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第四十二中学初一:田蕾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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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本文介绍了我对这本书的认识和理解,联系到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写出了我对福尔摩斯的精神和品质的赞叹。)8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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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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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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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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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5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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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试卷的作文是“介绍一本好书”。老师让我们事先准备。于是,我便在爸爸的“书堆”里寻找起来,也让爸爸帮我看看什么书最好。最后,我选定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这次作文介绍的目标。可是这本书我一次也没读过,内容一点也不了解,这可怎么介绍呢?于是,我就花了星期五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品味这本世界文学名著。只读了几页,我就发觉自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书的字很小,排得很密,我就用手一下一下地指着字读,生怕失去一个精彩的片断,漏掉一个画龙点睛的部分,说真的,平常读课文都没有这么仔细过。当时钟敲响九点,爸爸来催我睡觉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说:“嗯,等我看我这一页再睡吧,不然我会睡不着觉呢!”这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称得上世界文学名著的好书。书中的案子各种各样,什么样的都有,包罗万象,而且情节很容易把人的心勾起来,悬念百出。书中写了各种层次、不同地位的人物,比如政府官员、学者、绅士、庄园主、太太小结合浦人等形形色色的人物。这本书写得很生动,能把形象写活了,不错。书中写的探案方法精彩绝妙,千变万化,对警察叔叔应该会很有用处。最后,我还想说一点,虽然这本书也有一段时间了,但它并不是一本“古书”,有着现代气息,所以很适合我们看!通过读者本书,我感受到,要向书中的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善于细致观察的人。5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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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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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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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冒险史福尔摩斯探案——冒险史五个桔核当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我积存的一八八二年至一八九○年间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笔记和记录时,我发觉摆在我眼前离奇有趣的材料浩如烟海,实在太多了,竟不知如何取舍是好。有些案件通过报纸已经广为流传,但是也有些案件缺乏可供我的朋友尽情发挥其出类拔萃的才能的余地,而我的朋友的这种卓越才能正是那些报纸亟想报道的主要题材。还有些案件使得他的擅长于分析的本领无法施展,正象有些故事一样,成为有头无尾的了。又有一些案件,他仅搞清楚了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剖析只是出于推测或臆断,而不是以我的朋友所珍视的、准确无误的逻辑论证为依据。在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情节异常、结局离破,使我不禁要有所叙述,尽管与这桩案子有关的一些真相是从未弄明白过,而且也许是永远弄不明白的。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过一系列颇为有趣和趣味不大的案件,有关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留着。在这一年的十二个月的记录的标题中,有关于如下各案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乞丐团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拥有一个穷奢极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破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在两小时前曾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证明在那段时间里死者业已上床就寝。这一推论对于廓清案情至关重要。所有这些案件,我有朝一日也许会略述其梗概,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案件比我现在就要执笔描述的有着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的案件更加怪诞不经。那时正值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猛烈异常。一整天狂风怒号,苦雨击窗,甚至在这伟大的人类用双手建造起来的伦敦城内,我们在这时刻,也失去了从事日常工作的心情,而不得不承认伟大的自然界威力的存在。它犹如铁笼里未经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随着夜幕的降临,暴风骤雨也更为猛烈。风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沉饮泣,颇似从壁炉烟囱里发出来的婴儿哭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的一端,心情忧郁,正在编制罪案记录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另一端,埋头于阅读一本克拉克·拉塞尔著的精采的有关海洋的小说。这时屋外狂风咆哮,瓢泼大雨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仿佛和小说的主题互相呼应,混成一体了。我的妻子那时正回娘家省亲,所以几天来我又成为我那贝克街故居的旧客了。"嘿,"我说,抬头望了望我的同伴,“确实是门铃响。今夜谁还能来?也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除了你,我哪里还有什么朋友?"他回答道。“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那末,是位委托人吧?""如果是委托人,案情一定很严重。如果不严重,此时此刻谁还肯出来。但是我觉得这人更可能是咱们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过道上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在敲门。他伸出长臂把照亮他自己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一定会在那里就座的空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外貌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穿着考究,服饰整洁,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手中的雨伞水泄如注,身上的长雨衣闪烁发亮,这些都说明他一路上所经历的风吹雨打。他在灯光下焦急地向四周打量了一下。这时我看出他的脸色苍白,双目低垂。一个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的神情往往如此。"我应当向您道歉,"他边说边将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我希望我不致打扰您!我担心我已经把从暴风雨里带来的泥水玷污了您的整洁的房间。""把您的雨衣和伞都给我,"福尔摩斯说,“把它们挂在钩子上,一会儿就会干的。我看,您是从西南来的吧。""是的,从霍尔舍姆来的。""从粘在您鞋尖上混合在一起的粘土和白垩上,我就很清楚地看出您是从那里来的。""我是专诚来向您请求指教的。""这我很容易做到。""并且还要请您帮助哩。""那可就不总是那么容易了。""我已久闻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我听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说过,您是怎样把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件中拯救出来的。""啊!不错。人家诬告他用假牌行骗。""他说您能解决任何问题。""他说得太过分了。""他还说您是常胜将军。""我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可是,这同您无数次的胜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不错,一般地说,我还是成功的。""那么,对于我的事,您可能也会成功的。""请您把椅子挪近壁炉一些,讲一讲您这件案子的一些细节。""这决不是一个寻常的案子。""到我这里来谈的案子都是不寻常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可是,先生,我想问您,在您的经验中,有没有听说过比我家族中所发生的一连串更为神秘、更难解释的事故?""您说的使我极感兴趣,"福尔摩斯说道。"请您首先告诉我们一些主要事实,我随后会把我认为最关紧要的细节提出来问您。"那年轻人朝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两只穿着潮湿鞋子的脚伸向炉火边。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据我的理解,我自己本身同这一可怕的事件没有多大关系。那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为了使您对这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必须从这一事件的开端谈起。"您要晓得,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的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开设一座小工厂,在发明自行车期间,他扩展了这个工厂,并享有奥彭肖防破车胎的专利权,因而生意十分兴隆,这就使他后来能够将工厂出让,而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成了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据说他经营得很不错。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后来隶属胡德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解甲归田,重返他的种植园,在那里又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年,他回到欧洲,在苏塞克斯郡霍尔舍姆附近购置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曾发过大财,他之所以离美返英,是因为他厌恶黑人,也不喜欢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他是个很怪癖的人,凶狠急躁,发怒时言语粗鄙,性情极为孤僻。自从他定居霍尔舍姆以来的这些年月里,他深居简出,我不知道他曾否涉足城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周围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在那里锻炼身体,可是他却往往几个星期都一直足不出户。他狂饮白兰地酒,而且烟瘾极大,但他不喜欢社交,不要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胞弟也不相往来。"他并不关心我;实际上,他还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初见我时,我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那是一八七八年,他已回国八、九年了。他央求我父亲让我同他一起住,他以他自己的方式来疼爱我。当他清醒不醉时,喜欢同我一起斗双陆、1玩象棋。他还让我代表他跟佣人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我十六岁时,已俨然成为一个小当家的了。我掌管所有的钥匙,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到我想去的任何地方,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不打扰他的隐居生活即可。不过,也有一个破特的例外,那就是,在阁楼那一层有着许多房间,而唯独其中一间堆存破旧杂物的房间,常年加锁,无论是我或其他任何人,他都严禁入内。我曾经怀着一个男孩子的好破心,从钥匙孔向屋内窥视。可是除了预料中在这样一间屋子里会堆存着的一大堆破旧箱笼和大小包袱之外,就别无其他了。"有一天,那是在一八八三年三月,一封贴有外国邮票的信放在上校的餐盘前面。对他来说,一封来信却是一件异乎寻常的事,因为他的帐单都用现款支付,他不管什么样的朋友都没有一个。‘从印度来的!'他一边拿起信来,一边诧异地说道,'本地治里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在他急忙拆开信封的时候,忽地蹦出五个又干又小的桔核嗒嗒地落在盘子里。我正待张嘴发笑,一看他的脸,我的笑容顿时从我的唇边消失了。只见他咧着嘴唇,双眼突出,面如死灰,直瞪瞪地瞧着颤抖的手中仍旧拿着的那个信封。'K.K.K.!'他尖叫了起来,接着喊道,‘天哪,天哪,罪孽难逃呀!'"我叫道:‘伯伯,怎么啦?'"'死亡!'他说着,从桌旁站起身来,回到他自己的房间,1又称十五子游戏,是一种双方各有十五枚棋子,掷骰子决定棋格数的游戏。——译者注剩下我在那里怕得心惊肉跳。我拿起了那信封,发现信封口盖的里层,也就是涂胶水的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潦草地写的K字。此外,除了那五个干瘪的桔核,别无他物。是什么原因使他吓得魂飞魄散呢?我离开那早餐的桌子上楼时,正好碰见他走下楼来,一手拿着一只旧得生了锈的钥匙——这一定是楼顶专用的了,另一手里却是一个象钱盒似的小黄铜匣。"'他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我仍将战胜他们。'他发誓赌咒地说道,“叫玛丽今天给我房间里的壁炉升火,再派人去请霍尔舍姆的福德姆律师来!'"我照他的吩咐办了。律师来到时,我被召唤到他的房间里。炉火熊熊,在壁炉的炉栅里有一堆黑色蓬松的纸灰烬。那黄铜箱匣放在一旁,敞着盖,里面空空如也。我瞧了那匣子一眼,大吃一惊,因为那匣子盖上印着我上午在信封上所见到的那样的三个K字。"'约翰,我希望你,'我伯父说道,‘作我的遗嘱见证人。我把我的产业,连带它的一切有利和不利之处,留给我的兄弟——也就是你的父亲。无疑以后从你父亲那里又会遗留给你的。如果你能平安无事地享有它们,自然是好;不过,如果你发觉不能,那末,孩子,我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死敌。我很遗憾给你留下这样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东西,但是我也真说不上事情会向哪个方向发展。请你按照福德姆律师在遗嘱上指给你的地方签上你的名字吧。'"我照律师所指之处签了名,律师就将遗嘱带走了。您可以想见,这件破特的事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我反复思量,多方揣摩,还是无法明白其中奥秘。可是这件事留下来的模模糊糊的恐怖感觉却始终难于摆脱,虽然随着时光的流逝,不安之感逐渐缓和,而且也没有发生任何干扰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尽管如此,我仍能看出我的伯父从此举止异常。他酗酒狂饮更甚于往日,并且更加不愿意置身于任何社交场所。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他自己的深室之内,而且室内门上还上了锁;但是他有时又象酒后发狂,从屋子里一冲而出,手握左轮手枪,在花园中狂奔乱跑,尖声叫喊,说什么他谁也不怕,还说不管是人是鬼,谁也不能把他象绵羊似地圈禁起来。等到这阵激烈的突然发作过去以后,他又心慌意乱地急急跑回房间里去,把门锁了起来,还插上门闩,好象一个内心深处渗透了恐惧的人,无颜再虚张声势地装下去那样。在这种时刻,我见到他的脸,即使在寒冬腊月,也是冷汗涔涔、湿漉漉的,似乎刚从洗脸盆里抬起头来。"噢,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说说此事的结局吧,不能再辜负您的耐性了。有一夜,他又撒了一回那样的酒疯,突然跑出去,可是这一回,却永远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去寻找他时,发现他面朝下摔跌在花园一端的一个泛着绿色的污水坑里。并未发现施行任何暴力的迹象,坑水也不过两英尺深,因此,陪审团鉴于他平日的古怪行径,断定为'自杀'事件。可是我素来知道他是个怕死的人,总觉得难于相信他竟会跑出去自寻短见。尽管如此,事过境迁。我父亲继承了他的地产,以及他存放在银行的大约一万四千镑存款。""等一等,"福尔摩斯插言道,“我预料您所说的这案情将是我所听到的一件最出破的案子。请把您的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的被信以为真的自杀日期告诉我。""收到来信的日期是一八八三年三月十日。他的死是在七个星期后的五月二日。""谢谢您。请说下去。""当我父亲接收了那座霍尔舍姆房产时,他应我的建议,仔细检查了长年累月挂上了锁的阁楼。我们发现那个黄铜匣子仍在那里,虽然匣内的东西已经被毁掉了。匣盖的里面有个纸标签写着KKK…三个大写字母。下边还写有'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我们认为:这表明了奥彭肖上校所销毁的文件的性质。除了许多散乱的文件和记有我伯父在美洲的生活情况的笔记本外,顶楼上其余的东西都无关紧要。这些散乱的东西,有些是关于战争时期的情况和他恪尽职守荣获英勇战士称号的记述;还有些是关于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的大多与政治有关的记录,显然我伯父当时曾积极参加反对那些由北方派来的随身只带着一只旅行手提包进行搜刮的政客。"唉,我父亲搬到霍尔舍姆去住时,正值一八八四年初,直到一八八五年元月,一切都称心如意。元旦过后的第四天,我们大家围着桌子坐在一起吃早餐时,我的父亲忽然一声惊叫,只见他坐在那里,一手举着一个刚刚拆开的信封,另一只手的五指伸开的掌心上有五个干瘪的桔核。他平日总嘲笑我所说伯父的遭遇是荒诞无稽的故事,一旦他自己碰上了同样的事,却也吓得大惊失色,神志恍惚。"'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约翰?'他结结巴巴地问道。"我的心变成一块铅似地沉重。'这是KKK…,'我说。"他看看信封的内层。'不错,'他叫了起来,‘就是这几个字母。这上面又写着什么?'"'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我从他肩膀背后望着信封念道。"'什么文件?什么日晷仪?'他又问道。"'花园里的日晷仪,别处没有,'我说,‘文件一定是被毁掉的那些。'"'呸!'他壮着胆子说。'我们这里是文明世界,不容许有这种蠢事发生!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从敦提来的,'我看了一下邮戳回答说。"'一个荒唐的恶作剧,'他说,‘我和日晷仪啦、文件啦,有什么关系?对这种无聊的事我不屑一顾。'"'要是我的话,就一定报告警察,'我说。"'这样,我痛苦,却让他们讥笑,我不干。'"'那末让我去报告吧?'"'不,也不许你去。我不愿为这种荒唐事庸人自扰。'"与他争辩是徒劳的,因为他是个非常顽固的人。我只好走开,心里惴惴不安,充满大祸将临的预感。"接到来信以后的第三天,我父亲离家去看望他的一位老朋友,弗里博迪少校。他现在是朴次当山一处堡垒的指挥官。我为他的出访而感到高兴,在我看来,仿佛他离开了家倒可避开危险。可是我想错了。他出门的第二天,我接到少校拍来一封电报,要我立即赶赴他那里。我父亲摔在一个很深的白垩矿坑里,这种矿坑在这附近地区是很多的。他摔碎了头骨,躺在里边不省人事。我急切地跑去看他,可是他再也没有恢复知觉,从此与世长辞了。显而易见,他是在黄昏前从费尔哈姆回家,由于乡间道路不熟,白垩坑又无栏杆遮挡,验尸官便毫不迟疑地作出了'由于意外致死'的判断。我审慎地检查了每一与他死因有所关联的事情,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含有谋杀意图的事实。现场没有暴力行动的迹象,没有脚印,没有发生抢劫,也没有关于看见路上有陌生人出现的记录。可是我不说您也知道,我的心情是非常不平静的。我几乎可以确定:一定有人在他的周围策划了某种卑鄙的阴谋。"在这种不祥的情况下,我继承了遗产。您会问我为什么不把它卖掉。我的回答是:因为我深信,我们家的灾难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伯父生前的某种意外事故所决定的,所以不管是在这所房子里,还是在另一所房子里,祸事必将同样紧平地威胁着我们。"我父亲是在一八八五年一月惨遭不幸的,至今倏已两年八个月了。在这段时间内,我在霍尔舍姆的生活还是幸福的。我已开始抱着这种希望:灾祸业已远离我家,它已与我的上一代人一起告终了。谁知我这样的自慰还为时过早。昨天早上,灾祸又临门了,情况和我父亲当年经历的一模一样。"那年轻人从背心的口袋里取出一个揉皱了的信封,走向桌旁,他摇落在桌上五个又小又干的桔核。"这就是那个信封,"他继续说道,“邮戳盖的是伦敦东区。信封里还是我父亲接到的最后一封信里的几个字:'K.K.K'。然后是'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您采取了什么措施没有?"福尔摩斯问道。"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说实话,"他低下头去,用消瘦苍白的双手捂着脸,“我觉得毫无办法。我觉得自己象一只可怜的兔子面临着一条蜿蜒前来的毒蛇。我好象陷入一种不可抗拒和残酷无情的恶魔的魔爪之中,而这魔爪是任何预见、任何预防措施都无法防范的。""喷!喷!"福尔摩斯嚷道。"您一定要采取行动啊,先生。否则,您可就完了!现在除了振作精神以外,没有别的什么能够挽救您的了。可没有唉声叹气的闲工夫啊!""我去找过警察了。""啊!""但是他们听我诉说以后,仅仅付之一笑。我相信那巡官已经形成固定的看法,认为那些信纯属恶作剧,我的两位亲人之死正如验尸官所说的,完全是出于意外,因此不必和那些前兆联系到一起。"福尔摩斯挥舞着他紧握的双拳,喊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愚蠢!""可是他们答应派一名警察,同我一起留在那房子里。""今晚同您一起出来了没有?""没有。他奉命只呆在房子里。"福尔摩斯又愤怒得挥舞起拳头来。"那么,为什么您来找我?"他叫道,“再说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您不一开始就来找我?""我不知道啊。只是到了今天,我向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谈了我的困境,他才劝我来找您的。""您接到了信已经整整过了两天。我们应当在此之前采取行动。我估计您除了那些已经向我提供的情节以外,没有更进一步的凭证——没有什么可以对我们有用的带有启发性的细节了吧。""有一件,"约翰·奥彭肖说。他在上衣口袋里翻找了一番以后,掏出了一张褪色的蓝纸,摊开放在桌上。“我有些记得,"他说,“那一天,我的伯父在焚烧文件的时候,我看见纸灰堆里有一些小的没有烧着的文件的纸边是这种特殊的颜色的。我在我伯父的屋子里的地板上发现这张纸。我倾向于这样的想法:它是从一叠纸里掉下来的,所以没被焚烧掉。纸上除了提到桔核之外,恐怕它对我们帮助不大。我想它也许是私人日记里的一页,字迹毫无疑问是我伯父的。"福尔摩斯把灯移动了一下,我们两人弯下身来观看那张纸。纸边参差不齐,的确是从一个本子上撕下来的。上端写有"一八六九年三月"字样,下面是一些莫明其妙的记载,内容如下:四日:赫德森来。抱着同样的旧政见。七日:把桔核交给圣奥古斯丁的麦考利、帕拉米诺和约翰·斯温。九日:麦考利已清除。十日:约翰·斯温已清除。十二日:访问帕拉米诺。一切顺利。"谢谢您!"福尔摩斯说,同时把那张纸折叠起来还给了客人。"现在您连一分钟都不能再耽搁了。我们甚至没有时间来讨论您告诉我的情况。您必须马上回家,开始行动。""我应该怎么做呢?""只有一件事要做。而且一定要刻不容缓立即就办。您必须把给我们看过的这张纸放进您说过的那个黄铜匣子里去。还要放进一张便条,说明所有其它文件都已被您的伯父烧掉了,这是仅剩的一张。您一定要用使他们能够确信无疑的措词。做完这一切以后,您必须马上就把黄铜匣子按信封上所说的放在日晷仪上。您明白了吗?""完全明白了。""现在不要想报仇之类的事。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达到那目的。既然他们已经布下了罗网,我们也应该采取相应措施。现在首先要考虑的是消除威胁您的迫在眉睫的危险;其次才是揭穿秘密,惩处罪恶的集团。""谢谢您,"那年轻人说着站起身来,穿上雨衣,“您给了我新的生命和希望。我一定遵照您的指点去做。""您必须分秒必争。与此同时,您首先必须照顾好您自己,因为我认为,毫无疑问有一种非常现实和气近的危险正在威胁着您。您怎样回去呢?""从滑铁卢车站乘火车回去。""现在还不到九点钟。街上人还很多,所以我相信您也许能平安无事。不过,您无论怎样严加小心都不会过分。""我有武器在身。""那就好。明天我就开始办您这案子。""那末,我就在霍尔舍姆等着您?""不,您这案件的奥秘在伦敦。我将在伦敦寻找线索。""那末我过一天,或者两天,再来看您,告诉您关于那铜匣子和文件的消息。我将遵照您的指点逐一去办。"他和我们握手告别。门外狂风依旧呼啸不已。大雨瓢泼,簌簌不停地敲打着窗户。这个离破、凶险的故事似乎是随着狂风暴雨而来到我们这里的——它仿佛是强风中掉落在我们身上的一片落叶——现在又被暴风雨卷走了。福尔摩斯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头向前倾,目光凝注在壁炉的红彤彤的火焰上。随后他点燃了烟斗,背靠坐椅,望着蓝色烟圈一个跟着一个地袅袅升向天花板。"华生,我想我们经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一件比这个更为稀破古怪的了。"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判断。"除了'四签名'案外,也许是这样。""嗯,对了。除此之外,也许是这样。可是在我看来,这个约翰·奥彭肖似乎是正在面临着比舒尔托更大的危险。""但是,你对这是什么样的危险是否有了任何明确的看法?"我问道。"它们的性质是没有疑问的了,"他回答说。"那末,它们是怎么回事?谁是这个KKK…?为什么他要一直纠缠着这个不幸的家庭呢?"歇洛克·福尔摩斯闭上了眼睛,两肘靠在椅子的扶手上,指尖合拢在一起,说道,“对于一个理想的推理家来说,一旦有人向他指明一个事实的一个方面以后,他就能从这一个方面不仅推断出导致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深思默想就能根据1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彻底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环,就应能正确地说明前前后后的所有其它的环节。我们还没有掌握唯有理性才能获得的结果。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企图凭借直觉解决问题的人是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艺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是你不难理解的,其本身就意味着要掌握一切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即使在有了免费教育和百科全书的今天,多少也还是一种难得的成就。一个人要掌握对他工作可能有用的全部知识,倒也未必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本身就一直在作此努力。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我们结交之初,你曾有一次十分精确地指出了我的局限性。""对,"我回答道,不禁笑了。"那是一张怪有趣的记录表。我记得: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打了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质学,就伦敦五十英里以内任何地区的泥迹而言,算得造诣很深;化学,很独特;解剖学,没有系统;关于惊险文学和罪行记录是无与伦比的;是小提琴音乐家、拳击手、剑术运动员、律师;是服用可卡因和吸烟的自我毒害者。我想,那些都是我分析的要点。"福尔摩斯听到最后一项,嘻嘻地笑了。"嗯,"他说,“就象我过去说的一样,我现在还是要说:一个人应当给他自己头脑的小小阁楼里装满他可能需要使用的一切。其余的东西可以1GeorgesCuvier,1769—1832,法国动物、古生物学家。——译者注放到他的藏书室里去,需要的时候,随时取用即可。现在,为了今晚我们接受的这样一桩案件,我们肯定需要把我们所有的资料都集中起来。劳驾把你身边书架上的美国百科全书里K字部的那一册递给我。谢谢你!让我们考虑一下形势,看看从中可能作出什么样的推论。首先,我们可以从一个有充分根据的假定开始——奥彭肖上校是由于某种有力的原因而离开美国的。到了他那样年纪的人是不会改变他全部的习惯的,他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佛罗里达的宜人的气候而回到英国来过乡镇的寂寥生活的。他对英国的孤独生活那样极为罕见的喜爱暗示着他心中惧怕某人、某事,因此我们不妨作出一个可用的假设,认为他是出于对某人、某事的恐惧被迫离开美国的。至于他所怕的是什么,我们只能其他和他的几个继承人所接到的那几次可怕的信件来推断。你注意到那几封信的邮戳了没有?""第一封是从本地治里寄出的,第二封是敦提,第三封是伦敦。""从伦敦东区寄出。你据此能推断出什么来呢?""那些地方都是海港。写信的人是在船上。""好极了,我们有了一条线索了。毫无疑问,很可能——极其可能——写信的人当时一定是在一条船上。现在我们再考虑第二点。就本地治里来说,从收到恐吓信起到出事时止,前后经过七个星期。至于敦提,仅仅经过大约三、四天。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前者路程较远。""可是信件也要经过较远的路程呀?""那我就不懂了。""至少可以这样假设:那个人或那一伙人乘坐的是一条帆船。看来好象他们破特的警告或信号总是在他们出发肇事以前发出的。你瞧,信号从敦提来后,紧接着事情就发生了,你说有多快。如果他们是从本地治里乘轮船来的,那他们会同那信同时到达。但是,事实上,过了七个星期才出事。我想那七个星期代表的是信件是由邮轮运来的,而写信的人是乘帆船来的这一时差。""大有可能。""不仅可能,而且大概就是这样。现在可以看出这桩新案子的极端紧迫性和为什么我极力告诫小奥彭肖要提高警惕。灾祸总是在发信人旅程终了之后来临的。可是这一回是从伦敦来的,所以我们就刻不容缓了。""天哪!"我叫起来了。“这意味着什么?这种无情的迫害!""奥彭肖所带的那个文件显然对于帆船里的一个人或一伙人有着生死攸关的重要性。我想情况很清楚,他们一定不止一个人。单独一人不可能接连使得两人死于非命,而所用的手段则竟然瞒过了验尸陪审团。这里面必然有同伙数人,他们还一定是有勇有谋的人。他们非要把文件弄到手不可,不管是藏在谁那里。因此,你可以看出,…已不再是一个人的名KKK字缩写,而是一个团体的标志。""是什么样团体的标志呢?""你没有——"福尔摩斯说道,一面俯身向前放低声音,"你从来没有听说过三K党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福尔摩斯一页一页地翻阅着放在他膝盖上的书。"瞧这儿,"随后他念道:"克尤·克拉克斯·克兰,是一个名字。它来源于想1象中那种酷似扳起枪的击铁的声音。这个可怕的秘密团体是南方各州的前联邦士兵在南北战争以后组成的,并迅即在全国各地成立了分会。其中在田纳西、路易斯安那、卡罗来纳、佐治亚和佛罗里达各州尤为引人注目。它的势力被用于实现其政治目的,主要是对黑人选民使用恐怖手段,谋杀或驱逐反对他们观点的人们出国。他们将施加暴行时通常是,先寄给受到敌视的人某种形状破怪但尚可辨的东西,例如,一小根带叶的橡树叶、几粒西瓜籽,或几个桔核,作为警告。受到敌视的人接到警告以后,可以公开宣布放平原有观点,或逃奔国外。如果置之不理,则必将遭受杀害,而且往往出于某种破怪的和意料不到的方式。那个团体的组织是如此严密,所使用的方法又是如此有系统,竟致在有案可稽的案件中,几乎从未见有哪个与之抗衡的人能够幸免于祸,也从未能追查到暴行的作案人。尽管美国政府和南方上层社会的努力阻止,这个团体在几年时间里还是到处蔓延滋长。最后,到了一八六九年,这个三K党运动竟突然垮台,虽然此后还不时发生这类暴行。"福尔摩斯放下手中的书,说道:“你一定会看出,那个团体1即英文KuKluxKlan——三K党。——译者注的突然垮台是和奥彭肖带着文件逃出美国同时发生的。两件事很可能互为因果。难怪奥彭肖和他的一家人,总有一些死对头在追踪他们。你一定能理解,这个记录和日记牵涉到美国南方的某些头面人物。再则,还会有不少人不重新找到这些东西是连觉都睡不踏实的。""那末,我们看见过的那一页……""正如我们所料想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上面写着'送桔核给AB、和C。'那就是把团体的警告送给他们。然后,又接着写道:和AB已清除,或者已出国;最后还说访问过C;我担心这会给C带来不祥的后果。喂,医生,我想,我们可以让这个黑暗的地方获得一线光明,我相信,在这同一时间里,小奥彭肖的唯一机会就是按照我告诉他的去做。今天夜里,没有什么更多可说、更多可做的了。请你把小提琴递给我!让我们把这恼人的天气和我们同胞的不幸遭遇暂时置之脑后半个小时吧。"清晨,天已放晴,太阳透过笼罩在这伟大城市上空的朦胧云雾闪耀着柔和的光芒。我下楼时,福尔摩斯已经在吃早餐了。"你会原谅我没有等你吧,"他说,“我估计,我将要为小奥彭肖的案子忙碌一整天。""你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我问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初步调查的结果了。总之,我也许不得不去霍尔舍姆一趟。""你不先去那里吗?""不,我得从城里开始,只要拉拉铃,女佣人就会给你端杯咖啡来的。"我在等待咖啡的时候,拿起了桌上还没有打开的报纸浏览了一下。我的目光停在一个标题上,心里打了一个冷战。"福尔摩斯,"我叫了起来,“你晚了!""啊!"他放下了杯子答道,“我担心的正是这样。这是怎么搞的?"显然他说的时候很平静,但我已看出他内心很激动。奥彭肖的名字和"滑铁卢桥畔的悲剧"这一标题吸引住了我的注意力。这个报道的内容如下:昨晚九时至十时之间,八班警士库克于滑铁卢桥附近值勤,忽闻有人呼救及落水之声。是夜伸手不见五指,又值狂风暴雨肆虐,故虽有过路者数人援助,亦无法营救。然而警报当即发出,经水上警察协同努力,终于捞获尸体一具。验明该尸乃一名青年绅士。从其衣袋取出之信封,得知此人之姓名为约翰·奥彭肖,生前居住于霍尔舍姆附近。据推测,渠可能急于赶搭从滑铁卢车站开出之末班火车,匆忙间于一片漆黑中迷途,误踩一轮渡小码头之边缘而失足落水。尸体未见有任何暴力之痕迹。无疑死者乃因意外不幸而遇难,此事适足以唤起市政当局注意河滨码头之情况云云。我们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福尔摩斯意气沮丧,深受震惊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这件事伤了我的自尊心,华生,"他终于开口说道,“虽然这是一种偏狭的感情,但它是伤了我的自尊心。现在这成为我个人的事了。如上帝假我以天年,我就要亲手解决这帮家伙。他跑来向我求救,而我竟然把他打发走去送死……!"他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在房中踱来踱去,情绪激动,难以抑制。他深陷的双颊上浮现赧颜,两只瘦长的手不安地一会儿手指交叉着紧握在一起,一会儿又松开。最后,他大声说道:“他们这帮魔鬼真是狡猾透了,他们怎么能够把他骗到那儿去的呢?那堤岸并不在直达车站的路线上呀!对于达到他们的目的来说,即使在这样一个黑夜,在那座桥上无疑也是人太多了。唉,华生,咱们瞧着吧,看谁最后取得胜利!我现在就要出去了!""去找警察吗?""不,我自己来当警察。等我结好了网,就可以来捕捉苍蝇了。可是要在结好网之后捕捉。"这一整天我忙于我的医务工作,入暮很晚我才返回贝克街。福尔摩斯还没有回来。一直到快要十点钟了,他才面色苍白,精疲力尽地走了进来。他跑到碗柜旁边,撕下一大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嚼着,喝了一大杯水把它冲下去。"你饿了,"我说。"饿极啦!一直忘记吃东西了,早餐后就什么也没吃。""没吃东西?""一点也没吃,没功夫想到它。""进展如何?""不错。""有线索了吗?""他们在我的掌握之中了。小奥彭肖的仇不会报不了的。嘿,华生,让咱们以仆人之道,还治仆人之身。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从碗柜里拿出一只桔子来,掰成几瓣儿,把桔核挤出来,放在桌上,从中选了五个,装到一个信封里面。在那信封口盖的反面,他写上"S。H。代J。O。"。1他封上信封,在上面写上"美国,佐治亚洲,萨凡纳,‘孤星号'三桅帆船,詹姆斯·卡尔霍恩船长收"等字样。"当他进港时这封信已经在等着他了,"他得意地笑着说,"这封信会使他夜不安眠。他还会发觉这封信肯定是他死亡的预兆,正如奥彭肖从前所遭遇到的情况一样。""这个卡尔霍恩船长是什么人?""那帮家伙的头头。我还要搞其它几个人,不过先搞他。""那末,你怎样追查出来的呢?"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大张纸来,上面尽是些日期和姓名。"我花了一整天的功夫,"他说,“用在查阅劳埃德船登记簿和旧文件的卷宗,追查一八八三年一、二月在本地治里港停靠过的每艘船在离港以后的航程。从登记上看,在这两个月里,到达那里吨位较大的船共有三十六艘。其中一艘叫做'孤星号',它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艘船虽然登记的是在伦敦结关的,但是却用了美国的一个州的名称来命名的。"1即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代约翰·奥彭肖(JohnOpenFshaw)之意。——译者注"我想,是得克萨斯州。""是哪一州,我原来弄不清,现在也说不准;不过我知道它原先一定是艘美国船。""以后又怎样呢?""我查阅了敦提的记录。当我看到一八八五年一月三桅帆船'孤星号'抵达那里的记录时,我心里的猜想就变为确信无疑的了。我接着就对目前停泊在伦敦港内的船只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结果呢?""那'孤星号'上星期到达这里。我跑到艾伯特船坞,查明这船今天早晨已趁着早潮顺流而下,返航萨瓦纳港去了。我发电报给格雷夫森德,得知这船已经在不久前驶过去了。由于风向是朝东的,我确信:这船此刻已开过古德温斯,离怀特岛不远。""那末,你想干什么呢?""我要去逮住他!他和那两个副手,据我所知,是那船上仅有的美国人。其余的是芬兰人和德国人。我还了解到他们三人昨晚曾离船上岸。这消息是当时正在给他们装货的码头工人说的。等到他们的这艘帆船到达萨瓦纳时,邮船也已经把这封信带到那地方了,同时海底电报则已经通知了萨瓦纳的警察,说明这三位先生是这里正在通缉中的被控犯有谋杀罪的人犯。"然而,人谋布下的罗网纵极工巧,终不能没有丝毫漏洞。谋杀约翰·奥彭肖的凶手竟然再也收不到那几个桔核了,而那几个桔核是会使他们知道世界上另外还有一个和他们同样狡猾、同样坚决的人正在追捕着他们。那年秋分时的暴风刮得久,刮得猛。我们等了很长时间,想得到萨瓦纳"孤星号"的消息,却一直杳无音信。终于我们听说:在远远的大西洋某处,有人看到在一次海浪的退潮中漂泊着一块破碎的船尾柱,上面刻着"L。S。"1两个字母,而我们所能知道的关于"孤星号"的命运仅此而已。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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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假期里,我每天只要一闲下来,就会看几集《名侦探柯南》,我喜欢推理片。终于,几个星期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100多年来,福尔摩斯一直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为之倾倒的英雄。作为私家侦探的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他还拥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呢!在书中,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破解一桩桩离奇的案件,为社会声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阿·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个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每一个故事中的福尔摩斯,都会认真办案、细心观察任何一个细节,一切精妙的推理结束后,他不会在乎其他侦探将他的名利抢走,就带着助手兼好友的华生走了。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这一案,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案,他在留下的信中写道:“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请告诉警长帕特森,他所需要的给那个匪帮定罪的证据就放在字首为M的文件架里,里面有一个蓝信封,上面写着‘莫里亚蒂’。”就这样,当代最伟大的侦探就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永远葬身在那漩涡激荡、泡沫沸腾的无底深渊中。我认为,唤作其他的侦探,他们也不会为了把罪犯除掉而与罪犯同归于尽,侦探只需要将案件分析完,指出凶手,其他的,只要交给警方处理,福尔摩斯完全可以不去那个河边与罪犯做斗争,但他却没有。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忠于职守,为人民造福的福尔摩斯,让我觉得挺惭愧的,作为班干部的我,每每看见不文明现象,大多数选择视而不见,我决定,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虽然做不到拥有智慧的头脑,但可以向他那样,以身作则,做好自己的任务,管好班级的纪律。这本书,让我真正看到了一位出色的为人民不惜自己性命的侦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事一定要镇定,还有,就是要如福尔摩斯说的那样“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能从最不起眼的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和享受。”这本书,不仅能让我也身临其境过把侦探瘾,同时又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有空去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获得更多的道理!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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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课外书呈现在我面前,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早就想要了!我翻开书,被内容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榉屋之谜》,这篇文章很出色。女孩薇奥蕾·汉特接到鲁卡索先生的聘请请求,但提出了十分古怪的要求:剪短头发,一天要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两个小时……虽然薪金丰厚,可薇奥蕾犹豫不决。她找到福尔摩斯,说如果有危险,便发电报给他。鲁卡索先生的屋子是一间偏僻的豪华富丽的屋子,家里有鲁卡索一家三口,托拉夫妇(仆人),据说还有个女儿爱丽丝,22岁,是鲁卡索与前妻生的女儿,在国外定居。每天,都有一个男人在窗外瞧着薇奥蕾。几天后,薇奥蕾在抽屉了发现与自己头发一模一样的一束头发……小屋又现可疑房间,薇奥蕾费尽周折,无法进入……福尔摩斯接到电报,火速赶往。正巧鲁卡索夫妇不在家,托拉烂醉如泥,把托拉太太锁在屋子里就完事大吉了。福尔摩斯打开可疑房间门,里面却空无一人,但有一架通往天窗的梯子……千钧一发之刻,托拉太太吐露实情:那屋里锁着爱丽丝!自从鲁卡索先生再娶后,便对女儿爱丽丝厌恶有加。但贵族子弟法拉先生(在窗外瞧着薇奥蕾的男人)深爱爱丽丝,碍于情面鲁卡索不能囚禁爱丽丝,偶然见到薇奥蕾与女儿爱丽丝相貌相似,便想出了个替身的方法……至于那束头发,只是巧合罢了。我很佩服薇奥蕾,一个女子,竟能只身去跑到乡野;在那种环境,还不失冷静。她智商还很高,知道去找福尔摩斯。我还要劝诫鲁卡索,你无论怎么看爱丽丝,她也是你的女儿!要学会做人!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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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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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里面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我想说说我对他们描写的看法。在这本书里层讲了福尔摩斯对音乐的认识和对其他许多知识还有认识很少,但对探案和解剖学懂得很多,这本书里还对行动和神态描写得很细,比如福尔摩斯皱眉它都会写上去,别人穿什么也会写上去,心里会想什么,脸上有什么表情也会写上去,比如福尔摩斯心里暗暗窃喜,因为杀人凶手已经进入里他的圈套,一点一点的自己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杀人凶手。这样写既表现了他心里想什么,也从侧面描写了他很聪敏。《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也能让我们学会有极高的观察力。2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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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山东济南花三小五年级:追梦的选手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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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_1200字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初三:梁超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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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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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记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1000字 四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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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快乐暑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书是一扇门,推开它,我就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世界;书是一面窗,透过它,我就可以看到奇妙绚丽的风景;书还是一艘船,驾着它,我一定可以到达理想的彼岸……读书,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古人云:“开卷有益”。“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也是个“小书迷”呢。我觉得在读书中能寻找到快乐,获得知识,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可以说,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今年暑假我就读了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每一个故事总是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情的发展往往总是扣人心弦,让人捏一把汗,除此还充满悬念,出人意料,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非要看到结局才肯罢休。如果看不完整个故事,往往就会使我牵肠挂肚,不得入睡。此时我便会浮想联翩,思索着这悬案又会怎样解决……这部小说对案情的分析缜密,没有一点儿缺陷,十分严谨。它的高度逻辑性又让我对它的作者和“真人福尔摩斯”有了更多的向往。一个最初看来是那样扑朔迷离的案子,破案过程的推理是令人十分信服。我不得不说:我对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知识,惊人的胆识与气魄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福尔摩斯也有缺点,这在《巴斯维尔克的猎犬》中的第九章和第十章中体现出来了。读后我明白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在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如:物理、化学、解剖、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增加了我们视觉的广度。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的事: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登山路上我看到几个从山上下来的农民伯伯好奇心驱使着我去问问这几个老伯,“伯伯这山上好玩吗?”“没什么好玩的只有一座破庙。”我听后便停滞不前,满心失望。此时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要听信别人的说法,也许别人是对的,但是何不给自己一个微笑,给自己一个机会,爬上去自己看看,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我克服困难爬上了山,从山上往下看,果然看到了美丽的风景,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啊……是啊!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与书为伴,快乐暑假”是我最大的收获。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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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的崇敬——福尔摩斯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我的偶像!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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