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数学1200字以上

讨厌数学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记得小学一年级正式上课的第一节课是就数学。余老师终于放下班主任的架子,站在数学老师的角度明确地告诉我们:“小学的数学就不像以前幼儿园时阿姨教你们数一二三那么简单,小学数学有一定难度,但是更生动有趣。”听到有趣两个字,我有说不出的高兴。我最喜欢有趣的东西,植物、虫子,还有很多很多被冠名为有趣的东西,我都喜欢。于是我和尹飞说好,我们都要好好学有趣的数学。

有趣当然不只是说有趣就有趣,要看东西的本身。也许我太笨,对数学没有找到感觉。尹飞说数学很生动,我那时不瞒你说,真的并不明白“生动”这个词的意思。尹飞一副很智慧的样子给我解释,让我豁然开朗。他说:“生和动的意思你知道吧。”还好我们当时都还认识几百个汉字,要谢谢我们的老妈,我知道尹飞所说的那两个字,还在课桌上用手指给他划出来。

他说:“生,就是活着的意思。你看余老师是不是活着的?”我毫不犹豫地点头表示同意,听他一本正经地继续说:“动,就是活动,动来动去。你看余老师是不是在动?”我向讲台看去,余老师挥舞着教鞭围着黑板团团转。于是我很叹服地对尹飞说:“哦,原来是这样。”两点生和动都具备,所以合起来叫生动。

现在想起来,尹飞和我简直太傻了。但当时我也认为这种解释最合理。

通过数学,我开始明白原来一加一真的等于二,它可以有无数的载体,余老师最爱举例子。她问,小明有一个苹果,哥哥给他一个,小明有就有几个苹果;树上有一只鸟,飞来一只,树上有几只鸟;路边有一棵树,又种了一棵树,一共有几棵树......

我们都知道答案,不停伸着脖子像饥饿的小鸟一般回答:2――2――2――

无数例子举得估计余老师口水都要耗尽,这些都还不够。为显生动,她似乎更愿意,或说是有意讲得跳来跳去,从讲台的一边转到另一边,讲得个唾沫横飞。坐在我旁边的尹飞喃喃地对我说,看,多么的生动,多么的生动。

余老师说学数学要跟着她的思路走,我肯定,我做到了。不过只做到一半,也就是说跟着她走了一半的路就迷失在途中。她讲苹果,我就想起我也爱吃苹果,又想到桃子我也爱吃,续而联想出更多的水果。有人说数学是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的,我不那样认为,对我而言,如此生动的数学课是锻炼我的联想能力,再镇上读了一年小学就锻炼了我一年的联想能力,我想,这一定会让我受益终生。

有一堂数学课,我正在比太阳还远的空间神游。不想被余老师用比光还要快的速度把我拉了回来(那时我还不知道太阳光射到地球需要8秒钟,而我是在不到1秒的时间被拉回来的)。她叫了我的名字,并且问我他刚才说的是什么。我照她说的,把她问我的话重复了一遍,一字不差。全班都笑了。之后我被送到办公室,那是我第一次进那儿。老师说我跟她装傻,这次非制制我不可。我想,难道她要动手打人?

几分钟后老爸赶到学校,把我送回了家,当然是把我打了一顿。老爸说我开学第一天就被老师罚站,还用虫子吓唬后排的女生。打我的时候的确相当的狠,毫不留情。余老师也真他妈的黑,竟然说我用虫子吓唬后排女生,冤枉啊冤枉。你们都知道,超级大甲虫是自己爬出来的,我从来不用虫子去吓唬那些无聊的人,因为我怕我的虫子被他们吓到。但是我百口莫辩,谁叫人家是老师呢,她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老爸打我的时候就像是练武术一样,不过他打我还来得比较痛快。不像我老妈,我老妈打我的时候总是打我几下停下来说个不停,等我身上不太痛的时候,老妈说得生气,又打我几下,很让人受不了的。

尹飞说他在隔壁清楚地听到了我巨大的惨叫声,他很想变成一只鹰,通过我家阳台飞到客厅来救我,可是他还没学会如何变鹰。我听了他那句三加二减五的话,心情的确好多了,身体也不太痛了。

讨厌猴子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人究竟是不是猴子变的?我不知道,不过既然达尔文这么说了,我也就只好先这么用着,但我挺腻味这个结论的。

我并不喜欢猴子,虽然他们聪明,灵活,生存方式和群体结构也与人类相似,但我还是不喜欢。在各种动物当中,我认为猴子是最缺乏生命庄重感的,也最俗气。他没有虎豹的凶猛孤独,也没有狮象的王者之风,狼的流窜犯一样的顽强,狐狸的灵性和超现实主义的魔幻色彩,羚羊的美丽轻盈,鹿头顶上长出的完美武器,甚至没有鳄鱼的远古遗风,以不变应万变的残忍和固执它都没有。

它不善于攻击,也不能防守。

我们可以这样形容它:贫困的爬树者。

仿佛,造物主创造并保留这个物种就是用来嘲笑和讽刺另一个伟大的物种——人的。他们像人,以浑然不自知的形态模仿人,贬低人,且以此进入人的生活,取得人得宠爱。它以它的滑稽可笑为人类造就了一个就业机会——耍猴的。它代替人翻跟头,作揖,穿可笑的戏装,骑着山羊舞刀弄棍;而人却指挥它,训练他,替他吹牛,乞讨,是他的代言人。人和猴子的合作比人和人的合作更具幽默感,更能讨得观众低下的趣味,因为人们从猴子身上看到了一种既像自己却又明显比自己低下的生存状态,获得了在嘲笑中肯定自我的心理满足。吴承恩曾用他的笔,为猴子创造了超凡入圣的辉煌,他把猴子的习性作了改造和升华,使“捣乱”变成了孙悟空的叛逆性格,因而使“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颇具英雄形象,活脱一个造反的农民领袖,惹人喜欢。但自从跟上了唐僧,带上了“紧箍咒”,便又成了一个“耍猴的”身边的可怜角色了。除了戏弄一下猪八戒,就是棒杀一路上那些和他从前一样的起义领袖,动辄大呼别人“妖怪”,其实,他自己不也正经是个“妖怪”吗?

这不是孙悟空的悲哀,而是吴承恩的悲哀,或者干脆说是我们祖先精神中所遗留下来的“猴气”的悲哀。

记起原来在某地,曾见过这样几只猴。

有一只猴首领,彪肥体壮,行坐皆十分有派。投糖逗之,并不欢蹦乱跳,稳重而有城府,先以怀疑轻蔑之眼光看看,考虑一二,才信步走来,拿起糖果后并不急忙塞入口中,而是走的远一些,背人而食,就是不给你看见吃像。

还有一猴,性怪癖,好食一种草叶。喂之,急吞下口,倘以别种草叶喂之,甚怒,以为欺其不辨植物学分类,出手极快。

还有一母猴,行若老妪,怀揣一小猴,管理员谓我说:“母猴眼以瞎。”细观之,果然瞑瞑若瞎状,行动不便。小猴约尺把长短,面目清秀,极似一非洲难民饥孩,极瘦,两眼大而明亮,恐怕难以张大成猴。观此母子,实觉悲惨,直觉像旧社会黄泛区难民街头卖子图。何况老猴衰老不堪,产下小猴,也不符合优生优育的原则。但,猴之不灭,也就在于此,总能拖泥带水的产下后代,结果呢?一代比一代劣,一代比一代刁滑,一代比一代缺乏生命的庄重感。

也就永远无法变成人。

到不如那些珍禽异兽,永远热爱自然,永远不肯成为人类的玩偶,纵使万年来横遭捕杀,犹不肯归顺,终于迫使人们在其快灭绝时认识到其至真至美,认识到生命的庄严。

我讨厌猴子,也许恰在于它太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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