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之蛊
有人说:“仙饮忘情水,人求忘忧草”,世世代代都有人想要这忘忧草,来忘记自己的忧郁、烦恼。可是,众所周知,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如果真的有这种忘忧之物,世界岂不是成为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天堂吗?但纵观历史,忘忧草似乎也并不存在,那么,它究竟应该存在吗?它有存在的理由吗?
古之圣贤说: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有些人忍受不了这忧患对自己的考验,于是,他们寻求忘忧草以使自己解脱。他们以一种处世消极,逃避现实的错误方式面对人生,但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类是不断争取进步的生物种类,所以大多数人选择了直面现实,接受现实,逆来顺受,少数人,一群高贵的圣贤们选择了改变现实,感化周围的人,燃烧了自己所有的热量,但仅有稀有的人以心理不能承受的压力为借口,自缢死亡,这种人就被社会淘汰了。欲食忘忧草的人也是相同的道理。这时的忘忧草就如同海洛因、冰毒等一样,是一种天然的蛊物,一种催人堕落的蛊,所以我们的字典中有“蛊惑”一词嘛,故忘忧草不应该存在,人类的科技越加发达谁知道,愚人将来会不会制成忘忧蛊呢?它目前的充其量,不过是部分人幻想出来的消极观念的产物罢了。但是,如果真会出现忘忧草,它是否会像传说中一样,使人增加勇气、自信和创造力呢?
世之事物相互对立而又相互统一,这是个很基本的哲学道理。按此说来,忘忧蛊也应该遵循这个道理。当一个人服用所谓的忘忧蛊后,他不仅忘掉了忧郁和烦恼,而且也会减弱人本身的勇气和自信,更别说什么创造力了,一个思想退化的人,哪有什么创造的能力?况且人们之所以想要服用忘忧之蛊,无非是想要谋求快乐,但当人忘记了痛苦后,也就没有了真正的快乐,也就是说,一个参照的尺度没有了,快乐自然与痛苦同灭。如此以来,人就变得麻木不堪,个人的麻木,是家庭的悲哀,家庭的麻木是社会的悲哀,社会的麻木是国家的悲哀,国家的麻木,是一个民族的悲哀。这样才是最最大的不幸,以忘忧为名,其实质是换来了更大的悲哀。世上哪有付出一切来损害自己的人呢?但有人还是执迷于忘忧草,值得吗?
让我们来看看有史以来接近忘忧之蛊效用的鸦片吧。吸食它的人无尽的痴迷、沉沦、消瘦,大清朝的亡国与民族的耻辱就此刻下无法泯灭的一页。况且,尽管吸食了它,过后还是要担忧货物的后源问题,还要担心货物的质量,担心自己是否还有钱去买的问题,可见这种忘忧之蛊不但没有消除人的忧,反而令人更忧郁,如此恶性循环还了得?所以才要有国际辑毒队嘛。
谈到这里,大家听了,看了这么多忧字,那么这个忧到底是什么呢?让人如此想要忘却它?
人生是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有灰、有白、有黑;有痛苦也有快乐,有离别也有相聚,有美与丑,也有善与恶……无数相对立的词语组成了人生这个多棱镜。而这里所谈到的忧也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既然人天生活着就被赋予了这种感情,就必然有它存在的理由,也有什么必要去忘了它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正是这种忧,督促着人们与日俱进的进步步伐,也为圣贤的产生,补充了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如此,有人就问,圣贤是怎么形成潇洒人生的呢?难道不是忘忧草的功效吗?
所谓圣贤得潇洒,是一种对人生的释怀与超脱。可是,有的圣贤还是像前文说到的一样,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那种释怀与超脱就部分就归功于宗教的感化、善化思想了。这群有高度追求的人又怎么会去想那个忘忧草的传说呢?一个人骗得了别人,但他永远骗不了自己,他应该直面他生命中的忧的那部份现实。一个人只要学会放下,那么,哪怕是世界,都会存在你的心中,对个人而言,你就是整个世界。既然释怀,又何必追寻忘忧之蛊呢?如果说忧是一杯咖啡,那再恰当不过了,咖啡初品味苦,再品味浓,三品则其味尽现。我们在这短暂时间中追求丰富的人生,加上忧,这一个甜苦的调味剂,也是一种对人生的享受。
释怀随时可得,忘忧草却无法制得,但如今,我已经知道忘忧之蛊的所在了。因此有些人就不停地问我,我一开始沉默无言,只是拈起一朵花,最终,我露出了微笑——其实忘忧草就生长在一座凄凉悲苦不幸的坟墓的道边。
世有不识活滋味,无处忧篱何处哀。
却欲忘忧尘云中,九洲随处藏芳菲。
五彩的金项链
乔川因考试考的不好,放学后垂头丧气的经过小河边,突然看见草丛里有条五光十色的金项链,
乔川弯下腰,用两个指头轻轻地把项链夹起来。他发现项链下面还有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您可以留着玩,玩腻了的时候,请寄到本市683号信箱。
奇怪,原来不是遗失的!乔川觉得这项链挺不错的,便把它挂在了脖子上。
他决定先玩一阵子,等玩腻了,再把它寄回683号信箱。
回家以后,乔川的那股子高兴劲儿很快就一扫而光了。今天的回家作业还是因式分解!他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早上让他当众出丑的那道数学题,但当他做乘法乔川高兴了,不过,他又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他清楚地记得,在老师讲因式分解的时候,他始终在看小人书,几乎一句都没听进去。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天才?他又试着回忆了几道自己过去做不出来的题目--有数学的,也有语文和其他科目的,结果都一帆风顺地解决了。他兴奋了!他激动了!他终于确信自己在刹那间变聪明了。
乔川刚吃完晚饭就去做作业了。夏日的天气异常闷热,乔川敞开了胸怀,那条金项链露了出来。乔川心想,男孩子胸前挂条项链,要是让妹妹看见,准得取笑我了。于是,他摘下项链,放进了抽屉里。
他满怀信心地掏出书和本子做家庭作业,可他万万没想到,刚刚获得的灵感,竟像突然被风吹走了似的。作业,他还是不会做。乔川对自己又失去了信心,像往常一样,他把书本往旁边一推,又玩了起来。他拉开抽屉,摆弄起那条项链来。
他把它放在手上仔细地端详,最后又挂在了胸前。奇迹马上又发生了。他刚才不会做的那道题的详细解法,又像放电影似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乔川赶紧拿起课本去看其他题目,那些题目竟然也都迎刃而解了。这时,乔川警觉起来,他怀疑问题就出在那条金项链上,于是他把它摘下来试试,果然他又失去了灵感。乔川终于认定这条项链是件宝贝,它能帮助自己解答各种难题。妙极了,乔川今后再也不怕作业、提问和考试了!他甚至可以去参加全市的数学竞赛。
乔川从此更加放心大胆地玩耍,上课不注意听讲。不过,不管他听讲不听讲,他的作业总能按时完成,而且绝对正确。
老师感到奇怪,同学们感到奇怪,甚至乔川的爸爸妈妈也感到奇怪了。可是事实就是事实,乔川什么作业都会,不由得大家不信乔川是一个天才!
其中考试快到了。三天前乔川就扬言他门门功课都要得满分。然而事情常常会节外生枝,就在考试的这一天偏偏出了意外:乔川早晨起来后,小心翼翼地从桌子上拿起项链,谁知由于紧张,项链竟从手指缝里滑了下去,不偏不倚刚巧掉在地板缝里。
这下子乔川可傻了,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急的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他想撬地板,可地板一时撬不开。时间不等人,考试的时间就快到了他快急哭了。就这样,他终于没戴项链就走进了考场据乔川自己估计,两科考试成绩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20分!
回家以后,乔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忙忙地撬地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乔川终于把项链找了出来。
考试成绩公布了,不出所料,乔川两科的总成绩才13分。
乔川解释说,那天他头疼,因此难以应付考试。不论如何,乔川以后的作业仍然是全优,大家还是相信了他的解释。可是乔川从此却更怕考试,一听到考试,他就发怵,虽然明知道有项链保驾,可还是心惊肉跳。
时隔不久,全市举行初中数学竞赛,同学们一致推选乔川参加。乔川不想去,可是无法推辞,又一想,反正有项链这件法宝,便勉强应承下来了。
竞赛这天,乔川特意检查了三遍项链的情况,当他确信万无一失时,终于大着胆子跨进了考常因为是全市的数学竞赛,所以考场内气氛有些紧张。乔川坐在那里,心“扑腾扑腾”地跳了起来。“怕什么,废物!”他暗暗骂了自己几句,但却无济于事。
试卷发下来了。他一看试题,顿时浑身冒汗--哪有这么巧的事,在基础试题里,头两道正是其中考试时考过的题目!乔川猛然间全身麻木,脑子里一片空白。
金项链,那百试百灵的法宝,不知为什么竟然失灵了,就像存心要出乔川的丑一样!乔川的心像要蹦出来,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面颊上一颗接一颗地落在桌子上。
他的脸色由红变白,终于“扑通”一下晕倒在桌子上……乔川影响了集体的成绩,
他的一张白卷使学校的比赛成绩名落孙山,为此,他必须承受同学们的抱怨和白眼,他第一次受到良心的谴责,也第一次陷入了痛苦的漩涡之中。他在夕阳的余辉中默默地走到了江边,来到那次他拾到金色项链的地方。他默默地取下了项链,心里骂道:你这个骗人的东西!我不能再让你骗我,也不允许你去骗别人!他最后看了一眼项链,然后狠狠地一扬手,那项链在空中划了个闪亮的弧形,轻轻地落进了滚滚的江水。
乔川觉得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脚步不由得轻松起来。他甚至一边走着,一边哼起了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天才来自勤奋”不错,乔川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立刻回去读书。
半年过去了,乔川终于以自己的努力上进,改善了在同学中的印象。他的成绩提高了,自信心也增强了。又一次全市的数学竞赛,他取的了好成绩,同学们非常敬佩他。
这一天,去国外考察的舅舅回来了。他看了乔川的成绩单心里很高兴。他拍拍乔川的肩头说:“我原想送你一条金项链的,可是现在没必要了。”乔川一惊,不由得说:“什么?你想送我那件害人的东西!”“怎么,你戴过金项链?“这回轮到舅舅吃惊了。”是的。““在江边?”“不错。“乔川点点头。
”这么说是我外甥上了当了!“舅舅狡黠地挤了一下眼睛。
”是你故意放在那里的?“乔川生气地问。
”不,应该说是我们电子研究所。其实它是一部很好的中学生电子辞典。它储存了中学课程的全部信息,而且通过脑电波的触发就会工作,就会把你要查阅的资料通过电磁波再反馈到你的大脑皮层……““可它为什么有时候会失灵?”
“是在考试的时候?“舅舅故意盯住乔川发红的面孔,”这就是我们要试验的项目:一般来说,学生在考试的时候,难免心情会紧张,表现为心跳加快、皮肤出汗等现象。这时,项链的触点就会自动关闭。利用这个特点,使偷懒而又想投机取巧的孩子上一两回当,他们也许就会幡然悔悟。这便是我们的设想,一种事先不能告诉被试验者的设想。““你!”乔川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感到蒙受了屈辱,于是他反击道,”不过,我已经把它扔到江里了!“舅舅却笑了,”太可惜了!但不管怎么说,这恰恰证明我们的试验是成功的!也帮你取的了成绩。
黄昏,我和叔叔散步在海滩上,我不禁大声喊到;天才来自勤奋,没有经过劳动的成果不会长久的。只有经过努力的成果才会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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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草咦?这是哪儿?怎么这么黑呢?我可不要一直待在这个黑漆漆的地方!不行,绝对不行!我要出去!用力!我要冲破它……终于出来了!啊,外面的世界可真美!新鲜的空气,灿烂的阳光,新奇的事物。哦,我爱你们!没错,我就是一棵嫩绿的小草。看,我左边的是比我大3岁的小花姐姐。而我右边的则是含羞草弟弟,嘘,小声点,可别吓着他了,他可是会害羞的哟!我的家乡在一条多人行走的小石子路边。我无父无母,是一棵无名小草,但以后可不一定喽!在一个晴空万里的早晨,我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开始新的一天。这一天,我格外兴奋,因为我要长高了!我尽力地把根深深扎进泥土里,然后不停地往上跳,希望有朝一日能与小花姐姐一样高!我越跳越起劲,越跳根扎得越深。可是,上天却总是与我作对。先是下了一场大雨不说,雨中还有一个行色匆匆的人向我这边跑来……“啪”的一声,也许是我太渺小、太不起眼,又或许是一棵没用的小草并不值得他停下脚步绕道而行。就这样,我被他“狠狠”地踩在了脚底下。雨越下越大,像是在为我哭泣。哭泣这没用的我、哭泣卑微的我、哭泣不值得任何人关注的我。风雨雷电在空中奏起了悲伤的乐曲。“天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我真要当一辈子的无名小草吗?难道我就不可能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吗?”我大声地向天倾诉,可是,没有一个人回应……不,我不甘心。没错,我是没有玫瑰花艳丽,没有老榕树的沉稳,也没有含羞草的特别。我几乎一无所有,但是,我有当年冲出黑暗时的毅力,我有独立生存时的坚强,更有无亲人陪伴时的一群关心我的好伙伴!对,我要崛起,我要重生,我要做一棵不平凡的草!天晴了,天空中划过一道绚丽的彩虹,预示着一颗新星的诞生。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终于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我的人生即将变得更加美好!哦,对了,我现在终于有名字了——我叫忘忧草!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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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忘忧世家无锋者,其人不可名,妄言者诛族。——《史记——忘忧世家》秦王政十年秋,稷下有客自齐都临淄归秦,秦王政出城三舍倒履相迎。此君者,忘忧先生也。本秦人,居齐都西门外稷下学宫藏剑庐,一几一席一榻一室一人而已矣!富有者,唯四壁遍悬之剑耳。式样各异,殊不相类。人以故誉之“稷下剑圣”。自名秋道,别号忘忧,随母姓曹。秋道生而好剑,未能步而能剑。三岁可行,五年方言。弟兄多讥笑。其母曹嬴因病辞世则弃家离秦,年方十龄。秋道十三初入齐,暨无敌剑师启稷下论剑,剑网如织,其声若雷,恢恢然,隆隆焉。静若处子,矫如游龙,鱼翔深水,鹰击长空。剑影翻飞,直走中锋。当是时,有鸟急坠而避禽,鸟无恙而人事非。秋道饮恨弃剑过之,身似行云流水怡然而去。满座倾倒,齐王目送之而远逝。大贾仲孙龙使人掘地三尺,得秋道所弃之剑,上篆铭文:求败。齐王安使人暗索,终不得。又二年,秋道复重来,风采依旧惟带淡忧。百招败田启而叹之:“成败得失,兵家常事。一胜何喜?一败何忧?忧何以解?惟有一死!忧不能解,惟可一忘。”是以,自号“忘忧”。经此一役名动天下。齐王安尊为客卿,金千斤聘为帝师。入主稷下而未及弱冠,秋道空前绝后。越明年,西秦太傅兼领上将军昊天首创“刀”,秦王政尊“刀君”师法至道。西秦东齐,剑圣刀君。时年刀君二十二,剑圣一十六。相互辉映,分庭抗礼,年少而犹剑士之首,忘忧之名遂无竖子妄言。秦王政五年,照剑斋自卫来齐。激战百招未判胜负。倾谈之下相见恨晚,见之如故。照剑斋自言其名休以国名从卫姓,舍名为号。忘忧始言己名作修,与休音同,母本楚人,为秦将李氏子虏居得子秋道。秋道十龄母嬴饥病而死,故少年离家别国遁迹他方,习剑道聊以寄哀思。乱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以屈平子求道之心而致力于剑,欲求宇宙玄秘而驻足大荒,非世人之浊委其过清。忘忧真可忘忧欤?道愈近兮高且寒,怀忘忧兮莫敢言!……如冰雪置于洪炉,炙者不融冰心,忘忧言之:“静心者,剑道首诀也。”忘忧,天下共传之圣者,秦王政称始皇帝而人以为不及。始皇帝称帝尚三人为师:无锋,忘忧,刀君也!忘忧者,国士无双,世有比肩者乎?无锋也!然无锋之名孰人敢言?莫敢言也!世可传之者,惟忘忧耳!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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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忧之忧,后乐之乐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题记 “弘毅”的士是中国社会的中心,“任重而道远”。其实,又何止是士,我们每一个人肩上都背负着对自己的责任,对家人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对天下的责任。 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些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身体力行,或埋头苦干,或拼命硬干,或为民请命,或舍身求法,作为社会的一员,他们撑起了这个社会的一片天,他们就是中国的脊梁。 于是,我不禁想起了大汉奸汪精卫,他当年信誓旦旦地写下了“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豪言壮语,但最后不过是“当年慷慨歌燕市,曾羡从容作楚囚,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面对着利禄香饵,他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责任,面对着威逼利诱,他抛弃了对社会的担当。这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哀,更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然而,有人放下担子,就会有更多的人挑起。为社会民族勇担重任的人从来就不在少数。黑夜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他们却用来寻找光明。 被苏轼评价为“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的韩愈,无数次被排挤都挡不住他想要改变文言文现状的赤诚之心,作为儒士,他始终不曾忘记自己对文化的责任,虽历经千辛万苦,仍拨开文言的阴霾。责任和担当,让他成为百世之师。 古人的一身浩然正气绵延至今,又带给了我们另一种感动。就在月余前,上海最牛交警刘文轩走红网络,“作为政府人员你就可以违法了吗?你算什么政府人员?……你有什么资格?”当“官本位”成为这个社会的潜规则的时候,我们需要这样铿锵有力的声音,他说出了人民的心声,更是道出了民众的社会责任感,他知道自己有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自己担当。 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他们举起了个人的责任,挑起了社会的重担,擎起了民族的担当,他们让那些不敢担当的孱头们自惭形秽。他们真正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7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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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优越之忧著名球王王贝利,在别人向他问起他的儿子是否也能成为球王时答道:“不能,因为他的条件太优越。”贝利能做如此精辟的回答,说明他对自己的奋斗史和儿子的成长史都很清楚。贝利少时家境不好,父母不能满足贝利的心愿。在这种条件下,他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但这却给了他自强与坚毅。在奋斗的过程中,一次次的成功与失败,使他体味到期间的乐趣与艰辛,更增添了他对事业的执着与精益求精。这些,都使他日后成了一颗叱咤足坛的巨星。再返观其子,本来条件太优越是件好事,因为这样能使其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也不必为衣食之类过多地分心,更有利于成长为一名“球王”。然而,问题就出在“太”上。这使得贝利的儿子不经努力便能得到所要的一切,使他从小就没有自强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这就决定了他即使投身足球事业,也不可能像他的父亲那样有韧性、精益求精,去追求那个“最精彩的脚下一球”了,当不了球王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再看看我们身边,一些人也被贝利的话不幸言中。我们的父辈大多是创业者,经历了太多的磨难,才换来了今天较为富足的生活。他们不愿意再让小辈过自己原先那种艰辛的生活,于是有些父母亲就不加选择,尽其所能去满足孩子的愿望,结果使得小皇帝、小公主大量出现。而这样的小孩总是被捧得心高气傲、自命不凡,动辄就要当什么“家”;又被惯得娇气十足,压根儿没有自强与奋斗的准备。而社会却不似家庭这般溺爱人。试想,若干年后,他们走上了社会,其梦幻般的理想必将被现实击得粉碎,而自己又无力抗争,所以能做的就只有如同受伤的鸟儿那样哀鸣着飞回故巢,依偎在父母身边。这要这样,我们国家不就又面临着一场新的危机吗?好心的父母们,不要给孩子“太”优越的条件,而应给他们一份自强和坚毅,给他们一个光耀的未来,奉献给我们的祖国一个光辉的未来!六年级:骆雨娟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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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人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思念”,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又有:“一种思念,两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还如:“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我近来有种莫名的思念。不明事由。因为忙么?的却很忙,忙的几次睡梦中都在打字寄情,寄往何处?的确是要寄托一份感情给未来的,免得活得没有希望,希望又在哪里?是悠悠朝夕的安逸,还是追觅过程的体验?的确是要停下来休整休整的,那么要休整什么?如若是心灵的自我思想,已经天天都在修复,如若是身体的健康,不也天天需要生存?终究是要生活的,就如世人说的,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其间的感觉只有入局的人能够自知,是不足以向外人道的一种人生体验。既然只单单属于自己的,那么我们何苦要求别人能够给予什么大的安慰和过多的相助?这又需要另外一种人生智慧去经营,好多周围的人把持不好难免会出现自怨自艾,夸大其辞,决胜其声等等的现象。这也就不难会出现好多学者名人纷纷以自己或他人的体验总结而来的智慧呼吁向导,什么“洞查人心,洞悉人性”之类的书籍。我是不太投入看这类书籍的,我也不主张非看这些书籍才会解决眼下的困惑问题。因为,好多的经历是连着生命成长的课题,在这个前提下,书籍也有自身的局限。我是个悲观的人,总在自己的心中尝试着好多个心理年龄不同的经历,而每每这种经历总要伴随着寂寞、迷茫、困惑、徘徊、忧虑、凄随等失落的词眼一并进行在黯淡的空间中,周围全是宁静的,只有我的打字声还预示着时间的存在。这不意味是孤独,很多次我定义为追觅的思考,有理想的追逐,来一个安稳妥当的心灵梳理,不见得是件坏事。因为太多的世事难料,人们缺少的就是感性和及时的心灵疏导。这两年来,我和一位老者有一个心灵约定,我要不断的进取奋斗,她也须及时适度的提示鞭策我,在各自生活圈子中完成属于彼此要求的事务,等两年后的相逢。期间我只见过她一面。由于工作的终日繁忙,一路走来我断断续续在空间中只写了十余篇拙作,不好不坏,不惊不诈,寒酸猥琐,在我看来均缺少一股士气和深入心灵的交流。时常回头,探守来迹,总有种愧疚感;老者还要耐下心来一路相随,真委屈了她。我也便在好多个疲惫的日子里还要鼓足勇气,意以再搏。至此,人越来越消瘦,信心越来越坚定。她说我上辈子可能与山水有缘,因为没有太投入期间思唔,所以注定今生再续前缘;因为当时太过寂寞,所以如今有她相随。我们是永恒的忘年交!我为之一震,细细想来,的确属实。自小生长在山水间,却只为了急于成长而忽视和忘却了那份自然的存在,等到工作时间又满心厌弃的躲避它,汇入城市的步伐,就是借用旅行的搪塞来接近时也没有尽心投入她的怀抱,好好体悟最自然的博爱。总躲躲闪闪、若即若离,往往有好多自认为理由颇多的安慰,来傻傻的玩着关于明天的希望游戏。她的点拨能没有作用么?就在那个靠近溪流的旁边,上辈子,我一人,一直在思唔和自然的交流,海阔天空,鱼游水底。就这样的画面一直定格在时间的溪流中。而在不远处,可能就是她,在默默的注视着我这个独行者,也不知道她什么时间就来到了我身旁,指一指溪流说:水流向了天际,心中有了爱------等我凝神回到现实中,才发现她已经走远了,到底水流向了何处?爱会流于心中么?我久久的思考。她记住了我的衣衫褴褛蹒跚徘徊,再透过时间的河流,难免才有了今生天意的安排。太过投入的思考,竟然冷却了一位可以促膝的好友,又在今生里偶遇,我能不高兴她的出现么?就这样,我们又默默的欣赏着自然,时不时来几句对白,然后又重回静默。或许这位老者的出现,就是引导我理解自然寻找水源和感知大爱的那位上辈子没有来得及说话的老者?我一直这样想,能再次相遇,真的是生命的奇迹!年龄的差距和空间上的隔阂已经不是问题。如今我站过看景色的那个位子已经有很多人占用了,也不便多去,只好另辟一条看上起不可能有人迹的小道来走,估计很难找到水域,但是已经不重要是否会有水流出现的可能。我饱带干粮,全身武装;周围还是有偶尔来往的人流,我们都形同陌路,就是想问问道也没有了可能。好在思唔中有老者的点拨,哪怕只是一种心灵的猜想,况且也只有这样的一种安慰才能了却心间的寒颤;还未来得及辨析方向确定目标,就在莫名间被人流推向了前方。远方已见月色。工作的几年中,时常会因为我的尽心赶路忘记时间空间的傻样行迹,时时阻隔别人前行上进的脚步,别人总认为我有心逼仄他们的存在,闹得更是惶惶而行,好点的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任凭你的不良于行,不信服自身能力的更是以旁门歪道的把戏来征服和捍卫自己的赶路宝座。等我从思考中回神才发现我已经被逼的几近悬崖,再说别的也失功效,好在我被自然的友善锤炼已经完全可以自如应对种种不测了,等我意欲寻找出路时间,奇迹般总能有条显眼而舒易的大道朝我铺来,本能间也便顺水而行。倒好,我满心欢喜的站在彼岸,又认识和建立了一批亲蜜的好友队伍,又操旧迹时,而这些叵测之人却是各有矜持不测,我却无能相助。只好做了好些回忘忧人。太多的难以预料时局和前道漫漫,我依然前行;太多的上下浮沉和处处被阻漫无天际,我依然注视前方。我无所祈求,毫无气势。因为有那位我很尊敬的老者相随,有寂寞却能用肢体语言传递着爱心的自然风光为伍,有几个一起不良于行的好友助兴,有月色水晶似的光明水源窥暨,我们哪有眼神为这号忙于时计之人而辐射注视的一瞥?时间在慢慢向后推移,我将会选择和自然做最近密的交流,以此了却最初那份夙愿。这条小道看上去荆棘满地,时时断路,却也真属于清静,是个养生的好去处。我相信我们家人一定会支持我的决定,况且这么些年来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这也不能解释为我的逃避,正因为有更大的迸发,所以才有了黎明前黑夜的静心呵护。感谢关心和注视我的好友们一路的默默相守,感谢他们给了我一定的快乐,感谢自己的勇气坚持。就此拂袖告别,无须说甚,鞠躬致敬,彼此保重。月夜后的下站水源处,之间交通便利却没有近道,相隔中只能步行。每每写完一次,我都要深深的思唔好久,更甚泪流满面。不明是由。思念终究是痛苦的,痛苦毕竟只是短暂的,思忆如梦,梦醒间而我那个忘忧人的感觉却是真实的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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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我们只是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电梯在身后关上时,女人将裙子向下轻轻拉了拉,饱满的胸立即从那快要被胀破的衣裙里又探出了些。一声轻微的叹息声传到耳里。那声音极轻,若不是在这寂静的夜里相信每个人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女人心里一凛。可是想到随后的那个约会,便又释然了。她捋了捋头发,安慰自己:是风吧。怕什么。有一个那么健硕强壮的男人正在等自己,怕什么。女人穿得很性感,酒红的迷你裙,一双缀满水钻的黑色凉鞋,满肩被染成金黄的头发随着她轻快的步伐颤动着。她向着楼层最深住的那间房走去。昏暗的廊灯照在她身上,影影绰绰。门刚开,女人便一头栽了进去。像是在野生丛林里被一条巨蟒吞食。事实上,她只不过栽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男人粗暴地搂了她,双手已经开始娴熟地在她身上游移。她咯咯笑了,极其娇媚:“先洗个澡嘛。”窗外,夜色很浓,街上的路灯次第熄灭,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夜,黑得深沉,很容易令人联想起一些暧昧的情节。窗内的氛围,果真已是暧昧之至。手间里方才热水澡留下的雾气已经飘进了卧室。恰如其分地营造了一种朦胧的意境。男人裸着身体,像一把极富张力的弓,蓄势待发,她却成了那个等待一箭穿心的猎物,诱人、迷乱,我见尤怜。男人压在了她身上,呼吸越来越沉重。她幸福地尖叫着,却又夹杂了痛苦的呻呤。强烈的撞击,似已不能再满足他们内心火热的欲望。男人伸出手,“啪”,一个清脆的耳光甩在了她脸上。她的头立即被打得偏了过去,金色的卷发覆在脸上,闪烁着奇异的光泽。转过脸,她却似并不讨厌这种暴力,脸上,挂上一缕满意的笑容,残酷到充满致命的诱惑。男人看得痴了。她的上身,却突然跃起,牙齿咬在了男人唇上,深深地咬着,伴着轻微的呻吟。血,顺着男人的唇角流下,那咸咸腥腥的味道更像是一针兴奋剂,男人的动作抖然又夸张了很多,双手在女人身上放地挥舞,手指有力地掐进那细腻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女人松了嘴,却更欢快的叫了出来,眼里,燃烧着贪婪与惊喜。丝毫不介意身上早已布满了青青紫紫的伤痕。欲望、诱惑……却总感觉还缺少了些什么,并不能迅速到达他们所期等的彼端。男人轻喝一声,双手扬在了自己的脸上,脸上立时已见些许抓痕。“再用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娇喘着。却看见男人将手指插进了自己的眼里,黑红色的液体,顺着两个空空的眼眶,粘稠而下。女人这才觉出了什么不对劲,呆呆着看着身上的男人,惊叫一声,准备逃开。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男人发了疯似地扑向她,野蛮的动作仍未停止,却张大了已被鲜血布满的嘴对着那雪白的胴体,撕咬开来。“再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惊恐地听见,自己的声音仍在这房里飘荡着。“再用力一些。”男人受了这声音的指引,坚硬的牙,已经咬上了女人脖颈上的血管。最后的时刻,女人清晰地听到了血管断裂的声音。她知道,她逃不掉了。林晓枫是被警察带来的。现场已经被戒严。那两具尸体已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却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警察们费尽了心力也无法将他们分开。林晓枫是被带来认尸的。本来,谁也不会想着让这个可怜的女人亲眼目睹这样惨烈的现场。可是,如果不带她来,又怎能确认死者的身份?身份证,钱包,手机……没有错。可是这一切所指向的那个体面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死于非命?林晓枫默默走近,终是,在那死后也依然有力的脊背之上,找到了那颗痣。“是他。”她轻轻的说。却再也不能言语,缓缓地,滑坐在了地上。队长无比同情地看着这个已经悲伤到麻木,连流泪也忘记了的女人,那具男尸生前的妻子,说:“送她回去休息吧。”这是一场诡异而残酷的案件。光凭现场,没有人能找到第三人出现的证据,所以,无法得知是不是谋杀。不得已,只好动用了高科技的远红外摄像机。屏幕上那些隐约的人影,终于再现了当时的情景。每个人都震惊了。——不是他杀,却是他们相互摧残至死。不,更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他先是捅瞎了自己,再咬死了女人,然后,又咬断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筋脉,终于,死在了一起……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同归于尽。只有林晓枫知道。是她来了。20岁,多么美好的年纪,林晓枫刚刚认识李希哲,那个家缠万贯的钻石男人。谁都以为,这是王子与灰姑娘在现实中最完美的版本。可是,林晓枫遇见了她。那是在某个酒吧万圣节的舞会上。本来是李希哲约的她,却临时有事,不能来。她只好一个人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看着热闹。一个女人却径直走到她的面前,坐了下来。“怎么,被男朋友爽约了?”女人问。她乖巧地笑笑。“男人,总是靠不住的”女人说。“特别是睫毛很长的男人,都花心。有一个办法,一个古老的巫术,可以帮你将他永远地留住。”林晓枫微微地皱了皱眉。她一直听说某些酒吧在夜深的时候,总有一些假冒的女巫出来骗钱,本是不信,不想,今天却遇到了。好在她有教养,虽然有些嫌恶,却依然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便开始抱起易拉罐吸着汽水。“趁着他熟睡,剪下他的睫毛,磨成粉,再和着自己的鲜血,滴到酒里,与他一起喝下去。这样,他便被你下了蛊。一辈子也不会背叛你。倘若,哪一天他还是不小心背叛了你,神灵也不会放过他,会让他以一种最惨烈的方式死去。”林晓枫觉得有些闷,不屑地笑笑:“可是,我凭什么相信您?”女人笑了:“我知道你会这么问。可是,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正说着,林晓枫却感觉女人的神色发生了变化,这变化非常之快,以及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之下,她也能辨得分明——她眼睁睁地看到,女人的五官开始严重扭曲,直到一个男人的面容完全地呈现出来。男人张开嘴,向着她爽朗一笑:“年轻人,这世界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没有见过,便不存在。”那天夜里,晓枫是尖叫着离开酒吧的。可惜这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夜晚,处处弥漫着诡异的气息,激动的人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的反常举止。惊恐是有的。可是,她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怀疑那个女人——不,应该说那个不知道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将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这怕是每个女人最大的心愿吧。于是,林晓枫虔诚而郑重地,下了那个蛊。而现在,林晓枫清楚地知道。她来了。从李希哲背叛自己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来了,悄无声息。夜晚,林晓枫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不能成眠。每个人都会以为,她是在受着丈夫的背叛和死亡这样的双重打击,内心不能安宁。林晓枫咬着唇,略有恨意。她恨着李希哲的背叛,却也同样恨起了自己。若不是自己当初那么轻信了别人,李希哲也不会死。就算他有了小小的背叛,也许,她会像个正常女人那样,包容着,用爱把他唤回,那一种天长地久,虽不完美,总好过如今这般,生死殊途。“晓枫,对不起。”一个声音传来。她一惊。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打开灯,卧室还是一如既往的干净整洁,如每个等待李希哲的夜晚一样,空空荡荡。下了床,从药柜里拿出几片安定,她狠狠地服下。终是受了药物的控制,她睡得很沉。并且,这一觉,似乎与以前的夜里,并没有什么两样。她似乎忘记了李希哲已经不在身边,她只感觉到,她背对着他,枕着他有力的臂膀,而他,依然是从身后抱紧了她,温暖安全。天已大亮,阳光照进了卧室,刺在了她的眼上,她迷迷糊糊地,将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推开,直感觉腰酸背痛。突然惊醒。——手?哪里有手?李希哲已经死了,这是谁抱着她,让她睡得安详?一阵凉意,不可抵挡地袭来,她坐在阳光底下,打了个寒颤。单位已经批了她长长的假期,让她好好休息。她本可以再倒回床上,带着长长的忧伤,睡一个不踏实,却至关重要的回笼觉。可是此刻,她却对床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她多么害怕,再次睡去后,又会感受到那双手,那个曾夜夜陪伴自己的温暖身体。走进洗手间,她却感觉到了一片荒凉。从前每当这个时间,都是家里最为忙乱的时刻。李希哲和她都要上班,两人挤在一起,洗手间里满是流水声,和刷碰撞杯壁“叮叮当当”的声响。而现在,这里一片寂静。林晓枫看着镜子,忍不住,终于流下泪来。“别哭。”他说。又是一个激灵,“谁?”林晓枫问。环顾四周,根本没有别人。目光再回到镜上,林晓枫却惊恐地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镜子中,自己的五官严重地扭曲起来,渐渐地,一个男人的面容浮现在眼前。——李希哲!她尖叫一声,拿起牙杯砸向镜子,捂住了自己的眼。可是,她多么清晰地听到,那一声吼叫,却分明发自一个男子。万圣节,酒吧里依然的热闹非凡。林晓枫看到了角落里那个单纯的女孩子,慢慢走了过去。“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她说。看着女孩尖叫着离开,她却满心悲凉。“真的管用吗?”她问。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她的身体里回道:“管用。你给我下蛊时,答案就留在了我这里。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会有那一天的。她想。因为哪个女人不希望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离不弃?可是,又有哪个人能够明白,只有拥有了同一个身体,才叫作真实意义上的,永不离弃。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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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忧母亲河浑浊了,素来以碧水丹山闻名于天下的武夷山生态透支了,它正在经历着痛苦的折磨。以往我们在诗文中能够感受到的青的山还在,碧的水却没有了,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流已面目全非。特别是距离景区仅十五公里的武夷山市区穿城而过的?河竟是污水泛滥,到处漂浮着令任恶心的垃圾。看着身染重病的地球,看着这个很受伤的环境,我们现在不能仅仅是一名旁观者,更应该做一名行动者,保护家园要靠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大自然赐予武夷山优越的自然环境。可近年来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武夷山生态环境面临退化的威胁!俗话说:户枢不蠹,流水不腐。近年来,大批采沙石者在?河及其周边地区进行采挖活动,使得河床遭受重创河水流动渐缓,造成原来东流的春水成了死水,使武夷山水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周围居民对环保意识的淡薄,河周留下的大量生活垃圾也给?河污染致命的一击!虽然武夷山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时其生态环境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便很难恢复。?河如今存在“生态赤字”,其实给人们留下的不仅仅是河水的污染问题,整个环境生物链已成为一个不能自我维系的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曾经公布了一本名为《一颗星球、云集众生》的卫星图片集,这份图片集显示了30年来地球表面的剧烈变迁,以此呼吁世界各国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然而,面对那么多对世界文化自然双遗保护的武夷山环境日遭腐蚀熟视无睹的人们,心痛之余我们竟无言以对!千载儒释道,万古山水茶!清澈的溪水是武夷山的灵魂。我很担心,一个市区的水资源令人如此担忧,那么,闻名于天下的九曲溪在不久的将来,还能山绕水,水贯山行,溪水晶莹;还能给人们曲曲含意趣,弯弯有奇景吗?也许山不高依然有高山之气魄,但水不深就恐怕不一定有焦水景之大成了!抬头能看景,俯首可观污水,侧耳听到小溪哭声,伸手能触垃圾之日为期不远了!这恐怕是所有武夷山子民都不愿意看到的!!大家都应该知道吧,我们的母亲河——沱江河正在慢慢地恶化。知道吗?那年我们的母亲河上游的一家工厂放了许多有毒的污水,倒致我们二十多天没喝到沱江河的水,是政府让消防车从外面拉回来的水。当时接水的人啊!那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内江的各个矿泉水商店当天就被抢够一空。由此,我知道了水对人的重要性。知道非洲吧!那里的水才是严重缺乏。每天,一家人只有五斤的数量,这五斤水包括了煮饭、喂牲口、洗澡、洗脸……听了上面的紧急缺水“通知”快快行动起来吧!每逢每年的植树节,带上树苗、铲子、水桶去野外植下一棵“绿色的爱心”我相信,全世界的人,只要每人植一棵树,每年的水土流失就会大大减少。知道吗?我国为了防止北京再次遭受沙尘暴的袭击,在新疆,宁夏等多个沙漠化地区都种上了一“层”绿色的“防沙墙”。自从种了这“层”防沙墙以后,北京的风沙气候有了大大的减少。保护水资源首先要节约用水,让我们一起开始节约用水。把洗了菜的水用去浇花,把淘米水用来洗脸,别以为这样很好笑,淘米水里面含有许多营养哦。这样就可以“一水两用”。以前,长江的中、下游条件非常好,生活着我国的珍惜动物——白鳍豚,可是现在,由于水的严重污染,白鳍豚面临着绝种的危机。记得有一次,爷爷在河边的鱼商小贩买了一条大鲤鱼回来,我看着那条肥肥的鲤鱼就垂涎欲滴,没想到,上了餐桌的美味……。我吃了一口,难吃极了,我以前吃过爷爷做的鱼,很好吃的,可是现在………我明白了,由于河水的严重污染,鱼、虾的肉质全变了。小时候看见河边有许多小朋友在游泳,渔民在河里捕鱼,一艘艘挖沙船排成“一”字形在河里穿梭,挖鹅卵石、河沙。现在,那繁荣的景象看不到了,只看到了河面上的一个个飘浮的白色塑料口袋和一只只死鱼、死虾,并飘来一股恶臭。而且沱江河的宽度以每年1至2米的速度后退。面临着沱江河的“变异”大家还无动于忠吗?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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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池_3000字第一章她面朝莲池,阖眸而立。如雪的衣袂在带有淡淡荷香的微风中轻舞,青丝飘逸,竟生出几分谪仙的感觉。她说:“我等了你好久。”身后的他一脸平静,清冷的声音响起:“你认识我?”她缓缓转过身来,露出几分淡漠而疏离的笑意。“你是,临江仙----顾渊。”他微微皱了眉头,沉声问:“你是谁?”她浅浅笑着,并未答话,而是缓步走近他,向他的胸口伸出手去,还未触及就被他一把握住手腕。他眉头压得更紧了,冷声问:“你是谁?”她拂开他的手,轻歪着头看着顾渊玩味地笑着:“你的心,是我的。”“难道世间的女子都如你一般不知天高地厚吗?”“难道顾渊你以为神仙就不会被凡人染指吗?”他眉梢的嫌恶显而易见,冷冷地丢下一句“无趣”就消失在她眼前。她收敛了笑意,指尖划过刚才被他握住的手腕,眼底满是冰霜。“顾渊,你知道吗?你的心,是我的。”第二章是日,顾渊漫无目的地在集市上闲逛。人间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那街旁小贩叫卖着的,无一不是他从未见过的。只是沾染了仙界的清冷,他如今也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了,眸中的平静从来波澜不惊。走着走着,顾渊突然停下了脚步,视线锁住一个女子的身影。天蓝色的衣裙安静地垂眉,天蓝色的发带伴着如瀑青丝直垂腰际。弯弯的眉眼泛着皓月的清辉,日光淋湿了她手中的冰糖葫芦,红得晶莹剔透。顾渊的眉目不禁柔和了许多。女子墨瞳微转,眼角处是顾渊静立的模样。而顾渊,也在这貌似无意的一瞥中,重聚了眉间的冰霜。她笑笑,跑向顾渊,把手中的冰糖葫芦递给他。“喏,给你吃。”顾渊偏了头,冷声说:“我不要”。她仍是笑着,不死心地把冰糖葫芦送到他嘴边。“你尝尝嘛,很好吃的,我不骗你。”顾渊盯着她的眼睛,许久,才接过冰糖葫芦,试探性的咬了一小口。她在一边睁大了眼睛,问:“怎么样?好吃吗?”顾渊的脸像是被日光融化了一般,柔和似水,点点头说:“嗯,甜甜的,酸酸的,我从来没有吃过……”她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如日光一般,让顾渊在刹那间失了神。转身离去,她并无半句道别的话语。“叶初辰。”顾渊脱口而出。她侧过身,扬了下略带疑惑的眉。倒是顾渊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了,停顿了片刻,才有些吞吞吐吐地说:“那个,其实我是想问,呃,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叶初辰对着顾渊微微一笑,“冰糖葫芦”。顾渊轻声应道:“噢。”心却有点莫名的沉重,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就连顾渊自己都讶异了。“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叶初辰?”复又掩面一笑,“呵呵,怎么不问我是谁了?”顾渊走上前,似笑非笑地说:“你早就知道我会知道你的名字,不是吗?”叶初辰像是没听到一样,自顾自地将手轻轻放在顾渊的心上,而顾渊竟没有阻拦。叶初辰闭了双眼,感受着顾渊清晰的心跳,一下,一下……末了,睁开眼,淡笑着开口:“你的心……”“是你的?”第三章夜里,顾渊躺在屋顶,看着天空。繁星碎成一地残影,在夜空中肆意的凌乱。弦月似是蒙了一层薄云,显出朦朦胧胧的昏黄,倒像是白日里西落的晚阳。顾渊的心里突然闪过一丝悲伤,眼前竟浮现出叶初辰的模样。他受惊似的猛然坐起,黯然垂下了双眸。凉风在袖间匆匆,却有些刺骨的寒。顾渊耳畔隐约传来叶初辰的低泣,他偏头向远处望去,只是一片浓墨般的黑暗在无声渲染。顾渊不由得紧了眉头,飞身去寻叶初辰。夜,好静。顾渊找到叶初辰时,她正蜷缩在黑暗的屋角,寂静中她的呼吸微弱地连绵,像极了受惊的动物。顾渊走到叶初辰身边,蹲下身来,问:“叶初辰,你怎么了?”叶初辰缓缓抬起头来,眸中水光潋滟,却还是平静而近乎冷漠地说:“我没事。”继而一下子站起来,径直向屋外走去。看着叶初辰高傲而决绝的背影,顾渊平静的脸上似有薄雾弥散。片刻,他起身走出屋子,去追叶初辰。“叶初辰。”“别跟着我!”叶初辰的眼神冰冷得无情。顾渊稍显惊讶,却还是继续跟了上去。“叶初辰。”叶初辰没有答话,而是反手一扬扇向顾渊,却响起了一声狠戾的清脆。叶初辰难以置信地看着顾渊脸上的微红,又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略微发麻的手。她边朦胧着双眼说着“对不起,你明明可以握住的,为什么?对不起……”,边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抚顾渊印着自己掌纹的脸。顾渊抚上她的手,平静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的手,好凉。”叶初辰如梦初醒般迅速抽出了手,眼底转瞬又布满了寒冰,她压紧了秀眉冰冷地喊道:“滚!”顾渊转过身,沉默了片刻,终于一言不发地穿过夜空,御风而去。叶初辰疲惫地坐在地上,脸上尽是平静的死寂,她的瞳孔幽深得仿佛万丈深渊,渐渐隐于夜色。第四章顾渊踏着一级一级的石阶,扫视着四周,不经意间叹了口气:“人间,如此烦扰……”暖风袭来,吹皱了桥下的流水,吹乱了顾渊额前的墨迹。待顾渊踏上桥身,对面的叶初辰也在刹那驻了足。叶初辰看着顾渊,好一会儿,才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顾渊也略扬了下嘴角。顾渊和叶初辰并肩走着,又走到那日初见的莲池。莲叶接天,白莲散落在无尽的碧色中,亭亭玉立。“到底哪个才是你?”顾渊一脸的风轻云淡。“若我说,哪个都不是呢?”“那又怎样?”叶初辰停下了脚步,不解地看向顾渊,“你……”顾渊突然拉过叶初辰的手,一言不发地拉着她向前走。叶初辰看着顾渊耳廓上的潮红,露出一个令人费解的笑。她也握紧了顾渊的手,任由他拉着自己走。夜幕在天空落下,却没有了繁星和孤月。叶初辰依偎在顾渊怀里,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如痴如醉。“叶初辰?”“嗯?”“你为什么总说我的心是你的?”“因为你的心就是我的啊。”“为什么?”“难道你的心不是我的吗?”叶初辰嗔怒着用拳头轻轻打了顾渊一下。顾渊握住叶初辰的手,眼睛弯成了弦月,宠溺地说:“好,好,好,是你的,我的心是你的。只要你喜欢,我就把这颗心送你了,可好?”“当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叶初辰薄唇一钩,抚上自己的胸口,那里,没有心跳。第五章和风醉人,顾渊拉着叶初辰在集市上闲逛。“叶初辰,你的手为什么总是这么凉?”“我从小就是这个样子啊,都习惯了。”叶初辰脸上浮起一抹哀伤的苦笑,“他们说手凉的孩子没人疼,呵呵,好像还真是呢。不过我不怕,我早就习惯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呵呵......”顾渊心疼地揽过叶初辰,“你的手凉,以后我就给你暖手,以后……你也不会没人疼了。”“嗯。”叶初辰低下了头,嘴角溢出模糊的苦涩和嘲讽。“不要不开心了,我们去吃冰糖葫芦吧,好吗?”“当然好了。”顾渊拿过一支冰糖葫芦,送到叶初辰嘴边,淡淡地笑了。叶初辰也抿了朱唇,大口咬了下去,孩子般地笑着:“真好……”日光倾城,这对谪仙般的存在,惊艳了时光,却终究不能地老天荒。第六章清晨,白露未曦,叶初辰约顾渊去莲池采白莲。叶初辰执意要莲池中心的那朵,却未留意顾渊的眸一刹那闪动过微光。回去的路上,顾渊看着拿着白莲笑得天真的叶初辰,也浅浅地笑了。“顾渊,听说用白莲煮茶最好了,等会我煮茶给你好不好?”“好。”良久,叶初辰才端着一杯散发着淡淡荷香的清茶走了过来,递给顾渊。顾渊接过茶杯,却只是看着杯中的茶水沉默着。顾渊看得到,茶杯底下一滴鲜红的血隐于清澈的茶在放肆地狂笑。他的脸被冰霜覆盖,心底满是苦涩。“还是要拿走我的心吗,叶初辰?”“原来你早就知道。”“所以,一切都只不过是你在利用我?叶初辰,你这样把我堂堂的临江仙玩弄于股掌之中,很好玩是吧?”“我只不过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我的心吗?呵呵,你醒醒吧,我的心从来都不是你的。”叶初辰冰冷地直视着顾渊,平静地说:“应该醒醒的人是你吧,临江仙---顾渊。你的心从来都是我的。因为,那就是我的心。”顾渊惊讶地看着叶初辰,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叶初辰冷笑着说:“怎么不可能?你可以忘记那些过往,可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永远,都不会放下仇恨……”第七章那年,她是最初的叶初辰。“师父师父,我终于修成仙了!”叶初辰跑进师父的镜楼里高兴地喊道。却看见渊躺在师父的床上,苍白得如一张纸,师父坐在床沿上,爱怜地看着渊,眼睛里满是悲痛。“师父......”叶初辰怯怯地开口。师父招招手示意叶初辰过去。“你修成仙了?”叶初辰点点头,又看看渊,“师父,渊怎么了?”“渊的心被妖气重创,虽有为师以精气续命,也只怕,时日不多了。”“怎么会这样?师父放心,如今我修成仙,待去仙界册封时,定会去寻救治渊的良方来。”师父苦涩一笑,叹了口气。后来,仙界传旨幻镜山:册封叶初辰为临江仙。册封前,叶初辰偷去了趟仙界,却误进了司命仙的宫殿,无意在《命途》一书中发现渊有两次命劫:一次是“幻镜山之孽”,另一次是“莲池之殇”。听得外面有脚步声,叶初辰慌忙合了书,伺机溜了出去,回到了幻镜山。她跑去找师父,想告诉师父她看到的,却不小心听见师父在自言自语:“《玄医》中记载‘赎心’一方,可是......唉,渊,为了你,我只能……”叶初辰心头涌起不安,她去医阁找出《玄医》,却发现“赎心”即换相似而生的仙人之心,祛除妖气。她抬起头含泪喃喃:“难道师父要……”继续看下去:换心以莲池的“血染白莲”为引,尤以莲池中心的白莲最为有效。叶初辰正看着,师父的声音突然响起。“你在干什么?”“师父……”师父看到叶初辰手中的《玄医》时,神色一下子冷了。“你知道了?”“师父,你难道真的要……”“当然不会了,为师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师父给了叶初辰一个和蔼亲切的笑,“别多想了,快回去准备你的册封大典吧。叶初辰舒了口气,对师父笑笑,“那徒儿告退”。还未走出医阁,叶初辰只觉后颈一痛,便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初辰,原谅为师吧。渊,他是我的儿子,他姓顾。”第八章“师父......用我的心换了你的命,让你顶替我成了临江仙,又给我灌下忘忧酒,将我堕入轮回。呵呵,只是他没有料到,我的执念让我没有忘掉过往,我也从来没有放下过仇恨,并且永远都不会放下。”“可师父也救了你的命。”“你胡说!”“你重生时是没有心的,若不是师父将毕生精气渡给你,你又怎会活到今日?”“这不可能。你以为凭你几句诡辩我就会相信吗?哼,你不是已经忘掉了过往吗?又怎么会知道这些?”“我忘掉的只是尘缘,之后的我都知道。”“就算真是这样,那又如何?这是他欠我的,理应由他偿还。”“你……我真是看错你了。”“呵呵,那也只能怪你自己。堂堂的临江仙竟被我一介凡尘女子所染指,呵呵,想来真是好笑。”“你的心是吗?我还给你便是。”顾渊几口咽下杯中的茶,就立即在指尖聚成一道蓝光,划向胸口。他凄凄地笑着,稍一用力,就将心取了出来,丢向叶初辰,也不顾一袭白衣上满是荧荧蓝色的血迹。“叶初辰,我不欠你了。你记住,从今以后,你我再无瓜葛。”强撑着说完这些,顾渊吐出一口鲜血,合上了眼眸。叶初辰接过顾渊丢过来的心,小心翼翼地捧着,眼底却泛了红。真正的过往正一点点袭来......那是久到叶初辰都陌生的以前。两个很小很小的孩子坐在山顶的树下,分享着同一支冰糖葫芦。“渊,初辰好想永远这样待在渊的身边。渊,你永远都不要离开初辰,好不好?”“嗯。我会一直和初辰在一起,永远保护初辰的。”......“原来,我只是没有忘记仇恨,却放下了温暖和爱……”叶初辰的眼泪滑落脸庞,打在地上溅起了尘埃。她颤抖着手将心放回了顾渊的胸腔。叶初辰抚着顾渊的脸说“渊,对不起”,然后一点点吻上顾渊苍白的唇,眼泪也滴进了顾渊的嘴中。“顾渊,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顾渊,如果我死了,你会幸福的吧?”“顾渊……”第九章没有人知道的后来……叶初辰血染了莲池,在莲池底的沙上陷入了永久的安眠。顾渊忘记了叶初辰,安静地做着临江仙,再没有去过人间。次年,莲池中心开出了一朵红莲。次日,莲池改名“忘忧池”。初二:聞人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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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蛊1、黑猫再现刘杰今年32岁,老婆赵珍平比他大了整整10岁。两人住在赵珍平前夫留下的大别墅里。最近,一到半夜,总有一只猫在别墅外面“喵呜,喵呜”地叫,声音既响亮又怪异,吵得刘杰和赵珍平没法入睡,让刘杰很恼火。刘杰本来想等赵珍平睡熟之后,将买回来的药下到她的水杯里。这老女人总会半夜口渴,床头柜放着一只水杯,半夜醒来总要喝几口水。刘杰跟她一起生活了3个月,这习惯他已经熟悉了。但这该死的猫这么吵,赵珍平哪里睡得着?刘杰恼起来,便起床下楼,要去将那只猫撵走。打开大门,借着路灯微弱的光亮,刘杰看到那只猫了。那是一只黑猫,一边高声叫唤,一边焦躁地在花园的围墙上踱来踱去。这让刘杰有些恍惚,这猫的模样,太熟悉,像……阿缺?刘杰一时有点惊吓,他揉着眼睛不敢上前,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这时,赵珍平穿着睡裙也下楼了,一看到那猫通体乌黑的皮毛,喜欢上了,用哄小孩似的声音冲猫叫:“咪咪,你是饿了吗?乖,过来,我给你吃的。”一只野猫哪会听从一个陌生人的召唤?但偏偏这只猫就听,它“喵喵”地叫着,缓缓地走过来,一步步走进了别墅的大门。屋内的灯光雪亮雪亮,照在猫身上。刘杰一见之下,像见了鬼,吓得一连倒退了两步。猫的皮毛墨黑如漆,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它的右耳,豁了一个口!一见猫右耳上的豁口,刘杰差点吓瘫了。这绝对是曾怡的猫,名字叫阿缺!曾怡是刘杰的前妻,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刘杰也和这只叫阿缺的猫一起呆了一年,他太熟悉了。刘杰弄死曾怡后,离开那座城市已经整整一年,搬到了千里之外。阿缺怎么找到他的?找他干什么?听说过狗千里寻主的故事,可没听说过猫千里寻主呀。再说,刘杰不是猫的主人,猫用锋利的爪子挠过刘杰,刘杰几次差点将猫踢死。他俩之间,是敌人。猫随赵珍平上楼去了,就像从这夜幕里撕下的一块黑布,潜进了这幢别墅。刘杰倚着大门,一颗心“咚咚”直跳,渐渐地,他冷静下来。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一只猫能远涉千里来到这里,可这城市有将近千万的人口,怎么找得到他?这不可能是阿缺,只是一只长得与阿缺有些相像的猫罢了。刘杰上楼去,看到赵珍平倒了一点牛奶在盘里,让猫舔。他心里十分惶恐,往前走了几步,希望能看出这只猫与阿缺的不同。刘杰刚一靠近,黑猫不舔牛奶了,“嚯”的一声龇出了牙,脖子上的毛全炸开来,弓起了背,一双蓝幽幽的眼睛盯着他。那架式,随时要扑过来。刘杰的心一阵紧缩,就是阿缺!这神态他太熟悉,阿缺永远这么敌视他,他一挨近,阿缺就会炸开脖子上的毛发,弓起背来,龇着牙,发出恐吓声。他最后一次和阿缺较量,阿缺也是这副模样,然后重重地挠了刘杰的脖子,挠出血来。难道这畜生听得懂人话?曾怡让它帮她报仇,它真的就来了?这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刘杰觉得心里有一股寒意在升腾。阿缺的突然出现,让刘杰的心乱起来,也打乱了他原有的计划。他几乎不敢看这只猫,只得去另外一个房间睡了。刘杰睡不着,他本来刻意将有关曾怡和这只猫的记忆给尘封了,现在又都浮现出来。2、前妻之死刘杰与曾怡结婚是两年前的事。那时他30岁,曾怡35岁。一个男人很少会选择比自己大5岁的女人结婚,而且这女人一点也不漂亮。但刘杰选择了,因为他知道,曾怡有钱。曾怡没有生育能力,她老公发财后,就以此为由将她给蹬了。离婚时曾怡分得了300万元的财产,房子也归了她。刘杰就是冲着那300万和那套房去追求她的。从结婚那天起,刘杰就天天暗地里在曾怡的水杯里放药物,一种能让人厌食的药物,让人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恶心反胃,毫无食欲。曾怡很快就吃不下东西,总是恶心想吐。起初她还很欣喜,以为是自己的不孕症不治而愈,是怀孕的妊娠反应,跑医院去检查,结果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曾怡一天天瘦下去,医生也查不出消瘦的原因。医生怀疑她患上了厌食症,给她开了药。一回到家,刘杰悄悄将医生开的药丸倒进马桶里,却将减肥药装进了药瓶子里。刘杰做这些的时候,阿缺就像一个幽灵,在他身后用蓝幽幽冰冷的眼神盯着他。它不就是一只猫吗?又不会说话,不会将看到的告诉曾怡。刘杰大可不理会它。但这畜生的目光让刘杰的感觉很不好,他觉得像是被监视了,所以他就踢了猫一脚,踢得阿缺在地上翻了个筋斗,痛得“喵喵”地逃走了。这件事之后,阿缺就对刘杰有了敌意,一见到刘杰就会龇牙。刘杰哪容得一只小畜生对他这态度?越发地踢它。阿缺也经得住踢,反而不屈不挠,刘杰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在刘杰身后弓着背,炸开脖子上的毛,做出伺机进攻的态势。它不像一只猫,它的性子其实很像是一只豹子,只是个头小点。曾怡吃了瓶子里的药,更不如从前了,不但厌食,还拉肚子,瘦得只剩个骨架时,不得不住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刘杰没机会换药,曾怡的病渐渐好起来,开始吃东西了。住了一个月便回家了。但一回到家,刘杰又有了机会,于是,曾怡又厌食起来……这样反反复复,曾怡已经真的患上了厌食症,也就越来越难治。到第三次出院,曾怡已经对刘杰有了怀疑。当刘杰躲在卫生间里将那些从医院带回来的药倒进马桶时,身后有了动静,一回头,吓一大跳,曾怡和阿缺就站在他的身后,两双哀怨的眼睛正盯着他。曾怡冷冷地说:“我说呢,为什么我一回到这个家,就患上厌食症。居然是你在做手脚!”曾怡转身想回房间拿手机报警,她病怏怏的,走路摇摇晃晃,刚进房门,刘杰就追上来,抓住她将她扔到了床上,然后,用胶带将她的手脚绑起来,让她动弹不得。刘杰这样做时,那只黑猫就在旁边凄厉地叫着,上蹿下跳,不断地对他龇着牙,发出“嚯嚯”的恼人的声音。曾怡躺在床上,气喘吁吁地对猫说:“阿缺,咬他,快咬他!”猫毕竟不像狗,不会听到主人的命令就向别人发起进攻,它只会凄厉地叫,焦躁不安地上蹿下跳。曾怡流着泪,有气无力地问:“刘杰,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刘杰不答话,拿胶带要去封曾怡的嘴,曾怡转动着脑袋,绝望地对着她的猫,哀怨地说:“该死的阿缺,我对你那么好,关键时候,你居然不帮我?你咬他呀!”曾怡的挣扎是虚弱的,说话的声音也是虚弱的。她刚与刘杰结婚时体重120斤,短短一年时间,她瘦到只有70斤,俨然一副活骷髅,根本没有半点力气。但阿缺像是听懂了她的话,突然跳到床上,然后一纵身,扑到刘杰的肩膀上,狠狠地在刘杰的脖子上挠了一爪。这一爪快、准、狠,猫爪子像刀片似的,一下在刘杰的脖子上划开一道口子。刘杰痛得差点叫出声,待猫刚一落地,他就愤愤地抬起脚来。阿缺被踢得凌空飞起,身体重重地撞击在对面的墙上。它惨叫着爬起来,赶紧跳窗逃了。阿缺再也不敢进到房间来,但它也没离开,不时跳到窗台上,冲刘杰叫唤,或者发出几声恐吓声,刘杰只要一回头,它就逃得没影了。刘杰拿来一把椅子,坐在床前,看着床上那个女人,他能一坐就是一天。四目相对时,他能看到曾怡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不断地从眼角往下滚落。刘杰温柔地给曾怡拭去泪水,安慰道:“你已经患上厌食症了,不吃不喝也不会有饥饿感。你就好好地去吧,我会感谢你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我需要你的钱。”一天,两天,三天。刘杰不给吃,不给喝。曾怡眼角流下的眼泪越来越少,终至枯涸。第三天,刘杰将捆绑曾怡的那些胶带全给解了,嘴巴上封的胶带也给揭了。那时候曾怡已经奄奄一息,没有力气反抗也没有力气呼救。这时候解开捆绑的东西,可以让她的血液在体内循环,不会留下什么淤痕。纵使警察来检查,也发现不了什么。就在那天傍晚,曾怡咽气了。她体内的养分早已耗尽,三天不吃不喝,就去了。她临死前看了刘杰最后一眼,嘴唇动了动,刘杰将耳朵凑过去,只听到蚊呓般微弱的几个字:“……会报仇的!”刘杰苦笑一声,对她说:“人死如灯灭,谁来帮你报仇?”窗台上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是阿缺。它像是在应答曾怡的话。曾怡一个亲人也没有,所以自始至终,没人上门,也就没人知道曾怡是怎么死的。没人怀疑刘杰,因为曾怡早已瘦成了一个骷髅,死是迟早的事。邻居也都知道她得了厌食症,饿死也在情理之中。刘杰得到了曾怡的钱,再将房子卖了,他手头有了500万。心满意足地离开时,阿缺在他面前上蹿下跳,龇着牙直叫。新房主乐了:“猫都是很温驯的,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我喜欢,就给我养着吧!”3、人猫对峙刘杰早晨醒来时,赵珍平正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屋内已不见猫的踪影。赵珍平告诉他,昨晚他睡下不久,那只猫就离开了。刘杰心里轻松许多,看到赵珍平化妆,就知道,她这是要出门了。这是好机会,她出门就得开车,给她下点药,很容易就能出个车祸什么。刘杰不动声色地在别墅里转悠了一圈,王婶买菜去了。屋里没旁人,时机正好。刘杰拿了只水杯,躲到客厅,从口袋里掏出小纸包,纸包里是一小撮白色的药粉,他用指甲挑了那么一点点,撒进杯里,然后,给杯里倒上了水。看一看,闻一闻,真如卖货的人所说,无色无味。刘杰端着水给赵珍平送去,赵珍平正在抹口红,接过来搁在梳妆台上,一张嘴笑成血盆大口,目光流转地问:“你帮我倒的?”刘杰微笑着点一点头。赵珍平旋即转身,扑进了他的怀里,嗲声嗲气地说:“老公,你对我真好。”刘杰听到这样的话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但他忍着,说:“知道我对你好,就趁热喝了吧,别等一会儿凉了。”“嗯。”赵珍平应一声,还来不及离开他的怀抱去拿杯子,刘杰的目光直了,他看到了一个黑影,出现在窗台上,是阿缺!阿缺从窗台跳上梳妆台,“啪”的一声,身体撞倒了水杯,水杯从梳妆台上滚落下来,掉在地板上,摔成了碎片,水淌了一地。旋即,阿缺跳回窗台,“喵”地叫一声,跳了出去,身影从窗台上消失了。刘杰惊骇了。这仅仅是巧合吗?昨天晚上,他想趁赵珍平睡着了给她下药,这只该死的猫出现了,鬼哭狼嚎吵得赵珍平没法入睡。现在,他将药粉成功地放进了水杯,猫又从天而降,打翻了水杯。这还是猫吗?它知道刘杰的计划,也知道怎么阻止他。这让刘杰悚然心惊。王婶买菜回来了,赵珍平收拾完水渍也要出门,刘杰没有机会再给赵珍平下药。刘杰很不安,赵珍平开车出去后,他一直被一种诡异的感觉给包裹着,再加上昨晚没有睡好,他便恹恹地歪在床上睡了一觉。刚一睡着他就做了个梦,梦见曾怡来找他了。曾怡还是那副瘦得皮包骨头的样子,飘飘忽忽地来到他的床前,说:“……会报仇的!”“谁会报仇?”刘杰不害怕。“喵——”像是回答他似的,传来了一声猫叫。他看时,阿缺正站在曾怡的脚边,龇着牙,蓝幽幽的眼睛盯着他。刘杰心里有点发毛,但他还是故作镇定,问:“你以为一只猫能给你报仇?”曾怡冷森森地笑起来:“你以为它仅仅是一只猫吗?如果只是普通的猫,它能不远千里找到你?能在你害人时及时出现,阻止你?”刘杰惊问:“不是猫,那它是什么?”“你听说过蛊吗?一种古老的巫术。告诉你吧,我将阿缺制成了猫蛊。它会让你痛不欲生,活活将你折磨死的。你信不信?”刘杰的牙齿开始打架:“不……不信。”像验证曾怡的话似的,阿缺突然“嚯”地发出一声恐吓声,然后,身子不断膨大,一转眼,成了一只豹子,跃上床来。刘杰吓得大叫一声:“妈呀!”醒了过来。刘杰意识到只是做了一个梦时,他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抬手摸额头,额上已沁出许多汗来。他刚揩了一把汗,整个身子一下子僵住,他看到阿缺了,阿缺真的站在他的床前!蓝幽幽的眼睛紧盯着他,不声不响。这是梦还是现实?刘杰彻底慌了神,他将门关得严严的,猫是怎么进来的?难道,它真的不是一只普通的猫,是猫蛊?曾怡让它复仇来了?刘杰吓得一骨碌坐了起来。如果是一只普通的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突然翻身从床上坐起,一定会受了惊吓当即逃走。但是,阿缺没有,它反而受了刺激,兴奋起来。它“嚯”地一下龇出了牙,双眼紧紧地盯着刘杰,然后,它伸出前腿,慢慢往床前走过来。这完全不是一只猫,没有猫敢对人这样。它完全像一只准备捕食的豹子。它一步步地逼近,身子弓着,腿谨慎地往前迈着,龇开的牙虽然细,但却尖利。在刘杰的眼里,它已经不是一只猫了。刘杰心里冒出生生的恐惧来。看这架式,阿缺很快就要扑上来了,他只能顺势抓起枕头,护住自己的脖子,和它对峙。一人一猫,箭在弦上。但就在这时,房门被人“咚咚咚”地敲响了,保姆王婶在门外问:“先生,太太中午回不回家吃饭?”房门突然“咚咚”一响,对峙的局面一下子被打破了,那只猫被身后突然的敲门声惊吓了,所有凶神恶煞的模样突然消失不见,一下子蹿上窗台,跑了出去。原来,它是从没关严的窗户里钻进来的。4、故技重施其实,当初刘杰从曾怡那里得到了500万元,他是准备收手的,并没打算再物色目标。500万,足以让他过上不错的日子,但赵珍平却主动撞进了他的眼球。那天,刘杰在家里看一档鉴宝的电视节目。赵珍平出现在屏幕上。这个又矮又胖的中年女人拿一只五彩缤纷的瓷瓶请专家帮着鉴定。她介绍说,自己刚死了老公,她老公收藏了一大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扔了吧,怕它值钱,不扔吧,搁家里实在占地方。刘杰当时只觉得这女人太蠢,老公毕生收藏的东西,她居然打算扔掉?专家鉴定的结果吓了他一跳,那只毫不起眼的瓶子,居然价值一千多万元。本以为自己已经跻身富人阶层,哪知道弄来的500万,居然买不来人家半个破瓶子,和人家一比,自己还是穷人。这女人说她家里有一大堆这种瓶瓶罐罐的东西,那得值多少钱?很明显,这是一个蠢女人,好骗。自己得再干一票!刘杰给电视台打电话,说想买赵珍平的那个瓶子,希望节目组提供她的地址。遗憾的是节目组拒绝提供,说要保护人家的隐私。但这也难不倒他,赵珍平上节目时自报了家门呢,他知道她住在哪个城市。很快,刘杰通过“人肉搜索”,搜到那个城市叫赵珍平的人,共有27个。从电视上看得出来,那女人大约40岁,去掉几个男的,去掉几个40岁以下的,再去掉十多个45岁以上的,就只剩5个人了。刘杰来到了这座城市,这5个人他一一找过去,就找到他要找的人了。刘杰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去接近赵珍平,疯狂追求她。这女人确实蠢,她就不想想,她比刘杰整整大10岁,又这么难看,年轻帅气的刘杰为什么看上她?她没有自知之明,乐呵呵地接受了刘杰的爱,乐呵呵地接受了刘杰的求婚。但真要结婚时,问题来了。刘杰没有料到,这么蠢的女人,却有个精明的女儿。赵珍平的女儿叫冯玲,读高中就去美国留学了,听说妈妈要结婚,回来了,找刘杰谈话,毫不客气地说:“我觉得你是想图我妈妈的钱,我妈42岁,你才32岁,你说你爱她,谁信?”刘杰做出受了侮辱的样子,拉冯玲去银行,他将自己的银行卡塞进柜员机,查询余额,让冯玲看。他问:“你瞅瞅,我这张卡里有多少钱?500万啊。你说,我缺钱吗?你要这样侮辱人?”冯玲愣住,只得向他道歉:“对不起,我误会你了。”刘杰很得意,看来,他轻松地将这小女孩搞定了。冯玲继续说:“你的确是一个有钱人,自然沦落不到傍富婆的地步。这可以证明我以前是对你误会了。但既然我都误会了,那么,外人就更不用说了。难道对每一个误会你的人,你都要拉人家来看你卡上有多少钱吗?”刘杰说:“外人误会就误会吧,我不在乎。”“可我在乎。你这么爱我妈妈,我怎么能让外人误会你呢?所以你跟我妈做婚前财产公证吧,并签下协议,互不享受对方的财产继承权。你不要我妈的钱,我妈也不要你的钱,这样的爱情多纯洁,也可以堵住众人幽幽之口了。”刘杰哑口了,这女孩太厉害。如果真这样,他与赵珍平结婚后,无论是离婚还是将赵珍平给弄死,他都得不到赵珍平一分钱的财产。他不同意吧,就证明他真是冲着人家的财产来的,这让他骑虎难下。最终,刘杰硬着头皮答应了。车到山前必有路,以他的智商,他总能想到办法的。还别说,刘杰真的想到了办法。和赵珍平结婚一个月后,刘杰有一天开车出门时将车给蹭了,回来后夸张地告诉赵珍平,他今天出车祸了,差点就没命了。他添油加醋的描述让赵珍平一惊一乍。叙述完虚构的事件经过,刘杰就久久地陷入了沉思。赵珍平以为他是惊魂未定,赶紧过来安抚他,他则幽幽地叹一口气,说:“世事无常,我在想,别看我比你年轻,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出个事走你前头了。我和你签了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要是我死了,我的财产怎么办?你不能继承,那不是便宜了我那混账的哥哥吗?”刘杰气愤起来,“我哥对我刻薄得很。我的财产怎么能便宜了他?不行,我的立遗嘱,我死了,你不能继承我的财产,那么,我馈赠总可以吧。”当着公证员和赵珍平的面,刘杰早早地立了遗嘱:死后,他的所有财产将以赠予方式,赠给赵珍平。赵珍平感动得泪水涟涟,一激动,接过笔来,也写下了遗嘱:她和刘杰结婚时就已立下协议,互不继承遗产,鉴于刘杰对她无私的爱,她决定,死后也以赠予的方式,将自己的那些古董,全部赠予刘杰。写完遗嘱,赵珍平还抱着刘杰哭,说:“你这么年轻,这么帅气,却愿娶我,还不要继承我的财产,我赵珍平哪辈子修来的福啊。现在你要在死后将所有的财产赠予我,这让我感到羞愧,你对我的爱是全部,而我做不到全部,我还有个女儿,我觉得我欠了你的。”刘杰从来没指望她全部的财产,有那些古董就够了,他请人估过价,赵珍平家珍藏的古董,价值好几千万元。刘杰是个高明的人。冯玲断了他的后路,他以退为进,又将后路给续上了。有了遗嘱,赵珍平现在可以死了。但是,要让赵珍平死,绝对没有让曾怡死那么简单。曾怡没有亲人,而赵珍平有个女儿。以冯玲的机灵,别说事不能成功,只怕还会让他自个儿败露了。那么,用什么办法弄死赵珍平,警察不会怀疑,冯玲也找不到证据呢?刘杰苦恼了好些日子,后来,在网上看到一种叫“麦角酸二乙酰胺”的药,他灵光一闪。麦角酸二乙酰胺是一种致幻剂,无色无味,不易被人察觉,只要吃了一粒米那么一点分量,就会产生严重的幻觉,分不清现实与虚幻。让赵珍平服下这种药,她也许会站在悬崖边却以为前面是平地,直接从楼顶的边缘迈出去;或者开车时出个车祸。刘杰费尽周折,花大价钱买来了药粉。这种药粉太难买,人家只给了他两粒米那么丁点儿的分量,说只能用两次。可是他使用的第一次,就被阿缺给破坏了。现在,刘杰只有一次机会了!5、孤注一掷一场梦惊出刘杰一身冷汗。阿缺与他的对峙让他开始怀疑那不是梦,那也许真是曾怡的鬼魂,那么,曾怡说的猫蛊又是怎么回事?刘杰特地上网查,遗憾的是,他没查到猫蛊,只查到蛇蛊、金蚕蛊等十多种蛊。每种蛊看下来,他的冷汗也就流了下来,原来这些蛊都可以让人痴癫疯傻,万蚁噬心,最终要了人命。这让刘杰神思恍惚。难怪阿缺这么一只猫,却知道他想加害赵珍平的想法,并能阻止他,敢情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它成了猫蛊?刘杰决定杀死阿缺。不管猫蛊的说法是真是假,他加害赵珍平的计划已经被阿缺阻止过两次,现在只有一次机会了。阿缺若不死,这次机会也许又会被它给破坏掉。刘杰从高尔夫球杆袋里抽出一根球杆,下楼来了。他知道,阿缺一定在附近,在某个隐蔽的角落窥视着他。花园的每一个角落刘杰都察看过了,没有猫的踪迹,阿缺就像一块黑影,阳光一照就踪影全无。刘杰找了好久,最后,刘杰终于发现,阿缺站在二楼他房间的窗台上,正往他的房间里窥探。这让刘杰的心一紧,这畜生真在打探他房间的动静,想寻找进攻的机会呢。刘杰庆幸自己出来了,不然自己在明处,猫在暗处,自己多么被动。现在好了,自己在暗处,阿缺在明处了。他悄悄地在一丛冬青后藏了起来,注视着阿缺的动静。阿缺往房间里打量一番,很明显是发现房间里没人了,想转身走掉,但它就要从窗台上跳下时,又犹豫了,向四周顾盼一阵,又突然钻进了窗户里,倏地一下便从窗台上消失了。就像小偷进别人家前先察看一番有没有被人发现似的,它的行动不像一只猫,它比猫更谨慎,更智慧。刘杰顾不了那么多,他迅速从冬青背后站起来,跑了回去。进了门,他脱了鞋,蹑手蹑脚地上楼,不发出一点声音。阿缺不是想潜进他的房间搞偷袭吗?那他就让它自投罗网。刘杰将房门打开一条缝,往里窥视,里面并没有猫,静悄悄的。怎么可能?他明明看到它从窗户里进来了,难道,它又出去了?刘杰返身将门关上,赤着脚在地板上行走,他也变成了一只猫,一点声音也没有。刘杰走到窗前,从敞开的窗口往外望,外面也没有猫的影子。奇了怪了,那畜生去哪了?他心里这么嘀咕时,猛地听到身后“嚯”的一声低吟,蓦然回头,看到它了。这只猫好狡猾,居然在床上,躲在叠得四四方方的被子后面,此时咧开嘴,龇出牙,面对着他。刘杰有些心惊,猫的智慧让他心惊。它居然知道躲在被子的后面。如果刘杰没有发现它的踪迹,像平时一样进了门,往床上一躺,全无提防,阿缺真的可以突然冲上来咬住自己的脖子。刘杰后怕得背脊发凉,好在自己已经发现了它,手中还有武器,它是什么蛊,自己也不怕了。一个人不可能打不死一只猫!刘杰慢慢伸出手来,从身后将窗户关上了。门已关上,窗户也关上,阿缺还能往哪里跑?他双手紧紧握住球杆,举了起来。阿缺站在床上,四条腿兴奋得直颤抖。是的,刘杰看到它的腿在颤抖,抖得很厉害,它一边抖,一边龇出牙,弓起背打算扑上来。刘杰可不能等它先进攻,他举起球杆猛地跨前一步,一杆砸了下去。“嘭”的一声,球杆砸在席梦思上,弹了起来。没砸中。阿缺躲过这一击,掠出一道黑影,扑上来。刘杰吓得连退两步,也躲过这一扑,猫落在地上,刘杰挥杆而上,又是一杆砸下,“咚”的一声巨响,球杆砸在木地板上的声音震得整幢别墅都听得见,但他还是没砸着阿缺,阿缺身子一扭,躲过了。不过阿缺这一躲,躲到刘杰脚边来了,他飞起一脚,这脚踢得准,正踢在猫肚子上,阿缺被踢得飞起来,几乎是一条直线,撞向对面的墙壁,然后又直直地沿着墙壁坠落。机会多难得,刘杰追过去,挥起球杆,一杆砸下,正正地砸在猫背上。伴随着“咔嚓”一声,他听到阿缺“呜”的一声怪叫,不动弹了。这声叫不像猫叫,更像是一声女人的哭泣。管它是叫还是哭。刘杰举起球杆,想往阿缺脑袋上再来一击。但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人敲响了,保姆王婶在门外紧张地问:“先生,怎么了?”王婶被巨大的响声惊动,赶了过来。刘杰怔了一怔。他不想让保姆看到他正在打一只猫,这是多么怪异而且残忍的事。在赵珍平死亡以前,他不能有任何怪异的举动,现在的警察疑心很重,他得表现一切正常。他迅速用球杆勾住阿缺的躯体,一抡杆,阿缺的身子飞落到床上,正落在阿缺刚才躲藏的位置,被那床叠起的被子挡住。房门被推开了,王婶站在门口。刘杰轻松地举着球杆,说:“没什么,我在练挥杆呢。”“先生去花园里练吧,别将家里的东西砸了。刚才是不是砸了什么东西?”王婶想走进房间看个究竟,刘杰只得坐回到床上,弯起腿来将那只猫给圈住了,不想让王婶看到。他知道那只猫已经死了,眼里的光已渐渐散去。刘杰冲王婶挥了挥手:“没你什么事,出去吧。”在刘杰再三的命令下,王婶只得带上房门离开了。脚步声刚一离去,刘杰就感觉到大腿一阵刺痛,他痛得差点叫出声,低下头来,他骇住了。那只本来已经死了的猫不知什么时候又活了过来,张开嘴咬在他的大腿上。猫的脊椎早就被打断了,眼神也早就涣散。可古话说,猫有九条命呢,它居然活了过来,还咬了他。这事吊诡得让刘杰心里发毛,他吓得跳起来,阿缺就挂在他的大腿上,如同缝在他裤子上的一只黑袋子,荡来荡去。刘杰抡起拳头,在猫脑袋上狠狠砸了一拳,阿缺的身体这才掉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刘杰低下头,发现阿缺虽然死了,但双眼还在看着他,蓝幽幽的,目光冰冷,那冰冷的目光直钻进他心里去。6、揭秘猫蛊阿缺总算是死了。刘杰一直等到它的尸体冷透,才放心地将它从窗口扔到了屋后的草丛里。他将地面的血迹清理干净,这才记起来察看自己腿上的伤。还好,大腿上只有四只牙印,咬得不深,流了一点血而已。刘杰找来云南白药,在伤口处撒上药,然后用创可贴贴住。到这时刘杰才松了一口气。阿缺已经死了,还有谁能找他报仇?还有谁能阻止他的杀人计划?他只等待赵珍平回来。就在今晚,等赵珍平睡熟之后,等保姆王婶睡熟之后,他就可以将麦角酸二乙酰胺放进赵珍平的水杯,神不知鬼不觉。赵珍平在傍晚时回来了,但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带回来两个姐妹,进门就冲他嚷:“快点快点,我们要去外地看演唱会,搞到票了,你跟我们一起去。”这倒是个好机会,让赵珍平死在外面,总比死在家里让他更安全。刘杰本来一向不愿跟赵珍平一起出门,跟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老女人勾肩搭背走在一起,太没面子,但这次,他答应了。车由刘杰开,开了4小时才到目的地,看完演出,已经是半夜,回到宾馆,他还惦记着给赵珍平下药呢,但一歪到床上就睡着了。他太累了。第二天再开车回来,又是4个小时,人累得够呛。到家时,刘杰疲倦得躺上床睡了一觉。刚睡着,门就开了,一只浑身乌黑的猫蹑手蹑脚潜进屋来,纵身一跃,跳到床上来。刘杰睁眼望去,浑身的血液就凝固了。黑皮毛,右耳豁了个缺口,是阿缺!自己不是将它打死了吗?它怎么又活了过来?他吓得想翻身坐起,但已经迟了,阿缺离他太近了,猛地扑上来,就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他的气管好像一下子就被咬穿了,漏了气,沉重的窒息感让他再也无法呼吸。他只得拼命蹬着双腿,蹬着蹬着,他醒了,阿缺不见了。但是,刘杰还是喘不上气来,喉咙紧缩着,像是阿缺还咬在他的脖子上一样。刘杰拼命用双手拂着脖子,脖子上光滑得很,什么也没有。但就是有一只无形的阿缺咬住了他的脖子,让他无法呼吸。刘杰的一颗心被恐惧紧紧攫住,他吓得滚下了床,当他的身体重重地撞击在地板上时,脖子上的紧缩感才一下子松了,像是阿缺终于松开了口,他终于长长地喘上了一口气。赵珍平听到动静,走进房间,问他怎么了。刘杰答不上话。诡异的感觉让他像是服用了致幻剂,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他只得躲到外面的花园里去。在花丛里坐下来,心情好了一些,但他还是呼吸困难,还是觉得阿缺依然咬在他的脖子上。刘杰这才又记起了那个词,“猫蛊”。难道,真的是猫蛊,哪怕阿缺死了,自己还是中了蛊?在花园里呆了一个多小时,刘杰感觉好些了,便回到屋内。他发现,赵珍平也睡觉了,看来她也累了,睡得打起了鼾。而王婶这会儿在楼下收叠晾晒的衣服,一时半会儿还上不了楼,这时候是给赵珍平下药的最好机会呀。刘杰悄悄拿起一只水杯,掏出药包,将剩下的药粉统统倒进水杯,然后,到饮水机那里倒水。水从水管里流了出来,但刘杰吓得当即睁大了眼睛,那流出来的水居然是黑色的!不,那不是水,是一只猫尾巴,从水管里钻了出来,接着,是猫屁股、猫身子、猫头,一整只猫从管子里挤了出来,一出来瞬间变大,变成了阿缺。真的是阿缺,右耳朵还豁了个口。它一出来就“喵”地叫了一声,还冲刘杰龇开了牙。“咣”的一声,刘杰吓得扔下了杯子,杯子在地上摔得粉碎,阿缺的身体也就在地面摊开,黑黑的,摊成一块毛毯,像水一样,直往刘杰的脚边流动。刘杰吓得大叫:“别过来!别过来!”他一直躲到了墙角落里。响声惊动了赵珍平和王婶,王婶首先从楼下赶了上来,一见刘杰这副模样,紧张地问:“先生,你怎么了?”刘杰抬头看去,这瘦瘦的女人哪里是保姆?是曾怡!曾怡冷冷地盯着他,说:“……会报仇的。”赵珍平也从房间里奔了出来,刘杰吓得往赵珍平身边躲,但他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喵——”他惊骇地抬起头来,就这一瞬间,一切都变了,赵珍平已经不是赵珍平了,她变成了阿缺,是放大了的阿缺,阿缺已经长成了一只豹子,冲着他大叫:“喵——呜——”刘杰吓得重新缩回墙角落里,他不敢看眼前的这两个人,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大叫大嚷:“别过来,别过来!”刘杰终于听到人话,是赵珍平的声音。赵珍平急切地问:“杰,怎么了,杰?”睁开眼,刘杰看向赵珍平,赵珍平又变成了猫,连她最后一声“杰”也变成了“喵”。他只得再次闭上了眼睛。刘杰知道,一切都是幻觉,说话的那人不是阿缺,阿缺是一只猫,不会说话,那还是赵珍平。他战战兢兢地说:“蛊!”“什么鼓?”赵珍平惊恐地问,她以为是锣鼓的鼓。“猫……蛊!”刘杰答完就仰面倒了下去,他双目紧闭,嘴角流涎。刘杰被送去了医院,医生确诊,他患上了狂犬病。医生在他的大腿上找到了伤口,根据伤口的牙痕,他们确认,刘杰是被猫咬的,是猫将狂犬病传给了他。狂犬病的临床表现就是这样,呼吸困难,害怕水,会有幻觉……最终,赵珍平和保姆在房子后面找到那只死猫,医生通过检查,确认这只猫生前患上了狂犬病,它焦躁地踱来踱去,对人具有攻击性,其实就是患狂犬病的表现,刘杰就算不打它,它也活不过两天。在医院里躺了五天,五天后,刘杰死了。根据他的遗嘱,他的500万,归了赵珍平。刘杰至死都没弄明白,咬他的猫,并不是阿缺。阿缺被买曾怡房子的人收养了,一直活得好好的。咬他的只是一只野猫,这只野猫不久前才被一只疯狗咬豁了耳朵,其实它的耳朵豁得没有阿缺厉害,长相也与阿缺有很大的区别,只是两只猫都有乌黑的皮毛罢了。没有什么猫蛊,一切只是心魔。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