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纪
我是莫佳娜,不是别的什么人。我的养母茉莉和养父维多克一直是这样对我说。我是他们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捡到的,就在农场门口。正如你所见的。我的养父母们经营着一家很大的农场,里面饲养了许多魔法生物,像黑色变种魔山羊啦,红奶牛啦这些稀有的动物从养父母的农场里都可以找到。
不知道为什么,养父母们没有孩子,所以在他们发现了我之后,欣喜若狂。从不喝酒的维多克甚至开了一瓶极其昂贵的活力树酒,茉莉也高兴得哭了。
茉莉和维多克一直把我当成上天赐给他们夫妇的礼物,我想也是这样。因为我就在他们的门口。我才刚出生。
夫妇俩每天宠着我爱着我,给我好多零用钱让我去赶集的时候去买自己喜欢的首饰耳环,每天都给我吃喝非常好的食物。我其实也对他们心存120分的感激。
最初发现我能力的,是12岁的时候。那天,农场失火。喂养员们大惊失色,吓得到处乱跑。茉莉拉着我的手勉强从火中冲了出来,我看见她烧伤了,但因为她护着我,我的身材又较小,所以我毫发未损。
茉莉顾不得自己烧伤了,赶紧跑去找维多克。在找到了维多克之后,火势更加严重了。维多克自己尽管对饲养动物很有一套但是魔咒不是很好。或者说,家里尽管有很多魔咒的书,但是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复杂繁琐的魔咒。
灭火需要的是水。可只有百米之外的威立雅湖里有,维多克让饲养工们和自己去运水,让茉莉留下来照顾烧伤的人们。
本能反应,我问茉莉:“妈妈,我们这里有人学过魔咒吗?”
茉莉歪着脑袋想了一想:“怎么会有呢?如果有的话早就去城里考魔咒证书了,谁还会在一个农场里打工?”
“拜托。请让我试试吧。”这句话出口了,茉莉愣了一下。
“傻女儿,你怎么会魔咒呢?!”她惊恐地说道,声音响了很多。
“爸爸买了很多魔咒书,我私下看过。所以可能会一点。但是没有用过。”我平静地回答,“请让我试试。不会有危险的。我有把握。”
茉莉看着我坚定的样子欲言又止。她是默认了。
“可是大小姐,主人家里的书全都是高级魔咒,在城里要考出这些证书恐怕要主人的年龄了。你怎么能行?”说话的是管家威姆,这个家伙说话一直是这样尖酸刻薄。
这使得茉莉犹豫了。
“埃雷索——姆卡图——”茉莉还来不及反悔,咒语就被我高声喊了出来。我的双手抬起来,指了指眼前着火的农场。
顿时,大雨倾泻下来。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淋湿了。茉莉和威姆站在大雨中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怪物。惊恐丝毫不亚于着火。
我骄傲地指了指已经被大雨浇灭的农场说道:“成功了。”
后来,维多克回来了。他十分奇怪的告诉我和茉莉正当他们准备打水的时候,湖水竟然消失了一半。
我向他解释道,我用了一个高级转移咒将一半湖水都用于灭火了。
维多克一连不可思议。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在三天以后。维多克和茉莉走进了我的房间,让我感觉到了一丝压迫。
他们语重心长地说:“莫佳娜,我们两个商量了三天,决定送你去城里的高级魔法学院——亚非丽上课。”
目标
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了新的期待,新的一天,新的开始,还有我们一生中都不能少的新的目标
目标,是我们人生中不能少的,因为,它就是我们长大以后的事业。
小时候,经常听爷爷奶奶们说:人生中如果没有目标,那你一生中就多了一份遗憾。那时候,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总觉得长大之后顺其自然,认为老天自有安排,根本不把爷爷奶奶的话放在心上。后来,自己长大了,慢慢咀嚼着这句话,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是个青少年了,人生中的目标固然成了我的重要一部分,而自己的目标也发生了转变,有的人因为目标而垂头丧气,有的因为目标感到无比希望,有的因为目标心灰意冷,有的却激动无比。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目标不一样,每个人付出的努力不同,当然奋斗目标道路上所经历的也不一样。有的目标简单而短暂,有的困难而长远,有的却平凡庸俗。而往往就是那些目标困难而长远的人获得了成功。
因为他想努力奋斗实现自己的目标。在奋斗的目标上,我们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我们要努力向前,不能因为这些挫折而挡住了我们努力奋斗的心。
每个人的目标都不一样,但都很丰富。我的目标是当一名优秀士兵,当看见军人时就会觉得无比的崇拜。可能是由于我喜欢军人的缘故吧!小时候,有时候,我把自己幻想成一名特种兵,然后去了战场,杀了许多的敌人。从我十岁开始时,我就开始转变了自己认识的目标。那一刻,脑海中传来一句话,就像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一样————当兵!!!!
我觉得,只要我有信心,我一定会完成我的目标,同学们,相信你们也有自己的目标吧?一定要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自己的目标。这目标的道路上会有许多的挫折,我们不能灰心丧气,因为这是上天给我们的考验,当我们完成上天的考验时,就意味着,你又进步了一步。
同学们!加油吧!别让目标的挫折挡住了你的去路。
初二:王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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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纪序章.“法里昂王子,请你在璐璐和莫佳娜当中挑选出你心中的王姬。”祭司挥舞着手中的法杖。“……”法里昂沉默不语。一个是小时候的青梅竹马,是“莫里佳公国”的公主;另一个也是小时候的青梅竹马,魔法学院“亚非丽”的天才少女。法里昂挥了挥手,叫来了祭司,在祭司耳边低语了几句。祭司懂了似的点点头。“我宣布——法里昂王子心中的王姬是——”祭司故意做了很长的一个停顿,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屏住了气。“是——璐璐公主!”祭司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的心里忽然一沉,眼前仿佛什么都看不清了,一下子天旋地转,王子走上前去,牵住了公主的手,他们的脸在扭曲……在扭曲……接着,王子和公主不见了,出现的,却是一个神秘的女人。“上去吧!去杀了他们!去吧!——”女人的嘴里的话仿佛是一道魔咒,一下子渗入了我的神经,“你可是天才少女,还比不过一个千金公主吗?去吧!去吧!杀了他们!得到你应得的!”唰!——什么都不见了,在我眼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发里昂和璐璐,他们笑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光,四周的人们都在庆祝……碰!碰碰!我的心里好像有什么邪恶的东西发了芽……我得不到幸福,你们都别想要,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我的心弦被拨动了,“哇……”索命咒刚要出口,没想到……“哇狄克索命咒!——”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旁的女王爱甘霖忽然发出了一道耀眼的光芒,我定神一看,是索命咒!我没有想过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索命咒……这样也好,我把索命咒剩下的几个子吞了下去,就让女王杀了他们吧!索命咒快要射中王子和公主了,那一瞬间,我原以为我会很高兴,但是心中却一阵绞痛……嗯?时光飞快地倒流着……时光回到那年夏天。。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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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纪“不要啊。”我嘟囔着,但他们已经把行李放在我的面前了。“娜娜,你是一个魔法奇才啊!应该去城里的魔法学校!”茉莉十分激动。但是我似乎并没有这么激动,还带着不情愿。“娜娜,不要担心零花钱和生活费,我们会照常派蝙蝠去寄给你的。缺钱告诉我们。”维多克也叮嘱道,“火车票我们都订好了,是明天的。你赶紧收拾收拾吧。不要辜负了我们的一片苦心。”“不要辜负了我们的一片苦心”使我愣了一下,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不要辜负我的养父母的一片苦心,所以我就应该去城里的魔法学校。夜晚,我的眼泪打湿了枕头。因为真的很舍不得走。午夜,我反复捻转,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了。至少今晚睡不着了。我只好起床揉揉眼睛,第N次打开我的行李箱检查。除了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还有一大堆钱之外就没什么了。终于。在凌晨,我终于被睡女神入侵了。光荣地倒在了床上睡着了。“娜娜。车来了!”我醒过来的时候,就听见茉莉在我的耳边叫道。幸好我在昨晚就穿好了衣服,不然就可能来不及了。“好。那爸爸妈妈。我走了。”在流动火车前,我对父母说道。茉莉很夸张地吻了我一下,维多克点了点头,向我招了招手。我上车了。透过玻璃看着他们,看着自己的家。一切景物渐渐消失在了窗外。唉……看来我还是不想去什么魔法学校呢。但是必须要去啊。我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景物飞快倒退。真是无聊呢。在差点睡着之前,列车长告诉我们到站了。一共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看来我以后如果要回家,那可能要提前一天。和其他学生一样,我提着自己巨大的行李箱独自走进学院。学院的学院长安娜小姐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分学院。然后,身边的一位不知名的学长告诉我,学校里有两个对立的学院,分别是“乌拉斯”和“卢比那”。之所以说是对立是因为两个学院经常举办比赛的关系。我问学长哪个学院比较好。学长说随便,都差不多啊。安娜小姐用魔杖指挥着一张张表格发到每个新生的手中,让大家用钢笔填写表格。姓名:莫佳娜·雷比卡特长:等下。特长。我有特长吗?看着身边的新生们都在填写,没有人抬头,我觉得自己是个另类。特长我就填魔咒吧。特长:魔咒学院选择:乌拉斯()卢比那()原来学院是自己选择的。但是要选择哪个好呢。算了。都一样。我勾了第一个。安娜小姐看大部分人都填好了,就指挥着表格自动上交到她的手中。然后让一些身边的学姐学长带着我们去看我们的休息室和我们的寝室。反正我对这个地方没什么期待,我就这样提着行李箱跟着刚才的那个学长去找我的休息室。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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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读《匆匆》有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古人的好多诗句都在奉劝我们要珍惜黄金般珍贵的一分一秒,然而,我们做到了吗? 我们经常认为,我们还有大把的时间——因为我们还年少气盛哩!可是不然。设想时光老人给了我们一百年的日子,十二岁的我们,已经过了十分之一的时间了。可是,不知为什么,我们还是认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哩! 读完了《匆匆》一文,我才明白,时间,它真的在一刹那便飞逝了。一秒钟离去了,下一秒又到来了。时间,就是这样马不停蹄,不知疲倦地交替着。它们交替的速度似乎比光线还要快,它交替的速度,是我们不可想象的。 燕子面对光阴,显得无奈,只好飞去了,虽说它在来年还会归来,可归来的,说不定是一只和太婆一样老的老燕子,或者是一只小燕子了;杨柳面对光阴,显得无奈,只好枯萎了,虽说它在来年还会吐绿,可那是一片片新叶,它还会和以前的叶子一样,重新开始它的旅程;桃花在光阴面前,显得无奈,只好凋零了,虽说它在来年还会娇艳,可是你是不会发现,这开满美丽花朵的桃花树和以前的那棵树已经不一样了……它们也会改变呀!到时,只会是一种“物是人非”了。 时光在不知不觉中飞快地溜去。当我们写字的时候,日子便从笔尖滑去;沉醉在电子游戏里的时候,日子从鼠标、键盘的“哒哒”声里掠过;嬉戏打闹的时候,日子又从笑声里闪过……日子的逝去,真的如“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啊! “那么,时间可以倒转吗?”有人问。 淘气顽皮的孩子回答:“当然可以了,只要地球倒转就可以做到了!” 那么,谁可以使地球倒转,使时间倒流呢? 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如黄金般珍贵的一分一秒啊!虽然我们无法将它们的流逝戛然而止,无法让逝去的一分一秒晚会,但是,我们可以用短暂的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使我们的生命铭刻在时间的痕迹里,使我们的生命散发出永恒的光辉! 请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人,不要再虚度光阴了。立即用你们的双手去创造吧!让身边的事物美好起来!用那一分一秒,使我们成为永恒吧!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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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光阴有这么一个古老美丽的小城,多少年来,人们安居乐业,按照自然规律生息繁衍,日子过得平静自在。可是有一天,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有一天,一个外地商人来到小城的闹市街道,开了一家不同寻常的商店,店名叫做"光阴收购店"。开始,人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没人敢进这个店。后来迎宾小姐给围观的客人分发了广告单和贵宾卡,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商店是收购时间的。广告单上写着:1,收购大量时间,每年光阴5万元。2,凭贵宾卡可加价30%,有愿出卖光阴者请进"光阴收购店",可大家都不知怎么收购法。并没把它放在心上,还是该上班的上班,该干活的干活去了。过了几天,有一个外地打工的小伙子来到了这个商店,她看了广告后,心想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打工还赚不了1万元。 还不如还不如卖掉自己十年的光阴划算。于是他走进了商店,老板热情的欢迎他,老板拿出一个类似吸管的东西,对着小伙子的身体,按了开关,几秒钟后老板说可以了,小伙子觉得没有什么异样,在镜子前面照一照,只是稍微老了一些,胡子长了些而已。老板从保险柜里拿出50万交给了小伙子。小伙子惊呆了,这么多钱,要打多少年工才能挣到啊,而现在只卖了十年光阴便能拥有了,他高兴的抱着钱回家,买房、娶媳妇去了,再也不用打工干活了。打工的小伙子卖光阴挣钱的消息一下子传遍全城,人们惊讶了,心里不平衡,许多人都来到这个商店,要求出卖自己的光阴,挣一笔钱,享受享受。这个商店的生意出奇的好,出卖光阴的人排起了长龙,人们有的卖掉自己十年的光阴,有的卖掉自己20年,30年,甚至40年的光阴,商店老板忙得不亦乐乎,保险柜里的钱越来越少,收购光阴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哪里知道,就是因为他们一颗贪婪的心害了他们自己。似乎几天之间,人们都变老了,大街上满是银发的老爷爷,老奶奶多了起来,城里的小孩,青年变少了,到处都能看见拄着拐杖的老人。往日的生气没了,而且也没人上班,整个城市几乎"瘫痪了",这时人们这才觉得青春可贵。这个城市的市长着急了,赶紧下令禁止人们出卖光阴,否则要驱逐出城。人们纷纷来到商店,要求老板退回自己的光阴。可老板说:"要退回光阴可以,但价钱必须加倍″。人们虽然怨恨老板心黑,可还是忍痛出高价,到光阴收购店赎回自己的光阴。人们又年轻起来,城市重新充满了活力,光阴收购店的老板也赚了个盆满钵满。人们这才意识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俗语说的真好,纷纷感叹以后可要珍惜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否则浪费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啊!1000字 六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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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书签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题记去图书馆借书,不是我惯常的行为.家里藏书够多,足以让我看一辈子,但那图书馆了的书有一些不一般的东西,一如既往的吸引着我前去探询.几年前的一天,我无意间在图书馆了的藏书了发现了一张书签,不大的纸,手绘的无名小花,美丽的花体英文,纸张发黄,字是用铅笔写的,也早就磨的不是很清晰,但上面仿佛散发着一种时光的气息,把我拉回到一个陌生的区域.我闭上双眼,瞬间我来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阳光温暖,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我曾一度想把那张书签剧为己有,反复思量便决此念不妥.我读懂了那个人的意思,他造了一个简易时光机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感触,虽然物是人非但东西还是留下来了--心,那时的心留下来了,我不能那么自私它是属于所有人的.我用黑色将那些画和字从新描了一遍,又将它夹回书中,就算是也夹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心中很是坦然.某一天,朋友也从图书馆的一本书中翻出一张书签,上面立着一位修眉细眼的女子,眼角挂着一滴兰色的泪,满面哀愁,旁边无任何字迹注释是画在浅蓝色的一张纸上但作者与我发现的那个显然不是一个人.我们开始慢慢感觉的图书馆中的秘密:每个人都要为没有书签的书绘上一张书签.有些书里或许已经有书签了,发现她门时的那种惊喜闭上双眼时感受它传输的故事仿佛在高楼里听雨,又远又近,和宁静融为一体.于是我开始画我的书签,每添一笔,都让我回忆起许多从前的故事美好的哀伤的,一齐涌上来.这些书签被夹在旧旧的书里,沾染了灰尘和历史,变的更加完整就算字画都褪色了它所传达的感情依然是很深的侵在纸里语言和形象都是它们的载体,有了,就能表达出来,没有了,也依然能感受出来.我离开这所图书馆的日子不远了,也就想看进所有的书签.我是很怀旧的人,无论对我的或别人的过去,我都会很感念的去思慕,从中体会它们有多深沉有多美,因为我总觉的有过曾经的人会很成熟,但每个人的曾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在冥冥中搜索所有人的曾经,使它变成一种财富一种光阴留给人们.四季轮回,每一天都会变的不同,都说时间能改变一切,我却觉得时间无法改变对曾经的看法.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那曾经在你心中留下的画面和感受是不变的.就算连画面都忘了--仿佛那些书签----感受也仍然鲜明的留在心中.不妨给自己的生命夹上书签暂且跳过去读下面那页.待到在回到从前--岁月的油墨飘香,历史的微尘飘起------夕阳西下时,都不会遗憾;美人老去时,还仍会感恩,因为光阴给我们一笔财富.人生又怎么能有不满足的道理?1000字 一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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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祭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着。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无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时光,淡淡的浅浅的回忆。回味之后发现自己变了,认清这个事实,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一些难过,多可悲啊,那些曾经的美好的我们拥有的,现在却慢慢远离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还记得我的小学同学,毕业前一定要和我比身高,后来因为被别人说比我矮而气愤走开,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本以为就这样永远再也不会再见面了。可是,三年后的教师节在小学又遇见了,那时候他已经很争气地高出我很多了,还是一如既往的瘦。只是经过了三年的疏远,以前整天的吵吵闹闹如今变成了淡淡的笑和礼貌性的问候了。印证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吧。只是,在成长,在得到,同时也必须失去。六月一日,儿童节,我们曾经拥有过它,但是已经不再拥有,我们已经失去了它,并将永远失去。那个住在我们内心的少年,在过去某年的夏日里,点亮了天空,温暖了世界,六月萤火虫是天真的瞳孔,烂漫的光。郭敬明曾经写下这一段文字:我特别不喜欢看见童年时候的照片、日记、衣服、玩具、收集的书和唱片……它们像是累积起来的账单一样,历历在目地提醒我,这一路走来我放弃的,丢失的,以及我所经历的痛苦,还有为了成名和财富所付出的代价,和我被这个世界所改变的样子,每一次看见他们,我都会提醒自己,我再也变不成当初那个干净的少年了;更可怕的是,我再也不愿意变成当初那个干净的少年了。他被这个世界和我自己,联手摧毁了。我怀念他。不知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段文字,多多少少有些感伤吧。但就是这样,熟悉到已经成为我们生命的人,与猝不及防时被汹涌而来的时光淹没,转瞬之间,世界如同被移动过的复写纸,发生了细微但无法挽回的变化。刚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说我是安静的,都不大讲话,和不熟的人讲话会脸红,现在想起来,我诧异。当初那么文静羞涩的我哪儿去了?虽然当初我不是热闹气氛的制造者,但从内心上,我拒绝孤独,拒绝冷漠。所以沉默了六年之后上初中就自然地恢复本性,活跃起来了。每天讲着最多的话,老是被值周班干部记下来,被老师叫去骂,写检讨,后来就意识到要顺从要妥协收敛一点了。可谁知高一进了一个最吵的班,又分到了一个最吵的位置,周围全是叽叽喳喳的人,后来他们几乎都去文科了,当初啊我就在想,他们这么吵,我怎么可以沉默呢,可想而知,废话一下子就泛滥起来了。光阴流逝人在变。在我刚决定要做个内敛的文艺青年的几小时后,就有人和我说我很外向。十年前,十年后,原来变了这么多。以前,也曾听同学讲过:改变,是为了不被这个社会所淹没。可是,我们改变了这么多,又得到些什么了呢?曾经是一条谁也回不去的路,而我的记忆是你的笑容。那些陪我一起傻过的人啊,你们在我身上留下了什么,我该死心塌地地找回你,还是要微笑后坚定转身,从此变得更聪明。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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桎梏与光阴滴答滴滴,一个个显示器中划过一道道这样的字样:四百周年,莎士比亚。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通过各种社会媒体得知这个消息,但又有几人是有完整地读过这一文豪的作品?不必急于给予我答案,因为这一问题值得深思。一盏清茶,慢吞吞的情感音乐在悄然流淌。不知为何这首诗词总能翩然拨动我的心弦,悄悄地,静静地。我觉得莎翁是害怕时间的,所以当他凝望枯萎的紫罗兰、青丝成雪、树叶尽脱,才发出“欲阻时光皆徒然”的感叹。我们或许只能在这逆流成河的光阴中向前行走,任时光在指间流淌。我们周围充斥着碎片化信息,惊异于夺人眼球的新闻标题,泛泛地阅读着微信营销号的推文,不能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爆炸时代。原来的文化经典也只能变成我们脑中一个模糊的映像,谈话中只剩肤浅至极的粗鄙之语与表情包,而我们却乐此不疲地在这上砸下自己的韶华岁月。可生活不止眼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正如莎翁笔下如夏天一般诗句,无比可爱与温婉。春日花开,秋日花折。时间就这样慢慢地,缓缓地流逝。你不会察觉,你不会发现。正如你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会说话,什么时候有了记忆。历代文人墨客用笔锋书写下属于他们的辉煌篇章,给后人留下回忆。这或许是我们现在和他们唯一联系的方法,用自己有限的光阴历程在诗篇中领略一遍他们的人生。或许体验一下韩愈被“左迁至蓝关”的无奈悲痛,抑或是孟郊“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春风得意,又或许是那份“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念羁绊……阅读这一段段诗词歌赋,仿佛置身于时光机中,穿梭于千古年间,体会那一段段的世态炎凉,喜逐颜开。我们没有控制时光的能力,可我们是有阅读的能力,我们有纸和笔。一次次的阅读或是心灵的洗礼,或是岁月的沉淀,回忆正在消失的过往。挣脱桎梏,重拾或许染尘已久的书籍。都道岁月如风,不可触及。何不阅读来感受穿梭时空?文字记载的是信息,亦是真情的流露。我喜欢阅读,不仅是书籍对我本身的吸引,与文人们的思想深度接触,这更是我真正喜欢的。我想感受“天赋人权”的威严,叹息“生活于希望中却没有希望”的无奈,感叹把黄昏的太阳当作黎明的曙光的愚蠢。在捉摸不定的光阴中行走,我不畏惧时间的逆流之可怕,我只在意我的路有没有白走,有没有真正用尽过度燃烧的每一分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阅读无形中使灵魂得到了升华,它总是悄悄地,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它使得我们在古今中外的历史海洋中任意畅游。任记忆延展,思绪蔓展。四百年后的今日,莎翁的名字被我们牢记于心。我所能领略的只是其情感的万分之一,念山河故人,愿你在阅读中消磨时光。1000字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