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小说:阳春,滴血玫瑰冷_3000字
阳春,你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幸运会光顾我吗?
手捧着一束血红的玫瑰,于月丽拖着她那纤弱的身体,悲戚地站在阳春的坟前,婆娑的风狂拽着她的满头秀发,撕碎着她的心。夕阳西下了,黑暗收取了最后一丝晚霞,淹没了她那滴血的心。
“月丽,你考上高中了,比录取分数线足足高了50分!”刚跨进门槛,于月丽便听到了妈妈那兴奋的呼喊声,随即她便被一个温暖的怀抱裹在了幸福之中,她全身快乐的细胞都活跃了起来,她那纤弱的身体轻轻的抖动着。良久,她终于抖出了一句话:“真的吗?”“那是,我的女儿差不到哪里去,是吧?哈哈。”
这一天的天空是亮丽的,闪耀着欢乐的光芒,拨开了云翳,照亮了前方的路。
她兴奋地像一条飞跃了龙门的人鱼,撒开了她的脚丫,飞蹿到了爷爷家里。“爷爷,我考上高中了,我没给你丢脸!”老人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绽放出了一朵艳丽的玫瑰,他用他那低沉的琴音言道:“好孙女,爷爷很开心。”
“爷爷开心就好,哈哈。”她开心的搂着爷爷的脖子撒着娇。
“你爸知道吗?”爷爷一边剥着花生一边淡淡地言道。“还没呢,我爸在哪儿呢?”“我见到他在后街,你去看看,顺便叫他回来吃饭。”“嗯。”她笑着点了点头,冲了出去。
带着满心的欢喜,她看到了父亲,可下一刻,她却决绝地回头,她那冰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捧着一颗破碎的心,一步一步的挪回了家。
爸,你又赌了。
“你好,我叫阳春。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了,请多多关照。”于月丽抬起了她那满是自卑的头,下一刻她看到了一张极为清秀俊美的脸,她的心开始狂跳起来,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精致的脸。
从此他们成了朋友,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精神上互相鼓励,但越轨的事绝对不干,绝对的好学生。
“月丽,你看,我爸给我新买的裙子,1000元,漂亮吧。”说完,严丽雅用她那双充满挑战意味的眼睛居高临下地望着于月丽,在心中想到:“小样,你不是号称学习第一吗?学习第一算什么,你有钱吗?有势吗?我就是要把你踩在脚底下。”
月丽天真地抬起头,欣赏起了裙子,羡慕地说道:“呀,真漂亮,我要是能有这么漂亮的裙子该有多好。”
被于月丽的话惊了一下,严丽雅咬牙切齿地说:“是啊,很漂亮。”说罢便悻悻地回到了座位上。
听到了严丽雅的话还会有如此反应的人,第一,她是傻瓜;第二,她太过单纯;第三,她没有自尊心。
阳春用他那有些忧郁的目光望了望于月丽,然后坐在了自己的椅子上不再言语,这个女孩,她带有着农村人特有的朴实,她太单纯了。
“什么嘛,她怎么会有那样的反应,丫的就一个农村来的小丫头片子,难道我一个公司的千金大小姐比不上她吗?”严丽雅愤愤地站在学校的亭子里发着疯,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子也立即趋炎附势道:“是啊,丽雅,于月丽仗着她的成绩有那么一丁点儿好,长得有那么一丁点姿色,就敢对老大您视而不见,她就是欠抽!”面带得色,望着这几个对自己服服帖帖的小狗,她得意的笑了笑,普天之下有谁能和钱过不去。然后她笑了笑道:“走,我们去下馆子,我请。”
一个是玉器,一个是瓷器,一个表面上光芒毕露的玉器如今却偏要去惹这个敦厚的瓷器了。
阳春提着书包走进了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把自己刚从外面买的一盒水笔递给了于月丽,笑了笑:“该考试了,不用水笔不行啊。”“啪!”于月丽一把将水笔狠狠地扔回给了阳春,她带着愤怒的哭腔吼道:“既然你讨厌我,以和我这个农村人交朋友为耻,为什么还要对我这样,难道是想给我一个更深的悬崖吗?别假惺惺的了,不想和我坐同桌我也不会为难你。”拍案而起,阳春愤怒了,不顾其他同学大声地吼了起来:“什么城里人农村人,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成我的好朋友,做什么事都是发自内心,从来没有看不起你,玩弄你的意思。是,你是一个从农村作文走出来的女孩,你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你就可以自卑自弃了吗?就不能和城里人交朋友了吗?我是城里人怎么了,城里人就不是人了?就有资格瞧不起你了?你是靠自己的双手来耕耘,而那些整日里除了勾心斗角其他什么都不会的他们是在给社会制造垃圾,谁可怜的是他们!而我,看错了你!”说罢阳春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于月丽现在才明白了过来,几分钟前严丽雅在自己面前的“善意”的叮咛,但她却没有勇气再说一句话挽留阳春,只是倔强地拿起了笔,想把自己埋到书本里去。
阳春,我们的友谊到了秋季,要枯萎了,对吗?
推开房门,阳春把书包往床上一扔,然后蜷缩在了角落里。于月丽,你把我当成什么,于月丽,我们的友谊就那么不堪一击,于月丽……你真傻,我也真傻。阳春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这么笨。”
当于月丽在满脑子的伤心中踏入教室的那一刻起,她的泪光闪烁了起来,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从嗓子里哼出了一句话:“为什么又回来了。”阳春拿出了那盒水笔笑了笑:“一个傻瓜来给你送水笔呀。”月丽破涕为笑:“谁说你是傻瓜,我才是个被人算计的傻瓜呢。”
当一个村里姑娘端着一碗清水给一个城里人的时候,那个城里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水里有没有毒。而当一个城里人给一个农村人一碗水的时候,那个农村人则有99。9%的可能性会仰起脖子一口喝下去。城里的战争永远比农村的战争激烈。
1997年的3月,整个城市的上空都被阴霾笼罩着,一个令于月丽心碎的消息撞击了她的灵魂——阳春死了,自杀。
那一天,天空和下着淅沥沥的小雨,阳春爬上历史九层的楼房,绝望的望着川流不息的人海。父亲贪污被捕,母亲毅然改嫁,爷爷被活活气死,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顷刻间化为乌有。就在阳春纵身跳下大楼的那一刻,他在心中想:"月丽,如果身份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我们一家都是最朴实的农民,那样就少了这么多的勾心斗角,家破人亡。”
阳春飞走了,带走了于月丽的希望。
“你又去赌了,你知道我们月丽多用功吗?她……”“啪!”大大的耳光打在了于月丽母亲的脸上,然后于月丽听到了父亲那暴怒的吼声:"我管你丫的,快给我钱,不给我就掐死你!”“我不给,不给……我……"
消失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于月丽发了疯似的冲进了家门,母亲静静地躺在地上,父亲满脸的惊慌失措,当他看到于月丽的时候他像见到了魔鬼一般。一切都空灵了,于月丽拖着她那副空了的外壳慢慢地走向父亲,最后止步于他的面前,她轻轻地嘶吟着:“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思进取,为什么你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毁了这个家,为什么!”越是低沉,于月丽的父亲越是感到害怕,这声音低沉得像是从地狱里飘出来的一样。“有种的,你也杀了我。”于月丽的父亲逃了,像狗一样的逃了,带着他的满手罪恶逃了。于月丽跪在妈妈的尸体旁,面无表情地轻轻地抚摸着妈妈的身体。
“月丽……”爷爷那悲怆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于月丽轻轻的转头,爷爷看到了她那双空洞的眼睛。
母亲下葬的那天父亲被抓了,当村里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于月丽的时候她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只是那一点头包含了多少苦涩恐怕只有她自己清楚。
三个星期后,原本身体就有恙的爷爷也死了,是被气死的。在爷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于月丽的心也死了,他目光通红,红得像滴血的玫瑰。
撕碎了手中的玫瑰花,任凭花刺扎伤了自己的手,她让花瓣满天飞舞,她也舞动了起来。她望着阳春的坟墓,领会了阳春的心,他渴望平安,所以他在遗嘱中让人把自己葬在了乡下,葬在了大山之巅。
纵身一跃,于月丽的身体旋转成了一道美丽的弧,她从悬崖上飞快的坠落,于月丽,这朵滴着血的玫瑰也飞走了。
阳春三月,阳光拨开了乌云,光芒照射着大地,那座山的山头开满了玫瑰,它们红的滴血。
初二小说:小咕噜历游记_1000字
风雨交加的夜晚,百兽村里,在一个残缺无比的小窝中,传来了一阵阵欢呼声,且与我看一下,狮子小姐,青蛙大叔,乌龟大哥,孔雀大姐都在这里,干什么那?原来是母猪大婶生了一个个小东西。咕噜咕噜的,调皮极了。满身布满红红的血丝的小猪,玩的甚是欢乐。只听见青蛙大叔说道:“这个调皮的小家伙,以后叫他小咕噜得了。”别的动物都纷纷叫好。于是,小咕噜的名字诞生了。
眨眼间,四五个月已经过去了,小咕噜也长成大咕噜了。但他现在已经成为百兽村中的一霸了。下地偷玉米,下海捞虾,欺负小动物。哎,母猪大婶愁得那是恨铁不成钢啊。随着小咕噜的长大,身体足有磨盘般大,对外面的时间也感到了无比的期盼。曾多次向母猪大婶说出去游历,都没成功。母猪大婶有说外面的世界多危险,又有很多奇怪的生物什么的。让小咕噜的耳朵都听出了茧子。小咕噜下定决心,自己出去游历一番,回来让母猪大婶看看自己没什么不可以的。说干就干。
到了第二天,小咕噜就撑着一杆用木板拼起来的小舟去游历去了。可耐小咕噜的体积实在是太大了,没办法游到河的对面。只能徒步游到喝的对面了。小咕噜的脸上露出了悲哀的笑容。在心底呐喊:“为了自己的幸福,拼了。”所以一咬牙,一跺脚,一个猛子就从小舟上跳进了河里。游啊游,等过了好几个时辰,终于游到了河的对面。“外面的世界,我来了。”
小咕噜在河里经过了半天,在游泳的过程中,自己带的干粮有没有了。只能出去找吃的去了,从哪里找,哪里有吃的。小咕噜是两眼一抹黑。心里只打嘀咕。“怎么办,怎么办,不去找吃的就会饿死啊。”随后,小咕噜下定决心,猪这一生漂泊在外哪能不打拼。走,它走啊走,面前一个大森林,绿油油的树叶遮挡住阳光,地下只留下几篇叶的残影。忽然,小嘀咕发现前面有个大水井,晶莹的水珠流露在外面,显得格外的诱人。小咕噜这时嘴唇也有点干裂,顶着炎炎烈日,走半天,谁也不好受。于是寻找了一片大型树叶,盛了点水,咕噜噜的喝了下去,随后长叹一声,哎。
这时后面的草丛触动了一下,小咕噜反应非常灵敏,立马察觉到了异常。忙忙退后,只见一只威风凛凛的白眸老虎出现在小咕噜的眼前,嘴里留着哈喇子。张牙舞爪的,甚是可怕。“这回午餐有了,哈哈。”白毛大虎哈哈一笑。
“完了,完了,这回栽了,还不如不不出来那,哎,不听老猪言,吃亏在眼前啊!”小咕噜心里向打了五味瓶似的,别提多后悔了。
“乖乖束手就擒吧,你逃不掉的。”大虎虎视眈眈地看着他的“猎物”。
“咋办,跟他走吧!”小咕噜明知胳膊拧不过大腿,自然跟着他走了。
“这样才听话啊!”大虎贪婪着望着他的猎物。
“完了,这回直接完了”小咕噜绝望了,快成为老虎的猎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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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梦_3000字(一)我叫小辰,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我有一个梦想,有朝一日要做一个属于自己的梦。什么?我知道你很吃惊,但是我活了十八年,确确实实从来没有做个一个梦,每次听到班上的同学们津津乐道昨晚在梦里和小怪兽激战,或者与自己的女神私会,我都会羡慕不已,凭什么他们睡着了的世界还那么精彩,我只能闭眼天黑睁眼天明……这我就要有小情绪了,上帝啊,哪怕赐给我一个噩梦也好啊!回到家,妈妈问我,今天怎么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我说,妈,我想做一个梦。妈说,天天不学习都在想什么呢,早点洗洗睡吧!我默然。不过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似乎上帝听到了我白天的祈愿,晚上我发现,自己的身子居然升到了空中,哇!我兴奋的掐了掐自己,不疼不疼,一点也不疼,老子活了那么久终于做了一回梦啊!我开始手舞足蹈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然而五分钟后,我便消停了,这个梦真的是太简陋了,我就是漂浮在半空中,然而其实什么都没有,好无趣哦,人生第一个梦居然是这样子的,现在的我比较想醒过来了,不过,我突然看到远处是我的室友大树,他在一个圆圆的球里,正和她心爱的姑娘手拉着手唱歌跳舞,我悄悄地“游”过去,我发现有一个窄窄的梯子可以通向他所在的那个球,我这才明白我并没有做梦,我只是可以自由地出入别人的梦境。出于恶作剧的心理,我蹑手蹑脚地进入大树的梦境,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待到大树准备和他的女神拥吻的时候,冷不丁向他们中间扔上一块小石头吓了他们一跳,又疯疯癫癫地离开了他的梦境,一不小心就破坏了他的春梦呢。从那以后,我经常在晚上自由地出入不同同学的梦境。咦,那不是我的死党波波吗,瞧他那点出息,居然在梦里梦见自己因为尿裤子被妈妈打屁股,我捂着肚子,笑的浑身颤抖离开了他的梦境;另一个室友蓝枫就完全不同了,在课堂上被英语老师骂的和乖孙子一样的他在梦里正揪着老师的领子揍他:“你不是很厉害嘛,你有本事再凶我啊,我英语就是差你能拿我怎么样?”我轻轻一笑离开了他的梦,毕竟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就没有人的梦更加有意思嘛,对于一个梦境旅行者来说,找到一个有意思的梦似乎是一个不错的追求。(二)我叫小谢,我可没有看上去那么普通,因为我是一个造梦师。什么?不要惊讶嘛,没有听过不代表没有它的存在嘛。在白天我是一个平凡的不引人注目的女孩,但是在晚上,我就是自己城堡里的最尊贵的公主,我可以自由的在自己的梦境里添加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晚上我可以自由的把校足球队队长“塞”进我的梦中,那185的个子,还有那英俊的脸庞,简直是全学校女生的男神啊,在白天,他可是正眼看我的时间都没有的,嘿嘿,现在让他手捧玫瑰站在我的面前,然后单膝下跪来追求我,嗯,追求我的场景总得浪漫一点吧,我大手一挥,在他的身后出现了蓝天白云,城堡花海,森林溪流……这回才像话嘛,看着他深情款款的样子,又叹了口气,毕竟这只是一场梦,也罢,于是我无视了他炽热的眼神,一巴掌把他扇进了河流里,变成了一只落汤鸡,要知道,我可是你这辈子都得不到的女人。玩够了,我又思考了一下,变出了我爱吃的芒果慕斯,巧克力蛋糕,草莓火龙果,还有爱喝的芒果黄桃酸奶,这才是生活嘛,对了,怎么可以少了我最爱的史迪仔呢,于是我开心地躺在自己制造的大森林里,横躺在草地上,翘着一只腿看着蓝天白云,吃着蛋糕,和史迪仔一起玩,好惬意的梦哦,真的不想醒来呢,不过,那棵树后面好像有个我认识的人呢……好像,是同班的小辰?可是不对呀,我没有把他放到我的梦境来呢……(三)当我进入到同班的小谢的梦境后,从此我开始对其他人的梦境毫无兴趣了。这个丫头白天看上去普普通通,没想到梦里的场景规划得如此精致,看到足球队队长向她求爱的那一幕真是忍俊不禁:果然这是每个女生的梦想呢。我比较惊叹的是小谢可以把自己梦里的背景布置的如此的精致,就像自己设计的一样,大概只有我的出现是一个小意外吧,我悄悄地躲到了一棵树后面,却意外的看到她一巴掌把她的男神扇进了河里,我忍不住笑弯了腰,这个丫头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呀!从那以后,每个晚上我都固定的来到小谢的梦里,看看她今天又有哪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的她是个女侠,双腿盘起,双手合十,不一会儿脑门上开始冒出阵阵白气,然而这一阵阵白气慢作文慢的慢慢的飘上了天空,居然瞬间烤熟了一只从天上飞过的鸽子,鸽子掉了下来落在了小谢的脚边,她居然随身拿出了柴米油盐就开始给鸽子调味,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有的时候,她懒懒的躺在地上不愿意起来,想象自己是一只长长的贪吃蛇,在地上爬呀爬,撞到了墙“哎哟”一声,又开始慢悠悠的往回蠕动;更多的时候,她的梦里总是会有一只她最爱的史迪仔陪着她一起玩耍,那开心的样子和白天在众人面前高冷的她完全判若两人;有时候,她牵着一只可爱的狗狗,然后任它在草坪上撒欢,一会儿居然把它丢了,然后叽叽咕咕念了个咒语,找来一堆男明星帮她一起寻找丢失的狗狗,我哑然失笑,果然女孩子的世界还是比较难懂啊。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似乎还是可以算半个知道她内心世界的人,因为她的梦境真的太有意思了,所以在白天我看到她的时候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时候她就会一脸莫名其妙,用关爱傻子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质问我为什么笑,我又不能告诉她我去你的梦里看过了,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没事没事,我今天心情好。”她也白我一眼,真是个傻逼。我心想,唉,你要是知道我笑什么,你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四)最近小辰在白天总是莫名其妙的盯着我笑,我俩又不熟,真的是莫名其妙,不过最近晚上造梦似乎总感觉有个奇怪的东西混进了我的梦里,有点像小辰呢,难道真的是他?大概是个幻觉吧,不过小辰这样莫名其妙的笑反而使我们之间突然熟络了起来,我们开始天南地北的闲扯,聊的话题也越来越丰富,不知不觉也说起了自己的梦想。我一直希望自己的未来是个摄影师,偏生妈妈强烈反对,她一直希望我去学金融,以后有一个铁饭碗,我没有办法反抗母上大人的意志,只好在梦里默默反抗,我造出撒哈拉大沙漠,亚马逊森林,埃及金字塔,还有各种各样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名胜,我喜欢完美地配置它们的光与影,然后徜徉在自己构造出来的仙境中,同时为了验证有没有奇怪的东西混进了我的梦里,我还时不时的让某一块地方消失来看看,不过却什么也没发现。我把这些告诉了小辰,他平静地笑了笑,一副什么都了然于胸的样子让我有些不爽,当然他也认真的安慰了我,毕竟我们也算是志趣相投了,他告诉我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梦,我又给了他一个白眼,神经病吧……(五)我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小谢,同时也在她的梦里练就了一身隐藏自己的本事,在她往回一看使某块地方消失的同时,我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就地一滚换个地方躲藏,我看到她的梦境里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美景,那些光与影的比例让我看得如痴如醉。在白天,由于我偶尔对着她莫名其妙的笑,我们也渐渐开始熟络起来,她告诉我自己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摄影师,我想了想那些美如画的梦境,一脸心知肚明的样子,认真的告诉她,你一定会是一个好的摄影师的,真的。她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的?我使劲地咽了下口水,猜的咯。她又骂我傻逼……我没有勇气和她告白,我觉得自己和她差的太多,我只敢告诉她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梦,然后又被骂成神经病。她的家境、出身和天赋我都不具备,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底气去追求她,而且马上就要高考了,也没有多少心思容我去想别的了,还是就做个朋友好了,在她梦里默默守护着她,偶尔她一夜无梦,坐在她的枕边,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的心头也会莫名地欣喜。只要她天天都这么开开心心的,我也就感觉很幸福了,哪怕我只能在梦里默默地陪着她。(六)小辰这个白痴,居然吊在我梦境里的悬崖上不让我看到,哪知道我在对面的山崖上放了一大块镜子呢,终于弄清楚了,这些年一直默默陪在我的梦里的人就是他,感觉现在做梦没有他的陪伴真是有点不习惯呢。刚刚高考完,正巧,我又看到了前面那个瘦削的背影,就是小辰,他是不是低着头,想着从此要见不到我了呢?(结束)“嗨,小辰!”“嘿,小谢,今天…阳光不错”“你准备报考什么大学?”“嗯…X大,你呢?”“那我也报X大吧!”“啊?!小谢,这…”“我也不知道这些年我抽了什么风,天天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你这个傻逼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面,我怕今后的日子里没有你我会不习惯自己做梦。”女孩的下巴微微扬起,眼睛里透着一丝狡黠的光亮。此刻,阳光正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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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行走在路上_3000字9月30号晚上在杨小婷那里歇过,1号早晨早早的来到车站,一辆开往博斯坦的客车正准备出站,迎上去问,答说是第二辆,已经坐满了。“今天还有车吗?”他摇摇头,摇上车窗,开出站去。我回头宣告我们来迟了一步。杨小婷摆摆手,指着身边一位女乘务员:“不是,她说还有。”乘务员点点头,指了指售票大厅:“去那里买。”我们慌忙跑进大厅,看墙上的发车时间表,却只看见一个博斯塘,写明下午1点钟发车。好容易排到我们,一句话就被打发了:“没有了,今天都没有了”,大家一阵沉默,波拉提高叫一声:“走,我们自己去站里看,这里跟乌鲁木齐不一样,先上车再买票,人满了就走,咱们去看看还有没有车,有车就上。”站内站着好多学生,一辆去恰哈的车已经坐满,临发车又从车内抛出好几个女生,上前一问也是去波斯坦的,大家顿时有了希望。“今天学生放假,这么多人没走,肯定有加车。”我们拒绝了两辆揽生意的出租车,站着吃谢佳慧带的石榴,聊别来无恙。秦帮兴来电话:“其实博斯坦根本算不上昆仑山,从博斯坦到昆仑山还有一百多里路,到了博斯坦你们还得自己雇车赶路,不然只能爬爬周围的小土包而已,我们是不去了,你们去吧!”挂了电话,我拍着波拉提的肩膀:“波拉提,博斯坦去昆仑山还有一百多里路吗?”波拉提眨眨眼睛:“我不知道啊!”今天走不走的成还不知道,天色又阴,过了二十分钟有人嚷叫:“如果走这么远,只是去爬土包,太不值得了!”“其实我是想让大家去郎如的,我和波拉提去过,那里有个水库漂亮极了,那里也是昆仑山山脉,是不是波拉提?”波拉提点点头。程景楠叫起来:“我的老天爷,刚从和田赶到策勒,这么快就要回去吗?”李斌说:“算了算了,已经到这里了,就去博斯坦吧!”谢佳慧用她丰富的想象力展望着:“那咱们先去博斯坦,博斯坦是朱坤红还是刘志?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就买点菜在那里吃午饭,给刘志改善改善生活,晚上咱们不在那儿住,到山上搭帐篷,在帐篷里挤一晚上,我带着手电呢,大家可以打打扑克,哇!真是太美好啦!”她一拍手:“就这么决定了!快给刘志打电话告诉他我们要去,刘志知不知道我们要去看他?波拉提。”波拉提打个哈哈:“应该知道吧!我只跟朱坤红打过电话,朱坤红应该跟他说了吧!”我说我给他打个电话,杨小婷问刘志的电话通着呢?一直打不通。我说我给他们点的一个人打,上次他用这个号打给我的。打电话过去,对方说刘志不在宿舍,回来之后再告诉他。吴亚楠笑说刘志一听这么多人要来可能要吓疯了,我说直接就跑山里去了,你们爱咋咋地吧!大家笑。杨小婷说起中秋节聚会打电话通知刘志,电话那头只听刘志大叫:“哎哎,你们不许赖啊!上一把我明明赢了,你该欠我四块。班长班长!你等下啊,这面儿正忙着呢,待会儿我给你打过去……”接下去就没声儿了。谁说刘志现在猛地很,听说有一天晚上炸金花赢了四十多块,大家听了,一片哗然,就在一个月前刘志还跟杰华晓森一毛一毛斗个不亦乐乎呢!闲聊一会儿,手机响了,刘志战战兢兢的问:“老曹,你要到我这儿来吗?”“我们六个。”刘志咳了咳:“哪六个?”“波拉提,谢佳慧,李斌,程景楠,吴亚楠,我。”刘志叹道:“哎呀!你们没事,来这儿干吗呢?”我笑:“看看你嘛!”刘志发作道:“看什么看嘛!”然后痛下决心:“好!快到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好,就这样,挂了啊,再见。”一辆汽车从我们身旁滑过:“博斯坦!博斯坦!”车子在墙边树前停下,司机下车:“班车已经没有了,我这是加车。”“车票多少钱?”“20。”我说大家快上车。司机打开行李箱,我说我们的行李可以放车上,司机说可以。等我们占了座下车,谢佳慧问司机:“师傅,去博斯坦多少钱?”司机狡狯的笑:“二十五,加的车。”然后就朝车站大厅去了。去博斯坦的孩子们,沿路很远的几个乡的孩子们也涌了过来,挤上车放下行李,隔着窗子好奇的看我们,谢佳慧活跃气氛:“孩子们,我们说好了就给他20,好吗?”女孩子们兴奋地点头,“剩下来的钱你们可以留着买棒棒糖吃,好不好?”孩子们一起笑了。在车上坐不几分钟,收了钱,买了票,车就开了,我跟身边的一个维吾尔小姑娘聊了起来:“你们十一放假回家吗?”“是的。”“放几天假?”“三天”“只三天?你们是几年级的学生?”“高三的”“双语班吗?”“不是,普通班的。”姑娘指了指后座两个女生,“她们是双语班的。”女孩子们礼貌的向我点点头。“你汉语讲得很好。”“是吗?”她眼睛一亮。“是的。”她满脸堆欢。“博斯坦有山吗?”“山?有!有!”“是昆仑山吗?”“昆仑山?”她作文皱了皱眉:“没有。”“那就是只有一些……呃,土山,土山吗?”“土山?你说的是土丘吗?那不是山。”“哦!那就是说你们那儿有石头山是吧!”她欢快的点头:“是的,是的!”我大声告诉大家:“博斯坦有山,有山!”“博斯坦有狼吗?”“狼嘛!”她笑了笑:“没有。”我笑了笑,说我是支教老师,我们办公室有个叫美合日妮萨的女老师,家在策勒,她们每年夏天都到博斯坦度假,“博斯坦是不是特别漂亮?”姑娘一脸自豪:“特别漂亮,博斯坦的汉语意思是鲜花盛开之地的意思,那里的草原很美,羊都是一只一只排着队走,是的!排队。”“你们家养羊吗?”“养的,我们家也种地,也养羊,还有马。”“也养马吗?”“是的。”“波拉提!”我叫道:“她们家也养马的。”“他是哈萨克族小伙子,阿勒泰的,家里养了很多马,波拉提,你们家有多少只马?”“二十多头。你们家呢?我们到博斯坦可以骑马吗?”小姑娘说:“我们家没有那么多。现在不能,马在山上呢。”“你爸爸在山上放牧吗?”“没有。”“那你哥哥在?”“没有。”“那谁在?”“没有人,就放在山上,过一段时间去牵回来就行了。”看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我想起我的那些女学生不确定的命运:“你要上大学吗?”“要上的,我要考医科大学。”“医科大学吗?你要当医生吗?”“因为,博斯坦的医生很不好,所以我想当医生。”“噢!”我心一动:“那毕业以后要回博斯坦吗?”姑娘一愣,好像我问了一个多么奇怪的问题呀!“当然啦!我非常高兴我的家乡。”“不留在城市吗?不留在乌鲁木齐吗?”“不。”我拿眼看李斌。上一届支教老师汇报演出,有一位女生说她尽量帮助孩子们,教她们汉语,给她们讲外面的世界;她希望孩子们能走出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李斌觉得她很虚伪,后来就写了一篇文章说要是你想奉献,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中国,要是你热爱孩子们,五十六个民族的哪一个孩子都是中国的孩子,外面的世界!不要拿外面的世界装饰你的窗子,为什么你认为这些孩子们渴望的就是外面的世界,你生活在“外面的世界”,你热爱这个世界吗?如果你想奉献,那就去做吧!如果不,那就闭嘴吧!这个世界已经够喧闹了。当时我受不了这篇文章的口气,简直像是人类的导师在教训愚昧的众生。跟他谈起对文章的看法,他直截了当的说:“你愿不愿意一辈子呆在南疆的农村?那就行了,不用再说了!”我说你对每个人的要求已经达到抽象的的水准了。“像这样,半年换一批老师,刚习惯一个老师,就换了一个新的,你说有什么用,如果你是这些孩子,你会怎么想?”我说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我们学校每年都会有支教老师,内地的高校也有学生来,他们每年都会有大学生老师,影响肯定有,但是不会像你所说的是决定性的。这个分歧我们始终搞不拢,因为他有两个坚定的信念:1、人性都是自私的。2、大学生应该到农村去。为什么我们问到每一个孩子的理想,他们都会说教师、科学家、警察、医生,为什就没有一个孩子想去做农民,这是我们教育的悲哀。他希望有一天中国的农民能跟大学教授不卑不亢的谈话,那时候中国才算有了希望。其实我是非常赞同这两点的,但是把这两点捆绑到一起,不正是一束矛盾吗?我个人就是一束矛盾,我无法解决这个矛盾。他对于“外面的世界”还有一个观点;他认为这是“外面的世界”强加给一种不同于“外来文化”的“土著文化”的强盗逻辑,“土著文化”自有其幸福家园,自有其不渝信仰,不用你来聒噪;自生自灭是宇宙给予每一种生态文化的权利,给这些孩子们灌输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一套东西,就是在逆天行事。对于这一点,我总觉得不对,但是李斌往往把一个实际问题放到他无限拔高的抽象思想体系里阐释,你如果要击垮他,只能用具体的例子就事论事,而那时候,我还没有由实践得来的具体例子。到了南疆之后,我渐渐明白了该怎么回答他,在杨小婷厨房的帐篷里,我告诉他:这不是外面的世界和山里世界的问题,这不是两种文化谁吞并谁的问题。孩子们渴望的并不是外面的世界,他们渴望的只是知识;他们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想了解城市文明,不是要逃离什么,而只是对知识的渴望,而知识本身是没有文化偏见的。你可以问问孩子们,他们上大学是不是为了进入外面的世界,他们是要回去的,他们热爱他们的那片土地,热爱那片土地上的人们。我们支教老师不是“外来文化”的传教士,我们带给他们的只是知识,他们渴望的也只是知识,——当然,如果你懂维语,你们还可以得到彼此都渴望的一份伟大的友谊;这根本不是文化侵略,丝路上传输的只有知识,如此而已。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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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滴血这件事,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已经有好一阵子了!这是六年级时发生的事!因某个节日放假七天后回校,同桌不知从哪弄来一把刀,然后出乎大家的想象范围,因为那把刀是她要弄来割脉用的!原因她没和我说,倒是和别人说!我当时很沮丧,因为我不会安慰她!她前排的就说了“:你也真是的,同桌都这样了,也不关照关照!”我只能苦笑!看她整天上课都是哭的!才偶尔劝她不要这样!这时,她的反应不是趴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就是当没听见,继续摆弄着刀子。看她那个样子,我实在想不明白,何必呢?说实话,我当时对自杀没兴趣,也不想靠近。可当事件发生在我身上时,我才明白有些事,你本不想去做!可又不得不去履行这必要的结局!离小考只剩下5周了!老师突然实行换位的举动!因此我和同桌分开,和另一个同学在一起!这使我对小考没了兴趣,虽然我也找不到原因!每天买零食到学校上课吃,老师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的结果也许会影响到我以后,但我没有其余的选择!第三天后,我男朋友告诉我,他在陪别的女人玩,我便自觉地离开。因此,我才证明了网恋是没结果的,但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在乎他的!那晚我才明白,有他陪伴也是种幸福!即使苦苦留恋,当他不属于我,能做的就是尽快忘记他!一事未了,一事又起!我和老妈的关系似乎很紧张!那时候除了上网玩网游外,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留恋的!为了电脑我倒是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自杀方面,一般如果玩超过一小时,那后两个小时基本不会乱想,当然除了意外事件。雪上加霜的日子难熬是必然的!考虑之后,我买了两把小刀,打算割脉用,新同桌见了嫌我买了刀不够锋利!答应下午买刀片试试!言行一出,下午到校后她就把刀片往我手上塞!我当天就试了锋利度!还不错!那之后,我都是用刀片完成心愿!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生死为何物!虽然力道不重,但滴出几滴血是有的!直到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默默流泪后,才确定自杀的念头!那个时候是复习阶段了!我们几个坐在后面的学生没心思听课!我则掏出刀片对着手腕动脉处测量距离,新同桌第一个看到就说“:我精神上支持你,好好干”。并拍不拍我的肩膀。我对她说“:别乱动!”本意是如果被她一按,那我岂不是要多出一条伤疤啊!伤口太多我承受不起!就算死,也不要死得太难看啊,要不就不要太痛!漫长的3秒过后,坐后面的同学都知道了我的光荣事件,并互相传达,致使整个班都知道了这事,不过就算现在不知道,之后看到我的手也会知道的,同桌看了看我。而我并没有抬起头,依旧测量着要割下去的位置!然后用一只颤抖而又握着刀的手划过另一只手腕的动脉!血快速向外涌了出来!一滴……老师过头来讲题,我把手垂放着,流出的血就更多了!两滴……刺眼的红色液体,似乎刺激着某个神经。三滴……新同桌给了我一张纸巾,我把手朝地上的纸巾垂放!让血自行划落!四滴……新同桌则帮我盯着老师的举动,因为天底下所以的老师都不可靠,我不想家里人知道这件事,直到我离开之后!复习的资料放在桌面上!五滴……老师突然走下讲台,新同桌则快速帮我收拾!一两个同学也发出通告!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出于同情还是嫌我死得不够早!六滴……我把手放到桌子下!老师了一圈走了!沾血的纸巾混合一起。我已无心继续!“七滴”我包好伤口结实这件事!同桌过来看了看我的手,还威胁我“:你要是再这样,我就告诉你家人!”我反驳“:你要是告密我看我还是现在死了算了!”他无耐地摇了摇头!留下一句至今我还不理解的一句话——以后我会后悔的!便走了……后来,我没了勇气接受这样的伤口,怎么说这方法是我向同桌学的!我看她倒是还不想死的意思!而到底能不能真的死了,我还不知道!便没有再干这种事!但现实还要逼迫我将这件事从演!我知道就算留了下来也没用处!但我想自杀只是早晚的事!死也是早晚的事!不过对我来说快了……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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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风筝_450字外面的雨,仍然是那么大,肆虐的水雾如风般卷过,恣意蔓延着,挑起瑟瑟的落叶,又任凭它如绝望的残蝶般坠落。老树摇来摇去,模模糊糊的一片墨绿色的黑影。这是第几年的囚禁了?女孩不知道,似乎也没必要知道。这个房子确实是漂亮的,清新的淡绿色与田园风格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却,一步也迈不出去。房屋整体看上去是心的,只有那蜷缩于角落的,不起眼的小小风筝的上面那破损陈旧与腿色的痕迹才说明了时间。好像……一出生就在这里了吧,这个房屋为什么没有门呢?女孩默默地想着,倚靠在床边看着暴雨哗哗地泻下,仿佛在宣作文泄着怒气似的,狂暴着。桌上迷你的台历静静的立着。离女孩最近的一颗树上的一些叶子在风中挣扎了很久很久,最终离开了树,飞向了不知何处的远方去了,女孩眼睛一亮,像是想到了什么。女孩拿来了那只风筝,切断了风筝线,丢下了线轴,手一抬——将风筝放了出去。破损而陈旧的风筝在风雨中飞得无比艰难,一如那伤了翅膀的蝴蝶。当那只风筝飞入天际不见的时候,天空奇迹般的明媚了起来,女孩惊奇地瞪大了双眼,这是她被囚禁以来,所见到的第一条彩虹,第一个如此温暖明亮的晴空。那风筝呢?大概是飞到那银河之上了吧。4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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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不_900字当天刚露出一抹鱼肚白时,赛丽娅就慌慌张张地爬起了身,她有很多活儿要做,从地下室到阁楼。坦白地说,她是伯爵庄园里最勤快的——也几乎是唯一勤快的女仆了。“噢,赛丽娅,你这个懒骨头!快给我把柴火拾齐全了。”掌勺的大婶骂骂咧咧地喊着,她一边肆无忌惮地指使着赛丽娅,一边赖在床上咂着嘴儿回味着刚刚的黑甜梦乡。“好的,好的,我马上来。”这个可怜的姑娘来不及扎好她的双辫,便轻车熟路地背上了拾柴火的筐子来。等她气喘吁吁的背回了一大半筐柴时,管家先生,那个优雅的老绅士,用满怀忧虑的眼神打量着她:“我可怜的赛丽娅,你可万万不能再这样下去啦!总帮别人干活,你的身子会垮掉的。要我说,你得好好学一学,怎么样说……”那老绅士的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哩,大婶又在嚷嚷了:“噢,我的上帝呀,赛丽娅又去哪儿偷懒了——我该知道,这妮子可懒到骨子里去了!”听到这话,赛丽娅本就灰扑扑的脸上又多了些惶恐的神色来,她抱歉地扫过老绅士的面庞,便匆匆忙忙地跑向了厨房。她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却还要被大婶狠狠地训斥一通,最后只能用那干面包与冷掉的黑咖啡充饥。转眼就是作文晌午了。今儿个伯爵夫人请了宾客,现在正在卧室里催着赛丽娅来给她梳妆呢。于是这个女仆便打着颤儿地来到了女主人的身边——说真的,赛丽娅的好手艺,女王见了都要羡慕!可现在呢?这个温顺的女孩儿只是穿着太小了的女仆服,吃着一些老鼠都不稀罕的干面包!“我们给你吃,给你住,一周还有半天的休息,你要学会感恩!”那女主人斜着眼儿,看着那快把头埋进双臂里的女仆,还不满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儿。女主人去宴宾客了,赛丽娅终于能靠在走廊的木箱上歇上一歇了,她开始回味起那老绅士的话儿来了——他的最后一个字,究竟是什么呀?大婶瞧见她的样子,又居高临下地命令起来了她:“快起来,你这个丫头,才半筐柴——不够!你去多拾些来!”她想起来了,她站起身来了,大婶惊愕地望着她,那灰色的面庞,那被温顺,被恭谨,被唯唯诺诺掩盖着光彩,终于再次闪烁。“不!”她直视着大婶的双眼,光彩逼人:“我说——不!”走廊静的可怕。大婶像是捱了狠狠的一下,腰不自觉的软了下来,那外强中干的蛮横立刻连影儿也不剩,那欺软怕硬的本性却是毕露了,口中“啊,啊”地交换着,拼凑不出一个好歹。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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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玫瑰(一)她叫曼,清秀飘逸,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灵动的光芒,一回眸,定让人柔情寸断。别人送她一个绰号---“小玫瑰”。入公司一年来,她一直是孤独的走着,有人说,她带点儿刺,让人近身不得。一个雨夜,加班已经到了深夜一点,工作还在继续。服务台钱,曼一个人静静的整理者文件夹。不禁意间触碰到了什么,心里一惊,慌忙中随手急忙去抓,一件西装滑落在地。这是一件灰色的男士西装。曼弯腰轻轻拾起,掸了掸,一股莫名却似熟悉的清香迎面袭来,冥冥之中,一股力量鬼使神差的驱使她做着连自己都不曾理解的事情》她居然细心的把西装叠得整整齐齐。曼大量这西装,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凌晨二点,他来了。汗珠仍挂在带笑的脸颊,卷着袖筒,风风火火的。接过衣服的一刹那,他怔住了,不仅仅是因为带棱角的西装,还有那一泓灵动的清泉。而曼,几乎有点窒息了。那刻起,他的名字永远刻在了她的心扉。(二)曼和他演绎着众多人一样的浪漫故事。在一起,就要永远,要玫瑰的绚烂,要玫瑰的永恒。他们信守着自己的承诺。记得那一年的冬天很冷,雪下得很大。曼领着他回到了老家,可是刚想踏入家门,一声呵斥,他被堵在了门外。惊愕无措中,一盘冷水浇透了她的全身。风刺骨,寒彻心底,泪已成行。可仍然大门紧闭。大包小包的行李,在雪地里变白,心也愈来愈冷。屋内,曼的哭泣和着父母的怒吼,许久过去,却没有结果。茫茫风雪,一个人孤独的伫立着。他麻木了,转身,想找个可以依靠的地方,他怕自己会跌倒。雪地里,每一步都变得很沉重。再回眸,搜寻者熟悉的面孔,始终没有出现。不知为什么,心里涌起一股幽幽的恨。(三)他累了,移动离开的脚步。在不远处的一个旅馆里住下,唯有等待。两天过去了,雪停了,曼终于出现在旅馆的门口。她说,那道门永远打不开了,也只好浪迹天涯。他热泪盈眶,说:“你不怕?”曼坚定地点点头。当天下午,两个人就赶到了火车站。曼手中的玫瑰红得异样的惨烈。意料之外的是,迎面是曼的父母,月台上,年迈憔悴的两位老人,风中几丝白发随风掠起,格外的醒目。当他们双膝跪地的一瞬间,她的心碎了,他的心也乱成了一团。他心里明白,谁能躲得过眼前这样的沉重?对于自己,也只有独自天涯。默默地呆立着,一动也没有动,目光呆滞,似在等待着命运的安排。曼的身体已经颤抖了起来,行包从肩膀滑落下来,“哇”的一声跪抱着自己的父母,三人痛苦。此刻,本想问个为什么,可心里感到无尽的苍白和无力,他踏上了移动的阶梯。她的心不只是属于自己,眼睁睁的看着火车把他带走。(四)一个月过去。对于彼此,那是一种漫长的煎熬,而曼,音讯全无,如石沉大海。他的心依旧,心里绽放的还是那朵淡淡的玫瑰。现实面前,是否一切都将改变?磨难之中,曾经的种种是否随风飘零?再也按捺不住,他又一次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千言万语哽在心头,思绪早已飞得很遥远。带着叹息,带着不忍,一位路人告诉了他关于曼的消息。一座低矮的小山,一排高大的白杨挺拔而立。树下,平坦的草地,似一道凝重的大幕,新翻的黄土格外的刺眼,小土丘,石碑上刻着曼的名字。白色的幌子在风中乱舞,沙沙地响,似幽语,似忧怨。啊!怎么可能?不可能!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撕心裂肺的痛扯碎了他的心脏,碎到无法呼吸,泪眼中,可曼的名字清晰可见。一行清泪夺眶而出,全身瘫软,他重重的跪在了曼的坟墓前,嘴里低低地唤着她的名字。抚摸着青石墓碑,那是曼冰凉的身躯,黄土上一片一片的冥纸,那是曼破碎的心灵。一股热流涌出了嘴角,洒在青黑的碑上,是血,零零点点,似朵朵惨淡的玫瑰。山风掠过,声声如泣。淡淡的玫瑰香,有谁来嗅?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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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小说:玫瑰公馆_3000字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卓尔婷和姐姐卓尔娜快乐地走在街上。近几年来,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快,小镇也越来越繁华,公交车每天乐此不疲地围绕小镇跑上八九圈,宽大的LED广告银屏挂满整条小街,各色的人儿穿插其中,形成一副热闹极了的都市光景。小镇上新开了一家叫做“玫瑰公馆”的公寓,公寓有些别致,一间屋子,一户人家,一种用途,但人们可以租买多间。考虑到没有人会把八十平米的新家安成一间浴室,公馆里的工作人员便把一楼除大厅以外的所有小屋都以十平米的空间用帘布相隔,就这样,一排排干净整洁的浴室搭建起来了。今天便是卓尔婷和卓尔娜来“玫瑰公馆”看房的日子,卓尔婷不懂选房,在她看来,每一间屋子都是用同样的水泥砌的墙,用同样的白色油漆刷的样,一间一间都是一模一样,真是不懂有什么好看的。于是,在工作人员与姐姐絮絮叨叨谈上不及半个钟头时,她便机灵地闪开了。姐姐在二楼走进每间小屋,仔仔细细地看上半天,再一边转到其他屋子里去瞧瞧。妹妹则在楼下玩开了心,奔跑在像迷宫一般的浴室隔间。当姐姐终于敲定决心,看中了三间屋子时,妹妹也已经玩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卓尔婷当即决定在这洁白得发亮的浴室里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她费了好半天劲儿才把背后的拉链扯开,褪下过膝的碎花裙子。她打开水,退到身子紧贴上了壁砖,伸手试了试花洒下的水,感到一丝凉意,又赶忙缩回手来。如此反复了几次,直到水渐渐变得温热,卓尔婷这才舒了口气,站回到了花洒底下。她把头支出水柱,用手挡住胸前,眯着眼享受着温水漫过肩头向下缓缓流动的舒适感觉。突然,卓尔婷左手边的帘布轻轻一动,卓尔婷立刻警觉起来,她感觉到帘布后面有人,并且是个高大得难对付的家伙。卓尔婷有些害怕,双手死死拽住帘布边缘,以防帘布被人掀开。她的声音稍稍有些颤抖,但却努力装作镇定地发问:“是谁?”帘布上的黑影动了一下,接着不紧不慢地回答她道:“别害怕,我是你姐姐卓尔娜的朋友。”天!是个男人!卓尔婷大气也不敢喘一声,死死抓住帘布叫道:“你不要进来!谁准你进来?”男人正试图掀开帘布,但卓尔婷怎么也不肯,絮絮说了许多,卓尔婷哪有心思去理会,拼尽全力抵死帘布。虽然卓尔婷已经用上了全身气力,但还是让男人捡了空子,伸进来一只手。卓尔婷见状不妙,吓得一脸苍白,一方面她又不敢退走,得用手再继续抵住帘布,另一方面还要盯紧那只手,使身子尽量退到男人的手够不到的地方。那只手一直在她腰前的地方企图乱抓住什么,卓尔婷便弓开身子,低下头来看着那手在脸前胡乱动作,却始终什么也没有够到。卓尔婷正心生喜悦,下一秒,那手便停止住了动作,迅速顺着她的脸往她头上爬去。卓尔婷还没反应过来,那手已经爬到了她的头顶,轻轻地顺着,从前额摸到后勺,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像是在安抚自家不听话了的宠物一般。卓尔婷还来不及想什么,身子已经快一步做出反应,她急急地支起脑袋,身子也站起笔直。那人的手便顺势依着她的头发往下滑,一直滑到发梢。正当卓尔婷反应过来,害怕着他做出下一步的动作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手在她的发梢住停了两秒,转而顺着发丝向上,又停在了卓尔婷的前额,接着又顺着发丝向下,够到发梢而停住。那人显然比卓尔婷高出许多,这一系列的动作他竟做得轻轻松松,毫不费力。卓尔婷大脑一片空白,摸不清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只好不做声响,由着他像抚摸宠物般地一遍遍抚摸自己的头发。许久,那人竟主动缩回了手,卓尔婷正困惑着,只听见那人在帘布那头爽朗地大笑了两声,然后道:“我很喜欢你的长发。”说完那黑影便消失了。经过这么一闹,卓尔婷再不敢久留,草草收拾了一下自己便急忙跑出去找姐姐。卓尔婷上了二楼就急冲冲地向左拐弯,推开了几个屋子的房门才终于找到了正在安置新家具的卓尔娜。卓尔婷站在门口朝屋子里面望去,屋子还没有整理好,几根装修后剩下的铁棍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新屋里姐姐已经安置好了一张大床,其余的柜子之类的家具还没有摆好位置,姐姐便坐在这张大床上,手里拿着一叠收据,她正仔细翻看着。卓尔婷知道在姐姐算账时绝对不能被打扰,她便愣愣地踩在门槛上发起了神。这时,房东阿姨走了过来,她将姐妹两人请到了另一间屋子里。卓尔婷在原地发了好一会儿呆才反应过来房东阿姨所说的话,她这才跟着走进屋子里。“什么?我姐姐跟人订了婚?”卓尔婷瞪大了双眼,不能相信似地盯着房东阿姨,她报喜地点了点头。卓尔婷又看向姐姐卓尔娜,见卓尔娜眼睛盯着地面,此时正满面愁容。房东阿姨见没人说话了,便笑呵呵地走了。卓尔婷这才走到姐姐跟前,依旧不能相信一般地望着她,道:“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要跟人订婚呢?你要嫁给谁了?”卓尔娜只是静静地坐着,敛下愁绪,默不作声。“你姐姐是要嫁给我了。”一个响亮的男音在屋内响起,紧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屋子里。这个声音……这不正是……这是刚才那个男人!卓尔婷心里一惊,慢慢转过头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看起来有一米八左右的个头,穿着一件随性的白色T恤衫,正笑意盈盈地看着她。天!姐姐的未婚夫居然是她!可是刚才在浴室……他该不会是那种男人吧……不行!不可以让姐姐和他在一起,他才不会是真心疼爱姐姐的人。卓尔婷也勇敢地对上他的眼眸,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姐,你可千万不能嫁给他,他不会是什么好人。”夜深了,卓尔婷躺在卓尔娜身旁,忍了一天的话终于得以说出口。但卓尔娜却不做声回答。卓尔婷分明看到姐姐是睁开了眼,但奇怪的是,她的姐姐却貌似并不想与她继续这个话题。卓尔婷不放弃,准备进一步说服姐姐:“姐姐,你到底是看上了他哪一点?嗯?那家伙长得虽然也算看得过去,但我并不认为他会是姐姐你能喜欢上的类型……”“别说了,我是打定好了主意要嫁给他。”这一次,姐姐打断了妹妹的话,语气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起伏,却坚定地不容人质疑。卓尔婷见状,也自知是劝不动姐姐了,只好泄气地背过身去。第二大天大清早,卓尔婷便早早地起了床来,到大厅等候着。没错,她要等的,正是那个男人,她要让他解释清楚这一切。不知为何,卓尔婷觉得这个男人一定不是住在玫瑰公馆,所以她如果想要找到他也就别无他法,只能等待了。公馆也渐渐苏醒了过来,人们开始了一天新的生活。卓尔婷坐在大厅的长椅上,刚开始还精神地仔细观察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但不过一会儿她便打起了哈欠。卓尔婷百无聊赖地坐着,渐渐失去了耐心,她心里暗想着:再数十秒钟,再找不到那人就上楼吃早餐。十,他没有出现。九,一个戴白色浴帽的中年男子进入第九号浴室。八,送水果来的那位老爷爷应该有八十岁吧。七,房东阿姨站在第七号浴室门口。六,要是我到了六十岁还能咬动那袋水果么?五……“到一啰!”卓尔婷大喊道,立即兴奋地从长椅上站起来,向楼梯那边跑去。眼看着就能将右脚踏上第一层梯面,卓尔婷身后又响起那个熟悉得令人讨厌得声音。“喂,等我就这么没有耐心?”卓尔婷转过身去,看着那人。她刚想要开口说话,那人却先她一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走走。”说完,他便大步向大厅外走去,卓尔婷在原地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想了想,便小跑着跟了上去。两个人一直并肩走着,这让卓尔婷心里十分别扭,她想与面前这个男人保持一点距离,于是便一直往边上走去,但走不了多远,那男人又贴过来与她并肩行走。这让卓尔婷十分懊恼,她抬起头来狠狠地瞪他一眼,但男人好像并未发觉似得,依旧我行我素。他们走了没多久,男人在公交站前停下了脚步。“现在,你得做出选择了。”“选择什么?”“我现在在经营一家丝织业的公司,但公司还是刚刚起步,你还有机会阻止我。你可以叫我莱斯特,我早期时搞投资挣了不少钱,如今我用这笔钱买下了玫瑰公馆,赢得了你姐姐。上帝判我命该如此,四十年后我如今拥有的一切都将被我的丝织业公司亏尽。现在,只要你愿意跟我走,我会放弃经营的公司,我们都将得到救赎。”卓尔婷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眼前的男人,忽地,噗嗤一笑。“哈哈哈,你在说什么胡话?脑子没问题吧?四十年后的事情谁会知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卓尔婷在男人面前笑弯了腰,站都站不稳了,但莱斯特的表情硬是没变过,严肃得仿佛他方才所述都是真的一般。卓尔婷笑得直到笑不动时,才停了下来,她盯着男人认真的眸,也认真起来。“好吧,不管你脑子有没有问题,你做什么和我无关,你应该清楚自己不受我的欢迎,所以。”卓尔婷顿了顿,“请你这个怪人离我、离我姐姐远一点,你的命运与我无关!”说完,卓尔婷转身往回走去。她越走越远,没回过头,也就不知道男人那复杂却深情的目光追随了多久。时光荏苒,瞬瞬间,四十年一晃而过,卓尔婷终究没能阻止婚礼,卓尔娜如预期般嫁给了那个神秘的男人莱斯特,生活却过得不尽如意。在六十七岁的卓尔婷的印象里,姐姐总是哀哀愁愁,五十岁时就满头白发,因为丈夫生意一直失意,公司每况愈下,对待她也不如往日,冥冥之中,当初男人的所言所举,好像正在慢慢被印证……而卓尔婷呢?她过得又怎么样呢?她,在眼前这间阴暗狭小的铁笼里被囚禁了整整四十年。二十七岁那年,与莱斯特在公交站相别后,她原本可以做回那个每天无忧无虑的快乐精灵卓尔婷的,可是,正当玫瑰公馆距离自己仅有数米之遥时,她被迎面驶来的黑色小轿车撞开十几米远。她倒在了自己所爱的玫瑰公馆面前,她倒在了自己选择的命运面前,从此再没能站起来——她成了一个植物人。住院时,她的耳际又一次响起那个熟悉的声音,他轻轻地向她下了诅咒:“这是你的选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依靠医学仪器在这铁笼里度过了她的四十年。她能听到姐姐每日来探望她时的哭诉,能听到那个男人沉重的向她走近的脚步声,能听到每时铁门吱吱呀呀的哀号。每一种声音,都在无时无刻提醒着她的罪行,谴责她四十年前不负责任的任意妄行。但,她是个爱做梦的孩子,有一天晚上,她梦到一个满头白发的男人,她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终于听到那个救赎般熟悉的声音:“我带你出去看看。”于是,他向她伸出了手,她满心欢喜,毫不犹豫地交出自己的手,与他一同逃出铁笼。她终于感受到阳光的温度,玫瑰公馆在周围的白光中渐渐显现出来,他牵着她向前走去,公馆又逐渐消失下去,转而显现在眼前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玫瑰花,她与他并肩置身其中。“这里,是最美丽的坟墓。”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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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溅天空_3000字“唔……。”他觉得自己头上好像湿湿的,伸手一摸,红色的……。哦,是血。眼前有些模糊,头有些晕,但还是看到了惊慌失措的某林准备逃走。哼,可笑。不就是他欠了自己十块钱嘛……不肯换又把自己弄的头破血流,现在还想逃走?他感到自己的内心渐渐变得冰冷,感到了绝望,对世界的绝望。“站住!!”说完他就觉得好晕,用食指揉了揉两侧的太阳穴。某林乖乖地停住了。“你为什么要逃走?”语气很平静。“啊啊……对不起啊!信武!我……。我把钱双倍还你,你……你别告诉老师好吗?”某林惊恐地哀求。“现在,我不要钱,我……。要你的命。”信武说完后,笑着望向他。某林愣了一下,随后便认为是他的同学在向自己开玩笑,便也对着他笑了笑。“呵……。”信武知道某林不信,便把手伸进口袋了握紧了袋中的刻刀——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他的瞳色渐渐变的血红。迅速从口袋里拿出,向对方的左臂割去。某林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觉得左臂一阵剧烈的疼痛。一看,左臂上被划开一个约10厘米的大口子,甚至可以看到里面的骨头,血正不停地往外涌。他很想大叫,但还是忍住了,因为他知道,如果一叫出来,自己就要和世界说再见了,就只好坐在地上,用右手拼命捂住伤口——当然,不能全捂住。信武满意地看着某林痛不欲生的样子,自信的笑了下。“你还觉得我会骗你嘛?”信武笑着问道。某林恐惧看着他,浑身发抖,他害怕信武会杀了他。“好了,你可以走了!”信武觉得看着他害怕的样子就足够了,他还觉得很有趣。某林松了一口气,捂着伤口竭力站起来,准备离开。“等一下!”某林被信武的声音吓到了。“你还要答应我一件事。”信武接着说。“什……。什么事。。?”“不、要、把、今、天、的、事、告、诉、别、人。”信武一字一顿的说。某林直点头,连滚带爬地离开了这个已被鲜血染红的地方。信武看着某林逃走的背影,他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帅,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整个学校里最狠的人了。当他正准备离开时,看到了满地的鲜血。这个……。总该处理掉吧?信武拿出了书包里的纸巾,去擦地上的血。可血明显有些多……。信武生气地一拳打进血水里,他觉得这件事破坏了自己刚才霸气的形象。血溅了出来,一部分溅到了他的嘴边。他干脆舔掉。嗯……?这个味道……。一股腥腥的味道融入口中,味道真好!他也不管地上脏不脏,也不管这姿势损不损形象——就这么趴着疯狂地饮着地上的血。当地上的血被他喝完时,他还舔了舔嘴巴,仿佛不够吃似的。虽然地上仍有一些血迹,但信武不管了,拿起一旁的书包准备回家。走到岔路口时,他突然停了下来。平时都是直走的——这是回家的路。可这次,他却想走进右拐的小巷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往那里走,不过反正也不想立刻回家,就走了进去。在小巷里遇到了很多岔路,每次都是凭着直觉走的,他觉得自己已经迷路了。突然,他闻到了一种熟悉又奇妙的味道——血的腥味。信武就这么顺着腥味走,他觉得血在为自己指引方向。在一个转角后,他终于看到了——满地的血,比自己刚刚喝的要多的多。一个人倒在地上,双眼睁大,身上血肉模糊。他的脖子上有一条明显的血痕,看来已经死了。信武先是一愣,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他瞪着身上斑斑血迹、背对着自己的金发少年,握紧了口袋里的刻刀。金发少年发现了他,转过身。他平静地看着信武。“傻了?你想怎样啊……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逃走,还是吓得哭出来?”少年笑着问信武。讽刺。。赤裸裸的讽刺!信武拿出刻刀,怒视他,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可能会让少年杀了自己,但他讨厌被侮辱。“对不起,因为我遇到了太多这样的胆小鬼了。”少年轻松地说道。信武看到对方没有恶意,就收起了刻刀,简短地问:“你……是谁?”“我是和你同一个学校的幻鸢。”幻鸢看到了他戴在胸前的校牌。信武有点失望,原来自己不是学校里最狠的人啊……“信武么……这个名字真可笑!”幻鸢嘲笑道。信武恶狠狠地瞪着他,但很快又收回了目光,因为——他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很难听。“从现在起,我——叫————血——武!”信武,不对应该是血武立刻又给自己起了个名字,然后从脖子上取下校牌,摔在了血泊中。幻鸢看着他认真的样子,也就没告诉他其实这名字还是很难听。“好吧,再见了,血武。”幻鸢拿起地上沾满血的三角尺准备离开。“等一下!”血武叫住了他,“我们一起毁灭世界好么?”“毁灭世界?就你也想毁灭世界?”幻鸢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觉得像血武这样年龄的孩子应该是想拯救世界才对。“呃……我知道我不行,但加上你,也许就可以。”血武试图说服他。幻鸢觉得血武把“毁灭世界”这件事想的太简单了,世界那么大,仅仅靠两个人,顶多毁掉一座小城市。“让我考虑一下吧……如果有事,去*年级*班找我。”幻鸢不忍心拒绝,就这么说了。“再等一下!”“又怎么了?”幻鸢显然有些不耐烦。“唔……。这个……。。我……。”血武支支吾吾地什么也没说出来。“有什么事就快说吧!”“迷路了,求带路!”这么半天总算是说出来了。“噗!你不认路进来干嘛?”幻鸢鄙视地望了他一眼。“我不知道啊!总之快带我出去!”“你看现在都那么晚了,我才没空带路痴转来转去。”幻鸢边说边指着天空。天空中,太阳也只看到三分之一了,空中一片橙红色。“好漂亮……”血武的目光被天空吸引,“就像……被血染红!”“没那么红吧……”幻鸢纠错中,“不过,这是个不错的比喻!”幻鸢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走了,还丢下一句:“你自己走回去吧,我先走了!”血武想去追,但他早已不见了踪影。“可恶……我是路痴啊!!!”血武生气地大叫。后来摸索了好久,血武终于走了出去。在血武砍伤某林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迟早会杀人,但他没想到那么快自己就会动手。那是在第二天。血武发现自己去上学的时候同学们都用着异样的眼光,应该是恐惧的眼光看着自己。开始他还没在意,但看到某林的手已经被包扎上了,而且是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就感到大事不妙。赶紧从书包里拿出了新买的刻刀……。哦,他是新买了刻刀,是一种更大、更锋利、更实用的刻刀,而且是两把。当他把两把刻刀放进裤袋里去后,才稍微安心了一点点,只有一点点,此时的他非常不安。两分钟后,血武被通知去办公室。血武看似优哉游哉地走向办公室,但实际上,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握着刻刀,提高着警惕。现在,这种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进入办公室,老师悲伤又愤怒地骂着血武:“……怎么可以这么冲动呢?!……故意伤人是要被判刑的,虽然你是个孩子,但你的错需要你的父母为你承担!!……看你平时是个好孩子,但怎么连校规都不遵守?!刻刀这种危险物品不能来到学校,拿出来,没收!!……”血武愤怒地盯着老师,眼神里充满了无情与仇恨。他冲出办公室,进班里找到某林,手插着裤袋,把某林逼到墙角,冷冷地问道:“你昨天……。答应我什么来着?”某林颤抖着,眼神里只有恐惧,他想逃,但他明白了,逃,是无用的。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不愿放弃一丝活着的机会。一切都逃不过血武的眼睛,他左手拿出刻刀,划出来,邪笑这问某林:“你……。想去哪啊?”这时,已经有同学去通知老师了。某林的身体剧烈的颤抖着,眼泪夺眶而出,带着哭腔说:“对……。对不起……。。不是我想说出来的啊……。。”“哦?对不起?”血武的语气里夹着讽刺,“说对不起……。。是弱者的表现!!”血武在说着最后一句话时,迅速地用左手一划,精确地割中某林的喉咙。顿时,鲜血直涌。血,又溅了一地……某林倒在了地上,表情十分痛苦,他挣扎着,渐渐地……。他的双眼变得无神,不再挣扎,只有鲜血还在不断地涌出来……。这时,老师赶来,她惊恐地看着这一幕,她不敢相信,一个孩子……。。竟然会杀人?!过了好一会儿,老师才恢复理智,眼里涌出泪水,她瞪着眼睛,大声地训斥着:“你……你做了什么!?!虽然他不是个好学生……但从来也没人会……。会想夺走他的命啊!!我已经报警,警察一会儿就来!!”血武飞快地拿出了右手的刻刀,愤怒地吼着:“该死的HCM!!他死了,就到你了!!!”一刹那,血武跳起,双手挥着刻刀……。。又是致命的伤害……血又一次涌出!老师的双眼也变得无神,她……也死了……。。!此时的教室里除血武外再无活着的人,同学们都被这个嗜血魔王吓跑了。血武满意地饮着地上的血。嗯……。味道真好!血武杀了人,他是感到很舒畅,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但他也知道,学校不能呆下去了,家也不能回,那么……。他该何去何从?血武觉得这些事情以后再想,他把刻刀放回裤袋,优哉游哉地走出教室,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HCM不是说了会有警察的么?果然警察都是不守信的。他觉得相信警察负责任,还不如相信猪会上树,所以他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他错了。血武慢慢悠悠地走到了校门口,他哪也没去,就在周围随便转转,因为他不知要去那里。走了一会儿后,他看到一辆警车驶过。“嗯?不错嘛,竟然会来,看来我低估你们了啊!”血武自言自语道,现在他可不像刚才一样提心吊胆了,他杀了两个人,不禁有些飘飘然了。他主动挑起战争——在一个警察下车后,拿起刻刀对准他的喉咙,一割。但血武未发挥好能力——刀割偏了,使伤口只刮破了一点皮。还好他即使发现了自己的失误,迅速地补上了一刀,才没给对方还手的机会。这时,还有几个警察出来了,他们惊恐万分。有个警察比较理智,迅速掏出了手枪,别的警察看到他,也拿出了手枪。血武冷笑了几声,开始迎战。但这些警察都不敢打他,因为他只是个孩子。血武很快占了上风——又杀了一个警察。这时,有一个警察再也忍不住了,他向着血武开了一枪。血武一闪,但还是中了枪,这一枪打在他的左臂上。还好不算太严重。但他的左臂很痛,中枪的一瞬间,他以为左臂要离他而去了。左臂已经痛得抓不住刻刀了,也就是说他只能用一只手、一把刻刀战斗了。那个警察的举动使另外几个警察惊呆了,有几个警察叫他冷静点,但有一个警察被他带动了起来,也把枪口对着血武。二对一,而且身上还带着伤,这对血武明显是不利的。如果有人帮他就好了,但又有谁会帮他杀人呢?这时,血武才想到了昨天傍晚时遇到的那个少年,那个手上早已沾满罪恶的鲜血的——幻鸢。血武做出了要反击的动作,跳着向一个站在校门口的警察刺去。警察一闪,刀刺了个空。但这正合血武的意,他一落地,就使出全身的力向学校跑去。接下来要……去*年级*班……。。那在哪?血武实在懒得去找了,当然,他也没时间去找——后面的警察一步步逼近了。他干脆大喊幻鸢的名字。此时的幻鸢正傻傻的坐在教室里画画,完全听不进老师讲的课。楼下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楼下怎么可能不知道?为了安全起见,校长让每个班的学生都呆在教室里,不许外出。那这样,为什么还要继续上课?校长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叫学生们注意安全,有多少学生抵住自己的好奇之心,不得不听校长的命令啊!幻鸢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是很强的杀手,但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幻鸢隐约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就像看到了救命的稻草,风一样地跑出去,以至于老师都没看清跑出去的是谁。他跑出去向外张望,寻找声音的来源。楼下,一个孩子浑身是血,再次喊了一声幻鸢的名字。哦,原来是昨天傍晚的那孩子。幻鸢翻墙一跃,稳稳地落在了地上。“你就这么能惹是生非吗?!”这是他见到血武就说的第一句话。血武没有回答他,见他来后,继续保持警惕看着那些警察,做好随时出招的准备。幻鸢看了看赶来的警察,轻松地笑了笑,说道:“只有四个啊,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他的话令血武震惊,这个少年,到底有多强呢?幻鸢等着那些警察慢慢靠近。那些警察在距离他们三米远的地方停下了。一个警察喊道:“快投降吧!不要毁了自己的前途!”由于幻鸢自始至终都站着,所以那些警察都不把他放在眼里,甚至当他不存在。幻鸢从容地拿出一把大三角尺,笑着对那些警察说:“如果你们想伤害我的朋友,那就让我来接受你们的挑战吧!”朋友……?这两个字准确无误地融化了血武的心。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把我当朋友?真好……。等到血武愣玩了后,幻鸢已经杀了刚刚喊话的那个警察,现在准备杀第二个。那个被盯中的警察慌乱地对着幻鸢开枪,但都被他一一闪过。“现在的警察都这么没用么?”幻鸢把三角尺尖锐的一端直接就插进了那个警察的喉咙,然后再拔出。鲜血涌出,这样一个生命就结束了。这时,血武看到有一个警察把枪口对准幻鸢,他想要偷袭!血武一急,干脆直接把手中的刻刀扔了出去。刻刀直直穿过了那个警察的后背,从前面看,这一刀击在了胸口的右侧,可惜不是左侧。原来还可以当飞刀用啊……。。那个警察还在地上挣扎着。血武跑到那个警察前,用右手将刻刀拔出,随后再次插入,这一回,的的确确是胸口左侧——心脏的位置。这一切,幻鸢都看在眼里。他有些不满地说道:“你来插什么手啊!我知道啊,会闪过的!明明我一个就可以轻松地干掉四个了……。。”说后稍稍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不过。。谢谢啦……。”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这个词在血武的心里闪了无数次,直到他想起这里还有一个渣滓需要自己去解决。“傻傻的在想什么呢?”幻鸢看到他愣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最后一个,由我来解决,你不要插手!”血武没有回答刚刚的问题,而是看了看最后一个胆小的警察对幻鸢说。“你行吗?不要等下又向我求救啊!很烦的!”幻鸢看了看血武的上课,不快地说道“不要小看我!!我一定要杀了他,证明我的强大!!”血武有些生气。“好吧,我不会帮你的哦,就算你跪着来求我也不会!”幻鸢走到了稍远的地方,表示了自己只负责围观。血武拿着刻刀,先看了看那个浑身颤抖的警察,然后慢慢地向着他走去。真是胆小,杀他一点都体现不出我的强大!血武举起刻刀,正准备动手,而那个警察却突然从身后掏出了手枪。那把手枪已经上了膛,它随时都可以要了血武的命。那个警察不再颤抖,体现出的只有从容不迫。那么他刚才是在演戏?!为了骗自己上钩!卑鄙!冷冰冰的枪口和血淋淋的刀片,都可以要了人的命。但,扣动扳机可比挥舞刻刀要快多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噔”的一声,警察手中的枪已经飞了出去。“不是说好不插手的吗?!”血武怒视眼前踢飞枪的这个人,觉得他抢了自己的威风。“没办法,我跟你合作过那么一下,如果你死了,别人会以为我跟你一样弱的。”幻鸢做出了很无奈的表情。“要是没有你我也能赢!”血武为自己狡辩。他一说完就举起刻刀杀了那个还在发愣的警察。“不认错,没事就喜欢惹事,爱吹牛,还又那么弱……你还真是全身上下的缺点啊!不过呢,还挺狠的!反正学校都不能待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吧,顺便让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强大!”幻鸢带着微笑对血武说。“嗯?好……。。”血武很是震惊,有些不敢相信,但还是答应了。三十秒后,他反应了过来:“你这是要我当你的跟班吧!?”“没错啊,反应真迟钝。”幻鸢打趣地说道。在这个学校里,操场已被血染红,这里躺着四具尸体,每具尸体都穿着警察的制服。操场中央,站着两个孩子,他们聊得很投机,玩的很愉快,似乎完全看到这里的情景。为什么他们还能活下来呢?因为,他们相互之间有着命运的羁绊。幻鸢带着血武去了很多个城市,当然,也杀了很多人。尽管每次都是把目标骗到没人的小巷里再杀,但有时还是会惹来讨厌的警察,偶尔会受伤,但他们总是胜利的一方。每当杀死目标后,血武最喜欢做的就是痛饮地上的鲜血,而幻鸢在这时会搜索目标身上有用的东西,以维持他们吃饭的钱。虽然他们经常被警察追捕,但只有国家的高层才知道他们,并想尽办法干掉他们,那些普通的居民一点都没听过他们的名字,因为他们只是两个孩子,如果要杀掉两个孩子,会引起居民的不满。正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很容易地把目标骗到没人的地方,才可以光明正大地去餐馆吃饭。直到有一次,某个高层的人实在忍不住了,新闻上都是关于他们的报道,并派出特警追捕他们。刚开始还有人反对,但看到他们的犯下的罪后,也开始讨厌他们。幻鸢,血武,正与世界为敌。“等下就有渣到爆的特警来喽~真烦!”血武站起来,舔了舔嘴角的血迹说道。“怕什么,他们是不可能打败我们的。”幻鸢踢了踢身下那具小偷的尸体,又继续说:“真不懂为什么我们为民除害他们还想杀我们,不过他们根本办不到~”此时他们正在大街上,本来这里是人山人海的,但看到他们就全跑光了。他们就这么等,等着特警来。大概十分钟左右,二十多个特警向他们跑来。来的那些特警,有的看他们还是孩子就瞧不起;有的听过他们的故事而比较害怕,但大多数的特警都严肃认真。“啧,够慢的啊,上一次都比这次快3分钟,退步了啊,这样还好意思称特警么?”血武带着些讽刺地说。这时,已经有几个特警拿出枪,其中一个说:“你们快投降吧!不要再惹些不必要的麻烦!”“看来不仅警察傻,连特警也傻!如果我们会因为这句话而投降,还能活到现在吗?”幻鸢用鄙视的眼神、自信的笑容回答他。这时,血武拿起刀冲向一个用轻蔑的眼神看自己的特警,随后,那个特警的血染一地,倒下后再也没起来。几乎每次都是这样的,由血武先开战,而幻鸢则是敌不动我不动,显得一副临危不惧的样子。亲眼看见一个孩子杀了人后,那些看不起他们的特警再也不敢大意,而那些原本就有些害怕的就显得更胆小了。有几个特警向血武开枪。他迅速地躲闪着,躲着躲着又趁机杀了一个特警。有个特警瞄准了在一直在观战的幻鸢。幻鸢也意识到了,他飞跑起来,在那个特警还没来得及开枪时就跳起来,踢掉了他手里的枪,再拿出了大三角尺,把尖锐的一端直直插入了特警的喉咙。啧,血溅了一地呢……。这让那些余下的特警深深地意识到——他们哪个都是不能惹的!战斗就这么地持续着……。[好吧我懒正当血武在杀一个特警时,突然感到一阵心痛,直觉告诉他一件不好的事发生了。他下意识地回头看,正好,一个背影就在这时倒下。就算只是个背影,他也知道是谁,血武不会看错,但他希望看错。他不敢接受这个事实,但他必须接受。血武突然疯了似的拿起刻刀,要去杀了那个刚刚开枪的特警,为好战友报仇!那个沉浸在喜悦中的特警也敏感的意识到血武的疯狂,他急忙拉起身边的另一个特警,让他成为自己的挡箭牌。自私、无情,这就是人类的本质。血武什么也不管,他正属于狂怒的状态,一刀就杀了两个特警。很快,所有的特警都死在了血武的刀下。这回,他没有去嗜血……他跑向那个倒在地上的少年,现在狂怒已经解除,正在进入悲痛状态。幻鸢有些艰难地抬起头,虚弱地说:“嘛,我……还没死呢……”他的胸口血红一片,看来,那颗子弹正中心脏血武第一次觉得血是那么刺眼,他有很多想说的,但因太伤心,什么都说不出来。一滴,两滴,越来越多,滴在幻鸢的身上。这次,不是血,是泪,血武的泪……。“别哭啊……那么……弱……”幻鸢笑着说。“呜……谢谢……”血武竭力地憋住泪,因为他还有好多话想对好战友说,“在我们第一次并肩作战时……你说我是你的朋友,我好感动……”“我骗……你的你……也信啊……”幻鸢始终带着笑说,说完后吐出一口血。“呜啊!你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你那么强,怎么会被打中?!怎么会呢……。。”血武再也控制不住了,他干脆放声大哭。为什么呢?他想道,为什么他那么强也会被打中??突然,一个可怕的想法在血武心中产生,幻鸢是为了自己才被打中的!他没想错,确实是当时一颗子弹向血武飞去,他还浑然不知,幻鸢为了救他,只好挡下了子弹……一想到是自己让好战友受重伤的,血武的泪似乎永远也止不住了。“对不起啦……不能……再和你一起毁灭世界了……只能靠你自己了……”幻鸢感到自己说话越来越费力了。“没了你,毁灭世界有什么意义?!一切都没意义!!”血武说出这句话后,自己都震惊了。“……”幻鸢被感动到了,他也想哭,但他不能哭,因为在这个冷血无情的世界上,哭是什么都解决不了的。“没有你,我什么也做不了啊……一定会死的……”血武悲痛地自语道,“对了!竟然我会死,那就现在死吧!还能为你陪葬。”“不!!别!你一定要活着!必须活着!!!”幻鸢几乎是竭尽全力说出的这句话。“没事的,”血武安慰他说,“到了下辈子,我们还是好战友,永远的好战友。”“你……疯了吗?……。哪有什么……下辈子……”“不,有的,只要我们相信,就会有。”血武慢慢地说着,“这辈子我们的命运已经结束,因为我们犯下了太多的罪,但我们可以等到下辈子,那时,我们还是好战友!”这辈子我没保护好你,那到下辈子,我一定要永远守护在你身边!“是呢……到了下辈子……你要记得我啊……”幻鸢闭上了眼睛,眼角溢出的泪顺着脸颊滑下,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2秒后,他又微微地睁开眼睛,想看看自己的好战友会怎么做。血武用手拭去脸上的泪,右手拿起了刻刀,伸出了左手,毫不犹豫也不留情地割向自己的脉搏。幻鸢没有了能再让自己坚持下来的希望了,也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血武在还有意识的最后一个时刻,奋力地抓住了好战友的手。他们都死了呢……那到底有没有下辈子呢?谁也不知道呢……代表着善,却自私无情;代表着恶,却充满温情。到底,谁才是光谁才是暗?[END]六年级:廖泳芯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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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殿下脸上单纯萝莉(三)_3000字这间房简直是公主房啊!整间房都是粉红公主系列的!粉嫩花朵式墙纸,浅粉色的公主桌;粉红色的公主床,床头还摆放着许多大公仔……海绵宝宝,小黄人,米奇老鼠……!夏朵朵愣了几秒,接着的反应让冷彦轩满脸黑线……朵朵直奔床上,抱起公仔,“(⊙o⊙)哇!~小黄人!还有海绵宝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多大公仔啊!我好喜欢!这个好可爱啊,这个也是……!还有helloKitty^_^”这娃子是一见到可爱的物品就会疯狂的萝莉哇。然而,朵朵却不知道她身后的大帅哥已经满脸黑线啦……“你很喜欢?”当身后的这位大帅哥冒出这句话时,朵朵才从她那疯狂世界里出来,朵朵现在超级不好意思啦!多么幼稚的行为啊!!!竟然被别人看见了……“呃,嗯!很喜欢……!”“那好,你休息去吧。”哇塞,这还是传说中的冷血殿下么?这分明是温柔王子吧?门外,一个大帅哥靠在朵朵房门上,奇怪了,我怎么会对她如此温柔?为什么面对她就控制不住?不行不行!不能对她动心啊!~门内房间里,朵朵正欣赏着房间呢,无意中瞄到粉红色公主床后面的三个门。朵朵便好奇地打开了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门,一看……呃,是浴室!!!擦!浴室竟然有游泳池般大小啊!!!2.5米长的浅粉红色浴缸,还有两米高的镜子摆放在大门的左边,镜子的四周还镶嵌着粉红色的水晶。镜子旁边摆放着粉红色的牙刷,水杯,牙膏都是粉红色的!草莓味地呢!~佩服哇,冷彦轩咋知道某朵喜欢粉红色的东西捏?(众人:笨蛋!人家冷彦轩是什么人?全球首富啊知道不?!绿豆(弱弱地说):可素……可素全球首富不是比尔·盖茨么……?众人:……)朵朵欣赏了浴室后,接着又走到了第二个门。考!竟然是游泳池?难道他不知道朵朵是最怕水(游泳)的么!记得在她六岁的那一年……“朵朵!不要整天呆在家里啦,快到外边和小朋友一块儿玩儿去吧!快去快去!”朵朵妈正担心朵朵以后有自闭症呢,朵朵从三岁开始就不愿意出门和小朋友玩了,可是,玩不是小孩子的天性吗?朵朵极其不情愿地走出门,可是一出门,就听见有许多不和谐的杂声:“哎呀!那不是夏家那穷孩子嘛!”“是呀是呀,不正是她么!还有脸出来呐!”“这孩子也真是够可怜的!投胎到这么个家里去!““她父亲又赌博又吸烟,还去酒吧玩、女-人呐!”“就是呀!雪儿,听见没,不许你和这穷孩子一起玩!”“走走走,她看着咱们呐!”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在议论着夏朵朵。夏朵朵瞪了一眼他们,接着十分自卑地低下了头,小跑到了自己家的后山里。朵朵在一条清澈的小溪前蹲了下来,抽泣着,不知不觉,已经有一个和朵朵一样年纪的小女孩儿站在了朵朵身后。“你很伤心吗?”朵朵听见声音后,立马转过头来,朵朵便看见了一个水蓝色长发,水色的眼眸的6岁女孩儿站在朵朵后边。朵朵立刻站起来,抹了眼泪,说:“没有,我只是替死去的向日葵默哀罢了。”接着,朵朵指向了在自己脚下的唯一一朵的向日葵,那朵向日葵显得十分孤寂,只有它唯独一朵,已经死去了……“那你有什么伤心的事情可以更我讲哟!”那个水蓝色长发女孩儿对朵朵讲,朵朵十分感激女孩,于是便羞涩地低下头对女孩讲:“那……那我可以和你做好朋友吗?……”朵朵原以为一定会拒绝她的,可是却意想不到,那女孩不假思索地,毫不犹豫地就说:“好啊!我叫楚雨晴,你呢?”朵朵十分高兴,也对雨晴自我介绍:“我叫夏朵朵!那个,我可以教你雨晴吗?你是楚氏的小姐吧?你不嫌弃我是穷孩子吗?”“当然可以!是的,我是楚氏的千金,但是我并不嫌弃你哦!我反而喜欢你呢,怎么会嫌弃你?”雨晴有点儿激动,因为雨晴非常高兴能认识一位朋友。一个小时后的情况……两位女孩儿并列坐在一起,聊天。“你知道吗,朵朵!其实我以前也和你一样没有朋友的,但是遇见了你,我才有朋友的。所以,我十分理解你的感受哦!”“雨晴?你也没有朋友吗?”朵朵很疑惑。“是的,大家都说,蓝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眸是不祥的,所以大家都远离我……就连爸爸妈妈也……”(绿豆:咳咳,其实这个蓝色头发紫色眼眸是不祥的这句话时我自己编的啦,其实是不存在地!大家不要相信哟!)朵朵顿时觉得,雨晴的遭遇比自己更悲惨,身边的人远离自己也就算了,就连父母也这么做。“那以后,我做雨晴永远的好朋友!雨晴也做我的好朋友!我们对天发誓,好不好?”朵朵听了,立刻站了起来说。雨晴听了朵朵这句话,很感动,也很激动。于是,一只手拉起朵朵的手,一只手伸出三只手指,对着天空,说:“好啊!那以后我们就做朋友!不对,我们要做姐妹!”“恩!”“我夏朵朵对天发誓!我和楚雨晴永远结为姐妹,如果雨晴有危险,我一定第一时间帮助她!我们永远不离不弃!如果我违背了诺言,我夏朵朵就天打雷劈!”“我楚雨晴对天发誓!我和夏朵朵永远结为姐妹,如果朵朵有危险,我一定第一时间去救她!我们永远不离不弃!要是我违背了诺言,我楚雨晴就天打雷劈!”夏朵朵和楚雨晴两个小女孩儿非常的激动,已经泪流满面啦!突然,一阵高跟鞋的声音传入朵朵和雨晴的耳朵里……“哟!我说这谁呐,原来是穷孩子夏朵朵哇?这谁呢!竟然和这穷孩子在一块?还发什么誓嘞!长得这么丑,想也不是什么贵族!”某女那尖锐的声音,不,准确说应该是噪音!那尖锐的噪音传入她两的耳朵里。朵朵和雨晴立刻转过身,便看见了一个乌黑亮丽的长发少女,穿着一件牛仔女衬衫,红色超短裙,穿着黑色10厘米高的高跟鞋,戴着耳环,胸、、大概也有10厘米了,这女孩,也就只有8岁。她是夏朵朵的姐姐——夏婉婷!(绿豆:什么!!8岁胸、这么大?还穿高更鞋!戴耳环!?也太臭美了!!!夏婉婷:、靠-你的!你把我写成这、鸡、婆、样干嘛!绿豆:你本来就很=鸡、、、婆!!)其实,夏婉婷嘴巴上这么说雨晴丑,心里却嫉妒死了!!!恨不得立马用小刀把雨晴的脸给毁容!好狠毒!她,并不是朵朵的亲姐姐,她是和朵朵爸爸在外面的小三的女儿,而朵朵的亲妈妈却好心肠,把夏婉婷留了下来,当然,朵朵妈妈还是宠自己亲女儿的!而朵朵爸爸却一直宠着夏婉婷,朵朵爸爸也常打朵朵妈妈,所以家庭非常地不和睦。而夏婉婷根本就没有把夏朵朵看作妹妹!“婉婷姐姐?你怎么来了?……”朵朵心里非常地不愿意看见婉婷,可是还是很礼貌地叫了声“婉婷姐姐”,“不要叫我姐!我不是你姐,你不配做我妹!”接着,婉婷正想伸手给朵朵一个耳光,可是右手却被另一只右手给抓个正着!两手就这样悬在半空中,是雨晴抓住了婉婷的手!接着,雨晴用力地将婉婷的手甩了下去,最后还拍了拍自己的手。就好像是怕某些脏东西粘在自己的手上。朵朵有些感激地望着雨晴,而雨晴给了朵朵一个微笑!雨晴瞪着婉婷:“你想打我妹妹!?没门!我告诉你,就算是我找10个全球最丑的女孩和你比较,你也比她们丑100倍!我告诉你,我是全国排名第4的楚氏千金楚雨晴!你一个区区比我大的女孩算什么!?”什么?这水蓝色头发的女孩竟然是千金楚雨晴?!怎么会?夏朵朵这丫头什么时候结识了这个千金!怎么会?水蓝色头发,紫色眼眸……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不祥之色!我得快点远离这女孩才行,以后再慢慢折磨她!此时,婉婷在心里狠狠地想。此时此刻,婉婷正用手将朵朵推了下去那大概0.5米深的小溪里。“啊!!!”朵朵掉进小溪里去了!婉婷拍了拍手,说:“啊哟,朵朵妹妹!还真是不好意思呢!我的手走火了,它自己推你下去的哦!”婉婷看着朵朵在小溪里挣扎,心里痛快极了!接着,婉婷踩踏着那10厘米高的高跟鞋走了。雨晴看着朵朵在水里挣扎,心里非常着急,怎么办!!!朵朵有危险,我必须第一时间救她,可是我不会游泳!下山去叫人吗?但是叫得来已经淹死了吧?他们也不会听的!直接跳下去救朵朵吗?我愿意,但是我并不会游泳,万一救不到人,反而自己的命也丢失了怎么办?在这里大喊吗?这是山上,绝对没有人听见的呀!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呐!!!雨晴正在着急着,突然一个身影将朵朵从水里拉了上来!“咳咳咳……咳咳……咳咳!……”朵朵终于能够呼吸了!雨晴正想感谢他,但是看见他的模样时,惊呆了!深蓝色的碎发,深蓝色的眼瞳!第一映像——好帅!年龄也是8岁,但是明显比雨晴高了很多!雨晴正张口,可是又一闪,不见了!然而,那个男孩早早已经将夏朵朵映在脑海里了。“朵朵!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雨晴十分内疚,但是朵朵却不在意,因为有人为自己着急,她已经感到很幸福了。当然,朵朵也十分感激那个8岁的男孩。虽然样子没见到,但是经过雨晴的描述,一定是个大帅哥。“朵朵!以后,我们要向向日葵一样每天向着阳光哦!”雨晴对朵朵说。“嗯!我最喜欢向日葵了!以后,‘晴朵向日葵’就是我们之间的暗号哦!”“好啊好啊!”而这,已完完全全被一位卧在树上的小男孩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朵朵想起都十分甜蜜,但是对于水,她有恐惧感!因此,朵朵快速离开了游泳池,来到了第三个门……初一:欧阳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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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血玫瑰_1500字天空朦胧朦胧的,上午的白云此时也被染得乌色如铅。同学们心情也像灌了铅似的,头一个个低垂着仿佛低到了裤裆里。大家都像个闷葫芦,一言不发,泪水却如决堤般汹涌。尹巽芳揉了揉红肿的眼睛,尽量平静地说:“同学们,今天我们毕业了。一旦离开了校园,我们就要学会在社会上生存。让我们一起加油,共创美好明天!”“小尹你也要保重哦,我……”一个如蚊语的男声响起。尹巽芳当然知道说话的是谁。那一天,天空也是阴云密布,白天犹如黑夜,黑压压的人群慌慌张张散去。尹巽芳的演讲还没结束,老天就憋不住郁闷的心情就要下雨。也好,反正今天的稿子背的不熟,有点忘了。明年她就上大学了,想起来就兴奋。她在A大学附属中学念书。看着师哥师姐们悠闲地塞着耳机牵手在充满诗意的绿茵小道上,再也没了繁重的作业题,恋爱也被允许。她哪能不眼馋?恍恍惚惚间,撞上一个人,尹巽芳抬眸,一脸惊愕:“怎么是你?”“怎么,见到我这么惊讶?”男孩晶晶亮的黑眸在闪电雷鸣中闪耀夺目,笑容僵硬在嘴角。他本来是她最好的蓝颜,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好得像一个人。而她,喜欢上了隔壁班的袁奇峰,他高大帅气,篮球打起来特别帅,不少女孩都喜欢他。她把所有对袁奇峰喜欢的一点一滴一毫一厘都不落下的告诉了他。他心尽管如针扎,如车辇。脸上却始终挂着平时的微笑,疼惜地抱住她,轻拍拍,柔声说道:“小尹,他真有那么好吗?”他也学打篮球,也很帅,引得女孩们为他一阵阵尖叫。而她却不看他一眼。她走了,去了医院,因为袁奇峰腿部骨折,她拎着两袋水果。在医院,她替他削苹果,在门外的他泪水夺眶而出。他走了,去了加拿大。她依旧是万众瞩目的班长、班花。她和他只是朋友,谁也没有杂念。她对他尽管喜欢过,却只是曾经。他走了,她才知道,心中心心念念的是谁。尹巽芳脑中的回忆如过电影般一幕幕。那是国中时的事情了,尽管五年了,依然历历在目,他终究是回来了。黑蒙蒙的天空如夜色临幕。他清秀的眉此时却倒立着。她不明白他究竟要做什么,眼中的火焰却如熊熊烈火。“你瘦了,诺。”她轻轻地扶起他的俊脸。眸子里淬着浓浓的忧伤。他的眸子柔和了,一些,问:“你爱我吗?”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唇一翕一动。“我……我……”尹巽芳泪水已经糊了视线,纤瘦的身子抖着。她不知道爱是什么,她说不出爱这个字,她想开口解释,却一个音也发不出来。“小尹,你真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你害死了我哥,又伤害了我。”袁奇诺双眼里充斥着狠谲,尖利的锋刃在夜色中刺得她眼睛生疼。“不……诺,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我当时太小不懂爱情。我是曾经对你哥有好感,但那也是因为你,他和你一样帅气、温柔、体贴。而我并不知道他是你亲哥哥,因为你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当我明白了这一点时,你已经去了加拿大。我哭得很伤心,整日水米不进。你哥他说爱上了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死活不肯,谁知他威胁我,所以……”尹巽芳此时已泣不成声,接着说:“他尽管想对我施暴,我跪下哀求他。告诉我其实爱的是你。他停下了动作,我们成为朋友,只是,总感觉他没有那么单纯,我时时刻刻提防着他,他渐渐的也死了心,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我只盼你回来!”“可是他死了,都是因为你。”袁奇诺赤红着双眼,手上的刀刃亮闪闪的刺着她的眼睛。她有点害怕了,她不想就这么死去。她还有作家的梦想,还有年岁越来越大的父母,还有乖巧的弟弟!“诺,他是自杀的。”“你说谎!”他不能相信这个女人所说的话。哥哥那么优秀,球打得比他好,长得也比他帅,追他的女孩也比他多,性格又那么阳光,怎么会是自杀呢?“诺,你和你哥都有家族性格分裂症。你根本分不清你和你哥。有时你是你哥,你哥是你。你和你哥是异卵双胞胎。我开始根本分不清你们谁是谁。直到我送了你一个项链,上面刻着的是你和我的名字‘芳诺’。”尹巽芳撕喊着嗓子,痛苦地说出他不愿接受的事实。“你哥是你杀死的,你恨你哥夺走了我!”尹巽芳的话像不断割剜的刀子。袁奇诺捂着心口,痛苦地说道:“你说得没错,是我亲手杀了哥哥!他的鲜血一直流,一直涌。我看见了血液里绽放了一朵鲜红的玫瑰花,我想把它送给你。”说着,袁奇诺拿着刀像一个浑身哆嗦的一步步后退眼里充满恐惧的女孩靠近。……鲜红洇漫了主席台,一朵鲜红的玫瑰花黑夜色的夜幕里开得诡异……初三:何静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