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为伴的日子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人都喜欢狗,我也不例外。
记得我上大班时,爸爸妈妈给我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阿黄。它披着金黄色的、柔软细密的毛,像抹过油一样;圆圆的、乌黑的眼睛,像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一对灵敏的耳朵,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金黄色的小爪像四朵小花;那条卷着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锋利的牙齿能把坚硬的大骨头轻而易举地嚼碎。
阿黄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每次我放学回家,它就会疯一样地扑到我身上,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它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阿黄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言观色,当我闷闷不乐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像在安慰我似的。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己藏起来,防止我迁怒于它。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踱步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我,温柔地舔舔我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或是直接跳到我身上,把身子反过来要我给他挠痒痒。
阿黄的警惕性非常高。它平时睡觉总是习惯性地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睁开眼向外面看几眼,哪怕是一点点轻微的声音也能把它惊醒。它的辨别能力也很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家里人进进出出,它从不吭声。可是一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它就张开它的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举着它铁钩子般的爪子,瞪着它铜铃似的眼睛,凶猛地狂犬。
阿黄有着灵敏的嗅觉,聪明的头脑,可以说是动物界的精英。一天,我带它去公园玩,它可高兴了!东奔西跑的。玩到一半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只见它低着头,用鼻子左闻闻右闻闻,我好奇地想它在做什么呢?我走过去看,原来它找到一块骨头了。咦,它的鼻子那么灵吗?嗯,试一试,于是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给它闻了一下,然后我跑到它看不见的地方,把那支笔给藏在草丛里,让它找。它一路小跑,东嗅西嗅的,两分钟后它就找到了我藏在草丛里的那支笔。阿黄的嗅觉真的灵敏啊!为什么呢?我回家查了有关狗的资料,才知道狗的嗅觉大约是人的40倍。狗鼻子上的嗅觉细胞大约有20亿个,同时狗鼻子上有许多粘膜经常分泌出粘液来滋润嗅觉细胞,保持嗅觉的灵敏。
阿黄还是个吃货。一天,我正在画画。突然,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哀伤的叫声,我跑到厨房里一看,阿黄正死死地盯着橱柜狂吠,两只耳朵耷拉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把厨柜门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根大大的牛骨头。我把骨头拿出来,扔到墙角。它肯定是饿坏了,猛地向墙角扑去。阿黄很快把骨头吃完了,它朝我眨着眼睛,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了两声,好像在感谢我呢,也好像在说:“下次一定要多给我点儿啊,我还没吃够呢!”
等我上了小学,爸爸妈妈怕养狗影响我的学习,就把它送给了别人。好怀念和阿黄度过的这一年的时光,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我家之最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之最”,比如珠穆朗玛峰是世界山峰高度之最;人类是现代动物聪明之最;霍金是科学家之最。然而,想不到吧,我家也有好多“之最”呢!
我妈妈是我家“慢”之最。每个周日,她就变身“睡美人”,一觉要睡到十点钟,才睡眼惺忪地爬起来,顶着一头乱发洗漱。她吃完早饭,慢吞吞地给花浇水,拖地,洗碗,刚刚慢吞吞地做好,我的肚子都咕咕叫了。原来,她慢慢做事,做到了中午。吃完午饭,她又慢吞吞地洗碗,洗衣服,晒被子,刚刚慢吞吞地做好,我的肚子又咕咕叫了。原来,她慢慢做事,做到了天黑。真是懒到家了。她还有一个超强技能:点外卖。怎么样,这个“之最”够名副其实吧!
我爸爸是我家智慧之最。每当我遇到什么困难时,他都会出手相助,先教我思考怎么做,再和我一起解开这道题,直到把我一步步教会为止。教完之后,他还会绞尽脑汁地提出类似的题目,再反复声明要点,直至我完全理解。他答题几乎百分之百都是对的,是我心目中的“智多星”。另外,他也是童心之最,他最喜欢玩他小时候的玩具。例如:打陀螺,滚铁环,跳山羊,射弹弓等等都是他的拿手好戏,看着他像只猴子似的窜上蹿下,我们经常被逗得哈哈大笑。
我奶奶是我们家勤劳之最,家里大多数事情,全被她承包了。叠被子,擦桌子,烧饭,买零食,扫地,擦窗户,还有一堆事情呢!可她却从没喊过一声累。只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夏天的厨房热浪滚滚,奶奶经常被热的满头大汗,吃不下饭;冬天的自来水冰冷刺骨,奶奶浑然不觉似的仔细地洗着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为了听到家人的一声“好吃”。有人说:“劳动的人最美。”所以,我又觉得奶奶是最美的。奶奶的身上还有许多十分优良的品质,她还是家里的好学之最。她在我写作业时,常常坐在我身边,跟着我一起学习知识。她常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因此不懂的时候,她就会虚心向我求教,也满足了我当“小老师”的心愿。
爷爷是关爱之最。不论我提什么要求,他都会努力完成,每次爸爸责备我时,他都站在我一边,是我的“大靠山”。他也是权力之最。家里的大小事,都由他管。如果生活是战争,我们是冲锋战士,他就是大司令员。带领我们全家乘风破浪一往直前。
我家处处有之最,你们也可以找找你们家的之最哟!
相关推荐
-
与书为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一点也不假,读书,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在我成长过程中,是书陪伴着我。《中华上下五千年》介绍了我们作国悠久的历史;《童年》向现代人们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水浒传》形象的刻画了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惩恶扬善的光辉形象;《十万个为什么》 也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问题……书就是我们的朋友,也是飞向成功之巅的翅膀。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们了解世界;书,又像一条时间隧道,带我们回想远古,想象未来;书,更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慈祥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与书为伴,与智慧同行。250字 五年级
-
与书为伴从幼儿班到现在,书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它教会我做人,教会我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待他人的态度……。我们的关系也很复杂,一会儿是师生关系,一会儿是朋友关系,再一会儿是……。我与它相处的时间多得快要超过与亲人相处的时间了。一个周末的早晨,妈妈给我买了书送来。我一头扎进书中,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让我牵肠挂肚,我的心情也随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变化。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身临其境,一小时,二小时……就连吃饭时我也抓着书边吃边看。就这样到了晚上九点半,妈妈催促我睡觉了,不得已我放下书钻进了被窝。等妈妈走后我把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打开,在被窝里偷偷地又看起来,直到手电没电了,我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我只能恋恋不舍地合上书睡觉。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收获,这么多年的坚持,让我的写作能力和阅读能力逐渐提高,更让我在年级的语文课外知识竞赛中取得年级第三的好成绩。这些都离不开我的好伙伴――书。书如同一盏明灯,可以解开我学习中的难题;书如同春雨,滋润我渴望知识的心田;书如同一把钥匙,打开浩瀚知识的大门。我要和书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和他共进退。450字 五年级
-
与书为伴八岁的时候,我爱上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一时,我对这本书入了迷,午睡时间,我却躲在被子里看书,以至于热得大汗淋漓。但我满不在乎,继续专心致志地看着。过了一会儿,妈妈说要陪着我睡。我在被子里动来动去,像只毛毛虫一样驱动着身体,妈妈心里肯定是知道了我在被子里看书,她故意用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让我不能乱动。有时,我还忍不住偷笑几下。这种窃读的滋味,既快乐又惧怕。还有一次,写完作业,我走进了姐姐的房间,想拿走她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很难看到的书,姐姐都不让我碰,更别说借着看了,那可是她的“心肝宝贝”,每次都被她藏在枕头下面,而她呢,一直躺在上面玩手机。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姐姐,妈妈刚买了一盒巧克力,我都吃了几个了,你再不吃就没有了。”姐姐听了,匆匆忙忙地向客厅走去。我赶紧一步上前,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如同饥饿的人看到了食物。一本书,如一位老师教诲着我们,如一盏灯火照亮着我们……350字 五年级
-
与书为伴书是一级阶梯,引导我们进步;书是一滴露水,滋润我们的心田;书是一块美玉,温润我们的心灵;书是一位忘年之交,让人受益匪浅。 畅游在书的天空中,和文字一起翱翔,一起成长。谁又能不喜欢读书呢? 在学校课内的学习中,我遇到过很多好文章,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藏羚羊的跪拜》。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藏羚羊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在猎人面前跪了下来,留着两行热泪。宁愿自己死去,也要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猎人震惊了,他的手颤抖了。母爱力量的伟大,让人动容。 课外读物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在着名的《三国演义》中,魏有一代枭雄曹操,吴有聪明的周瑜,蜀诸葛亮有勇有谋。三国纷争并起,成就了一部绝世着作。 国外也有许多精彩的作品。法布尔的《昆虫记》是昆虫百科全书。我看到蝉是怎样在树上休息唱歌,歌声如此动听。我看到螳螂是怎样在丛林中捕食的,动作如此迅猛。 古诗词可谓是中国文学的一大瑰宝。诗人借助诗词表达对家乡的思念,表达对大自然的热爱,我最喜欢的是讲述道理的诗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讲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道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讲述为人处事的道理告诉我们不要只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要勇于实践。我最喜欢的事那句“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与书为伴,可以净化你的心灵,与书为伴开创你的未来。550字 五年级
-
与书为伴真正与书结缘,是在四年前,好朋友赠送我一本童话书开始的。奇幻的童话故事为我打开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从此,我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深深地迷恋上了阅读。吃饭时、睡觉前、玩耍中……书与我形影不离,我对书爱不释手。童话、寓言、小说……哪怕一张废报纸,我也能读得津津有味。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跨越时空,我欢快地徜徉在书海中。在书中,我认识了善良的三毛、聪明的阿凡提,美丽的白雪公主、坚毅的海的女儿;在书中,我和鲁滨逊一起航海历险,陪孙悟空一路降妖除魔,跟福克先生一同环游世界……与书相伴的日子,时间在墨香中缓缓流淌,知识在脑海里聚沙成塔,梦想在书卷间焕发光彩!爱书吧!阅读吧!它是知识的泉源,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300字 五年级
-
与“发”为伴发,发丝,丝丝缠绕,纠缠一生。从小,便有一头浓黑发的我,总是时不时的换发型,耀武扬威地向他人炫耀自己,自然,我的母亲则会关注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发型。母亲,每日,总是五点四十便早早起来,小心翼翼的走向厨房,缓缓的打开灯,慢慢弯腰拿出锅,为我准备早餐。等到我朦朦胧胧的从迷梦中醒来后,她便急急的为我整理缠绕的长发。就这样,她日日如此,从不落下。她没有什么高等文凭,没有什么崇高目标,也没有什么无私精神;但,她有一颗坚定的心!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她却仍在坚持。直到,我进入高中后,她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几乎每日都可以看见那落地的一缕发丝。而,那天,本该是我很开心的一天,因为这意味着军训生活的结束,但不知为何,心中似乎有一条线,就这样拉着,扯着,让我心头不安。天空中也滴下了丝丝雨线,就像母亲梳头时落下的缕缕枯发般,飘然坠下。终于,在喧闹的车厢中度过了这一段慢慢长路,来到校门口,看见了多日未见甚是想念的父亲,他还是那么的严肃,面如冰山,但在冰冷中,却透出丝丝暖意,深深忧愁。我向他身后瞧了瞧,并未发现母亲,“车上。”“嗯。”他从我的手上夺走了行李箱,便自己往前走。一上车,我就给母亲抱怨头发的烦恼,母亲笑了笑“你现在还得自己梳呢”我扯着母亲的衣服“不要不要”。这是父亲正好上车,一看见便急促的拍开我的手“干什么!你妈手上还有针!”我一下子蒙住了,手还停留在半空中,忘记收回,只见她手上有一个巨大的机械,似乎都要吃掉她的手一般。母亲立马瞪了瞪父亲,赶忙转过头来不在乎般的笑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还用另一只手包裹住我的手,我的心似乎被挖走了一块肉,而母亲正好补在了那里,等我的心长好了,她也被包在了里面。我知道母亲是不想让我担心,我随即没心没肺的回了母亲一个笑容,并让母亲转过身去。想起母亲之前掉落的头发,这是又狠狠的扎在了我的心头。母亲尽管不太注重外表,但我却希望她美美的,所以每次都会为她挑选靓衣后再出门,别人都说我们是姐妹花,是的。可是现在一朵花开始凋零了,那么我就是她面前的大树,为她开辟一片安宁的世界。由于母亲手上的针管,所以很多时候都不方便。早早的,我便和母亲同时起床,抢走了那把梳子,母亲笑了笑,我拉着她坐下,亲手为她编发,“原来梦梦也会为妈妈编啊!”我点了点头“曾经你为我编织了一个美好的童年,现在就是我为你编织一个安稳的世界,妈妈,爱你”我俯下身去,亲吻她的脸颊,一颗泪也从她的眼边落在桌上“嗯,妈妈也爱你”我不知母亲的发丝是否会落完,不知以后是否还有时间为她编发,但发丝落完,情思却不断。发,发丝,情思,缠绵。1000字 初一
-
与筝为伴“紫袖红弦明月中,自弹自感暗低容。弦凝指咽声停处,别有深情一万重。”白居易的这首《夜筝》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古筝之美,这也是我喜爱古筝的原因。记得六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少年宫报兴趣班,告诉我对哪个感兴趣就报哪个。舞蹈练功房、画室、练歌房、跆拳道馆一间间房走过,看到教室里哥哥姐姐们表现让我好奇又兴奋。这时候,楼上传来一阵悠扬悦耳的琴声,我立刻被这种声音吸引了,不由自主拉着妈妈的手跑上了楼,我推开门一看,琴房四周用粉红梅花墙装饰着,房间摆着八台古色古香的琴。一个大姐姐正端坐在圆木椅上,双手缓缓拨动细细的琴弦,优美的音符一个个轻轻地跳出。我惊呆了,她演奏的琴声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在琴房里翩翩起舞,轻盈飘逸的窗帘也应景般随风而动。后来我明白那叫“余音绕梁”,当时我就要求妈妈给我报古筝班,也因此与古筝结缘。初学古筝时,我可以顺利地记住二十根弦,“勾托抹打”几个基本指法,也掌握得不错,我以为基本功已练好了,于是就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张“小星星”的谱子开始弹起来。当“do”“re”“me”几个生硬的孤立的音符蹦出来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音不成音,调不成调,与老师弹得相差甚远。我泄气了,觉得学古筝实在太难。这时电视里正播着我爱看的动画片,楼下的小伙伴们正欢快地做着游戏,我再也坐不住了。准备放弃既枯燥又没有成就感的练琴。妈妈拉住了我,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是刚开始学就能成功的。学古筝也一样,既要勤学苦练又要忍受枯燥和寂寞,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于是我又端正了学琴的态度,不管刮风下雨我都没缺过课,同时请妈妈帮我做课堂笔记。一个小练习曲,我一弹就是好几周。慢慢地,我又学会了泛音、琶音、滑音等指法,可以弹简单的练习曲了,这时我又拿起《小星星》谱子试了一次,老师夸我进步很大,弹出了曲子的曲调。过了几个月后,我已经可以流利地演奏《十杯酒》、《穿花蜂》等二十多首练习曲,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古筝带来的成就感,在学古筝的过程中,我遇到许多困难坎坷,想过放弃,撕过琴谱,摔过琴架,拨断过琴弦,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击倒我。现在,我的古筝已经练到了八级,并且多次获得少年宫的“小小演奏家”奖。弹古筝让我感到十分自豪,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习古筝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更教会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和练古筝一样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战胜不良情绪。我可能成不了优秀的古筝演奏家,但从中懂得学习一种技艺,从不会到娴熟甚至到成功是一种什么体验,我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满足和快乐。1000字 六年级
-
与琵琶为伴我在妈妈肚里就聆听过琵琶美妙的声音,据说当我出生后哭闹之时,只要一听见它的呼唤,立即就会梨花带雨地安静下来,好奇地看着它,倾听它的天籁之声。我和它已是神交十多年的老友了,从认识到现在,一直伴我左右,形影不离,琵琶成了我的知音。六岁时,外婆开始教我与它交流的方法,我一开始连抱都抱不动它,它是中国民族乐器中的钢琴,和声丰富,技法难学,入门的起点很高。一阶段学下来,我只能在简单的乐曲中徘徊,我对它产生了一种畏难的情绪,每当我厌倦它、想离开它时,它总是用余音绕梁的乐声呼唤着我,让我割舍不得,不忍离去。从简单的练习曲开始,总是显得那么手忙脚乱,不是左手音按错了,就是右手弹挑次序乱了,音乐在我的弹奏中总有几分不和谐,这稚嫩的乐声伴随着我成长,滴水穿石,我在与它朝夕相伴的的过程中,乐声从“呕哑嘲哳难为听”逐渐过渡到“如听仙乐耳暂明”了,我与它之间也日久生情,它就像一块磁铁,牢牢吸住了我的心。通过六年的勤学苦练,我一步步走近它,了解它,最终掌握了它。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回忆起今年春晚我的成功演出,更是我永久前进的动力。但当我看到它傲然昂首的姿态时,不禁想起自己正是“十年磨一剑,锋刃未曾试”!正是它给了我那泉涌般的自信,点燃了我的激情。我们之间是那么的默契,我的内心情感是它帮我诠释得淋漓尽致。我的手指不停地在琴弦上滑动着,皓月、蝉鸣、花香、春风都变幻成一个个动人的音符,从琴弦上流泻出来。琴声时而婉连绵,有如清风从幽谷中拂面而来,略带花草的芬芳。这仿佛在品味清茶沁人肺腑的茶香,沐浴明媚的阳光,享受微风的吹拂,体验生活的美好。琴声时而跌宕起伏,乐曲渐入高潮,山峦一样,是高低起伏的音符;清泉一样,是优美的旋律;快马一样,是令人热血沸腾的节奏;彩虹一样,是绚丽多彩的手法;山洪爆发一样,是激昂的情绪…。.这一切以势不可当的力量表现了音乐的美。每一个音符都在人心中久久回荡,每一个音符都亢奋激昂;每一个音符都是意境与现实的变幻,揉合;每一个音符都是我与琵琶的情感与灵魂的碰撞,交织,融合!我激情迸发,感到血在沸腾、在燃烧!我的心也随着旋律进入高潮,将所有力量与激情倾注在琴弦上,有如天地在呐喊,气势磅礴,又似万马奔腾,使大地为之颤动!一曲终了,台下一片寂静。几秒钟后,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此起彼伏。我笑了,发自肺腑,感受到怀中的它也笑了……从那以后,我愈发努力地练习,一首首动听的乐曲从我指间弹出,这仅仅是个开始,今后,我将永远与琵琶为伴,携手同行,在浩瀚的音乐王国里遨游,为生活谱写华丽的新乐章。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
与书为伴我喜欢书,喜欢到了什么程度呢?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我的记忆里从小就有书的影子。记不清那时几岁,大概刚上一年级吧。有一天,我闲得无聊,妈妈又不在家。我忽的想起妈妈的书桌里有一本《中外著名童话》,于是乎,我翻遍了所有的抽屉终于找到了它。那是一本和语文书差不多大,差不多厚的一本,字有些小,密密麻麻的没有一幅图画。奇怪的是我当时没有不耐,反而很高兴,这么厚的一本够我看好久了吧。事实是,我似乎当天晚上就读完了,然后我就开始找厚书看,当然,我可没看《名人传》之类的,那需要毅力。我看书从不分年龄段,我一、二年级时会看《绿山墙的安妮》,也对《海底两万里》、《汤姆.索耶历险记》很感兴趣。也会在现在——16岁的时候看书上明确标有“专为9-14岁儿童打造”的书,也许很幼稚,但我还是看的津津有味,然后逼着自己看苦哈哈的《名人传》。二年级时吧,镇上来了个流动图书馆,我那“书迷”妈妈给我办了张借书卡,把我这个“书痴”给乐的!可是我后来发现了一个很悲剧的现实:一张卡借三本,而我一个下午就全看完了,即使是《汤姆.索耶历险记》也只剩最后十几页,可借书的车两星期来一次,这么长的时间要我怎么熬啊!我只好把三本书翻来覆去包括注释,看了一遍又一遍。长大一点后,我看起书来更是“无法无天”。我本来想找绍兴图书馆的,可找不到,只好找书店,于是就找到了新华书店、人文图书馆。妈妈很忙,没空带我去书店,于是为了能够随时去书店看个尽兴,我这个胆小鬼兼路盲症患者四处搜罗去书店的乘车路线,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把去书店的路记熟了,经过几次独来独往的看书经历,我对去书店的路已经很熟悉了,准确来说,应该是对去书店的公交车很熟悉,因为离了车,我依旧是个分不清笛扬路和胜利路的路盲症患者。我通常等书店开门,然后一直看到回家最后一趟车。在此期间,我不吃午饭、不喝水。最高一次记录,我看了十四本比语文书大点,比英语书厚点的书,看到我站起来时,头晕目眩,分不清东南西北。因为看的书多了点、杂了点,所以在一些方面偶尔能插上几句话,识的字也多一点,对世界的认知也深一些,还能调节心情。但书看多了也有痛苦:成语搭配错误之类的是小麻烦,最令人痛苦的是当别人提起一本书中的某句话、某个情节时,你明明有印象,可就是死也想不起来出自哪本书,下句话是什么,让你不知从何说起,够痛苦吧?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书,没有理由。也许有,但我说不出来。对我来说:最广袤的是宇宙,而最能给人带来启迪的是书。捧起一本书,摸着那厚实的纸张,仿佛闻得到笔墨的清香,让文字缓缓流淌于心间,整个人仿佛与书中所述融合了般,这是多么美好的感受啊!书啊,人生,是多么漫长的一次旅程!能有你相伴,我是多么幸运!愿书伴我一生,愿书伴所有爱书的人一生。1000字 初二 散文
-
与笔为友 与纸为伴大家都知道,我喜欢阅读,殊不知,我还有另一个嗜好——画画。二年级,我便恋上了画画。我模糊的记得,在一天早晨,温柔如丝的小雨淅淅沥沥的落着。雨停后,我和妈妈一起去路上散步。这时,我才发现一切都那么美好。路边的牵牛花爬满了那颗小小的榆树苗,她的花美丽极了,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羞涩地向路人微笑着,她是那么迷人。不再胆怯的小白菊,也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草地上的蒲公英星星点点。哦,那是什么蝴蝶结?等我走近一看,才发现她们是紫罗兰……大自然的美丽,让我看的如痴如醉,这时,我便萌生了一个念头:画下全世界的美丽景色!暑假,我苦苦哀求妈妈让我学画画,才换来了两星期的学习时间。那一天,我第一次背上了墨绿色的画板,高高兴兴的去参加美术班了。可是,那些画都好难哦,没关系!我一定会是最棒的。想到这儿,我不由得高兴起来,拿出妈妈削好的铅笔,在画纸上画起画来。画完这个小猫,又画那株吊兰,乐不可支。老师在我的画纸上写了九十分,我快乐的难以形容,因为九十分是很高的分数了,还有不及格的呢。回到家,我兴致勃勃的向父母讲起这件事,并用画笔在画纸上写下扭扭歪歪的几个字:第一天。后来,我才知道,画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的手经常累得酸痛,更为致命的是:我的同学比我画的好多了!这无疑给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画画这杯饮料渐渐淡了下去,变为了白开水。就在这一天,我垂头丧气的回了家。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第八天。与此同时,我看到了那些花,我开始清楚的明白了:我不能放弃!有很多人在支持我,仅仅是为了一支铅笔,一个画板,一张画纸和爸爸妈妈的殷切期望,我就应该站起来,在风雨中磨练自己!于是,我开始了奋斗,在晚上,我与笔为友与纸为伴,开始了真正的绘画旅程。看着自己用画笔在白色的画纸上勾勒出一条条优美的线条,我就兴高采烈地写下时间,好记录一下。终于,我成为了我们班的第二名,除了开心,更多的是无比欣慰。我把自己在夜晚画好的第一幅画小心翼翼的贴在雪白的墙壁上,沉浸在喜悦中,无法自拔。渐渐地,随着时间那轻快的步伐,墙上贴满了我这个“小画家”的作品-----这是爸爸妈妈对我的称谓哦,我已经习惯了。有的是用水彩笔画的,颜色鲜艳无比;有的是用蜡笔画的,显得十分可爱;有的是用铅笔画的,虽然显得很单调,可那是我踏上绘画旅程的前五幅画呀,我分外爱惜,时不时的那下来欣赏一番,爱不释手。每当我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它们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充满了自豪,而我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总是涌出苦涩的泪水。直到有一天,我改变了主意,把它们一个个的揭下来,同样的小心翼翼,心情却截然不同。我重复着那一致的动作,心里却默默地想:它们是很珍贵的东西,是它们,把我五彩的童年占得满满当当,让它们在我的“宝贝盒”里,不,在我的记忆中,成为不朽的永恒吧……今天,我还是没能忘记儿时的梦想,晚上一有时间,就拿出笔和纸,开始画画。我在心里默念着:与笔为友,与纸为伴……10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