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项羽_1000字
六七岁吧,我得到了父亲的一套看起来像“几块砖头”似的《史记》。从那时起开始了“读”书的岁月。
十四岁,我又翻开那历史的回忆,于是,项羽以他孤傲的姿态,再次和我面。
没有哪段文字,比《垓下歌》更能概括他了。
“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一生就像一枝张扬的夏花而被后人吟唱。他少时气力过人且胸怀大志,观始皇乘车,即言自己可以取而代之,他桀骜,他不羁,他有傲骨更有傲气。也正是这样,才使他失尽了那叫民心的东西,死于垓下,留给后人多少种的传说,壮哉!
“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一句落寞失意的感慨,怎能道得出霸王对苍天的长恨与不甘?几坛薄酒,怎化得开霸王心中的繁愁!但霸王可知,凡事满则招损,过分的豪放与骄傲,使得你成了暴君!你尽可豪放饮酒尽可不拘小节,但你怎可残暴到掳掠百姓的财物?甚至于屠城!你可知你掠走的是财物,丢失的却是民心!霸王尽叹天不尽人意,却怎知是你一手造成的苦果!悲哉!在最后都没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就是霸王一生最大的悲哀!
“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未免是霸王心中唯一柔软的硬伤。虞姬贞洁,千年冷漠,只为一人而活,为不被敌所虏受辱而自刎于霸王身前。“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敢问霸王可曾读懂你心爱之人眼角的残泪?那是你生还的希望,是虞姬用生命给你换来的希望。但你没能领悟,还是与敌军孤注了一掷,纵使成就了你一世豪名,却怎如日后卷土重来、一雪前耻的好!你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却怎知“大丈夫能屈能伸”?自然,如果你过了江东,历史会被改写,但又怎会谱出霸王别姬的荡气回肠?霸王啊,你不该生在乱世,成一世枭雄。是老天弄人呵,使你生错了时代,以至于落得不能全尸的下场。呜呼!这才是真正的伟丈夫!
几千年前乌江口一道带血的剑光,拭去了霸王的一生,也开启了后人褒贬不一的评价。
呜呼,哀哉!
这就是我再见项羽时的想法。
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得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
项羽,他的一生读不懂“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悟不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更不必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他生在名将世家,又恰逢乱世,怎会优柔寡断地喟叹山水人间!他的悲剧,让后人警醒,也让后人开始探求失败的意义。正是他作古的悲哀,成就了后人对他的悲慨。他用自己的傲气,做到了可歌可泣:
生,为人杰。
死,为鬼雄!
初二:程禾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作者以其深厚的写作功底为我们重现了一个让人扼腕叹息的乱世英雄——项羽,他桀骜不羁,有着自己的傲骨,也有侠骨柔情,虞姬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作者也为项羽惋惜,“你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却怎知‘大丈夫能屈能伸’?自然,如果你过了江东,历史会被改写,但又怎会谱出霸王别姬的荡气回肠?”,所以历史弄人,造化弄人。文章语言瑰丽多彩,令人印象深刻。
作者在悲慨项羽的生平遭遇时,也在思考,“他的悲剧,让后人警醒,也让后人开始探求失败的意义”,但是,作者没有明确地表明失败的意义到底什么,使得文章不够饱满。
点评老师:陈凤莲
温暖的瞬间
岁月如梭,编织了我成长的轨迹。抖落时光的尘埃,轻拾起记忆的花絮,时间仿佛定格在那些瞬间。那一幅幅画面,细数,温暖洋溢心扉。
初冬的早晨,走在上学的路上,空气有些清冷。一阵寒风拂过,凉风直往脖子里钻,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今天吃早饭了没?”一个声音亲切地问道。原来是“大草包”里的阿姨。“没呢。”“还要一个菜包一碗甜豆浆吗?”“不了,我……今天没带钱。”她的声音依旧那样热情,就像天空依旧那样蔚蓝。说罢,麻利地为我装好早饭并塞给我,然后转身扎进那蒸汽朦胧的小店,留下了错愕的我。吃着包子感觉暖和多了,店里热气氤氲着,却弥散不了一颗质朴的心。黎明绯红,照射着朦胧的水汽,折散出一片祥和,耳畔回响起那首《从前慢》,心底涌起一股暖意。
晌午时分。倚栏杆,就咖啡,品文摘,一扫上午的疲惫。暖阳如缕缕金丝,交织在书的扉页,心被这样一个故事所温暖。印度的甘地,有一次乘火车,他的一只鞋掉到了铁轨旁,此时火车已经开动,鞋子无法捡回,于是甘地急忙将脚上的另一只鞋脱下,扔到了第一只鞋旁。一位乘客不解地问甘地为什么这样做,甘地笑着说:“这样一来,看到铁轨旁鞋子的穷人,就能得到一双鞋了。”只言片语,却给我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
黄昏之时,天空竟下起了雨,绵绵不绝,愈发清冷。独自漫步在回家的路上,无言,只有脚下溅起的雨水,证明我的存在。蓦地,一对父子骑着自行车,从我身旁经过。那个小男孩左手紧紧抱着父亲,右手吃力地举着一把比人大的伞,稚嫩的双手冻得通红。“冷吗”父亲关切地问。“不冷——”“淋着没有?”“没——”小男孩故意拖着长调,语气里满是调皮,说罢便回头冲我狡黠地一笑。目光交织中,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久违的温暖涌上心头。雨夜,淅淅沥沥,寒风中依旧温暖。
凝视,那时光尘埃里的生命片刻,细数,温暖贯彻生命的公路碑。
细数那些温暖的瞬间,记忆中那一道道永恒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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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项羽六七岁吧,我得到了父亲的一套看起来像“几块砖头”似的《史记》。从那时起开始了“读”书的岁月。十四岁,我又翻开那历史的回忆,于是,项羽以他孤傲的姿态,再次和我面。没有哪段文字,比《垓下歌》更能概括他了。“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一生就像一枝张扬的夏花而被后人吟唱。他少时气力过人且胸怀大志,观始皇乘车,即言自己可以取而代之,他桀骜,他不羁,他有傲骨更有傲气。也正是这样,才使他失尽了那叫民心的东西,死于垓下,留给后人多少种的传说,壮哉!“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一句落寞失意的感慨,怎能道得出霸王对苍天的长恨与不甘?几坛薄酒,怎化得开霸王心中的繁愁!但霸王可知,凡事满则招损,过分的豪放与骄傲,使得你成了暴君!你尽可豪放饮酒尽可不拘小节,但你怎可残暴到掳掠百姓的财物?甚至于屠城!你可知你掠走的是财物,丢失的却是民心!霸王尽叹天不尽人意,却怎知是你一手造成的苦果!悲哉!在最后都没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就是霸王一生最大的悲哀!“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未免是霸王心中唯一柔软的硬伤。虞姬贞洁,千年冷漠,只为一人而活,为不被敌所虏受辱而自刎于霸王身前。“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敢问霸王可曾读懂你心爱之人眼角的残泪?那是你生还的希望,是虞姬用生命给你换来的希望。但你没能领悟,还是与敌军孤注了一掷,纵使成就了你一世豪名,却怎如日后卷土重来、一雪前耻的好!你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却怎知“大丈夫能屈能伸”?自然,如果你过了江东,历史会被改写,但又怎会谱出霸王别姬的荡气回肠?霸王啊,你不该生在乱世,成一世枭雄。是老天弄人呵,使你生错了时代,以至于落得不能全尸的下场。呜呼!这才是真正的伟丈夫!几千年前乌江口一道带血的剑光,拭去了霸王的一生,也开启了后人褒贬不一的评价。呜呼,哀哉!这就是我再见项羽时的想法。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得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项羽,他的一生读不懂“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悟不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更不必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他生在名将世家,又恰逢乱世,怎会优柔寡断地喟叹山水人间!他的悲剧,让后人警醒,也让后人开始探求失败的意义。正是他作古的悲哀,成就了后人对他的悲慨。他用自己的傲气,做到了可歌可泣:生,为人杰。死,为鬼雄!初二:程禾点评:作者以其深厚的写作功底为我们重现了一个让人扼腕叹息的乱世英雄——项羽,他桀骜不羁,有着自己的傲骨,也有侠骨柔情,虞姬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作者也为项羽惋惜,“你说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却怎知‘大丈夫能屈能伸’?自然,如果你过了江东,历史会被改写,但又怎会谱出霸王别姬的荡气回肠?”,所以历史弄人,造化弄人。文章语言瑰丽多彩,令人印象深刻。作者在悲慨项羽的生平遭遇时,也在思考,“他的悲剧,让后人警醒,也让后人开始探求失败的意义”,但是,作者没有明确地表明失败的意义到底什么,使得文章不够饱满。点评老师:陈凤莲10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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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秋季,凉爽的风拂过我的脸颊。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走进了这条熟悉的小巷——又见,又见。这条小巷,我走了六年。脚下的每一处,都是那么熟悉。还记得那一天,从路两边走来的我和同桌巧遇了,我们便沿着路,一齐向小巷里面走去。这路分两道,一道人行,一道车行。七点半刚过,小巷里满是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孩子和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向前望去,一个孩子正从妈妈的电动车上跳下来,刚要走,却被妈妈拍了拍肩,又叮嘱了几句。妈妈看见孩子的红领巾没有系好,便解开了,再细心地重新帮孩子系好才放开孩子,看着他,一路小跑地向校门里去了……我和同桌并排走着,刚要进校门,就被一个值日生拦了下来:“你们俩的红领巾呢?”对呀,刚才光注意别人,自己的脖子上还光溜溜的呢。我们俩在书包里乱翻一通,翻不出来,去临近的小店买了一条红领巾,端正地系在脖子上,才算是安全过关。今天是周末,以往热闹的小巷里空无一人。再往前走,就能看见校园里的风景了。学校不大,却很漂亮。一眼看见的是内涵丰富的校园雕塑和教学楼。楼里的走廊装饰得很用心,楼前就是操场。曾经,我们在这里比赛接力跑,跑完之后,一个个同学全都筋疲力尽,像一株株蔫了的小苗,粘在地上起不来,内心却在为集体的胜利而欢呼雀跃。一根友谊的线把同学们连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六年,仿佛是一瞬间就结束了,似乎昨天还在聊着毕业的话题,今朝就真的毕业了。昨日还聚在一起的我们,现在各自又在哪里呢?又见这校园,往昔的日子一点点浮现在眼前。是的,就算是分开了,我们的友谊也不会中断。这六年同窗情谊,必将珍藏在时光之盒中,永不褪色。再看一眼校园,就要继续前行了。又见,又见。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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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我与我的父亲总有一种莫名的距离。这种距离大概是小时候骑自行车时留下的。刚开始,不会骑,便会摔跤。摔跤后,我便去寻求父亲的帮助。可令我不能理解的是,父亲却转了过去。连头也不回。那高大、冷漠的背影更添加了我心中大漠般亘古的苍凉。我只能一咬牙,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那是一个悲寂的秋天的黄昏,那落叶,那枯枝。后来,学会了,便不摔了。长大后,那画面有如格子一般定住了,只是偶有想起。暑假里,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有另一对父子也在骑车。大概确凿就是那个坑的原故罢,那小男孩也摔了一跤。那孩子摔在泥地上,湿了一片,脏了一片,还有一些烂泥沾着。那伤口流出几粒鲜血,顺着小腿滑过,留下了两道鲜红的印记。那父亲往前踏了两步,好像要去扶,但又停住了。他关切地望着孩子,喘着粗气,但又不是大口大口地喘,而是因紧张过度不由自主地喘。孩子看向了父亲。四目相对,父亲却有如害羞了似的,转了过去。那儿子哭喊着,那父亲却又偷偷转过头去,观察儿子的动向——当然是不被儿子觉察的。那孩子一咬牙,颤抖着爬了起来,推着车,艰难地向家走过,父亲远跟在后面,长舒了一口气……我呆住了。我又见了我记忆中的画面,我又见了父爱,那秋风萧瑟的黄昏。又见,我终于理解了父亲。冰心说:“只有亲情是一种厚度。”在那无言、如山的父爱中,流露出的却是浓浓的温馨,只是许多人不理解罢了。又见那父爱,我暗自庆幸趁早理解了他。看着那远去的父亲的背影,我也想起了我的父亲。良久,无言。又见父爱。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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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是黄沙漫舞中狂舞铁戟的勇者么?是自称天下无人可匹的狂人么?是红烛下经历与爱姬决别的痴情汉么?是乌江边头情义重与山的英豪么?在那个“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时代,唯有立马横刀与“背信弃义”才能“独上高楼,掌控‘天涯路’”。然而你坚守着信义与道义,扮演着一位远胜与帝王的英雄;演奏着前无古人的千古神话!在那个令你永世不忘的鸿门宴上,你完全可以不顾诚信啊!斩杀那个卑鄙无耻,无诚无义的刘邦小人。可是你没有!与是你选择注定:你与心目中的帝王梦失之交臂。就因此,你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你回望,力拔山兮气盖世;你痛斥,时不利我骓不逝;你无奈,骓不逝兮可奈何?你彷徨,虞兮虞兮奈若何。也正是以为如此,你成了世人心目中的猛士,成了灯火阑珊下万人歌颂的霸王!我多期待跨越前年时空与你“举杯邀明月,一醉解千愁”,对你倾诉时事对你的不公,倾听你心中的不满。此刻,我回望大唐:站在盛唐最中央的不是帝王,而是你一代霸王啊!我要以长歌当哭,为你的选择而激情澎湃。我多么向往你那敢爱敢恨的一生啊!我愿意用我的全部生命换取你一生的三分之一的零头!如果可以的话。但正是你那明智的选择,才看世人看到了古人的辉煌!你是古往今来中最璀璨的明星,虽然你流逝了,却轰然划过了一道精彩绝伦的美妙啊!也正是因为你那非凡的决择,才守护了漫长的历史的无限期待,才守护了人类苦待千年的梦想,才守护了世间精神文明的崇高!5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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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你的血与泪和乌江混淆,滚滚乌江水有你的霸气。你钢铁铸成的的生命,竟然伟大到毫无韧性的地步,没有一丝一毫的权益与苟且。要么一战暴秦,要么一站而弃天下,酣畅淋漓而壁立千仞,尼姑手心中的“义”,一战之后,沧海桑田,倾城人自空,事事本难料。你柔似水,烈似火,你还没来得急风光,便逝去了所有。月光色,女子色,乌江魂,随风飘,泪断线,情多长,世间唯懂你只虞姬,却亲眼看她的血染红珠红裙,只有无能为力,宝剑拔出,心中只有毅然决然。后人许你一世钦佩,当夜深人静之时,月上西楼,多少人为你感慨,你就像一块美玉,满处闪映异彩。250字 三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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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望着奔腾入海滚滚的长江,江水拍打着沿岸的石头,声势浩荡。我的思绪随着涛声飘转着,回到了一千百八年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岁月。嬴政统一中国,建立了秦朝,自称“秦始皇”。秦朝其间,百姓民不聊生,饥不择食,秦始皇却在宫中酒池肉林,正应了那句诗:朱门酒肉臭。秦朝的赋税重,徭役也不轻,人们苦不堪言,再加上二世更加残暴,终于在秦始皇的暴戾下,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他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大守响应。这年他二十四岁。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时,他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代之”年纪尚轻就有如此远大之志,令我羞愧不已。在巨鹿之战中,他在这里以少胜多大败20多万的秦军主力,使刘邦得以安然无恙地攻入咸阳,让秦朝灭亡。但是他对刘邦先攻入咸阳的事实感到很不满,毕竟为此他也损失了几员大将,也痛惜了好一阵子,但是刘邦几乎不耗一兵一卒就轻而易举地攻下了咸阳,换做是你,你会服气吗?据说还有一次,刘邦来为他请罪。他的谋士范增曾在鸿门宴上建议他趁他不被杀死刘邦,但是项羽却不按他说的做,反而十分热情地招待了刘邦一顿。面对死敌,他的做法是多么仁慈,多么伟大啊!他最后的战役在乌江附近。那时,刘邦率领着千军万马从四面八方保卫了项羽。到了夜晚,刘邦就让会唱楚国歌曲的士兵来到大营附近,众将士都想起了自己的亲人,想起了自己的家,于是大家都偷偷地回了家,是剩下不到500人留了下来。他叹道:“咳!想俺项羽呼!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他的妃子虞姬为了不拖累他,自刎而死。他忍着悲痛,骑上乌骓,率领剩余将士努力突出重围,来到了乌江边。为了使乌骓马生还,他竟让船夫把乌骓送去,可乌骓不肯,最后跳入了乌江里。人与马有多重的感情才生死相依啊!最后他自刎于乌江边……透过奔腾的江水,我分明看见了他脸色的无奈、痛苦、羞愧。而他就是,项羽!虽然他离开了我们,但是死后的他更值得称赞!宋代词人李清照赞颂他: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于季子赞颂他:空歌拔山力,羞作渡江人。郑板桥赞颂他:不是帝王,胜似帝王。项王何必为天子,只此快战千古无。何似英雄骏马与美人,乌江过者皆流涕……我喜欢项羽,喜欢他对残暴统治的嫉恶如仇;我喜欢项羽,喜欢他战敌人时的雄才大略;我喜欢项羽,喜欢他对待刘邦的仁慈;我喜欢项羽,喜欢他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他,永远地活在我们心中,成为我们心中的一盏明亮的灯!初一:林名扬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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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故人很久没有上网,再次打开邮箱时,信件早已成堆。许许多多的信件中,我随意点开了一封,信件的口吻异常熟悉,就如同耳边响起的悄悄话一般,再看看落款,心中便明朗起来。哦,原来是他。他是我记忆中印象较为深刻的小学同学之一,不羁的性格和优异的成绩使得他在众多男同学中较为突出。当然,他身上也有许多令我讨厌的地方,总是记得因为名字酷似张三丰的缘故,就总是嚷嚷着说是张三丰的后人;因为当上了路队长,就总爱挎着书包从老长的队伍后面一直往前走,然后瞪着我说:“别老站在队伍外面,站好!”;总爱打断女生们的对话,或是趁你不注意时,躲在一旁准备吓你。然而,我与他之间更多的,是好朋友之间的默契。上英语课时我们的对话一定会被老师称赞为:“very good”,课间玩游戏我们也常是一组,就连班上玩过的“默契大考验”,我们也是班上唯一成功的一对。信件里,他告诉我说,他和我在同一个学校补课,看花名册时看见了我的名字,所以来向我确认一下。我仔细想想,那次是我大意错过了报名的时间,我是通过打电话让老师给我报的名,不知道具体时间,也就一直没能给他回信。直到那个星期六,我弄清楚了上课时间,坐在了教室里。因为是靠边的位置,也没有太注意进出的人群。一堂课,两堂课……放学了,我本以为见不到他了,心中感到几分惋惜,毕竟同窗五六年,分别时没有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会有不舍的吧。这些年来一直没在与他见面,又忍不住猜测他现在的模样。我刚出校门,迎面撞见了一个人,我本想绕过去,哪知他竟然叫住了我。我抬起了因思索的头,再仔细看看,原来就是他。我很诧异几年后他还能认出我来,在人群中还找得出我的面孔。我打量着眼前的他,他确实变了,长高了不少,眉宇间却少了几分霸气。此时的我们及时站在了一起,但毕竟记忆中往事的亲密与友好是尘封已久了的,我们一时缄默无语。他开口问我在哪里上初中,想来也是一段毫无意思的对话。我的心却早已不在他身上了,只是莫名的恐慌,当初那个嚣张得不得了的家伙居然也变得八面玲珑起来。他不再会反驳我的言论,像以前那样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挑出我言语中的毛病,而是在一旁“嗯,是啊”地随声附和。这时才注意到,从前细腻的童声,也变得粗糙起来,想必是到了换声期的缘故。他也没有再和我开玩笑,而是和我谈起了学习,那些令我讨厌的生硬的措词,让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他好陌生,即使近在眼前,心灵也仿佛隔了千万条沟渠。最后,生硬的对话没能持续多久,他本可以选择和我一起回去,但匆忙地别后就急着走了,我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他走后,我在原地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恍然间觉得像失去了什么一样,想努力寻找却早已消散得无影无踪。以前那个搞怪,张扬的他哪里去了?我们无话不谈的友情又被谁夺取了呢?我不得而知。若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我转过头,努力说服自己忘掉所想的一切。又见故人,没有惊喜,更没有重逢后的感动。原来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的啊,记忆中的人在变,感情在变,连关系也在发生改变。不变的,就只有记忆中的那份美好了吧。12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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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平遥《又见平遥》在夕阳的陪伴下,我和爸爸来到了《又见平遥》。一路上,我一直在想:又见平遥好不好呢?人们都说小孩看不懂,我是不是也看不懂呢?一开门,人们就蜂拥而上,一起冲进了《又见平遥》剧场。可是,看到眼前只有一座建筑和空地,本来想着一进门就能见到《又见平遥》剧场的我,顿时心里凉了一半。正当我要进的时候,却出现了一排队伍,我立马怒气冲天,已经排了,怎么还要排?终于要开这个门了!可是,映入我眼帘的却是一副黑漆漆的画面。这能表演吗?我能看见吗?我心里有好多问题。这时,一位漂亮的阿姨面带笑容:“大家这是去哪呀?哦!是去南城门的吧!快去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我和爸爸继续往前走,又见一位叔叔瞪大眼睛,半蹲着身体:“大家快去南城门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真的?我和爸爸几乎是小跑着前进,又有一位叔叔目光呆滞:“大家快去南门看看吧!镖队要回来了!”我和爸爸迫不及待的挤到南城门,想去看看镖队,然而,让人扫兴地是主持人的那句话:“就在打开南城门的那一刻,老百姓都惊呆了!232人组成的镖队,仅仅回来一人!”灯光向城墙,一个小男孩拿着一面破旧的旗子:“我就是那232人换回来的人命!虽然陪同我回来的是一面镖旗,但我带回来了232条灵魂,他们在那!”我们的目光向城墙,突然间,电闪雷鸣,雷隆隆作响,闪电发出耀眼的光芒,大雨倾盆而下,我吓得直往爸爸怀里窜……随着灯光的变换,古城若隐若现,感觉摇摇欲坠,快要塌似得。这时,从里面走出几个人若有若无,他们都是去世的送镖人,面孔洋溢着快乐和激动,走在铺满金黄色小花的路上:“我们回家了!”“早知道飞能很快的回家,咱们送镖时就不用走了!”不久,他们又回到了他们现在的家乡—天空。值得欣赏的还有两个地方,一是选亲,赵东家选亲了!整个院子热闹得 很!写礼钱的,准备衣服的……开始选亲了!品足、摆臀、鉴手、相面、扭腰,最后,只留下一位姑娘了,她许下誓言,答应为赵东家生个儿子,然而,男孩子出生了,他的母亲却逝世了,临死前,她说:“我生也生了,死又有什么呢?”过了好几年,这个院子被一位富翁占了。赵东家也去世在草原上,他死去之后,回家的愿望激烈的在他脑海里回荡着,他由走变成跑。刮风、下雨、下雪,他都在跑,靴子沾上了泥……就这样,赵东家的故事结束了。我们走在街上,突然有个叔叔拉住我:“小姐,来坐轿子吧!”我答应了,轿子可是有钱人家才能坐的呀!我由一个看戏的马上化为戏中的一份子。真是太高兴了!他们喊着:“乡亲们让一让,小姐逛街了啊!”许多人闻声而来还以为有表演了呢,跟在后面使劲的拍照,这种被误认为小姐的滋味可真好呀!很快就来到了新镖队出镖洗澡的地方。“小姐,请下轿!”我高抬“贵足”过来观看。洗澡时间到!镖队的兄弟们大喝一声:“乡亲们离远些啦!小心溅你们一身水!“扑通”跳了下来,有人没反应过来,被淋了一身水!洗完澡后,平遥城里选出的最秀丽、最手巧的姑娘跑了出来,给镖队的兄弟们擦身,最后,每一个姑娘都在镖队的兄弟胳膊上刻上了生死离别的两个“牙章”。二是做面,做面了!厨师们拿出自己的好手艺,个个都精神抖擞,他们一拍桌子,面粉左右分散。只见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捧着面粉,往空中一撒,就像喷起的水柱,空气中弥漫着面的气息。我头一次这么久久地凝望着慢慢落下的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要回旅馆了,我看着变换颜色的灯光,感觉自己刚刚从时空隧道走了出来,从古代带到了现代12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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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四人帮”08年的9月,我乘着夏天的末班车,来到了久违的学校。沉淀了一个暑假的心情被蓝色包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里,风儿在心的画板上信笔涂鸦,调皮的雨精灵撞翻了那杯浓郁的咖啡,冲去了那蓝色的颜料,取而代之的是沉闷的灰暗色调。阳光黯然失色……花儿开了开学的前些日子无聊透了,沉闷的气息让人透不过气来,连空气中也有淡淡的苦涩。又是体育课,秋千上陪伴我的只有孤单,小妖精漫步在云端,轻声叹息。“给我站住,你个‘金鱼’看你往哪跑”,只见一个白白胖胖的男生手中拿着小石子,去追那个在前面疯跑的瘦小男生。他额前的头发在风中有节奏的飘动。他,应该就是别人口中的‘金鱼’吧。他俩奔跑的身影成了操场上一道独特的风景。连我也被他们的快乐所感染,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闪动着的青春的光芒。穿过阳光事后,我知道了那两个男生和班上的另外两个男生很要好。四个人,成绩一个比一个好,一个比一个调皮。性格更是各有千秋,可活泼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整蛊是他们最擅长的,于是,吾赠其一不雅称号“四人帮”。且说这“四人帮”仅绰号就是一绝,其他的可想而知。“小飞象”——四人帮之首。虽说他是四人帮中年龄最大的。可经常被欺负的也是他。听,又传来了惨叫声“救命啊,我服了你们了,我怕痒啊”,唉,真实惨不忍睹啊,金鱼,小朱,牙刷又开始对小飞象实行连环整蛊记了。班里这样戏剧性的一幕,已经屡见不鲜了。课余时间,大脑迫不及待的想要休息一下,得到了我的“绿色通行证”后,便驻足观看起来了四人帮的精彩表演。如果他们其中任意一个投身娱乐圈,没准还能拿个金马影帝奖呢。他们总有无限的快乐能量,绿色一点点在心底蔓延开来……牙刷——此牙刷非彼牙刷,原产自非洲,进口至中国,youknow 之所以说他产自非洲,只因为他那黝黑的皮肤,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非洲强烈的紫外线强光照射。此人居四人帮第二位,实在有些委屈。他,尤为喜爱和小朱打打闹闹。其招数以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见长。有时,我在想,他是丐帮帮主传人。小朱——四人帮里的一个狠角色,此人看似忠厚老实,可狡猾的特性在他身上展露无疑。他平日里不经常和其他人接触,看起来倒像个正人君子,可一旦四人帮聚首,那可真是原形毕露啊。不信,接着往下瞧吧。中午午休呢,因为我还要赶快完成我的文章,所以只好放弃午休,小朱也不休息,他在干嘛呢?看他悄悄的拿起牙刷的眼镜,用粉笔在上面涂着,在干嘛呢?我正疑惑不解的时候,他举起了被粉笔涂过的眼镜,呵呵,原来他把牙刷的眼睛给改造了改造。唉,可真够损的呀,我实在是钦佩呀。金鱼——人称“怪才”,只因为他真的是特别聪明,而且有时候课堂即使听讲不认真,成绩也比别人好很多。此人可谓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饱读诗书啊。不过,你可别以为他是那种文静的书生,一旦你和他沟通过后就会发现,其实他很邪恶。只要你被他抓到小辫子就惨了,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说的你无地自容,直叫命苦啊。他呀,忧郁起来一个样,活泼起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不知道狮子座的金鱼是不是都是双重性格呢?虽说四人帮都很调皮,可他们的活泼,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也让我羡慕不已。也许为来的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想起他们四人帮,会会心的一笑。相信这会成为青春岁月里的美好记忆。也希望四人帮,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每天开心,快乐。——后记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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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九月,又见菊花时序渐移,夏日的喧嚣慢慢淡去,秋日的韵味在枝叶间悄悄伸张开来,草木披色,山长云轻,阳光虽然依旧张扬,不过,空气的味道却一天天清峻了。坐在窗前,时常听见叶子间相互致意的响动,我总是在想,它们的轻语会惊动熟睡的鸟雏么?又到九月,弹指数来,离开校园的时间已有五年,这样不长不短的时间可以磨掉很多个性的峥嵘,但对季节的那份亲触却始终滑行于坚硬的时间之上,执着地扎根于心上,像流水一样,可以穿越泛白的思想,在各种各样的岸边停留。我是在九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农历的九月,谷子的香气穿透肺腑,刚刚闲置下来的农具还保留着收割的欲望,麻雀在饱食之后,顺便探视了我慵懒的睡姿。那个时刻,我还没学会如何打开眼睛,我只能用心去查看秋天的颜容,那是最初的亲近,所有的味道都被我贪婪地收入怀中。直到今天,这些味道依然在内心深处不断地发酵,轻轻一碰,就会将最初的幻想舞动。大自然单独地赐予常常吸引我们欣赏的眼神,对九月的热爱,自然少不了对花卉的铭记在心,而九月,花事大多渐尽,唯有菊花迎来了她的盛期,所以九月又被成为菊月,因菊而美,因菊起叹。大约十岁那年,我家花盆里栽种了第一株菊花,对菊花的认识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十岁是个特别快乐的年龄,对劳动充满着异乎寻常的热情,常常把花盆里所有的花都浇得全身湿漉漉地才罢休,这少不了挨母亲的训斥,后来,那几盆菊花居然开出了白色的花朵,在日渐萧瑟的花台中显得与众不同,本来快活的我就愈加雀跃了,香气不多,也要用笨拙的小手将花枝拽下来,凑到鼻子前闻闻。与九月特有的亲缘,决定了我对九月所有事物的亲和之感,而菊花是首当其冲者,就像高山之上的流云孤松,抬眼相望,是舍不得移开自己的视线的。因为这个原因,古典文学中关于菊花的诗句常常令我流连往返,像孟浩然《过故人庄》中“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句,读来有一种自然恬静的流韵,正下心怀;还有李清照笔下“东蓠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温婉,赋予了菊花人性的品格;至于淘渊明的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弯下腰,一不小心自己成了一株菊花的境界,则自不待言,更是令人神往。19岁那年,我远离故土,来到了开封这座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城市,求学的生涯虽清苦,但青春的意气却能够释怀。再后来,我有幸又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生活,和很多人一样,清早的时候牵着朝霞行走在大街上,到了傍晚,则向着晚霞而行。而开封这座城市又恰恰将菊花命名为这里的市花,许是因为这里菊花的品种繁茂、花蕊艳丽天下之故。每到秋日,菊花的香气便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流淌,郊区花农栽下的花卉正好这个时候缤纷开来,他们纷纷将一盆盆菊花搬进市里,为即将举行的菊花花会做准备。花会的这一段时间,我们皆称之为菊展,各个公园都会盛妆以待,无论是入口,小径还是大道及展台前,五彩的菊花都在尽情地绽放,舞动醉人的秋意。不仅颜色各异,还有一些极其珍贵的品种比如墨菊等也出现在花丛之中,让人大开眼界。开封的九月是动人的,暑热已经褪尽,风沙未起,天蓝如镜,整个城市都包围在花的芬芳中。寻常巷陌,也是一步一景。即使是那些极平常的品种,依然能够吸引蜜蜂们多情的眼神。菊花盛开的时候,当然忘不了买上几盆,卖花的地方很近,就在门前广场的旁边,一字排开,有许多品种可供挑选,即使不卖,每次从外面回来,也一样遭遇那些绽放的心情。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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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金锁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爱玲的“三十年前的月亮”被后人称作写“苍凉之美”的经典,令人窒息。爱玲是一个冷眼旁观者。文字很淡甚至很冷,淡得彻底,冷得寒心。七巧这个女性形象更多的是与社会生活的落寞与乱世的苍凉联系在一起。我想《金锁记》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其世俗。它并不凌驾于世俗之上,并不傲视世俗,而把自己看作盈澈的荷花。不,它不是这样。爱玲小说中最劲道的东西就是世俗人间烟火气。这使得她的小说从晦暗中明朗起来。世俗性其实也是人性,是大众的人性。但她并非沉浸在男欢女爱的主题中,她很冷静,很敏感,以女性独特的视角,把撕心裂肺的痛描写得淋漓尽致。《金锁记》中七巧为了金钱,为了生活,甘愿服侍一个残废的男人。分家后,她更是过着十分病态的生活,她嫉妒幸福美满的婚姻,为了不成全女儿的婚事,她竟引诱女儿吸食大麻;她戕害儿子,暗中鼓励儿子去宿娼,儿媳更是活生生被她的黄金枷砸死!她不断地寻求病态的发泄与报复,变得极其自私、乖戾、刻毒,人性扭曲,被黄金枷紧紧套住!此时此刻,我似乎看到七巧冷冷地掀开华美的袍,露出人性深处的阴暗,自私,孤独。通过《金锁记》,我触摸到“人性恶”的一面,人的灵魂与丑陋的一角。爱玲笔下的人物苍白,渺小,没有高尚的情操,没有善良的心。他们只有兽欲,生物欲。在封建习俗的挤压下沉沦。精神苍白,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情。哪怕是父子母女,兄弟姐妹,妯娌叔嫂,都明晃晃地进行着欺诈,其可怕点就在此。而他们根本不引以为耻,连最后一点藏掖都抹杀殆尽!他们全是这个社会“病”了的人。爱玲更是用她那讽刺冷血的笔调描写出这个冷血的社会。《金锁记》从人的“虚伪性”来揭露“人性恶”的靠不住。这里面有不同阶级的人,尤其是生活在名门世家的遗老遗少,公子哥,太太小姐等上层人物。一旦揭去了华丽的袍,剩下的是赤裸裸的虚伪:爬满了虱子。《金锁记》的结局是残酷的,但除此之外,我真的还想不到其他。七巧最终死在自己的黄金枷里,还拉上了儿女作陪葬!真想不到这个有着青春温情回忆的女子竟变成了阴骘,凶狠心理变态的姜二太太。她嫉妒所有和睦的婚姻,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怪圈。《金锁记》中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创百孔的。男女无真情,进行着玩世不恭。享乐至上的精神游戏;母女无真情,互相讹诈。叔侄无真情,把彼此推向罪恶的深渊……至今还不能忘记那个有清凉月色的夜晚,七巧将她的银镯缓缓推到腋下,那圆润的胳膊随着那飞逝的韶华,早已枯萎……远远望见七巧那一滴浑浊的泪珠久久地挂在脸上,任它风干……腐朽的旧文化网住了封建的男男女女,他们只能在圈子里打转,走不出,逃不掉,任它上演一出出令人寒心,阴差阳错的悲剧……三十年后的月亮还在,照着未懂此情的人……1200字 高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