境之中,把自己全部都沉浸在其中,那样的沉迷,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我们都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过几天,我们就开始写其他的论文了。这些都是我们的工作。其实,我们现在也完全可以想象的到,以后的岁月,我们即将面对这样那样的事情,其实这些都不是我们可以懂得的,那些我们以前可以当成了资本来炫耀的每一件事情,都在一个地方,开始特定说出自己的原因和结果。35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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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日方长我想,以前我总是在执着于一个答案,后来才发觉,其实什么样的答案都无法让我满意。因为我一直都在苛求。苛求别人,苛求自己。其实这样是不对的。后来,去旅游,一路的风景,让我心态改观。总是要在这里,收获万千,才能够感受到环境的美。也许,我愿意话1500买一瓶茅台送给老爸,也不愿意花810买一根花花代言的雅诗兰黛口红。我想,这也足够理智吧。这样的追星。可是,我所知道的生活,从来都不只是局限于一个小地方的,我们必然要知道,这些生活和经历,都应抵得过风霜,看得透过往。我很喜欢诗意的生活,诗意的语句,但是没有诗意也能活。生活未必要诗情画意,哪怕苟延残喘,只要心中有梦,脚下有路,所有的一切困难,都不足挂齿。我想,那些时候,我所喜欢的短篇小说,必定都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完美的形式,然后展现在我的纸张上。我会认得,那时候的自己,从来都不会太过于倔强。留心,从来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我知道,生活也在这里,从来都是希望。我不想接着写了。晚安,来日方长。4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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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了就沉寂了一样新的事物,一个新的朋友,一种新的游戏规则,一把新的绚丽的雨伞,一朵艳丽的新鲜的花儿,一本崭新的书,都那样迷人,可是一旦被时间跨过,这些就变成了什么,变成了旧的事物,熟了的朋友,烂熟于心的游戏,陈旧的雨伞,枯萎的花儿,沾染了灰尘的书籍。什么叫久了就沉寂了,我真的懂了,那就是,时间与习惯、新的与旧的。曾经,每次我路过那家礼品店时,都会忍不住驻足观赏那个我心仪已久的风铃,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询问过它的价钱,没有起过要买下它的念头,我只是简单又安静地在那么多的商品中喜欢上了它,没有理由,也没有动机,更没有占有欲。再然后,我的生日礼物中,它被包装地很漂亮,被拿来当成了礼物,送与我。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它,把她挂起,我的心里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我只是好像突然间不那么爱她了。又过了很久,一直到现在,我几乎没有再去看过它,我的生活已经不再因为它而驻足,它寂寞的挂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像祈求我的一点目光。我知道,是因为习惯的错,我喜欢它因为我没有拥有它,我没有对它的习惯,我每天只是看他一眼。而现在,拥有成了杀手,抹杀了我对它全部的爱。久了就沉寂了。高一的时候,我那么喜欢操场,那么喜欢围着那塑胶跑道一圈一圈的走,直到黄昏夕阳西下,我都不舍得离开,因为我喜欢那个感觉,喜欢我的背影被照射得很虚幻。或者逆光或者蹲下,或者奔跑,总之我很喜欢那里。慢慢的,时光又绚炫目了好一阵,我已经不再那么迷恋那曾经让我无限迷恋的操场和塑胶跑道,我淡淡的路过那里,我淡淡的跨过它,只留给它一串笑声。因为习惯,因为久了所以,没有什么再值得去依恋和彼此支持,到最后,一切都会变。久了就沉寂了。太多太多的事物因为习惯和漫长变了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心境和环境。我也开始尽量不使自己对任何东西产生依赖和习惯,我不愿意去破坏我心中所有美好的东西。或许,一个新的视野新的角度可以把那层灰尘拂去,但是怎么也磨灭不了时光留下的五光十色的痕迹。因为只有时光才有那么庞大的伤害力和治愈力。没有声音,没有视觉,没有感觉,只有满目灰尘。8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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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新闻沉寂一会如果人不能改造世界,那就先改变自己的内心。——电影《孔子》新媒体的发展,将人类带入了信息秒读的时代。无疑,这是新闻界一个巨大的飞跃。人们从有事不敢说到能随时随地分享自己的见闻。然而,新事物的发展又有其两面性,在信息快速交融的同时,信息的杂糅性又让新闻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新闻从开始的单一朴实到现在的真假难辨,一些小众的假新闻没过几天就已经消身匿迹,可那些社会新闻只会越传越广,弄得人心惶惶,甚至引领人们的消费,譬如曾经的“抢盐”“抢水”热潮。但我们不可能改变新媒体的发展和前进,我们只能让自身冷静,不被哗众取宠的假新闻影响情绪。中国古代有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西方有以理性为基础的启蒙运动,无一不在向我们说明:人的理性可以战胜外界的事物,而面对这些假新闻,我们可以先让它们沉寂下来,过几天再去看,如果是谣言,必然会不攻自破,也就没有再看的必要了。如果是事实,肯定会有更官方的解释出现,不会像开始时那些标题党们所撰写的那样令人难以接受,所以,一两天的过渡时期是非常重要的。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一些社交软件起了很大的帮助。如微博,在它的众多功能中,有一个热搜的功能,而那些能上热搜的新闻都是在一定时期内热度最高的新闻,而这些新闻有不少是吸引人眼球的噱头,让人看完后义愤填膺,甚至有人会产生过激的思想和行为。但这些新闻的事又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了解外界的工具,所以新闻当然要看,但不能盲目地看,要调整好心态,不跟从舆论的导向,不能让一些猎奇的假新闻影响我们本身的判断。而如果本身没有一颗冷静的心,就不要再看那些激进的新闻了,我们首先要有自己的初步判断,有些新闻我们只需要当看客便好,无需代入自己的情感。人们的心不必受外界局限,心要超越它们。这注定是一个信息良莠不齐的时代,如果所有的新闻都让自己情绪代入,那岂不会产生新闻焦虑?所以,先让新闻沉寂一会,再去阅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75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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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如斯,念你如初问这疯疯癫癫的似水流年,如何的在我的生命中淌过?谨以此篇念故人。那些年的那“厮”们。人生若只如初见。至今我还在做着那个已经做了三年都没有醒的梦:一扬头就可以看见瑾的笑脸温暖四溢,旁边待着凡鑫正和“正气液”矫情,前面永远是雷打不动的小李子,还有秋月类卿相伴左右,当然——讲台上永远站着周老,在目睹我上课时的小调皮后望着我温暖的笑。还有那逐渐远去的灵子、惠子、陈豆腐……逝者如斯夫!在告别过去的时候,纯真心的会有好多舍不得,尽管某些记忆会被久远的时光斑驳。不完整的记忆加上耳畔响起一首完整的歌:多年以后,你回到我身边不安全充满了你疲倦的双眼你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你曾对我说每颗心都寂寞每颗心都脆弱都渴望被触摸但你的心永远的燃烧着永远的不会退缩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却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却不得不打开保护你的降落伞也不得不明白未来的路不平坦难道说这改变是必然?沉寂如斯,念你如初。青木随风午间的小憩依然恬静,阳光悄悄爬上藤椅,洒在我的脸上,一阵温暖,持久不去。萦绕耳边的还是那首夜曲,还是“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初见你,还是在一个遥远的冬季,岁月过后,我早已记不清那时北风的声音。一缕缕紫色的丝带像在心里回旋,曼舞着色彩。你说:你是紫色。就像那遥远的紫红色之国,欣赏着自己独有的孤寂与静谧。你是否还记得“秋泪音”与“黛冽萧”的传说?大概是被岁月尘封已久了罢,我已记不清你是在哪一时刻告诉了我。还是那一抹阳光透过浓绿的夜间,缓缓搭上窗台,映射着你的脸颊,就像光亮的童话碎片。我们站在夕阳下,摇头晃脑的背着《伯牙绝琴》的课文,谈论着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老长。那时候,我纯真心以为,伯牙是你,亦或者子期是你。在模糊的梦中,我总是依傍着窗外那浓浓的绿意,趴着课桌,听着《稻香》、《夜曲》……然后看见你急急地从广播室跑出来,立在后门口对我轻轻一笑:好听吗?阳光过处,见你额上一片晶莹。我们一起享受着这静谧。一个微笑足矣快乐整个夏季。背过老师的纸飞机,那是我们不能说的秘密,被淹没在时光的尘埃里。还是那一间教室,还是那一个你,还是那一个我和那一架纸飞机。如果真如周杰伦所说的有时光机。小河桥啊,已经许久未去了,模糊了风景,斑驳了记忆。河水好像没有流动了,自然也没有了嬉戏的孩童们。只是耳边分明地萦绕着许多青蛙女孩的叫声、笑声……曾经时光,曾经任性,单纯模糊。或许在现在看来,这份记忆已经远去,但却有着最原始的色彩。尽管现在,我们早已淡出了彼此的世界,但我却清晰记得初见你时你说:你叫王谭灵子。耳畔还是那久违的故事: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子期曰,巍巍兮若泰山。志在流水,子期曰,洋洋兮若江河。子期死,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稚稚子流芳--久别的陈泓甫,淡忘的世界,呵,遥远的童年啊,却并不斑驳的记忆已经过去好久了却仍记得那年你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诵着《流水岩》的样子,闭着眼睛却能看见流动的思绪。知道的吧,我一直和你较着劲儿呢!谁让你一个男生,语文却好的不成样子!我可是强悍的文科生,剽悍的人生不需要理由!那么还记得你捧着书去找你爸妈改名的样子吗?“陈剑羽”?你的解释是:他是一个超级无敌大帅哥!我无语,那么为什么不叫“司瀚”呢?你一脸唯你英明的样子答道:司翰挂掉了呗!我顿时凌乱了:陈豆腐,你这厮,当然曾经3班的人谁会忘了你是以“宇宙超级无敌巨帅”自居的呢!实际吧,当然我可不会忘了那年你故意耍帅坐上你爸的坐骑却被摔下来四脚朝天的样子!那实在是——整个小学时代,从你在我视野中出现开始,我就不断地和你较着劲儿,无论是考试,还是征文比赛。你以盆地身高鄙视我海拔,那我就鄙视你那好的不成样子的语文儿吧!可小学突然就没了,那年的夏天我总算优胜了,但你仿佛不断遥远了,我们不再互相比试着,不再……灵子、惠子在离去,你也在离去,那么3班就剩下我,和小李子了吧!这初中,时光反复,小李子呀,总是令我头疼,就像另一个讨厌的陈豆腐,每次考试,各种方式各种惨败!侥幸能居其前。无奈啊,我只能坐在背后悄悄恶作剧,你连头都不会回一下!好像让着点儿我考会咋滴似的!于是我又开始了长达三年的“马拉松长跑”,但我总是在你身后奔跑着,或者侥幸,上天偏怜于我啊。蒋Sir永远偏爱你,他竟然在毕业考前夕对我说:某人啊,努力也能获得像李柳桦一样的荣耀!唉,你是不懂我当时的心情,我简直想咬死你!不过,唉,都3年了我早习惯跟在你后边儿跑了,我就是一出来打酱油的!初中3年明白了这个,算不算也是一种收获?深呼吸3年前那个夏天充满忐忑,我不再是孩子了,深呼吸着到了另一个时代,离开了奔跑已久的小学操场,上学时也改变了方向。我站在路口,惶惶不知所措,不敢向前,不知退后,行人匆匆无人发现我惶恐,只有我在迷途中不知返途。你走进了教室,浑身写满了诗意与失意,缓步走来像一抹明亮的红色。周老啊,嗯,你仿佛是一个非俗世中人,像一个古仁人行走在似水流年之中。似青莲居士,超然洒脱;如东坡,旷达豁朗;又像陶潜恬淡悠然。你站在讲台上激扬着文字,勾勒着文史,永远如冬阳和煦。在那些过去了的年头里,我最开心就是从教室一路狂奔到办公室的路,捧着写得慢慢的周记本,和沉甸甸的心情。那是一种---境界!我对你诉说得失,你对我讲着兔子与月亮的故事。我问:山的那边是什么?你说:山的那边是什么!我问:阿基米德尚需支点方能撬动地球,那谁给我支点?你说:谁还可以给你支点!总是会在午后怀念起从前的感觉,听你讲述那些精彩纷呈的文字故事,徜徉在语言斑斓的世界里,欣赏着神奇。从你走过的痕迹,我遥遥地看见柏拉图的信息:去追寻吧,理想!我相信世间有着真正的理想,存在不灭的真理,理想绝不是海天相吻的弧线可望不可即。有两个字:坚守!那是您最后对我的寄语。我相信,故我不凡!别让现实的铁蹄踏碎理想的梦境,别让不安焦虑打扰心灵的净地。此刻,思绪如潮漫向无边境地,去寻寻觅觅。恩师,苏格拉是否有底?我总希望自己可以再做得好一点,更好一点,有资格做一个颜回,不会像风一样逝去。我很期待,多年以后在覆满积雪的山间庙宇里,我能奉清茶两盏,与您笑看山间风云。呵,三贱客午后阳光很是慵懒,可上课铃总是那样急促---正与周公相酌,却……微扬起头,视野中便摇曳着一个笑脸,圆圆的,暖暖的。这是瑾,陪我走过三年的“孩子”。不知从何时起,喜欢和这个高高的有点婴儿肥的女孩儿一块儿疯癫,一起穿过体育场在校园忘我的奔跑。无聊却有着淡然的快乐。没有精致的生活,却潇洒地活着。我们都孩子气着疯癫了着青春。简单、稚气却温暖。暖暖的笑意伴着快乐的液体从被打湿的眼眶一直浸润到骨子里。那时,教室还陈旧着,桌椅上是同学们留下的涂鸦。但是,周老还在,脸上溢满笑意;瑾还在,四处温暖。某些人还是在背后聒噪,但我却可以活得更有活力,这是瑾给我的勇气。我们依然在课堂上制造着小小的恶作剧,扯一下章鱼哥的帽子,敲一下小李子的头,再或者是在老师提问后举起手来趁老师不防向同学们搞怪地挥手。然后会是周老望着我们温暖地笑。在课后我们依偎在狭小的座位里唱着素颜:不化扮熟的眼线,不用抹匀粉底液,暴雨天照逛街偷笑别人花了脸。不掺任何的表演,轰轰烈烈那些年,想怀念别怀念,怀念也回不到从前。瑾,你一直在张扬着你的快乐让我辐射,这些年,你和鑫陪我走过那些日子,将苍白变得斑斓,我一直很安心像你们所说:我们“三贱客”,我和你田密地坐在彭瑾旁边,看天上的凡鑫。后记沉寂如斯,念你如初!高二:安尔1200字以上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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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小说:来日方长_800字刘知熠写过很多煽情的句子,何麦唛最喜欢的只有一句“我们,来日方长。”很多很多年后,也就是刘知熠和何麦唛在一起后。一天周末刘知熠坐在沙发上编辑稿子,何麦唛舒服的躺在他腿上和好友聊天。刘知熠看着不停傻笑的何麦唛扶了一下眼镜,然后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肩“小不点,你最喜欢我的哪部小说?”何麦唛抬头看了他一眼,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大声说“你写的小说都是我的最喜欢!”接着继续和好友闲聊。刘知熠有些无奈的笑着说“有没有很喜欢哪本小说的一句话?”何麦唛明白他这是要追问到底了,索性和好友说了声拜拜从他腿上坐起来,认真的思索。刘知熠也不急,静静的等她。过了几分钟,何麦唛缓缓说“每次我们两个在一起时,我都会想起‘我们,来日方长’这句话。你还记得吗,就是你写我们故事的那本小说,不过这么多年,你可能忘了,但是但是,我觉得你结尾说的那句来日方长特别好,就好像,就好像是和我说的。”何麦唛手舞足蹈的和刘知熠说,生怕他忘了或不明白自己说的话。刘知熠深深看了她一眼,轻轻的说“我也很喜欢那句话。”毕竟,本来就是和你说的啊,他心里偷偷的想,却不准备告诉她。当年刘知熠尝试着写了关于他和何麦唛的一些小片段在网上发表,最开始只是想缓解一下对何麦唛的思念,却没想到有很多人喜欢,甚至被编剧买下版权,希望他继续写下去,也就是这个机遇,他才越过越好。书的结尾他写了这么一段话“……感谢和你们的相遇和你们的支持,你们陪着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光,我会尽力记住你们每一个支持,喜欢我的人,我们,来日方长。”怎么看都是写给粉丝的,但其实他当年写到一半脑海里就只剩一个人了,那个可怜巴巴又无比坚强的小不点,多想,再见一见她……“我们今天吃可乐鸡翅好不好?”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看着那时那么遥远,现在却可以朝夕相处的人,刘知熠笑了,笑的很开心,可细看又有一丝苦涩和害怕,他摸了摸她的头“好啊,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不管经历过什么大的不得了的事,我都会穿过所有屏障来到你眼前,毕竟,我们来日方长啊。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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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沉寂在时光里的玻璃碎片“哗啦”一声,插满艳丽的红玫瑰的花瓶,被此刻无比愤怒的我摔到地板上。低头,全是触目惊心的玻璃碎片,一片狼藉。“你疯了吗!竟然把我的玫瑰和花瓶一起摔?”母亲气冲冲地冲进客厅,对我大声骂道。“凭什么我辛苦攒钱买来的花,你就可以随便扔掉呢?”我红着眼眶反驳母亲。也许是母女之间的默契,我的母亲爱花,我也爱花。可是母亲喜欢高贵端庄的花,就像那娇艳的红玫瑰。而我喜欢的是清新淡雅的花,就像那可爱的满天星。在母亲眼里,我所爱的满天星不过是一堆杂草。因为这个分歧,我和母亲之间就仿佛筑起一道严实的墙,墙边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家里只有一个蓝色的玻璃花瓶,瓶中插着的花总是隔几天就被换掉,并且风格迥异。母亲可以随时买回她所爱的昂贵的花,插在花瓶中得意洋洋。我只有在不多的零花钱中,每月坚持节省一部分,才可以买到自己所喜爱的花,然后满心欢喜地插在花瓶里。暑假,我和朋友到一间花店打工。当初是凭着自己对花的喜爱才选择到这里打工,殊不知,各种各样的花需要不同的照料方法。一开始总是避免不了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熟悉了工作,终于换来了老板的点头肯定。一个月后,我捧着一大束的雏菊蹦蹦跳跳地回家。这是老板对打工期结束的我的一份礼物,也是一份认可。我边哼着小调边把花插到瓶中,金黄色的雏菊在傍晚夕阳的映衬下,宛如夏日的一阵清风。第二天下午回家,我的雏菊不见了!红玫瑰强硬地冲入了我的视线,母亲竟把我的雏菊换掉了。于是,花与花瓶一起被摔落。我和母亲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说话。有一天,我经过那间花店,老板送了一大束波斯菊给我,说:“要学会欣赏不一样的风景。”我对着怀里的波斯菊发呆,这是母亲喜爱的花。我和母亲这样又算什么?花有保鲜期,我怎么能这样小气?人的感情应该更恒久才对!我抱着花一路冲回家,打开家门,看见母亲买了一个新的花瓶,里面插着几朵雏菊,而她正对着花出神。我走过去,将波斯菊也插进瓶中,母亲的眼里充满了惊喜与泪水。她把我拉进怀里,说:“原谅妈妈的孩子气,都怪妈妈不去学会理解你。”我将母亲抱得更紧。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矛盾的火花,用宽容和理解修补感情,让玻璃碎片沉寂在时光里。因为宽容,有了完整的真心。800字 高一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