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破解。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
苹果王国阅兵式_800字
随着一阵清脆的礼炮声,苹果王国成立2000年了,按苹果王国的规矩,在今天将举行隆重的阅兵式。
随着国王的一声令下,阅兵式在首都举行了,苹果王国的一百个民族各自组成了一个军团。来参加阅兵式。
首先向我们走来的是”富士”军团。瞧他们身材多么高大魁梧,身材活像个皮球,他们的皮肤是黄色的,背后披着红披风,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们每个人还扎着一个又粗又短的小辫子,一上台就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他们不仅长得帅,而且体内水分多,味道也甜,清粹可口,不愧为苹果王国的“老大”呢!
接着向我们走来的是“红星”军团,他们也不示弱,排着整齐的队伍,异口同声地喊道:“生长快速,造福人类!”他们长着五只脚,穿着红色的礼服,多威风啊!随着他们的临近,一股香味扑鼻而来,令人垂涎三尺。
接着向我们走来的是“小国光”军团,别看它们个头小,可是一流的“厚脸皮”呀,瞧,他们正穿着今年最流行的绿中带红的服装,虽然他们样子很可爱,但是味道貌岸然可不是那么好,他会散发出酸味,把仅有的甜味盖住。“小国光”还会让人想起以前的日子呢!
噍,“红玉”军团正向我们走来,“红玉”穿着红色的衣服,可能昌为今天这个日子而喜庆吧。也许是他们涂了香水,老远就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香味。他们不仅闻起来香,口味也很好,酸甜相间,果香十足。
接下来向我们走来的是“乔纳金”军团。一听到这样“时髦”的名字,就知道“乔纳金”是苹果王国的新族。也许是要给人一种“新”的感觉,他们设计了一套“新”的服装,火红与嫩黄相间,他们圆润饱满得像娃娃的小脸儿,十分可爱。他们不但看上可爱,而且很松脆,果汁更加充足。
“旺林”军团正向我们走来,大概是染了漆,青绿色的外表有特点。虽然颜色青绿,但是味儿很甜,那种单纯而简单的果香,加上苹果的清爽,让人回味无穷。
接下来有许多苹果王国的成员所组成的军团也一一向人们展示出了他的风采,如软软的“香蕉”苹果,小小的“嘎啦”苹果,漂亮的“红将军”苹果,长圆形的“澳红”苹果……
苹果王国果一个上千年的古国,他们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人类要爱惜他们,他们才会为人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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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4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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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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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仿佛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仿佛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五年级:钟辉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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