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真甜_1500字
外婆是很能吃苦的也是很要强的,至少在娇生惯养的我看来,外婆这一生,实在过得实在操劳。
外婆小时候每天的行程就是:早上放牛,回来后吃饭吃完上学,中午回来带弟弟妹妹下午接着上学,晚上喂牛习字,做针线。就这样过着,那时候外婆在学校成绩是最好的,可是因为家里条件就上了两年半学,那时候的外婆没有削笔刀上课眼睛看着老师,耳朵听着,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在木桌底下削铅笔,母亲退学的时候教母亲的先生还对老公公说“这孩子就这样太可惜了,要是还有心想上就来,别浪费这好苗子。”母亲七岁到九岁就是这样的,学部能上就专门在家放牛、养猪,带弟弟妹妹。到十四六岁村队创了一个“知青”,母亲被选上,每天都要山上山下的拔草挑装满石子的担子和装满粪便的水桶浇田,对于一个小女子这无疑是肉体和精神上的拷打,外婆就这样一一扛了下来。外婆那时候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布做的单衣,吃的都是粥,干旱的时候就把泥土烤了当饼吃,过年讨个山芋那就了上天了。记得外婆说,她以前就穿过两件像样衣服,其余不是布单衣就是田里不要的棉花碎做的衣服,一件事一次过年大姨送给外婆的,那时候外婆夸张的哭了,一件是和外公结婚拍照的时候照相馆里给的。用一个人的话来说,那时候,外婆是乡里的一枝花,也是墙角的一株草;是男人心底的痒痒挠,也是女人心里的一根针。
改革开放了本以为没什么了,可以安稳过日子的,可是一件件事情让外婆精神恍惚。
老婆婆好心帮邻居扛大米结果把腿摔了,外婆则每个星期我那个老婆婆家去一次,每次都带上一些面包和鸡蛋还有餐巾纸啊什么,2014年外婆不放心自己母亲在哪耗着直接接到我们这来,每天给她照这照那,而老婆婆却还对婆婆发脾气。小婆婆的癌症外婆得操着,忙前忙后的照顾小婆婆,每天六点开着三轮车往城里去给小婆婆烧饭一直到晚上七点才回来,那段时间真让我担心外婆和小婆婆的解除会使外婆也得癌,小婆婆的走了没多久小婆婆的儿子摊上事了,欠着外面一屁股债,婚也离了房子也封了,车也卖了,外婆帮他还了一些钱后因为他屡教不改为小婆婆担忧但有无能为力。接着又一个婆婆得了癌,外婆这下也懒得再去照料了,只是嘘寒问暖,因为我还在外婆这里待着,各种费用,外婆现在是真的担当不起了。
面对这一切外婆,都咬着牙一个人杠在肩上,对别人好,却忘了自己。
现在外婆停下来了,除了老婆婆的那点事也没什么忙的了,闲暇之时还会和几个婆婆打上一蛊麻将。哦,对了外婆还种起了苦瓜。也不知道外婆怎么想的,菜地里已经塞满了却还中苦瓜,没地了就去屋后面犁出一块地来。
我不喜欢吃苦瓜,喜欢吃黄瓜,但外婆喜欢,她说,苦瓜其实不苦,它是看田地天天养着那么多菜啊瓜啊巷尾田地分担,可不知道怎么分担,就想啊想,把自己想苦了而已。清代王孟英的《随息居饮食谱》说:”苦瓜清则苦寒;涤热,明目,清心。可酱可腌。中寒者(寒底)勿食。熟则色赤,味甘性平,养血滋肝,润脾补肾。”即是说瓜熟色赤,苦味减,寒性降低,滋养作用显出,与末熟时相对而言,以清为补之。其实吃苦瓜以色青末黄熟时才好吃,更取其清热消暑功效。是好菜,也是好药,它清火、解毒、和胃、护肝、养心。
外婆不吃炒的苦瓜,她说那样苦瓜会变味,她喜欢炖汤喝或者生吃,外婆顿苦瓜汤我倒不觉得苦反而……很甜。外婆的顿苦瓜汤前一夜把苦瓜用盐在缸里腌制,把苦瓜切成两半再切成小块小块的然后用葱、姜、蒜、鸡精、盐、料酒、香油来腌制,第二天把苦瓜取出用开水煮,就干煮着到差不多的时候放入几勺白糖最后开过的时候加上点煮过的绿豆。外婆顿的苦瓜汤,是不苦的很甜,每次喝完我都会说“苦瓜真甜”。
外婆的一生就是个苦瓜,但它苦得很甜,很甜,甜到骨子里的甜,外婆顿的苦瓜汤不苦很甜,很甜,甜到味蕾深处,流到心窝。苦瓜也不苦,其实很甜,苦瓜真甜,注在你怎么去顿它。
辞旧年_700字
转眼间,2017已经在笔尖下溜走了,在喝上腊八粥的时候,我猛然意识到,我将要迎来生命中第十二个年头了。要过春节了,总得干点什么呗!
第一件事就是买爆竹,人们常说“爆竹声中辞旧岁”没了爆竹那春节可就没那么热闹了,弄不好还把“年”这怪物引上门来了!所以说刚放假,我就跟在爷爷奶奶身后,到小摊上去挑爆竹。我先挑选了我最喜爱的“烟花”,蹦着跳着找到爷爷奶奶。咋一看,他们还在挑选,这时我纳闷了,不就是一个鞭炮吗?为什么要挑选那么久呢?我问了问爷爷奶奶,他们的回答是这样的:“这你就不懂了吧,新的一年,就要用最响的鞭炮,预祝你新的一年红红火火。”我听了恍然大悟,我赶紧嘱咐爷爷奶奶一定要最响的,爷爷奶奶却说我是个傻孩子。
第二件事当然是添新衣,穿得漂漂亮亮的,才有新年的喜庆啊!这时,妈妈开始带着我去商店添新衣了!到了商店我就左顾右盼向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一样,现在想想,也是好笑,都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也许是太激动了吧。终于,我找到了心仪的衣裳,换上新衣服的那一瞬间。我喜欢这个习俗。
第三件事当之无愧是最重要的,那最是——包饺子。过春节不吃点饺子,那就不是春节了。可是话说包饺子子吧,怎么说也算是干活,可是我们一家人都对包饺子这件事乐此不疲。拿起饺子皮,抹上半勺肉馅,攥着饺子皮来来回回的捏,就这样一个饱满,可爱的饺子就像仙女出世一样,穿着雪白的纱衣,一个一个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手中降生。我也不能闲着吧!于是,我就用我那“精湛"的记忆,包出来一个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什么"手榴弹啊",什么"金元宝“啊......无不降临在我的手下。不过,就算自己包得再丑,也是自己的劳动果实,吃着也就最香。
时光匆匆,一不小心又过了一年。在此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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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甜若糖果_1500字童年似糖,甜蜜雅香,似梦一般流入心田,如花般绽放。---题记关于我的童年,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糖。我喜欢那种五颜六色的糖果,像彩色的宝石一样,点缀着我整个童年。时至今日,我看到那些珍珠般的彩虹糖,心里还是会有阵阵暖流流入。那时我刚上小学,对于学校的一切都感到无比新鲜,便也无心学习,成天捉弄一下这个男孩子,恫吓一下那个女孩子,以致于常常把人逗哭。我却还在仰天大笑。于是,我很光荣的被老师请家长来!我站在办公室门后,心砰砰地跳着。唉,如果我是蚂蚁就好啦,随便一小块地方,我就可以逃脱我妈的手掌心啦!可惜啊,我不是孙悟空,没那本事,还是被我妈拎回了家中。她瞪了我足足十分钟,最后严肃的问我:“你还想有糖吃吗?”我呆了,瞪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盯着她,心想:完啦,以后要跟我的宝贝说再见啦,哦,我不要!我出于本能的拼命点头,可我妈这铁石心肠的,还是把我的糖全部没收了,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我的糖全部收进罐子里,生怕漏掉一个,还在我房里四处翻了好久。最后,当着我的面,亲自把它们放到一个高高的柜子上,然后怕了拍手,奸笑地看着我:“从今以后,你给我洗心革面,不然,你只能跟他们永别了!”啊?犹如一道闪电劈过,狠狠地劈在我心上,于是乎,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那么悦耳,那么动听,以至于我“感动”地大哭起来。哼,我才不会甘心呢,我才不要眼巴巴地仰望着我的宝贝呢!蹑手蹑脚于是我趁我妈不在家时,像做贼一样,蹑手蹑脚的走向椅子,又小心翼翼地把它搬到柜子下面,生怕惊动了谁,不然我可小命不保啊。可那时的我才二年级,那柜子就像一颗大树,而我只是他身边的一棵草,即便垫着椅子也无济于事啊!不过以我的性格,绝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我使劲的踮着脚,却只恨我营养不良,人还是不够高啊。不行,再高一点再高一点,我就可以拿到啦。“啊!”我从椅子上摔下来了,不知何起,我妈悄无声息地溜到了我身后然后就像《白雪公主》里的皇后一样,大笑三声:“傻了吧?摔疼了吧?早就说过投机取巧是没用的,这下吃苦头了吧!”然后又拿着她手中的棒棒糖在我眼前炫耀,只要你考了3次第一,我就把那一罐子糖和这个大棒棒糖赏给你!”于是,她很潇洒地转身走了。这还是我亲妈吗?看见我摔倒了竟也不过来扶我,还幸灾乐祸?哼,考第一就考第一,怕什么。我一定要你见识见识你女儿我的厉害!于是,我开始发愤图强,每每想玩的时候,便看像那满罐彩色的糖果,于是就有了前进的动力,虽然也会很累,每天背唐诗、乘法口诀到很晚,练习字、拼音也会花费很多时间,却依然感到十分开心,每天都充满了憧憬,每个清晨,我都带着期盼的眼神睁开睡眼,每个睡前都渴望香甜的糖果。于是,每天便充实了。后来,我如愿以偿,当我抱着一大罐糖果的时候,以胜利者的姿态俯视我妈,心里充满了甜味,如漫步在棉花糖里,轻飘飘的,心里充满了无限满足。可晚上睡觉时,我却一直在哭,肆无忌惮地哭着。直到今天,我还是想不明白,当初会在满足后大哭,是因为付出太多,把自己弄得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晚上,没有了渴望糖果难以入睡的心境,又或是因为其他?而我真切的希望,在以后的道路上,也有一罐糖果,永远闪耀着七彩的光芒!初三:杨瑞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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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真好!_1500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五彩的小风车。拿着它,看着它不停地转着,转着,把五种色彩旋到一起,旋成一个美丽的彩盘。每当这时,我都会特别高兴,举着它到处跑,像个快乐的公主!哦,也许那时就已经爱上了它---色彩,爱上了它的变幻,神奇……还记得小时候看过一则童话,是说一个只有一种颜色的国家的故事。原先这个国家也是多彩的,可国民们不喜欢这样,于是他们要把整个国家变成同一种颜色。起初,把所有房子漆成了红色,可不久国内的人都变的暴躁,爱发脾气;于是又改成蓝色,可不久国内的人又患了忧郁症,于是……改了好多次,最终他们才发现原来只有多彩的世界才是最好的。当时听到这则童话,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担心没了五彩的风车。现在想来,才发现平时那么不注意的色彩对我们的生活影响这么大!抬头看看我们的周围吧!蓝蓝的天空,绿色的草坪,五彩缤纷的花朵,衣着艳丽的人们,还有小女孩红扑扑的脸蛋儿……我们的世界多美好呀!多种色彩够成我们多彩的生活,多彩的人生!听说通过一个人喜欢的颜色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喜欢红色的人豪爽,喜欢白色的人单纯,喜欢绿色的人热爱生命……可我总是不以为然。人的性格正如色彩一样,同样可以进行调和,可以变化。不同的时期,人的个性也会不同,没有某个性格是可以固定不变的,正如各种色彩可以互相转化一样。人生也正是这样。人的一生会有成功,有失败,有欢笑,有泪水,正因为这样才形成了人生的多彩与丰富。好象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经历过挫折失败的人,就不会懂得如何面对痛苦,也不会体会到再次站起来的幸福。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一个过程,面对一个个挑战,或失败或成功地进行着,不停息地直到人生的最后一刻。多彩也就是从这失败中来,从应对失败的不同态度中来。我爱色彩,从小就是这样,爱它的变幻无穷;我爱世界,因为它那么美好,那么多彩;我爱周围所有的人,因为是人类使世界美好且可爱;而我最爱人生,因为人生多姿多彩!哦,多彩,真好!10。诗意(抒散)不知从几时开始,我发现我爱憧憬着很多很多东西。虽然曾经到过几个不算太小的城市,但往往只是静坐在车中看着窗外逝去的一切。对于那些稍纵既逝的景色,我只能用“瞥见”形容。所以如果让我用尽一生的时间去欣赏那些葱郁的树木抑或通红的夕阳的话,我想我会愿意的。诗意仿佛被遗忘了的,喧闹践踏覆盖了它的本质。人们肆无忌惮地以毫无意义的方式剥夺着蕴藏在绿色中的雅致。诗意需要恪存在每个人的心中,但决不是以掠夺的方式。它属于止如明镜的心,属于青藤上娇滴的绿色。诗意中的绿。香格里拉,似乎被遗忘了很久。这片神奇的土地曾勾起我的无限向往去踏上它。而今我宁愿只站在它的边缘。去看尽用眼睛所能目视到的一切,然后振开双臂,让略带沙石的风扑向我,把我的衣角卷起,把我的头发卷乱,让她一特有的方式接受我的存在,这就足够了。然而,我没有到过许多诗意的山水,大多数的旅行时间都是在车上度过的,所以我憧憬看见真正的美丽。彼时我带过乡下的一些小山村,那里没有多么显赫的山岭,也没有多么雄壮的名字,那里只有村民们自己起名的小丘,倒也觉得无比亲切。游弋在山间的石道上,就仿佛置身于旷世的绝艳。此时我便忘却了那些高峻的山是如何存在于我的记忆中的。而在这里,我找到了许久没有过的遁世情怀。我惊讶于如此之景如何给予我如此的震撼,或许是因为它的亲切,或许是因为它被很多的人遗忘,或许这就是生命的本质。我突然发现我愈法厌恶华丽的文字,感觉从那些柔软但虚伪的文字中读不出令我感动的字眼。绿色中不应充斥着忧伤,不应象小四说的那样充斥着所谓的伤感。绿色是诗意的天堂,栖居在这样的绿色中不应让杂念玷污了它的本质。诗意居于绿色。我没有在山村生活过,所以我没有机会去感受这个地方给予的一切。儿时记忆中的山村应该是贫穷与饥饿的世界,但现在我透过所有的笑容看见了它让人安然。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去乡村生活我会愿意,我宁愿穿梭在没有石板的小路上,穿梭在草与花组成的诗意中。那时,绿色,红色,蓝色,每一种颜色都是那么真,那么美,我将不会再用温存在心中的感动在城市中寻找诗意,那时,我将不会再为诗意争辩什么,不再为自己的憧憬去追求什么,那时,我一个人,安静地看天,看地,看鸟,看花,看诗意与真情,看岁月与自己,那时,的属于自然,属于诗意,当它站在我的面前,轻然一笑,便使我忘却了一切,忘却了那个灯红酒绿烟雾缭绕的世界,忘却了那个曾在烟雾中挣扎的自己。生命本是一次诗意的旅程,一个人能真正地感受到它的存在,便也无撼了。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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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你幸福_1500字这个女人,比我早出生一年另四个月,她比我漂亮,比我娇气,我脸上从小就有许多疤痕,我见她就对她吼:“这是你干得好事!”她只是抿着小嘴笑,娇嘀嘀地说:“我什么时候干得?我都不记得了?”旁边的人会瞪着大眼看她,那么娇小的人,怎么小时候那么调皮?那个叫青涛的男人是她的劫数。她对我说为了他可以改变一切,他喜欢粉红,干脆她连内衣都买成粉红,我想说穿粉红很俗,但看她那眼睛发直的样子,我没敢说。她决不允许我这么说她的宝贝半个不字。那个从大一就迷上的比她大十三岁的男人,怎么看都觉得两个人不般配——不过说实话那个男人长得不难看,如果不带有色眼镜看他,很有点陈道明的味道。她立在他的身旁,应极了那个词——小鸟依人。我看到那个男人嘴角的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怎么觉得,那只小鸟的样子有点痴呆?表姐告诉我,你不懂,这叫什么?叫爱情,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狂晕!我只比她小一年零四个月!她的脸上的甜蜜让人觉得世界是她们俩个人的,除了她们,确切地说,除了她,没有人懂得爱情。我心里笑得在牙掉了三颗,我想告诉她又怕吓着她,从小学四年级我就开始失恋,到现在已经数不清谈过多少恋爱——不过她说的没错,到现在我觉得我最爱的那个男人还是我老爸。我走的时候,给她卖了两大盒面巾纸,她抿着嘴浅浅地笑着,问:“这是干什么?”我狂笑着走向公车站台,对她说:“留着你失恋的时候擦眼泪用!”她的笑容依然保持的很好:“青涛说过的,女人要有风度,要不然就会变老变丑,才不要和你计较!”什么混蛋逻辑!我跳上车的时候,心里看着穿着粉色长裙的她真的很漂亮,但我从小就认为他穿紫色最美丽。其实她知道我从心里希望她幸福。她应该不会为我的恶作剧生气的,谁让她小时候老挠我来着?她要结婚了,那天她穿了粉色的婚纱,要多漂亮有多漂亮。我在婚宴上一边狂吃一边想:“我看我那两盒面巾纸是用不上了。”那天我没有再提脸上的伤疤,因为那个时候的她,足以让全世界相信,她是最美丽的人。虽然我固执地认为婚纱还是白色的最美丽。我想收回我那两盒面巾纸了,我以为这个男人不会为她去离婚,但是我眼见着他脸上挂着陈道明式的迷人微笑,把那枚我眼红的要死贵得要死的钻戒给她戴上,那一刻我有些迷糊:这东西能代表地老天荒?脚下的踏实的土地都是沧海变得,我对一切永远一类的海誓山盟统统看不惯。我交往的最后一个和我最终走在一起那个被我称为老公的那个人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一枚像样的戒指,也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天长地久。我喜欢这种人,但我也慢慢觉出落寞来—原来每一个女人都是向往天长地久。向来以为自己是个例外的我也不例外。但我的预言不幸实现。丈夫老说我这种读小说无数的人联想推理能力巨发达,说出的话有时候就像巫婆念的咒语,像抹了毒药的预言。我的那两盒纸巾终于在她穿上婚纱的第三年的冬天要排上用场了。她和那个叫青涛的男人去换了绿本,那天我在换绿本不远的地方等着那个还穿着粉着羽绒服的她,我递给她纸巾,想让她好好地哭一场。我对她说:前面的路还长着呢?可千万别想不开?”在前面走的她忽然就转过头来,对我恶狠狠地扑过来——她又要过来挠我的脸!她一脸狰狞地对我说:“陪我去理发,买衣服!”那一刻,我流泪了。因为这样的她才是真实的自己,好多年我都没有见过了。我要建议她理一个精神的短发,那个她的脸形特配,再去买一件紫色的风衣,看上去一定特爽。这是我多少年来的愿望,我特自信我的审美。我还想和她道去吃顿大餐,倒上红酒,对她深情地说:“姐姐,我爱你。我希望你幸福。”1200字以上 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