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
名山大门,小桥流水,可悦人目;蝉吟虫唱,风声雨声,可愉人耳;涛走云散,潮涌星移,可启人思;珍器古玩,诗文书画,可怡人情。而我们每天都必须接触到的书,不仅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加我们的智慧,还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给我们以无数的启迪,给我们以美的享受。
“《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这是5岁时,我所背的毛泽东诗歌集中的一篇,虽然当时不知道这首诗所描写的意境、不知道它到底蕴藏着哪些丰富的内涵。可是,我对书的喜爱,我与书那永不分离的感情,也就从此时慢慢的扎根、生长。
从幼时的背诵、听故事,到现在的读书、读报、写写随笔。我读过的书虽不少,可那不过是浩瀚书海中的一本,茫茫宇宙中的微尘。从书中,我懂得了知识,明白了文中所描绘的意境、所表达的感情。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可是作者把自己的苦难生活、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在书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文章情节的诱惑让我不得不一口气将它读完,读完后真是有说不尽的滋味。主人公生活悲惨遭受、无助,受尽了祖父的谩骂、歧视。想想小主人公,再看看我们的幸福生活,可真谓是天上与地下。是《童年》告诉我要珍惜自己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爱自己的父母、老师、同学……,是它让我明白了人生,是书给了我人生的启迪。
余秋雨的《三十年的质量》,我读后回味无穷,它不仅富有深刻的哲理,文笔流畅,语言优美,而且意味深远。初读时,并不明白余秋雨写的是什么,为什么写这些让我永远无法读懂的文章,我甚至想,可能他写书的时候太老了,文笔不清罢了。其实不然,在你经久品味之后,你会理解他所表述了内容,明白其中深远的意味。是它让我明白人与事,是书给人生点亮了一盏明灯。
从古到今,从三皇五帝、唐宗宋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国的诗歌文学一直到延续。从诗仙李白、诗圣杜甫到“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毛泽东,“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徐志摩……中华大地上的诗人真是数不胜数。前几天,不经意读到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虽然它不被老者们所赞扬,可读罢之后,会感到丝丝凉意: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鬃已星星也。
不知是余光中的一生经历,还是谈及他人,在不知是余光中的一生经历,还是谈及他人,在短短数十字中,表现了人生的凄凉,风雨萧条。是它让我明白了人生不仅有甘甜,也会有寂寞、怅惘与失意。是书让我的人生更加精彩。
我爱书,不仅爱书中的人物、语言,更爱书给我带来的人生启迪,为我的人生指明方向,点明人生旅程。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唐宋八大家中苏轼的名句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是的,人生何尝不是这般,在人生大限上有先走后去。唯有书,可以与你相伴,与你的生命同在。
我与书
说到读书,有一些人会摇头说:“读书闷死了,一点儿也没有意思。”可是我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就非常喜爱读书,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在身上带着一本喜爱的书,所以现在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和书非常有缘分,自从我小的时候,就喜欢翻阅爸爸那一大书柜里的书,而且我还经常看见爸爸捧起书看,我很好奇也便拿起一本书自己慢慢看。因此我从小就对书有着深厚的兴趣。
有一次,我偷偷地看爸爸的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看见我总是看爸爸的书来妨碍爸爸工作,在无奈之下就给我买了一些小儿故事书。晚上,妈妈在我睡觉之前就坐下来给我讲一些故事来。在每一个故事里,我都感受到了书的神奇,也经常被书里的故事给吸引住了。从此,我每天晚上都会让妈妈讲一个故事。自从上了学,我因为读书认识了许多的字,也会查字典了,终于可以独立看书了。尽管这样还是不能够全部满足我的读书要求。
直到现在,我的那种对书的喜爱的心情仍旧没有改变。
我有一件刚发生不久关于读书的故事,我讲给你们听:有一天,我们家大扫除,每个人负责收拾自己的房间。我觉得这非常简单,便和妈妈打了一个赌,就是要在半个小时内把各自的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如果我收拾得非常干净,就赢了,并可以上网玩游戏。如果没收拾干净,就输了,并把客厅打扫干净。
一开始,我干的还不错,可是我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找到了前几天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我还没有看过呢,现在看吧。好,说看就看。我放下了手里的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书来。我在书的海洋里游着,像活泼的小鱼一样欣赏着大海里美丽的景物。也像在软软的海绵里吸收着里面无穷的汁水,无穷的知识。此时此刻,我甚至想永远在这种读书的境界里。
“咚咚咚”,妈妈的敲门声把我从读书中叫了出来。我打开了门,看见妈妈惊奇的样子。啊!我看了看钟表,都两个小时过去了,可是我还没有把房间收拾完。结果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让我重新打扫房间,并按之前我所答应的把客厅收拾干净。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虽然后来受到了妈妈的教训和惩罚,但是我终于把书给看完了。同时,书也成了我的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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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有人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的确不假,书,丰富了我们的视野,更丰富了我们的思想。自从牙牙学语开始,母亲就让我交到了书这位良师益友。开始看的书,都是那些花花绿绿的故事书呀,图画书啊。我云游于广泛的童话世界,看到了善良的白雪公主,可爱的小红帽,天真的丑小鸭。。。。。。我憧憬着安徒生爷爷描绘的童话世界中的美好单纯。稍大了些,我就开始跟老师同学们认识了我们中国那些神奇的汉字,还有那些“千奇百怪”的拼音。开始看起《爱的教育》,《寄小读者》,《唐诗三百首》等等之类的注音书籍。我好似是一块小极了的铁钉儿,而那些有趣的书,就好像是一块块磁铁,把我深深地吸引住。我迷恋这书海里的无穷奥秘。现在,我从书中认识了好多好多的著名作家,科学家等等,他们那些崇高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我也开始看起了四大名著,外国小说,还有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等等。我同情高尔基爷爷所写的《童年》里的阿廖沙;我也佩服法布尔毕生探究昆虫世界的坚持不懈,那种精神值得我终生学习;《老人与海》中的那位渔夫的坚强更让我深深地敬佩。“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正好印证了书对我们的重要性。读书,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更益于人生。我爱书,更喜欢看书读书,是书这个良师益友,让我懂得了生活的真谛,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我有书为伴,其乐无穷矣。作者:黄晓纹棉湖兴道中学七年级支付宝账号:189338344786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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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启东晨曦中学七(6)季雯萱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人们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书悄悄走进我的世界,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伙伴。书是我的“小跟班”,它从小就伴随着我成长,使我与它结下了深厚的缘分。小时候,刚学会说话,所以洗澡时呀,手里总要拿着一本小人书,翻翻这儿,翻翻那儿,样子可认真了,里面全都是色彩斑斓、五彩缤纷的图片,虽然看不懂,但还是被它深深吸引住。随着我的长大,书上又逐渐增加了一些拼音、文字,让我彻底的爱上了看书。从童话故事到寓言故事,从神话故事到历史故事,从短篇小说到长篇小说,我认识了不少经典人物:任劳任怨的灰姑娘,力量无穷的后羿,奸诈狡猾的秦桧,精忠报国的岳飞,除暴安良的一百零八好汉等;我学会了辨识是与非、美与丑,培养努力、诚实、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品质。书是我的朋友。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它就是指引我前进的一盏明灯。当自己读了许多名人的故事后,我觉得自己一定要向海伦·凯勒、张海迪、霍金那样永不退缩。这样一来,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书是我的老师它有着渊博的知识,为我解决前进道路上一切拦路虎。我阅读书目遇到不认识的字,或不理解词语的意思时,我就会去翻阅我的小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多了,知识也就越丰富了。我很喜欢像《读者》《意林》等作品。这些都是文学类的书。书让我拓宽了视野,见识了大千世界的精彩纷呈;为我讲述幽默风趣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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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我与书,走过了十二年的路程,经历过了数不胜数的风风雨雨,她是我忠实的伙伴,心灵的寄托。她曾经给我过被人不能给我的快乐和幸福,她总是那么勤恳,孜孜不倦地赋予我知识。我看过的书,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地发出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让我身临其境,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时而慷慨激昂,飘渺而奇异的声音,深深地把我吸引到浩瀚而广阔的世界,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与它结下了不结之缘。不识字的时候,总是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着千千万万有趣而美丽的童话,看着她手拿色彩鲜艳的薄或厚的漂亮的童话书,我总会无比开心。然而,在我学会了认字的那一天起,书就了我生命中格外的东西,与我的肉体,和二为一。那些方方正正的字体在我的眼中荡漾起美丽的涟漪,像是天使的羽翼,轻轻地抖动,白色羽毛的飞扬在深蓝色的夜空,带来无限的幻想和思绪,那么奇妙,那么美丽。识字的时候,我看着满眼五彩缤纷的拼音和文字,心中肯是开心,我用幼稚的小手翻着一页又一页,不知疲倦不知烦恼,那是的我就像是掉进了快乐国,身旁是用快乐做成的五彩泡泡,在光芒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的笑容如流水般泛开。当妈妈催促着我吃饭时,我才擦擦嘴角的口水,应着一声,对我心爱的书说;”再见,待会我还和你玩。”于是,便飞快的跑向餐桌。小时候的语言就是那么可爱,小时候的趣事就是那么好玩。《悲惨世界》、《飘》、《巴黎圣母院》、《小妇人》……数不清的书带给我数不清的情感和乐趣。我真正理解文字中流露出的的人生哲理和的思想感情,我能感受到那些欢快亦或是委婉的节奏,美妙而奇异。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懂了,遭遇挫折,长大了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地前进。我在明净而透明的蓝色天空下一天天的成长,徘徊在那虚幻但又的世界里面,我喜欢那些漂亮而优雅的中国文字,在白色的书页上绽放花朵,充满神奇,充满幻想。富春五小五年级:9155085908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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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在我众多的兴趣爱好中,什么是我最喜欢、最放不开的呢?那一定是读书!置身于一方有书的天地,触目那些或发黄、或崭新的书籍,它的智慧之光将我的眼睛映照得鲜亮而炯炯有神。打开书,走进五彩缤纷的书中世界,我们便会顿觉异香弥漫,沁人心脾,总能在油墨的芬芳中感悟些什么,理解些什么。幼儿园的时候,我就爱上各种各样的绘本,《西游记》绘本、《安徒生童话》绘本、《蓝精灵》绘本等等,数不胜数。虽然认识的字很少,但是我却能把故事看得津津有味。我常常被那些图画里的人物带进故事,常常想着我就是书里的主人公,甚至看完了还会反反复复拿起再看、再想象。我会把故事讲给爸爸妈妈听,也会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不断地向爸妈抛出各种问题,还好他们那时没有“厌烦”我!上了小学,我开始接触文字更多、内容更多的书,《小屁孩日记》、《儿童文学》,尤其三四年级开始,我就阅读了“国际大奖系列小说”、《三国演义》、《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以及《博物》、《哈利波特》等等,这些书经常让我钻在小书房里废寝忘食,还养成睡前读书的习惯,一天不看就好像少了什么。而读书还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但我仍然觉得十分不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一次去北京旅游,我和妈妈去了向往已久的国家博物馆,在那里我们欣赏到珍贵的清朝文物——十二青铜兽首中的“鼠首”和“兔首”。在观赏初始,我就立刻想到,曾经在历史书籍中看过这两件文物,提起它们的来龙去脉和火烧圆明园时这十二个青铜兽首丢失的历史,以及后来蔡铭超先生艰难拍卖的历程和皮诺家族将其捐赠中国的故事。我立刻在妈妈面前当起了讲解员,妈妈听得全神贯注,时不时的问我一些问题,就仿佛她是渴望知识的学生,而我是传道解惑的老师呢!但是,我这个老师还不合格,我还是被妈妈问得有点招架不住,方才知道读书要细致、要深读,回家后我便仔仔细细又了解了一番这件文物的相关知识,从此养成了精读书籍的好习惯。我与书总是形影不离,出门时包里始终要带一本书,经常坐公交车就随手拿出来看。有一次坐车去课外班,我取出《摆渡人》看了起来。我看得全神贯注,被这本书的离奇构思深深吸引,根本停不下来。一个瞬间,我忽然发现车上好像所有人都在起身下车。什么情况?只听司机叔叔哈哈大笑说:“小伙子,看书看迷瞪了吧”。迷瞪?我看书迷瞪了?还是睡觉睡迷瞪了?……哇,不好,原来坐到终点站了,我飞奔下车,又匆匆乘上一辆反向车赶往学习班……书,真是个好东西!古人常把书比作肉、比作皮大衣、比作朋友和音乐,我对此深有体会。愿你、我常置身于一方有书的天地,常沐浴书的灵光,让自己尽快地、更好地成长!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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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在明亮的晨光中,我的思绪慢慢的来到了书页上。我喜欢用手抚摸着书页的那种温婉的感觉,每一个闲暇的日子,我的世界都被书填满了。一本本妙不可言的书,让我的眼睛和心灵有了可以停靠的港湾。那些充满灵性的方块字,一次次的拨动了我的心弦……记得,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尼古拉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原来好胜心极强的我每次考试都是第一。赞美和表扬围绕着我。可是这次第一的宝座却没守住。我一下子懵啦。此后,我经常发呆,耳边也没有了赞美和表扬的声音。我知道我是一个‘失败者’。妈妈又过来安慰我。这次不同的是她送给我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当初只是漫不经心地翻开书页,甚至连作者都没瞄一眼。可那想到我深深的被书中保尔的故事所吸引,以至于现在对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字比对自己的名字都熟悉。在奥斯特洛夫斯基双目失明全身瘫痪时,他强忍病痛在病榻上历时三年才完成这部书,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就是作者的化身。保尔完全瘫痪,双目失明。虽也曾灰心丧气失去了活下去了的勇气,但坚强的革命信念,又使他走出了低谷并开始创作。表达出了不向命运低头的革命精神,只要自己不屈服那就可以创造奇迹。想着保尔所受的挫折,我那点小小的打击又算得了什么。它让我信心倍增,又拥有了重新战斗的勇气。而这本书就成了我的最爱。火苗是可以吞噬一切的舌头。一天,家里失了火。熊熊的火焰肆无忌惮的扩张着它的爪牙,企图把所有的地方全覆盖在它的统治下。幸好家人都不在家,可是我最爱的一直珍藏的书却葬身于火海之中了。很快,昔日的家已经变成了一遍废墟。火光中,我似乎看见了奥斯特洛夫斯基在病榻上痛苦的呻吟着。我大哭了一场,可没有人知道我不仅仅就是为了失去了家。从那以后,家里经济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买一本书也成了我的奢望。虽然那一直都是我心中的渴望,但我从没提起过,也许是不愿提起吧。后来班级开了图书角,老师同学拿来了很多好书。放学后,班里静悄悄的,只剩我一个人。我抱着一丝希望走向图书角,可得到的却还是失望。正当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门外时,老师拿着一本书走进来。我的目光突然停在书上。没错,那是《钢铁是怎样看炼成的》。而且和妈妈给我的一模一样。我那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也亮了起来。老师的眼睛仿佛能洞穿一切心思。用那甜美的声音问我:“你喜欢它?”我羞怯地点了点头。老师把塞给我,说:“既然你喜欢它你那就送给你了。这是一部很好的书呢。”突然间我情不自禁的哭了起来,大大的泪珠一滴一滴地滴在深红色的书皮上……明亮的晨光穿过窗口,我的思绪停留在了这本书上。眼睛和心灵又有了可以停靠的港湾。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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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与我从小便努力地去隐匿自己的情感,不想让太多人读懂自己的悲伤。一个人孤独寂寞,一个人黯然神伤,一个人的日子也学会了去躲避受伤。用尖锐去修饰矛盾,用纠结去捆绑心结,用文字去抒写自己的独特的伤感。命运指引了我,使我在书中找回了自我,在书中读到了慰藉,在书中寻觅到了只属自己的一方天地。我逐渐改变自己,开始接触阳光,沐浴于日光,用快乐去篆刻指尖划过的书时光。热爱上阳光的那种独特的懒洋洋的暖和,迷恋上大海的那种挥之不去的咸咸的味道,陶醉于午夜星空的那种一望无际的深邃的美丽。相比于这些高深的绝艳,我更热衷于沉溺在书本中去触摸那些五颜六色的心情,追逐精神上的那种丰硕的质朴。我为书狂——指尖划过的书时光,灿烂,美丽,伤感,庞大且让我难忘,难以遗忘。书中有可以驱散一切阴霾的力量,却也让人感伤,感情受伤。每一本书都拥有着各自不同的情绪,与我们分享它们的喜怒哀乐。但相同的是:书本中的一切都陈列在一片谈谈的悲伤中,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的浓厚。它们过早的暴露了岁月的力量,选择去牺牲自己,去换来真理。逐渐泛黄的纸张只能在一片叹息中被人选择遗忘。我有时也会坐落于一大堆生硬麻木,失去了生机活力的书籍中,痛哭流泪。过早的选择了遗忘,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份对于书籍的浓浓感情。它们在持续的消耗中滋润了一代人,却又只能在一代人的唏嘘中拉下了落幕。从拥有第一本书至失去第一本书,身边的书籍在不断变换着,我们的心态也在习以为然中发生改变:从珍惜到抛弃,我们与书本的距离也被狠狠的划开至一个光河般遥远漫长。珍惜手里的每一本书,不要在失去了这份情感后在选择失声痛哭。因为泪水追忆不回曾经那些美丽的让人怀恋的书时光。寂寞的时候才回想起,曾经有这么一本书让你脱离了悲伤;痛苦的时候才想起,曾经有这么一本书温柔的抚平了你心灵的创伤;失意的时候才想起,曾经有这么一本书不离不弃的伴随过自己,而在自己成功时候,去选择去毫不在意的抛弃。我们都在日复一日中淡薄了对身边书籍的情感,我们都在过多的持续阅读中产生了一种审美疲惫,我们都在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中尖叫地去追随了那些花哨的美丽,却逐渐的遗忘了那种书卷的空灵的气息,厌恶了那种迷人的水墨香味。能不能静下心来,听听自己最真实的声音,重新调整阅读在心中的那份重量。不要过于自信的认为自己已能淡然这种情感,那份纯粹的美丽,阅读的时光没有人能轻易地遗忘。初一不多不少的走过了一段不长不短的距离,即将面临的一波接一波的沉重的考验,以及更为遥远的初三毕业典礼的同学分离,都将会难以避免的留下些许难以释怀的伤感。身边的人去去留留,不断地变换着,也只有阅读是唯一能持久性的进行下去并且也是唯一能给予我精神上的慰藉。指尖划过的书时光,温馨,可爱,活泼,明亮且一直闪亮。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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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我最大的爱好莫过于看书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十分有理。不错,读书多了,意思自然而然就明白了。但幼小的我与书又有哪些精彩的经历呢?我来告诉你吧!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来我的第一本书——《日记大全》,我很高兴。原是十分爱玩的我以为书里面全是些玩具呀,以及游戏等。可是我刚打开书就被吓住了:书里面全是些枯乏无味的令我讨厌的文字!我当时也不懂事,便觉得书没啥好看的,便愤怒的将书关起。二年级……一年过去了……到了三年级,一次我从俺老姐的大书柜里“偷”东西出来,我姐姐在我的眼中,一向是很小气的,从来不许我翻她的“私有财务”。我心想:明明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娘生出来的,为啥不能碰呢?这次,我姐没在家,我可偷偷看看了,嘘!我小心翼翼地翻开她的书柜,一看,咦,竞然是书!我看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的书,好奇的心让我实在抵抗不住对书的疑惑,我禁不住一本书拿起书就看。我本打算只看看大致说什么就行了,可我不知怎么的,拿起书就放不下,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手不释卷”吧。我津津有味地看着,随着主人公忧虑而之忧虑,为她(他)们的命运时而担忧,时而快乐。渐渐的,渐渐的,我越读越入迷,自己也融入了书中。我好像也变成了书中的主人公,像战士般斩妖除魔,像……我的热情全部融入了书中,好像我不是一个正在看书的小孩,而是一个正在漫游书海的小金鱼,我游啊,游啊,游到了一个地方……“叮”!时钟敲响12点。“吃饭,小洲!”啊,妈妈叫我了,我一下返回到了现实世界。我在书中做了一个梦,全身懒洋洋的。啊,读书真好!听了上面的故事,你肯定会说:“喂,你看书那么入迷,肯定浪费时间吧?”那我就一个英文甩给你想知道俺“读书百卷”之人读书的速度是怎样的呢?我就向你揭秘吧!我先告诉你我的“略读法”。什么叫略读法呢?那就是重点的地方详细读,其他的吗,大致看看吧。假如你是摘抄优美词的话,这可不适合你,那就必须详细读了。假如你读小说,应该主要看文章的中心思想,其他的按兴趣定吧!不过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仅供参考!我的看书速度可谓“超人速度”也。此话不是拍马屁,我给你一一道来。一本多页的小说,2小时看完!即使有多页甚至600页,还是难不到俺的,4小时至5小时!假如这天上学,早上不看,中午与晚上看,也只要两天的工夫!要是你问我看过的书的大致内容,我准答的出来!嘿,神吧!不过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快,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经常读的原因吧!我觉得看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提高作文水平。一二年级我看书少,作文水平低年级,我看书多了,作文水平也提高了许多。我与书的故事实在是太多了啊,我真是无法用我如此笨重的笔来写完,我也无法用某个单纯的字来形容它。总之,我爱读书!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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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我喜欢读书。书能让我知识渊博,就像一位老师;书能让我摆脱寂寞,就像一位知己,伴随左右;书能让我通晓古今,就像穿越时空隧道,抚今追昔。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的发出一种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这种声音,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时而慷慨激昂。这种飘渺而奇异的声音,深深的把我吸引到这个浩瀚而广阔的世界。这个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丰富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读《天使雕像》,让我了解了天使雕像背后的秘密;读《昆虫记》,让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昆虫家族;读《我是猫》,让我知道了猫的心灵世界;读《小王子》,让我结识了来自外星的朋友……我就喜欢这样读书,不是有句话说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愿意在书海中寻找自己的“黄金屋”。不认字的时候,我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千千万万有趣而美丽的童话,看着他手拿着色彩鲜艳的薄或厚的故事书,我总会无比开心。然而,从我认字的那天起,书就成为我生命中格外重要的东西,与我的肉体——合二为一。那些方方正正的字体在我眼中荡漾起美丽的涟漪,像天使的羽翼,轻轻地抖动,白色羽毛飞扬在深蓝色的夜空,带来无尽的幻想和思绪,那么奇妙,那么美丽。从那时起,我就天真地认为,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当然,现在也是。我在明净而透明的蓝色天空下一天天长大,徘徊在那虚幻但又真实的世界里,我喜欢那些漂亮而优雅的文字,在白色的书页上绽放,充满神奇,充满幻想。我看见母亲无私的奉献和伟大的爱在冰心笔下缓缓流淌;看见朱自清对时间的叹息,无奈而空虚;看见高尔基在他艰苦的童年里坚强的长大;看见《天蓝色的彼岸》这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字里行间充满着人世间最真诚的情感,感动了千万个善良的灵魂。“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雄浑而铿锵有力的曲调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耳聋的厄运。抚摸每一件你想要抚摸的物品吧,犹如明天你的触觉将会衰退。嗅闻所有鲜花的芳香,品尝一口佳肴吧,犹如明天你再不能嗅闻品尝。”《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这个坚强而伟大的女性,他高高地站在生命的终点,站在即将燃尽的火苗边,依然昂首挺胸,那么坚定,那么顽强,只有她,这身体失去某部分的人才会有如此深的体会,如此感人的肺腑之言。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的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很多,懂得了很多:遭遇挫折,长大了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地站起来前进。这是不可否认的,与书结下缘分的人必定会幸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不错,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无数的坎坷与挫折,也有灿烂的阳光和美丽的鲜花,多少朋友来了又走了,唯有书可以与你相伴,与你的生命同在。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