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历史邂逅游南京中山陵150字

我与历史邂逅游南京中山陵

150字 高一 诗歌

紫金山麓,总统灵府,杉木桐梧,美丽风景无数。惬意是旅途,吕才之鬼斧,鎏金的建筑,庄严肃穆,矗立云霄,盘龙踞虎。国父陵墓,警今震古,历史前进的道路,英雄何谓苦?止怒挽弩,后继前扑,当万物再次复苏,你我他全民族,都将兴复。

当与历史邂逅,水洲沙鸥,土中芽豆,年华豆蔻,粗显鄙陋。意蜜情柔,佳人眼眸,早已看透,只剩西风廋!

时间悠悠,携三两好友,把乐章齐奏。

他让我敬佩

800字 五年级 写人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里,我遇到过许多同学,与他们的关系十分融洽。其中,有一个同学让我十分敬佩,他就是冯勃。

冯勃的个子不是很高,短短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上有两条弯弯的眉毛,非常浓密,看起来有种成人的感觉。他的嘴唇有点厚,但他的那副却变化多端,时而能说会道,时而开怀大笑,他的嘴也跟着上斜、下倾,有时还故意弄成一条月牙形。从他嘴型的变化你就可以看出他的内心的喜怒与哀乐。

冯勃之所以让我敬佩,是因为他在运动和学习上都做得非常棒,两相不误。先说运动吧!冯勃很喜欢打篮球,跟我有着同样的爱好。他打篮球一般都是先传给队友,而且传得很奇妙,如果队友不投再传给他,他学会继续分球,给队友机会。记得一次篮球赛,我与冯勃、郭晋煜打其他三个身强力壮的男生,而且他们中有一个中锋身高1.75米。在我们身高占劣势的情况下,冯勃依然坚持他打篮球的风格不断传球,给我制造了许多空位。而我也很争气,投中了一球,击败了对手。我发现,冯勃传球的姿势很特别,往地上一击,或晃一晃在辊人的腋下传球,有时拿球在别人面前轻轻一挑,更有趣的是他的穿裆技术,只看他弯下腰,拍打着篮球,突然把球从对手的两脚间一穿过,让人措不及防。我敢说,如果他能继续这种打球风格,十年后都可以与湖人队控卫史蒂夫.纳什一绝高下了。所以,在打篮球时我都爱与冯勃一队,既提高自己的水平,又能增加队友之间的默契。

冯勃不但爱打篮球,学习也很好。他拿过六年绵语言竞赛三等奖,广州市小学英语竞赛三等奖,华罗庚杯二等奖,最近不考上了华师附中。但他并没有对别人大力宣扬,而是一如既往努力学习。他很爱看书。记得一天早上,当我在走廊里与同学嬉戏玩耍时,他却从抽屉里取出一本书,翻开来看。当我回到教室喝水时,冯勃还在那里看书。只见他的头微微低着,左手捧着书,右手捏着一面纸,似乎准备翻页。这时,他也许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小声笑了起来,嘴角微微翘起。在我眼前,冯勃已和书融了一体,他似乎成了了故事中的一分子,体验着全新的生活……正当他看得入迷时,上课铃响了。他猛然一醒,把书合上,放到抽屉里,准备上课。看到这里,我不仅惊叹:冯勃看书太认真了!爱运动,学习也好。这种人值得我敬佩,也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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