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孔乙己,或许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没错,他正是出自于鲁迅先生的同名小说,一个封建社会中矛盾而又必死的人物。
他是一个在所有茶客中可笑的人物,他没有钱,却又成天穿着长袖衣裳,落魄被人嘲笑却总是一副学士的样子,没有实力(或许也有)却总是一副自命清高的样子,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偷窃而苟且偷生。往往因此成为别人的笑柄。
或许他也是可怜的,悲催的人生和那悲惨的现实给了他无力回天的局面,他也曾读过书,可就是在那进学考试中落榜,最终被人踩在脚底不能翻身。同时偷窃偷生时被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毒打,无人怜惜,所以他也是可怜的。
可他也是可恨的罢,虽然命运对其不公,可他仍有双手,他仍可以为自己拼搏,奋斗,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偷窃,他好喝懒做,而且有坏脾气,而且死要面子,他也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穿长袖的人。
他或许也是善良的吧,可能大人们会忘记,可是孩子们忘不了他给他们茴香豆的样子,可能我也忘不了他教我回字写法的样子。
他也是可悲的,孔乙己一个读书人混的如此地步,读书人不得不窃书卖书生存,多么讽刺呵,就连我在他教我时都是唾弃,厌恶,好心终得别人嫌,心情亦不能好吧,最可悲的是他出生在那个封建社会,毒害太深,他害怕懦弱善良可又自命清高,这样一个封建社会高潮时的矛盾人物必不可能就活的。
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谈到孔乙己似乎就展现了一幅画面: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老书生颓唐的歪在桌上,面前放着一杯温过的酒。
孔乙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物。明明自己落魄的不成样子,可偏偏秉持着一股学士的自尊,可这种自尊却只是通过一种要面子来表现出来。明明是应该和短衣帮类似,却活的连短衣帮都不如。
孔乙己出现的时候总是欢悦的,酒店的人笑着我在笑着,似乎连他自己也都在笑着,我们笑的是他那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自尊,而他苦笑自己的悲痛的半生。
孔乙己其实是善良的,他把茴香豆一颗一颗的分给我们认真的教我写字,虽说是迂腐至极,但却也是仔细,善良的很,可能他也曾经想成为一名老师,就像分豆一样赠与孩子知识。
可是,那个吃人的时代是不能有这样的梦想的,人们丑恶冷酷的嘴脸一点一点的表现出来,拿孔乙己的悲剧当做笑柄来解除自己对生活的无奈。同样是书生出身的丁举人,却能把孔乙己打的半死,那个时候,人恐怕有的只是低贱之分了吧,而另一边,作为那个黑暗时代的产物,人们的思想情感早已麻木不堪,即使是面对打断了腿的孔乙己,依旧谈笑风生,毫无怜悯之心。
但如果,真的就只是因为社会的黑暗,那怎么短衣帮能活,而孔乙己却一直苟延残喘着。他并非不能自己谋生,而是因为自己的好喝懒做,把自己逼到这般田地,不得不说也是他咎由自取了。
鲁迅先生在末尾猜测孔乙己可能死了,其实并不用猜,像这样一个可怜又可耻的人,在如此暗淡的社会中,他怎么活?
相关推荐
-
孔乙己孔乙己续写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900字 初三
-
《孔乙己》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了……600字 初三
-
孔乙己孔乙己吃罢酒,吃力地用双手撑着,一个踉跄,跌在街头,一看,手指甲塞得满是泥,头顶正好一片绿荫护着。孔乙己便歇在那里,一坐不起了。孔乙己吃完酒,浑身仍是冰凉冰凉的。忽而眼前慢慢一阵漆黑。如此昏沉了许久。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此时阳光明媚,斜阳不偏不倚地直射到孔乙己头顶上。大吉之兆!前方一个取笑过他的酒客,飞奔着朝他这边来。孔乙己猛然想起偷过的那一户商贩,店员正是那酒客,莫不是来告发他的?孔乙己刚想跑,却发现手已经麻木了 ,况且他那里跑得过那酒客?没想到那酒客两三步冲到他面前,慌忙恭恭敬敬地握拳报喜:“孔老爷!孔老爷!恭喜高中了!孔老爷······”说罢伸手要银子。“我那里有甚么银子!” 孔乙己不屑,随即沉思一阵,忽然,一跃而起,狂呼道:“中矣!中矣!吾尚有才!啊哈!” 完全不顾折断了的腿。落下时,猛摔得趴在地上,骨头“啪”地又断了一根。抬头看时,面前已然聚了一大群人,连声祝贺,竟不知在说些什么。一会儿,官吏驾着马车来,邀孔老爷上车,又给他梳洗,更衣,备了一桌丰盛的山珍海味,还请大夫来给他治腿。孔乙己心头一喜,便昏了过去,众人来看时,孔乙己不省人事,再也睁不过来眼。孔乙己昏厥,顿时身上又是一阵冰冷。红日初升时,商铺纷纷开了张,挂起招牌,经营起生意。有人路过街头时,才发现冻死的孔乙己,僵死在那里,嘴角边却挂着笑。至此以后,我们就再未见过孔乙己。掌柜却愁闷了:“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边埋怨,便料理杂务。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650字 初三
-
《孔乙己》(接原文)短衣帮照常来喝酒,他们闲谈时提起了孔乙己:“那个老头子,自从被了腿。呵呵,现在过的连乞丐都不如了。”“就是,上次在城隍庙见过他一次,蓬头垢面的。有人给他吃食,还说些什么君子固穷,什么不受嗟来之食。真是好笑。”听了他们闲谈,我又是高兴又是悲伤。孔乙己还没有死,但他过的却如此悲惨,让人叹惜。忙活到了年关,店清闲了下来。掌柜也一改常态,竟然笑容满面,怕是这一年赚了不少钱吧。他也给我们放了假。我一下子没事了,竟不知干什么好。突然想起了孔乙己,他还活着吗?他还像以前那样让人快活吗?我动身去城隍庙找他。一路上雪很大,好几次差点滑倒。到了城隍庙,发现这早已破烂不堪。这年头,神仙也帮不上忙。孔乙己确还在这里不过气若游丝,脸冻的发紫,周围都是树皮、草根,好像有咬过的痕迹。我不由悯惜他,问他要不要热粥。他也像认出了我,但只是闭着眼摇了摇头,嘴微微动着。我凑过去听,却也是什么之乎者也。我看天太冷,便生了堆火。他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盯着火,好像笑了笑,也许是想起了什么吧。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去探了探孔乙己的鼻息。孔乙己,他确是死了。死时还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衫。450字 初三
-
孔乙己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350字 初三 读后感
-
《孔乙己》续写出了咸亨酒店,径直朝自己的“家”“走” 去,小小的角落,一张薄席,一只缺了一角的碗,哦,还有我这半身的破夹袄,这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此时将近初冬,路上的行人很少,但往来的却都投来不屑的眼神。或许是因为我是落魄的读书人;或许因为我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更或许因为我是孔乙己。费了很大的劲才来到我的小角落,蹲坐在角落里,凛冽的北风刮进我的袖子里,脖子里。我紧缩着身子,靠着刚才的酒劲,才不至于冻僵了。四处瞅瞅,忽然看到餐馆门前的泔水桶里有几块馒头,旁边还散落着几碟剩菜,几只流浪狗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我找到一块石头,吓跑了那几只狗,一步一步爬向泔水桶。饭馆里的小伙计刚要倒掉那泔水,我急忙加快了速度,一边喊道:别倒,先别倒。最后,那小伙计将几块馒头扔给了我。我拾起沾了土的馒头,在衣服上抹了抹,心想,不脏,还能吃,只是有点硬。爬回角落里,酒劲下了一大半,浑身冰凉,我紧靠着墙,不断搓着手,但感不到丝毫的温暖。寒风依旧刮着,我强挨着冷睡了过去。半夜,我被马蹄声惊醒,一位行人在我的碗里扔下了四文大钱后匆匆骑马而去,我探身过去,紧紧握住那四文钱,心想,明早又能买酒喝了。不久我又昏睡了过去,梦中,我中了状元,荣华富贵,美酒佳肴……我笑得是那么开心。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我,不过我已经死了,被活活冻死了,但我却笑得那么开心。或许他们永远的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500字 初三 应用文
-
《孔乙己》续写(2)孔乙已离开了咸亨酒店,用那满口地是泥污的双手走了。在他的面前,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地走啊走啊,渴了,讨口水喝;饿了,要口饭吃。只不过,他也不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只是有一天,天下起了雪,冬天来了。孔乙己还是那单薄的衣服,双手早已溃烂得不成样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很是努力地向前挪动身子。在他的后面,只留下一道歪歪扭扭的雪痕……酒店的老板问他要钱,吓得他急忙跑出酒店,可是,就在这时候,那胖胖的丁举人朝他走来,挨打的场面又浮现在他的脑海,满脑子痛苦的叫声......“啊!”他大喊一声,坐了起来,想起了刚才的梦。窗外的冷风刮着,时不时地从破旧的门缝里吹进几片雪花,落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手,只有胳膊晃动的感觉。那双手仿佛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只是机械地掏出了在白天讨得的半块馒头,只有那半块馒头。他用双手捧着那半块馒头,久久地,他忍不住叹息一声,然后捧到嘴边,使劲儿地咬了一口。雪,下得更大了。那扇破落的门也被阵阵寒风撞击开来,无情地掠夺着室内的温度。在房间的外面,那一道歪曲的雪痕早已被蒙上一层细细的雪花,没有一丁点痕迹了。或许以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叫孔乙己的人,在一个不知名的茅草屋,不知名地死去了……500字 初二
-
孔乙己巧遇范进快,快闪开,看你全身污泥,小心把我们县太爷的衣服弄脏了。”凶巴巴的师爷大声幺喝。 “真是个可怜人!给他一个铜钱吧。”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鞋的老爷说道。他,正是新中举的新贵人范进。 “铛、铛、铛”,一个铜钱掉在孔乙己的脚边。孔已己无奈的用余光看了看,一瞬间的喜悦掠过他黑且瘦极的脸。他慢慢的抬起头说:“这位老爷,我虽然是穷,可是请你看看这是什么(他指着身上破烂的长衫),我也是个读书人而不是乞丐。”范进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孔乙己,答道:“哈哈,果然是穿长衫的,在下冒犯了。”孔乙己听得脸上泛起一丝微红,瘦骨磷殉的手乱抓着蓬乱的头发,低声道:“不知者不罪,不罪也。” 围观的人群看得迷糊了,都在大眼瞪小眼,大家现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有人还低声说:“县老爷居然与孔乙己套近乎,他是不是还没清醒?” “请问老兄高姓大名?”范进追问道。 “在下的名也……,不过大家都呼我孔乙己……”。孔乙己吱吱唔唔的说。 当孔乙己得知头一遭遇到的好人是新中举的范进,也就是现在的县老爷时,不由得黯然起来,绝望的神情爬上了孔乙己的脸。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 “让开,让开”,原来是不可一世的胡屠户冲了进来。他慌张的凑到范进的耳边轻声说“贤婿,你是老爷,不该与这没中用的东西一道的。”范进一惊,然后镇定的说:“老兄,在下有要事,先告退了。”说完,匆忙的走了。 “范老爷在体察民情,多好的官呀!你们还不快散去!”胡屠户边大声的嚷着,边拥着范进远去了。500字 初二 应用文
-
续写孔乙己_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个身材不大,但是他是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第一人,每次都是喝酒赊账,他的一生可谓是穷途末路了,每次去喝酒其他人都会拿他开心,他也不当回事。自从那天被员外打短腿之后,他就沿路趴到了一个破庙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他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是鲁镇的县官了,一身迷彩官服,身后有一台大官轿,还有很多随从,他突然想起要喝酒了,就上了轿子,来到了咸亨酒店,还没从轿子下来,咸亨酒店的老板就麻溜的来到了轿子前面,‘孔老爷,小的这厢有礼了,孔乙己只望了一眼,之后并不理会他’径直走进了酒店,等到了酒店,原本喝酒的人都知道闪了,那老板很是献殷勤,又是擦桌子,有事搬凳子,这次孔乙己并没有站着喝酒,喝完之后,孔乙己扔下23枚铜钱,每次孔乙己喝酒都是4枚铜钱,如今是县官了,还是这样,老板当时吓的脸色大变,马上把钱还给孔乙己,说‘老爷来我这喝酒,还谈什么钱啊,谈钱伤感情,’孔乙己当时就扔下一句,我喝了4文钱,还有上次欠你的19文,一并给你了,就头也不回的走了。突然,一声狗叫,把孔乙己吓醒了,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刚刚原来是做梦啊,叹了几声,就又向远处趴去,一直到尽头。湖北黄石大冶市大冶三中初三:袁少5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
我心目中的孔夫子孔子名丘,字仲尼。我最初接触孔子是来源于小学课本上的《两小儿辩日》,那时,我认为孔子一点也不博学,不聪明,连两个小孩都不如。到了再次接触孔子,是初中学习的《论语十二则》。我渐渐地开始对孔子有兴趣。孔子三岁的时候,父亲病逝,他的家境相当贫寒,他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可见他从小就很懂事,很聪明。孔子极为聪明好学,二十岁的时候,知识非常渊博,被当时的人称赞为"博学好礼"。孔子在青年时代曾做过一些小官,因为政治上的不得意,使孔子可将很大一部分的精力用在教育事业上。孔子著作《诗》、《书》、《礼》、《乐》、《易》、《春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正是孔子一生学习道德修养的写照。了解了孔子,现在想起小学时学的《两小儿辩日》,不正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具体体现吗?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认为,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英国的历史学家,哲学家汤恩比博士说,拯救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的只有中国的儒家思想和大乘佛法。孔子的教育理念至今仍然运用,是当之无愧的"圣人"。这就是我眼中的孔子,他不因自己的才智,而藐视别人,他不因自己的名声,而骄傲自满,他实事求是,教书有方。5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