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那一方净土1200字

故乡的那一方净土

1200字 高一 散文

暑假回到老家,静坐室内,南风送来几缕花香,吹散了暑气。临窗满眼浓浓绿意,惹人欲醉。不禁想起了儿时常常嬉戏玩耍的那片世外桃园,忍不住就有了远足郊外,放飞心情的冲动。去拥抱大自然,对于喜欢自然的我来说,应该是很舒畅惬意的事了。

于是,在一个惠风和畅、阳光慵懒的日子,领着孩子,带上野餐,便神采飞扬的去野外舒展身心了。一路的欢声笑语,到了目的地——一个碧水澄澈、羊群如雪、唐堤蜿蜒如龙的世外桃源之地,便呈现在眼前了。处处盎然的生机,如画的景色让人心胸为之畅欢。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缓缓流淌、清澈见底,宽约百米的唐河,这里的水可真清澈,几乎可以数清河底的鹅卵石。那些成群的小鱼儿游来游去,自由自在的寻食着它们的美味佳肴,徜徉在属于它们的国度里,心无旁鹜,惬意极了。

野鸭也欢快悠然的戏弄着粼粼碧波,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水面上,就像孩子们在荡秋千一样嬉闹着。并不时拍拍他们骄傲的“双手”,嘎嘎的得意笑着,好像也在炫耀,看,我的“双手”多么神奇,我可以在蓝天之上自由翱翔呢!被激起的层层涟漪也慈爱的报以会心的微笑。

几只渔船在清净的水面上悠悠的荡漾着,那些鸬鹚忽地潜进水中,忽地露出水面,长长的带着弯钩的嘴巴在浮出水面的时候,会衔着一条小鱼昂首挺立在渔人面前,好像在炫耀着自己的“盖世奇功”。渔人则舒适的仰卧在小船上的敞篷里,悠闲的倾听着流水的呢喃,赏着两岸醉人的旖旎景色,用他们的天籁之音歌唱着美好幸福的生活。

河边那些天然的搓板上,三五成群的姑娘与妇女们正撸起衣袖,露出珠圆玉润的双臂在“啪”“啪”“啪”的杵砧着衣服,那此起彼伏,清脆响亮的捣衣声,和妇女们恣情纵意的谈笑声、以及姑娘们欢快悦耳的歌唱声,如同是一曲动听的乐章,奏出了一曲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赞歌,动人心弦,令人陶醉……清澈的河水,倒影着洗衣人们窈窕的身影和如花似玉的面庞。惠风透过岸边青翠欲滴的杨柳给姑娘妇女们擦去额头上沁出的汗珠,那些芦柴也积极的配合着人们的欢歌随风翩翩起舞,堤边的白杨也和着节拍,唱起了动人心弦的赞歌。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乡村捣衣图,多么和谐的歌舞升平的世界啊。

一阵微风拂过,垂柳也婷婷玉立在岸边,微微探着婀娜的身姿,俯视着明镜般的碧水中映出的那俏丽妩媚的脸。你看,温软的纤纤玉手轻轻戏弄着和风的飘须、像一个俏皮的姑娘正在戏弄着老爷爷的银须般可爱、活泼、又欢悦。多么喜爱美丽又调皮的“小丫头”啊!

极目望去,蓝天白云下,一行白鹭正鸣叫着飞翔在碧空之上,那欢快的声音,经久不衰的回荡在唐河大堤这个“长龙”上。是啊,唐河大堤就如一条长龙般蜿蜒盘旋,前不见头,后不见尾。鸥鹭知道,无论自己飞的多远多高,都始终飞不过生养自己的那一方净土,她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去另一方天地劳作罢了。所以,她们并无哀怨、并无慨叹!那愉悦的声音,不就是最好的见证么?

几声“咩”“咩”的叫声在耳边响了起来,雪也似的绵羊正在碧草茵茵的绿毯上肆意地吃着自己的“满汉全席”那雪白的身姿犹如盛开的棉花般惹人喜爱,又似朵朵白云镶嵌在连天的绿毯上。面对着如此秀丽、如此怡人的美景,我想,就是神仙居住的蓬莱之地也不过如此吧?

此刻的我,没有尘世间的愁心烦事,没有追逐名利与金钱的浮华奢侈,只是很贪婪的、如同婴儿吮食般要把这如画似锦的美景刻进我的脑海、浸入我的骨髓,融入我的血液,让她与日月同在,历久弥新。

故乡的那个人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明明已经回忆得思绪万千,但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么记忆犹新。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你的那个诺言,我才会一直深深记住你,你一定要回来哦!

---题记---

每到放寒暑假,我最喜欢和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乡下。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人的热情,那里空气的新鲜河水的清澈与及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对那里未知的事物的好奇。

但真正追溯起原因的话,那也只是其中一个小理由,最重要的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抛弃了烦恼开心快乐就够了,而那个地方的人事物恰好可以满足我的愿望。

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叱咤演艺圈的明星,也不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爸爸,而是我的堂哥。

因为他会很贴心的把那只捉过我的盛气凌人的大公鸡关在笼子里。再带我出去玩,他会随手拽一片树叶就吹出一段当地有名的山歌调调,在我羡慕他的时候又死也不说出怎么去吹,最后再在我委屈要‘下雨’的时候装着很无奈的教我秘诀;

他可以直接跳入江中很久不浮出来,在我这只旱鸭子犹豫着要不要下去的时候在我身后唬我一下,我要是生气了,他就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帽子里拿出一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鸭蛋,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做蛋羹给我吃,但其实为了保证蛋羹的美味,最后动手做的还是心灵手巧得让我望尘莫及的堂姐。

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他把我找到老槐树下,然后他在树上把槐花打得纷纷扬扬的,我循声抬头一望,上空那白压压的一片立刻碎成小雪花飘落,又涩又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可以让人陶醉。

不过,之后管着老槐树的大爷追着堂哥满村跑的时候,我一定在美滋滋的吃着槐花,至于他被弄成什么样子我可就不知道了。

堂哥在我眼里是个好哥哥,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能干老实、学习好才是标准有出息的人,但他实在是太‘机灵’了,所以一些事情就会被搞砸,自然就是人人教育孩子的典范:

你看看,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像王开宇一样,那你这辈子就完了!

但堂哥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变成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他说,他只是想当好自己,长大以后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正如那啥啥高耳朵的鸡说的:大人做错了事,所以上帝才会惩罚大人,小孩子还没有做错事,所以就好好享受吧!

我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对于那只鸡也一直疑惑,什么鸡那么有学问,比堂哥家的那只大公鸡还厉害?鸡也会有耳朵吗?不过,我对堂哥的敬佩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深。

但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叔叔本来就身体不好,后来在地里工作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检查出得了癌症。一家人好不容易凑到钱给叔叔治病的时候,就因为堂哥的顽皮,那些百元大钞一下子化为灰烬——堂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装有钱的纸箱烧了。

堂哥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罪人,家里人的责备打骂,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于堂哥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堂哥几次当着我的面哭泣,我很怕,因为在我的影响里我从没有见过堂哥哭过,更何况是哭得如此伤心,堂哥后悔了,但后悔无济于事,钱已经被烧了,回不来了。

也许是因为承受不了了,也许是真的想负责人,堂哥留下简单的:“我要去打工挣钱,不赚到那么多钱我是不会回来的”纸条,便离开了家门。

一年之后,堂哥找过我,他的样子我差点认不出来。

憔悴的面容,无神的眼睛,没有了顽皮的微笑,没有镇定自若的神情,曾经小圆润的五官变得开始变得深刻,明显是瘦了很多。黑色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纠缠,时不时抽到脸上,像是蘸了盐水的牛皮鞭,可以把皮肤撕裂,印上一道道深沟一般的裂痕,紧蹙的眉头仍然让人感到彷徨和痛苦。

我不敢想象这一年里堂哥经历过什么。

冬雨向来比冬雪还要寒冷,但堂哥穿得很单薄,寒风灌进了有些旧的灰色宽布袍中——那是他离家时带的衣服。

那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针就这样随风刺过宽布袍扎进皮肤里,深深扎进温热的皮肉,扎进柔软的血管,停滞在骨髓,是刻骨的寒冷。

当时我哭着央求他回家,我说叔叔已经康复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叔叔阿姨为找到他几乎要疯了,只要堂哥能回家,叔叔阿姨一定不打他。

但堂哥只是淡然一笑,堂哥是大人了,上帝要惩罚他了。他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到做到,等他赚到了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回来,不要告诉叔叔阿姨,因为他再也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操心了。

我努力地挽留,我说,堂哥走了,就再也没有人会叫我‘木头木’然后被逼着说是‘两颗树’,再也没有人半晚给我讲鬼故事了……

但,走还是会走,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脚步。

不过堂哥哥许诺说:小林,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一堆糖,给你讲鬼故事,给你做蛋羹,给你摘槐花吃……

后记:

哥,那个每次被你叫‘木头木’都会哭的爱哭鬼一直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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