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缎,是微凉的
绸缎两个字,是带着凉意的。
也只适合在苏杭这样的地方穿。或者说,江南的女子适合。
苏州的关键词中,必须要有绸缎的。那是格局中必然要飘逸起的一种物质。
甚至它的产生,也必须和园林、昆曲、评弹、小巷、阴雨缠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样的流转暗合。当我在暗夜里摸到一块绸缎时,我的心掠过一只惊鸟,手上的感觉是光滑而细腻的,但分明又是动荡的。
温柔是枪。被枪击中的何止是时间,还有这绸缎。
那白色的绸缎,穿在苏州身上,成了粉墙黛瓦。穿在张允和张充和张兆和身上,就是一种前世今生的味道。
看过一桢张充和的照片。那时,她们的父亲为了四姐妹的教育,从合肥举家搬牵到上海,又从上海牵到苏州。四姐妹穿丝绸、读诗书、写书法、吟宋词、习昆曲,奠定了一生古典文化的底子。特别是小妹张充和,和昆曲结下了一生的缘分。那本《曲人鸿爪》便是最好的佐证。
直到近百岁,她仍旧吹笛子唱昆曲。而身上穿的,仍然是丝缎。这是在美国,她穿着旗袍,唱了一生的昆曲。少年时的经历往往会绵延人的一生。
而绸缎所赠阅她的,除了曼妙,一定还有往事尘烟中的细软。
陆小曼,或者言慧珠。这样的女子也是绸缎的。很艳,带着清凉的妖气。她们几乎穿了一生绸缎——那旗袍可真婀娜,绸缎又重生了一回。当它们是丝时,还拘泥着小家小气,当它们是一块布时,已经露出妖娆的端倪。当它们裹在一个女人曼妙的身体里时,当一个男人把手放在女人腰间,绸缎,已经有了太多意味。
徐志摩在家信中曾经说,小龙:买了一块绸缎给你,看看做什么合适?这样的男人,真适合当情种。
绸缎,还有一种自怜自哀自珍惜的荒意。
当人老了,珠黄了。把自己当年的绸缎翻出来晾晒,那是什么心情呢?
电影《意》中,陈冲扮演的女子,用一个大箱子带着一箱绸缎旗袍。后来,晾晒在澳州的天空下,如此格格不入。她老了,装饰她的这些绸缎也显得那样苍老。樟脑味道在电影中散发出来。我哭了。我喜欢看这些有些淡淡惆怅的电影。看得心里绸缎微凉。
绸缎自己呢?也有一种自命清高么?
就应该穿在《惊梦》里的杜丽娘身上。在春风习习的迷离之黄昏,起了厌厌的情绪。忽然就百无聊赖了。忽然就独自思春了。绸缎,不承担家国使命,只负责在女子身上跌宕绵绵一种离愁或相思。
在山塘街买了一件宝蓝色的睡衣。软软的绸缎,穿在身上,凉,滑。总以为是在做梦似的。我明知道这样纤细的东西不属于我。太精致,太伤感。
我更喜欢棉,或者麻。如果论起来,就更体已一些,是家常的姐妹。可是绸缎,隔着距离的,它是读了诗书的闺秀,那些诗书是让人产生隔阂的距离的,是有凉意的。
我不愿意和绸缎过分亲近。
我愿意远远的欣赏它。看它散发出的幽素,摸着那有些滑有些腻的温柔。——它显然不是我的。它是画的,是诗外的,与烟火隔着距离的嫣然。
是哪里曾相见?相看俨然。绸缎,与江南是贴心的。彼此知道心里那份寂然。
后花园中的女子,在春日迟迟里,穿了绸缎。她看金鱼池,看假山后面的太湖石和日影——青春好象永远也过不完。生生地想一个人呀,想他呀。络绎不绝的想。
绝色的绸缎,倾城的绸缎。一直找那个合适的女子来穿。穿俗了是艳,穿好了是戏。并不是要年轻美貌的女子来演绎它。有一次看九十多岁的张充和穿了绸缎旗袍唱曲,几乎被惊过去——绸缎,一经光阴和沧桑洗染,更加完美到胭脂鲜翠。
老了的绸缎一定更是凉意盈袖。
祖母有块绿丝绸。是嫁衣吧?一直舍不得做衣服,等老了时,绿丝绸已经凝固了一般——上面的缠枝莲开败了,凤凰也死了似的。樟脑味下,有几个小洞。祖母叹息一声:扔了吧。到底扔了。
堆在脚下,居然有了垃圾的意味。我看了它一眼,走掉了。
寻了半生,也许所找的人就是这样——是一块过期的老绸缎。春光暗流转,幽梦谁边?过去了,过去了。旧绸缎有颗老心,任凭谁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老了呀。
在平江路上遇到很多苏州老人,她们摆着手:老了不照相,老了不照相。我的一个女友也说,从现在开始,不照相了。不给女儿将来留麻烦。
我忽然想到那沉箱几十年的老丝绸。年轻的绿变成了苍老的绿,不复当年的光滑与曼妙,一任华年老去。
绸缎,是微凉的。
恰若,那光阴。一把把摸上去,是凉的。是凉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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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微凉天蓝微凉〉〉〉〉〉莫暖我讨厌红色。那种妖艳而又扎眼的红色。看久了它,我会流泪。不是悲伤,而是因为刺眼。还有因为,那个我该称为【父亲】的男人他的外遇也是专门穿红色的。那种女人,身上总带着俗气的脂粉。她不配进我家的门槛。令我吃惊的是,晴暖那个丫头竟然喜欢红色。她太老成了。我无比地羡慕她,能够安静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行。那样子的孤单,我会发疯的!〉〉〉〉〉晴暖我喜欢红色。但我是有理由的。我骗了莫暖,说没有理由的喜欢。呵,忒讽刺了。之所以喜欢红色,是因为刚刚打骂我的那个女人,那个我该称为【母亲】的女人,她在我面前穿上红色的大袍时,我会觉得满屋子都温暖起来了。我觉得那时全世界最为温暖的颜色。至于那件红色袍子,我知道,那是过世的爸爸送给她的。所以,当她穿上那件衣服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她的心里,应该还残有爸爸的身影。他们永远都不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爸爸。那么爱那么爱!“喂,亲爱的。”在书房外,刚刚那个尖锐的女音一下子变得温柔无比。书房内,晴暖下意识地握住拳头。胃部隐隐翻腾。“噢,好的好的,我马上过去陪你。”电话有要结束的迹象。晴暖贴着书房的门,待到终于忍不住的时候,她跑了出来。“妈妈!”那个女人明显一愣,脸上的笑容消失殆尽。她挂下电话,骂着:“你这个死丫头,你死过来干嘛?不死在书房理好好地做作业?”“你是陪酒小姐吗?”晴暖大喊出来。“啪!”巴掌清脆的打了过来。女人气得发抖:“死丫头,老娘的事情不要你管!”“你不配做我妈!”晴暖甩门而去。踏过一个个水沟,死命地跑着。晴暖忽然喜欢上这种激烈的运动。她觉得在那一刻,她离死亡很近很近。却又很远很远。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她停了下来。胃不断地疼着。她有一个很奇怪的毛病,每次每次,在心疼的时候,胃却开始作痛。“晴暖!”很诧异的声音。晴暖不理,继续把头埋在肩窝里,不断抽泣着。她知道,那个人是莫暖。“你怎么了?”莫暖蹲下来,把手搭在晴暖的头上。晴暖抽噎着,一下子甩开了莫暖的手,站了起来:“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呵,莫暖我告诉我妈是个陪酒小姐,而我是陪酒小姐的女儿!”“……”莫暖太震撼了。“呵。让你们都瞧不起我好了。一个陪酒小姐的女儿,行为应该也不会很好,但是我偏偏就是一个优等生。一个不由自己作主的优等生。莫暖,你开心了!”“……晴暖。你怎么了?”“呵。”晴暖的脸涨得通红,眼睛里含着泪水,说出来的话语无比讽刺:“对啊,我是个死丫头,我怎么不死在外面了呢?如果我死在外面了她会很开心把。”“晴暖不是死丫头!”莫暖突然很怜惜眼前的女孩。很怜惜很怜惜。她固执地纠正晴暖的“死丫头”“莫暖!”晴暖蹲了下来。莫暖抱着晴暖,发现晴暖的身体冰凉,她眨眨眼,眼泪掉了下来:“晴暖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晴暖,让我来温暖你好不好?”晴暖僵住了,温暖。红色。“莫暖,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红色吗》?”有一种液体温润的,不带杂质,它缓缓的从晴暖空茫的眼中低落下来,砸在地上,很轻很轻,却又很重很重。“……”“那个我该称为【母亲】的女人,她在我面前穿上红色的大袍时,我会觉得满屋子都温暖起来了。我觉得那时全世界最为温暖的颜色。”“……”莫暖怔住了。红色,衣服,女人。她发疯似的抛开了。“莫暖?——”晴暖追着跑开的莫暖。一直跟到莫暖的家里。看到眼前这一幕。那个晴暖应该称为【母亲】的女人,那个莫暖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笑着搂在一起。“你们……”晴暖呆住了。“呸!”莫暖呸了一口痰,走了。晴暖跟在莫暖的后面。“莫暖。”“……”“你怪我把。”晴暖突然说道。“呵,我怎么怪得了你?”莫暖停了下来,很凄惨地微笑着。“莫暖。你说你来温暖我。现在换换好不好。晴暖来温暖莫暖。”晴暖抬起头,脸上的泪渍还没有干,风吹过来冷冷的疼。她还是很努力很努力地扬起笑容,很大,却很勉强的笑容。“晴暖你冷吗?”莫暖轻轻的问道。“……”晴暖很疑惑,为什么莫暖问这个问题:“不冷不冷。”“晴暖,你不用这样子。你心里也很难受,很冷。你这样子根本温暖不了我。你何必呢?”莫暖冷冷地回道。“莫暖!”晴暖的眼泪又下来了:“有的时候,大人温暖不了我们,自己温暖不了自己,我们只能互相安慰温暖。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晴暖,你除了红色,最喜欢什么颜色?”“……”不知道。晴暖摇摇头。“你喜欢白色吗?”莫暖询问。因为每一次看晴暖似乎都穿着白色衣服。“……”maybe“晴暖,我们去看日出把。”“……好”山上的风真的好大,很冷的感觉。晴暖和莫暖彼此紧贴着,有种异样的温暖。“晴暖,不要睡觉哦。太阳快要出来了。”“嗯。莫暖也不可以睡觉哦!”“嗯。”……“莫暖,你冷吗?”“你呢,冷吗?”“不冷。”“不冷。”“太阳要出来了。”“我喜?g天空的湛蓝,你喜?g天空的纯白,我们好配呢!”“晴暖你喜欢季节?”“呵,微凉的季节。”“呵呵,天蓝微凉。”“我们安静的孩子,分开不温暖,可是我们彼此相拥,都会很温暖。”——END——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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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微凉秋日微凉。“ring~ring~”是电话响的声音。绮白接过电话,说:“喂。”“知道我是谁吗?”“瞧你那声音,我当然记得。杨子嘉嘛!”电话那边传来笑声,“绮白,亏你还记得我这死党。”绮白懒怠道:“说。打电话来啥事。”杨子嘉说:“哎,这个星期五高中同学聚会,地点高二(1)班。还有,听说以前出了国留学的方敬良也回来参加,你来不来啊。”绮白颤抖了一下,把电话放了回去。“绮白,喂……你怎么了……绮白……接电话呀……”绮白神思恍惚,怎能不记得呢?方敬良……记忆渐渐模糊起来,跳回了那个秋初……也是那样的季节,秋天。校园里浓荫大道,是绮白与他相遇的地方。彼时的绮白正在低着头嘀咕想事的时候,忽然有人拍她的肩膀。绮白不耐地转过头来,却听见一清朗的男声,“同学,请问高二老师办公室在哪里?”绮白抬头,迎面而来的眼睛深邃的像海,仿佛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可是她自己已经掉了下去了。绮白呆了下,说:“呃……蓝色楼第三层。”男生笑了下,眉清目朗,长得真好看。男生说:“谢谢你。”绮白傻笑了下,“不用谢哈。”男生道了声再见,就转身离开了。绮白想,他是谁呢?去高二老师办公室,难道他是上高二的吗?干嘛要去那里呢?还有……他真帅。真花痴。绮白骂自己。上语文课,绮白一如既往地偷偷把书拿出来看。老师没有如常那样立即讲课,她向站在门口的男生说:“方敬良,进来吧。”那个叫方敬良的男生走了进来,站在讲台上的老师说:“这是新转学来的同学,方敬良。你向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方敬良略有些腼腆,他说:“大家好,我叫方敬良。”绮白听得声音有些耳熟,抬头一看,怔了下,这…这不正是早上问路的男生吗?他正站在阳光下,头发略为凌乱,穿着洁白的长衫,黑色的领带安静垂立在衣服上,黑色长裤掩映着阳光的光彩,白色匡威波鞋,鞋带系得好好的,是蝴蝶结。安静的教室里有一阵阵的抽气声。方敬良明显感觉到绮白的目光,他对绮白挤挤眼,一笑。绮白想,方敬良的海拔接近1米8,真高。“方敬良,选个座位吧。”老师说。方敬良扫了一眼教室,眼光停留在绮白旁边的空座位上,他指了指那个座位,说:“就那个吧。”女生们嫉妒的目光她没有忽略,绮白讶异地看着正走过来的他,想,我这到底是幸运呢,还是倒霉呢。“同学们翻开书本……”方敬良伸了手,笑说:“你好,你叫什么名字?”绮白递了手过去,互握,“你好,我叫陈绮白。”方敬良座位后的班花龚蕾咬着下唇,恨恨地看着绮白。绮白偶尔瞥一眼被女生环环围住的方敬良,其实很容易知道,那些小女生全都是找借口到方敬良身边,尤其是龚蕾,可是方敬良总是耐心地应对。虽说方敬良对她们没什么意思,可是绮白心里总是不舒服,这可以理解为吃醋么?下课的时候,绮白看见方敬良趁她不在时塞了封信在她的书包里。绮白怔怔地看着,心里怦怦地跳着,一下比一下激烈。绮白回到座位时,却见方敬良神色如常。回到家里时,绮白在书包里小心翼翼地翻出那张信,信纸上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味。她拆出来仔细地看内容,看着看着,脸就红了。但羞怯中更有欢喜,毕竟,从信里知道,他也是喜欢她的。想起闲来时与杨子嘉聊天,知道了方敬良的家世,他出身良好家庭,也很有钱,家庭幸福美满,父亲是某集团的CEO,母亲是政府要员。绮白想到自己的家庭,心就低落了下去,父母早逝,从小到大都是奶奶抚养,但奶奶家里的状况也不是很好。奶奶是希望自己能读好书,将来能够有好的前途。她是个乖孩子,也不想在这个年纪里恋爱。所以,她决定还是回绝,写了封信。也是趁他不在时放在他的书包上。次日见到他,满脸落寞忧郁。绮白的心隐隐作痛起来。放学的时候,方敬良拉她到操场上,问道:“你为什么拒绝我?”绮白沉默了良久,才说:“我们年纪小,不能恋爱。何况,我……不喜欢你。”方敬良狠狠地握着她的手,欲抱她入怀。绮白气恼了,推开他,慌不择路地离开。远处的龚蕾愣愣地看着,眼里的嫉恨狰狞欲裂。不久后,班上传出了班花龚蕾和方敬良恋爱的消息。这消息绮白是由杨子嘉的口里知道的。那夜,绮白在床上流了整晚的泪。泪花铺满在枕头上,湿湿的。从那以后,他们之间就仿佛隔着一道厚厚的墙。谁也不搭理谁。一次放学的时候,绮白与杨子嘉看到方敬良快乐地踩着单车,与后座的龚蕾打情骂俏的情景。龚蕾在看向绮白的时候,嘴角挽起一丝得意的笑意。那笑意在绮白看来,是无比的刻骨铭心。方敬良似是没看见绮白似的,同样笑得没心没肺。绮白的心犹在滴血。她很快扯过杨子嘉,迅速地离开。眼泪却在那一瞬间迸发出来,一滴一滴地掉。“绮白,你怎么呢?”杨子嘉拿出纸巾,问道。绮白强装着样子,说:“没事儿,沙子进眼了。”高考后,方敬良的家里早就给他安排好了国外的大学。但方敬良却连散学礼也没有参加就离国留学了。而方敬良与龚蕾的恋爱,也因此烟消云散了。绮白的成绩因为十分优秀,所以被保送到了北京的某重点大学。青春的这场戏,似乎就这样落幕了。绮白搭了长途客车回了学校,进了熟悉的教室,一张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一切的一切让她觉得,恍若隔世。“绮白。你来了。”杨子嘉笑着说。绮白微笑:“子嘉,好久不见,十分怀念。”她伸手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正在她们叙话言旧时,龚蕾突然走了过来,说:“陈绮白,我有东西要交给你。你跟我出来一下吧。”绮白想了想,就跟她走了出去。龚蕾十分歉疚,她说:“这个其实是方敬良当年毕业的时候就交代我要交给你的了。只是我当时太嫉妒你了。所以就狠下心来没给你。现在,我知道我当时错了。所以我要把东西还给你。”她递了一个音乐盒和一封信给绮白。绮白颤着手,接过东西。龚蕾还了东西就离开了。绮白坐在浓荫大道的长椅上,她打开那封信,信上说,其实方敬良当年与龚蕾恋爱的消息是假的,是方敬良早与龚蕾商量好的骗人的,目的其实就是要气绮白。而那次方敬良踩单车偶遇她的那件事,也是方敬良事先筹划好的,和龚蕾演的一场戏。信末,方敬良说,虽然她不爱自己,但他仍然会继续等她,等到她爱上他为止。而音乐盒,正是他送给她的毕业礼物。绮白终于知道事情的所有真相。她僵坐着,打开音乐盒,看到盒上的两个跳芭蕾的小人翩翩起舞,眼泪就哗啦啦地流了下来。蓦地,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递了张纸巾过来。绮白以为是杨子嘉,所以模模糊糊地说:“谢谢。”说完接过纸巾。那边的声音传来:“绮白,是我。”绮白闻得声音后,身体僵了一下,抬头一看。是他!方敬良。方敬良沉重内敛了不少,洗去年轻时的轻浮,更觉风度翩翩。“怎的哭了。”他说。这时她想起饶雪漫《甜酸》里的一句话,立刻便脱口道:“我要告诉你一句话。”方敬良笑问:“什么话?”她嫣然巧笑,附在他耳边说:“我非常非常喜欢你,这是我最透明的秘密。”——THEEND——2月4日21:02.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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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一【孤单是要等的人还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走了出去】今天很闷热,空气中有压抑的味道,我拿着扇子拼命的扇着,终于感到有一丝凉意。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雷阵雨,所以原本打算出去爬山的念头也打消了,就这样在网上呆了一天。当一个人处于迷茫,没有明确目标的时候做什么都会觉得烦躁,在加上这个天气。所以在网上也不知道做什么,在淘宝逛了一下,买了两件衣服,没事的时候就上来逛,逛了就花钱,这个是我打发无聊时间的方式。逛了不到30分钟就觉得很累,然后又去打QQ游戏,四川麻将,斗地主也觉得没劲,这时候一网友发QQ过来,原来是那个“不要太孤单”的网友,想当时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用这个名字在网上搜了一下,还真找到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她当时问我想聊天吗?我说我不喜欢聊天,她问那为什么加她,我说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她说你还真特别,加人不聊天的,我给她发了个呵呵!她说常发呵呵的人,要么是孤单,要么是寂寞。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孤单和寂寞不是一样的吗?她说孤单是要等的人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面走了出去。我问她那你认为我属于哪种。她说你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反正不会是热恋中的人?没错,我的确是孤单的,生活每天无所谓的重复,朋友都说你什么时候学会了随波逐流,变得那么颓废,我说我是学会了随意而安,不是颓废了,是认清现实了。没有要等的人,迷茫,彷徨,像是在一个森林里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其实我没变,只是被现实磨去了不甘于现状的菱角。二【一个人的夏天,一个人看雨】已经到了快7点了,窗外有打雷的现象,伴有闪电,我抬头从阳台那里望去,闪电像是把天分成两半,在暗黑空洞的天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光线,随后就是打雷的声音,像把什么劈列,啪、砰,我快速的把窗户关上,惊魂未定,我很害怕这样的夜晚,电闪雷鸣,雨声飕飕,对于夏天的雨,我是喜欢的,我喜欢雨淋在身上的感觉,冰凉冰凉,可以失魂落魄,也可以在雨地里放心的哭,这个时候没人会注意到你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也可以一个人独自在雨里漫步,我喜欢那种“晨看芭蕉叶落雨滴滴。雨水飘落在湖面,漩起一个个涟漪,不断的扩大在扩大”。只是不喜欢下雨的时候有雷声和闪电,但在夏季,想要没有电闪雷鸣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网友说你喜欢这个属于你一个人的夏天,喜欢一个人看雨吗?我说或许是吧!我的确是喜欢一个人安静的欣赏整个雨季的美。而夏天注定与其它季节有所不同。它热情,不像冬天那么冰冷,但从没想过别人能否接受。它狂傲,不像秋天那么谦虚,但有时喜欢它不低头的气势。它残暴,不像春天那么温柔,但有时却喜欢它的爱恨分明。我喜欢夏天,喜欢在黄昏时看夕阳西下,霞光染满整个天际。我喜欢夏天,喜欢在晨起的时候看着太阳慢慢从东边升起。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寂寞闲暇的午后品一杯菊花茶,一杯柠檬水。我喜欢夏天,喜欢在炎热的傍晚一个人塞着MP3在马路上散步,闲逛着。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初夏微凉的夜晚听着凯文科恩的“sundialdreams”写着一些无边无际的心情。三【昨日重现】这时已经是半夜11点了,雨也还没停,但没有听见雷声了。那个网友已经下线,她说她要保持着她的青春活力,要保持什么时候都流光溢彩,所以她不熬夜,11点准时睡觉。对于我来说那是多久以前都没出现过的事了,我可能有5、6年没有11点钟上床睡过觉,所以可能我的青春已经不在了,至于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我未曾计算过,现在不到夜深人静是不会睡的。空气慢慢的也冷了下来,准备找一个以前的文件,不记得是存在哪个档案里了。就慢慢的在电脑的文件夹里一个一个的找,突然在D盘一个tomorrow的文件夹里翻到一叠照片,拍的日期显示在2008年6月3号,是在高考前一段时间拍的。我小心翼翼的打开Windows图片查看器,那里面是一张张笑脸,我一直都不让自己去记起关于过去,关于曾经,关于我们那些无疾而终的,来不及伤感的青春。还记得那个初夏我们依靠在学校旧操场的那颗梧桐树下看书的场面,或是我们并肩而行的身影,或是踩着脚踏车拼命狂奔的场景,又或是看到某个喜欢的学长低头害羞的画面,还是在我们谈及关于未来的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或许这些我们都不曾忘却,不去看,不代表没想起,不敢看,只是觉得有些愧疚,想到那些信誓旦旦承诺,没想到却跟着现实在慢慢的沉沦。我问过一个朋友,我们是该去追逐梦想还是活在现实,那是一个长辈,他说梦想禁不起现实的考验,等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梦想时可能已经忘了曾经有什么梦想,现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能活在虚拟的,遥远的想象中,那是不切实际的。酷狗里面播放着那首“yesterdayoncemore”昨日一一在大脑里重现,好想回到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曾经,好希望昨日重现。四【关于习惯】我习惯在午夜11点半泡半杯速溶咖啡,在深夜12点的时候喝掉。咖啡杯里冒着腾腾热气,在微凉的深夜显得尤为清晰,我喜欢品尝它浅浅苦涩的味道,不过现在的速溶咖啡味道越来越淡,就是一种很普通的饮料打发时间,我喜欢纯正的咖啡,喜欢看浅红色的咖啡豆慢慢磨成粉末,喜欢那种深深的味道,满屋飘香。我轻轻的饮皿一口,已经微凉,其实我本没有这样的习惯,是受到一个曾经的室友影响,慢慢的转换为我的习惯,想戒却戒不掉,他们说形成一种习惯需要时间,但要改掉一种习惯将花的是双倍,是的,我曾经想要改掉,但发现无所适从,它已经像洗脸漱口听音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必须,某天不这样生活就会很难受,他们说你中毒了。其实我没有不吃晚餐只吃苹果的习惯,没有听着歌睡觉的习惯,没有睡前喝咖啡的习惯,没有不到1点左右睡觉的习惯,没有做梦的习惯,没有怀恋的习惯,没有迷茫的习惯,没有孤单的习惯,也没有感性的习惯。这些以前没有的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逐一拥有,却因为有了这些让我丢掉了更多。现在的我只会冷漠的笑,礼貌的笑讽刺的笑,应付的笑,笑了那么多,却没有一个是发至心底,没有一个开怀大笑。我喜欢在喝完咖啡后快速的洗漱完毕,静静的坐在电脑前,翻开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文字,特别喜欢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关于她与大胡子荷西的爱情,每看必感动。三毛,这个平凡却伟大的女子,一直让我有深深的敬意,不管是关于她的文字,还是关于她的爱情或是关于她对荷西至死不渝的爱。五【茧变成蝶要经过痛苦的蜕变】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30了,窗外好静好静,偶有伴随着雨声听到汽笛划破这样寂静的夜,苍凉得空洞,像悲鸣。我把灯关上,整个屋子除了电脑有光而外,黑得不行。没到午夜12点30,我都会把灯关上,静静的感受一下这个慢慢无眠的长夜,手指敲打着关于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孩的一些独白,喜欢安静,安静得有些孤单,不会思念,或许有思念也不知道该寄往谁。QQ在跳动,我点开,是“不要太孤单”,她说睡不着,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失眠,可能是因为下雨。我给她发个呵呵。她说你还是别那么孤单了,孤单得有些伤,她说或许你很自私,你不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你很脆弱,你害怕伤害,但人不能这样,我们都要在受伤学会成长,茧在变成蝶之前也要经过痛苦的蜕变才能飞得那么美,那么无拘无束。可谁知道蝶会不会怀恋还没变成蝶的茧,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可终究还是没说出来。没错,我很自私,我不愿付出我的感情,我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我很懦弱,我一直不敢去爱,我怕受伤。我希望一直是茧,不用像蝴蝶那么美丽,因为就不会有痛苦的过程。我一直给自己说,你不孤单,你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你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人很自由,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是封闭了自己,不让外界接近。我怕自己受伤,所以喜欢现在的一个人。原来我很爱自己。时间在指缝间流淌,不知不觉已经夜深了,微微有点凉,大脑思绪重重,雨声越来越小,我可以想象树叶在迎接风雨时婆娑的摇曳的样,无比苍凉。广东省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一:谭乃涛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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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微凉天蓝微凉莫暖说:“晴暖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人了。”莫暖说:“晴暖竟然喜欢红色,竟然喜欢那么扎眼的红色。”在莫暖心里,红色是坏女人的代表。因为抢走莫暖父亲的那个女人,每次她来莫暖家里来示威的时候都穿红色。可是晴暖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写在前面莫暖是晴暖的好朋友,但是不是最好的朋友,晴暖没有最好的朋友,莫暖亦是。也许就是颜色的事情,莫暖对晴暖有种排斥感。莫暖是一个十分张扬的女生,她的成绩傲人,深得老师还有同学的喜爱。她是喜欢热闹的吧!晴暖看着在人群中玩得不亦乐乎的莫暖喃喃自语道。晴暖的成绩也是数一数二,很棒很棒的那种学生,但是因为她安静的性格,和老师还有同学并没有太多的接触。有的时候,莫暖认为,晴暖在有意与她作对,光听名字,莫暖的“莫”是“不”的意思,而晴暖的“晴”通“请”,两个字正好就是对立的意思。莫暖喜欢冷色调蓝色,而晴暖却喜欢暖色调红色。莫暖喜欢张扬个性,而晴暖却喜欢安静独处。在成绩上,每次不是晴暖第一便是莫暖第一,不分上下。莫暖认为,晴暖是一个很不可思议,很现实的一个人。“晴暖,你怎么会喜欢红色?”莫暖居高临下地看着晴暖,眼中有着不屑。晴暖则是安静地看好莫暖,神情淡漠:“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你!晴暖我告诉你,红色是坏女人的代表!”莫暖一本正经地说道,眉眼间有着固执。晴暖并没有出现莫暖想象中的表情,惊讶,伤心。都不曾存在过。她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她不明白,要作出什么表情吗?例如,哭泣。莫暖看着晴暖风淡云清的样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太阳穴那边的青经若隐若现,不断地弹跳着。“你让我恶心!”有些话语,有些动作,没有经过大脑思考的,就这么直直地跳了出来。谁都不能预料,这些后果将是怎样。……晴暖愣住了。〉〉〉〉〉莫暖今天晴暖这个丫头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样清高?〉〉〉〉〉晴暖我喜欢红色。妖艳的红色。扎眼的红色。我不知道,我喜欢红色怎么惹了莫暖。在阴暗潮湿小巷里,那个角落布满了大片大片的青苔。也只扎眼的绿色。墨绿。那里有一个小房子,不是特别好的小房子。水泥,凹凸不平的表面,那种手抚上去指尖可以感受到细微疼痛的。那时晴暖的家。从小巷子拐出来然后左转直走100处,有个网吧,网吧的右边,是莫暖的栖息处。为什么不叫家?因为莫暖讨厌。她觉得她没有家。自从那个女人出现了之后她就没有家了,爸爸妈妈吵架吵得厉害。她恨那个女人,她曾经很拽地在她该称为【爸爸】那个人的面前指着那个红色衣服的女人,她说:你怎么不去死?你这个狐狸精!后果是,那个【父亲】打了她一个巴掌,说,死丫头,老子的事情来轮不上你来管。巴掌是很重的。莫暖当即被刮倒在地上,她倔强地不流一滴眼泪,狠狠地盯着那个女人。贱货!然后又是一顿毒打。现在莫暖学聪明了。她开始不正面攻击,改为指桑骂槐。骂天骂地的,就是不骂那个女人。她爸爸动不了她。她说:小孩无罪!好一个小孩无罪。她的父亲因为这个哮喘病犯了,送到医院。再也不敢小瞧莫暖。晴暖回到家,放下书包,刚刚去厨房喝了一杯水。身后的拖鞋就急冲冲地杀了过来。“咚!”碰过晴暖的头,然后向杯子进发。杯子碎了。晴暖没有出声,然后慢慢蹲下身体,拾起杯子的碎片。转眼间又一个拖鞋砸了过来。晴暖躲过了。一阵尖锐的女音传过来:“你怎么不去死?死丫头!”呵,那是晴暖的母亲,她是个妖艳的女人。她有个特点。她会把很多很多普通的句子加上“死”这个字眼。例如上面这句。晴暖起身,脸上波澜不惊:“我死在教室里了!”“呵,你这个死丫头,你现在学会顶嘴了是吧?想你姑奶奶我当年死生死生地把你给生下来,是让你现在死过来和我顶嘴的吗?你去啊,你怎么不死到外面去?你死了我清闲地很。”女人叉着腰,打着晴暖。晴暖摆摆手,眼中有着嘲讽:“你有征求过我的同意吗?死生下我。”“哎呦呦,你个死丫头……”女人的声音还在继续,晴暖却回到了房间。她不想把这个宝贵的时间放在含“死”的对话上。“你!晴暖我告诉你,红色是坏女人的代表!”“你让我恶心!”她不知道莫暖为什么这么生气?她想不明白。【未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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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的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落窗前的时候,我拉开了窗帘。很难想象昨天浓云密布的天空,第二天既然烟消云散般的澄澈透明起来。百无聊赖中,准备把棉被拿出去翻晒翻晒。久了不回忆,往事都要发霉,更何况是潮湿了一个多月的被子。有些日子没有上天台了,最近一次应该是去年离开广州前的一天,那时天台的光景与今年的到底有些不同,天气回温了,树木都换了新叶,世界像被画匠用笔浓墨重彩描绘了一般:树的新绿,鸟的轻啼,花的妖娆,阳光的煦暖。天空高远,飞机留下一条无比鲜明的白色尾巴。抬头看的时候,光线太强,我有点睁不开眼睛。正想就这个阳光充裕的地方把被子晾晒起来的时候,一个大约四十左右光景的大妈阻扰了我,我无奈的重新把被子从高高的晾衣竿上拖下来,转身绕到后面去。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很难对其产生诗一般的柔情。过去,我会看着随风飘飞的白色衬衣出神,会赶在太阳出来前在天台晨读,会在周末在地图上圈出一条路线,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过去的自己,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自知的蠢样子,然后怀抱对生命最大的热忱和感性去爱自己爱别人。那些时候的自己,总能梦见云在青天水在瓶的故事。朝着远方张望,偶然瞥见山的棱迹线,又或许那根本不是山的轮廓,只是苍穹下的雾霾更显厚重而已。此时,天际的白色长烟已经寡淡至虚无了,我坐在灰扑扑的钢管上,翘首以待下一架飞机的驶过。等了好久,始终不见飞机的身影,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三月微凉的轻风,抚慰着我落寞的身影。似乎整个三月,我都以这样一种姿势行走,山中雪莲凋败的姿势,孤冷而决绝。来广州后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就是喜欢临睡前往喝的牛奶里加红糖,夜晚喝红糖水对一个想保持身形柔美纤细的人来说可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情。起先只是有睡前喝牛奶的习惯,后来因为生理期的迫近需要喝红糖水调养,便两者巧妙结合了,省事省力。可不知不觉,一喝就半年,身形好像有微微发福的迹象可脸色也没见红润,这样的喝法可谓利少弊多。心中暗下决心,等春天到来的时候,那就不喝了。春天已然过了大半,这样的习惯还是没改。就像大学总喜欢坐在靠窗角落里听课一样,每天临睡前喝一杯兑红糖水的牛奶,逐渐演变成一种瘾。瘾这种事情,一旦沾上就很难戒除。突然回想起,大二的某一次上课迟到了,而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已落入他人手里,只能择另一位置,可坐在那黯淡无光的角落里,心里始终不是滋味,整堂课下来,只愣愣地盯着那个位置,虎视眈眈。对爱情只一味任性,男友一味谦让,这也逐渐成为双方的瘾。就像一根针,一开始我只轻轻的往他身上深入,他也没拒绝,后来有点疼了,他也没怕,再后来,流血了,他反抗,你还是乐此不疲,最后针已经倾入他的骨髓了,他忍无可忍,最后甚嚣尘上地对你说,我不干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当下顿住。所以菲菲每次都语重心长字斟句酌地对我说:“妹子,这样的感情你要珍惜啊!”这个三月,总与雨水有关,所有回忆也总是湿漉漉的。物尚如此,人何以堪。这个三月,下了好久的雨。那种细雨,要不是看到房檐有水珠落下,几乎察觉不出外面正在下雨。周末一天不出门,呆在逼仄的空间里,刚拿起书本坐下,灰暗的色调让人感觉昏昏欲睡,于是合上书,趔趔趄趄地走到床边掀起被褥,睡下去,闭上眼睛,脑海里思绪总总,竟忘了被子触感十足的黏腻与潮湿带给身体的寒冷。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大腿一阵发麻,下意识地挪动腿脚,麻痹的痛感四下扩散开来,那种感觉不是千万只蚂蚁款款而过的情景,而是犹如万兵阵仗大肆在我腿上开垦殖民地的感觉。跟麻痹感做斗争的时候,我俨然一副龇牙咧嘴犹如五官溃烂的脸色,等麻痹感散去的时候,样子又一如常态。面无表情地到厨房喝水,然后爬上床,倒头沉沉睡去。傍晚,街灯亮起来,湿漉漉的地面发着醉人的亮光。见到他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这种雨即使小,也是冷的。那种冷是一点一点逼近你的身体,然后一点点蚕食你最后的体温。我坐在广工的教室里,百事无心的看着手里的书本,那是一本秘鲁作家写的叫《坏女孩的恶作剧》,是他送给我的,感觉像是命运不坏好意的玩笑。“不行,我一定要你走到我面前。”我想再任性一回,就仗着他对我炙热的爱。“这么大,你让我怎么找。”他把电话撩了。“无论如何,我就是要你过来”电话再一次想起,我抢了话头。“我不知道在哪,你要是不出来,我走了就不会回来了”他的语气无奈中带着毅然决然的凌厉。我挂了电话。后来连续打了三四通,我惊慌失措,犹豫不决。我用短信告知他我的具体位置,我的冷傲我的自尊不断地嘲讽我内心的低声下气,我握着手机等着他的回复。可当你想着某件你心爱的事物将要失去的时候,你再也不能镇定自若地去面对自己的感性,因为你深深的感受到内心的恐惧,人只有在内心受到威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自尊有多么可笑。我颤颤巍巍地按了拨号键,电话的铃声就在我身边响起。我转头往右看,他站在门口,两手操在口袋了,斜斜地倚在门廊上,一言不发的看着我。而手机清脆的铃声似乎响彻了整个阴雨蒙蒙的三月,我庆幸明天他还能陪着我,世界依旧转动不止。好朋友问我:“你有没有特别想的人?”我仔细的想了想,说:“好像没有。”“你现在经历的就是你最想要的爱情,这个人就是你最想的人。”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后来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触动我的就是这句话,让放下任性放下不可一世的自尊也正是这句话。初中的追随,高中的暗恋,大学的狂追,最后两个人爱情四年的长跑。这几乎占尽我整段青春年华,那是最单纯年华里最青涩的感动,怎么可能会再有这样一个人陪你走一整段青春的路途?而我怎么可以让他轻易落泪,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不是吗?手臂上依然是我任性无数次甩开他的手,无数次一走了之,然后他无数次追上来,无数次的劝我,我无数次的无动于衷,最后他留下的眼泪,它灼伤了我的心。对不起,亲爱的。这风,微凉微凉的,这泪,滚烫滚烫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