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畅想,书的渴望
一片绿阴带来清凉一夏,一纸美文让人受益一生。
书,是一个璀璨的大自然,每一本书都宛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着独具的艺术美感。漫无边际的大自然的海洋,赋予了人们无限的遐想,而书海给了我们那么多的智慧和启迪。
在一个人生命的历程里,应该有书的存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翅膀。
书籍是我们最直接的精神食粮,阅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需要。走进书,心灵会被洗涤的一尘不染,以书的灵气,把自己熏染成林中佳花,花中奇葩。
我爱读书,如游鱼热爱碧水,如白云依恋蓝天。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洒脱,一种回味。我喜欢去感悟:“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情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壮丽美;“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自然美。美的撩人。美的销魂,让我“沉醉不知归路。”
富有真理的书是一把万能的钥匙,什么样的幸福之门都可以帮你打开。暑假,我读了以“爱”为主题的三部书,《海蒂》、《爱的教育》、和《繁星`春水》,她们使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爱的真谛,爱的价值。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必丽的世界名著《海蒂》,它生动的描绘了海蒂这个中心人物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又乐善好施、帮助他人,年纪虽小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正是在她的爱心帮助下,体弱多病的克拉拉鼓起生活的勇气,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而最终站了起来;也正是在她的鼓舞劝导下,贪玩好事的小牧羊人彼得,产生了学习兴趣,成绩斐然。在这部作品里,作者通过许多真实感人的生活故事和恰倒好处的艺术细节,逐步体现出海蒂真挚感人的艺术形象。读到此时,我被小海的爱蒂付出所折服、所惊叹,顺手拿起笔,把我一时的情感倾泻于纸上,记得其中有一段这样写到:8岁的海蒂令人敬佩,她那质朴的爱、纯真的心犹如七色光,她是一个有爱心、有理想、有勇气、渴望光明、憧憬未来,为了回到爷爷身边,不惜放弃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的女孩,她一时也不曾放弃过……
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多少劳动人民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了实现自己爱的真谛,经历了多少磨砺、栽培,才有一株嫩芽,长成爱的参天大树。他们无私的奉献着,即爱自己,也爱他人,把原来属于自己的阳光,折射成一缕缕灿烂的彩虹。他们是我的榜样,是我爱的力量的源泉。
如果说美好是人类幻想世界的最高成就,冰心女士的“春水体”诗集《繁星`春水》,实可称为一部记录现实幻想的大同世界。再者有意大利作家埃得`阿米琪斯的日记小说《爱的教育》。书中宣扬了一种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感、社会之同情,都以近乎理想世界,虽是幻想却使人憧憬于一个尽善尽美的世界。于是,感激之泪就情不自禁了。
爱,是一颗神奇的种子,你播撒的是种子,收获的却是果实。正如《爱的教育》中潘克希的故事,他是一个铁匠的儿子。父亲嗜酒如命,动辄无怨无故对他大加打骂,他不但曲意容忍,并且极力为他父亲的这种行为进行掩饰,还宣扬他父亲的好处,在这种极不理想的家庭环境下,他努力向上,终于得到学校的优良奖章。使他爸爸大受感动。潘克希并不希求家庭给予他什么,执着地为他的父亲乃至整个家庭,然而却付出了他所有的爱,使得家庭环境得到改善----父亲戒洒了,步入工作正轨。《海蒂》中,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爷爷,不也正是在海蒂真挚情感的感化下,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一对父子亲情、一双爷孙真爱,以及《繁星》中,冰心对母爱的讴歌赞美。反映人世间怎样的一种不可名状的?龃蟮摹
爱!
爱,似乎是人类幻想世界的精萃,可就在我们身边,却也包涵着无限的爱,
老师寻学子的循循善诱,朋友间的相互鼓励,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些往往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加以体会,倘若你能加以休会,你会明白:爱的源泉就是生活。
真理并不遥远,哲人就在我们身边。读书,传播先进的思想,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论,读书,增长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使我们一步步发展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文明人。
请打开你的书吧----这时候你回发现:漆黑的夜里,书是照明行路的启明星;清扬的早晨,打开小窗,书是远处飘来的如牛乳般的清香;浩瀚的沙漠里,那虚无缥缈的琼楼玉宇,正是书潜在的幻影与神秘。打开你记忆的袋里,任意盛装采集来的甜美而丰硕的果实!
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字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明智,论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有感于一本书,更是对学问的最高要求。
读书,让生命之光充满智慧的芬芳;
读书,让思想的河流把握前进的方向;
读书,让情感的潮增加质量;
读书,让生命之树焕发容光。
请你自己拣选吧,打开你的书来,让你走进书本里去,或者做一个青春的梦,或者洗一个思想的澡,或者去寻找无价人类的聪明才智。
听夜曲的少年
“该死的三八蛋!”那人突然吐出了六个字。
“打不过我们就逃吧!我们很善良的!不但不会赶尽杀绝夺取你弱小的生命,还会花点钱让你现在的‘靓照’上电视的。”阿炫嬉皮笑脸地回了他一句。
“等等!”我突然大吼了一声。“他绝对不是他!”
“??幻,不要跟我玩字迷,现在知道你厉害了,但你也不必说话搞得像你法力那么高深吧!”阿炫有此示屑地说。
“哼哼!你们现在才知道,未免太晚了吧!换!”那人脸恐怖地狰狞着,双手合十,“刷”地向两边划开。顿时,无数个与那人相同的人飞了出来,围成一圈把我们夹在了里面。
“我就说不对劲嘛,怎么你还看不出来?第一次我们嚷着要拜师的时候他还挺温和,而后面呢?”“等等,幻,会不会是他后来愤怒了?”“不可能!直觉告诉我他不对劲儿,现在知道了吧!”我飞身跃起,闪过其中一个人射过来的九龙食骨,而阿炫,也扬手劈出光仙地,击飞几个人,但那些人很快便站了起来,而且力量似乎变强大了,还分出了两个身。我顿时意识到,如果不能尽快突破,我们的结局就只能是死。
“就算你有天大本事,一旦迷失了也会死在我的手里!”那人,噢,不!是那人的所有分身一齐从嘴里嘶嘶地挤出这句话。我心里有些惊异,看来逐个击破并不是办法,他们一旦被击散就很快有另一些人补上来,现在说不定已经结结实实地围成了三个包围圈,除非……我们找到真身将其击飞,否则最终后果不堪设想。可那么多的人,空间哪个才是真身?“小心”阿炫扑了过来,我他结结实实地压倒在地板上,一个红色的闪电从我头上擦过。“妈的,老子拼了!”我一个翻身,将所有的颗粒都散天,全心全意地想,慢慢地凝出了一把枪!我心里一阵欢喜,看来这追邈再次进化后果真是功力不凡啊!我们的枪威力足以碎石分金,加上我强大的法宝与自己本源力量融和入了手枪里,现在的威力,嘿嘿,恐怕不是人所能抵御的,除非是得到飞升羽化成仙的魔法骑士,但那好像是不大可能的,哼哼哼哼!
“嗖嗖嗖嗖嗖”,我们的科学技术就是发达。阿炫刚开始还被吓了一跳,差点把自己那头飘逸的帅发给一剑削掉了。后来他也露出了笑脸,还掐了我一把,怪我不凝个大炮出来轰一下。
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看他也是昏了头了,大炮又大又不灵活,不过是杀伤力大了一点罢了,手枪才好呢。我一枪射穿了两人的心脏,子弹可以伤及血肉,加上追邈颗粒中强大的法力,便可直接致人死地。阿炫看我一个个地扫射,似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不再使用剑的法力,他的断剑融合那团东东之后,变成了钢剑。“刷刷刷”,风道光痕闪过,血花顿时满天飞舞,那些倒地的人很快便死了,原来阿炫在砍入肉里的瞬间把气凝在了剑的锋利边缘。
那人绝不是什么笨蛋,一见到自己吃了亏,立刻敛神散形,很快又变成了一个人。我不想结果他,便手指一扣一转,将枪别在了腰间。
那人明显受了不小的伤,他或许心知敌不过我们,一扭头消失了。我心里高兴万分,自己现在已经把一个特级的高手踩在了脚下,看来我差不多是个二三流的高手了。紧接着我又涌上一阵后悔的感觉,我并没有问到那个人的姓名与派别,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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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_倘若比起现实,我更愿意在书的世界里飘荡。书,无疑是我的精神支柱。童话“听说白雪公主在逃跑,小红帽在担心大灰狼……”这些从小听到大的童话,无疑是我的童年归宿。从小便是安徒生、格林兄弟陪伴我成长的。还记得我拥有的第一本书,就是爸爸外出带回来的《格林童话》。拿回来的时候装在一个黑色的大袋子里,拆开一看,好大的一套,共有三本。这下可把我给乐坏了,整天都捧在手里,爱不释手。来来回回翻了好几遍,里面的故事都已经倒背如流。可再一次翻开时,依旧被深深的吸引。童话是充满想象的,天马行空的描述,奇妙的小故事,又让我久违的童心复苏了。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美好的,白雪公主会遇见白马王子、灰姑娘会嫁给王子、野兽会被女孩拯救……无论过程多曲折,结局终落得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也是我喜欢童话的原因之一,赋予人对未来的期待。漫画最开始看的应该是呆头,傻乎乎的人物形象,却给人带来无限乐趣,让人笑不合嘴。几笔便勾勒出一个人啊,丰富多彩的画面更使人沉浸其中。当时就被这种以图画描述情节的方式深深吸引了。之后,漫画书也被推行到了现代人之中,成为了一种放松的阅读方式。面对的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五颜六色的画在纸上舞蹈。如同《父与子》,即便是漫画,也能充分的表达出哲理。我喜欢画面生动的漫画,各种各样的类型我都看。在看漫画的过程,也让我的大脑得到了放松。不用靠文字想象,不用靠大脑勾勒,情节、人物一下子印入眼中。如果说让漫画代替文字,那么我更愿意将漫画仅仅作为一种休闲方式。名著我认为,名著是书中的精髓。读名著,如同读一首悠扬的小诗,不慌不急,需细细品味。名著往往寄托着许多人生哲理,由名人所写的一些故事,处处体现着内涵。如果读一部名著只是草草略过,那我认为,这等于白读。在七年级的时候,我买了一套书,是初中必读的名著。一到家,便开始迫不及待的读起。我放慢了以往的阅读速度,慢慢品尝其中的韵味。如同品茶,尝过后便如痴如醉。那套书一有空闲时候,我便去看,有时一坐便是半天。最后,每本我都读了两遍以上,越读越上瘾。我尤其喜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两个人的故事,被别人从黑暗中救赎的安妮老师,将海伦引向了光明。我喜欢在寂静的夜晚,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品尝名著。网络小说这类书籍往往不被家长和老师接纳,但却是我最爱的一类书。我依旧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网络小说,是在小考过后的那个暑假。也是在那段时间,读完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部网络小说——《绝世唐门》。这是一部玄幻小说,以男主的奋斗史为主,总共一千多章。可就是在这一千多章里,我看出了热血,感受到了与读其他书不一样的感觉。我被唐家三少精彩的文笔深深带入其中,仿佛自己就是霍雨浩。在他面临挫折时,我会为他捏一把冷汗,成功后又深深呼一口气;在他成功时,我会为他激动得尖叫出声;在他遭遇不难时,我也会因此哭湿了好几张纸巾……或许,这就是真正的融入。看完这部小说,我仿佛陪霍雨浩走完了整个人生历程。过度沉迷于小说亦然不好,但其实网络小说中的世界,往往是最吸引人的。情节有趣而不缺乏意外,由青涩的文字拼接成的,却是令人身临其境。读完一部小说,犹如走过了一个人生。我喜欢书,我觉得书不仅仅是几个故事,而是未来的象征,或异想天开或轻松愉快,或充满哲理或绘画世界,以及寄托着阳光与希望。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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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_我从小就是个爱看书的孩子,这个爱好很直接,也很容易满足。大概一年级那会儿,是最喜欢看童话的时候。有次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本厚厚的《西游记》这是令我当时颇为骄傲的一本书。很大,封面是蓝色的,硬皮的那种,封面也挺厚,封面上是很有气势的三个字:《西游记》,字体有点花,米黄色。在蓝色的衬托下显得极为醒目。标题下面是一个被四等分的圆形,每一份都是师徒四人中的一个。这个圆还用一种细细的、颇有欧式风格的线形环绕。至今我还记得圆其中的一部分是猪八戒在啃西瓜。里面的纸张有点硬,有一点厚度的那种。那时候虽然已经识字,但是懒,每次都只看图画,只有当画不达意时才扫一眼文字。每晚睡前,它自然是我的睡前读物。每次只读一篇,除非是周末才会多读一篇,于是我很期待周末。当故事读完,父母也走了,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时,我便会津津有味的回味,那时候我还有点胆小,不敢一个人睡,有了这《西游记》“压阵”,我每晚净作美梦。那是,童年留给我的回忆满是幸福的痕迹。真是值得我去一次次回想。再大一点,再大一点,我有了一项我保证一辈子都不会放弃的爱好:漫画。清晰记得第一次买《漫友》的情景。在书前站了10多分钟,即使隔着层透明的塑料包装纸,我还是有些激动。吸引我的只是它的封面与赠品。它的封面很光滑,把书掂在手里有一份属于爱好的厚重,内页很干净,纸张薄,快速地翻有股清香与清脆的哗哗声。标题“漫友”两个字向我华丽的“放电”。事实证明我是冲动的,为了这两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就买下了这本足以改变我性格的书。此那种有些忐忑。怕被妈妈批评“女生怎么看这些书。”(不过后来藏起来了)从此,我开始固定每个月去买。每个月的等待,每个月的紧张的心跳与老板的笑脸,每个月都可以闻到的一股清新好闻的气味。书我经常看,但我保存的很好,不过还是有一次为了封底的折痕心疼了好一会儿。我为我的第一次冲动换来的除了钱包的变化,就是心理的变化了。我对它一直有种挚友的感觉。因为它与我“臭味相投”,里面全是我想看的与我爱看的。现在回想一下,也正因为这书,才使我的性格变了,我变得活跃了许多,也多了许多我自己的个性,我一点点张扬,突出了自己的本质,而不是单纯的几句“乖”“很安静”。尽管开始有点点“不正经”了,但当老师在评语上写着“你是个有个性的女孩,有点点叛逆”时,我发现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漫画与《漫友》了。我,变得更加真实了。当到了六年级,我在原先喜欢漫画的基础上,又开始喜欢小说。并不是市场上滥套的言情,而是小四的书。尽管我不能否认小四的书中就没有言情,但是,小四的书,仅仅是用“言情”两个字能概括的吗?我觉得很多人都是从《幻城》开始喜欢小四的。因为里面的文字给我的心引起了太多的共鸣。那时候的封面就是挺雪白的,算不上好看,但很有味道。里面的文字,有通常的人物描写,语言描写等等,还有一点就是其中有一段的推理的确很精彩,看时有看《柯南》时的感觉。而对于战争的描写更是令人惊心动魄。看完后很长时间都沉浸在对卡索与樱空释的惋惜之中。由文字带来的深深的惋惜。我开始感觉到,原来兄弟之情也是如此的令人心动。这也让我更加懂得珍惜。现在的《悲伤逆流成河》,这个名字很有意味。书的封面是棕色与黑色的。仿佛要把人拉进一个黑暗源泉。在这里,我们还看到家庭伦理。易遥与母亲之间复杂的爱,令人心疼易遥,也开始惋惜她的母亲。而人性的复杂与险恶也描写的畅快淋漓,把我们生活种最真实的情感都写了出来。从这些书里,我很难说学到了什么大道理,但从小四身上,我可以学到珍惜。珍惜现在拥有的,珍惜即将错过的,珍惜朋友、家人、感情……陪伴我一直走下来的书们,不管怎样,我希望你们可以一起陪我继续走下去。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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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因此选择书很重要。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忘记一切,无论是现实还是虚幻,没有,统统没有,我们只要用一颗尊重的心去拜读它,因为一本书都倾注了作者的汗水与心血,我们读书,其实也是正是在做人,学做一个懂得维护和支持的人。有一位朋友,我和它的友情在我过去的生活就像一盏明灯,照彻了了我的灵魂,使我的生存有了一点点光彩,它就是书。书真的很重要。记得有一次,我在QQ里面的一个读书讨论的群想去和那些朋友们交谈以下。我一进去他们在谈论一本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我根本插不上嘴。有一个网名叫月薇的女孩问我怎么不和他们一起讨论,这下子让我不尴不尬的,心情极其郁闷,因为我没看过这本书,甚至听都没听过,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我怎么和他们讨论呢?我急忙退出来,上网查了下资料,作者是海伦·凯勒。“她是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小城镇——塔斯喀姆比亚。她在19个月的时候被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不久,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并没有放弃,而是自强不息,并在她的导师安妮·莎莉文(AnnieSullivan)的努力下,海伦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海伦·凯勒(HelenKeller)(1880年6月27日-1968年6月1日),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演讲者,她凭借坚强的意志考入哈佛大学的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曾入选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人类十大偶像”之一,被授予“总统自由奖章”。……”我还在网上看到了这么一段:“ 如果现在我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我会是怎么想?怎么做呢?是否也会感叹生命的短暂与脆弱,而后悔没有好好珍惜呢?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的雄浑而铿锵有力的曲调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耳聋的厄运。抚摸每一件你想要抚摸的物品吧,犹如明天你的触觉将会衰退。嗅闻所有鲜花的芳香,品尝每一口佳肴吧,犹如明天你再不能嗅闻品尝。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贪心,极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也许,你总认为,上帝赋予我们这些美好的东西,甚至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拥有的东西,甚至生命,都将失去,你会是怎样,后悔懊恼,还是自暴自弃?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可悲了。是的,我不能重踏他人的覆辙,我宁可现在就珍惜。1968年6月1日下午,海伦·凯勒在睡梦中去世了,享年89岁。凯勒在出生后18个月的时候就失聪失明成了个聋哑人,然而却奇迹般地走完了一生。”这些都是我所找到的!这就是一个例子,光是这点就很重要,你不读书就可以找不到朋友,如果交不到朋友就很难在社会立足,这样后果就会很严重。现在,每当他们讨论一本书的时候,如果我看过我就和他们讨论,如果没看过就马上去网上搜来看,边看边讨论,不但增加了知识还增加了朋友,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尴尬了。我何乐而不为呢?书给你力量智慧,给你力量,给你创造一个亮丽的人生!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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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南宋大理学家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便越能体会到读书之妙趣。文学大师们,他们有着敏锐的,洞察的目光,将自己的所见渗入到自己的思想之中,与读者们在书本中交流.因此,书中便有了大师们的精神《飘》中写出了战争的险恶,面对战争主人公的坚强和对故乡的眷恋;《阿Q正传》如同针一般刺入国人麻木不仁的肌肤;《论语》中流露出孔子诲人不倦的身影;普希金的诗歌中洋溢着对邪恶统治的痛恨……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善,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真,善,美;我从书中体会到了博爱,了解了作恶的下场;我从书中认识了社会的变革;我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只是感觉它是生活中一个重要的伙伴,在我迷惑的时候,在我无助的时候,它会指明方向,答疑结惑。众所周知,书是人类的灵魂,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更是所有读书人的口中代代流传.每天闹钟准时的响起,还是有些睡眼朦胧,老是告诉自己要早点睡觉,还是没有做到,幻想着有位天使能唤醒我,冰冷的洗脸水马上让我回到了现实,拉开冰箱只有最后一片白面包了,剩下的那一点牛奶也是绝配,翻开《心灵鸡汤》看上几页,如同阳光一样让我身心温暖,每天怀着感恩的心去善对每个人。(随处散播你的爱心,就从对你的家人开始,多一分关爱给你的孩子,你的另一半,然后你的邻居……,让每个接近你的人都有如沐春风的感觉。给别人一个关怀的眼神,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温暖的拥抱,为上帝的仁慈做见证。——泰瑞莎修女)忙了一个上午,中午休息一下,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想起《菜根谭》里面的两句话“忙处事为,常向闲中先检点,过举自稀。动时念想,预从静里密操持,非心自息。”整理一下自己的情绪,好好去面对新的工作吧。有了吃菜根的精神,还有什么事情能难倒我?晚上背上书包来到电大课堂,打开教科书,听老师传授知识,书就成了一个无声的老师,承载了许多的智慧和经验。读书是一个求知的过程.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不可不读.试想,倘若世界上没有书,人类的思想得不到传播,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供养品."华裔作家陈若曦认为:"读书的目的是为了透过书籍更好地认识世界."因为人的活动天地毕竟有限,只有读书才能更好地与我们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接触.看来读书是有许多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名人名著,就仿佛是和历史上最杰出的先贤智者相交.读书能使我们成为快乐的人.许多名人都把读书当成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曾有名人描述过读书治学的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裳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人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许多名人名家都是爱书的人,他们大都是在博览群书的基础上成名的.像毛泽东,鲁迅,丰子恺,郭沫若,巴金,朱自清及在当今一些中国文坛知名度很高的优秀作家等.他们既能在自己的写作上取得很大的突破,同时也能在博览群书的过程中获得人生的最大快乐,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其实,当我们读书尤其是读一些好书的时候,不仅可以从中获得乐趣与快乐,还能从中领悟书的无穷魅力.因为我们可以了解名人名家的思想,与他们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同时也能使我们在交流中获得新的体验.下班回到自己的小屋,虽然破旧了点可是却也温馨,翻看一下古人的诗集,抄袭一下古人的诗,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我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窗台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网友,往来是同学。可以听音乐,阅EMAIL。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吾曰∶“何陋之有?”周末的阳光一扫几天来的阴云,身上暖暖的让人想入非非,伸了一个的超级懒腰,打开音乐选了自己喜欢的歌,泡上一杯咖啡,虽然只是速溶的可也是那么香醇,光着脚坐在摇椅上,拿着喜欢的书,散发着淡淡的墨香,还没有看就是一种享受,看上一个下午,被深深的吸引。时而我是一位大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时而我又是一个穿梭在三国中的看客,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时而我成为一个挑剔的食客,在品种繁多的食谱中,寻找自己的晚餐,时而我又被网络爱情深深的感动,我把书当作一个珍贵的朋友,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梦想,给了我希望,给了我感动,给了我微笑,给了我淡淡的哀愁。现代人不停的追逐幸福和欲望,心灵的羽毛上沾满了灰尘,只有书能洗涤净化我们的心灵。一本好书可以让你思考,带你去探索生活的意义,如同一个老友,每次阅读都能有新的感受和收获。书是人类明文和智慧的结晶,如果没有了书,我们的世界就如同失去了记忆,书浓缩了历史的精华,也预见了未来,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财富,能从中吸取一点知识,是幸福的,是幸运的。找一本喜欢的书,细细的品味一下作者的感受,感悟人生的沉重,聆听生活的艰辛,分享生命的喜悦。我是如此的充实,如此的酣畅淋漓。与书同行,我不期待你能了解我的思想,可是请你看一本好书吧,开卷有益。如果不喜欢,再告诉你一个书的用处,失眠的时候,找一本不喜欢的书,它很快能让你进入梦乡,书总是有用的,不是吗?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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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懵懂——追求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沉浸——获取《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奉献——回报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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