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我喜欢颜色。我喜欢鲜艳娇嫩的暖色,也喜欢宁然清爽的冷色。我喜欢浅一些的颜色,喜欢明薄纯粹的色彩。曾经有一段时间,偏爱过冷漠而凝滞的暗灰与黑,固执地认为这些就是我生命的色调。我记得我还想过,我永远都不会再喜欢橙黄与红这样喜气洋洋的颜色了,它们已经远得像在另一个结界似的。可是现在,当我看到笼罩着一层毛茸茸光晕的橙红色太阳散着温暖而欢喜的光芒,看到新鲜而饱满、光滑得折射着淡淡光彩的橘子,看到某个夜晚,漆黑如墨的夜空悬挂着一轮水红色的弦月时,我居然依然会感到莫名的欣喜和感动,它们在身体的某个很深的地方,啜泣一般地奏响了。
我喜欢季节。喜欢春,喜欢春的复苏,喜欢那些飞扬在春日里的美丽风筝;喜欢夏,喜欢夏日清凉的泉水和香甜可口的冰淇淋;喜欢秋,喜欢看枯叶随风漫卷,挥洒别样的情怀。四季我皆爱,却最爱冬。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冬季吧,那些冬日里另人颤粟的寒冷居然也成了我恋冬的原因。冬日,有大风。冬的风气势浩荡,铺天盖地围剿苍穹,风里面还夹杂着旷远苍茫的气息,凛冽,铿锵,像某种金属般质地硬朗。站在这样的风中张开双臂,让宽大的风衣里灌满风的呼啸,人,真的要呼啦啦飞起来呢。风是永远不会停的,它们以路过却不回首的姿态渐次穿过我暖烘烘的身体,卷走纠缠的温度,敲打我暴露在空气中的脸颊,染上一层最自然的高原红。张大嘴巴贪婪地吞咽东风,它的干冷,它的凛冽,和它作为一个流浪者的气质,好像被我尽收胸腔。霎的,身与心与魂,豁然开张。
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矛盾。小小的矛盾,无伤大雅,有些古怪,有些无奈,因此格外生动可爱。就像我喜欢看书,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整个儿地浸在书中,喜欢把脸埋在书上,使劲地嗅着或浓或淡的油墨气味一样。那油墨的气味我想说不上香,因为有时候,我甚至也会厌烦。比如学校新印了好几摞的油印试卷,就散发着类似的味道。我讨厌那些试卷,于是爱屋及乌般的,我讨厌它们的味道。再于是,奇怪了,矛盾了,我时时恋这气味又明明时时厌恶,相反的两种感觉偶然交织冲撞,这便是一种小小的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种矛盾多么有趣啊,它们或许仅仅属于你,它们给生活染上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色调,它们时有碰撞,然后你的心上就会叮叮咚咚地响开了。
我喜欢一些简单的句子。寥寥几个字,居然有种超出平面的奇妙感应。那字不止是字了,甚至成了嗅觉听觉和触觉。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他这么浅浅一句话,轻轻地也不经意地缠住了我的心——凌晨,夜将尽未尽,晨将至未至,花依然未眠——这是多么清美的意象啊,如梦如诗如画,如最温柔的光辉,作家孩童般敏感洁净的心境,忽然展成光晕,让人惊叹、折服。于是这琐碎的日子,忽然间盈满花香,心,已是圣洁如洗。我喜欢这如诗的句子,还喜欢那些平白之至的话语。最近总是听说这样一句话:“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会有奇迹。”这句子干脆,几乎让人要朗朗脱口而出,其实细想,这话分明是骗人呢——若真是如此奇迹岂不降值了?可是我偏偏喜欢它。我们都喜欢把失望和不快都压缩在瞬间,让好运紧随其后而来。这样的句子,多遂人意呀。况且,读着它,我几乎真的就要坚定地相信,相信下一刻即将喷薄的奇迹了。简单平白,但是——给予人欣慰与信念——有时候,这些,已足够美妙。
我还喜欢,这样一个我,心中充满了爱和美,能喜欢那么多,值得喜欢的。
喜欢讨厌!
喜欢?讨厌!
最近几天,我的爸爸妈妈和弟弟都住在临沂,我住在姑姑家,姑姑家有一个表弟,今年八岁。最让人反感的就是他那差的不能再差的脾气。
说起他的脾气,我可是深有体会,别的不说,单说今天下午的这件事,你可能就会对他的脾气略知一二。
放学后,姑姑把我们两个接回家。进了家门,他见还没有做好饭,就嚷道:“怎么还没办好饭?我都快饿死了!”那还不是因为他中午没有好好吃饭,现在倒怪起别人来了。我打开作业本,准备写作业,没想到,他竟然又喊了起来:“哎呀,怎么还不行?我都快饿死了!”我算了算,距离上一次喊最多不超三分钟,现在又叫了起 来,真拿他没办法。
终于,开饭了。我心想:这下他可以消停一会了吧!就去洗手了。
洗完手,我见他还在桌前坐着,不知在干什么,出于好奇,我走进去看了看,他见我走了过来,就指着英语课本上的一面国旗问我:“这是什么?”我答道:“国旗”。他嚷道:“你这不废话吗!我问你是哪国的国旗!”天啊,这可是三年级的课本,我怎么会记得,天晓得是哪国的国旗!不过下面标着那个国家名称的缩写,我看了看,难道是澳大利亚?我就回答道:“澳大利亚。”他回答道:“不是的。”我想起来了,是加拿大!我刚开口说:“是加……”他打断了我的话:“我老师说了是什么国家,但是我忘了……”我打断他的话,再次插口道“是……”没想到,他又打断我的话。我忍无可忍,被逼无奈,使出了绝招,我用手堵住他的嘴,终于说完了我要说的话。
不一会,姑姑教育他说:“别人说话的时候不能随意打断别人的话。”他胡搅蛮缠,喊道:“我就说,我就说,我就说
哎!真拿这个表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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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爸爸喜欢我,但他的表达方式对我来说真是太恶心了。每次我一回家,爸爸就飞快地向我冲来,指着自己的脸,嘴上还不停地说:“来,亲一个。”这句话真像是爸爸随身携带的口头禅。可一听到这句话,我就马上躲进被窝里,不让爸爸接近我的一根毛,我怕他的胡子扎。我觉得学校班级的语文老师喜欢一位女同学。每次她上台演讲的时候,老师都会热烈地鼓起掌来。下课的时候,老师好像只对着她微笑,要是换成另一个同学,老师可能就瞬间变成了“平板脸”。我奶奶家对面的邻居养了一只小狗,这只狗好像很喜欢我。每次遇见。它总是围着我的脚不停地转,还会舔我一口,想扑到我的身上,跟着我走。它两只眼睛一直冲着我看,渴求的目光。我想:它一定也喜欢我!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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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以前跟朋友说,我喜欢一本话的乱七八糟的本子,不是因为它的乱,而是因为它有故事,这样的美。我一直都觉得,我玩配音都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盲目跟风,也不会盲目从众。我喜欢的那一切,都会在未来的某个角落,稳稳当当地等待着我,看着曾经我也苦苦哀求过,却不会把自己最爱的样子,真的展现给别人看。我们都在说一句话,对不起嘛。可是,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尤其是从我宿舍的姑娘口中说出来的,我就心疼得不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虽然我们待在一起又吵又闹的,因为一顿饭一句话争风吃醋,可是从来都是最原始的平时样子。我们聊着最平常的家常便饭,那一切都未必真的需要走一个程序,可是当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时候,就是最开心的时候啊。他们喜欢的那种姿态,根本就不需要跟别人去炫耀什么,因为他们一直都有的,根本就无需别人去想象,那些未来,十年后我们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会使用什么样的支付软件,我们又会发展进步到什么程度。我想,这一切,都是一个全新的信仰吧。4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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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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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里有百花盛开的景象,蜜蜂和蝴蝶们就会来采花蜜、当我难过时,往五彩缤纷的蝴蝶姐姐和马不停蹄的蜜蜂妹妹定睛一看,就会让我感到快乐无比!我喜欢夏天,因为炎炎夏日里,可以到清澈凉爽的游泳池里游泳,度过充实又美好的时光,也可以品尝香甜多汁、美味可口的西瓜。尽情享受夏日“冰冰凉凉”的滋味。我喜欢秋天,因为凉风徐徐的秋天里,不仅可以到风景美丽的河滨公园,全家一起骑着脚踏车、打篮球,而且还可以沿着浮洲人工湿地散散步,放松心情。这样的生活真是十全十美啊!我喜欢冬天,因为寒流来袭,妈妈会为全家人准备一桌丰富又美味的火锅,和一道道香喷喷的可口佳餚,真是好吃极了!我喜欢这种团聚的幸福日子、天南地北的聊天,这样的生活,我真的很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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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过生日,因为过生日可以收到很多礼物,在生日前一天晚上,我感觉已经睡不着了,在梦中,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快乐的气氛,尝到了那美味的蛋糕,看到了那么多的礼物,生日快到的那几天,我都很高兴。我还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我看到很多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就感觉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闻着书里的香味,尝到了满足的味道,好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知道阅读是多么有趣呀!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25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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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这个词,定义很广,心理学家,爱情导师各执一方,但不乏共同点,你可以同一时段喜欢很多人,或某些物件,甚至选不出最喜欢年少的时候,恋情总来得这么的理所当然,没有那么多的压力喜欢了,便跟你说“我喜欢你,在一起吧”如若同一心理,便不会想那么多为什么那时候谈恋爱仿佛得奖,看着众人的了然的目光,享受着好友的祝福,想来没有比这个更令人振奋的事了偶尔妄下誓词“我要你当我新娘”笑得无比灿烂“好”人这辈子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个令你不顾一切的人,莫名其妙的喜欢上,莫名其妙的在一起直到莫名其妙的分开,最后理所当然的跟自己说我想要的并不是这样的或许某天你会对偶然相遇的异性产生好感,尽可能的表现好自己淑女,淑女,再淑女一点这个角度好看,还是这个角度帅气,对着阳光会更带魅力点吧突如其来的想法,你来不及问为什么,会留下好印象吧?尽管时候大家都会讲此事抛却脑后,可有时候不自觉的我就这样了如此一来,好感与喜欢,你又分得清么?想要自己变得更好,满足你的无尽需求,想要为你遮风挡雨,挡住一切枪林弹雨,想要对你好,想要你喜欢我,只要你喜欢我并不是所有的感情付出了就会有所回报,有时候一句衷心的谢谢更令人心碎即便如此世上又有几多人真正做到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关于喜欢,我想你也喜欢5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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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每天都在默默的去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去观察他的样子,害怕他会受伤他似乎成了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块他如同病菌一样在我的生命里蔓延当我爱上他的那一刻全身早已麻痹如果给我一个选择我一定不会让自己后悔一定去不会埋葬这份爱而会走到他的面前告诉他我爱你哪怕他不愿去接受1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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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走在乡间的小道儿,在树和花草的“伴奏“下,我喜欢那种声音。我喜欢迎着春风蹦蹦跳跳,在春风悠悠中,我喜欢那种“风景“。我喜欢在山坡上独自看书,在晨雾中,淡淡的花草香,淡淡的雾,淡淡的一切,一切,我喜欢那份宁静。我喜欢笑,把笑留给一切你接触过的人,笑能给人带来欢乐,笑能让人心情舒畅。我更喜欢别人对我笑,是那么的温暖――早上,不小心打碎了奶奶的花瓶,奶奶说“岁岁(碎碎)平安吗!“我“高兴“地对奶奶说了声“对不起。“我热爱生活,更爱我所爱的一切。20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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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天的万紫千红,万物复苏时彰显的生机和活力。我喜欢春姑娘那美丽花篮中的鲜花、小草、树木……我喜欢夏夜的星空,繁星点点。星星在天空中不时地眨着眼睛看看大地,我不知道它们是为了给月亮做伴还是想和月亮媲美。我喜欢秋季硕果累累的景象。在田野中,秋风摇曳,农民伯伯高兴的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迷茫的晨雾中缓缓飘落,我喜欢那宁静而无暇的白色小精灵。我细化大自然的山。站在山上往下望,田野像铺了一张绿色的地毯,到处是盛开的鲜花,溪边的梨树开出了一朵朵银白色的小花,争奇斗艳,黄橙橙的梨,儿压弯了树枝,清香四溢。我喜欢大自然的早晨,空气清新,景色秀丽,路边的树木在晨光的映照下朦朦胧胧,树枝茂盛。草地挂满了露珠,在阳光的衬托下,闪闪发光。我喜欢书籍,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的沉溺于知识的海洋中,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喜欢美好的生活,硬着朝阳从地平线上喷薄而出的光辉,迎接每一天快乐生活的开始。3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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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杜甫喜欢杜甫,并不包含什么价值取向,只因为他恰好迎合了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的天性。我偏好于将杜甫称为杜少陵抑或是少陵野老,觉得这更有一分亲密感,更因为他恐怕要算是中国历史上名声最大,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中国唐朝现实的代言人吧!他生活在唐朝由盛转衰时期,历尽安史之乱动荡艰辛漂泊的生活,又具有“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专”的高超艺术技巧,因而创作出许多光辉的现实主义的诗篇,反映了唐王朝由盛而衰的历史面貌,大胆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忧患意识,他的诗作也被后人誉为“诗史”。乘着思想的快马,我一路倾听他浪迹天涯的足音。泰山在杜甫“贵脚”踩着之后,顿时身价倍增。“岱宗夫如何?齐鲁青为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笔力浑厚,境界阔大,意象奇伟,这只有升平盛世中意气风发的诗人才能写得出的。安史之乱爆发后,杜甫一家长期颠沛流离,几经搬迁,后定居在四川成都,在西郊浣花溪畔建了一座茅草屋,即有名的“杜甫草堂”。草堂风光绮丽,处处是翠竹、红蕖、杨柳、梅花、水鸥、黄鹂,杜甫或流连山色,或游览名胜。同时裴迪、高适、严武等故友也相继来到成都,互相寻访,饮酒唱和。所有这些,都使杜甫心情舒畅,诗兴倍增。“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是作者从现实世界细致的观察和感受出发,它以准确、精细的描写,营造出生动、逼真的境界。“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或许是由于草堂的出现,杜诗多次打破了“沉郁顿挫”的基本风格。比如《江畔独步寻花》“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底,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全诗洋溢着作者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喜悦激情。谁敢断言,它会缺乏田园诗人陶渊明笔下的“桃李罗堂前,榆柳荫后檐”的艺术魅力? 安史之乱中,郭子仪等节度使60万大军兵败邺城,为了补充兵力,四处漫无节制、毫无法规地抓人。杜甫从洛阳回华州住所,路上目睹这种社会惨象,写成两组新乐府诗——“三吏”(《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和“三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诗中把对统治阶级的谴责和对人民从军的鼓励交织在一起,反映了杜甫思想的深刻矛盾。杜甫于晚年漂泊在唐州,巧遇昔日的朋友,音乐家李龟年。李龟年“流落江南,每逢良辰胜景,常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迫于时代的感伤和身世的感伤,《江南逢李龟年》便从杜甫的笔尖滑落。“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安史之乱前以李白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和战后以杜甫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双锋对峙,并称“李杜”。杜甫与李白的关系是难以用笔写清的。“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春日忆李白》),“冠盖满京师,斯人独憔悴”,(《梦李白》)杜甫那支“神笔”总也锁不住他与李白的莫逆之交。这也为后来者研究二位大诗人提供不可或缺的素材。我喜欢杜甫,说他独特,颂他不朽。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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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歌谣。首先是平静舒缓的乐章,“哗”,河水融化流动着,柳树和杨树和着风儿翩翩起舞。春姑娘的足迹踏遍了每一个角落,春意融入了每一个空隙。这风、这雨、这鸟鸣、这绿都显示出了春的风采,春的神韵。我喜欢夏日的晚霞。夕阳慢慢地将那红扑扑的脸蛋向西边山背后一藏,奇妙的美景悠然呈现在眼前。此刻,世间万物无一不被披上绚丽的霞衣。抬头望去,只见那天上的朵朵白云变为了粉红的浮云,不断变化。有的散成一座座岛屿,有的像一座山耸立在那儿……那美丽的霞云飘呀飘呀,静谧的夜空代替了她的存在。我喜欢深秋的夜晚。秋夜中的月亮显得格外明亮,特别皎洁。行星闪烁,银河晶莹剔透。草叶里的秋虫,轻轻地“演奏”着他们的小夜曲。我不禁想起:李白把如银的月光比拟为地上的霜,表达浓浓的思乡之念。那秋天的夜怎能不让人怀想故乡呢?我喜欢寒冬的晨曦。清晨,浓雾铺天盖地,大地呈现出一片白茫茫的景象。乳白色的浓雾在流动中慢慢减退……这时,只见水天相接的地方,微微呈现出灰蓝色。雾气在逐渐收敛,像一条丝带环绕有那光点。那亮点在继续扩大范围,天边越来越红,几片发红的朝霞也镶上了明亮的金边……这一切构成了一幅冬晨特有的图画。我喜欢山村的暮色。浅灰的苍穹渐渐地变成了深色。血红而无光的落日山脊,慢慢地下落,只剩下半边脸了,眨眼间,太阳完全消融在深灰色的群山怀抱里。飞掠过树梢的鸟儿呼唤着自己的伙伴归巢。不知疲倦的小溪在欢唱。暮归的牧童牵着水牛唱着牧歌缓缓走到了家门,劳作的人们走在窄窄的山径上。晚风徐徐,似在与太阳挥别。我喜欢美丽的星空。那闪烁的星星是那样安详,既像一只只明亮的眼睛,又似一盏盏亮晶晶的银灯。白茫茫的银河,静静的躺在湛蓝的天空中,灿烂的星群在银河中闪动,像是无数飘在河上的航标灯。满天小星斗,它们尽自己的力量,把点点滴滴的光芒融汇在一起,虽没有太阳辉煌,月亮清澈,但它们梦幻般的光洒在人间,把大地变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我喜欢绚烂的北极光。那美丽的光环,深深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像一个火球,一个燃烧的火球;像黄色的龙,又带蓝色的尾巴;像一股气,漫天散天。北极光缩小了,扩散熄灭了……我喜欢轻柔的雨水。牛毛般的细雨飘向大地,如春蚕在永不疲倦的咀嚼桑叶,似天女正轻轻地拨动琴弦,温柔地演奏着美的旋律。情意绵绵的雨,梳洗着青山,滋润着大地。天地间像隔着一层虚无缥缈的面纱,迷迷茫茫。我喜欢朦胧的雾。天地间笼罩在白雾中,近处的花草、树木,远处的山峦、房屋,都在笼雾中若隐若现。过了一会儿,雾渐渐的小了,大地脱下了厚厚的雾衣,披上可轻薄的纱衣,柔和的太阳洒下,美不胜收……我喜欢晶莹的露珠。早晨,聚在那鲜绿的叶片上的小露珠晶莹剔透。叶片被风微微一吹,几颗小露珠就淘气的藏在了草丛中。太阳刚刚揭开云层,露出金色的微笑,慈爱地注视着在月盘照耀下熟睡了一夜的大地。在清凉的风中,金灿灿的光把小露珠照的更美。我喜欢蔚蓝的大海。海水那磨蓝,纵然是名师高手,也难以描摹 出你梦幻般的色彩!蓝蓝的天空映衬着湛蓝的海水轻托着蓝蓝的天空,阳光从云层里照射出来,撒在海面上,泛着点点银光。它时而像雄狮怒吼时而温顺万分,仿佛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地向大海深处退去。我喜欢大自然,而且深深的喜欢在我的心中藏着那么多美好的景色12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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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大雪纷飞的冬天。我喜欢看积雪一点一点没过我的脚,我的小腿,我的漆盖……顿时,那种清凉感通遍全身。我还喜欢轻轻躺在雪上,任由身体慢慢下沉,看着雪沫在空中飞扬,仰望屋檐边的小水珠慢慢结成透明晶莹的冰棱。最后雪将我的身体淹没,只剩下我的头,两只眼睛睁地大大的,看着这个银装素裹,冰清玉洁得世界。在这里,没有一个人,只有漫天白雪,我不觉得孤独,反而有一种谧静感。在这个属于我自己的世界中,我可以放下一切事物,长长的吐一口气,把一切不快都吐出来,让大雪埋没。顿时心中会有一种如释重负,奇异的快感,仿佛内心也被雪浣净了。我还喜欢鸟语花香的春天,我喜欢在一片新绿打滚,闻泥土和花儿的清香,我也喜欢爬上树杈,在密密层层的枝叶下坐在上面摇晃着双腿,一会儿欣赏小区美丽的风景,一会又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享受春风的吹拂,聆听鸟儿悦耳动听的美妙歌声。我认为春天能给人带来舒适。我喜欢火红的秋天。喜欢在枫树林中打滚,聆听树叶的沙沙声,那么悦耳,动听。一股树叶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从熊熊燃烧的树上,落到我身上,落到地上。风一吹,枫叶便在我身上轻轻动荡。感觉痒痒的、酥酥的、麻麻的、舒服极了。嘿嘿!在我喜欢的一系列中,怎能少了美食呢?我最喜欢吃三明治,那金色的黄油,粉红的火腿,被软软的乳白色的面包片,夹在一起,哈!看着就眼馋。我还喜欢一口咬下去的感觉。一块三明治进入嘴中,软绵绵又极有韧性的面包片,咸咸的火腿,香甜的黄油令我舌头永远难忘。当然,我也喜欢玩,喜欢去腾格里沙漠,从最高的山坡上赤脚往下冲,喜欢狂风在耳边呼啸,喜欢那股冲刺的快感,喜欢温暖的绵绵细沙包裹住我的脚。然后一头栽倒在沙漠里,那柔软的沙子从你的头一直往下,到脖子,然后到手,到腿部,最后从脚趾缝里回到一望无际的大沙漠。我还喜欢游泳,喜欢跳下去水花四溅的感觉,喜欢池水轻柔地抚摸着我每一寸皮肤,冰冰凉凉的。从嘴中吐出的小气泡轻轻碰撞着我的脸頬。那些激起的水花,打在我背上,一阵清爽。我喜欢将双脚踏在池壁上,再用力一蹬,双手一松,整个人向反方向弹去,水立即出现了一条波纹,为我做着全身按摩,那感觉别提有多爽。我还喜欢校园生活,下课时,和大家玩夹毽子,看着雪白的毽子在空中飞舞,同学们活蹦乱跳的身躯,听着胜利的呼喊与失败的哀叫,我心中总是浩荡着喜悦。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似乎使天空更加湛蓝,阳光更加灿烂,使整个校园充满笑声。我更喜欢运动,我爱打乒乓球,喜欢看球在空中奔跑前进的模样,喜欢听球拍与乒乓球之间发出的碰撞声。当然我也喜欢收藏,喜欢铜黄色的小别针,喜欢玉一般的弹珠,喜欢花花绿绿的丝带,衣物上的标签,用胶制的小袋子里,装满了天鹅绒。喜欢形状怪异的小石头,每当看见这些收藏品,我心中就洋溢着喜悦感。我喜欢用精美的小盒子将这些:“古董”收藏好,每天为它们擦去灰尘,在小心的放回盒子。这就是我钟爱的一切,这些美好的一点一滴都将被我珍藏。12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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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喜欢,”好熟悉一个名词啊。小时候,喜欢的一个玩具,我就死死抓在手里不肯放手,直到大人们肯给我买下,这是“喜欢。”到了小学了,大了一些,我开始对衣着、饮食都开始讲究,我喜欢漂亮的衣服,我喜欢好吃的食物,我还喜欢大人们对我的夸奖,这是“喜欢。”上了中学了,我有了喜欢的人了,她很漂亮,学习也很好,而且我很喜欢她的性格,活泼开朗、随时随地都能给别人信心……但是我没这福气(现在我明白了,那只是欣赏而已……真是骗了我好久啊~~)。这件事情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因为啊,到了分别的时候了,我开始明白,真正喜欢的,就在我沉浸的幸福之中,而我这傻瓜身在福中却不知福。直到朋友们一个一个在我面前消失,直到我收到一张一张同学录,直到老师通知我们“初三意味着什么?”还有什么才能让我不明白这次分别要告诉我珍惜?我喜欢!知道吗?我喜欢这喧闹的,没正经的环境,其实一到了关乎集体荣誉就爆发出无比热情与努力的凝聚力的三班啊。知道吗?我喜欢大家那时侯常常盯着钟看看什么时候下课的傻傻的表情,我喜欢海伦的温柔体贴活泼精彩,我喜欢许湄的开怀大笑毫不拘谨,我喜欢瓜瓜的活泼可爱,我喜欢与洁怡的“姐妹”情谊,我也喜欢与小鬼的打打闹闹,我很喜欢与刘钰莹之间互相学习,我喜欢与张俊锋、李拯华兄弟之间互相鼓励,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给对方勇气(说到这里,我实在很想和你们说对不起!对于我的“喜欢,”你们给了我太多勇气,但是我明白现在不是什么可以情窦初开的好季节!你们都知道我的志向,我不能废在这里啊!什么放手去爱的、勇敢说爱的就让他们去吃屎吧!大便屎屎很臭屁屎壳郎先生嚼雪茄在粪坑就是一吨吃屎很斯文狗舔屎请笑完之后再继续看下文……)。我在受到的同学录里面,最喜欢的是海伦写的一句“我爱你”(先生小姐,先别误会,继续看……),我一开始看到看到也误会了,但是有一天(就在第二天而已),我让华帮我派同学录,(然后这混蛋不说是啥派的,害得大家都以为是他的同学录……然后这混蛋再阴差阳错的派给海伦)海伦记性不好,不记得我昨天给她那张是和这张一样的,又写了一遍,以为是华的,写完之后,上面仍有“爱你”二字,到给我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们知道吗?海伦和我一样,爱的是我们一个班!日久生情,我对三班一样是爱呀!请把以上的“喜欢”全部换成“爱,”那不就是对我的生活的最高追求吗?朋友们,当你们看到这文章时是中考前;好好努力这样的无意义的肤浅的客套话我说不出,我们朝着梦想翱翔这样的华而不实话不说给你听(象这样的话是给考官或者老师看的……)。或者我只想说:“我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走着走着路会不同的,但起码现在是我们的交接点,但你相信吗?我曾做过一个假象;世界上还做不出真正平行的直线,就算电脑那般精确也做不到,总有相交的一天在等我们去完成!我们不要相忘,做到吗?”朋友们,当你们看到这篇文章是中考后;当你看到这篇文章后,我们交接可能已经结束,各奔东西了,但你知道吗?回头看看,有个美丽的隧道通往我们交接的回忆,何等美丽,那时我的记忆有你,你的记忆有我。虽然是曾经,但我们拥有过美丽,我相信这句话是真的话,那华而不实的话就不存在我的真心话里!说过再见,那就真的会再见!我将给我的真爱一个真心的深情的吻!1200字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