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季是秋,此时为夜
风的轻摇吹拂着内心深处的柔软,思绪的流淌勾动着记忆的河流,缤纷的色彩渐转为黑白,画面的轮转,有谁在哼唱着离别的故事,此季为秋,此时是夜,此情难为谁?
——题记
听晚风摇摆的声音,谁愿哼唱故事唱与我听?见路灯昏黄的光芒,谁愿发丝飘动轻抚我脸?思流年过往的故事,谁愿轻伸双臂拥抱我身?
此时夜深,有多少未眠人。霓虹灯化不开的忧愁在心底蔓延,谁凝结梦想对着岁月浅唱,当孤单连接上思绪,谁能安稳闭眼沉睡?
似不该流连这夜里,伤心伤身,似不该沉沦回忆,已成定局又何必深情,而谁唱着往昔的歌,又写着过去的诗,将回忆勾动的那么汹涌澎湃,可心脏的跳动在这寂静的夜里却微弱的感受不到,想要放肆奔跑,却似乎有种将要窒息的感觉在蔓延,无力感遍布身体与灵魂。
昏黄的灯光映照着谁的影?我分明听见风中传来的声音,那诉说的是幸福还是忧伤?我望着天空,只有几点星光暗淡,即便是月亮,也似乎蒙上一层灰纱,变得不再与往昔那般明亮,而我,对于所有的情,如同看那月亮,不再分明。
灵魂有些悸动,依稀有种想哭的冲动,可眼眶的干涩却阻止了眼泪的落下,我只有沉默的踏着轻微的步伐,任思绪在这初秋的夜里飞扬。
只是不知,谁会懂得,此时所有思绪的纠葛,带来的沉默有多沉重。
有时候觉得,念想真是种毒药,有种致命的诱惑。对于爱情,只有朦胧的爱恋不甚清晰,对于友情,说不清道不明,而亲情,似乎重于一切,却又念想很少。
于是,总会觉得,独身一人是种彻骨的孤单,舔舐伤口在这夜里最是适合。
可我到底还是不喜欢这种孤单,想来有人陪伴总是种很好的感觉吧,尤其是在这样的秋,这样的夜里。
可我到此时终归还只是一个人,我想象过许多的场景,有相聚,有邂逅,可转瞬便遗忘了,我也念过许多的情,有爱情,有友情,可总是在离别后渐渐归于平淡,于是,我总告诉自己不需要如此去怀念,可处于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夜,晚风勾起的思绪,我该如何去遏制?
我看着有同伴陪伴的路灯,可我为什么会感觉它那么孤单?车来车往,人来人去,谁的目光会在它那多停留那么一瞬?
我遇见相识了那么多人,可谁又会在某时间把目光多停留在我这多一瞬?
晚风轻轻吹动额边的发,灯光明灭的交杂着,我想一个人还是不必走的太远了。
只是此时思绪何处放,此时念想何处归,此时为秋,此时是夜,此情难为着谁?
此家有女初长成
那个年轻的姑娘又帮我正了正那一小捧花束,补了补汗渍过的妆,仿佛比我还紧张似的。
我瞥见不远处的镜子里,一个光芒四射的女孩,第一次将淡红色的长发绾起,我似乎是看见了她两颊的晕红,俏丽的红,想在阳光下跳舞的苹果。
伊丽莎白和泰迪朝圣似地捧着我橘黄色缎带蝴蝶坠饰的白色婚纱的后摆,娇小的伊丽莎白比任何时候都要漂亮,那双和芙蓉一样湛澈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酒红色的樱桃唇一张一盍,两个小鬼嘀嘀咕咕地说个没完。
可这一会儿他们安静了,因为乐曲似我悸动的心一般渐渐膨胀,容光焕发的父亲牵起了我的手,目光聚焦在紫水晶袍子中伸出的右手,仿佛默想着怎样优雅地挥手以及微笑。
一丝门缝中金灿的光,慢慢地,洒遍我的全身,乐声中乔治的尖嚎险些被淹没,我拖着高跟鞋寸寸地向前滑移,空气中好似游浮着碎金,梦幻似的,恍惚间,仿佛踏上的是通向天国的路……
11岁那年的雪花,毛茸茸地躲进我的心里。我从未像那样迷失过,不受自己的支配,满脑中尽是空白磁带般的记忆。这是在我看过一本偶然拾起的日记本之后,总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什么,以至于墙上出现血字之后,我也在人群中恐慌。那个额上有着闪电痕的男孩,手中握着一把剑,这是平生第一次如此近地望着他,双手都是血污地坐在那儿,直到凤凰的歌声飘来。
心微微一动,那一刹那,稚嫩的少女心像春天草地上骄傲的蒲公英,风一吹,懵懂的心思洒了满地……
我看到赫敏和罗恩,比尔和芙蓉,还有乔治,向我微笑,为我鼓掌,每当看到乔治的时候,总会不禁想起弗雷德,我的好哥哥,我多希望弗雷德没有永远地离开,而是藏在某处窥视着我,自豪地,我是做了新娘的妹妹,实现了,那个不敢企及的梦……
14岁,火焰杯,圣诞舞会,15岁,D.A.,凤凰社。哈利总是引人注目的,常常是头版头条的主角。我常常把报纸上哈利的照片凝视,看他笑,然后傻傻地跟着笑,而当弗雷德和乔治幻影移形突然地从地板中冒出来,我就慌忙地看其他版,自称是哈利故事的粉丝。我看到哈里望着秋张的目光总是浸着爱慕的,不愿看到这个情景,却情不自禁偷偷望向他们,甚至是獬寄生下罗曼蒂克的吻。每每总是安慰自己,就像追着一个红得如日中天的男歌手,高不可攀,还是听罗恩啰嗦三人组的历险记,忍受他小小的自恋罢。
恋慕的心,如淡定似水的雏菊一样蔓延,清晨的露珠,慵懒地躲在花瓣上舒展身体。有一种遐想叩开我的心扉,窗台上,一瓶新生的雏菊,窗外,大片温暖的阳光照耀,这里没有伊甸园,是的,我试着变得更从容……
金色球的乐队前,浮在空中的两排蜡烛,将母亲幸福的笑照得透明。她是理应幸福的,没有家养小精灵的时候,只好每天做九口人的饭食,洗九口人的衣物,清理陋居,打发食尸鬼。而他的大儿子娶了美丽无比的芙蓉,小儿子娶了聪明伶俐的赫敏,她的女儿,今天,此刻,就要嫁给无数人倾慕的魔法界救世主。她理应将《傲慢与偏见》中本内特太太看到伊丽莎白嫁给达西时的笑挂在脸上,为什么不呢……
16岁,邓布利多教授的葬礼上,我坐在悲痛的哈利身旁,从侧面看他,凝视他忧伤的双眼,心中盛着一千零一句安慰的话。我明白他是怕我会有危险的,我也猜到罗恩的施威,从每一个短暂的微笑和每一个吐露的字,我被裹在幸福的沉醉里,矜持,也许一句话就已足够。
哈利17岁的生日,我思量了好久,想要送他,一份刻骨铭心的礼物,轻轻地,我的唇感受着温暖的感觉,脆弱的,不待梦与错觉,就被罗恩粗暴地打断了。从此哈利不再对我微笑,也许是在保护我,但我不要保护,我要拿起魔杖成为战斗的一员,我要奉献自己那一份力量,义无反顾。
乌云终散,云霁是最美丽的彩虹,那一天,经历了大起大落,失去了哥哥,赢得了胜利。我将头靠在母亲的肩上,深深地喘息。一年复一年,无数的打击与烦恼,只为这一天的到来。无论多强的力量,都敌不过爱与正义的力量,无论多大的挑战,都是心与心的挑战。一瞬间,我似乎变得成熟……
父亲松开我的手,仰起头,是哈利绿色的明眸,心在急促地跳动,撞击着我的胸膛,我将手缓缓地伸去……
满心的欢喜化作盛开的太阳花田,萌动的情愫随清风飞远,在和煦的阳光中闪烁,像一首跳跃的小诗,几个调皮的音符,我提着裙摆在花海中追寻,愈渐愈远,稻草人唱着快乐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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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季花开栀子花开了。幽幽的清香,浸透在炎炎的夏日里,飘逸着淡淡的忧伤。教室只剩我一人,空荡荡的。望着黑板,好久不出声。时钟已转到了7点,天色渐暗。。栀子花的香气,漫溢整个教室,散落一地的芬芳。我很怕她,甚至于恨!每每我犯错时,她总会揪拧我的耳朵,一边揪起耳朵,一边使劲拧。不够泄气时,还会扇耳光,麻木的痛仁。她似乎在用她得天独厚的魔掌摧残着一株正欲含苞待放的栀子花苞。恨意,在悄然中滋长。栀子花不再,芬芳。渐渐地,被遗忘。我们之间,隔着一层需要理解与宽容的隔膜。从那以后,我们甚少交谈,有的只是礼貌性的问好,和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孔。我以为,这样的关系会维持很久......那年夏末,我得了皮肤病。大医院的中药,西药对我毫不起效。她固执地认为那只是短期没药效,殊不知,这些药,我已服用了半年。依然是满身的水泡和红斑,受不了灼热的阳光。四处打听,得知乡下有位能治好各种皮肤病的高医,便马上带我回家乡,几经周折才找到地方。在拿到药方后,她禁不住喜极而泣,虽然她强烈表示是眼睛进沙,但我知道,她在强忍着伪装。不经意间瞥见她眼角上的皱纹,如沟壑般清晰,我知道,她为了我,操了不少心。每天熬一锅滚烫的姜水,轻柔地帮我擦拭身上的红斑和水泡,姜水热辣辣地呛住咽喉,雾气迷蒙住双眼,我看到她吃力地为我擦洗,浸湿的头发累赘的贴附在脸颊旁,额头冒着汗珠,手不停地摆动,看起来很吃劲。很累吧,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其实她大可不必这样做,即使她不帮我,我一样能自己做,只是她怕我不小心弄伤。她还是爱我的吧,不然不会这么用心,不会为了我的病四处奔波。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混淆着氤氲的水汽,分不清是水是泪。妈妈,我曾经又爱又恨的妈妈呀……夏夜的风,闷热而躁动,树上的知了烦躁地鸣叫,扰乱了安宁。写完作业,已是夜深了。正欲入睡,她小心翼翼地端了一碗汤药放在桌上,轻声地说:“该吃药了,搽完药再睡吧.”手里拿着草药水,又要搽药了。一双大手游移在背后,透过窗子的反射,我看见她正耐心地帮我上药,然后再用草药包覆盖住,一股暖流沁入心脾。搽完药已是午夜了,我知道她工作忙,可为了我,她连休息时间都占用了,我很霸道吧?栀子花开了,在这个夏季开始盛放。我仿佛看见,妈妈带着幽幽的花香向我靠近。爱,在悄然中滋长,努力绽放。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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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为安看了别人的日志,才发现自己的文字是这般幼稚。(一)突然懊恼自己在睡前喝了几杯咖啡。其实并不喜欢咖啡,似乎是因为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吃,才会一杯杯地喝咖啡。可是,床头一袋袋刚拆开的膨化食品说明了,这并不是原因。(二)看了自己的日志,自己的东西很少。我总是习惯转载别人的日志,时常不看内容,只看题目。我不知道自己近乎机械地转载日志到底是为了什么。(三)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起,家里开始多了这些垃圾食品。记得从前每次有同学要来家里玩,我都告诉他们,我家没零食,要吃自备。现在?看着床边,似乎每次返校,妈总问我要不要买点吃的。这些,是我小时候所期盼的吧。其实,不过如此,是我变贪心了吗?(四)最近变得莫名其妙,又好像很早就这样了。总是看周围的人不顺眼,吐出的话没一句好听的,有时又沉默得可怕。学会了顶嘴,学会了摆脸色,学会了无视别人的付出。我看到了自己的可怕。我知道,这不是我的本意。(五)初中同学的聚会一次都没参加过。以至于现在有聚会,大家习惯性的将我省略掉了。听说,大家都蛮想我的。这,就够了。只要你们心里有我,不见面又何妨。(六)最近很没有胃口,经常会这样。一阵阵反胃,可还是把东西往肚子里咽,我还要学习,就必须有力气。(七)我觉得自己就是犯贱。小时候,明明小表哥对我最好,对我百依百顺。可我总是蛮横无理地欺负他。然后,很不要脸地去缠着一个不怎么理我的波哥。很无聊是不是?现在,我长大了,虽说不像小时候那般偏心了。但对待朋友,心中还是有自己暗暗的考虑。(八)愈发不爱读书了,尽管知道今天要返校,要考试地欺负他。然后,很不要脸地去缠着一个不怎么理我的波哥。很无聊是不是?现在,我长大了,虽说不像小时候那般偏心了。但对待朋友,心中还是有自己暗暗的考虑。(八)愈发不爱读书了,尽管知道今天要返校,要考试,却依旧迟迟不肯入睡。记得自己本打算回家复习的,可如今呢?书包都未曾打开,有危机感,却无法逼我痛下决心。太懒了,连心都懒了。(九)看自己乱七八糟地写了一点东西。我知道,没有人会真正看懂,连我自己也不能。记得自己曾告诉自己,能看懂我的文字的人必是我的好朋友亦或是爱我的人。(十)如此看来,我连自己都不爱。(十一)口渴了,却懒得为自己倒杯水。(十二)就这样,我的一切与旁人无关。(十三)这数字很难听是不是?我就是故意的。困了,睡了吧。8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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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愤青,此为愤青你爱看郑渊洁的童话吗?一个近似废话的问题,现如今,下至4岁小孩(大概有些夸张,他们应该只会研究书中的图片),上至六旬老人,几乎都爱看郑渊洁的童话。不包括我。因为我对童话不感冒。那些童话界一代宗师,写出来的童话不过就是凭自己想象力给床上睡不着的孩子一点安眠药,不像寓言,拥有的双层含义让人细细品尝;不像史书,给人无穷的启示;更不像科幻小说,编织着想象又包含现实的未来,表达了人们对未来的憧憬。所以我捧着我的寓言,夹着我的史书,顶着我的科幻小说,丝毫不理会周围人们对皮皮鲁、鲁西西的赞美,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插入一句类似于“别看这么幼稚的书了”这样的话。当周围的人对我报以一片“切”声的时候,我也开始对郑渊洁式童话产生了好奇。有一次,我刚放学,到妈妈工作单位去等她下班。刚进了门,放下了包,往桌上一瞥,立刻扫到了报纸上一篇报道:“郑渊洁宣布退出北京作协。”标题旁是郑渊洁一脸滑稽的愤怒,手指着自己前方,我立刻笑了起来:“哎呀,这郑渊洁真有些小孩样!”“对呀,不然怎么有人会笑称他为五十岁的愤青呢?!”妈妈在我背后的这一番话让郑渊洁“五十岁愤青”的形象在我眼中定格,也更加深了我的好奇:“这位郑渊洁兄的作品到底是怎么样的呀!”说看就看,专门抽空来研究了。一看,哎呀呀呀呀,真不愧是愤青。我一看这文章,立马瘆得慌。在他书中,完全揭示了社会的丑恶,一点童话的美好都没有。举几个例子,舒克贝塔系列舒克贝塔与老鼠报,当舒克贝塔和皮皮鲁发现全球地震控制中心并且预报在皮皮鲁那个城市将发生地震时,在市长家中遭到了疑问,这没什么,没说什么原因鬼才相信这里会地震,而之后市长的行为令人不齿,他在不相信的条件下,竟然先通知了重要的部门,对市民却什么都不通知。另一个特色是悲剧元素。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至少在舒克贝塔系列中虽然话语幽默,但是是没有任何喜剧成分的,就算奇迹般的出现了一点喜剧,但接踵而至的也是更加大的悲剧。就连造五角飞碟这么重大的事情也是皮皮鲁在遭受巨大挫折,几乎对人类失去信心的时候才造出来的。我可以说:何为愤青,此为愤青。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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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听邻居说《科幻世界》还省下两本了,便拿着钱直奔杂志亭。我的眼睛飞速的闪过书摊,“还有一本!”又是惊又是喜,还好没有错过。正在我按着膝盖喘气时,一只手忽然从我身边闪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将《科幻世界》从书摊上“夺走”,待到我回过神,他已伸手付钱了。整个过程大概3秒钟。郁闷,极度郁闷。“好小子,算你手快!”我暗想着。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打算离去,竟无视我的存在!“不!那是我的!”我朝他吼道,充满怒气的眼神,有种要把人看透的感觉。同学就是这样形容我。当然,我知道,他是个初中生――他比我高大。谁知,他回过头来看见我后,笑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民间谚语!好小子,好个先下手为强。无奈,只恨我是后下手,错失这机会。一边的老板楞着,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甚是好笑。好一会,他才告诉我这是最后一本,若想要,只有等下批。无奈,只好等几天了。失望,很是失望。我俩分头往两边离开,有点像电视里的情节,对上了。这中间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全是些贬义词――用来形容或者是骂他。我挪动着步子,忽然从后面听见那小子的声音:“嘿,倘若你要,给你便是了!”说着追上来,拍拍我的肩,并不是向在耍我的样子。我知道我听清楚他说的什么,说实话,我忘了当时的表情了,是尴尬还是什么。应该说我是愣了一会,我才意识到我刚才在做什么事,自己觉得羞愧难当,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对视,然后木然地说道:“那,那你怎么办?”他笑道:“我既然给你,我再另挑一本便是了,怎么?有什么不妥吗?”我当时一定是脸红了,自觉得十分羞愧,此时不是他抢了我的书,应该说是我拿了他的书,这可如何是好?他见我没有反应,又说道:“既然都喜欢看这本书,那我让你是理所当然了!”说着,另外拿了一本书。当时我的心乱极了,没有主张,是接受还是拒绝,是感谢还是……但他已经把是书本递到我眼前。终于,我出口了。“好,好的,下次我让你先买。”我答道,也学着他,生硬地笑了笑。我双手接过。“好吧。”他答道,便转身离开了。有点像大侠,那么豪放。对,豪放。我想我是愣了那么一会,之后便慌忙付钱,但我觉得似乎是亏欠他。再看看他,已消失在茫茫人群中,就像刚才那般坦然,没有半点不快和后悔……他依旧是......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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