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书香,畅游书海
“不嘛,不嘛,我还要再看一会!”几乎每一次读书都会是以这句“台词”收场,似乎我和图书已经成为了患难见真情的好哥们一样,每晚睡觉前,我和书的相遇就像雷打不动的约定一样,开始生效了。
我和书最早的相见记得还是没上小学的时候,那时的连环画是我接触最早的图书,像《西游记》、《哪吒闹海》、《三国演义》这样的连环画爸爸都是一套一套的给我买,我也一看到图书手就贴上去了,紧接着眼睛就粘上去拿不下来了,怎么看都看不够,它们也让我第一次认识到大千世界。在一次幼儿园举办的“六一儿童节”的晚会上,我竟然破天荒的讲了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还有板有眼的,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喝彩,也让年幼的我第一次尝到了书送给我的一个甜蜜的礼物。
上了小学,我并不局限于连环画系列了,所以手里接触的书越来越多,胃口也大了起来。每一个假期,老师规定的必读书目我总是看的如痴如醉……《木偶奇遇记》让我知道了说谎话的孩子鼻子会变长;《绿野寻踪》使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夏洛的网》让我明白了动物的友情,这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最后一头战象》使我感受到动物们善良的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更让我坚定了一个信念:假如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虽然每一本书采用不同的文笔,但是却一样的美轮美奂,精彩绝伦。这时,在班上,我的作文是数一数二的,几乎每一篇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几乎每一年的作文本都会被老师“没收”,保存到学校里。这真应了杜甫大叔说的那句话一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还并没有读书破万卷,但也已经如有神了一点,这其中书的功劳是最大的,这就是书送给我的第二个幸福的礼物。
到了中学,繁忙的学习生活是我被迫做出一项重大的决定:跟我朝夕相处的书说拜拜!罪过啊!罪过!为了不放弃读书,我不得不把读书时间从每晚八点不见不散改成每周日下午不见不散了。但是幸好还有三根救命稻草,那就是周四下午的阅读课、大长假和我拼命攒下的小金库------短暂课余时光。就这样,我与书在烈火中重生,抓紧一切宝贵的时间(包括上厕所),开始与书进行亲密的思想交谈,于是,书成了我课余时光最好的伴侣。
中学也有必读书目,但却枯燥了许多,不过对我这种在沙漠中的人(是书就看的人),就好比久旱逢甘露,湿润了我的心田,更滋养了我的灵魂和思想,同时也使我感叹万千!就像我最近读的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阿Q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每当有人打了他一顿。他总会自己在心里安慰:全当是孙子打爷爷了。这种幽默的精神胜利法令我十分向往,甚至如果阿Q在世的话,我一定要去拜他为师!可是后来的事令我改变了这种想法:阿Q听到有人干革命,也跟着去干革命,可是阿Q什么都没做革命的潮流就失败了,上刑场时阿Q一声不吭就死去了。这样的人真是让人既难受又气愤啊!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这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钢铁战士保尔·柯察金完全相反,一个是珍惜生命,报效党和社会;另一个是碌碌无为,唉声叹气,同样是革命,差距肿么就这么大呢?真是一个中国人的悲剧啊!
虽然阿Q的生活时代已经远离我们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和阿Q一样的人,他们好吃懒做,仅仅凭着精神胜利法在现实生活中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们依赖社会,依靠父母,到最后社会和父母都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又开始抢劫,偷东西,但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碌碌无为的度过了自己宝贵的一生,他们的死轻于鸿毛,没有人怀念……书里有这样鲜活的例子在眼前,我们怎能不敲响警钟呢?所以,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长大以后报效祖国和社会,成为一个有作用的人!
书是我一生的朋友,一生的伴侣,更是一生的警钟。一本好书读一百遍也不会没意思,反而遍遍都有新东西,遍遍读出新感受,这时书的真正含义才会读懂,“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就像自己的家一样,即使在第一百次回家,你也会惊奇的说:“啊,我怎么没有看到,光线照的那个角落是那么的美!”假如你要立志游遍天下,那你更需要一本好书相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游历是精神的享受,书是思想的充实,两者互补,便会产生巨大的效力!书是读不够的,即使你读了一万本书,也会觉的太少了,太少了,我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少,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得到书送给我们的一个又一个精美华丽的礼物!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是无道理的,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所以,让我们品味书香,尽情地畅游书海吧!
初二:衣悦
品味亲情
“现在已经入冬了,四周严冬凶神恶煞的面孔是否是对我的惩罚呢?”我心里这样想着,突然看见远方母子之间其乐融融,我更感到无助和悔恨。
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天空中的黑幕还没有拉开,下着阴阴沉沉的雨。“卧走了,妈妈。”“路上小心点,放学后早点回家!”妈妈说,“等一下,拿点钱,肚子饿的时候买东西吃。”这时,我的伙伴来找我了,要我快点出发。而妈妈又在说什么带把大点的伞等“废话”。
此时的我心里很烦,就对妈妈说了句:“还要说什么?啰嗦!”只见妈妈没有再说话,也许她在流泪,但被尚未拉开的天幕和雨水掩盖住了。我不再理会妈妈,走了。
然而我的良知并未泯灭,在这件事过去很久之后,我已经是少年。 我偶然看了一篇文章:
“一位科学家拿了一只白鼠做实验,他给白鼠注入了病毒,本来应该7天就死亡的白鼠居然活了21天,这使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事后,一位记者去采访了这位科学家,当他问道:‘白鼠为何能活21天?’科学家说出了自己的见解:‘在这只白鼠做实验前生下了一只小白鼠,小白鼠要受母鼠的呵护21天后才能独立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这篇文章见报后,销量大增。
这能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论亲情,世间随处可见。远的不说就说汶川大地震中,当一位孩子获救后,发现在孩子的身后有一双手,当人们又继续往下挖掘,意外的发现是一位母亲站在孩子父亲的肩上把孩子托出废墟。这是什么?这就是亲情。亲情如舟,载我们度过洪流;亲情如泉,帮我们度过干旱;亲情如树,保护着树下的草儿;亲情如风,送来丝丝凉意;亲情如雨,滋润着万物;亲情如衣,将我们牢牢包裹。
回忆当初,我悔恨至极。其实当初我要是多一份宽容,便能使我的心变得宽松,但如今呢?
天下所有的儿女们,你们要抱着一份理解宽容的心来对待父母。这时,你就会发现,父母的叮嘱中包含着多么沉重的爱啊!愿你们学会品味亲情!这样,你的生活中不再出现狂风暴雨,只有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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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小时候,在家中,书并不多,不过三四本妈妈给我买的书,《公主故事》,《三字经》等等,正因家中不多,我也只能在这几本书里反复品味,以为世上是不过这些,最多也就几百本左右吧!但是,到我七八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图书馆,我才直到我的想法太傻太天真。妈妈推开图书馆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景象真是让我大吃一惊,从未想过的六层书柜,一排又一排的书柜向后延伸着,书柜上,一排有一排摆放有序的图书,花花绿绿,应接不暇,一种十分强烈的视觉冲击,“这么多的书!”我不禁感叹道,“这书多得真是让我难以想象。再走进一些,便看见了那些书柜上的大字:童话,科技……我知道,那是用来分类的。在我那个年纪,对于其他类的图书还看得不大懂,只对童话一类是情有独钟。我跑向童话一类的书柜,书架上书个个封面漂亮,每个我都想看,这么多的书!书这么多堆积起来,高度是有多少个我啊!我兴奋极了,在离我最近的一个书柜里挑了一本好看一些,让我心仪的——《仙女蜜儿》,光是这书名,就让我迫不及待想打开看了。我轻轻翻开书页,扑面而来的是淡淡的香味,我知道,那是书独有的香气,闻着书香,我惬意地看起书来。书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中的蜜儿是一个仙女,手上还握着一根仙女棒,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我立刻迷上了。虽说家里童话书里有许多童话,但都没有这本故事来得长,来得新奇。我静静地坐在阅览室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一直看到了黄昏才离开。那时我认识的字并不多,读书是跳读式的,对于情节也只注重有趣的,这样囫囵吞枣,以至现在只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了。这就是我与图书馆的第一次接触。从那以后,我明白书不一定要买,也可以去图书馆看,我不可能把所有书店的书都买到家里来,于是便去图书馆。正因为这样,我喜欢泡在图书馆里,在安静的图书馆里,连针落地的声音都可以听到,没有人会打扰我看书。我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看书,随着年龄的增大,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读着不同的书,沉浸在不同的世界里。再书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没有时间的概念。有的,只是温柔发黄的灯光,书中散发的淡淡书香。书中的人物各式各样,有的天真无知,有的善良热心,有的心狠手辣……这些不同的人物教会我许多,教我辨别是非,教我做事前思考……同时,我的心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而变化,有时我会为书中人物的成功而欣喜,有时我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遭遇而落泪。在书中,我明白了许多只有亲身体会过才会明白的道理,明白了书中人物话语中看似平常的另一面。我开始学会思考,不单单停留在肤浅的表面。对于我来说,图书馆是我的第二所学校,里面各式各样的书都是我的老师。我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我就像一条小鱼,不受拘束地在书海里遨游。图书馆里的大世界,让我明白了世界原来这么大!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引着我慢慢走上了人生的道路……在学习之余,图书馆何尝不是一个很好的去处呢?里面那大大小小的图书都是知识宝库大门的钥匙。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何不去图书馆泡个一下午,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头静静品味一本书,敞开心扉来与书中的人物进行交谈呢?朋友们,图书馆就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一起走进图书的世界,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在书海里遨游,让我们一起品味书香!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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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中外在许久之前就得出结论:书是维持人类生活的重要物品之一。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古人也曾经曰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话充分体现书的用处大有获益吧我认为一本好书是有着清香的,一种脱凡俗世的香。香的味道在于你是如何理解这一本书的,如果你把书上写的当成人生一大乐事,那肯定扑面迎来的就是甜香嘛。书是当代社会从作者的眼光写出来的一个缩影,里面也蕴含着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书是要看你怎么看的,其次才是作者怎么写的。再好的书放到一个不会鉴赏的人手中,就算他把书背的滚瓜烂熟,没有理解再一深层的意义,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说,好书也要有一个有能力的人去细细品味,就像品茶一样,这本书的香味才能被你发掘出。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书橱了,所以我比较小的时候就是许多书的主人。直到今天,我仍不停地看书,百科全书,小说,哲理方面的等各个方面的人们都要看,就像身体一样,不能单补一样,要全面。读书读到悲欢离合,让你身心紧跟相随,读的是作者的天马行空。这时,书本身蕴含的香味才能发挥地淋漓尽致,手有余香。书香永存,只要一本好书,再久你都记得,应了一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样都是做着别人占便宜的同时你也得到益处,何乐而不为?5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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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出于父亲的缘故,打记事起我就是个喜欢读书的孩子。似乎在某个瞬间的回头,我就看见我的童年,在院墙的一隅,我端庄地捧着一本书,身边围着一群淌鼻涕的同龄的孩子,听我天马行空地用只有孩子们才听得懂的方式给他们讲故事。那时正是哥姐们长身体、饭里至少要掺一半玉米粒才够果腹的年代,母亲盼到肉票发下来拿着它去买肉,都是赶着最先去排队,就指望能买上最肥的一块回来给孩子们添点油水。有肉吃就是件多么奢侈的事,有人就发明了在厨房里用线悬了一片肉皮,出门前在嘴上抹一抹增加一些油光水色,即便这一抹,也是舍不得用舌头舔掉的。我们住在省委的一个院落里,院落里有四、五户人家,孩子一般大,都穿着补丁裤露趾袜,唯独我的家,比别人多了整壁的书柜,满满地装着书籍。书柜有四腿支撑,距地面大约七八公分,早成了老鼠生儿育女的好地方,有一年父母搬开书柜,一窝还没睁眼的老鼠幼儿在碎报纸屑里慌乱地拱着。父亲说,我们家的老鼠,都是有知识的。因为书多,我又吝啬得厉害,是从不把书借别人的,到了大概七岁,我读甲秀小学,心里突然生起赚钱的念头,就悄悄拿了母亲藏在柜子里准备春节才给女孩子做一身新衣服的花布,裹了能拿多少是多少的小人书来到浮玉桥头,铺开来一分钱一本租给别人看。看完一分钱的内容,不等别人多看几眼,就被我一把夺回。那一次租书,我是有了好几分钱的收获,但最大的收获等在后面,就是母亲的一顿揍。记忆里我小时候没少挨揍。父亲的表从不轻易落到我们手上,为了我们读书不迟到,买了闹钟挨着收音机,隔不了三五日,我就背着父母找螺丝刀把闹钟给拆了,一圈发条收藏起来,挨了一顿揍;父亲用坏的收音机我拆下两个有磁性的小喇叭来吸着大头针玩,也挨了一顿揍。后来父母搬到省政府,我独自留在省委的老房子,陪伴我的是父亲不曾带走的那些书籍。我常常在夜里睡不着觉,屋外南明河潺潺流动,有时候河面会飘过来几句断断续续的歌声,有时候墙角的蟋蟀彻夜不息,我手捧着书,点一室清辉,任时光如流。很多年过去了,八十七岁的父亲还在读书,我也还在读书。父亲的阅读从别人的书评开始,我的阅读却从偶遇开始。我喜欢那种不期而至的幸福,信步走进书店,一首曲子在空气里流荡,一些美好的文字映入眼帘。这样的带着一本书回家,心里竟充满喜悦。爱不释手地捧着书,再远的距离也愿意走着回家。如果太阳正好,会透过树隙洒下一地斑驳。路面遗落着樟树仔,仿佛就是为了等待此刻我的到来。一步一步轻踏上去,樟树仔在脚底发出细碎的爆裂,漫延着一种凛冽、辛辣而又难以把握的馥郁香气。有时候就背靠阳台,静坐时光中读书。门楣上的风铃在风中摇动,发出清脆的碰响,小鸟偶尔在窗外的树丛间叽啾一下,阳光慢慢浮上墙面。这时候,如何描述心里的那份喜悦和幸福都显得仓促,只有细碎的书页卷动,让人穿越疼痛,迈向更高更远处。远在异乡的时候,我固执地热爱着那些同我的目光与生命有过交流的书籍。我常常觉得自己没有故乡,却又处处是故乡。周作人说:“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相会,遂成相识。”心里突然一怔,这就是我心里装着的那个故乡吗,不曾停留的脚步,一次次趟过异乡的雨巷。在那些漂浮不定的日子里,故乡是背囊里抹不去的文字,故乡是夜色下漫出来的光华。几十年前父亲说,我们家的老鼠,都是有知识的。从那个时代跟着父亲搬家的书,都已经毛了边泛了黄,那些父亲批注过的笔迹,洇开的颜色盖过了文字,如同要逃过时光,成为自由的精灵。父亲的书房越来越拥挤,我的书柜越堆越高。有一天,这些书都将零落,但它们都曾在手心的温度里被一一打开再合上,就已经无悔。那么,无论书还是读书人,都是幸福的。那么,许我是世间安静的女子,用文字擦亮遥远的时光,看见故乡从未远离;用文字轻抚无边的岁月,倾听故乡从未黯淡。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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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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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歌颂祖国书是有香味儿的,能享受与否其实全在乎自己的意念,感知则有,弗感毫无。品味书香,要漫步书境中。不管是杂文、散文还是随感、随笔,描摹情境的句子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每当此时,我便毫不犹豫地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跟随着作者的感受一齐感受——感受作者的欣喜愉悦,感受作者的离散愁苦,感受作者的愤懑抑郁……总之,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品读到的总会是那样真实,禁不住便与作者产生共鸣。几日前有幸读到张承志先生的《心灵史》,文章中写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生活在沙沟庄子人们的凄苦生活(部分),作者笔下的情境真的将我深深感染。全村共四十户、二百零几口,就有过饿死七十多人的惨剧。那时村子里都吃苦苦菜。有家人的孩子进山挖苦苦菜,进了山就没有再回来。人们天天都吃苦苦菜,身子逐渐就透明了……其中有这样几句:儿子死在山里,同伴吓得跑回村,告诉那孩子的母亲。可是她刚刚弄来一碗糊糊汤,正打算等儿子挖回苦苦菜,给儿子喝,一听说儿子的死讯,这位母亲猛地抓起碗,只顾自己急急喝起来!读到这里你的大脑中会浮现出什么呢?是母亲狰狞的脸孔还是空气中弥漫的恐惧?还是……假若你就在桌旁,看着母亲这疯狂般的将糊糊汤喝下,估计,这该算是一种震撼了吧。品味书香,更要怡情书香中。所谓景为情设,置身景中自然会被其中弥漫的某种情致所感染,油然而生出感受。这里的景当然不限于纯粹的美景。感受了,有时会拍手称快,有时低徊欷?[,有时会心一笑,这就是情,文章的情,作者的情,能传染的情……再看《心灵史》中的那段,母亲的行为一开始令我惊诧不已,本想母亲抓起碗后会重重的摔出去,然而她却将糊糊汤一口气喝下……这是发生在大西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真实事件,所以联系实际可以看出,这没有什么不可能,事件是真实的,那么给我们的感受又会是怎样的呢?失去儿子的痛苦,饥饿难忍的无奈,都被她伴着泪水狠狠喝下,我敢说她喝下的糊糊汤一定比苦苦菜苦涩百倍。也许把每个人放在那个环境中,都会那么做,而且有甚于而无不足。归根究底,一句无奈道破天机。书中蕴涵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想还是再找机会聊聊吧。书中不仅有野花的馨香,竹林的清香,山谷的幽香,而且还有桑梓之地的土香,以及依稀记得母亲身上的柔香,这些香味是很难觅到的,其实也不尽然,或许小窗旁边,或许路边灯下,悄悄翻开也许已经泛黄的书页——一阵馨香会将你轻轻弥漫……好多书香值得品味,然而现在的我们已是错过好多——但我想说的——感动若在,书香尤存。是谁养育了我们?是谁使我们的生活过得如此幸福?是您,我们亲爱的祖国。在这举国欢庆的十一即将来到之时,我想对您说:“我们热爱您!”您是如此婀娜、秀美!如此博大、宽广!您从不让无情的烈火将信念吞没。在那炮火连天、战争不断的上世纪30年代,当日本侵略者的铁蹄在践踏您的时候,毛主席一句话“把日本鬼子赶回老家去”,就组织了中国工农红军开始了艰苦的“八年抗战”,直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才使您有了暂时的安定!可是,1946年,国民党军队又挑起了内战,您的美丽的外衣被您的儿女撕得粉碎,您痛苦万分!直到1949年10月1日‘您终于得以安定,毛主席在天安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在您的儿女们的欢呼声中,您扬眉吐气,微笑着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是的,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可亲可敬的中国共产党,是它把中国老百姓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还使祖国从东亚病夫成为了东方雄狮、巨人!祖国,我们赞美您,当五星红旗与太阳一起升起的时刻!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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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喜迎奥运品味书香,喜迎奥运百年奥运,风云变幻,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人文精神。这重要的是奥运的内涵,就是知识,而知识又都在书里,所以我们要好好地读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读书的好处很多:首先,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是啊!人类发展必然离不开知识。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我们如果从小不会读书,没有知识,文化底蕴不足,长大以后很难立足于这个时代。正如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递”。我们只有多读书,才能进步。莎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的确,书能让我们懂得许多,补充我们的“营养”。马克思还说过:“我越是读书,就越是感到自己的不足,越感到自己知识贫乏。”书籍包含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书,就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户。可想而知书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中国的未来要我们这一代去创造,只有多读书才能开阔我们的视野,不辜负时代赋予给我们的使命。其次,读书可以塑造人生,读书对改变一个人的精神气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书籍可以改变人的一生。也能净化人的灵魂,正如凯勒所说:“一本好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国明代的董其昌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汉代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总之,多读一本好书,就多一些智慧;多读一本好书,就多一份力量;多读一本好书,就多一个人生;我们才不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再次,读书可以陶冶情操。读书其实也是一种享受,现代社会丰富多彩,充满了烦躁和诱惑。如果静下心来,读点自己喜欢的书,既养心又益德。读书也是一种休息,我国的鲁迅先生,就连休息也在看书;读书也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剂,高尔基曾说:“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他还说:“读书越多,精神就越健壮、勇敢。”如果我们不多读一点书,就好像没头的苍蝇,找不到自己的人生目标。最后,读书可提高写作水平,唐代诗人杜莆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大家多读书,一个人的语文水平主要靠平时多看、多读、多练。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所以,在这奥运会即将到来之际,读书应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书是知识的海洋、信息的仓库、是经验的总汇;我们更应该发奋读书,在读中学,在读中乐,与书为友。为北京2008奥运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在这里我讲二个小故事:1、在英国的大科学家牛顿身上曾发生过这样一个因读书而忘了吃饭的故事:一天,牛顿的一个朋友来他家吃饭,却久久不见他从书房里走出来。朋友知道他又沉浸在书堆里了。于是,他把自己和牛顿饭盒里的鸡腿都吃完了,把鸡骨头放在饭盒里,盖上盖子就走了。过了好长时间,牛顿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他才想起吃饭,此时他早已把朋友来自己家吃饭的事给忘了。当他走近桌边,发现自己的饭盒里全是鸡骨头。他拍着自己的肚子说:“你这个贪吃鬼,刚吃过饭,又想吃啦?”说完,他转身走回书房,又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2、我国的陈毅元帅小时侯发生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一天,陈毅去老家。刚进家门,他就找了一本书看。这时,老家的人给他送来一盘点心,还给了他一碗糖,让他蘸着吃。陈毅一边吃,一边用毛笔在书上写批注、评语。当他看完整本书,走出房间后,看到他的人都笑了起来。陈毅一抹嘴巴,也笑了起来。原来,他把墨水当糖蘸了!笑了一会儿后,陈毅说:“我正想吃墨水,因为我肚子里的墨水还太少哩!”看!知识都是从书里积累起来的,都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最后,我送大家一首诗——《走进书里去》:书是一扇沉重的门,它垂青于每一个敲门者。它敞开的门扉里,是一口淘不完的井,是一座掘不尽的矿。走进书里去,从书里走出来,让知识的浪花滋润我们的肺腑,让动人的箴言树起我们人生的路标!同学们,动起来吧!让我们与书为友,让我们在知识的陶冶中更上一层楼!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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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颂歌祖国《造化弄人》美丽今年在县城上初二,美丽虽然叫美丽但她一点也不美丽。满脸的小豆豆,黑黑的脸,和小小的眼睛。头发总是被高高竖起。油亮亮的额头像是可以反射光一样、讲话起来总是低着头,撺着手。头上一直出着汗。要是在大街上,她一定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个。小学时曾被老师在全班面前对着她说:“美丽啊,你怎么一点都不美丽啊!”然后全班的孩子都大笑,哪怕是比美丽还难看的.这时她便会沉默的低下头,然后听到“滴滴嗒嗒”的声音在课桌上回想,只是被刺耳的笑声淹没了...虽然自己不好看,但是美丽却从来没有怨恨她的父母,因为她父母早就过世了。所以美丽只好在自己被别人嘲笑后在心里埋怨下父母,但过后又很后悔,因为美丽是个懂事的女孩,她还是很感激他的父母。毕竟她的父母是因为救美丽而死的..在14年前,一个大雨磅礴的晚上,美丽发起了高烧,当时的农村那有什么车,连路都是泥泞的。虽是这样,但是美丽的父母还是用牛车将美丽送去了医院,但是在将美丽安顿好后,在回去的路上,滚下了山崖。两名呜呼~~所以村里的人都说美丽是克死父母的凶手,生出来就是个祸害。没人愿意领养她,但是当村里的陈阿婆将美丽接回自己家时,所有的人都说陈阿婆有病,两个都有病!但在美丽眼中,陈阿婆是个善良的老人身材佝偻,有着刀削斧刻般的面容,笑起来满脸都是皱纹。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十分可爱。起码在美丽的心里是这样。头发整齐的用发夹绑起来,显得十分精神。村里的人说陈阿婆的一生很坎坷,丈夫在很她年轻的时候就跟别的女人跑了。留下两个嗷嗷待乳的孩子和一个垂死的老娘。每天还有一大堆因为丈夫因为赌博而欠钱的债主们。虽是这样,但是陈阿婆还是辛辛苦苦的将这个家支撑住,还将两个儿子送到了大学。本是该享清福的时候了,就在她去村口接两个衣锦还乡的儿子的路上,还跟街上打招呼的大妈唠唠叨叨,还时不时的笑笑,幸福的笑容在她深深的皱纹里荡开来,一圈又一圈....但一个跑的鞋都不要的相识气喘吁吁的人告诉阿婆,她的儿子在回来的路上翻车滚下了山崖...顿时,老人感觉天快要塌下来了,然后就是一片黑暗...而当阿婆从她的儿子出事故的山崖回来后,感觉像老了十几岁,只是在几个小时内...正好她路过村口,看到村长将美丽抱在手中,说出了美丽父母翻崖的事情,问谁可以收养美丽,可是大家都认为她是个灾星,没人应答..正当村长焦头之际,陈阿婆收养了美丽。不仅因为美丽父母与自己儿子一样的事故,还有美丽那双可怜的眼睛里流露出的可爱让陈阿婆有了收养美丽冲动。就这样,两个别人都被嫌弃的人成了相依为伴的一家人,手牵手过了14年...在学校美丽没有可以交谈的人,因为她骨子里很自卑,跟人讲话往往不敢对视别人。再加上哪会有人注意她,毕竟人最最关心的只是自己而已。所以同学们交谈的话题里从来没有她的事情。不过要是说到成绩,这时美丽唯一可以骄傲的事情,因为成绩单上那可望不可即的分数总让别人惊叹不已。但美丽从来没有放松。因为美丽知道,明白只有学习才有出路。所以只好将与别人交谈的力气用在学习上。当然,像所有青春期的女孩子都一样,美丽也会偷偷幻想,心中也会存在一个帅气的白马王子。但是美丽却从不相信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毕竟书上的白马王子爱上灰姑娘是作者未完成的梦想而已。就算有,自己也不是灰姑娘,因为灰姑娘是已经成为珍珠却还没发出光芒的沙砾,等待有人来发现。而美丽觉得自己连沙砾都不是。可能只是一滴水,用来反衬珍珠的光芒。连可以成为珍珠的条件都没有。何来的奇迹呢?但幻想是无罪的,人要是没有幻想就是一个没有生气的行尸走肉。美丽也一样,而她的白马王子就是坐在她前排的叶。人家说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遭遇。人亦一样,帅气的叶也是有着一张漂亮的瓜子脸,长长的头发根根分明,在阳光的照耀下,在有些微黄微黄的金色,显得十分桀骜不驯,只要他一说话,那迷人的嗓音像是要把人陷进去一样。让女生尖叫不已。但美丽看中的是他迷人的眼睛,眼睫毛一砸一砸的非常帅气。但是美丽从来都没跟叶说过话,只是在偶尔下课后,久久的盯着因穿白衬衫而无比英俊的叶的背影。就这样而已,没有过多的的想法。但美丽却没有想到两条看似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却会有了让美丽铭记一生的交集。因为端午节,学校要放假,所以美丽要回家。只有这时候才是美丽最开心的时候,因为不仅可以看到阿婆,还有一年吃不到几次的粽子。更重要的是可以去看看父母,在车上,虽说人坐在里面,但美丽的心早就回到了熟悉的小村子,尽管没人欢迎她。但她彷佛看到了家里的老黄狗在村口等她,阿婆在家精心的准备饭菜...还有..就这样,美丽睡着了...梦里的她仿佛高昂着头...忽然有轰隆隆的声音,还有感觉像坐摇椅一样,脚还伴随一点点痒。当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被车顶压住了脚,四周都是车的残骸。她这才明白,出车祸了。她费劲了好大力气才把车顶移开,当她看到四周的残骸的时候,她突然大哭起来。和当初被抱在村长手里一样。因为她非常害怕。就在她哭着噼里啪啦的时候,后背好像被人拍了以下。她惊奇的转过头,然后发出了高分被的尖叫,因为她竟然看到了叶,她感觉看到幻觉,“难道是自己已经死了么??当她呆住的时候,叶突然发出了笑声。美丽这时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原来自己一直和叶坐一辆车,却没发现,谁叫美丽总是低着头呢。于是美丽赶紧抬起头,看到叶的头发乱糟糟,白衬衫也全脏了。竟笑了出来。而叶看到美丽的笑容后,说;你笑起来也很好看”。就在这时候,美丽的脸红起来了..然后,彼此都不再说话。然后,交警来了,然后,两个人又一起回家了。后来美丽才知道,叶是自己隔壁村的。因为碰巧和美丽坐同一辆车,也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天啊,老天这是故意的么?后来的后来,两个人就熟了起来。竟变成了朋友。事情发生后,生活照样继续,但这件事却改变了美丽的生活,只从和叶成了朋友后,美丽发现叶有许多可爱之处,比如生起气来脸会嘟嘟的等等..而叶也知道了美丽的身世。所以也很关心美丽。假期经常去美丽的家,帮阿婆做些事情,阿婆当然对叶是赞不绝口....这样一来二往,叶心里也产生了莫名的情愫,有时上课突然想起美丽,然后傻乎乎的笑。这时叶才明白,自己喜欢上了美丽。这真是莫名其妙,大概青春里的什么都很奇怪,不被人理解吧!于是在某个周末两人一起回家的路上,当时夜色正浓,灿烂的星辰在天空构成美丽的图案。倒影的星光印在两人的脸上,煞是好看。空气中有种令人心旷神怡的味道。让人神清气爽。但叶却不是,他因为紧张而喉结上下滚动。脸上都是汗水。心里是早就默念了好几遍的告白台词。虽说叶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面对很多事都会面不改色,但惟独面对女生,那可是学生看到了老师——心虚啊!!然后叶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比如今晚的月色很美啊,他三叔公家的狗生了小狗等等..美丽都觉得有点奇怪。眼看美丽家快到了,机会就要错过了,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啊!于是终于进入主题。“美丽啊,你希不希望有个男朋友呢??”脸上是几滴汗水,十分焦虑不安得等待的回答。“你问这个干什么?"尽管知道叶的用意,但美丽还是有女孩子惯有的矜持。“因为,因为!我喜欢你啊”男孩憋了许久的话,终于说了出来。“喜欢!”美丽害羞的回答,也可以说是不假思索的的回答,毕竟美丽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这一天了。然后就捂着脸,跑进了村子。男孩也不拦,因为他已经等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答案,他感觉他全身的细胞都在伸张。像是春天一样。多美妙啊!!这一夜,男孩女孩都失眠了。因为太兴奋了,这就是恋爱的感觉的啊!两人都在傻傻的幻想,甚至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因彼此的一颦一触而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就这样,两个人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日子,美丽终于找到比获得好成绩更开心的事情,那就是和叶在一起。两人周末一起回家,一起在美丽家的草垛上看星星,甚至叶还教了美丽一首歌,让他非常自豪,毕竟让一个什么都比自己会的人听自己的话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青春里的恋爱是非常纯洁的,没有人情世俗,没有互相利用。只是两个懵懂的心紧紧靠在一起....多让人羡慕啊!但开心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这就是为什么人每天都在抱怨的原因。在一个周末,美丽的梦里不仅有可爱帅气的叶。还有陈阿婆,阿婆直直的站立着,彷佛像一个巨人一般。因岁月在阿婆脸上留下的痕迹完全没有了,皮肤光滑无比,像是一个刚刚出世的婴儿一般。一头的白发也变地黑亮黑亮的。显得年轻而美丽。而阿婆只是一味的笑着,笑容里充满了无比的慈爱,像一尊活佛一样。.但是忽然阿婆又哭了起来,但却没有声音。只是浑浊的泪水证明阿婆确实哭了...双手因哭泣而颤抖不已…..然后,天亮了,美丽醒了。她总觉得昨天的梦有些不对劲,于是她赶紧跑到啊婆的房里,发现阿婆的全身已经僵硬了,皮肤青黑青黑的。美丽这才明白阿婆真的去世了。然后,美丽哭了起来,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美丽大了才明白,阿婆因为笑是因为她终于离开了人世,没有了负担。而哭是因为,害怕美丽一个人不能生活。多么伟大的人啊!!当美丽有知觉后,她发现她在村长家。然后,又想起了阿婆,又哭了起来。后来,把阿婆安葬了,在这过程中,就只有叶和美丽和一些善良的村民。那几天,天一直下着雨,彷佛老天也在哭泣,在这时,少年的肩膀成了美丽唯一的依靠。尽管少年心里一样难过,但是他却没有哭。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悲伤过后,生活总是要继续。因为阿婆去世的缘故,美丽请假在家。每天凝望阿婆的照片,不停地想起两人一起相依为伴的日日夜夜。还时不时的流下眼泪,显得楚楚可怜。而叶虽然不放心,但也没办法,只好去学校。而这时,一辆光亮光亮的宝马车停在了美丽家门前。从上走下的是一对年轻的夫妇还有村长。原来女的是美丽妈的妹妹,只是因为在国外,所以一直没有联系。谁知道刚学成归国才知道姐姐的噩耗。当时是哭的是声泪俱下...后来才知道姐姐还有个女儿,于是便赶紧回来,而这时阿婆刚好去世。一切好象都是安排好似的。打扮光鲜亮丽的姑姑问美丽:“你愿意和姑姑一起生活么??”美丽只是一味的低着头,像当初自卑的她一样。于是女的一手牵着美丽的手,但美丽马上挣扎。当姑姑正疑惑的时候。“等等!”说罢便头也不回的冲回家里。过了许久,美丽拿着一张纸条给了村长,说给叶。村长虽奇怪,但也说了一定会将纸条交给他。然后美丽一步一回头的上了车,在车门关上时,有种莫名的液体从美丽眼里滴落下来..就这样,美丽跟着姑姑走了,而此时叶正在教室里想着回去该怎么安慰她呢。应该是给她个拥抱,还是一句安慰呢??而当叶终于回去的时候,他发现美丽不在家,但什么东西都没动。此时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像心被什么东西揪着一样。于是他马上跑去问村长,“她啊,早就走了。她姑姑来接她去城了!”村长开心的说,像是终于把一个灾星甩掉一样,满脸的轻松。少年傻了眼,她就这样轻易地走了?曾经一起说过的山盟海誓呢?彼此的约定呢?就这样,少年头也不回的走了。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她给你一个纸条呢”村长这时才记得,美丽交代给他的事情。此时少年脑里都是为什么她离开了我,她对我是假的么的疑问。完全没有注意村长。而村长也懒的追,随手把纸条丢在草堆里....就这样,过了十几年,两人都是有了家室的人。俗话说,女人的美丽30岁前是父母给的,30岁后是自己的。而今过这些年岁月的打磨,一头的大波烫,还有说话时高昂的头都证明美丽不再是哪个自卑,每天幻想的女孩了。因每天应付各种各样繁琐的杂事而操劳不已。哪还是那个心地纯洁,因帅气男生的一举一动而欢呼跳跃的少女呢。毕竟美丽已经过了可以靠幻想当饭吃的年龄。而叶呢,已经没有当年那个男孩的英气和满头的黄发了。岁月将他满身的棱角打磨的光滑无比。他也不是那个每天唱情歌给女孩子的血气方刚的少年了。现在的他的肚子也微微鼓起,要是和他原来的照片相比,就可以验证“岁月催人老”这句话。但当看到妻子和女儿的时候,他满脸的笑容却像当年那样,令人着迷。原本说好哪怕海枯石烂都会在一起的人呢?说好天荒地老永不分离的心呢?为什么却分别过了各自的生活。可能原因还是那张纸条吧。纸条里究竟写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可能只有当时人知道吧。当然村长可能也知道,不过他早就带着这个秘密进了黄土。可能就是造化弄人吧。不过生活不就这样么。处处充满了遗憾与得失。或许,这样的结果并不一定是不美满的。谁知到如果他俩真在一起会是怎么样呢?不一定会比现在好。所以,千万不要在年少的承诺前加上“永远”,或“一辈子'的字样。因为过了青春后就承受不起了...其实,两个人还是有交集的,在男孩,不,在男人去省城办事坐公交车的时候,他坐前排,女人还是坐后排,像当初他俩的座位一样。当女人看到男人后,眼泪突然涌出来,像是伤口突然破裂一样,彷佛像是看到了那个令她伤心无比的男孩一样。女人像当初一样,把头埋得深深地,小声的哭泣。而男人也听到了,和当初发生车祸时和女孩一样的声音。心里有种莫名的情绪。但两人都不相信他(她)是(他)她,所以都没仔细看。但即使是,他俩也知道,他们已经回不去了….造化弄人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