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是世界的低吟浅唱
我喜欢听歌,也许是因为学过音乐的缘故吧,总觉得音乐就是你在孤独时的朋友,听歌的时候,会觉得似乎拥有了全世界。
我喜欢听歌,喜欢听大大小小的声音在耳边温柔盘旋,喜欢听声音在耳边轻柔地低喃,喜欢一个人在发黄的旧时光中唱着小情歌。
爱摇滚,因为那强有力的节奏会在猝不及防的时候,击中你的心脏,会想冲破一切束缚的去舞动,去高歌。
爱古典音乐,因为那大提琴,小提琴,钢琴的悠扬会带着灵魂回到中世纪,那里的贵妇戴着假发,穿着蓬蓬裙,趾高气昂地向前走去,一辆辆豪华的马车从赤脚走过的孩子身边奔驰而过。
爱纯音乐,久石让的《Summer》《The Rain》至今还在我脑海中回响,这一点一滴的感动似乎就是我在孤独和黑暗中唯一找到的发光体和乐趣。
也爱古风小调,有一首《诺言老》总让我觉得浮想联翩,脑海里不止一次勾勒出一个女孩美好而有单纯的轮廓,二胡的琴声似乎在诉说一个故事,醇厚得却又那么让人觉得忧伤。
音乐陪我走过一年又一年,唱尽了四季的繁华,弹出了物质背后的无奈,也让我看见了不止一个人在梦想的道路上追逐,有的成功,有的失败,同时还让我看见了世事背后的无奈与酸涩。
也许音乐于你来说是那么微不足道,但是于我,音乐就是一个孤独的同伴,她会带着清晨露珠中的玫瑰花香袭来,她会在午夜,为披着黑暗外衣的孩子找一个理由放声大哭。
即将中考,面对日益上升的压力我只能压抑住想要听歌的欲望,但我一定不会忘记耳边第一次盈满温柔的那种由衷的惊喜和感动,就像一只失了方向的麋鹿在莽莽雪原中不停奔跑,却在停下来的一瞬间,抬头看见北极光的震撼。这种感觉将如影随形,温柔地抚平我的伤口,让我变成更好的自己。
我喜欢听歌,因为耳边是世界的低吟浅唱,专心听歌的时候,似乎拥有了全世界,茶蘼花开,有一双手温柔地拉着我穿过花季、雨季,走过忧伤,路过彷徨,直至到达梦想的彼岸,那里有我爱的阳光和太阳花香。
鼓号队里的苦乐生活
大概在两个星期前,我参加了我们学校里的鼓号队。
首先,我拿到了歌谱,老师让我去买小号,接近傍晚时,我在爸爸的陪同下,去了二七广场的步行街。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乐器。我心有认真地挑选了一个金黄色,长度只有半个手臂那么长。重量也只有一个空文具盒那么重,它外形好看,所以我挑中了它。
第二天,我把这个小号带到学校,下午两节课后,我就和我们班的几名小号队员都下了楼。我看到老师走过来,说:“比赛在四月份,你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听到老师斩钉截铁的话语,我也要努力。老师让我读了歌谱,要求一定要会背,不一会儿,我就读熟了。老师让我们全体都尝试着吹一吹小号,说来简单,但做起来可不容易,我用力一吹,最后,我轻轻一吹,没想到小号像广播一样响了!我的心跳也非常快,如同跑步一样。我吹了吹,果然吹地和原来的生音不同。
就这样,我一直吹,一直持续到了今天,但有时苦,有时乐,真是越吹越让我自豪,到了今天,孰能生巧,我已不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吹出一段曲子,现在,我已会吹出我“自豪”了!
可是,最让我不幸的是:每天早晨,我拿着小号去上学的时候,手总是通红通红地,我感受到了吹号的苦。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老师的那一句话语:“吹过号之后,你们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听了这句话,我就打起精神来,不在困难面前低头!
黄河路第三小学四年级:冻思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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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one又是下雨天,独自打着伞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耳边又回荡起王菲的《我爱你》。很适合下雨天唱。独特地嗓音,和张靓颖一样,独特。轻柔,空寂的旋律一遍遍敲打着我的心。连同心中的忧伤也一同融进歌声里。雨,下得好大。---two回不去,念不及,想不出,猜不透。走在路上,望着头顶阴霾的天空,一道闪电忽闪而过。低头,看着鞋边被弄上的泥泞,水塘里泛起的层层涟漪。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应该很适合这样凄美的环境,很适合回忆这些零散的碎片。自嘲的笑着摇摇头,我应该适合忧郁……---three会记得是因为太难过;会枯萎是以为太鲜艳;会回忆是因为太痛苦。鲜花被雨水肆虐地打着,小草的颜色显得好刺眼。将头转到湖面上,雨点毫不留情地砸向湖面。湖面上泛起了一层浓浓的雾。原来,它有这般的朦胧,像两人之间的感情,猜不透。---four只是那陌生的旅途,孤独的思念,人人都会感到脆弱,感情的无从寄托使最好的人们变成了陌路。记得飞轮海的《一个人流浪》:我们约好闯荡的那片天,我一个人向前,我流浪在拥挤的从前,复习一页页黑白的空荡夏天,呆坐在热闹的路边,啤酒没变甜,却少了傻得很认真的心愿,我流浪在孤单的边缘,怀念挥霍着笑声的耀眼蓝天,听着那熟悉的音乐,只剩下琴弦,希望让时间回到误解那天,能有机会说声抱歉……雨,似乎并没有停的意思。我跑到屋檐下,擦擦被雨水打湿的腿,突然好想回到从前。---five那些零落的碎片,我该如何将它捡起,拼回从前……回忆,总有一天他们都会变为淡淡的水墨画,在中央开着妖艳的花朵。河流之中,清浅流过。不需回头,那就是它的规则。我们所知道的结局都深深地被埋藏着……而时间,会把一切的伤感,变为单调的歌曲。我,在这头浅唱,而那边的声音,却??埋在企图中。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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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有时候,我想轻轻地,旁若无人一样唱一首给自己的歌。可是,谁又会不在乎他人的目光呢?我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看着公交车窗外雪花漫天飞舞,阳光却格外的刺眼。我讨厌这刺眼的光芒,它让我感到极不自然。我扭头看向旁边阴暗的一面,却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走向投币箱,他的手微微颤抖着,手里的几元钱已经攥得很紧,皱皱巴巴的,他缓缓地塞入投币箱。他一上车,原本欢闹的场面变得鸦雀无声,像看一个怪物似的盯着他,他似乎见怪不怪了,脸也不红地就在最后一张双人座上坐下了。他靠着窗,惬意地躲在阴暗里。他的衣服破破烂烂,缝了一层又一层的补丁。他背着一个很脏的包袱,里面也许有他的全部家当。他的脸上写满沧桑,他与这一车人,甚至是这个世界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的身旁陆续有人走来,但陆续有人白了他一眼后迅速地走开,他旁边的座儿一直空着。终于,站的人实在太多了,一个穿着讲究的中年妇女极不情愿地坐在他身旁,尽量不往他那边儿靠,好像在撇清他与她的关系。对,她就是这样想的。我们是有文化的人,自己挣钱,而你却靠乞讨,我们和你根本是两个世界。他开始说胡话,惹得周围人和那位中年妇女离他远远的。我一直看着他,我想听清他说的是什么,但他向不知名的方向倾诉着他的“大道理”,一点也没有看见我。到站了,他和我一起下的车。人来人往,他背着那个包袱,拄着那个拐杖,显得极不和谐。他是一个“乞丐‘”再加上“傻子”。我在心里给他做出这样一个评价。可是我多想,像他那样。我想像他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无论何时何地干自己想干的事,开心时轻轻地唱一首歌给自己,不必在乎其他人的目光。可我不是疯子,总有一些事让人放不下。我总是让自己活得太累,我得想别人如何想,我得看别人如何看。我想电视剧里的后宫生活,大概就是我们的学生时代。我真想浅唱一首忧伤而带点开心的歌曲给自己听,就好像那个乞丐一样……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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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寂寞越长大越孤单。也许,没错。丢去了童稚的欢笑,舍弃了无知的问号,迎来的确是朋友如敌人的人生。一切的一切,都被庸俗包围着。人面兽心,这应该是最好的形容了吧。那么虚伪,那么无聊。离你最近的朋友也是虚伪的,你必须时时刻刻防着他们,一不留神,他们的魔爪就会伸向你,撕裂你的心,利用你。这个世上,能相信的,只有你自己。呵。这也是无奈吧。淡淡的忧伤悄悄来袭,莫名的感伤缠绕心头。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不知道是何时开始学会了忧虑;春缓存的笑声似乎也早已失去了踪影,不知道是何时学会了敷衍虚伪;那一张张幼稚无邪的脸也不见了,不知道是何时适应了冷漠的面孔。喜欢沉浸在自己编织的世界中,喜欢翻阅曾经的点点滴滴,让自己迷失于失落之中。喜欢数着只属于自己的欢笑和泪水,藏在心底的深处,不想与别人分享。习惯透过手掌,看纹络中灰白的天空。习惯仰望夜空,看发亮的星星眨着眼睛。习惯独赏世间繁华,静听人间烟雨,无声无息。习惯听Vae的歌,写伤感的文字,行走在孤单的海岸线,任自己的泪肆无忌惮的洒落。习惯将散落在各处的忧伤收集后,酿成残酷的漠然。习惯续写心中那个永远的有悲惨结局的童话。这注定了我的寂寞。无所谓/该放就放/别让自己那么累无所谓/自由自在的飞/让梦纯粹/静候轮回在梦境中寻找着虚假的自己。直到醒来,才恍然大悟。其实不然。微笑的抬起头,我发现朋友对我是那样友好,我们之间的友谊有着无法想象的纯洁。是啊,不要想得太复杂,只在乎这浅浅的,淡淡的感觉。于是,我喜欢上了听Vae的《浅唱》,我也学会了浅唱。我喜欢上了和朋友一起出游,喜欢这种幸福的感觉,这种独特的自由和快感。我享受与朋友一起浅唱,说笑。这时的我,不再寂寞。你要清醒/别再轻易掉眼泪是是非非/你要勇敢去面对原来,浅唱注定的不只是寂寞。7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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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唱_750字一直以来都非常欣赏柳永的词,喜欢他对“且去填词”的坦然处之,喜欢他那“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洒脱,一如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豁达,以及“芳菊开林耀,采菊有佳色”的清亮。然而诗人毕竟是诗人,他们懂得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内心的情感——融情于物,他们恬然地亲近于自然。于是抑郁之际,有了柳永“对萧萧暮雪洒江天,一番清秋”的凄婉,有了“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的”凄苦……他的离情别绪,曾几何时,让人为之哀叹.驻足。我觉得他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他对词的钟情和对生活的感悟让我深深折服:原来生活可以用文字来表达,而从文字中亦可品出一种心情。生活中我喜欢品茶,尤其是菊花茶。看着杯面上朵朵绽放的菊花,闻着丝丝茶香,心里很安逸,很平静。有人说“忧伤是诗,伶仃是画,沉默是歌,而独处是一道风景,是人生旅途中一处宁静而永恒的风景。”是啊,其实许多时候我们需要改变的仅仅只是自己的心念意境而已。正如冰心所说的那样“我们如能时时保持清明开朗,则展现于周遭的环境都是美好而善良的。”于是在对生活的品味中,我时时提醒自己以一份恬淡的心境来看待生活。一年四季,春去冬来,如果要在春天和冬天中做一选择,我想许多人会选择春天,正如“一日之计在于晨”一样,作为四季之首的春天,总是给人带来憧憬和希望。可是我却偏爱于冬天,我喜欢冬天带给人们的那种平静的感觉,没有太多的包装与掩饰,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自然。有人说冬天带给人的那种谢幕般的感受比寒冷本身更残酷,也许吧,可是我觉得这种残酷恐怕只针对那些怯落的生命而已。所以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另一种品味,品出信念和自信。生活并不情愿只是一种感觉而已,许多时候我们需要细细品味才可以感受到真实的自己。一种心情,一份品味,就让这种闲适的心境荡漾在这浅斟低唱之中吧。7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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