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做小淑女
“这发型适合你!”理发师在对面的镜子里对我赞叹。
我甩甩头发,对他微笑。
“染色吧,挑染也行。黄的,红的,都适合你哦!不骗你的,保证比现在更到位!”理发师又一次游说了。我当然知道挑几缕头发染一染一定更到位,可是,我实在是不敢太放肆。就现在这头发,估计已经足够引发N级家庭地震了。
推开家门,爸爸妈妈已坐在饭桌前。“今天怎么这么晚……”责备的话还没说完,妈妈突然注意到我的头发变了,她立刻尖叫起来:“你的头发怎么啦?怎么变成了一只小刺猬?”
“哈,老妈,老土了不是?这是小刺猬?您老人家看看清楚,这是最时新的发型啊!”
“好好的头发弄成这个样子,像老鼠啃过似的,还最新发型!”
妈妈是最喜欢我留那种乖乖的学生头的。自从上了初中,一对长长的辫子咔嚓一声剪掉之后,我就一直留那种清汤挂面式的学生头。“真是一个可爱的小淑女。”每次洗完头,对着镜子梳那一头柔顺而整齐的短发时,妈妈总会站在一边,满意地赞叹。
但现在,我不想再做淑女了。
就从头发开始。
妈妈,对不起,我都没有时间向您老人家请示。我只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换一种形象。
今早到校,我的新发型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我没心情理他们,眼睛一直盯着教室门口。我终于看到皓与花儿走进教室来了,皓在前,花儿在后,好像是不经意一起走进教室来的样子。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是约好了一起到学校的。因为昨天中午,我是亲眼看见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街头的。
昨天中午午饭后,我扭头对坐我后排的花儿说:“一起到街上逛逛去?”
花儿犹豫了一会,说:“改天吧,中午可能有事。”
“是约会?”我嬉皮笑脸。
花儿脸儿红红地用手打我:“什么呀!我想将作业做掉一点,晚上可能有事。”
“哈,那就是晚上要约会了!”
“不跟你说了!”花儿真的不理我了,埋头到书包里去,将英语书和练习本往外掏。
瞧瞧,这算是我的死党么!
可花儿是个说一不二的家伙,我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上街去。出学校门往右手拐,走到十字路口再往右手拐,就来到一条虽然狭小但很热闹的街道。这里的小店铺一个挨一个,全是我们喜欢逛的:音像店、小饰品店、玩具店、文具店、书店……我在音像店里逛了逛,正要往外走,一抬头,看到了街道斜对过玩具店门口的花儿,她正在看高高地挂在门口的一个绒布小丑娃哩。嗯,搞什么搞!花儿这是什么意思!
我忿忿然了,正要冲过街道去质问她,没想到台阶上突然又出现了皓,皓手里举着两支冷饮,正像一朵盛夏里的向日葵一样阳光灿烂地对着花儿笑。
我停住脚步,傻呆呆地看着他们。他们这是在——谈恋爱!我最要好的女性朋友和最有感觉的男性朋友,他们在相好?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
花儿接过皓递过来的冷饮,幸福地含在嘴里。
皓好像是在问花儿要不要那个绒布小丑娃,花儿摇了摇头。接着,他们手拉着手一起朝前走了。
我站在书店的门里面,一直望着他们。我知道自己很伤心,伤心到眼泪水一瞬间就沁出了眼眶。不光是因为花儿骗了我,还因为皓,这个一直让人感觉舒服的、细心体贴的男孩。
不可抑制地想起中秋节的那天晚上。我们刚刚大学毕业的美女班主任突然诗性大发,说要全班同学一起过一个浪漫的中秋节。这个中秋节正好是在周五,我们可以从从容容地吃着月饼欣赏月亮哩。
我们的节日活动分成两大自然段,第一自然段在教室里,大家表演一些即兴节目,吃一点小吃。第二自然段则去到月光地里,吃着月饼赏月亮。
我们围成一圈坐在教室里,拉灭电灯,点上蜡烛,听皓弹着吉他唱歌。皓是我校小有名气的吉他歌手,但在晚上听他的歌声,在我还是第一次。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摇曳的烛光里,轻轻的呼吸声中,清澈的男生的嗓音与略带忧郁的吉他声的交融能这样地一下子击中人心。
我坐在烛光的阴影里,眼睛慢慢地、无可克制地潮润。其实歌词并不忧伤,只是一种轻轻的诉说,带着点爱怜和梦幻的那种。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伤感,眼泪已经爬出了眼眶。我站起来,悄悄地溜出教室。
啊,外面是一片怎样的天地!白天热气腾腾的操场此刻安静得像一片从未有人踏入的原始土地,跑道静静,树木静静,有一些秋虫的细碎的歌声,更加深了这种包裹一切的安静。我站在教学楼前的小花坛边上,看着这天光下陌生安静的一切,再一次热泪盈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啦,为什么老是会这样说不清楚原因地掉眼泪?
“怎么啦?一个人跑出来发呆?”身后,响起一个男生轻轻的声音。
居然是皓!他看见我在他弹着吉他唱歌的时候离座了?
我有点意外又有点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子:“没什么。不是你的歌唱得不好。而是……我也说不清楚。心里突然有点难过。”
也许是看见了我依旧潮润着的双眼吧,皓轻轻地笑起来:“要不人们怎么说我们处于雨季呢。我们眼睛的天空里总会无缘无故地飘雨。”
哈,皓真是一个会说话的男生!我笑出了声,再也顾不上感伤。
我看不出这样一件小事有没有给皓留下一点什么。在我自己心里,却开始固执地认为皓是属于与自己心心相印的那一个。总有一天,我们会再一次在一种特殊的情境里,一起沉浸到一种只有我俩的共同的心情之中。
而现在,与他手拉手的,是花儿;与他共同拥有同一种心情的,是花儿。
我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我开始讨厌自己乖乖的学生头和淑女裙。它们令我感到窒息。
顶着一头碎发在教室里飘的感觉真好。当我看见皓和花儿一同踏进教室,一同惊讶万分地停在我面前时,我甚至有心情对他们笑了笑。
“哇,小淑女没啦!”花儿叫。
“嗯,挺不错!”皓一本正经地评论,“另一种感觉和味道哦!”
在他们眼里,一切仅仅是发型的改变吗?我仍然只是他们一成不变的好朋友?
哦,他们当然不知道我心里的狂风暴雨。我也不会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我不会对任何人承认我曾对男生皓抱有幻想。
中午,我乖乖地趴在桌上做练习题。我想,花儿和皓今天中午会到哪里去呢?是到小街上去看丑娃娃?皓还会给花儿买冷饮吗?
可是,花儿却用一支铅笔在我书上使劲敲呢:“喂!少假惺惺地用功!陪我去逛逛!”
“不讲理。”看着花儿可爱地嘟起来的嘴巴。
啊,也许花儿是真的比我可爱,比我讨人喜欢吧。在我们的小圈子里,花儿总是引人注目的。安安静静的我,真的注定要做她的陪衬?
“看着我干吗?我脸上有帅哥?”花儿很不满地一把抢过我手里的笔,啪一声将我的课本合起来,“求求你,陪陪我啦,有话要告诉你。”
有话要告诉我?什么话?
我默默地随着花儿来到操场深处一片安安静静的小草坪上。秋天的阳光金子般在已经泛黄的草坪上跳舞,溅起一片又一片细碎的亮晶晶的光片。
“我恋爱了!”花儿站在亮晶晶的光片里宣布。
“啊?和谁?”我装出一副死党必须流露的惊喜万分的样子。
“猜猜!”花儿脸上一片娇羞。
“告诉我吧!”我求她。事实是,我无法说出那个名字。
“皓啊!”花儿已经迫不及待地叫起来,“小淑女,我真开心啊!你为我高兴吗?”
“啊,当然!浩是一个大帅哥呢!”大家都来佩服我吧!我可是满面笑容说出这句话的!
“你这样可爱的小淑女,追求的人一定排队呢!”
是吗?我苦笑了一下。可惜这里面没有一个叫皓的人了。
所以,我真的不想再当淑女了。
下午放学,我仍然没有直接回家。我到特色服装一条街上,挑选了一件长长大大的淡蓝长袖厚T恤,加一条带有很多口袋的肥大的裤子。这一套装束与我的碎发型是很般配的。我要将身上的裙子换掉。我希望,这种彻底的更换将会使我拥有一种新的心情。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有点忘掉了皓和花儿,我在担心妈妈。当她看见自己的乖女儿突然变成了这副模样时,会不会尖叫着昏过去?
我真希望爸爸妈妈不要问我为什么。也许很久以后,我会愿意告诉他们。而现在,我只想一个人,慢慢遗忘。
泣偶
如同娃娃一般,从不哭泣,是该自豪,还是悲伤?
深秋吧,这样淡淡的忧伤,让我着迷。脑袋里不断地回响着那个刺耳的声音。
——你有本事就哭啊?你根本就不会哭!
今天下午,又跟人吵嘴了,而且是全班最毒舌的男生。
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非常狠毒,并且重重的打了我几下。
很痛,好恨,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
眼睛里有些生疼,终究没有任何变化。
我一直是这样子的。
他却说,我是不会哭的,我根本不明白如何去哭。
我想,他说对了,自从我懂事以来,没有哭过一次。
不管是手骨折了,被摩托车卷走了一层皮,还是被人痛打一顿。
我,是从来不哭的。
疼痛已经麻痹了我的哭泣神经。
傍晚的风很凉,吹到脸上很舒服,翻开作业本,开始了工作。
我不是鸡肠小肚的人,这种事已经习惯道厌烦了。
窗台旁的SD娃娃看着我,一如既往的笑脸。
它不会哭,我也不会哭,如同舞台剧中的两个木偶。
真光实验中学初一: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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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淑女传统,人们认为淑女就一定是才华横溢、举止文雅、久居深闺的。我曾也心血来潮想扮淑女,这才发现很难。如果淑女一定是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或是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话,那么世上独有古人有这风范了。不过回忆起曾经装淑女的痛苦,还着实有点令人忍俊不禁。目光要深邃,像林黛玉般满怀愁思;行动要端庄像杨贵妃般高贵脱俗;行走不可大步流星,反之则要踮着猫步,步步走在一条直线上;少说少笑,说要轻声曼语,笑要嫣然如昙花一现这又是谁能做到的呢?如果装得文静典雅,反倒显得那么做作,一眼便能看穿。尤其是要我与那林黛玉媲美,天壤之别。愣说哪一条我也不过关。一会儿又生龙活虎,欢蹦乱跳,满嘴胡言乱语,碎烦不止了。若是叫我独望明月,把歌吟诗,那可就要愁煞了邻居了,望明月也倒是可以,只怕歌声五音不全,却吟不出一词半句。若是让我轻踏猫步,那倒是无所谓,只怕猫步走不成倒摔了个四脚朝天。但要是让我不说话,装出淑女忧郁的神情,那我可真是要急煞了,因为我天生就是一有什么事不幸地传入我的耳中,便是神魂颠倒地出来,因为被我评论了个体无完肤;要是一看到什么特殊场景,我又会口无遮拦地胡说八道了。执迷不悟的我已经为扮淑女而伤痕累累,却仍旧坚持那老掉牙的淑女准则。倒是平时已一个才女自居,稍稍收敛一些,反倒更像个淑女,更有一些大家风范。曾经的我也没想过那么多,只是看着电视剧上的女孩这么做也就跟着学了些歪门的东西。当然现在不比以前。现在,淑女难道就一定是如黛玉般多愁善感,昭君般沉鱼落雁,西施般雍容华贵吗?女孩固然是要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固然是要博才多艺,琴棋书画,精其一二的。但是在我们忙碌于内外不断的修饰时,却忘了当代淑女的本质,已经不比羞搭做事,可以大大方方接受社会,与男孩做的事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平日里只要做到不可不修边幅,不可游手好闲,当要稳重大方,当要略有学成。这样说做淑女难也变成不难了,只是一个习惯而已。要说我以前,年幼无知,举止很是不雅观,但大些了,自然人变得挺拔端庄了。我们班的同学高宁也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她人虽胖,但不浮肿,她举止典雅,不失大家闺秀之风。站着精神抖擞,坐着稳如泰山,说话洪亮有力,办事雷厉风行,待人友好和善,处世乐观向上。难道不称为一个淑女?诗经上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难道只有貌美如画的女子才是淑女?如果不是这样怎会有冰出于水而寒于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世上今人胜古人这类说法/想起从前也是有些遗憾,对于淑女是一个这么朦胧的概念。现在的自然比不过古人的淑女情怀。西施貂禅是不在话下。不少文人墨客也有着淑女善良、阴柔的特质。例如著名女诗人李清照。她不仅才华出众,工于诗词,长于文赋,精通音律,善作书画,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放射出奇光异彩,点缀在灿烂的中国历史文化的史册中,而且她还具有淑女情怀,从她不少词中就能看出一个女孩的修养与才华。仅我背过的就有《声声慢》、《如梦令》、《绝句》和《一剪梅》。几句优美动人的文词,诉尽作者满腔的淑女情怀;几首琅琅上口的诗词,倾诉了诗人无限的哀思。往往,一个人的情怀都宣泄在文辞之中了。不过如果女孩为了求得唯美,求得更多人仰慕的目光而去假扮,那就太不值得了。俗话说: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指的就是那些只会装饰外表,不懂得提高内涵,让气质由内而外的人。如果一个避月羞花的女子却一问三不知,那么又会受谁喜爱;如果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虽不是那么惊艳动人,但还是会受许多人看好。总而言之,要做淑女首先要有内涵,其次要有气质。两个要素抓到了,何须顾忌那些古老的女儿家的忌讳呢?只要一心做好自己就行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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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再相逢,水亦不再相逢在一段柔软的、细腻的情感文字面前,忽然被触动生情,并且眼眸莫名变得潮湿,一颗心也无限柔软起来的人,一定是心底有故事的人。那段锁在心底的私密的情感,曾经那么热烈的喧哗了内心的一方宁静,那么深的把一颗心在毫无准备的状态下揉碎,然后又是那么甜蜜的纠缠着你,久久走不出它重重的包围。把过往的片段装订成记忆的画册,在一个人的夜色里独享那份回忆的寂寞,此时的心是悲凉酸涩的。为什么美丽的爱总在远方?为什么那撕心裂肺爱着的人总是一次次入了我的愁肠?有一个人,当我们爱着的时候,感觉是那么的无能为力,直到失去他的时候,依然感觉是那么的不堪盈握。难道这一切都是宿命里早已既定的结局?落在风中的孤叶,飘在水中的落红,和那一份在心底丢失了的爱,带给人的都是一样的凄凉的感觉,有一种情感曾经那么惊艳的来过,却又在不经意的转身里永久的失去,任时光的脚步湮灭了脸上的泪痕,那种隐隐的疼却再也无法说出口,没有更贴切的语言来表达和描述……总有一些相遇如流水逝去,总有一些缘份却永久搁置成了心底的秘密。曾经那么不小心,就将自己淹没在红尘的梦里,曾经那么不小心便被一个人触动了自己最敏感的那根心弦,然而当流星滑落的刹那,最美的一切均已幻灭。总有一个故事成为了人生的过去,成为了人生书稿上一页发黄了的记忆。那些曾经来过我们生命里的人和那些曾经历历在目的情节,被永远的埋在岁月的尘埃里,不敢再去翻动,不敢再去触摸。人生就是不断的在那些未知的风景里穿过,有些人会深深的吸引了你,感动了你,让你感慨让你流泪,让你微笑着记下这一切。有些风景会遥远在你的身后,或许你会忍不住再回头张望几眼,却无法将它们带上远行的路途。任何的人,任何的事,都会成为一个无法捕捉的过去,我们只能以安然的心态去坦然面对那些失落的遗憾。相信人生的海水会将许多的痕迹冲洗掉,忘不掉的只能沉淀在经年的心底。常常为了拒绝某种忽然来袭的痛感,往往会强迫自己去忘记一些东西。那是躲避伤害的一种方式吗?那些迷茫的怀念也在你的心头有过吗?一段风花雪夜的故事,和那个陌生在时光里的身影,却带走了我一生的微笑。看着一个人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一切在时光咆哮的河流里,又都回复了最初的平静。有一种距离曾经知道是那么艰难的无法跨越,故事的最终依然没有勇气去跨越它。为什么那最初的甜蜜却被写成了一笔最终的悲伤?静静的痴守在一空夜色的宁静里,那些被忽略和遗忘了的心情,有一天忽然如秋雨般淋过心头,那种揪心的疼痛的感觉再一次从遥远的心底被唤起。爱如烟花一样美,灿烂到极致之后注定在一场无奈中凋谢,我不能左右,你也不能左右。总有一份生命的疼需要我们去承受,如果它不在你的人生中,那么一定在你的爱情里。曾经我是那么想给你我一生的幸福,但始终无法在一段既定的距离里抵达你。星光黯淡的夜晚,每一次抬眸远方,都会再一次撩拨起心中的微痛。那些意想不到的心碎,那些和青春一样一去不复返的爱情的悲欢,再一次在心底奏响凄婉的旋律。我却只能将一生的隐痛缠绕在文字的青藤。有些人只有在失去你后,才会懂得你的珍贵。痛过之后是绝望的放下,从此不再苛求一个美好的结果,不再费尽心机将一切的不舍挽留。如果风注定要带走一些什么,那么就让自己淡然的学会放手。昨天的路再美,也不能代替今天的行走。尘封,只是为了让曾经的美好继续停留在那里,让为了让长大的自己静静的远离一份痛楚,为了让明天的时间多一些明亮的颜色,为了更好的去认真履行自己生命的意义。总有一抹在风中遗落的尘埃,记载着我们那年那月爱着的心情。总有一个未来,我们幻想不起,总有一个明天,彼此不再有任何的关系。每一段爱情,都是一种疼痛的领悟,从此山不再相逢,水亦不再相逢……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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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做有些人只会空想,不会做事。他们凭空想了许多念头,滔滔不绝地说了许多空话,可是从来没认真做过一件事。也有些人只顾做事,不动脑筋。他们一天忙到晚,做他们一向做惯的或者别人要他们做的事。他们做事的方法只是根据自己的习惯,或者别人的命令,或一般人的通例。自己一向这样做,别人要他们这样做,一般人都这样做,他们就“依葫芦画瓢”,照样做去。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从来不想一想。我们瞧不起前一种人,说他们是“空想家”,可是往往赞美后一种人,说他们能够“埋头苦干”。能够苦干固然是好的,但是只顾埋着头,不肯动动脑筋来想想自己做的事,其实并不值得赞美。这种埋头做事不动脑筋的人简直是——说得不客气一点——跟牛马一样。拉磨的牛成年累月地在鞭子下绕着石磨转,永远不会想一想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这样想的只有人。人在劳动中不断地动脑筋,想办法,才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做这件事为什么目的,有什么意义,有什么缺点,才渐渐想出节省劳力,提高效率的方法。人类能够这样劳动,能够一面做,一面想,所以文化能够不断地进步。要不,今天的人类就只能像几万年以前的人类一样,过着最原始最简单的生活了。一事不做,凭空设想,那是“空想”。不动脑筋,埋头苦干,那是“死做”。无论什么事情,工作也好,学习也好,“空想”和“死做”都不会得到进步。想和做是分不开的,一定要联结起来。想和做怎样才能够联结起来呢?我们常常听说“从实际出发”这句话,这就是想和做联结起来的一条路。想的时候要从实际出发,就不能“空想”,必须去接近实际。怎样才能够接近实际?当然要观察。光靠观察还不够,还得有行动。举个例子来说,人怎样学会游泳的呢?光靠观察各种物体在水中浮沉的现象,光靠观察鱼类和水禽类的动作,那是不够的;一定要自己跳下水去试验,一次,两次,十次,几十次地试验,才学会了游泳。如果只站在水边,先是一阵子呆看,再发一阵子空想,即使能够想出一大堆“道理”来,自己还是不会游泳,对于别的游泳的人也没有好处。这样空想出来的“道理”其实并不算什么道理。真正的道理是在行动中取得的经验,再根据经验想出来的。而且想出来的道理到底对不对,还得拿行动来证明:行得通的就是对的,行不通的就是错的。一面做,一面想。做,要靠想来指导;想,要靠做来证明。想和做是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的。在学校里,有些同学很“用功”,可是不会用思想。他们学习语文,就硬读课文。因为只读不想,同一个语言文字上的道理,在这一课里老师讲明白了,出现在别一课里,他们又不理解了。他们学习数学,就硬记公式。因为只记不想,用这个公式算出了一道题,碰到同类的第二道题就又不会算了。从旧经验里得到的道理,不能应用在新事物上,这就是不会用思想的缘故。另外也有些同学,他们能想出些省力的有效的方法,拿来记住动植物的分类,弄清历史的年代。我们固然不赞成为了应付考试想出一些投机取巧的办法;但是我们承认,在学习各种功课和训练记忆力上,是可以有一些比较省力的有效的方法的。这些方法也得从学习的经验中取得。假如只是埋头苦读,不动脑筋想一想,那就得不到。除了学习功课以外,做种种课外活动,也要把想和做联结起来。例如开会,演说,办壁报,组织班会和学术团体,这些实际的行动,如果光凭一腔热情,埋头苦干,不根据已有的成绩和经验,想想怎样才能把这些事情做得更好,更有效果,那么,结果常常会劳而无功。无论什么人,不管他怎样忙,应该抽点功夫来想一想。想什么?想他自己做过的事,想自己做事得到的经验。这样,他脑子里所有的就不是空想,他的行动也就可以不断地得到进步。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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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不必再害怕长大,因为长大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不长大只会使自己变得更加任性,像不长大却能震碎任何一扇窗户的奥斯卡,还有一个可以在巧克力工厂里自由发明,自由玩耍的男孩旺卡。他们自以为自己很自由,人们都对他们惟命是从,可是他们从未走进过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去,也从不知自由是什么,只会命令,这是多么可怕啊!扇贝跟我们一样,他同样是一个胆小、爱动物的学生,他养的动物都离他去了,可他最后依然能坦然面对。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养的小白兔长大了,下场是被宰了吃,我很痛心,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的兔子也会变成白白胖胖的星星吧?心里突然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会的,一定会的!因为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长大还是不长大?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长大!因为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而我们都应该像小动物一样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就能坦然面对长大了吧?对的,无论你是聪明还是笨拙,只要在生活中竭尽全力,就是好样的!《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主要讲述男孩扇贝养过许多小动物,而这些小动物都因为长大而离开了他:送回池塘的大青蛙;远走高飞的小鸟们;不幸夭折的比较黑和比较白(比较黑和比较白是两只兔子)。当扇贝心碎成粉末时,蒜泥妈妈买来迷你小猪来安慰扇贝,他把小猪称为荷包蛋。从此,扇贝又重新快活起来。他以为荷包蛋再也不会长大了,不会离开他了,但任何生物都会长大,最后,波鲁克先生的农场收留了荷包蛋。长大还是不长大?这个问题应该由自己回答。有人觉得长大不好,会失去很多;也有人觉得长大好,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长大对于小动物们来说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大青蛙总要回池塘;小鸟长大总要远走高飞,回归自然;小兔子长大总要面对被抛弃和胆小带来的灾难;再迷你的小猪也会长大。所以只要竭尽全力面对长大,就不必害怕什么了吧?扇贝最后也明白了,自己害怕长大是因为怕失去荷包蛋,而在波鲁克先生的动物方舟里,荷包蛋可以自由自在的长大,扇贝也就不再害怕长大了。甚至在最后,他还幻想着荷包蛋会变成一颗白白胖胖的星星呢。长大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在长大的过程中往往会经历许多,可以使自己变得更加成熟,也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越是觉得长大,就越不害怕什么了,也越懂事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我很喜欢文中这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我想长大,长大过程中能让我学会很多知识与能力、学会做人的道理。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们要面对十分激烈地竞争。学了这些知识与能力和拥有一个好的品德是为了我长大打基础的。我想长大,长大后发挥自己的才智为祖国多做贡献。《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暑假里我读了郁雨君的作品《我不想不想长大》。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叫“扇贝”的小男孩,扇贝很喜欢小动物,养过许多如:小青蛙、几只小文鸟、小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与小猪荷包蛋。它们有过许多美好的回忆,接连的阵阵心碎几次的打击小青蛙被扇贝送回池塘文鸟们远走高飞比较黑和比较白都不幸夭折,这才使扇贝有了迷你猪荷包蛋。扇贝为了不再让这个小生命不翼而飞,仔细的看护着小小猪。因为他特别爱吃荷包蛋,所以给迷你小猪起了个名,叫做“荷包蛋”!但是,“荷包蛋”不知为什么像吹起一样越长越胖。扇贝想尽各种办法给它减肥,结果失败了。最终,荷包蛋长成了一只巨型小猪,在即将失去荷包蛋前,扇贝决定带荷包蛋去闯荡世界。在闯荡世界的过程中扇贝和荷包蛋发生了许多惊险、有趣故事,让我体会了人与人、人与动物的真、善、美。《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长大了要去远方上学,要做如何冥思苦想也做不出来的题目,做错事了再也不能仗着年龄小而躲过不被挨骂的下场。更甚的是,责任感逐日递增,每天都要为明天能过的更好而努力。成长究竟是让孩子像大人一样疲累,还是让大人像孩子一样快乐?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让我们善于发现生活里那些美妙的事情,持久保持着孩子式的好奇之心,让善于发现美得眼睛伴随着我们的生活。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在大人世界里碰壁无数后,逃回温暖的童年。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虽然我不想不想长大,但我却明白长大是一种必然。回顾童年的同时,也希望每天牙齿晒太阳,抓住身边每一个幸福点滴。虽然我已长大,但童年在我记忆中永不永不消失《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50字小时候是最舒服的,小时候是最幸福的,小时候是最美好的……总而言之,小时候是最好的!我的愿望其实就是和作者郁雨君的老师的愿望一样-----不想不想长大。如果有时光机,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坐上时光机回到我以前的王国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王子”!小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洗澡就洗澡,尽情的看电视,随心所欲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哥哥姐姐还整天让着我呢……小时候可以说是过得称心如意。唉!但是我现在已经是个小学五年级十岁的小学生了,再也不是以前小时候的我了!1200字以上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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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小恐龙一“咝——砰!”爆炸声再次响起。我从容不迫。“我受够了!”一直在旁边沉默的普森突然大喊。我不可置否,轻蔑地飘了他一眼。傻小子,没有绝对的毅力是提炼不出恐龙DNA的。我想,顺便把培养液倒进试管里。我记不得这是第多少次失败的实验了,大概有1000多次了吧。我闭上眼,深呼一口气,沉浸在回忆里······2006年1月27日考察第32天6级风转8级风天气越来越冷,也越来越危险,今天一块桌子大的冰差点把我眼睛撞瞎了,幸好我带着墨镜,不过墨镜被撞得粉碎。这鬼天气,南极的极夜快来了,我看我该早点儿回去。今天捡到一块冰,里面好像冻着什么东西,南极没有可以解冻的地方,只好等回去再看看是什么东西。离回美国还有三天。2006年1月30日考察结束晴回国了,冰里是一只蚊子!蚊子难道会在南极生存?凭直觉,我隐隐感到,这不是一般的蚊子。也许这只蚊子存在于很久以前,我准备研究这只蚊子,获取远古的信息。2006年1月31日研究第1天雪我难以想象,这只蚊子是侏罗纪的,而且身体里含有恐龙的血液!我要提炼出恐龙的DNA,克隆一个恐龙!······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是何等的激动。我在给USA中生代生物研究中心打电话时,几乎把电话键都摁烂了。然而,那些研究人员根本不相信我,竟奚落我说:“我们不用一个疯子来参与我们伟大的研究······”我气极了,大声吼道:“那好吧,我倒要让你们瞧瞧,一个疯子克隆出了恐龙!”说完,我狠狠地将电话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我开始冷静的思考。凭我自己的力量,手无缚鸡之力,很难克隆出一只恐龙,我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自然的,我想到了普森。普森是我的大学同学,还是班上的生物尖子,而且爱好科学,他一定会来帮助我的。于是,我拨通了普森的电话,他表示很乐意帮助我,于是,我们一起艰难地在提取DNA的科学探索之路上前行······二几声怪笑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停止了回忆。在我面前展现的是一张怒气冲冲的脸。“睡着了,嗯?”普森蜡黄的脸上满是讥讽,“一个实验也会睡着的人,难道可以提炼出DNA吗?”说完,重重地摔门而去。我没有生气,普森有轻度抑郁症。我俩为了提炼DNA,每天只睡5个小时,说老实话,我也快崩溃了。如果我也不行了,就只好让我的女儿凯西来帮我完成这一事业了。不得不承认,提取恐龙的DNA是一件很费神的事。那该死的DNA似乎对现代科学技术有对抗性,一旦触到铁、铜、金······等物质,就会释放出中子流,让人无法提炼。我无奈地耸耸肩,该睡了,此刻,凌晨3点。三突然,一个绿莹莹的物质出现。天哪,它就像一个轻飘飘的绿色塑料袋,又那么虚无,它光滑的袍子微微在空气中滑动着,散发着虚弱的光芒,那光似乎在空气中飘散,但那光却使周围更加黑暗······我从来就不信鬼。这时,我的睡衣湿了一大片,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袋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睁开眼,它已飘到我跟前,发出渺茫而悠远的声音:“你好,孩子。”“你······”“我是幽灵,你祖父的幽灵,来帮助你。”“你怎么帮助我?”“用灵力。”“灵······灵力?”“是的,就是大自然的力量。既然动物生于自然,他们便是自然的产物,只有自然才能支配它们。你们人类说,你们已经征服了大自然。其实,你们永远无法征服大自然。”我诺有所思。它沙哑着嗓子说:“成交吗?握个手吧。”还没等我表态,它就已经抓住我的手。我感到那手冰凉冰凉的,像是由冰块冻成的。“果然是温暖的······”它轻轻摩挲着我的手,“可惜,以后我再也不能握住这样的手了······”说完,他转向试验台,低声说了些什么,一点闪闪发光的物质从试管里飞了出来,落到了无菌纸上。“再见,尼尔······”幽灵轻轻地说,“祝你好运。”随后融化在空气中。我张着嘴,又不知说什么好。桌上一片小纸条悄然落地。我捡起它,低声读这上面的字:“一个幽灵如果遇到了一个人,就必须将此人的记忆全部消除,要是在1小时内不这么做,幽灵就会永远消失······”颤抖的泪珠浸湿了发黄的纸页。四普森的脸上是轻蔑的笑:“DNA提出来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的手指着显微镜:“如果你不信,就请你看看,无菌纸上是什么东西。”普森极不情愿地坐下:“尼尔这傻瓜能提炼出什么东西······”我不言语,他一切以后都会知道的。显微镜上的那只眼睛越睁越大,几乎要脱离眼眶了。“天啊!”普森喘不过气来,“那是DNA······还是恐龙的DNA······”我微笑地望着他,一言不发。他突然揪住我的衣襟,质问:“这真的是你提炼出来的?这到底是不是恐龙的DNA?”我只能别无选择地点点头,我知道如果告诉普森DNA是幽灵提取出来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他呆呆地望着我,突然歇斯底里地叫喊:“我们成功了——我们成功了——”这惊天动地的喊声,在正午的天地间一遍又一遍地流淌。五普森的抑郁症治好了,我和普森精神抖擞地准备克隆恐龙。我们需要根据DNA复制出卵细胞,再让两个细胞交换核,让一只大象受孕,生下一只小恐龙。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好好研究古代生物的习性,这样无疑是对现代科学史上的一个贡献,我俩的名字也将会载入史册。然而,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丝毫没有想到过事情发生之后的后果。普森咳了咳,说:“尼尔,恐龙克隆后,我们需要做什么?”“这个······等克隆以后再说吧。”我支支吾吾,搪塞过去,“国家总会有办法的,不是吗?”普森倒也没怎么在意,很快,我们又投入到一个新的讨论中。一份完善的实验计划很快完成了。在我和普森的努力下,那头大象终于受孕。几个月后,一只洁白的蛋躺在了舒适的窝里。普森最近变得像母亲一样慈祥,小蛋在加热器的那一段时间里,普森每个小时都要去看三次,有时还喃喃自语。一次,他去查看小蛋的时候,发出狂喜的尖叫:“尼尔!奇迹出现了!奇迹出现了!”我急速向加热器奔去,霎时,我的内心是抑制不住的激动,与普森紧紧拥抱。因为我们看见,蛋壳裂开了,小恐龙尖利的喙探了出来——一只恐龙即将诞生。六在我们急切的期盼中,小恐龙终于啄开了蛋壳,用它那亮晶晶的眼睛望着外面的世界,显得又好奇又困惑,看样子是一条三角龙。我们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目光不离开小恐龙一寸。我们将小恐龙小心翼翼地报出加热器,放在它温暖的窝里。小恐龙舒适地躺在我们给它做的窝里,不一会儿就打起了盹儿。我们望着小恐龙,既兴奋又担忧。凭我们两个的经济能力,小恐龙活不到3个月。普森缓慢地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紧接着是一个人冷漠的声音:“我是奥巴马总统的秘书,打电话需要提前15天预约。”普森往地上啐了口唾沫,说:“好吧······我预约15天后见总统。”“身份?”“美国斯坦福大学生物学协会会员、生物系研究生。普森·西弗勒斯、尼尔·韦斯莱。”“请稍后。”漫长的5分钟过去了,秘书终于说:“根据总统先生的日程,请您于5月3日下午1:25与总统先生通话。”普森挂断电话,生气地唠叨:“当个总统真他妈牛气,打个电话都得预约······”这时,电话铃响了,普森拿起电话,没好气的说:“找谁啊?”突然,普森的脸变得惨白:“先·····先生······您找我?”我凑上去一听,天,是总统先生打来的电话!“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克隆出了一只恐龙······”普森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我在一边将耳朵贴在电话旁,密切地听着他们的讲话。普森终于挂了电话。我立即问:“奥巴马为什么给你打电话?”“他听见秘书在打电话,就问秘书怎么回事,然后他就把电话打过来了。我给他讲了恐龙的事,他让我们把恐龙抱到白宫去,明天他亲自到白宫门口接待我们,然后恐龙由政府保护,不过我们可以随时去看它。”“哦。”想到小恐龙明天就要离开我们了,我有些闷闷不乐。但这也是最好的选择,政府的照料一定会比我们更棒,再说我们的钱只剩50美元了。七我怀里抱着小恐龙,为了不引人围观,我将小恐龙用花布包着,顺利来到白宫,我刚把布拿开,立即引来了女士们的尖叫。胆小些的逃跑了,胆大的走上来摸摸小恐龙刚长成的皮肤,发出啧啧赞叹声。前来围观的女士越来越多,小恐龙似乎感到很不舒服,低低地发出咆哮声,我也差点被她们挤倒,她们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我才是小恐龙的主人。突然,她们全做鸟兽状散,奥巴马迈着稳健的步伐向这里走来。我赶紧行了个礼,礼貌地说:“您好,尊敬的总统先生!”;奥巴马摆摆手,说:“不用啦,你的恐龙呢?”说实话,我真舍不得把小恐龙给他。小恐龙呜呜地叫着,舔着我的脸。我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你不能带走它!”他握握我的手,轻轻地抱起小恐龙,说:“再见,尼尔·韦斯莱先生。”“再见······”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会来看你的······”小恐龙叫了两声,似乎也舍不得离去。我再也不忍心看它那明亮的眸子,转过身,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小恐龙亮亮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我失神落魄地回到家,普森安慰我说:“没关系,政府一定会好好对待小恐龙的。”“但愿如此吧。”我在胸前划着十字,为小恐龙祈福。我们克隆出恐龙的事轰动了科技坛。记者像苍蝇一样铺天盖地地“飞”来,把我家挤得水泄不通,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原以为克隆出恐龙会带来幸福,没想到带来的却是这样的麻烦。可是,更麻烦的还在后头······八我望着传真机吐出的纸发呆。普森走过来,拍拍我的肩,问:“怎么啦?”我无力地指了指传真机。普森一看传真机,脸色倏地变了:“5·15事件······政府无力养恐龙,恐龙为寻找食物闯出白宫,摧毁华尔街上建筑物,造成4人重伤、7人轻伤,派出特警支援······目前恐龙已被麻醉枪击中,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普森沉默不语。空气仿佛已经凝固,我觉得我快要窒息了。“快去看恐龙!”普森大喊。我拉起普森的手,冲向华尔街。华尔街上吵闹得可怕,人们惊慌失措,拼尖命叫。警察拉着限制线,大声维持着秩序,妇女们带着小孩,跌跌撞撞地涌向出口,小恐龙——不,应该说是三角龙——在街上狂怒地吼叫,尾巴一扫,80几层的大楼立刻化为废墟;它咚咚走几下,马路旁的路灯全被震碎了······“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我颓然跪倒在地,任泪水在脸颊上流淌。普森跪在我旁边,脸上既是忏悔又是憎恨。这时,三角龙看见了我们,目光竟一下子温柔起来。它走到我旁边躺下,蹭着我的脚,温顺得像一只小绵羊。突然,普森拿出一把枪,我立即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了。“你不能——”但普森十分坚定,他向公共扩音器走去,华尔街上响起了他洪亮的声音:“市民们,我为你们感到非常抱歉,这只恐龙是我克隆的,我为此表示深深的歉意——”人群中立即有人表示不满。“现在我终于明白,自然的一种生物灭绝了,就必定有它的道理。如果非要试图拯救它,只会带来更大的威胁。自然有深刻而奥妙的规律,是我们人类永远无法理解的。自然是神奇的,是睿智的,是深不可测的,我们所要做的,是改善现在的自然,探索自然的奥秘,让自然的魅力最大限度地释放,而不是愚蠢地去复制被自然毁灭的东西。所以,三角龙——”他的声音忽然低沉了,“必······必须······”他泣不成声。随后,他缓慢地转过身,眼里流露出无限的不舍与痛苦。然后,他闭上眼睛,举起了枪——“不——”我悲痛的喊声与枪声回荡在华尔街上空。九普森愣愣地望着恐龙的尸体,脸上满是惊恐:“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我们抱住恐龙的脖子,嚎啕大哭。一会儿,普森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普森!”我还没喊出声,普森就已经倒下了。我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普森的尸体上,普森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正午的太阳依然照耀着世间万物,普森却不在了,他到小恐龙现在的地方去了。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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