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仙踪》读后感1000字

《绿野仙踪》读后感

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出国留学网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绿野仙踪》是一本富有知识和道理的书,让我学会很多,作文 《绿野仙踪》读后感。里面的每一章故事都值得让我去细细品味它。故事中的女孩罗茜和爱姆婶婶、亨利叔叔生活在堪萨斯州一个牧场上。因被一股旋风刮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在奥芝国的好心女巫指导下,她踏上回家的路程最终克服重重困难回到家的故事。

多箩西他们一起克服困难,终于到了格林达的城堡,在见格林达之前,他们先被带进一房间,多箩西在那洗了脸梳了头,狮子抖去了鬃毛上的灰尘,稻草人给自己整了形,铁皮樵夫擦亮了身体。一切都准备好后,他们跟着女兵来到了一间大房间,格林达正坐在一张红玉宝座上。她又年轻又漂亮,满头红发披到肩,衣服洁白,眼睛湛蓝。“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我的孩子!”她问。多箩西就将自己的经历全告诉了格林达,“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家,爱姆婶婶一定以为我出事了,她会为我准备丧事,除非今年的收成比去年好,否则亨利叔叔是负担不起的!”格林达亲吻一下多箩西,“你的心真好!”她说,“我保证可以告诉你回家的方法,但是你必须把金帽子给我。”多箩西很快把帽子给了她,女巫就用金帽子给飞猴下三个命令:把稻草人送到翡翠城门口,因为奥芝走后,叫稻草人统治那里;把铁皮樵夫送到温基,因为他想统治温基;把狮子送到古老的森林,因为那里的野兽拥戴他做大王。大家衷心感谢女巫的帮助,“你的好心完全配的上你的美丽!但是你还没告诉我怎么才能回家?”“你的银鞋有魔力,只要走三步,就能到达世界各地。”“太好了!”多箩西叫了起来,她庄重地抱起托托,马上就要告别了曾经同甘共苦的亲密的朋友,多箩西哭了起来……“快把我送回堪萨斯!”只听见嗖的一声,多箩西飞起来……银鞋只不过走了三步,它就停了下来,接着又翻了许多跟头。多箩西突然发现她坐在堪萨斯的草原上,爱姆婶婶正好出来给白菜浇水,突然看见多箩西回来了,激动地将多箩西搂入怀中,“你是从哪里回来呀?孩子”“从奥芝国来,哦!爱姆婶婶我又回来了,太高兴啦!”

我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作者用许多优美细腻的词汇刻画这场奇异的梦幻之旅,语言通俗易懂,故事性强,我喜欢多箩西的执着,她非常热爱自己的家乡,她常说:“不管我的家乡有多么灰不溜秋,但我们有血有肉的人宁愿住在那!”这种热爱家乡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喜欢多箩西的勇敢,正是她解救了稻草人、铁皮樵夫、胆小的狮子;我喜欢她的善良,她的善良为她赢得宝贵的友情,这份友谊又帮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赢得了胜利。人人都有梦想,只要我们勇敢、有爱心、执着,一定会像书中多箩西一样回到自己梦中家园。

我的朋友

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璨与罚是我的儿时的两个朋友,不知怎地,他们俩的名字我就是记不清了,只记得他们与我之间的事,还有,他们的性格与身世。

璨,一个神童,连我都不得不佩服他。他比我与罚都小两岁,却和我们同级。据说,他在我们一起刚上五年级的时候,已经读完了初中的所有课程,在小学上课完全是浪费时间,并且。但凡有什么竞赛让他碰上,一等奖的名单绝对有他的名字。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过他:“神童,你怎么不跳级跳到高中去,反正你已经学完了初中的知识,早些考完不就省的浪费时间了么?”他却很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因为这里有令我牵挂的朋友……”

我愣了好半晌,尴尬地笑笑,像是我招了他。

他是个“闷蛋”,平时呆呆坐在那里,课间既不出去也不写作业,我知道,再多的作业到他那里顶多一两个小时。他时常就那么坐着,一点生气也没有,不会笑,不会怒,不会哭,说话,却很少。他是有自己的朋友圈子的,但大多失散多年。我从未见过他真正开心过,他的内心的波动也从未真正在我们面前显现过。

他就像星星,光彩夺目,但被无穷的黑夜笼罩,尽管身旁有玉蟾为伴。

罚,怪人一个。他与璨似乎是两个极端。当我被踢进那可恶的考得好—被要求考得更好—考得更好—被要求继续努力的怪圈的时候,他曾与我并肩奋斗过,但当我“出来”的时候,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今天去了妈妈家,明天得回爸爸家。或者说他没有家,只有两套房子,一套是“与他有血缘关系的男人”的,一套是妈妈的。他们离婚了。他是爱他的妈妈的,因为自从离婚后,妈妈一直没有再婚,而法院则将他判给了父亲。或许是时常见不到妈妈的缘故,他爱妈妈胜过一切。我曾问过他:“你真的很爱你的妈妈么?”他毫不犹豫地:“是的!你们骂我可以,但不容许侮辱我的妈妈!”我又问道,或许有点不怀好意:“那你爸爸呢?你爱他吗?”他好象是被触动了心底的一块伤疤,痛得低下头去,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晌久,答道:“我不爱他,也不恨他,只恨那个女人。”他的声音平静的可怕,没有一丝的感情涟漪,没有一丝的愤怒。我知道我不该这么问了,正准备安慰他几句。他突然笑了,很阳光,给人一种温暖而又振奋的感觉,“你不用安慰我,已经习惯了。实话告诉你,那个女人是我爸娶的老婆,还带了一个丫头……没事,已经习惯了,走吧,出去看看风景去!”我只好笑笑,搂住他的肩膀,心里万分愧疚。

我很想让他们俩走到一起,但打电话约着见面时,不是这个不在就是那个不在,要不就是两人一起消失。现在想想,或许是一个喜欢在晴天夜里出现,另一个则喜欢在阴天早晨出现。呵呵,真是个怪习惯。

去年开始,这两个家伙陆续消失了。先是罚,他陪了我七个年头,我却再也找不到他了,像一阵烟,燃尽了,被风一吹就转眼飘散,以前的联系方式全不管用了。再是璨,他时断时续地出现,最终消失在天尽头。

我想让他们碰个面。却一直未完成。现在我才明白,他俩已经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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