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狼情》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狼情》,让我倍受感动。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1964年4月10日,云南省队的一支普查小分队8人与一位半路搭车的纳西族老乡一道去维西。路面上半尺厚的积雪是车子打滑不能前进,甚至还有滑下山崖的危险,人们只好下来推车。忽然,人们发现200米外有一群黄褐色的饿狼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当战士小吴抄起冲锋枪准备开枪的时候,纳西族老乡赶忙拦下,并告诉他,狼只是饿了没吃的,如果开枪就会逼迫它们引来更多的同伴,钻到车子底下把车胎咬破跟人们拼命。随后,在纳西族老乡命令下,人们赶紧把车上的100多斤的肉品先后分了三批扔了出去,最后连十几包饼干也丢给了狼群。此时,狼群仿佛吃饱了,眼光也开始变得温顺起来,它们每只嘴里都叼着一根粗树枝钻出树林,来到车旁,先打眼,后扒雪,这就样重复了十来次,终于使车前行了一里多地,到达了山顶。最后,这8只狼排成一排望了望车,消失在松林里……
狼的本性或许并不是凶残的,它们还有温顺、报恩的一面。只要我们人类不去伤害它们,抢占它们的家园,在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它们就会感激我们人类,给以报答。这让我想到了西双版纳的野象们,曾经它们只吃香蕉、野果,与人类共同嬉乐,但由于一些偷猎者不断地杀害它们,使它们变得凶恶起来,糟蹋人类的庄稼,变得与人类不再和睦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我们人类不去主动杀害动物,动物们总会和我们和睦相处的。
河南省焦作市西王褚小学五年级:王英帆
孔子和他的弟子们
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这是《圣经》的一句话,觉得用在这里很合适。虽然我们无从得知几千年前孔老夫子用了怎样的勇气来面对一个时代的礼崩乐坏,但是我们借由《论语》这部书里的零星断片,可以依稀窥见这个人,和他周围的那些得意门生目光明朗神情坚定的样子。
说到孔门弟子自然不能不提颜回。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他很杰出,孔子甚至把他视为自己的接班人悉心培养。颜回十四岁拜入孔子门下,直到他四十岁病逝,孔子在他的眼中,一直都是他要追随一生的人。他随孔子周游列国,即使在过匡地遇乱及在陈、蔡间遇险时,他也表现出了常人所没有的觉悟。《孔子世家》里这样记载:
子贡出,颜回入见。孔子曰:“回,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颜回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孔子欣然而笑曰:“有是哉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
颜回清楚地认识到,古礼失,尊卑乱,贫富悬殊,政教乖误,此等混乱失常的天下,容不下他们这些思想敏锐之士。在天下清明的时候应该得到的,如今不被认可。许多在前的,现在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他们现在能做的,只不过在其中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点,从容淡定地坐下来各抒己见。
记得有人说过,也许颜回并没有孔子说的那么好。英年早逝的颜回,他在众人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在时间的洗涤下,或许有过的不恭或出格之处早已被人淡忘。不过,我们需要记住的,也只有这个不迁怒、不贰过的榜样。
关于颜回,《论语》里还记录了这么一件事:
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礼记·檀弓》说,安葬双亲应该根据家庭的财力。对于子女更因如此,所以颜渊入葬时仅有内棺没有外椁并不违反礼制;相反,如果超过自家的能力厚葬颜渊,反而是违背礼的。孔子坚持不卖车来为颜渊置办外椁,正是在维护礼。遗憾的是,孔子的弟子们最后还是为颜回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孔子想必是很难过的。他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弟子,却没能用这个弟子学习一生的礼来为他送行。
同样是孔子的弟子,子路的待遇就差多了。子路长得实在不像读书人,从程宗元的那幅侍坐图就可以看出来。五大三粗,要不是熏了几年的书香,脸上难保不杀气腾腾。不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孔子将他从路边带回来,供他衣食,教他仁爱待人,平日里看不出什么,却在死去的那一刻遵从了老师曾经的教诲。依稀记得电影《孔子》里子路死去的那个画面,满身鲜血的人挣扎着用最后一丝力气认真系好帽缨。“君子死,而冠不免。”他这样说。
不知道这是不是孔子教给他的第一条礼仪,否则为何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将这句话像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一样,从心湖里小心捧起。子路若是将这份力气用来突出重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从这一点来看,那么多年前的他与孔子的那次遇见,真是“要命”的一场遇见。不过那时候的子路,扛着剑在街上四处晃荡,看谁不顺眼就嚷嚷着要和他打一架,能够遇到孔子,实在是他命贵。
突然想到《圣经》里耶稣遇到他的第一个门徒彼得时的情景。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德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立刻就舍了网,跟从了他。
子路就是这样的人。
子路很鲁莽,所以他做事从来不会多想。他的思维很简单,所以他认定的事不会放松。这是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正因为如此,他可以毫无顾虑地说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以及,一直坚定地追随那个记忆中在路边俯下身和他说话的人,他的夫子,他最尊敬的人。
他们年龄相差不过九岁,在孔子的三千弟子之中算是最大的。他们的关系很奇怪,师生、朋友、亲人,似乎很难找出一个恰当的称谓来定位。这两个人一直是口无遮拦地争论,常常是孔子毫不留情地“羞辱”子路,子路也没大没小地反击回去。
真是羡慕这样的师生关系呢。
还有子贡。子贡按现在的标准看是个实打实的高富帅。曾任鲁、卫两国之相,有地位;善经商之道,曾经经商于曹、鲁两国之间,富致千金,有钱。大概是由于这几点,子贡总是保持着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为此孔子也没少呛他。子贡总是像一个很骄傲的小孩子一样围在孔子身边絮絮叨叨的,然后被孔子毫不留情地打击。不过,就是这样一个被孔子时时批评的学生,他提供了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的费用,为孔子多守了三年的墓,当三桓在孔子死了十余年后侮辱孔子时,他还在为孔子辩解。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本小说,叫作《亲爱的孔子老师》,用的就是子贡的视角。作者在序言里解释为什么以子贡的视角来写时说道,子贡在孔子的弟子里,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啊。
不禁莞尔。孔子身边特别的人真的很多。从子路、颜回、子贡,再到实际的政客冉求(后来他被孔子逐出师门),再到善于文学,一身书香气的子游、子夏,再到比他们年轻不少却贤明精于礼教的曾子,每一个站在孔子身边的人都散发着光芒,令人无法移开关注的眼光。
这是孔子埋藏在《论语》里的最宝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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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我非常喜欢看。既了解了狼的生活习性,又懂得了在动物世界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母狼,名叫:紫岚。看了前几章,我才明白做母亲的滋味。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紫岚为了能顺利把幼崽生下来,她胆大包天地去抢人类的马鹿,结果被大白狗发现了,开始了一场搏斗。如果没有肚里的狼崽,紫岚是很容易取胜的。但有了狼崽,就严重影响了她的速度和扑咬能力。更不妙的是,她要分娩了。只有令大白狗摆布。啊!大白狗把一块肉给撕下来了,但让我惊讶的是,紫岚只是凶狠地盯着大白狗,并没有动。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只要分娩的母狼在受到攻击时,竟不逃跑,而是紧紧护住幼崽!这是一颗怎样的心呀!我深深地佩服紫岚地这种毅力和母爱。紫岚生下来五只幼崽,其中有一只被冻死了,活下来的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双毛,他因紫岚的偏心和黑仔蓝魂儿的影响,变得极其卑微。终于,双毛有一天受不了这种痛苦而爆发了。但紫岚错了,她以为双毛已经彻底洗脱了卑微可以去争夺狼王。只到最后又变成以前卑微的身份,结果被狼群吃得只剩骨架……唉!真可惜!只要双毛把最后一击使出,估计就是狼王了。但是双毛被吃掉了。只能说,是大自然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无情的淘汰了双毛。这让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狼的世界中,只能冷酷、残忍。并不断的变强才能生存下去。《狼王梦》这本书非常精彩,建议大家也看一看。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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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读了这本书,我有许多深刻的感触。《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生了五只小狼,一只不幸死了,剩下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这些小狼茁壮成长,终于有一天……其中第三十篇非常感人:以前的三只健壮狼儿,都被死神所带走,现在,紫岚与黑桑的愿望就落在了母狼媚媚的肚子上了,因为她快临近分娩了,所以不准有任何针对狼孙们的厄运。紫岚她晓得,在日曲卡雪山顶上有只凶恶的金雕,当年就是它夺走了想夺得狼王位的黑仔。紫岚想尽一切办法要除掉它,结果计划失误,金雕把紫岚弄成重伤,飞向了它的“餐桌”。在飞向死亡的途中,紫岚拼老命与老雕打个你死我活。她必死无疑了!但它紫岚并不怕死,它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猛地扑到老雕胸膛上,紫岚明白,狼是草原上的精英,可以给老雕致命一击。可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候,紫岚选择了同归于尽。“砰”一声巨响,两个死对头深深坠在乱石滩上。紫岚永远见不到了她天真可爱的狼孙,永远见不到这美丽的世界了。紫岚用生命的代价保护了狼儿们,媚媚永远不知道,是谁给了她生命,幸福。紫岚和黑桑在天堂望着那热乎乎、毛茸茸,可爱的狼孙。其中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呈紫黛色,长得特别像黑桑和紫岚,但愿有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读了这本书后,我们将要更加去关心父母,爱父母,不能白费他们的心血啊!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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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谁说狼就一定是可恶的?在沈石溪的小说中,母狼紫岚下定决心重新塑造新一代狼王的故事打破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种动物。《哈利波特》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单薄了;杨红樱写的马小跳系列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天真幼稚。《狼王梦》中写的虽然是动物,但是这故事非常的激动人心,扣人心弦。紫岚的丈夫在一次激战中不幸死去,直到死去也没能完成它的狼王梦。紫岚知道,在野外,靠它一个人是很难养活一窝小狼的。终于紫岚下定决心,把小狼们都塑造成新一代的狼王!看到这里,我的心紧缩了,心里深深地为紫岚担心,想:紫岚能成功吗?紫岚先开始了食物引诱法。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一个星期,它的第一个孩子长得膘肥体壮。但是不幸发生了,当紫岚出门觅食时,一只老鹰杀了它。紫岚心痛地肝肠寸断。我也为它惋惜。遭到一次打击的紫岚它并没有放弃。第二匹狼儿就快要成功时,又因在和旧狼王发生挑战时退了下来,被众狼当成食物吃了一顿,紫岚又一次毁于一旦。看到这里,我的眼睛里的泪水在不住地打颤,泪水就像泉水般涌了出来。紫岚塑造了两匹狼王,都没有成功,反而白白牺牲了两个狼儿。但它还是坚信:它的儿子不行,它的孙子总有一天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最后和那只老鹰同归于尽,用它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生命之歌!《狼王梦》这本书令人震撼,令人着迷。它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永不言败!5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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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一个周末,我看完了一本动物小说——《狼王梦》。主人公紫岚的命运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播放——一年冬天,母狼紫岚的肚子里怀了大公狼黑桑的种,却没想到,黑桑的身躯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紫岚下定决心,要完成黑桑的狼王梦。一天,紫岚太饿了。它受不了肚子里的宝贝和自己一起挨饿,也为了宝贝出生后能吮吸到充裕的奶水,铤而走险去养鹿场偷鹿崽。结果被那里的狗追逐,绝境里,它分娩了。因天降大雨,它的一只雄性狼崽去世了;后来,紫岚特别看重长子黑仔。对它精心照料,却因为疏忽大意而使它惨死在雕爪之下;它又把爱意全部送给次子蓝魂儿,却因为它对蓝魂儿的期望太高而使它被捕兽夹夹住;它将精力放在仅剩的狼儿双毛身上,但双毛因后天关系变得懦弱,紫岚为了把双毛培养成优秀的狼王,献出了自己的前腿,却没想到,双毛在狼王宝座的争夺战上输给了自己的自卑。紫岚悲痛欲绝,在像公狼卡鲁鲁求爱失败后,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身上。为了媚媚能怀上优秀的狼种,它冒死咬死草狼吊吊,在卡鲁鲁来到石洞,希望带走媚媚时,它放弃了自己对卡鲁鲁的爱,为了亡夫黑桑的遗愿,将卡鲁鲁和栖息大半辈子的石洞让给了女儿媚媚,流浪天涯。为了狼孙能安全长大,它与当年擒走爱子黑仔的老雕殊死搏斗,最后与老雕同归于尽。读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母爱的伟大。我不禁为这匹虚构的母狼的神圣所感动。四年级:陈佳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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