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
天色昏暗,飞雪满天,他坐在亭内,在黄色的火焰中,喝下三杯酒,转身,向湖岸而去……张岱的痴,化作一墨点,沉睡在冰冷的西湖里面。
痴,简单十三个笔画,却载着深厚的情谊。他是痛苦的,让人们如临深渊;它是美好的,像精灵一般,陪着每个失魂落魄的人。
李白亦是个痴人。作为天纵之才,只需几篇文章就能压倒群臣,玄宗十分欢喜能有这样一个天才辅佐。可他太过狂放,而这狂放,正是许多人所嫉妒的,那金碧辉煌的殿堂不是狂人该去的地方。终是狂放害了他,害他沦落为天涯剑客。可李白没放下他的济世情怀,即使在草莽之中,即使在汪洋之中;只可惜啊,朝廷上上下下,尽是小人,容不得他狂言几句,更别谈什么济世之方了。空有情怀有何用!或许只有天地,才能容忍我的痴狂。李白终是道士一样,仗着剑,云游四方,伴着山风美酒,痴迷于大好河山。天性难敛,浪荡依旧,时时醉倒,写几篇诗,以抒发抒发这颗淌着热血的心的声音,让世人看看他不变的痴情。李白啊李白,你也够痴了!
谁说痴人太可笑,是笑痴人的人看不穿,他看不穿痴中有痴,看不穿痴本非痴。
宋江亦是个痴人。江湖人称山东呼保义及时雨宋公明,天生忠义,人皆敬之。叹奸臣当道,好汉是一个个被迫上梁山。不过上山也好,这让痴汉们看清朝廷百官多么奸诈,自己的忠心犹如遭遇不公。只是宋江,你终归是宋江,你永远愿意相信皇上,你只道是奸臣闭塞、下言不得上达。你苦等诏安,也不管前路几多阴云几多恶兽。奈童子皇帝终究是童子皇帝,他只不过是听从“众爱卿”的人罢了。宋江身居绿林,做了很久的大哥,后来终于等来了诏安。当知此事是真时,他的高兴胜过所有人。只是,我看见,旁侧马上的吴用的眉头上浮起一丝愁。宋江坚守忠义对皇帝是绝对服从,后来说去擒方腊,他亦义不容辞。方腊一战,虽是赢了,但多少弟兄走完了人生的棋局。大伙儿劝宋江道:“主公,别再为朝廷做牛做马了,此一回去,又不知高俅会玩出什么来。”可宋江还是那般痴,无人能有的痴。要回去,死也要为国尽忠。众人皆能料到他的结局,催人泪下,忠魂归水浒。他到底为何而痴?我想,他什么都痴。痴国痴水浒,痴情痴忠义,痴他自己独一无二的灵魂!
李白背着剑,踏遍三江六岸;宋江在忠义堂上,立下鞠躬尽瘁的誓约。自古痴人名垂青史,痴是个复杂的东西,它给你痛苦,它也给你美好。痴无情,痴也有情,意味深长,感人肺腑。
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仰问苍天,痴归何处?在山巅、在云端、在秋天,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尽头、在曾母暗沙的彼岸、在芸芸众生的心间。
纵观千古风流,痴人无数。林逋隐居西湖,常有人劝其出世为官,无不无功而返,他还说:“然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就这样一个怪人,不喜功名,不喜富贵,却一生痴于植梅养鹤,称自己为“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真是怪哉。齐白石先生对绘画之事痴如顽石,一次饭宴,他忽然停住筷子,盯着盘中螃蟹若有所思,后眉飞色舞地对夫人说:“蟹腿扁而鼓,有棱有角,并非常人所想的滚圆,我辈画蟹,当留意。”真是一个痴人,但也就因为这种性格成就了其艺术上的三绝。“酒醒只在花间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唐寅一生尽管贫穷却不失人生的志趣,提一壶酒醉于花间,满眼落花望不尽,一生抱负寄飞花。是命之使然,还是痴心所致,也许那纷飞的桃花知道……
痴是一种情趣,是一种寄托,是一种心灵的慰藉。它是李太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情,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雅趣,是阴铿“林寒正下叶,钓晚欲收纶”的心态。看世间,天下痴人皆执念。
李时珍痴于医,他越千山、行万水,收集标本处方、参考医药文献,写了上千万字札记,27个寒暑,三易其稿,最后他终于完成了《本草纲目》。袁隆平说:“我这个人有点‘痴’,只要认准的路一定要走到底。”或许在大多数人眼里这种痴叫白痴,叫不知变通,可真的是这样吗?若没有袁隆平的痴,又何来杂交水稻,又如何解决得了全世界60多亿人的温饱呢?“痴人痴到底,更欲数期颐。”也只有这种心怀天下苍生的人,才会痴心不改,功照汗青。
痴是一种执着,是一种品格,是一种境界。人生在世,不痴于亵玩,不痴于钱财,不痴于私情;痴于崇高的理想,痴于兴盛的家国,痴于心中的太阳。
相似题目
-
痴“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缼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正如巴罗说的这样,爱读书的孩子,就是一个好孩子。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有很多版本,我家的版本不多,所以经常会去图书馆读。记得有一次,奶奶外出有事,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在家里没事做,便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这才找到了书架。我在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啊找,找到一本新版的《装在可袋里的爸爸》。我顾不上其它的,拿起书就读起来。书里的内容真是太有趣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这本书,仿佛身临其境。看,杨哥的拇指爸爸正在桌子上发明万能打印机呢!每读到这里,我都在担心,万能打印机会被成功发明出来吗?真的能打印各种东西吗?“成功了!成功了!”拇指爸爸成功发明出了1。0版本的万能打印机。我也高兴极了,更期待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我接着往下翻,正看的着最精彩的一部分时,突然,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从书中走了出来。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再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书店里除了老板,我和奶奶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奶奶把我拉出门外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就随便乱跑,害的我到处找你。走,回家!”我扮做个鬼脸,无可奈何地和奶奶回了家。但心中,依然在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内容。不管奶奶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我对书的迷恋。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喜欢极了,每天都会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看了好多遍。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拿起放在枕头下的书,坐在台灯下读了起来。刚读没一会儿,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我只好捧着心爱的书来到厨房,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粥。一个不小心,把粥全都撒到地上,这下完了,快跑!在奶奶没发现我之前,我一下逃回房间。是书,教给了我知识;是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书,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书是一位纯洁的天使,她闪闪的光芒,招引着我们与他前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800字 初二
-
痴你知道吗,如果太阳此刻熄灭了光芒,人们要八分钟之后才能知道。而那八分钟其实和往常一样温暖,人们根本不会察觉到它只是虚幻的光。那如果梦想被瞬间抽离,你又会怎样呢?其实我清楚的知道,梦不是此生的全部。它离开了,生命反更应努力热烈。我们可以带着轻快地节奏生活,可以不去理会未来的烦乱,一切都会变得平缓,就像这漫长时光一样。可那个时候,我就不会这样和你说话了。幼时的我,喜欢城市的繁华热闹。总觉得,人生要在那里启程才算的了完美。那个时候,情绪高涨到可怕,看到与那个城市相关的东西内心就会忍不住颤抖。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有机会去那游览我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愚蠢。那里的人目光空洞再找不到褐瞳中弥散的暖色,那里的人追名逐利,脸上带着令人疲惫的微笑。那里的人明明穿金戴银,却总爱和穿促销品的老妇斤斤计较。他们有物质有荣耀,但却失去了灵魂的空旷。一时间我感到信念的渺小,抬头仰望城市铅灰色的天空,这片天,究竟埋葬了多少人的希望与梦想。现在的我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想在这开一家书店,店外是一棵棵象征着青春的香樟树,店内养着一盆盆清秀的吊兰。我会在店里摆上一张象牙色的圆木桌,桌上放着书友的佳作。我可以一个人独自沉浸在文学的瀚海里,也可以和志同道合的朋友谈论某个困扰自己的问题。这样,人与人之间的维系就不会显得那样迫不得已,一切都在理解与呵护的美妙氛围中悄然滋长。所有的单纯与明媚的遐想就不会溜进虚荣与嫉妒的罅隙,我的那颗躁动不安的心脏也终于可以因此安稳。月光照不到海洋,但情绪像洪涝来势汹汹。昏暗的光线配合着播放器里的古风歌曲让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空气中漂浮的雨腥味莫名的戳中泪点。苦涩如同白绫紧紧扼住我的脖颈。还是不合时宜的想到梦想的陨灭了啊。请给我时间,我需要自我沉浸。耳边飘来的声音清澈而空灵,它似乎可以在空间中穿梭,可以在时光里往返。它带着夏季少有的清凉轻轻拂过我的耳际,在呼呼声中我听到了它的絮语,它说:有的路很长,走起来很累,但不走会后悔。趁着年轻,去创造奇迹。如梦初醒般,原来,我是痴人,以梦为生。应无忧亦无惧。800字 初二 叙事
-
痴是什么时候开始学着不再哭泣的?哪怕是在痛极的时候,也只是一昧的冷笑。强忍着要落泪的冲动,将眼中的那些雾水,一寸一寸的强压下去,从心底慢慢地流出,混着那鲜红的血,一点一滴。痛、在心中不断蔓延。似刀在绞,几乎快要窒息过去。 -好想回到很多年以前,窝在父母亲的怀里,咬着手指偷笑的年幼时光。也许,只是因为一块糖果。也许,只是为了一只小小的玩具。。也许,只因在一起玩的小朋友喊你一声“小不点”。也或许,只因为父母讲话的声音稍大了些。便可以哭的惊天动地,那样恣意畅快的流泪啊,毫无顾忌。 -习惯将一个真的我,紧紧的、深深的埋起来,放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不肯让人去碰触到。将一个大家习惯的自己展示在别人面前。累极、痛极,却不能出半声。于是,忍着,再痛也不可以出声。。哪怕只皱一下眉头。。于是,装着用看上去“所谓”的“坚强”来伪装自己。。于是,装作什么事都无所谓的刀枪不入的冷漠的样子。看似坚强的人,去脆弱的不堪一击。。水,至柔,却可以容纳万物。玻璃,至刚,却一触即碎。然而,这样浅显的道理又有多少人会去留意呢!400字 四年级 诗歌
-
痴兴趣多、变,这是政治书上的一句话。事实证明此句相当有道理。上次写痴书,这次是痴画!从小学一年级,不,应该是从幼儿园就开始喜欢画画了。准确地说,是在那是画的一幅电脑画得奖之后,兴趣一下子飙升。从此,痴话……看到如此痴迷的我,被老爸送去学素描。正方体、长方体、圆锥、球体、结构素描、明暗素描……听到老师说我画得很好,拿来展示时,兴趣+痴迷又得意地上了一个台阶。接着,一发不可收拾了——做题目,想不出,在草稿纸上端端正正地画个正方体,“叮”额,明白了;写,冥思苦想,脑袋怎么也转不了弯时,想到球体那富有挑战性的形状和阴影时,“轰”灵感降落……当然,这是八百年前的事了,早就给医好了。(汗—-—||)现在,病情如何?先说以下症状吧!“老爸,我参加了动漫社团呢,太棒了!我要去买那种专门画画的软面的A4纸大小的本子,还有还有……”朝着老爸连放几个“巨心连环炮弹”,软硬兼磨之下,再次投降。哈哈哈哈,正如我所愿,买到了画册。任务,把它画满!!!接下来的每一天晚上,我都会在画册上模画几个动漫人物:夏沫啊,林零啊,等等等等……超有成就感的。不过,不能轻易满足。画得不好,擦!这里不对,擦!不像,不擦了,直接撕!你知道我是在哪里完成这个“伟大使命”的吗?时间:晚上临睡前。地点:被窝里。:我跟你拼了or这里是这个样子的,不对啦!感想:我好困哪!结果:顶着两个黑眼圈,打着哈欠,迷迷糊糊的来到学校……550字 六年级 叙事
-
痴我痴迷的世界,在哪里?天回答我,在他哪里。可是,天啊,我要到哪里才找的到你?就像你从我身边带走的人,我要怎样才找的到他们?怎样才能重新与他们在一起?再续前缘,是不是一纸无期契约?来生再见,又是怎样一出惊世画面?散就散了,有些人走了,就是一辈子。有些事错过了,就是永远。别问我永远有多远,就是你再没可能完成至今遗憾没有完成的一切。“杨杨,待会你们玩游戏能不能带我一个?”很小和很小的时候,还不知道友情是什么。单却很爱护自己的面子。总在下课后没有伙伴的我,要么望着黑板发呆,要么就是傻傻的看别人玩着各种各样花样百出的游戏。故作矜持的装作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唉,怎么没人叫我一起玩呢?”也许自己给人一种很难接近的样子,总是缺少玩伴。杨杨是第一个走过来问我“一起玩吧。”很友善的语气给人一种舒服到无法拒绝的错觉,一听就是从小家教很好。她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每次看到她眨巴眼睛的样子,我都无法拒绝他提出的任何要求。来不及等我习惯性的委婉拒绝,已经被他拉着走进了群体。他会很热情的向大家介绍我,但我却任性的和大家都处不好,然他为难。有时候被大家挤兑到一边,还没等一节课,我就会迫不及待的去求重新把我领回集体。在他面前,我甚至不用顾及什么面子,也是他让我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存在,她的名字叫友情。从此一路同窗六年,在这六年里,我们和许多小孩子一样,有斗嘴,吵架,冷战,翻脸,绝交,结果都相安无事的走过来了。这六年,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因为他有个特别的名号叫童年。除此之外,因为有杨杨,他总会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一旦我有困难,不用我想,他会是第一时间问为我挺身而出的人。由于我的骄纵放任和同学闹矛盾,他总是不遗余力的帮我化解,每次与同学吵架,他都会站在我身边给我安慰,他也会批评我的无理取闹。但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是维护我的天使。我记得每次我们之间闹什么别扭,总是我的错,但总是他先找我道歉。问我我们还是不是朋友。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真的很傻,傻到伤害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还自以为自己很聪明。唯一一次冷战后我先提出的和解是那一次我忽略了她的感受。似乎我从来没有顾及过别人怎么想,但那一次,因为我的错,的确让我痛到了心里。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变得圆滑了,不在个性十足,大概就在毕业前夕,班上疯狂的写同学录。记得那一张张彩色的卡通纸上除了记录一些基本的资料外,还有些最爱的电影,音乐,事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最爱的人和死党。最爱的人,理所当然我填上了老爸老妈,至于死党这一块,开始我很犹豫,不知道怎么写。最后我学着大多数同学的样子,是谁送来的同学录,就写上谁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得罪人了吧。这真是一个自作聪明的想法。或者说是我庸人自扰了。知道我发现你有几天没来找我的时候,才意识到情况有多严重。你会因为这个生气,我甚至怀疑的借了别的同学手上你的同学录,我能清楚的看到每一张上都有我的名字。甚至我看到你写下这三个字时的毫不犹豫。朋友六年,你唯一一次真的生气,可你都没告诉我。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被友情伤害后的痛苦懊恼,我被我自己不争气的友情糟蹋得一文不值。可我依旧拒绝道歉,因为面对你的真实,也许你选择遗弃我这个不称职的朋友是对的。杨杨,对不起。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向你道歉。只是还没想好怎么说出口,你已经原谅我了。你说,真正的朋友是可以一辈子记在心里的,何必去在乎那些不真实的记录。你还说你会在心里记得我一辈子,哪怕二十年不见,以后再见到我,你也能一眼认出我。可我还是想说,当年没来得及告诉你的,杨杨,你是我心里无法取代的朋友,我都没有办法用好来形容,都太轻飘。我只能说,都记在心里了,永远记得。亲爱的杨杨,你永远比我想得透彻,我们之间怎么会有误会和心结,只有表面朋友才需要在临别前做一番离别工作,还说什么以后方便联系,而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就算彼此销声匿迹几十年,在陌生的街头,我们一定都能听得出对方熟悉的声音,你说是么?杨杨,再见。三年过去了,你又在哪里呢?再见面,是喜极而涕,还是形同陌路?你身边一定像从前一样,围满了朋友,他们,没有一个会像我这样任性顽固。谢谢你照顾我的这六年,杨杨,我们是说再见好,还是说永别来的痛快?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相关推荐
-
痴缠,缠,缠。盼得佳人回眸笑。难,难,难。娇红枯,鸿翼残。瞒,瞒,瞒。凄月凝落星辰泪。还,还,还。脂化浓粉泪冰寒。安徽铜陵铜陵市第二中学高一:惜一阕黄粱美梦50字 高一 散文
-
痴或不痴古人,痴或不痴痴或不痴,只有一字之差,但又像有万层厚的玻璃一样,你无法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因果,痴,陶醉于那美景中。陶渊明痴“采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痴于菊花,菊花的优雅,让陶渊明留连忘返,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南山,看到满山遍野的菊花,不知不觉陶醉于其中,忘却人间烦恼,一个人在这儿“幽径独行迷”,在这菊花丛中,看破了这世间的苦旅。在《桃花源记》中抒写出自己的愿望,痴于那儿一切的安静与美好,不禁黯然回想自己身处的社会,无比强烈的信念,在他心中萌发——归隐山林,与这菊花相伴,直至老死。王维痴“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在森林中,没有人与王维为伴,只有明媚的月光来相照,在这儿,诗人与明月,竹林融为一体,成为自然景物中的一部分,自己陶醉这美丽的景色中,不觉地忘我,王维在蓝田南山隐居时写到“请留磐石上,垂钓将已矣”。王维赞颂青溪的宁静,自己喜爱这闲适的生活,看上去并不妖娆绚丽的青溪在诗人眼里却非常美丽,王维痴于这大自然的怀抱,又羡慕这宁静、幸福的生活,自己想“退隐江湖”,归于山林。陈毅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陈毅痴于那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松柏,要想明白松柏的高尚情操,要在雪融化时才知道,陈毅喜欢松柏不畏寒冷,不怕困难的情操,在寒冷的冬天,倔强的松柏依然挺立在这大地上,它虽没有鲜花那样的千姿百态,但它是不会选择逃避,它明白“面对困难,一味的逃避是没有用的,应该勇往直前”,诗人爱的,痴的就是这种精神。痴于那菊花的高洁,痴于自然的宁静,痴于松树的情操,这样的痴,岂不是很好吗?古人之痴,痴的豪迈,痴的雍容,痴归过了一座座城池,痴迷了一个个王朝,在一个个王朝灰飞烟灭时,千年的往事也如同一根细小的火柴点燃就被扔掉。痴痴痴,痴得让现代人明白:痴,就要痴于一样东西,让人永远的了解和明白。古人痴,未必是一件坏事,他痴于这一切,只是被社会所逼,在大家沉迷享乐时,痴于平淡的生活,岂不是很好?让现代人也学学“痴”吧!800字 高一
-
痴望相如张衡各为赋,上林西京莫轻舞。珊瑚玫瑰交相映,碧琳琳碧丛中生。画图济水眸倩绕,承乾神话不浮生。发愤忘食求功达,事与愿违还独清。50字 高一 诗歌
-
花痴事件我拿着盛着饭菜的饭盒,哒啦啦地跑去舍友的桌子,急切地说:“我看到帅哥了,终于找到一个帅哥了。”苹果淡定地问:“在哪呀?其实,我也看到了一个。”我看着她跟我拿的一样的饭菜(饭堂一个窗口一种饭菜),莫非,是同一个?我兴奋地问:“高二的,眼睛特漂亮,在二号窗口。“(学校有勤工俭学项目,学生可以到饭堂打工,伙食免费,无其他薪酬)苹果点点头。嗷嗷嗷!!!果然啊!我喃喃:“眼睛超漂亮的,身高不错,皮肤超好的。“苹果也来了兴趣:“人家戴着口罩,分饭时间不到半分钟,观察到这么多,你也是够了。不过,他的皮肤真的不错。““嘻嘻,我花痴地看了他四五秒,哈哈哈。“我毫不掩饰地说。舍友腐女格格戳着青瓜,说:“一听你们的描述就是一个受,在三中找一个攻,真难。“一起吃饭的还有舍友”女神“(她最喜欢别人叫她女神,总让我帮她弄头发,是学生会的),没好气地说:“要他资料吗?不难找,在饭堂公布栏。还有,他应该在那边吃饭。“指了指窗口旁的位置。苹果撞了撞我的手,兴奋地说:“上啊,直接来一个告白,宿舍就你一个没真正谈过恋爱。“她的笑容让我想起老鸠…。。我拒绝了,才不要呢。帅哥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近看不如远眺啊。不过,我真的去查了他的信息,嘻嘻(*^__^*),高二理科班的师兄。花痴事件,到此结束。不过是饭桌上的谈资…。。高一:邂逅500字 高一
-
花痴事件我拿着盛着饭菜的饭盒,哒啦啦地跑去舍友的桌子,急切地说:“我看到帅哥了,终于找到一个帅哥了。”苹果淡定地问:“在哪呀?其实,我也看到了一个。”我看着她跟我拿的一样的饭菜(饭堂一个窗口一种饭菜),莫非,是同一个?我兴奋地问:“高二的,眼睛特漂亮,在二号窗口。“(学校有勤工俭学项目,学生可以到饭堂打工,伙食免费,无其他薪酬)苹果点点头。嗷嗷嗷!!!果然啊!我喃喃:“眼睛超漂亮的,身高不错,皮肤超好的。“苹果也来了兴趣:“人家戴着口罩,分饭时间不到半分钟,观察到这么多,你也是够了。不过,他的皮肤真的不错。““嘻嘻,我花痴地看了他四五秒,哈哈哈。“我毫不掩饰地说。舍友腐女格格戳着青瓜,说:“一听你们的描述就是一个受,在三中找一个攻,真难。“一起吃饭的还有舍友”女神“(她最喜欢别人叫她女神,总让我帮她弄头发,是学生会的),没好气地说:“要他资料吗?不难找,在饭堂公布栏。还有,他应该在那边吃饭。“指了指窗口旁的位置。苹果撞了撞我的手,兴奋地说:“上啊,直接来一个告白,宿舍就你一个没真正谈过恋爱。“她的笑容让我想起老鸠…。。我拒绝了,才不要呢。帅哥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近看不如远眺啊。不过,我真的去查了他的信息,嘻嘻(^__^),高二理科班的师兄。花痴事件,到此结束。不过是饭桌上的谈资…。。高一:邂逅500字 高一
-
痴女子今日读《流星雨》才知道,三毛确实是一个离现实太远的痴女子。对于理解一部作品来说,理解作者的心境,了解作者的经历尤其重要。三毛年少时是父母心爱的女儿,从未经历半点风吹雨打。直到离开台湾留学西班牙,她的性格里是主张独立的,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庇佑开心不已。造就三毛显赫的文学名声的应是遇见了“荷西”。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她的作品只说真话,只写事实,所叙之事多是以两人的生活为基础。然而,说三毛“离现实太远”并不仅源于她执著于爱,还在于她相信神以及对金钱的态度。“假如有一个人长得像荷西一摸一样,包括容貌、谈吐、学识、对我的感情,向我求婚,我答不答应?实在说,我不能也无法回答这种假设性的问题,这个世上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荷西。”深信三毛是执著的人,却更欣赏她的坚强。“荷西曾说:‘如果我死了,你会好好活下去,比现在活得更好。’我觉得他太了解我了,我是可以活得很好。”也许,不该说三毛在失去不愿失去的人之后的坦然是坚强,更像是对生命的释怀。如她自己所说,秦汉将人生当做一座游戏场,而她自己,也终于变成了一个顽童,大大方方、从从容容过日子,当生命到了尽头,天黑了,也就回家。三毛极爱观星象,爱看花,看动物,看天地间的一切……因为处处都有神迹。“有一年冬日黄昏,在台北济南路的算命摊上,算命先生说:‘1979年的中秋节,你家里死了一个人。’我听了拿着手帕蒙上眼睛,痛哭了一场。那正是荷西走后六年。他死在中秋节,平静无波的海洋,明月当空照着他,一个美丽的结束,原来这一切都是命。从此我释然了。”贾宝玉是不相信宿命的,人们赞扬他反对封建礼教,而我,却觉得宿命有时也很美,就像古人遥望明月,想象着月中桂树、玉兔、嫦娥般。自古以来多言“利”,身外之物当真这么重要么?很少见到像三毛这样视钱财于无物的人,确实格外让人敬服,恨不能为知己。只要年轻,只要身体健康,金钱并不那么重要,当自己衣食有忧时,稿费仍可捐给有需要的人,像极了她笔下一个女子——沈韶华。即便家徒四壁仍可将仅剩的戒指轻易送人。虽说像是极不会理财,然而,喜欢这种“轻视”。他们不将金钱看重,并非多得很,只是更追求人生的精神享受罢了。真想像三毛一样的“唯心”,内心里摒弃世间恶俗,追求那种理想中的和、善、真、美与安逸!900字 初二 写人
-
夏日痴也许是在人类出现以前的时候,花朵都会在夏日开放。原因只有一个:当时的春日还如今天的冬天,寒风刺骨;到了夏天,却又如今日之春。除此这外,一切如今天——宁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造就的规律显而易见。这规律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直到一朵不寻常的花树诞生。他在想:为什么要在夏日开放?春天到底什么样?他的心中有种冲动,他似乎想在春天开放。当然,他要经过那些长辈的同意,否则出了事都没人替他收尸。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固执,甚至有些霸道的长辈不会同意。他的内心仍在萌动,却不敢违背长辈。于是,抑郁中,他似乎要过早地凋零。于是那大胆的想法很快成了过去。在有与之相关的事应该是有很长时间,至少对于想要在春天开放的花儿们来说太漫长。他们不想与长辈争辩,于是总在等待有一天,有人站出来,说:“我们有自我选择的权利,我们就是要到春天开放。”于是,这一代花始终没人反抗,一直在坚持所谓以屈求伸。直到凋零,直到自己也成了被人默默记恨的长辈。在往后,就出现了当今花儿无比敬仰的英雄,如果你也能听见花儿的窃窃私语,那么或许会发现这是一个经常在花儿们历史课上出现的名字。“夏日痴”是一朵相当于人类中林肯那样的花,不过他所做的更贴近于花儿们的最基本规则。同样,夏日痴也是从想开始的。他想到的只是说,或许自己可以试试,也算为花族做点贡献。于是,他成了第一朵开放在春日的花。对他的做法,长辈们当然不会赞同——即便自己也曾这样想,自己也想要找个机会改变。也许正是自己没能成为夏日痴,便要反对夏日痴。再或许就是为了弥补自己没有成为夏日痴的遗憾所编出的种种理由真的达到了足以“自欺欺人”。所有的长辈都想到了,有了第一朵夏日痴,就会有第二朵,第三朵.......直到自己挡不住了,直到所有的花都成了夏日痴。若他们聪明点就应该赞同大胆的夏日痴们到春天。但是迂腐的心在轮回前不会改变,他们宁可等到来世走大路,而不是自己去开路。好在并不是所有花都这样,这是我们人类在某方面不及他们的精神。最终,所有的花都在春日为夏痴狂。一代又一代,花朵最终在春天开放了。于是春天成了所有花的开放时间。这时他们发现,自己的开放赶走了风雪。他们早该想到的:花怎么要让天气来决定呢?天气终究还是臣服在花下。梅花已经到冬天探路了。人类究竟何时才会有夏日痴的勇气呢?最后想说一句看似不着边的:相爱,没有错!9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追星族?花痴族!每个同学在这个阶段追星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不过如果追星过了火,变成花痴就不好了。但是,偏偏我身边就有个典型的例子-----我的闺蜜。只要她一犯起花痴来,即便派十头牛来都不能将她拉回现实,无奈……瞧,那个双手衬脸正犯花痴的就是我闺蜜——那个精神失常的家伙。她的苹果脸上较具特色的就是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仿若两颗黑珍珠浸在清澈的湖水中,转动至何处都炯炯有神。但是你猜,她眼睛什么时候才是最亮的,上课?NO,下课?NO,课余?NO,正确答案是她犯花痴的时候。唉,可惜呀……我明知她喜欢一个组合,而身为她闺蜜的我依然爱在她面前黑他们。每当我一说到这个,她就敏感起来,便会——这不,今天来到她家,她一脸花痴的打开酷狗音乐。天,里面全是她爱的那个组合唱的歌,我也没觉得有多好听,而她却无比陶醉地听着,哼着。十分忘我,忽略了身边的我。看她这傻样,我的嘴巴又忍不住发功了:“我说闺蜜哪,别犯花痴了。这几个人吧——”她一听我提他们,转过头来,满脸花痴地看着我。以为我要说好话,那黑亮黑亮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那笑容实在让我不敢恭维。“他们歌唱得的吧,还算可以,关键是这歌词也太……”一听我在诋毁他们,她一改往日猫咪的状态,进入了猛虎的角色,怒目圆睁,仿佛要用目光将我吞噬。只见她双手紧握成拳,鼻孔瞬间放大,而不怕死的我却毅然决然地说下去,“就是吧,这长相未免也太丑了点。” “闭嘴。”她将拳头挥了过来,我一躲,这才逃过一劫。“你这······这什么审美,这明明长得好帅好帅的,哪里看不过去了?”一提到他们,她一脸幸福样不留痕迹地暴露出来。结果一看见她闺蜜我,又将瞳孔放大百倍,“我告诉你,不准诋毁他们,这次先放过你,下次可就没这么走运了。”怒斥后,又继续听他们的歌曲,看他们的影片,我猜想,应该是早上治花痴的药忘记吃了吧!因为这事啊,以后我一提到这个组合,她全身都警觉了,盯着我,目光如炬,好似要把我杀了。这时我明白,又有一大堆口水正准备噼哩叭啦地朝我狂轰滥炸而来,我闪……你瞅瞅这,太不像话了吧!哪有人追星是这么追的?只能说她是花痴晚期了。因为只要她一看见俊男就说是她家男神。唉!改天得去瞧瞧她这花痴病了。闺蜜,你放心,医院的医生很神通广大的,一定能把你治好。早日康复哟~~我等着你的回归!900字 六年级 叙事
-
我是个路痴我是个路痴,周围的人都知道,没有方向感,面对岔路,我只能依靠直觉,然后向前,向前……条条大路通罗马,我想这话估计是一个伟大的路痴说的,只要向前了,总有一天能到的,因为地球怎么说也是圆的。但似乎的,人生并不是圆的,也总不能够圆满。向前走,我的执着。。终究的还是有些无力,对于一个路痴,人生那无法尽数又无法回头的岔路,毫无疑问是令人生畏的。太留恋过去的人是无法前行的,盲目注视着前方的人是难免会跌倒的。然可悲,可怜,可泣的是我竟不是两者之一。这种渺然的存在感令我有些无法淡定。我只是路痴,这是我的定位,我的属性。我反应的价值又会是什么,我无从知晓。不会可怜到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吧。倒真的有些茫然得不知所措,好似那水上浮萍,不知往哪游。可又想,我岂是平凡之辈,岂又能是无庸之人?不愤命途多舛,只憎人之不争;不恨人生无常,却怜世道沧桑。命途不顺,时运不齐,人之多叹息,事之多变幻,欲振己之鸿志,却哀期而不遇。世事无常态,人心不始终,逝水不曾,月满何时?往事随风去,浪起又何往?不曾知去处,终赴沧海里。茫茫沧海,朦朦淡月,何处奔波,何时沉沦?无从去处,不知归路。茫然落寞,苍然没落。终落得凄清悲凉夜末。全然不知东西,又怎望得尽天涯路?无从适处,渺茫无助……生活将我从地面上拎了起来,然后弹指间又把我丢到了茫茫的沧海之中。四周是一般的海浪,我却又是不一般的无助。双脚无法触及地面。心中便不能平静。努力打着水,显示着我的无奈。纵然奋力呼喊,除了把声音回荡,又还能怎样?咸腥的海风,风干了我的汗水,无尽的沧海吞没了我的泪。我能做什么,我又能做些什么?溅起的浪花对于大海终究是渺茫的……卑微渺小得像一颗沙粒,无论是风还是浪,我只能任其摆布。命运如此,我却依旧执着,也只剩下执着。向前走,再向前走,继续向前走,我依旧相信梦里的未来。我可以是渺小的,可以是卑微的,但我不可以不前,路痴从来都不会害怕有走不完的路……不过现在可笑的是,我没有了方向。路痴可以没有方向感,但不能没有方向。止步不前,滞步不前,我的人生凝滞在了这,这是路痴的死穴,也是我的无助。终究的,我看见了前方…前方不是路,可能也从未有过路。但我依旧前行,依旧执着,因为我看见的不是路,而是前行的身影,不是我的,而是他们的。那丝羁绊的牵引,我们不知是想着前方,也不知是向着未来,就这样看着彼此的身影,前行……900字 高三
-
他叫“小画痴”他是一个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天资不算聪颖,但他就喜欢画画。虽然他的画算不上惟妙惟肖,更别提神来之笔,但是他就爱画画。尤其爱画小动物,卡通人物和汽车,而且一画就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全家人称他为—“小”。这个小孩,就是我最可爱的表弟—陈子骞。说他是“小画痴”,还真是。因为有时他为了画好一种汽车或小动物还真会废寝忘食。为什么他这么迷恋画画呢?这还得从他那工程师爸爸说起。有一次我姑父在画图纸,而陈子骞则在一旁看,他看着看着便拿起笔乱画起来。一开始他只觉得好玩,可画着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猫从画纸上跳了出来……因此,小小的他常常能得到特殊的奖赏-啧啧赞叹和羡慕的目光!(其实羡慕的人是我,因为他当时四岁,我画的还不如他呢),这也许就是他迷上画画的原因吧,是受了他爸爸的影响。就是因为他喜欢画画,姑姑就给他买了水彩笔。可是不久后,他就开始喜新厌旧了。吵着闹着要姑姑给他买新的水彩笔,不买就不吃饭,姑姑只好答应他了。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当他拿到水彩笔时是多么的开心,他双手捧着水彩笔,一蹦三尺高的跑回家,风一样的冲进卧室,迫不及待的在墙上画了一条“巨龙”。他看着自己的“杰作”心里乐开了花,然后对我说:“姐姐羡不羡慕?你信不信,妈妈一会儿回来会夸我?”我想:怎么可能会夸你,你妈不回来不打你,那就不叫你妈了。可我并没有把这话说出去,因为我怕伤害到他那幼小心灵。这时门“吱”的一声打开了,表弟拉着姑姑去欣赏他的“大作”。不看倒好,一看保证会被打得很惨,结果可想而知-表弟的屁股差点开花。而我则在一旁幸灾乐祸。谁让他在我面前得瑟,活该。但那次“意外”并没有浇灭他刚刚燃起的“创作”火花。由于他的画第一次上色,所以就越喜欢画画了,他还把自己当成一名大画家,什么狮子、老虎、樱花小道、擎天柱、兰博基尼……都成了他笔下的常客。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给大家讲陈子骞画画的例子了。哦,对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要和大家讲哦。陈子骞在绘画比赛中还得过好多奖呢!你要是见到他,可别嘲笑他个子矮哦。如果你说他矮,他会使出吃奶的劲咬你,直到把你咬哭了为止。我就被它咬过。哎,这种丢人的事,我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呢?被表弟听见了肯定又要咬我,所以我也不说多少废话了,最后我再提醒你一句,如果你见到他一定要叫他小话吃,千万别吵吵他个小,不然你会会吃亏哟。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900字 五年级 写人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