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岁月_750字
泥泞的道路上,印着一排排脚印,移动着,沾染着土地的气息。那是在暮色中前进的人们。应该是刚刚从自家农田归来的农民。也只有他们,不惧夜色,没有路灯也不在乎。因为太阳的余晖还在,不久后还会亮起星星,群星闪耀的热闹。
故乡的生活永远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实际我已远离故乡。现在,快要遗忘的故乡也因为这本《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曾经我不懂故乡,因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动着书页,故乡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闪现。书中的乡村就像我的故乡一样,也是那么美。书中有流萤飞舞,我的故乡纵然没有见过,但夏日的昆虫还不少吗?五颜六色的蜻蜓盘旋在头顶,它们灵活地飞来飞去,有时还摇动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衅。和它们玩是绝对不会闷的,就算目送着它们远去也总是充满希望。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小飞虫自由地穿梭在菜田里。它们虽然小,但飞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们的。
我还曾记得年幼时抓过的瓢虫。透过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点点地爬动着,然后又不动了。以为这小精灵就这样闷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来,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飞走了。轻盈的翅膀好像载着我的梦,飞向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文中也有一只瓢虫,它在车窗与作者相遇,短暂离别,却产生了无数支明丽、欢快的歌。当它破窗而出时,划出了作者远行时最美的风景。
原来童年的时光竟这样美好惬意,连一只昆虫都满载幸福和快乐。
我不再捉鸟、昆虫,和一切大自然的生灵。哪怕偶尔见到特别漂亮的,有触碰它们的意思,也因为这本书而打消了。我明白鸟儿只有驶入蓝天时最美,花朵只有自由绽放时最美,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在无言中美丽,装点着我们的生活,我又怎么忍心伤害它们呢?
倘若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乡也不会独自苟活。没有故乡,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上这本书,回到故乡,重建美好家园。
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以后当一位生物学家。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观察动物和植物,因为我喜欢它们,很想保护它们。
我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乌龟、鸽子、仓鼠,热带鱼、小龙虾……还在家里种了很多植物,有榕树、文竹、绿萝、吊兰、多肉、土豆、洋葱、百香果……
以前我总是缠着爸爸妈妈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蚯蚓是植物的“好朋友”?为什么企鹅不怕冷?为什么鸵鸟不会飞?为什么蛇要冬眠?……爸爸妈妈总是会耐心地解释给我听。
现在我已经认识了很多字,学会了自己从书里找答案,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最崇拜的生物学家就是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妈妈跟我说:“生物学家就是以生命为研究对象的成功人群。它可细分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微生物学家。要想成为一名生物学家,就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
为了实现我的梦想,以后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好好学习,积累丰富的知识。我相信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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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_7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六年级:扬帆远航7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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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_750字青春是一场永不落幕的电影,每一个镜头都存在于我的心中。我们也不知道下一秒、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事,但是电影只有跌宕起伏才会有人看,才会深刻的铭记于自己的心里。岁月流逝、青春悄然。三年前的我们,年少无知的心理装满了对新生活的期待和盼望。记得当时我和最好的朋友聊的还是对中学的理解,但当时我们都不明白,当再也见不到一个朝夕相处的人的时候,心里那份落寞没有人懂。终于,我带着满怀的欣喜和一丝连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悲伤迈进了四班。那时的我13岁,把百分之五十的青春寄托在一个高大的男孩子身上,那是我喜欢的人。思绪是手中长长的风筝线,我拼命地护住让他不要断掉。人生就是如此奇妙,初来乍到的我只认识班里的小学同学,其他人对我来说还是很陌生。第一个跟我说话的是一个女孩子,很可爱很漂亮,她说:“嘿,你叫什么啊!”那个女孩姓邢,我因为一个生日礼物和她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但我不知道的事,他会越变越坏,最后发展到抽烟、喝酒、离家出走。她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的心里还一直记得住她美好的背影。运动会上我们一起看我喜欢的人参加跳远、短跑;我们一起看同班同学和其他班同学在球场上的厮杀。只是我拼命护住的风筝线在你说你不念了那一天突然断掉了,紧接着我便明白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我发现你并没有拿我当你唯一的朋友;还有就是我喜欢的人,没有学识、没有才华,他算个屁啊,根本不值得我喜欢!帏帘落幕,三年时光转瞬即逝。我和最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人成为了朋友,整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时间一长,压在心底那一丝我察觉不到的落寞慢慢浮出水面;黑板上的天数一天天减少,我终于明白了三年前我有多小,但是如果我知道离别是这样痛苦,以后的生活我会开心吗?青春不老,岁月如歌。Let me tell you , it ' s worth the wait。初三:陈思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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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青葱岁月_750字风吹过脸庞,撩起我的头发。蓦然,一缕蓝色映入我的眼帘,这不正是被我当成宝贝的日记本吗?我捧起日记本,轻轻地翻开,昔日的事涌上心头……操场上,上演着一出出精美绝伦的“大灌篮”,那是活跃的男子汉们互相攀比,渴望在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的英勇!草坪上,绽放出一朵朵五彩缤纷的花朵,那是女生们在互相簇拥,谈论着心中的喜悦,似乎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祥和!也许,青葱岁月就是这样,没有喧嚣与繁杂,有的只是无知与稚气,有的只是那阳光沐浴下的感动。初三了,沉重的字眼暗示我们即将告别青葱岁月,走向成熟!这本该让我们激动,可是,谁能想到,告别那天老天都在为我们哭泣,那是告别时不舍的泪水啊!拥抱.哭泣.祝福……刹那间如同潮水般涌来,男生们强忍着泪水,挥手说再见;女生们轻轻擦拭眼角的泪花,拥抱着说离别;老师们远远伫立在办公室,祝福着这培养了三年的“成果”;学生们默默地凝视着眼前慈爱的老师,献上最真诚的感谢。也许,青葱岁月正是这样,充满离别;充满悲伤;她欠缺的只是那以后相遇时的一份欢笑!告别青葱岁月,我们变得更成熟了!人生是一条曲折的山路,每走一步都有那么多的新奇,却又总是会与挫折不期而遇!可虽“行路难”,但成熟让我们坚强起来,让我们没有夸不过的障碍!跌倒了,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埃,又可以大步向前走!告别青葱岁月,我们能飞得更高更远!告别青葱岁月,我学会了在该坚持时要坚强,不能肆无忌惮地任眼泪横流,我懂得了在不该流泪时要笑迎生活,对于得失的思考,要变得宽容些……告别青葱岁月,我走向熟,进而我会扬起自信的帆,努力让自己达到梦想的彼岸,我会坚强不屈,笑对生活我将展翅高飞,向自己的理想一步步前进!让我们告别青葱岁月吧,在成熟中开始新的征程!让成熟为我们的梦想添上一铲土实现梦想,成就我们的未来!初三:郭凤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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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_750字岁月微妙,无声无息却带人成长;岁月微妙,循序渐进却丝丝不少;岁月微妙,一丝不苟却勾人心酸。我独自一人走在小道上,任凭阳光为大地铎了一层金,天蓝蓝的,飘渺的云彩丝丝缕缕地漂浮着,我承认,那种灵动飘逸深深感染了我。想起这些年的往事,我眼圈微红,自嘲地笑。我想哭,却不落泪。我安静坐在教室里,听着老师讲课,周围很静,最多只能听见呼吸声了。许是为了打破这昏昏欲睡而沉闷的课堂气氛,英语老师说了一句笑话,全班人哄堂大笑,我却没笑,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英语老师,老师老了,的确,但我还是依稀可以在英语老师眼角有皱纹的脸上看出英语老师那些依稀可见的岁月年华,老师的身材早已扭曲变形,那些压在老师你身上的担子太多,以至于老师熬不过岁月的煎熬。那天晚上,英语老师把儿子带到学校里,一边管晚自习的纪律,一边教导儿子的功课。许是小孩子不认真学习,英语老师骂了几句自己的儿子,同学都暗自诽谤:小孩子真可怜。我却从英语老师闪着母爱光辉的眼眸处看出了孩子的幸福。一位于工作的母亲,却时时都不忘自己的孩子,身为孩子,是有多幸福?英语老师有着皱纹的眼睛突然变得那么美,母亲最伟大,的确,我早已尝到了。老师老了,又仿佛没老。我想起在营口的日子,那时候,我还小,不懂许多事。但我还是依稀想起我在幼儿园外和同学大声挥手告别;东北人经常睡的大炕;我因贪吃在街上跑摔倒;婶婶接我和堂弟放学回家,还给我们俩买了根冰棍;在自家荒废的二楼探险;在浅灰色的石板路上倒着走;和妈妈去吃烤鸡,买烤鸡的叔叔还送了我一串葡萄。我都要忘了那些日子,我甚至连时间地点都忘了,连自家房子都忘了。但,那些事,还是深深刻在我心里,挥之不去。童年时光短暂,却唯妙,那些美好的日子太快了,一下子就从我手掌心溜走,当我想起要回过头看看的时候,早已消失至无踪迹了。岁月静好,我终是懂得。六年级:fengdanlin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