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和爸爸一起打羽毛球。当一个羽毛球打过来的时候,就像打过来一个希望,因为我一用力就可以打得好远,爸爸跑到后面也不一定来得及接,那时我的心里就像拿到了全国冠军一样,别提多高兴啦!最好玩的是天黑一些的时候,在社区门口的平台上打球,因为天花板和羽毛球的颜色很相近,打到天花板上时羽毛球好像隐形了,只有掉下来的时候才看得清。我和爸爸东张西望地寻找空中的球。看啊,爸爸摇着头,像一只觅食的小鸭子,我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爸爸看到了我满头大汗笑弯了腰的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啦!
我喜欢秋天的梧桐树。大自然是梧桐树的美容师,它让梧桐树慢慢地穿上了黄色保暖大衣,有的只是一点点叶子尖是黄色的,有的树叶一半绿一半黄,有的满树都是黄色的梧桐叶。你看街道两旁笔直站立的梧桐树,叶子长得如此丰满,把整棵树都遮住了,远远望去就像一把把大洋伞,希望人们可以休憩一会儿。我最喜欢的是深秋的叶子落在了地上,就好像是厚厚的地毯,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嘎滋嘎滋“的声音。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与爸爸妈妈一起去踩深秋的梧桐树叶,在那树叶上踩一踩,你会发现它们是如此的柔软,如此的有弹性,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如果说要比踩海绵更好玩的话,那就是“嘎滋嘎滋“的声音,那是在给你玩耍时伴奏啦!
我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没有蚊子、小虫子,就不会再因为被虫子叮出一个痒痒的大包而烦恼啦!冬天紧跟着就是过年了,我放假了,可以与亲戚朋友们一起过节了,我也长大了一岁,还有一个个大大的红色等着我啦!最好玩的还是那如面粉一样的白雪,拿一团在手里搓搓,就会变成一颗颗晶莹剔透水露,手会变得凉凉的,可以去摸爸爸的脸,冻得他“哇哇“直叫,皱着眉头看着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我喜欢春天与爸爸在社区门口打羽毛球,我喜欢夏天与妈妈一起旅游,我喜欢秋天在微风中踩梧桐叶,我喜欢冬天与大家一起过年,我喜欢可以自由自地享受着幸福的童年!
梦里再忆故乡_2000字
。“落叶归根……”“兔子遍山跑,终将转旧窝……”这些话妈妈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对我说过。它象征似的告诉我们:无论你身处何方,在做什么事,你都无法脱离那块曾经生养你的出生地——故乡
对于一个长年漂泊在外打工的我来说:故乡使我对它又爱又恨。十三年前,当我作为一个老实的地道的农民子弟,作为一个半学生半农民的普通小子,在家乡贵州纳雍县那块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地劳作时,我对那片土地充满了刻骨般的厌恶和仇恨,它耗干了我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青春年华……(这句话为借签)。
哪个时候的我真的太厉害了,我们每天除了睡觉和在学校是时间,几乎都是陪伴父母在庄稼地里拼命地干农活,劳累了一天,晚上回家时还得背上一些沉重的农作物或杂草,吃力地在崎岖陡峭的山路是攀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都辛苦,换回的却是衣不弊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
那时候我们一家五口人居住在一间破旧的瓦房里。2000年的冬天父亲打算建一间宽敞点的房屋,由于父亲事忙,一些活只能由我们兄弟几个来干了。大年三十的晚上,母亲还要求我们在山底下掏石沙,弄满一背箩之后,我们又背着那沉甸甸的沙子走在弯曲陡峭的山路间,走一段路歇一会儿,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才把一箩沙子送到家,倒在地基里面以后又得马上转回山底下继续掏沙子。在那条陡峭的山路上,不知留下了我们兄弟三人的多少脚印,也不知流下了我们的多少汗水。其结果是房子没有建成,反而赔了一条人命。父亲欠下了一屁股债,从此以后我们家的生活更加凄凉了,现在回忆起来是如此的心酸!
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箭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间破旧的瓦房,那些大大小小的荒山野林,那条哗哗流水的大河,那些沉重的背箩和锄头,那几个只会勾心斗角,没有半点亲情感的叔叔婶婶们,那些土木偶般的父老乡亲,那些奸诈无比的村干部,那些只会贪污榨取的乡政府领导,那些凶狠无理的计生局走狗……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厌倦到了极点。
我曾幻想过,如果有一天我能离开这块土地,我决不再回来了。几年之后,家中贫困的光景迫使我放弃学业,准备去深圳打工。当我坐上开往深圳的汽车与含泪送别的母亲分别后,我连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家乡。虽然我是如此的晕车,却感觉自己像只飞出鸟笼的鸟儿,希望汽车开得越快越好,最好开到天涯海角。
当我来到深圳进了厂上班,在那种每天重复着上班下班,每天做着同一件事的打工生活中。我突然又时时刻刻想念起故乡。不知有多少次梦见自己又回到故乡的学校里求学,梦见和同学们谈天说地,梦到和父母亲在山地里干活……等。每当我从梦中惊醒时,我的心情是如此的激动!是多么的想再回到学生时代啊!然而那都只是一个梦,求学之路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可是时至今日,我依然常常做那个学生梦。
一年后,我又回到了故乡那片土地。在离家不远的山外公路下车,远远地看到母亲从拐弯的山路上高兴地向我走来时。我的心激动得流泪了,我连忙擦掉眼角泪花,扛起行李朝着母亲跑去。走到母亲跟前,母亲深情的说:“奎奎:出来一年多,都瘦了好多了啊!一个人在外面没有吃好吗?”
“妈!没有啊,外面有好多好吃的,也很好玩,就是好想家哦……”我说。
我与母亲一边亲切的闲谈起来,一边漫步地走在回家的陡峭山路上。走着走着,我的脚突然一滑,差点翻了个倒立载踪。我不自觉的开口嘟嚷道:“他妈的,家里的这是什么路啊?现在走这路都不习惯了,还是外面好”
母亲扶了我一把,帮我接过行李去说:“你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千万别说这种话。别人听了会笑话你的。你才出去多久哦。就不习惯走家里的路了?”
我只是很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声:“唉……“接着我们又聊了一些我在外面打工的生活以及家乡弟弟们的学习情况。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了……
那晚我们一家人因为我的到来聚在一起拉了很多闲话,感觉是如此的温馨……不过我在家呆了一个多月后,却感到非常的寂寞无聊,于是我又重新踏上了我的打工之路。
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几乎每年都会回到故乡看看。本想好好在家乡做点什么事,不想过那种漂泊的打工生活。然而每次回乡,看到故乡那种凄凉的场境,我不由得感到前途渺茫,于是又匆匆地踏上打工之路。忙忙碌碌的,时光悄悄地流逝了,如今我还是个普通的工厂员工,默默无闻,不知道路在何方!
我就是这样的在这条去深圳的打工路上徘徊,漂浮不定。漠模糊糊的打工生活已有七八年了,感觉一切近在昨天,故乡的一切似乎成了一场梦。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
故乡——它成了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我。我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摆脱它。唉!故乡就是故乡,它是那种你可以反抗,可以憎恨,可以热爱,可以潸然泪下,但又无法选择的出生地。它笼罩着你,它让你对它爱恨交加,它让你对它无可奈何,让你通过各种方式重新记忆它,描写它,想象它。故乡是一个无法解开的结。对于那片生养了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土地。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无法脱离它……!
初三:付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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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天空,那一片透明的蓝天,像一块丝手帕,蓝天上停留着细碎而洁白的云彩,向绣在手帕上的玉兰花。我喜欢月亮,晴朗的天空像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一轮玉盘似的满月,把它皎洁的光华撒向美丽的人间。我喜欢星星,那淘气的星星在黑漆漆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的一道锦线。我喜欢彩虹。彩虹像仙女的彩带,像迎接我们的彩桥,仿佛可以把人引入神话世界。我喜欢小河,瞧,那河面水平如镜。鱼儿们这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一会儿跳出水面,一会儿游来游去,一会儿藏到水草中睡觉。我喜欢书,那一个个有魔力的字眼似乎带着我走进书中,领略历史文化,异域风情,英雄人物、、、、、、让我置身于另外的一个世界。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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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说起名言,我知道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只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天考试,一定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老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下午,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认真!”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该,不但自己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来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老师的赞扬。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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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上语文课,课上那异口同声的朗读声使人心旷神怡。我喜欢在课余时间到操场上玩游戏,打乒乓、抓人……不管玩什么,我都很开心。我喜欢在中午阅读时间看书。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作文书里一篇篇优秀作文。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读过它,按它上面的作文写法写过几篇好作文,虽然是以前的事情了,尽管这本书再破、再烂,但书中的知识永远长存。我喜欢校园里的小鸟,每当踏进校园,总是不时能听见几声清脆悦耳的鸟鸣声,让人听了心情舒适极了。我也喜欢校园里那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行的,虽然它们没有浓郁的玫瑰那样高贵,没有孤洁的百合那样清新,可是,我认为他们享有同样的尊荣。我还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我是一匹天马,能跃过长江、黄河。我喜欢校园,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深沪中心小学五年级:陈志煌3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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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美丽,小草在微风的伴奏下,跳起了欢快的舞。花儿用美丽的笑脸迎接春天的到来。柳树甩着长长的头发,像个仙女一样漂亮。我喜欢夏天的池塘,岸上的草丛里传来呱呱的“歌声”。微风吹过水面,荷花像个漂亮的女士,在水面上跳起了舞。池塘里,鱼儿们欢快地玩耍着,你追我赶,个个充满了生机。我喜欢秋天的果园,红苹果好像很不好意思接受人们的邀请。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为人们照亮路。香蕉像个月亮,黄色里透着一点点绿色。我喜欢冬天,当鹅毛大雪纷纷下时,大地换上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孩子们在雪地里打滚,打雪仗,滑冰······我喜欢朋友,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去叩他们家的大门,等他出来跟我玩。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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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在春风拂过脸颊时站在桃花边,闻灼灼桃花送来的十里幽香。那幽香融在春风中,吸入体内,沁人心脾,凉嘴而暖心。此情此景,令人陶醉其中,就好比醉酒一般。酒醒后,躺在桃花铺垫的软床上,我喜欢看星星点点的花瓣不断掉落,聚为花海……我喜欢盛夏时在海边,看最后几缕阳光渐渐地,渐渐地被星辰吞噬。起初,当光辉洒向海面时,映入眼帘的只是岛上一个个随风摇曳的秋千,静得凄凉。本波光粼粼的海面慢慢变得黯淡,因为太阳仅有的挥洒向大地的光芒即将耗尽。光影消失了!海面映着的是岛上亮起的万家灯火。星影取代了光影,暗夜取代白日。我喜欢这样的景,尽管能看到它的时间很短,很短……我喜欢深秋时立足于枫树之下,两旁与脚下层层叠叠的落叶宛如云雾。拾起一片掉落在地上的枫叶,岁月并没有在它身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只是它已在时间中被埋没。我喜欢抬头,用手钳住一片在半空飞舞的枫叶。我想把那片枫叶寄到那绽遍野花的小城,寄给远方的亲人。我不需要回信,因为这瑟瑟的冷风就是对我最好的问候,它能承载着我的心意远行……我喜欢在寒冬,来到老家甘肃的一个自然景观。冬日的暖阳,透过晨曦,照亮陆地。我喜欢走过溪上的木桥,小溪的顶端,一股股清澈的溪水虽已不再潺湲流淌,但冰冻着的水面,却也同样拥有它独到的美。头顶之上,一棵棵古树径直从地下插入苍穹之中。叶缝间,夹着的是一束束光影,光中的浮尘,是这个世界里唯一移动的景。当穿过木桥后,蓦然回首,古朴的小木桥在眼中,多了几分沧桑。不知古时,有多少人走过这座桥,又有多少人看过这片雪林,这片静谧安详的雪林……我喜欢这些良辰美景,尽管有一天它会消失殆尽,但它已铭刻在我心间。6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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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春天的风。每当它到来,树木就抽出了绿色的小芽,大地吐出了一丝丝绿色,沉睡了一冬的河流也苏醒了过来。大地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它吹到了农村,吹到了城市,人们纷纷脱下了厚厚的冬装,换上了轻便的春装,欢天喜地地走上街头,迎接春天的到来。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能回到那金戈铁马的时代,站在一位位爱国的名将身旁,看着他们在战场上骁勇善战的英姿;我能和一位位伟大的文学家进行心灵的交流,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向他们学习写作的技巧;我还能走进一个个奇妙的世界,遇见一位位神奇的人物,让我的脑洞大开,想象力越加丰富。我喜欢看书,特别是与历史有关的书。看着这些书,我仿佛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畅游,它将我带到那金戈铁马的战场,看那一代代名将在战场上骁勇杀敌的英姿;它将我带到各个朝代,让我去观赏那各代君主所建立的繁华的国度;它将我带到那一位位了不起的爱国能臣前,看他们那一套套治国的锦囊妙计……3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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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喜欢天空,喜欢天空童话般的色彩。早晨,天空上还剩下一些星星,但那明洁的绸缎,已经慢慢地神碧蓝晕染。傍晚,天空变得绚丽多姿,那黑色的浮岛,和山脉在火红海面上沉睡,天空呢,则变化着绮丽的色彩,为贴近海面的云,抹上粉红的光。夜晚,天空上布满繁星,每一颗星,像是宇宙中的流浪者,仿佛在讲述一个神奇的故事。站在傍山的阳台上,透过天空,我们仿佛觉得宇宙是那样空洞,孤独、神秘。我喜欢雾,喜欢晨雾的朦胧。清晨,迷雾在青山缭绕,在湖面飘荡。渔夫们早早地划着尖尖的渔船捕鱼了。在雾的衬托下,湖面、湖岸、山林里,都十分幽静。只有那清脆的鸟鸣声和柔和的渔歌在山谷里回荡,在湖面上飘着。当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雾气,撒在平静的湖面上,那雾,顿时变成了淡黄色,过了一会儿,雾气消散。那宁静,朦胧,悄悄变成了金黄色的晨光和淡淡的云。我喜欢画画,喜欢在绘画中体会欢乐与艺术的美。喜欢将奇思妙想融化在色彩的海洋。一笔笔勾勒,一张张鲜艳美丽的画……一匹骏马脚下矗立着高山流水。“哗啦啦”的流水声,“叽叽喳”的鸟鸣声,组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画,一幅声与景的艺术结晶。4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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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沉迷于我喜欢的所有事物,我希望我每天都能碰到它们。我喜欢黑板,一块充满知识的黑板,上面能看出岁月的痕迹,散发着时间的芳香。上面有历代老师留下来的知识精华。我喜欢手机,更喜欢游戏。在游戏里,也能学到知识。可以的话,我想当一辈子的青铜,因为,靠作弊得来的王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你会跌入人生的低谷。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桌椅有序摆放,门被风吹开,窗帘在风中舞动,只能听钟表走动,没有一点轻微的呼吸声。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我走在落叶雨中,散步在那诗情画意的雨中,让我眼前一亮,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黄金的二次元空间。落叶,是最好的吉利服,好让你执行秘密行动。河面,是落叶。那行如流水的步伐,一直飘呀飘,直到水天相接的地方。我喜欢旧的东西、动漫片、玩偶、一套餐具……都让我从五年级的大学生,瞬间拥有了一颗幼儿园的童心。当我拿起我小时候的玩具时,我常会玩上三十多分钟,忘了写作,忘了妈妈告我的话。看小时候的动画片时,觉得我是那么的幼稚。但仍然欲罢不能。你们拿起小时候的东西,是否会像我一样贪恋几十分钟呢?我喜欢四处游荡。上课时,老师讲得太无聊,我就会灵魂出窍(不一定是坏事),跑到别处逛。下课了,铃声像使出招魂法一样,把我的魂儿招了回来。在我的魂走去时,我能看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我喜欢夕阳下的铁轨。阳光照着轨道,闪闪发光。铁轨旁的石子,更加衬托出了铁轨的朴素。我喜欢一片叶子。别看它只是一片叶子,在你们看来只是那么普通的叶子,我会觉得它很特别。我会观察它的纹路,看看一只毛毛虫多久吃光一片。当然,这是叶子的厄运。我喜欢看电影,但我爸爸为我定了一条规矩:让我看完之后,把它的大概意思讲述出来。一开始,我觉得很麻烦,可是后来,这件事让我养成了习惯,让我更加爱上了电影,每个电影都让我历历在目。世界上有一半的事物是我喜欢的,它们可以给我带来愉快。7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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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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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喜欢我喜欢到什么程度?”“整个世界森林里的老虎全都溶化成黄油。”牵扯着你的手快跑,到了对面也没有松开。才发现原来我们就这样手拉着手,已经许多年。应该让服装店跟博物馆在一起,路边摊既卖零售又卖旧书。这样我们走在街上就不用谁等谁,也不会分开。不过分开了也没什么。不用着急地寻找跟叫喊。只要信步走下去,我们就会在下个路口见到。一如我们第一次相遇。和你一起逛街,总能走得更长,可是还是会有些累。要是我们都长着不知疲倦的腿就好了,那样就可以一直并肩走下去。二思念我喜欢你,告别后看着你转身离开时更加喜欢你。没有电话的地方是不安全的,我不愿在那里多停留一分钟。在一起看太阳落山。如果太阳每天都落山,我们就每天在一起。在一起看书。你能告诉我为何我们有时感伤么?在一起休息,不准互相打扰。你在我身边而我仍然是我,这是我们在一起的两个理由。夏天我们去看海吧。骑双人自行车,经过沙滩却只留下一条痕迹。下雨天去找你,坐在门口聊天。雨滴溅到我们的脸庞和发梢上。还有我们的猫——我每天都给它洗澡。它已经长得很大了,能听懂自己的名字,你却已不再叫它。我整天凝视你的照片仿佛看到你的表情变幻头发渐渐长长你长发飘飘,我用月亮上暗红的环形山给你做一束发带。摘银河里面最亮的那串星做你的手链。在花名册上看到你的名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密密麻麻的那么多名字里面我为什么单单会喜欢你呢?你知道再抱来十个一百个一千一万个花名册我还是会单单喜欢你你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说不出我想你也说不出为什么你会喜欢夏天午后树叶的影子和冬天窗上晶莹的冰花。星期二会不喜欢你么?当然不会。还有星期三星期四和星期五星期六——继续一直不停地喜欢你。如果一年有一万零一个月,一月有一万零一个星期,一星期有一万零一天。一天有一万零一个小时,一小时有一万零一分钟,一分钟有一万零一秒,那么每一秒我都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750字 初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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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猫猫是常见的家养动物,它浑身毛茸茸的。因为温驯,可爱,警觉,好奇,因此人们总是很喜欢它们。小猫刚出生时,像个小肉球,光秃秃,身上完全看不到一根毛。它们的眼睛总是眯着,声音又细又软。如果饿了,便会喵喵地叫着母亲,用鼻子闻着母猫的身体。这时的小猫吃了睡,睡了吃,小猫喝完奶便犯困,趴着便睡着了。满月后的小猫很可爱,它们的脚上有粉嫩的肉垫,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假如猫不小心从高处摔下来,一般不会死亡。我曾看见过一只猫从二楼摔了下来,它在地上趴了几分钟后,便慢悠悠的走了。看着眼前这个坚强的小东西,我想抱抱它,它却跑开了。因为小猫怕生,所以与它关系最好的是猫妈妈。如果你想近距离观察小猫,最好的时机是趁它们喝奶的时候,小猫满月后,还是喜欢眯着眼睛,嘴里发出享受的声音。猫是杂食动物,我家养的猫爱吃肉类食物,偶尔也会吃些蔬菜,但不能过量,因为蔬菜主要是帮助猫进行消化,而猫没有发达的盲肠,只有草食性动物才有,所以我们养猫时也不要喂过多的蔬菜。人类爱猫并不仅因为它们可爱,还因为他们爱捉老鼠。猫爱吃鱼和老鼠,主要是因为这两类食物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以补充他们所需要的营养,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到老鼠,老鼠一旦落入猫嘴里,即使想挣扎却无济于事,因为猫是食肉动物,有臼齿,门齿,犬齿,老鼠只能绝望的吱吱哀叫。猫为什么可以在黑暗中捕鼠呢?因为猫的瞳孔能随光线强弱而缩小或放大。中午,他们的瞳孔呈线型,因为光线强度大;在其它时间,猫的瞳孔是圆形,到晚上会更大一些,这是由于虹膜的调节。人类一直把猫当作宠物,可它的性格却不像宠物。当它在外玩时,你呼唤它,它就心不在焉地回应你几声,根本不会纠缠你,因为它有自己的事要忙,可当它无聊或者饥饿时,它就特别缠人,不停地在你面前转悠,提醒你它饿了。猫一般不会主动的去攻击人,它性格温顺乖巧,是人类的好伴侣。750字 六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