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染华裳入凡尘
泱泱华夏,自炎黄起,便开始着笔一卷传奇,纫制一件件华裳,为后世惊艳。我自是沉醉其间,同时,我又决心做一把锐利的尖刃,剖析那一件件华裳,这一卷传奇。
我要走进李世民的皇陵,揭开他的棺椁,还原解析他的一生,将蒙在“贞观之治”上的薄尘抹去。我要掀开成吉思汗面前的帘幕,看清一代天骄的真面目,探透强盛大元的奥秘,然后,将强国之道“偷渡”给中国。
这是我的梦,也是邻家叔叔的志向。
邻家的叔叔戴着一副大大的眼镜,几乎把眼睛鼻子都藏住了。不过他的脑子里有许许多多的有趣的玩意儿,每次和玩伴去他家里玩,他都喜欢给我们几个小孩讲历史故事,讲汉武帝和五铢钱,讲吕布怎样杀掉董卓,讲孝庄太后辅佐康熙,开创盛世……我每每都是听得挪不开步子,就算是爸妈喊吃饭了也不舍得走。
一次,我和几个小朋友又跑去他家。他热情地迎我们进来,问我们要听什么故事。正在思索时,我突然瞥见他手背破了一块皮,忙惊呼:“呀,叔叔,你的手怎么了?”“哦,没事的,就是在古墓里不小心蹭到了。”叔叔不甚在意,但我们却对他话中的“古墓”来了兴趣,缠着他讲来听。原来是最近在我们这个县城的城郊,发现了一座古墓,正在发掘。叔叔可是一个文史热爱者,也算个业余的考古人员,便和几个考古的朋友去到了那儿。
叔叔又和我们讲了他的所见所闻,然后兴奋地说:“南方现存古代墓室壁画相当稀少,真希望可以在南方多发现几个,为中国的历史文化添彩。对了,你们听了之后有没有什么感想啊?”“听起来好好玩哦!我也想去玩!”我们争着说,“可是还可能会受伤,又有些危险……”
叔叔听着敛了笑容,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这可不仅仅是好玩啊。我们研究历史,是为了以史为鉴,来探求振兴中华之道!我跟你们讲过的李济,索回日本侵华期间掠去的中国文物,那么有能力的一个历史学家,工作中不也会受伤嘛,这在所难免。有得必有失……你们现在或许不懂,但我希望你们记住,我们的作为,不是为了好玩,也不单单为了个人,更是应该为了我们的祖国!”
我记下了叔叔的那番话。此后,我几近疯狂地汲取历史知识,令我妈妈都不禁担心我会误了正常的生活轨道,几次想禁了我看这类书的时间。我便捧着最为宝贝的它们,或跑去叔叔家,或跑去朋友家,如饥似渴地读。那次妈妈寻了来,看见我绘声绘色地给几个小朋友讲着历史故事,无奈地笑笑:“你真的走火入魔了吧!”“为了弄清历史,为了我们中国,走火入魔也值了!”我嘻嘻一笑,随意又坚定。妈妈见此,也只好同意了我的“追梦之旅”。
我现在正努力学习,为成就我的梦想而努力,积蓄力量。因为我知道我的努力笔墨浓厚。
我的梦,如此便是:
点染华裳入凡尘,润泽华夏予万人。
点歌
老麦,我们好想你,我们真的好想你。你说你暑假会回来,是真的吗?我们都好希望你回来,好希望你回来,回来对我说:
“筱依,怎么了,不想我吗?”
“那群男生有没有气你啊。”
“有没有瘦了一点啊。”
“成绩怎么样啊?”
“有没有交男朋友啊。”
“初一的生活是不是很快乐。有没有我们以前这么快乐呢?”
如果你这么问,我肯定会回答,“没有。”
初一的生活,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好,是因为你不在了吗?为什么你要回老家呢?老麦,我、小米、蟑螂、猫咪、小纯,都好想你啊。初一的生活,永远没有我们小学的好。为什么呢?我也不懂。
初一,我觉得班上的女生都有些。。装。为什么呢?做自己不是更好吗?就像许嵩的《素颜》一样。不好吗?为什么那些女生都要把自己装的那么那个呢?
初一,我第一次发现,其实,男生比女生好多了。这是为什么呢?老麦,等你回来告诉我喔。
初一,我发现,老师们对我们好严格,又好放松。呵呵。。很矛盾吧!
初一,我们的班长,我好讨厌好讨厌。可是,我又讨厌不起来。因为,她多像你啊!不过,有一点,她总是只喜欢和成绩好的、长的好看的。像我这种,成绩又比不上她,长得又不漂亮的人。怎么可能会和她在一起呢?老麦,如果你在的话,我想,我们班,一定是非常非常好的。因为我知道,老麦你永远的最厉害的。
初一,我有些讨厌我们的标哥,因为他,并不能发现我的潜能。我真的好希望好希望有个可以真正把我的潜能挖掘出来的老师。这样的话,我真的会很开心很开心。可是,又有谁可以真正的挖掘我呢?老麦你说过,是金子,一定会发光的。可是,如果没有好的挖掘者,金子,永远都是被埋在地底下的。
初一,我越来越想你了,老麦。对于我来说,初一,我好讨厌。因为,它把我们分开了。我多么怀念我们以前的生活啊。嘻嘻哈哈,轻轻松松。可是,我又好喜欢初一,因为这样,我感觉我长大了。感觉我不是小孩子了。一切可以由自己决定。
初一,我越来与爱看小说了。还有一次给老妈抓到。我好担心,好担心,最后,老妈原谅了我。可是,你知道吗?当时,我多么希望你也在我身边,帮帮我。
老麦,小学和初中,是你我的分界点。我不知道,你还可不可以回来这里,回来深圳。可是,你要记住,你答应我的,你说你一定会回来的。我要介绍我的同学们给你,让你看看,我们班的、散乱。呵呵…老麦,答应筱依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啊…
老麦,如果你看到,你一定要记得,这是筱依为你点的歌。记住,我们的友谊。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
心中能不欢笑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
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万岁
朋友
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
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
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
友谊万岁
朋友
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
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也匆匆日逍遥荡桨在微波上
当如今已经劳燕分飞
愿歌大海重洋
友谊万岁
万岁朋友
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
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往日情意相投
让我们紧握手
让我们来举杯畅饮
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万岁
万岁朋友
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
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auld be and to mind auld be for the sake of auld lang If you ever your but I me oh it to me, me your it home to me. it home to you know I when you but now I know that I only hurt it to your it home to me, it home to me. For auld lang syne my for auld lang take a cup of yet for the sake of auld lang syne
老麦,要记住啊,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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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的天使她就是一只妖娆、高贵,散发着冷漠气质的精灵,却不慎坠入了人间——我眼中的王菲打开电脑,进入“百度”,搜索“王菲”,一长串醒目的网站便呼啦啦闪现在屏幕上,“天籁之音”“菲靡靡之恋”……他们以各种华美的字眼诠释王菲,勾住人的眼球。可是,“坠落凡间的精灵”——在我看来,如此称呼她才是绝配。之前我惯用“天使”来比喻超凡脱俗的女子,但王菲推翻了我的万能词汇。她脱俗,但绝非天使的与世隔绝。她冷艳的外表,带着无法名状的颓废色彩;略尖的下巴总是微微上扬,仿佛洞察一切却冷若冰川的眼神桀骜不训让人感受到一股神秘的气息;她我行我素地穿梭在林立的高楼中,甚至有些许邪恶,而这邪恶也美得令人窒息。像极一只,精灵——而不是天使,纯洁的天使。她的声音空灵得不含丁点儿杂质,她定是一个迷失归路的离群者,所以歌声渗透了寂寞。不为任何人而唱,只是喜好所致,累了便停下脚步看看路边的风景;也许什么时候心情突然明朗,对着白云蓝天也会从喉咙流淌出如水的歌声,随风而逝。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唱歌了,希望喜欢我的人忘记我,但不要忘记我的歌。她的歌?与她的人一样,傲然立于世。其实,歌,人,我都会舍不得忘掉。有人评价,现代歌坛,只有王菲的歌称得上是真正的音乐。《萌芽》上一青年写手也道:“林夕的词也只有王菲才唱得出感觉。”那歌声随心所欲,跌宕起伏,音阶衔接得不着痕迹,且极富穿透力。乘着音乐让我像风般漂泊,那么纯粹而自由,贴着她的灵魂,我可以在脑中描绘出她唱歌时的如画表情。这样拥抱自我的感觉,细腻完美。我相信爱过王菲的人,随时可以翻出关于她的记忆,清晰的细节。毕竟和一个人用心共同呼吸的经历没法不刻在生命里。王菲极好的诠释了所唱的歌,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音乐即她本身……“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蝴蝶》)爱情在时,她守护;爱情走时,她离开。一段情不会成为她的羁绊,转身离开的刹那,心便放开。“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百年孤寂》)再怎样的惊涛骇浪,在她眼里也终会平静如镜,她透彻地看到本质,嘴角若有若无的浅笑永远淡然。王菲的末专辑叫《只爱陌生人》。一个只爱陌生人的女子,一个永远漂泊无依的女子,一个寻找瞬间冲击的女子,一个旅途中无牵无挂的女子,一个谜样的女子。只爱陌生人,如此思维方式,便是王菲。描浓浓的媚紫的眼影,留凌乱的爆炸式发型,穿深色沉闷的服饰,斜睨着眼神安静歌唱。像极一只妖娆、高贵、散发着冰冷气质的精灵,却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悄然落入凡尘……10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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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旅(二)强悍实力_1000字青尘咬紧牙关,一把推开黄泉。“你先走,我拖住他们!”没想到黄泉一点也没有想走的意思,一脸风轻云淡。“他们为什么要抓你?”“这块地本属于我爷爷,但爷爷去世后这些人就打上了这块地的主意。他们出高价想买这块地,但我不卖,他们派人来杀我。”青尘无奈地耸了耸肩。“你这块地底下有一条灵脉,他们当然想要这块地了。”黄泉说着往红衣少女那边一瞟,那冰冷的眼神令少女打了个冷战。心头一惊,她怎么知道!“现在不说这些你快走!”青尘再一次说道,黄泉无视他的话,越过他时,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你忘记了吗?我是神。”说完迈步挡在青尘面前,从腰间抽出匕首,以极快的速度向黑衣人群冲去。她的膝盖准确无误的踢到离她最近的黑衣人的下巴上,再用匕首往胸前捅去,血立马喷了出来。接着后脚踹飞了想从的偷袭的众黑衣人。匕首一次次准确插入胸口,可想而知它杀了多少人才练就了如此准确。约一盏茶时间,战斗结束。黄泉身边倒下的黑衣人已堆成了山。黄泉脸不红,气不喘,从这可以看出武功的深厚。“你……你怎么……”红衣少女眼中的骄傲一扫而空,随之而来的是震惊与恐惧。她不停地往后退,最后快速的离开了空地。青尘也吃惊地愣在原地,而且黄泉身上一道伤都没有。他咽了咽口水,还好他和黄泉不是敌人。他拽着黄泉也快速的离开了“凶案现场”。他们刚走不久,就有一中年男子突然出现,他脸色铁青的看着满地的死人,再看了看青尘他们离开的地方后,原地消失了。这时的黄泉与青尘已来到了一座离森林不远的城前,如青尘所料,黄泉一出现就引来了众多人的主意,还有一些含有杀气的眼神看着他。因为这时的他拉着黄泉的手。看到那些目光青尘无奈地扯了扯嘴。“那个……你能不能戴上面纱?”青尘小心翼翼地问,生怕一不小心就触犯了这位神大人。“为什么?”黄泉有些不解。“呃……你这个样子太……引人注目了。”边说边从口袋中掏出一块面纱。黄泉听话的带上了。进了城,首先是要个客栈之类的地方住下。青尘东张西望的寻找。“喂,那个女的。”一道粗野的男声从身后传来,黄泉青尘同时回头,一彪悍男子出现在他们身后,眼神不善地看着他们。“那个女的,把面纱摘下来,让爷看看你长什么样。”彪悍男子咧嘴一笑,他身后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不要。”一道话语从黄泉口中吐出。那男子都愣住了。“你刚才说什么?”彪悍男子怀疑自己的耳朵。“我说不要。”黄泉的声音又冷了几分。一旁的青尘无奈地扶额。真是一个惹事的主啊……初二:凉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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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旅(五)昙花三皇_1200字酒馆二楼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金发少年,青尘呆呆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这个深不可测的银发少女,咽了咽口水。而梦筱颖一脸平静,所有事情都在她预料之中。“不用多礼。”黄泉轻轻一笑,世间万物黯淡失色。起身伸出玉手将柳月轻扶起。“没想到有生之年竟有幸见昙花大人。”柳月轻说着从怀中掏出一银钟,“铛铛铛”随着柳月轻的摇晃,银钟发出清脆的钟声。方圆万里,清晰可听。“请昙花大人稍等片刻,三皇很快就到。”柳月轻恭敬地对黄泉说道。酒馆二楼之人都神色一怔,今日竟可目睹花三皇真身?这时,在离此地越千万里的一座深山中,坐落着一座气势宏伟的神殿。不错,这就是昙花神宗总部。在神殿最深处,有着一个亭子,亭中有着三个人,这就是昙花三皇。其中,红衣女子是三皇之一的艳皇,黑衣男子是影皇,而剩下的白衣男子就是虚皇。“铛铛铛……”钟声响遍整个神殿,直到传入三皇耳中。“谁家的死小孩乱敲钟,吵到本皇睡觉了。”那红衣女子不满地从椅子上做起来。“诶,这个钟声是柳月轻那混小子的钟发出来的吧?不是让他出去找……”虚皇晕乎乎地说道,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爆射出一到金光。身体不停地颤抖。立马化作一道白光飞往钟声源头。艳皇和影皇相互看了一眼,也像是想起了什么,跟着虚皇也飞了出去。“柳月轻!”虚皇这一吼直接把酒馆震的摇摇欲坠。“师傅,我在这。”柳月轻弱弱地说了一句后,身旁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衣男子,这就是虚皇。“混小子,你找到昙花大人了?”虚皇声音都颤抖起来,抓着柳月轻不停地摇晃。“陆若云你鬼叫个屁,本大人不是在这吗。”黄泉也一吼。身旁的青尘都被吓住了,和黄泉一起那么长时间第一次见黄泉那么火过。陆若云看着黄泉身子抖啊抖的,还慢慢的向黄泉靠近。“黄泉大人?”陆若云靠的靠越来越近,好像想看着更清楚,却被黄泉一巴掌闪开了。“陆若云你跑什么。”又一好听的女声传了出来。有一红衣女子和一黑衣男子也突然出现了酒馆中。“黄泉大人!”红衣女子立马看见了不远处的黄泉,马上就扑了上去。在黄泉身上直接就哭了起来,黄泉无语的咧了咧嘴。“柳如烟你哭够没有,这都哭。”另一黑衣男子鄙夷地看了看趴在黄泉黄泉身上的柳如烟。“黎寒,好久不见。”黄泉看见那黑衣男子也一笑。“黄泉大人你没死就好。”黎寒阳光一笑,黄泉恨得直咬牙。这一场面直接把酒馆二楼的所有人给吓住了,昙花的三皇啊,就是这样子的?心中的世界观崩塌了。“喂,你小子是谁?”陆若云发现了在黄泉旁边的青尘。看见陆若云把目光转向他,青尘不禁一愣。“哦,我介绍一下,这是青尘。”黄泉笑着介绍。“诶,你小子竟然能让黄泉大人笑,看来有些手段。”黎寒眼睛眯了起来,黄泉大人可是有名的冰山美人。青尘看着那不善地三道凶狠的目光,咽了咽口水。天啊,我又闯什么祸了?初二:凉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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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落笔凡尘,凌乱不成章释卷凝窗陷遐思,风拂发梢竟不知。飘香袭人意渐醒,执笔墨染浮生辞。——题记晨曦的阳光渗透过窗子,帘子外面的世界早早就开始了车水马龙的喧嚣,揉揉稀松的双眸,慵懒的从被窝爬起,光着脚一骨碌踩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微冷的感觉从脚底传来,意识瞬间清醒了大半。七月过半,光阴在指尖流淌得飞快,给自己既定好每月至少码一篇文字的任务,迟迟未下笔。晴好的天气,是该找个清闲的时光,和着书香,轻拥一米阳光入怀,让文字在这样悠然的季节里婉约成一朵花开的芬芳。七月,骄阳似火,即便是清晨,太阳公公也不吝啬他的热情,有阳光的日子定能热得你汗流浃背。这样的季节唯有躲进阴凉的空调室里才能觉得自己还活得精神。卧室的窗外是大马路,闲下来的时候总喜欢静静站立窗边,看人来人往,蓝天白云。空调里吹出的微风,凉爽的缠绵着,躁动的心,总能变得安静而柔软,敲下的文字,仿佛也变得清净唯美。七月,其实是个伤感的季节。多年前的自己也在此时结束了那些年的懵懂,与同学好友挥手送别,去接受生活对自己的另一种考验。青春里的散场,仿如就在昨日里泪水涟涟的车站送别中,空气里弥漫着深深的不舍。离别,成了回忆的代名词。还记得那些熟悉的面孔,曾一同说说笑笑穿过校园的林荫小道。而今天各一方,说好的再见就真的再也没见。我想经年之后,恐是纵使相逢应不识了吧。其实,感伤的不是谁离开,因为人生难免分别,伤感的确是淡了的情,是对青春的眷恋。人生有太多的擦肩,倘若遇见是一种偶然,那么,微笑可否算作一份温暖?七月,注定属于花开的季节。处处可以感受到花儿嚣张的怒放,我也会在夕阳的余辉里去玩赏这样一幅饱满的画。信步去看一场花事,路的两旁姹紫嫣红,随手轻缕一抹花的味道,羽化成素笺上的诗香,便足以让心中的风景落成永恒的画面,永远如夏花般绚烂。栀子花开的季节,在阳光下诉说着纯纯的爱恋,这浅浅的情怀,像极了那些青春岁月里的人生初识。何炅的《栀子花开》十年之后继续开,终是完成了夙愿,只是往事穿越时光,打湿了谁的眼角?七月的荷香,随风轻轻摇进夏的杯盏,入目的是满眼的清凉。碧水涟漪,天成了一幅清雅的山水画。清风拂过,舞动着的荷叶错落有致,仿若遥现一位素衣女子,水袖轻盈,在尽力为人们倾尽最美的言辞。斜阳里,寒蝉凄切,空愁着对落日的不舍。踏着蝉鸣的韵律,夕阳落幕,霓虹灯在街道上闪烁,温暖着独自在路上的人的心。这样的夜晚,虽然蝉声戛然而止,但橘黄色的灯光柔柔的洒在脸上,却让人倍感温馨。七月,时光不停的向着末尾行走,在装满神话的文字殿堂里,仍然期待一场美丽的邂逅。滑落心底的累,婉约成一种等候,流到了记忆的深处,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无所有。只是如果时光倒流,我想我或许还是会选择沉默,就好像注定了不再对谁去诉说。如若可以,凝字为爱,执一支岁月的笔,每一路都是心路的历程,在心未老前,去画一个美丽的圆。七月,聆听自己的独白,读一份花香熏染的情怀,折叠所有美好的时光,让笑容暖暖!风过处,看轻花乱舞,心思淡然。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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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一双手,骨节分明而又坚强有力,却又是是轻轻的、柔柔的托起襁褓中的婴儿。脸上时而开朗时而严肃,却又无限狂野和自信的脸庞在不经意间飘出一抹柔和的笑容,像春日懒散的太阳,慵懒的露出一抹暖暖的笑容,暖而不烈,沁人心脾。不熟练的姿态,让他原本潇洒帅气的动作变得笨拙,却又万分小心。我盯着这双手,这双陪我走过自我出生起所有风雨岁月的手,平视襁褓中他的另一个表妹,满意的伸展着手脚却皱着眉的我的另一个表妹;然后,仰视哥哥万分温柔的笑容,思绪不知不觉间就飞远了。已经回忆不起何时第一次见的这双手和它的主人了,总之,我至今为止的每一段历程,它都陪我走过了,从没有缺席。不知从何时起,我就眷恋起了这双手,并且,为这双手取名为凡。平凡的人间,平凡的男孩的平凡的手。不慎堕入凡间的天使的翅,美丽且不夸张。凡今年已有十五有余,已在十六岁的路口开始张望。当曾经,十年以前,或许不到十年,也或许比湿年还要长的时候,在凡的主人和我拥有的都只是纯粹的快乐和悲伤时,凡还和它主人一样没有长大,拿鸡蛋时都还要用双手捧着。那时的凡很小,也不似今天那般修长,而是一双白白胖胖,且像女孩一般柔嫩时,凡就为我做了许多平凡却又使我愉悦的事。凡将一块小小的糖块掰成两半,其中的一半,小凡会自然的塞进我的嘴里,养成我嗜糖如命的性格;在过马路时,小凡会因紧张而死死压住我的手;玩陶泥时,凡会因淘气而把我变成地地道道的“土脸妹”;吃蛋糕时,凡会在我把它主人扮成圣诞老人时,邪恶的笑着,接着,我的脸上也留下了一把把“胡子”。童年,是最美好的,却又因为童年的我们不知珍惜,变得分外短暂。凡的主人和我都渐渐脱离了童真,我们再向大人靠拢,尽管缓慢,可在转眼即逝的无限生命中,闪得很快。昔日玩泥打闹的手,以紧紧抓住了笔杆,勾画出华丽孤傲的无二画面,涂鸦是的童乱,早已不见踪影,隐藏在了曾经的曾经。数、理、化的公式在脑中发酵,勾勒出深深浅浅代表智慧大脑沟壑。快速转动的思维条码,在坚强自信的影响下,发掘了一个又一个科学奥秘。飞舞的指尖,在萨克斯精细的按键中,涌出斗志昂扬,温婉动听的和谐乐章。尽管退去了懵懂的神情,稚拙的语言,不尽的泪水,无理的取闹已从我们身边渐去渐远,可是,凡,陪着我,帮着我,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从白胖的手到苍瘦的修长的手,我与凡的默契还是没有改变,在我最困难时,凡还会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一切有我,不用担心。让自信挂在脸上,像我一样。”我总会在这自夸下破气为笑,让烦恼烟消云散。童年,已然逝去,在童年最后的时刻,我只想说:“谢谢你,凡。”从小时到长大,我都是凡的主人最钟爱的表妹,而凡的主人,我的童年不可或缺的人,永远都是我最敬重最信赖的人。100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