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假文盲
在一个冬天,一个车站上有一位带着孩子的妇女,他们都是车站里的旅客。
四位男青年觉得别的候车厅里的人太多了,所以,他们商量着去母子上车处,他们就装做不认识这些字,就闭着眼睛,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第一个人穿着大皮袄;第二个人也穿着皮袄戴着帽子;第三个人也是;第四个人戴着一个口罩。可见当时的天气很寒冷。
他们觉得母子上车处人少,所以去了母子上车处,第一个人心里想:“我们在这里上车是情由可原的,没事,丛这里装着不认识字就行了!”第二个人想:“反正我已经到了母子上车处,就从这里上车吧!”第三个人想:“我装着不认识字就上去了!”第四个人也是这样想的。
那位抱着孩子的妇女走上去说:“你们难道不认识字吗?这里是母子上车处!”第一个人傲慢的说:“我不认识字,管他是母子上车处还是男子上车处,只要能上去不就完了吗!”第二个人无理的说:“这里只要能上车就行!”第三个人严厉的说:“我们愿意从这里上车,管你什么事!”第四个人骄傲的说:“我们愿意,怎么了?”
周围的旅客都开始纷纷议论他们,有的说“一个男人,怎么能欺负一个抱孩子的妇女呢?”有的说“他们是男的还是女的呀!真是的,怎么站在这里呢?一点都不懂规矩。”
最后,四位男子听到了旅客门的议论,不好意思的走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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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7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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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6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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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 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 “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 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 "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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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评语:读后感要写出新意,就要选取独特的视角,本文作者以悲剧之美这个视角来看孔乙己,构思巧妙,行文流畅,语言丰富、老练,结构严谨,首尾照应,作者行文功底可见一斑。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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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孔乙己续写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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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了……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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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孔乙己吃罢酒,吃力地用双手撑着,一个踉跄,跌在街头,一看,手指甲塞得满是泥,头顶正好一片绿荫护着。孔乙己便歇在那里,一坐不起了。孔乙己吃完酒,浑身仍是冰凉冰凉的。忽而眼前慢慢一阵漆黑。如此昏沉了许久。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此时阳光明媚,斜阳不偏不倚地直射到孔乙己头顶上。大吉之兆!前方一个取笑过他的酒客,飞奔着朝他这边来。孔乙己猛然想起偷过的那一户商贩,店员正是那酒客,莫不是来告发他的?孔乙己刚想跑,却发现手已经麻木了 ,况且他那里跑得过那酒客?没想到那酒客两三步冲到他面前,慌忙恭恭敬敬地握拳报喜:“孔老爷!孔老爷!恭喜高中了!孔老爷······”说罢伸手要银子。“我那里有甚么银子!” 孔乙己不屑,随即沉思一阵,忽然,一跃而起,狂呼道:“中矣!中矣!吾尚有才!啊哈!” 完全不顾折断了的腿。落下时,猛摔得趴在地上,骨头“啪”地又断了一根。抬头看时,面前已然聚了一大群人,连声祝贺,竟不知在说些什么。一会儿,官吏驾着马车来,邀孔老爷上车,又给他梳洗,更衣,备了一桌丰盛的山珍海味,还请大夫来给他治腿。孔乙己心头一喜,便昏了过去,众人来看时,孔乙己不省人事,再也睁不过来眼。孔乙己昏厥,顿时身上又是一阵冰冷。红日初升时,商铺纷纷开了张,挂起招牌,经营起生意。有人路过街头时,才发现冻死的孔乙己,僵死在那里,嘴角边却挂着笑。至此以后,我们就再未见过孔乙己。掌柜却愁闷了:“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边埋怨,便料理杂务。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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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接原文)短衣帮照常来喝酒,他们闲谈时提起了孔乙己:“那个老头子,自从被了腿。呵呵,现在过的连乞丐都不如了。”“就是,上次在城隍庙见过他一次,蓬头垢面的。有人给他吃食,还说些什么君子固穷,什么不受嗟来之食。真是好笑。”听了他们闲谈,我又是高兴又是悲伤。孔乙己还没有死,但他过的却如此悲惨,让人叹惜。忙活到了年关,店清闲了下来。掌柜也一改常态,竟然笑容满面,怕是这一年赚了不少钱吧。他也给我们放了假。我一下子没事了,竟不知干什么好。突然想起了孔乙己,他还活着吗?他还像以前那样让人快活吗?我动身去城隍庙找他。一路上雪很大,好几次差点滑倒。到了城隍庙,发现这早已破烂不堪。这年头,神仙也帮不上忙。孔乙己确还在这里不过气若游丝,脸冻的发紫,周围都是树皮、草根,好像有咬过的痕迹。我不由悯惜他,问他要不要热粥。他也像认出了我,但只是闭着眼摇了摇头,嘴微微动着。我凑过去听,却也是什么之乎者也。我看天太冷,便生了堆火。他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盯着火,好像笑了笑,也许是想起了什么吧。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去探了探孔乙己的鼻息。孔乙己,他确是死了。死时还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衫。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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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3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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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后传孔乙己喝完酒后,在众人的谈笑声中,默默地用那支瘦弱得像竹枝似的手蹭着,慢慢地挪动,几个顽童跟在他后面,一边嬉笑着,一边用石头向他扔去,嘴里叫喊道:“打贼哟!打贼哟!”孔乙己鼻子一酸,老泪禁不住从浑浊灰暗的双眼里溢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不住地抽搐,他不敢抬头,只嘴里念念有词:“非贼也,窃,非偷也……”。小孩子跟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也都各自散去了。天冷得很,寒风吹起了石板路上的落叶,撩乱了孔乙己的稻草似白发和乱蓬蓬的花白胡须,街上很寂静,只有两边铺子外的幌子、招牌在阵阵冷风的掀动下啪啪作响,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身边匆匆走过,瞧都没有瞧他一眼。天阴沉沉的,压得很低,铅色的乌云好象要把整个世界吞没,唉,入冬的天气总使人觉得凄凉。孔乙己满无目的的用手艰难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出了鲁镇,“我该到什么地方去呢?哪儿有我的容身之处呢?”他的手蹭在凹凸不平的黄土路上,手痛得钻心,手上满是泥土,又红又肿,“唉,我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呢?一生读书,为了考取功名,却居然还要以乞讨为生,唉……”孔乙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就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吧,也许会……”黄昏的时候,孔乙己蹭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整个村庄都关门闭户,没有炊烟,没有鸡鸣狗叫,更没有人声,活像一个大大的坟墓,屋檐上杂乱的断草在凛冽的寒风中晃动着。他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和白发上沾满了灰尘,破旧的夹袄又撕破了好几条口子,冷风直往里钻,他冷得直打哆嗦,双手已经麻木了。他身上的蒲包与地面摩擦得唰唰作响。偶尔,灰暗的木门探出一个头来,还没等孔乙己颤动那干裂的嘴唇,木门“嘭”的一声又无情地关上了。孔乙己沮丧地低着头,他多么想喝一碗热酒暖暖身子,吃一碗热粥来哄哄肚子呀!天黑了下来,寒风又抱起密密的烟雨乱飞,罩着饥寒交迫的孔乙己,孔乙己仍像一只蜗牛无助地蠕动着,他必须得找一个地方来栖身,否则……他终于挪到一个漆黑的破屋前,破烂的门虚掩着,此时孔乙己已经像一个落汤鸡,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喘了半天气,积攒了吃奶的力气推开门,希望看见一个人可以收留他,但这间屋子破烂不堪,蛛丝密布,灰尘遍地,已好久没有人住了。“躲躲雨也好呀!”孔乙己挣扎着挪进屋里,屋里黑暗又潮湿,伸手不见五指,但孔乙己又冷又饿,只好用腰带死死地拴紧肚子,就靠着一个墙角蜷缩着睡下了。疲劳饥饿像魔鬼一样牵动着他进入了梦乡。恍惚中,他隐隐听到一个声音,“老爷,老爷,快起床了,都五更了!”孔乙己睁开朦胧的睡眼,一个侍从正站在床前,孔乙己吃惊地问:“我怎么在这儿?”侍从毕恭毕敬地答道:“孔老爷,您中了状元,成了状元爷啦!”孔乙己高兴极了,爬起身,穿上漂亮气派的状元服,穿上精致舒适的朝靴,他要出去溜达溜达,让以前嘲笑他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他走出了状元府,坐上了随从早已准备好了的大红轿,八个轿夫抬着他,后面跟着大群随从。轿子摇摇晃晃地在咸亨酒店门口停住了,孔乙己刚下了轿,酒店掌柜早就在门口迎候了,“孔老爷万福,小人在这里恭候老爷!”掌柜连忙陪着笑脸说,孔乙己仰起头,笑眯眯地背着手踱进酒店,酒店所有的人都朝他媚笑着,“孔老爷真是文曲星下凡!”“我早就瞧孔老爷不是凡人,现在看……”“恭喜孔老爷,贺喜孔老爷!”所有的人都来向他行礼,孔乙己心满意足的笑了。他来到酒座间,大腹便便地坐在大红软座上,用手一挥:“有什么好吃的都摆上来,顺便给随从也弄些来,钱嘛,小意思,连同原欠的十九个钱一并算。”“大老爷说哪里话,这顿算小人的一点心意,由小人来孝敬,老爷能来,那是我们小店的荣幸。”“那好吧,就给你这个面子……”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寒风仍在呼呼地刮着,光光的树干在昏暗的天气下变得更黑,灰尘满天飞。几天后,人们在一间破旧的屋子里,找到了一个瘦小的老头,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又破又脏的烂夹袄,身体已经僵硬,但脸上还带着笑意,显得很安详。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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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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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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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谁晓得?许是死了……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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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已》有感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他身着长裳,来到酒店喝酒。店员和许多同样来吃酒的人共同来取笑孔乙己,孔乙己常常不理睬别人的说法,一心为自己维护清白,可是,他脸上的痕迹却说明了一切。孔乙己见到别人来笑话他,孔乙己便考店员“茴”字怎写,店员并不理他,他仍在那里喋喋不休。后面,孔乙已因偷窃被人打折腿,不久之后便死了。其实,对于孔乙己来说,他的知识学问太过于死板。当他去吃饭时,一些人来取笑他。他只是一直辩解自己,他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大家说:看到孔乙己偷书被人打。孔乙已便涨红了脸,说窃书不能算偷。在孔乙己的话中,有什么“之乎者也”。其实,这就是孔乙已学习的失败之处。孔乙己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是,他连一个秀才考不上,就说明了学习的时候不可太过于死板,要灵活变通。孔乙己他在小朋友们分茴豆的时候,只给了每人一粒。我不禁想,这样子也太过于抠门了吧!当孩子们看着他盘中的豆粒时,他用单手将豆子捂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连往日的说话都要用文言文,说明了孔乙己的愚昧。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思想控制。4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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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_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他是一个多余的人。他是大家的笑柄。他就是孔乙己。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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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人们的笑声渐渐在孔乙己的耳旁消逝,孔乙己咬着牙,盘着腿。用手艰难的前行着,却不知何去何从。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腿上只经过简单处理的伤口便被地上的小石头扎破。鲜血和着淤泥浸染在他脏乱的裤子上,发出难闻的血腥味。他抬头望了望,四周的树木已没有了往日的生机,只留几片枯黄的叶子在树上伶仃着,绝望着,倏尔,一阵萧瑟的秋风吹来,孔乙己不禁打了个寒噤:身上的破夹袄已抵御不住这寒风,寒风无情的通过这些洞钻进他的身子。带走了他身上仅存的一丝温暖。这乱世中,人必定是斗不过天啊!孔乙己紧了紧衣服,嘴里不停的嘟哝着:“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疼痛再次袭来。他看了看已经溃烂化脓的双腿,脸上的表情瞬间狰狞起来,恶狠狠的说道:“丁举人,你真不是个东……”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有辱斯文,便改口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忍着剧痛,孔乙己回到了破烂不堪的小屋,拖着苟延残喘的身子就直接爬上床,昏昏沉沉的睡去了。梦里,他梦到自己成了举人,过上了“宫室之美,妻妾之美”的生活。他再次回到咸亨酒店,家丁把他抬到了店内,掌柜一脸献媚的笑着,吩咐小二把饭菜端上来,这饭菜里。再也不见了茴香豆的影子。一旁的丁举人诚惶诚恐的提起那只停不住颤抖的手,头低着给孔乙己夹着菜。一阵冷风被吹散。他睁开那双无比空洞的眼睛,想起了司马迁,想起了孙膑……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像他们一样,我也经历磨难了啊!最后,他拖着残缺的身子,望向没有一丝光明的天空,长叹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毅然投湖……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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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孔乙己》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了……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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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续写孔乙己离开了咸亨酒店,用那满是泥污的双手走了。在他的面前,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地走啊走啊,渴了,讨口水喝。饿了,要口饭吃。只不过,他也不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只是有一天,天下起了雪,冬天来了。孔乙己还是那单薄的衣服,双手早已溃烂不成样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他很是努力地向前挪动着身子。在他的后面,只留下一道歪歪扭扭的雪痕……在不远处,有一间茅草屋。孔乙己很是欢喜。他现在最希望的是茅草屋的主人允许他逗留一些时日。然而不幸的是,那只是一间茅草屋,什么也没有。走了那么多天,孔乙己是第一次这么安稳地睡了一觉。在梦里,他看见了小时候供他读书的爹娘,后来他就突然间长大,有梦见了咸亨酒店的老板问他要钱。吓得他急忙跑出酒店,可是,就在这时候,那胖胖的丁举人朝他走来,挨打的场面有浮现在他的脑海,满脑子痛苦的叫声……“啊!”他大喊一声,坐了起来,想起了刚才的梦。窗外的冷风刮着,时不时地从破旧的门缝里吹进几片雪花,落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双手,只有胳膊晃动的感觉。那双手仿佛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只是机械地掏出了在白天讨得的半块馒头,只有那半块馒头。他用双手捧着那半块馒头,久久地,他忍不住叹息一声,然后捧到嘴边,使劲地咬了一口。雪,下得更大了。那扇破落的门也被阵阵寒风撞击开来,无情地掠夺着室内的温度。在房间的外面,那一道歪曲的雪痕早已被蒙上一层细细的雪花,没有一丁点痕迹了。或许以后,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叫孔乙己的人,在一个不知名的茅草屋,不知名地死去了……5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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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孔乙己谈到孔乙己似乎就展现了一幅画面:一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老书生颓唐的歪在桌上,面前放着一杯温过的酒。孔乙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物。明明自己落魄的不成样子,可偏偏秉持着一股学士的自尊,可这种自尊却只是通过一种要面子来表现出来。明明是应该和短衣帮类似,却活的连短衣帮都不如。孔乙己出现的时候总是欢悦的,酒店的人笑着我在笑着,似乎连他自己也都在笑着,我们笑的是他那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自尊,而他苦笑自己的悲痛的半生。孔乙己其实是善良的,他把茴香豆一颗一颗的分给我们认真的教我写字,虽说是迂腐至极,但却也是仔细,善良的很,可能他也曾经想成为一名老师,就像分豆一样赠与孩子知识。可是,那个吃人的时代是不能有这样的梦想的,人们丑恶冷酷的嘴脸一点一点的表现出来,拿孔乙己的悲剧当做笑柄来解除自己对生活的无奈。同样是书生出身的丁举人,却能把孔乙己打的半死,那个时候,人恐怕有的只是低贱之分了吧,而另一边,作为那个黑暗时代的产物,人们的思想情感早已麻木不堪,即使是面对打断了腿的孔乙己,依旧谈笑风生,毫无怜悯之心。但如果,真的就只是因为社会的黑暗,那怎么短衣帮能活,而孔乙己却一直苟延残喘着。他并非不能自己谋生,而是因为自己的好喝懒做,把自己逼到这般田地,不得不说也是他咎由自取了。鲁迅先生在末尾猜测孔乙己可能死了,其实并不用猜,像这样一个可怜又可耻的人,在如此暗淡的社会中,他怎么活?5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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