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街
“其实我很喜欢逛街,即使口袋里没有半毛钱。”无聊时最经常说这句话。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逛街,因为爸爸总可以给我买最爱的冰淇淋。每次看着我满脸的冰淇淋,爸爸总会大笑我像花猫,然后我便追着爸爸满大街的跑,爸爸孩子像个似的,从来都不会让着我,总是要等到我实在跑不动,赖着地上不走了,他才肯返过头来,给我擦那花猫似的脸。那时候我就会很骄傲的样子,说:“还是我最厉害哦!爸爸输了!”爸爸有时候会继续跑,让我追他。有时候会刮着我的鼻子说:“好好好,我的乖女儿最厉害!”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很温暖,那时候的爸爸还很年轻呢,跑得很快。
和爸爸比起来,与妈妈在街头的记忆显得单调得可怜。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当然不会像爸爸那样没大没小的和我满大街跑。印象最深的只有在走路时。那时,自己总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可以走得这么快,有时候我甚至是跑着也跟不上她的脚步,后来自己总结出来了:是妈妈的脚太长,所以脚步很大。当我把这结论和小朋友们说时,大家都很赞同。因为我们的脚都比妈妈的脚短。后来不知道谁问了一句:那为什么爸爸走得不快呢!是呀,为什么爸爸走得不快呢!爸爸的脚还比妈妈的脚要长呢。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慢慢当我淡忘的时候,再想起来,我已经知道了答案。
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立心理的增强,不再喜欢和爸爸妈妈逛街,总是喜欢拉上好朋友,一群孩子就这样游走在街头。印象中,和孚特拉带上大虾一起逛街的记忆最多。我们三个都是疯狂的孩子,因此总能“早出晚归”。在很多商店都没有开门的时候出发,晚饭后才依依不舍地踏入家门。每次上街,我们都首先去光顾“大拇指”蛋糕店,因为我们都是饿着肚子出去的,然后就会每人手里拿一瓶奶茶,到处乱逛。我们三在大街上,我想总是很引人注目的。大虾总是这么有个性的耳朵里塞个MP3,听那些我怎么也听不懂的韩文歌,当我们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嗓门就会特大,因为她戴着耳塞。我曾经说过,大虾的声音我在另一条街都能听到。那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孚特拉呢,那乖巧可爱的样子应该会吸引不少GG的眼光的,最重要的是,每当过马路时,总是最矮小的她牵着我们两个高高大大的慢慢走过去,我们一直不会过马路,就是这样被孚特拉宠坏的。我呢,是很能吃的,所以每次上街手里嘴里,都满是零食,用大虾的话形容就是:除了睡觉,我看见你的每一秒都是在吃东西。说我们引人注目也是有根据的,上次,我们出去见一个新朋友,朋友说找不到我们,只看到三个女孩蛮有个性的。大虾忙问,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他说,一个看起来疯颠,一个看起来乖巧,一个看样子很能吃。真的很无语,看吧,我们在大街上还是就这么被认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和妈妈斗嘴,真正的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每当自己真正气得冒烟的时候,就会摔门而出。独自己一人走到街上去,我家在郊外,离街挺远的,但生气的时候已经顾不上什么路程遥远的了。只是自己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有时候会挺下来,看看路边的小花小草,有时候会一口气跑到大街上,找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大喊出心中的不满,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敞开大步走了。有时候也会自己委屈地躲在街角哭泣,茫茫大街,没有人注意到我。妈妈已经不会想第一次那样满大街的找我,因为她早已经习惯了我的叛逆。
其实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上街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或许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但是我是喜欢上街。
我心爱的洋娃娃
这个洋娃娃,是去年大姨送我的,虽然不是非常可爱,但这个洋娃娃却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因为我是刚搬家过来长寿,我人生地不熟,一个知心朋友也没有,只有和洋娃娃做朋友,我说甚么话,他都会笑。
有一次,在学校因为考试考很不好,被同学们笑,像是被十万利箭刺穿我的心,没有知心朋友,这些话不能给任何人讲,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对洋娃娃说出了我的所有心里话,她还为我保密了。洋娃娃,虽然你不会说话,但你永远是我的知心朋友。我爱你!
相关推荐
-
喜欢上了单调喜欢窄窄的牛仔裤,喜欢宽松的大外套,喜欢五花八门的T-恤。喜欢动感十足的劲爆音乐,喜欢扑朔迷离的文字。崇拜那些穿着时尚的女生,崇拜郭敬明的文字。现在,这些感觉早已不见了。上了初三后,整个人都变了,连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班上同学单调的穿着感染了我这个喜欢时髦的女生。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只是,得看看是哪方面的美。有人喜欢朴素美,有人喜欢凌乱美,有人喜欢单调美。原本喜欢凌乱美的我现在转移了注意力,开始向单调进步了。开始喜欢上了休闲装、运动鞋。橱柜里的琳琅满目的衣服被我淘汰掉了,我觉得那已经是“旧时代”的产物,而今已经开始流行简单的东西了。但是有时候我还是会喜欢唯美的东西,比如说音乐。电脑酷狗里所有的DJ全被我删掉了,换上了安静、舒适的音乐。虽然有些歌曲有点伤感,但是还是会很喜欢听。听着音乐流眼泪。因伤心而听伤心的歌,就更伤心了。我是90后,不可能没有小秘密的。我喜欢一个男生,他是我现在的同学。可是我一直不敢去打扰他。要是以前,我早就霸道地逼着他跟我在一起了。不知道是早就变成熟了还是真正长大了,明白了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在一起,只要能看见他,就很幸福了。有人跟我说过,喜欢他就别跟他在一起。说是在一起总有一天会分开。那结局会很伤人,最主要的是连朋友也做不成了。现在做人开始低调了,不太喜欢张扬了。最多也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渐渐地开始喜欢学习了。我这样的改变给大家带来十分大的惊喜,我自己也吃了一惊。我和他呆在一起时,和他的话题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他是个好学生,我不知道他是否愿意现在交往。之所以我没跟他表白,是因为我一直害怕他会用“现在只想认真学习,不谈这个”来拒绝。有时候好累,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我心里总有这样的感觉,总有一天他会喜欢上我的。我会等。不管他现在跟其他女生怎么样。我的改变,是为了某些人。但是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这样的我一直是我的本性。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依然坚持自我。我的一些朋友因这疏远了我,但我相信他们会理解的。我只希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天天开心。800字 初三 书信
-
老街那条街太普通了,写着“荷花池南街”的路牌默然矗立在一旁,普普通通的,鲜有人注目。很少有人能准确地叫出它的全名,有人叫它“土坝”,也有人干脆说它“那条破路”。我承认,“老街”也是个颇无新意的名字。只因为夕阳里它就像个老者,独坐不语,所以我一直这样称呼它。这里应该是个被遗忘的角落吧,它不像东关街,经过多次浩浩荡荡的整修,打着响亮的招牌,成了扬州著名的旅游景点,年客流量上千万。而它,只是披着一身尘埃,坐着,静默着。街上的路面坑坑洼洼,积水在阳光下反射出闲适的光芒。在老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过它再左拐就快到家了,但我愿意多用一些时光在这里漫步,幻想着一些意外的邂逅。街道右侧有个老奶奶,戴着大大的老花镜,在卖桂花糕。白色泡沫箱子上写着几个红色大字——“桂花米糕一元十个”。只要三个一元钢镚儿便能买到三袋热气腾腾的米糕,白白胖胖的米糕,安安静静地躺在袋子里,真叫人喜欢。老奶奶总不忘补上一句:“趁热吃,香呐!”这儿的桂花糕从不涨价从不少量。手中捧着热乎乎的米糕离开,就像捧着一颗热乎乎的心。继续向前走,街左侧有个古玩摊。简陋的一块布上,是各样古色古香的商品——小小的鼎,还有樽、爵……想来都不是真品,却让人忍不住蹲下来把玩一番。摊主是个中年男子,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你蹲下拿起一个看着,他也静静地蹲在一旁,憨憨地笑着,也不急着向你兜售他的东西。你看完走人,他细心地将那些古玩归回原位。在这些小器物中,我没触到历史的脉搏,却触到一阵质朴的心跳。“多味居”餐馆的门口竖着一块大牌子,引得我驻足观看,春季特色菜店里突然蹿出一个小女孩:“姐姐,你要进来尝尝我们的菜吗?”我笑着摇摇头,看到她噘起了嘴,便拉起她的手笑着说:“我下次来吃好不好?”她真信了我的话似的,欢呼着跑了回去。在那喜悦的欢呼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一股暖流。“捷安特”自行车店门前,老板正忙着修车。我上次在这儿买了一辆车,却一直没骑过。老板看到我,居然还认得,老朋友一般打着招呼:“上次买了车,怎么没见你骑?车没什么问题吧?”“哪里有问题?我懒,不想骑。”“那可不行,要骑啊,中学生不锻炼身体怎么行?”“哎!”我应道。他回过身继续修车。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我霎时感到无比温暖。还有山西手抓饼、武汉鸭脖飘出阵阵香味,让人禁不住流口水;还有一个老太太折着纸钱,眯着眼坐在藤椅上,向每个行人灿烂地笑;还有“万里水果行”缤纷的水果和路边菜摊上水灵灵的蔬菜……我静静向前走,穿过浓浓的馨香与温暖弥漫的老街。走着走着,又想起了东关街。其实两者相比,东关街历史更悠久,文化底蕴更深更浓。但在商业化的今天,它不可免俗地与金钱扯上了关系……我更喜欢老街的纯朴,老街的不加修饰。更重要的是,这里跳动着一颗颗温暖的心。而在人情淡漠的今天,我们是多么需要一条老街的温暖啊!走过老街,凝视着这里的每处景、每个人,感觉是如此地美好。终于走出了老街,已是暮霭沉沉,天却不阔——高楼林立,只留下了一角灰灰的天空。有些惆怅,再回头望着老街,感受那涌动的暖流,有种如释重负的轻松。心中庆幸在现代化的今天,还能有这样一条不受侵扰的老街,还能有这样一群善良淳朴的人们……穿过老街,心中总是漾着一份厚重的温馨与踏实。老街1200字以上 初三
-
老街一条老街,一些人家,几位老人,几座空楼。清晨,游人还未来,老街上除了风吹过树,鸟雀鸣叫之声,就无别的了。似乎是人家都还睡着。街上的店面基本上都是把门紧闭,店家还未开店,但仍是有几家早已开了店门。一家书店的名字赫然映入我的眼帘,名字已是忘记了,只记得很古朴。我被这家书店深深吸引了,我走向这家店。我在门口向店中环顾了一下,店中只有一对老夫妻,而店中并没有书架,只是一两张小木桌上摆着一些书而已。老先生见我的来到,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问我要买些什么,我说只是随便看看。我看向在他面前的小木桌上的书,大多都是上世纪的书了,有林徽因的,有80后那儿时回忆中的小人书……一本写这条老街的书进入了我的视线,我拿起那本书,正要翻动时,老人略带自豪的语气说道:“这是我写的书。”“哦。这里记载了这老街的所有历史吗?”我问道。老人用略带江南口音的普通话说道:“是的,里面记载了关于老街的一切。”“想必,这里有您童年的很多回忆吧。”老人叹了一口气,说道:“是啊。里面记着这条街由多少块石铺成,这是我小时候数的,数了无数遍了。"我突然幻想到了我的童年。我想我两岁前,也是在石板路上爬来滚去,摔倒了再爬起来,跑来蹦去,应该很自由,很快活。而两岁后,我便学会了走楼梯,听懂了大人对我呼唤声,学会了在路上玩耍时多车辆。沉思一会后,我问道老人:”您的孙子还在这吗?“老人苦涩的笑了一下:”他们啊,都搬到城里去喽。放假时才回来一趟,这间老屋只有我和老伴 。“听完后,心里有点不舒服,眼泪总想往外流,我哽咽了一下,压了下去。为了调节一下气氛,我开玩笑道:”您的孙子肯定没在这石板路上摸爬滚打,没沾些灰尘,但不过妈妈不会骂,否则还弄脏衣服呢。“老人干笑了一声,说道:”估计他连这条路有多少块石板都要忘记了吧……”这条老街养育了多少代人,目睹了多少分分合合,送走迎来多少人。最后,它被人忽略了。空时,有人来;不空时,谁都不会想到他。或许一声再见也没说,一代人就远离了它。然而,它不久就将送走仅存的最后一批人。随着时光的冲洗,它被洗的一干二净。它的灵魂正慢慢消散,仅剩的躯壳却以物质充垫。但是,躯壳的光鲜美丽,内在的空洞,行尸走肉。这老街终将除了风吹过树、鸟雀鸣叫之声,就真的无别的了。人家真的睡着了。900字 初三
-
老街站在街口看去,老街安静地向远处延伸,柔软的青苔从我的脚边蔓延开去。阳光迸溅,透过榆树的缝隙,如杨花般落满我的肩头。遇见老街,是在七岁那年的冬天。那天是元宵节,老街前前后后的店铺都是一串串红灯高挂,颇有几分十里红妆的味道。薄薄的雪花落下,在人流里很快弥散成雾气。人头攒动,大人提携着孩子,青年搀扶着老人,女士紧挨着男士。我的祖母拉着我,用粗糙的手指紧紧扣住我稚嫩的手。街上升腾起雾气,东一处西一处的。有人在街边卖玩具和桂花糕,有人扛着插满红葫芦的竹棒吆喝,有人站在店铺门口笑脸相迎。温暖的赤红色灯光照映在每个人的脸上,那在春寒中的脸庞染上了几分暖意。漆黑的天空忽然升腾起漂亮的烟花,绚丽的颜色爆炸在天边,所有人都仰头看去,明亮的颜色落在所有人的瞳仁里。他们啧啧赞叹着,于是那瞳孔中的烟花更加明亮。我的祖母牵着幼小的我,咧着无牙的口笑着。火焰的光芒如同杨花般落满我们的肩头,烟花散落在她浑浊的眼睛里,仿佛是燃起的星光。那一年的老街甚是繁华。老街的繁华是温暖的,亲切的。那从街口到街尾五光十色的店铺,溢满一条街的香气,人们欢愉的笑脸,熙熙攘攘的孩子,一度鲜活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后来我去过长沙的坡子街、杭州的虎跑街、上海的恒隆,没有一处有家乡的老街那样令我喜爱。当那熟悉的家乡话飘在狭长的空间,带来的是独特的温暖。我抚摸着街口的两株榆树苍老的皮,如同祖母苍老的皮肤。我任由阳光落满肩头,静静地看向空无人烟的老街。600字 初三 写景
-
浮街抬头看着天,天空下那一抹阳光!照耀了整个城市街伤。每座高楼的表面都有着引人的光芒,虽然高楼的背后还是阴影,但是谁会用心去管这些不引人的地方呢?阳光普遍照住了这一条普通的街,在这街道一处不寻眼的地方有一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乞丐,在那里声嘶力竭又好像苦苦作求路人的可怜!冷风中萧瑟的眼神充满着饱受冷漠的失望。看一位打扮近2个小时的贵妇、十分华丽而又美妆存与气质的感觉只是为了喝一个痛快的下午茶。。。还有在菜价上磨破嘴皮的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争斗,只是为了那几毛钱而徒劳之所!最为惹人的是那几个调皮的孩子,穿梭于整条街之中,在那里顺手拿走几件不值钱的东西,又好似童心泛滥的去挑衅乞丐,而大人看见了仿佛没看见般,仿佛这一切真的没发生过!……初三:孟庆深300字 初三 写景
-
我喜欢……我一直在追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可是我一直都找不到理由。我喜欢日出,喜欢那五彩的云霞,和那轮喷薄而出的红日,充满了朝气和蓬勃向上的力量。喜欢它的壮丽,喜欢它的优雅,喜欢它的奋发……好象还有很多很多说不出的感觉,到底还有什么原因呢?我也说不清楚了。我喜欢在雨中漫步,满眼都是匀匀称称的新绿,满眼都是潇潇淅淅的雨声。雨中的远山朦朦胧胧,和自己的渺小形成鲜明对比。远远近近一片绿朦朦,水茫茫。还有夏雨的沁凉。水溶溶隐隐约约的弯弯小路,引起我贪婪地欣赏。但我喜欢什么呢?我也说不清楚了。喜欢杜甫的诗,喜欢他“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品质。觉得他“穷亦大济苍生”的精神甚至超过了“达则兼济天下”。若问我为什么,我也没有理由。喜欢辛弃疾的词,喜欢他“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英雄气概。用豪放灭绝豪放,雄性的强光令人惊心动魄。若问我到底为什么,我也没有理由了。喜欢荷塘月色,喜欢空山鸟语,却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喜欢“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但不知道喜欢的理由。喜欢“暗香浮动月黄昏”,也喜欢“杨柳岸,晓风残月”,但不知道喜欢的理由。只知道喜欢只是一种感觉,根本就没有理由。好象就要靠近一盏融融的美丽的灯,一伸手,就离你远去了。原来所有的理由都是不可靠的,像一条渺茫的地平线,或者说像走进了一个大花园。看看这一朵花,很美,看看那一朵,仍然很美。然后突然慌乱了,不知道摘哪一朵好,只有空手而回了,还是任它去生长吧!越是喜欢,就越是说不清楚理由。这是不是中国传统社会里爱的最高境界“不可言传”呢?喜欢真的没有理由,只要我一天没有看见你,一天没有让你为我驱赶寂寞,一天没有让你陪我度过美好的时光,一天没有吃你做的菜,一天没有得到你的鼓励,我就会在黑夜里默默伫立,睡不了觉。650字 初三 书信
-
我喜欢……我喜欢白色,因为白色使人那样迷茫,白色是那样的豁达,它包容一切杂乱的颜色。白色,平淡的容易使人淡忘,然而它却莫不做声的去承载那些花哨的颜色,完成自己的使命。我喜欢薰衣草,因为它有淡淡的幽香。薰衣草的花语代表无尽的思念,这种思念不强烈但持久。我喜欢下雨,因为雨能冲刷一切。雨是那样的美丽,无色,却能折射世间七彩之光;无味,却能倒映出泥土的味道。雨水的降落,洗刷着干燥的公路,洗刷着城市的喧嚣。平淡的雨水,却有无穷的力量,他能用杂乱的的落地声,掩盖内心的恐慌、焦躁;他能揭掉人们脸上虚伪的面具;他能包容每一个犯错的孩子的泪水,用他的爱去隐藏脆弱的眼泪。我喜欢破碎的东西,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东西才是完美。破碎的玻璃杯,让人懂得珍惜;破碎的眼泪,让人懂得成长;破碎的友情,让人懂得包容;破碎的人生,让人懂得回味。用手捡起破碎的玻璃渣,鲜血顺势流下,低落在玻璃渣上,渲染出一副亮丽的水晶画,静静蔓延。破碎的手指,让人懂得疼痛也是一种经历。我喜欢周杰伦,并不是只喜欢他的歌,他的单眼皮,透露着叛逆的纯真。他的歌,演绎着传奇而又平淡的人生。他是个奇迹,他主宰着一个时代,多少人为他沉沦。走在大路上,耳边处处都是他的歌,他的歌词,杂乱但又抒发出每个人的内心。他是个天才,但绝不会江郎才尽。……我喜欢白色,因为我向往平淡的生活;我喜欢薰衣草,因为我向往平凡而内透绚丽的人生;我喜欢雨,因为我向往雨的平静,他让我回到最初的模样;我喜欢破碎,因为我向往坎坷的人生,他能让我充实内心的空虚,而不是庸俗无章;我喜欢周杰伦,因为我向往属于自己的世界,属于最初叛逆的思想……600字 初三 书信
-
我喜欢...我喜欢仰望夜空,寻找闪烁的群星;我喜欢侧耳倾听,欣赏温暖的话语;我喜欢感受自然,融入美妙的仙境;我喜欢留恋时光,挖掘无尽的宝藏;我喜欢回首过去,细品快乐的片段;我喜欢憧憬未来,梦想自己的成长;我喜欢追求幸福,无论前方的路有多漫长,我都不会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100字 初三 书信
-
我喜欢我喜欢做一个刚强的女孩,在女生眼里,我是她们的靠山,有了我,她们不必害怕一切:在男生眼里,我是他们的好战友,和他们一起在足球场上挥汗如雨,展示英雄本色。我喜欢做一个美丽的淑女,有那高贵典雅的气质,那一颦一笑都显示出无穷的拉拉队不可缺少的一员,他会舞动着手帕,轻轻的为你祝福。她外表虽柔弱,内心却无比刚强,每次失败对她而言则是下次的成功,她会在默默中追上你成为冠军。我喜欢做一个酷酷的男生,一身水洗布的牛仔服,高档的旅游鞋,自然而不零乱的“学生头”,表面上穿得随随便便,殊不知这随随便便却是他精心策划的,正所谓有意的无意,看见他,人们便会情不自禁地联想的,这小伙子拿着话筒便是歌星,摄影机前就是影星,你要给他脚底下放只“划板”那就是舞蹈明星兼体育明星……我喜欢做一个苦读的书生,只知道埋头苦读,但他满腹经纶,常常是出口成章,使人敬佩不已。从古到今从天到地他无不所知,爱因斯坦见到他,也只能甘拜下风。我喜欢做宙斯,世界上的万物全是他的,连明星也只不过是他的玩偶罢了,他掌握万物的命运,他可以使罪人在瞬间成为圣人,他可以让一个正在行乞的在一眨眼间变成亿万富翁,他可以让灵魂超生,也可以让他不得轮回。但是我喜欢做我自己,我并不是一个刚毅的女孩,因为我不愿失去一切,哪是一个对手,一个敌人,我不是一个淑女,因为在我眼中,那种与朋友打打闹闹的生活才是快乐,我不是一个酷男生,因为我从不会在意,我的衣着是不是太随便,或者是太耀眼。我不是一个苦读的书生,因为我从不喜欢埋头苦读,当然,我也不是宙斯,我没有他那让万物归顺的威严,也没有他那足以让万众心服的威武。我喜欢去设想另一种人生,也喜欢去追寻别人的人生,可回头想想自己的历程竟如此快乐,我会在一个明知会下雨的天,指着天空说“我不会相信你会下雨。当然,雨还是下了,但是我不生气,我会在雨中奔跑,并大声地说“感谢一场及时雨。”然后再放声大笑。在生气时我会把书架上所有的书都扔到地上来解气,气消了,看着地上的书笑笑,最后再费一番功夫把它们放到原来的位置……我是一个快乐的女孩,一个坚强的女孩,一个任性的女孩,一个粗心的女孩,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就是我,我喜欢。800字 初三 书信
-
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细雨,打破冬的寂静,拉开春的美好。我喜欢刚出生的“小宝宝”,在大地无微不至的呵护下,进行四季交替。我喜欢夏天的微风,掠过果园,花园,叫醒了熟睡的花苞,带来了芬芳的香味。我喜欢初夏池塘里期待开放的花苞,浮出水面和已冲出水面的荷叶,像一对姐妹,相互配合,给池塘新添一份美。我喜欢秋天的丰收,一颗颗硕大的果实挂在树上,甜甜的味道招人迷。我喜欢农民伯伯们脸上洋溢的微笑,他们的辛苦终于有了结果。我喜欢都填在这里罕见的雪花,忽高忽低,白的那样干净,亮丽。仿佛是神话里高贵圣洁的神鸟经过时落下的绒毛。我也喜欢那动听悠扬的歌曲。优美的旋律,多姿多彩的歌喉,伴着优雅的音符进入我的记忆里,怎么听也不会觉得难听。我喜欢画画,涂色。曾以为我能画的很好,幻想我的画会栩栩如生,可是却画什么也画不好,所以一直努力,才能画得勉勉强强。我喜欢漫画,喜欢里面美丽优雅的人物,每一个地方都细致刻画,我更喜欢书中的内容,奇幻,充满生命力,有些给我带来惊险,快乐,有些给我坚持梦想的领悟。……我喜欢有酸甜苦辣的生活,而且深深的希望有更多的喜欢!四川成都金堂县金堂县赵镇一小五年级:陈琪琪450字 五年级 书信
-
我喜欢上了黑白琴键在前不久,我加入了学校刚刚组建的合唱团,钢琴对于我来说是加入合唱团后的第二次接触。所以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深。第一次接触钢琴的时候,那是初中的一节声乐课中,那时候我的学校不是很好,没有像别的学校那样有着自己的琴房,那台钢琴只是一台插电的电子琴,那台琴很大,而老师还要自己把它抬到教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近钢琴,可是我并没有动到它,当老师在教乐谱教我们怎样弹的时候,我们一点都不在乎,把他当做是隐形人,对他视而不见。这时候,“叮”一声,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叮”一声。我才发现原来是老师在按钢琴的声音,那个声音好清脆、好动听。当老师把它弹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鼓掌,没想到用钢琴弹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的那好听。我好羡慕、好崇拜,老师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在想,如果我也能弹完一首完整的曲子,那该过好呢?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从幻想中醒来,“谢谢老师,老师再见”,老师把钢琴抱走了,我看着老是的背影,又看看那台钢琴,我心中有了一个念头,我想进一步地接近钢琴,于是我跑过去,老师,老师,需要我帮忙吗?我帮你抬钢琴吧!不用了,谢谢。”老师又继续走了,我还站在哪里发愣,呜呜,我的钢琴,老师走没有多远,他停下脚步,回头,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边走边想,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干嘛呢?走进办公室,老师问我,你想不想学钢琴,我马上用力的点头,嗯!嗯!我想学,我真的很想学。老师给了我一首曲子,并教我怎样弹,我用手指轻轻一按,“响了,响了”,我高兴地开怀大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接触钢琴。回想着老师刚刚教我的。呼气、吸气,我抬起了我的双手,开始弹了,弹了好多次都弹不出感觉来,老师说:“别急,慢慢来。我再呼气、吸气,似乎变得紧张起来,手都有点僵硬了,因为我怕再次失败。但我还是按下了它,我用心慢慢地去体会、去回想,好让自己能够进入这首曲子里面。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是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有对它的那份热爱,就一定可以成功!就算你失败了,只要爬起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终于弹完了,耶!我终于能够把一首曲子弹完了,哈哈!谢谢老师。老师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啊!从那以后,每到声乐课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听,有些人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会听课,我不在乎,只是回以微笑。眼,初中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在见到钢琴,直到我加入现在这个合唱团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我心爱的钢琴,因为我们要去比赛,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排练,自然而然,我见到它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这样子连续了一个多月,可惜的是,我虽然见到了它,但是我并没有碰到它。有一天,我早早就来到了我们排练的地方,因为来得太早,所以没人,我看着那台钢琴,慢慢挪动脚步,然后打开琴盖,“叮”我轻轻一按,好熟悉的感觉,我脸上浮出了微笑,我坐到钢琴前面,回想初中我弹过的那首曲子,我开始弹了,我没想到竟然还能把它弹完,因为隔了这么久。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每天都去得早早的,我每天都有在练,每天都在和钢琴交流。因为琴声能使人忘掉烦恼,让人的心静下来;它能使你忘记痛苦,让你整个人都陶醉在其中;它能使你忘记一切,让你处于旋律带来的享受之中。正是这些理由,“让我喜欢上了钢琴,喜欢上了那黑白琴键。”1200字 高一 记叙文
-
老街那天,和同学一起相约去逛北门老街。想象中的老街,应该繁华而又热闹。青石板一直通向巷子的尽头。每天,来来往往的行人穿梭其间,给老街增添了许多生气。两边店铺林立,酱园、茶馆、布店……门上的招牌古色古香。木门、木窗、木栏杆,质朴简单,窗棂上的精细雕花透露着主人的审美品位。时常又有捏泥人的老人来到老街,霎时聚集了一帮孩童们。但见老人十指翻飞,没过多久,栩栩如生的泥人就在他手中诞生。卖杂货的货郎挑着货担一路吆喝着来到老街,总会被不少的主妇拦住,七嘴八舌地挑拣对比着。老街,是那么地充满生机活力。但呈现在我们眼前的,老街老了。两边墙上的砖石,密布着裂纹和青苔,仿佛是老街干枯的面容,斑驳的木门,看起来病恹恹的,似乎是它日益佝偻下去的身躯。屋顶上的瓦松,一棵棵安静地立着,见证着它的兴衰荣辱。一间挂着“酱醋坊”的店铺门口,一块长木板上,几口大盆装着腌渍的酱菜,黑乎乎的,看不出本来的面貌,不知道已经腌渍了多久,仿佛是上世纪遗留下的产物,让人一下子就没了食欲。店铺内黑洞洞的,店主站在一旁与人闲谈着,似乎对这样冷清的现状早已习以为常。一家布店里,六七十岁的店主戴着老花镜,在一台老式缝纫机上忙碌着,老式的柜台里,几匹新的布料静静地躺着,颜色和花纹早已不流行于这个时代。在一个巷子头,有一座刻着“工人俱乐部”的高大建筑,大门上的锁已经生锈,窗户也已破碎,透过窗户朝里望去,里面的屋顶已坍塌一角。院落的野草,杂乱地生着。俱乐部门前的两盏白炽灯,灯头早已不知所终,而当年,它们不知照亮过多少狂欢的青年意犹未尽地归去的身影?轻轻推开当铺的大门,一股刺鼻的油漆味扑面而来,几个工人正在忙碌装修。这里据说曾是权倾一时的清朝大臣和珅的私产,曾经是高邮最繁华的场所之一,高高的柜台内外,见证了人间的许多悲欢离合。时事变迁,这里也逃脱不了没落的命运。然而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政府正意识到这些历史遗存的重要性,下大力气加以修缮保护。当铺经考证恢复了“同兴当铺”的名号,根据史料记载修复存箱楼,恢复了柜房、客房、首饰房等建筑。当铺也已经成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参观。北门大街的许多老字号店铺门前,都已经被钉上了各类文物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木牌。北门大街据说也被政府列为历史保护街区,在将来的某天得到修缮和完善。夕阳西下,北门大街笼罩在落日的暖暖的余辉里,在它身上,体现着现代与过去的交织,岁月在它身上铭记着它的前世今生,让人怀念,也让人憧憬。终有一天,老街会再次散发出光辉和魅力。走出老街,宛如在时空隧道里畅游了一番,背过身去,我在心底默默祝福它。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感情浓烈,如火山喷发,汩汩而出,能深深打动读者。切合实际,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情绪激昂。1200字 高一 散文
-
老街那条老街已经被拆除,最终也将在记忆里变得模糊。老街,不长,面积也不大,只是旧时的民居而已。据说老街已经有些年头了,是历史上从外地而来经商的商人所修建的。后来,正值社会动荡,商人们就在老街定居了下来。当然,他们也在老街留下了许多的传统工艺。不过,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之下,大都已经失传了。或者,是不被人们需要了吧!以前,走过老街,总会觉得心情特别的好。包子飘香,打铁的声音时时做响。倘若身上带的钱足够,可以从街头走到街尾,吃到许多许多的风味小吃。住在老街的人们,都很朴实开朗。阳光下,坐在藤椅上戴着眼镜读报的老爷爷,面前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拄着拐杖散步的老奶奶,面带着微笑,看着奔跑跳跃着小孩子。在这条老街的中间,也曾有一个幼儿园。而当地的人们,也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老街幼儿园去读书。老街幼儿园的老师很好,我以前到幼儿园去接我的侄子也曾和她们交流过。而且,虽然老街的街很宽,但是是没有车子通过的,所以人们不用担心什么交通安全问题。在老街,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没有儿女。每一个晴天,他们都会坐在一起谈谈心,或者到处走走散散步。老爷爷喜欢拉二胡,只要我去老街,都会听到老爷爷的二胡声。二胡声,在空气里飘荡,也飘进了每一个人的心里。明朗清脆却带着一丝凄凉,只会让人听了感到心伤。老街在新街的背后,而新街和老街完全是两个世界。老街,只是有着两层小楼的低矮民房,被漆红了的木制门窗。新街,高楼,水泥钢筋建造的房子。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新街总是很热闹,灯红酒绿。老街,只是那一排排整齐的红灯笼安静的挂着。以前,灯笼里边放的是蜡烛,现在也已经装上了节能灯。在新街的背后,老街显得是那么的落寞,那么的卑微。于是,政府决定将老街拆除。但是,和老街的居民协调了很多次,也没有成功。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下过之后,二胡声伴着落寞的夕阳落在了这条青石板街上。在街头街尾,随处都可以看到用红色油漆写的一个大大的“拆”字,“拆”字似乎也在一滴一滴的流着血液。人们望着鲜红的“拆”字,都深深地叹了口气。之后,人们都住进了政府的安置保障房,也算是作为赔偿。挖掘机和推土机开进了老街,老街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一夜之间,被移为了平地。当人们惦念着老街,再去看时,却发现老街奇迹般的消失了。而新生的小孩子,又怎么会知道这里曾是怎样的一番光景。老街被建设规划成了一条商业街,让商贩们在这里做生意。因此,也吸引了不少人来。在街口,也立了一块石碑,上书“诺水小镇”。但,这已经不是曾经的诺水小镇了。这条老街被改造了之后,不少年轻人走在街上挑选东西,小孩子也在追逐着打闹。人们的精气神仿佛也提升起来了,笑着穿过拥挤的人群。老人们笑着说到“这老街变了就是好啊,热闹!”“时代变咯,我们都赶不上时代了”……我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街终将被人们遗忘。但是不变的是那片天地和山水,还有那浓郁的人情味。1200字 高一
-
街角街下是一摊浮华的闹市,一整条,车水马龙,然后四通八达,向四处分歧。在白天,街显不出什么生气,是政府老大叫他这么做的,因为老大说,影响交通。晚上,街下开始发光,像主动脉那般,将发光的血液流向其他街道,通向黎明。我一直都想写我的楼下景观。其实它很普通,不像中古世纪那种砖块堆叠成的甬道,古典而又浪漫,到夜晚黄昏,还会有袅袅炊烟。可惜它不是。充其量,它只是一条柏油马路,啊,我还不知道他到底是水泥还是柏油,或许是混合在一起吧。晚上,人们在上面走走停停,不时将垃圾扔在地上,小贩在歇斯底里,汽车在抿嘴偷笑,声音如雷贯耳,像极了司雷之神。我对天空说,瞧你那傻样,别干打雷不下雨,结果台风来了,下雨了,而且一下就吓死了很多人。是啊,那真是条糟糕透顶的街道,肮脏,噪音污染源,外加热辐射,垃圾囤积地。但是就是这个地方,有很多人不得不到这里。那群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我在六楼,一个观景的好地方,鸟瞰这个街道。但我不喜欢这样,于是我就经常到街下走。我经常讶异为什么我的鞋子走着走着也能变脏,珍珠奶茶,西瓜皮,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饼屑。哈哈,石狮真是个好地方,在这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操着个各自的家乡话,对着似乎是游牧民族的他乡人狂吼:你说啥子?我咋听不懂?我讲D是普通话,你咧!我想在这里我似乎就不用到全国去旅游了。“来哦来哦,兰州拉面”,“跳楼价,深圳厂家倒闭,清仓大处理”,“黄州臭豆腐,不吃饿死你哦”泉州是宗教博物馆,我看石狮就是国人博物馆了。这只是夸张说法,我只是形容下,就我而言,在街上见不到几个本地人吧。我习惯晚睡,然后我就开始讨厌夏天。总觉得“讨厌”是偏向女方的惯用语,用憎恨吧,我觉得太过了,管它。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清照是这么说的,她说的是爱情么?我说的深夜的街道。我从窗外望去,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真的,那群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小贩没有家吗,有啊,在远方,所以今天他必须睡在这里,哦,不,是一整年,偶尔要到邮局汇款给亲人。在路旁,席地而眠。我以前喜欢夏天,但我不喜欢吃冰淇淋,我想我太过自私了。劳动人民是讨厌夏天的,那使他们挥汗如雨。那使他们在街头睡觉时,天降甘露也浑然不知,他们忘记放个水桶,接一桶水,然后就可以喝了。这是免费的,或许用来做其他的事情。但是被子湿透了,也没办法睡觉了,但是夏天的太阳是狠毒的,被子很快可以干掉,只留下一双黑眼圈,或者是一个爱打喷嚏的人。真是个好杀手,来无影去无踪。在后半夜,4、5点时候,清洁工就已经起来打扫了,一堆文明的产物。声音格外响亮。初中的时候,我总写一些没有意义的文章,我曾怀疑那些名家的文笔如此平庸,但新兴写手,写得文笔华丽,知识渊博,常常能写出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引一些大家的说辞。后来我明白了,他们年少轻狂。朴实点,我憎恨那些做作的文章,比如说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好比:这寂寥的空洞,繁血在莫名流动原谅我,在初中,我都这么写,那些都是没有意义的词藻,一些堆叠在一起的光鲜豆腐块,不堪一击。但现在不一样了。街角那群人提醒我,如果华灯能变成鸡肉,招牌能变成大饼,他们就不用在这睡觉了。是啊,夏天就这样要过去了,它要去得悄悄的,连我都没感觉到。1200字 四年级
-
老街也许,有些人将因此而不会再相互忘记。——席慕蓉清晨,一如既往的宁静,房檐上遗落的水滴打湿了人们昨夜的梦,薄如蝉翼的雾笼罩着小城独有的祥和……新的一天,又这样开始了。月亮似乎还有些不舍离去,披着它那轻柔的纱透着点点星光。一条街上却已是热气腾腾,远远地,只能看到雾气把屋子填的满满的,溢到外面来,朦胧中也分不清哪些是人,哪些是桌。“大爷,一份豆浆!”“好的,稍等……”“大爷,老规矩。”“明白,不加糖。”这家店大爷总是笑着递过一份又一份温暖的清晨。他笑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那皱纹像水中的波浪,能晕开一张又一张清新的笑脸。“妞,来啦!”我刚一踏上他门口崭新的石阶,还在捣鼓着大爷应该没看见我吧,怎料正招呼客人的他恰好转过来。“是呀,今天,就和昨天一样吧。”我趁着正冒气的蒸笼搓了搓手,等着大爷装好包子。“冷了吧,大爷给你放书包里,你把手伸进口袋。”“谢谢大爷啦。”我一边笑着一边照做,那雾气也真撩人,弄得我眼眶也湿湿的。“谢啥,你是大爷看着长大的……”对啊,大爷几乎见证了我的童年。年少时,大爷门口有一棵银杏树,树下总有一把摇椅,摇椅上总有一把蒲扇,我还总觉得大爷的蒲扇能把小店扇倒。每逢秋季,蒲扇上又总会落下几片金黄。那时小店门口总缀满了一片片金色,蝶状般的银杏叶随秋风摇曳,也随秋风坠落。也是在一个金黄的季节,大家得知老街要拆迁了。拆迁的那年,我看着街上的牌匾渐渐被拆下,看着店铺一家家关闭,看着大家渐渐远去的背影,看着最后只有那银杏叶落满大街,却迟迟不见那些扬起的脚步。我也由最初的百般不舍,到最后的不得不坐上搬迁车,那老街的身影渐渐被遗落在身后,车轮卷起簇蔟金黄,呼啸而过的是一件件往事,那么真,那么假……老街,只留下你,你孤独吗?后来,新家很远,回老街的次数越来越少,那些画面也渐渐泛黄。每当我有幸路过老街看到的是坑坑洼洼的泥土,看到的是施工的壮阔,看到的是渐渐伫立的香樟树……我也曾在心里笃定,老街一定会更好。很久后,听说罗平有条街开放了,我心不禁一颤,会不会是我的“老街”。又与你邂逅在一个金黄的时节,现在的你两旁有了整齐干净的楼房,中心有古色古香镂空的小亭,穿堂风一过,阵阵香樟树香拂过衣襟,从前的金黄依旧在,好似故人金缕翩翩;每当夜倚,你有璀璨的霓虹灯,那光闪啊闪,千万朵烟花都不及一个你耀眼。老街,现在的你真美。几个月后,大爷也回来了。茶余饭后大爷经常娓娓道来一些自己新学的本领“现在,网上买东西真方便,我经常在网上买芝麻和面粉,我还有了一张摩托车,我也想过几回这新修的石板路。”“大爷,你还用煤气烧水吗?”“不用啦,现在都流行用天然气,民警同志还经常帮我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是啊……”大爷常说着有一丝哽咽,“要是我老伴也生活在这个时代,她还能和你们一起跳广场舞呢……这个时代真好。”我回头环视着大爷店里崭新的大理石小桌、崭新的小木凳以及周围新帖的的墙纸……一切都是那么新,对啊,这个时代真好。每天清晨,太阳还未露脸,生活在这个小城里的人们开始了一天的伊始……如果你来到罗平,请跟我到罗平的街头走一走,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这时代的伟大。老街,我想我们不会再相互忘记。这个时代真好。1200字 高一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