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炊烟
近年来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距家近了,时不时周末就可以回家,每次回到家乡之后,看到漂浮在家乡上空的缕缕炊烟,是那么的亲切。故乡的炊烟和他乡的炊烟一样,早、晌、晚三个时间里,定会载着淡淡草木灰的香气,浓浓于原始氛围中缓缓升起,然后,一缕缕飘向明朗或暮合的天空。有时,炊烟被微风扯成丝丝缕缕,微微跃动着,懒散地拥入天空的怀抱,与白云亲密地拥吻着,一起做着甜蜜的迷梦。
故乡是一个偏远的农村,平时地里活多,通常人们起身早,炊烟飘起来的也早。天还没有完全亮。空气中还散发着潮湿的牲口粪便气味,雾霭的村子里的公鸡懒懒地啼着,狗在房舍的台阶下缩成一团睡觉,老母鸡蹲在屋旁树的枝桠上也在睡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清晨,故乡小村落里,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冒出了一缕缕飘渺的炊烟。有炊烟弥漫着,清晨的雾气就显得格外重,隔远处看,树影雾雾绰绰的原野、庄稼和林子浓罩一层薄薄的烟雾中。
带着审美眼的光去看,故乡清晨的炊烟是最美的,淡淡的蓝蓝的炊烟,在农家小院里的房舍上、绿树上弥漫,让人想起清晨山野树林里飘动的雾霭。晨风吹来,村庄便脱去轻纱般的迷雾般的睡衣,裸露出乡村初醒的清新与美丽。这时,拍翅的鸡,蹒跚的牛,乱窜的猪,蹦跳的孩子,拾粪的老汉,屋顶的炊烟,无不生气盎然,醉人眼目。尤其是公鸡们拍着花哨的翅膀飞到墙垣竹篱上自豪地叫过之后,往往要缠住看上的母鸡调戏一番,更是渲染着故乡清晨的气氛。这样的早晨,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无比愉悦。
吃过早饭后,除去到地里干活的人,村子里在家的大人,小人,男人,女人,外加几条好事的狗,都会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块地方闲聊。老者们脸上一律皱纹密布,那皱纹最深的自然也就是最老的老者了皆面目慈祥,不时地给旁边的后生家讲出个关于村子从前的故事。这时的太阳是懒懒的却是一副乐融融的样子。
黄昏的炊烟,从高矮不一的房顶袅袅升起,晚霞的照射下,缭绕在炊烟里的那小村落,升腾着一种朴实,一种单纯,越发显得古朴、恬静、美丽动人。烟缕渲染着黄昏的景色,田间的人们炊烟的呼唤下,开着蹦蹦车的,背着锄的顺着村道走回来。顿时,牛的哞哞声,蹦蹦车的隆隆声,狗咬声,鸡叫声,人们说话嚷叫声…将炊烟下的村庄的黄昏变得充实起来。
夜幕就像块黑布似的以看得见的速度从西面走来。使得小村里的炊烟正在缓缓地融入夜幕,被无边的夜幕同化。接下来,吃过晚饭的人们带着炊烟的乐趣,陆陆续续地来到村中心,围着一起一顿天南地北的海谝。常有些不知深浅的女人们前来围观,这时调皮些的男人免不了会说几句荤话让大家笑笑,胆大些的甚至在围观的女人的脸上或屁股上拧一把也不算出格。
不知道故乡的炊烟在其他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概念,但对我来说,连接我生命的血脉。即便是很长时间不在故乡生活了,但依然固执地思恋着故乡的炊烟,感觉那氤氲在心中的情结,无法用其它再美丽的东西所能取代。
随着年龄的增长,怀乡的情绪渐渐地浓了,旷野里的那缕缕炊烟,时时在怀乡的情绪中缭绕着,经久不散。漂浮在家乡的炊烟,是那么的亲切、自然而谙熟,总让人有一种归家后的甜蜜和疲惫时的抚慰。好想再一次,闻一闻故乡炊烟的味道,好想再一次,闻一闻锅台旁边腾腾的热气。
家乡的牡丹
我的家乡是远近闻名的花城——菏泽。俗语“曹州牡丹甲天下”中的曹州就是着我们菏泽啦!
我的家乡盛产牡丹,许多牡丹品种都出口到国外,畅销全世界,供外国友人观赏。
每到谷雨时节,牡丹都会竞相开放,争先恐后的展开自己那美丽的脸蛋,让游人来观赏。她的身姿十分纤细,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正在跳舞。
白牡丹洁白似雪,完美无瑕;绿牡丹绿如翡翠,非常奇特;黑牡丹十分酷,那黑色的衣裳让人感觉有一种神秘感,粉牡丹粉如霞,高贵而典雅,红牡丹红红火火,寓意是:生意红红火火,黄牡丹像一位贵族姑娘,穿着黄色的衣裙,正面朝太阳微笑。
牡丹,香味扑鼻,一闻到花香,人们立刻会神清气爽,精神振奋,一天的心情都会很好。
牡丹,象征着雍容华贵,象征着菏泽的工业会更加进步,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人与人之间会变得更加融洽。
牡丹,你是菏泽文化生活进步的标志,我相信不久的菏泽一定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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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在我海内蒙古境内有一片广宽的草原,这里哺养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和孝庄文皇后,在这里没有都会的喧哗和繁华,更多的是牧民欢畅的歌声和牲口镇静的叫声,这便是我的故乡科尔沁,我在这片草原上生长,这片草原是我灵魂的摇篮,是我生射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春节 ,至此我已经有很长时候没有回家了,另有两天便要踏上回籍的火车。每次回家的时候家中的炊烟老是第一名映入脑海的。故里的炊烟是香的,它的香赛过胭脂水粉。对这炊烟的豪情还要从我小时候提及。我的爷爷是位牧马人,小时候爷爷老是带着我坐在马背上去放马,每天傍晚才会回家,草原上的傍晚非常美,火红的太阳现在依偎在云的怀里,显得那么敬爱 ,天涯不但有着敬爱的太阳另有很大很大的一片火烧云。就在这时候,家中升起了频频炊烟,在很远的处所便能够闻到这炊烟的香。这时候本来饱饱的肚子也不由得这炊烟的引诱开端咕咕的叫了起来,我心想这肚子也太经不住引诱了。晚餐开端了,我们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享用这草原上的美食。今后今后,在我心中便以为炊烟冉冉升起的时候就是我最幸运的时候。但是,夸姣老是长久的,这时候候过的太快了,转眼间到了上学的春秋,我分开了这哺育了我,给了我无穷欢愉的草原,离开了这繁华的都会。在这里感受不到故乡的那份美,更感受不到家人对我的那份爱。草原是我的家,我的摇篮,我忘不了我所酷爱的草原,忘不了故里的炊烟,更忘不了我的根在草原。5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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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家乡的炊烟又见家乡炊烟,那缕“沉甸甸”的炊烟。站在村口,清风夹杂着青蓝色的炊烟,闻不出其中的花香或草味,只是轻轻撩动额前的头发。这如约而至的气息,朴素而谈雅,久违的沐浴,驱除了我身上的风尘,一股棉花糖般的甘甜由然而生。蓝蓝的天似一面幕布,别着几朵雪的云彩,凉风掠起,激起树叶的窃窃笑语。多么喜欢的家乡那缕炊烟,托起岁月的痕迹。又见家乡的炊烟,是奶奶在烧水的那缕炊烟,是大伯娘在做点心的那缕炊烟,是妈妈在煮饭的那缕炊烟。远远望去,看见田埂上荷锄归来的大伯朝着熟悉的那缕炊烟走去,疲惫的脚步显得格外轻快。而那些贪玩的孩子们却仍没有回家的意思,似乎在等待那一声长、一声短的响彻整个村庄的呼唤。这幅温馨的画卷,足以同陶渊明的“桃花源”相媲美。可如今炊烟在我那所城市已经灭绝了。清晨,东升的旭日,方丈的光芒,波光粼粼的河面,像一条金色蜿蜒的龙横卧在大地上;黄昏,西沉的落日,在河流的源头挂上一抹红晕,唱晚的渔舟荡在河上,满载快乐和幸福,似一幅完美的绘画艺术品;深夜,深蓝的天空,缀满星辰,无限遐想随流水奔向东方,仿佛是一条挂满宝石的玉带。一切都一如既往,只是那缕炊烟如风般悄然而去。或许吧,人们认为炊烟带来的更多的是危害。—最容易被人遗忘的是炊烟,最不该被人遗忘的还是炊烟。炊烟是宁静而淡泊,它总能准时地在大山里颤悠悠地升走;它总能安详地从村庄的每个草茅屋里飘过;它总能随着风的足迹,悄悄掠过前方那片松树林。自然的影子,在那缕炊烟下也显得漫不经心,也了无痕迹,但这绿意般的幸福却从山脚延伸到山顶,流光溢彩,沁人心脾。炊烟,只有炊烟,一生以这种姿态生长,因为它深深地懂得粮食来之不易,它走了,它什么也没带走。当一阵清脆的鸟鸣声穿破黎明的晨雾,当一缕朝阳射破万丈浓云,它缓缓升起。奶奶曾说过:“这炊烟啊,才是人真正成长的速度。”默默地望着炊烟飞起来,上升,上升……直达过去的天空,那便是童年的高度。可如今,花朵凋零,小草枯败,大地变得颓废,山壁变得只剩下光秃秃的岩石……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颓废,凄凉,就连那缕炊烟也一去不复返。“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勾起我回忆,响起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8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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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_6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国内蒙古境内有一片辽阔的草原,这里哺育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和孝庄文皇后,在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和繁华,更多的是牧民欢快的歌声和牲畜愉快的叫声,这便是我的家乡科尔沁,我在这片草原上成长,这片草原是我灵魂的摇篮,是我生命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春节,至此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还有两天便要踏上回乡的火车。每次回家的时候家中的炊烟总是第一位映入脑海的。故乡的炊烟是香的,它的香胜过胭脂水粉。对这炊烟的感情还要从我小时候说起。我的爷爷是位牧马人,小时候爷爷总是带着我坐在马背上去放马,每天黄昏才会回家,草原上的黄昏十分美,火红的太阳此刻依偎在云的怀里,显得那么可爱,天边不仅有着可爱的太阳还有很大很大的一片火烧云。就在这时,家中升起了屡屡炊烟,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闻到这炊烟的香。这时原本饱饱的肚子也禁不住这炊烟的诱惑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我心想这肚子也太经不住诱惑了。晚餐开始了,我们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享受这草原上的美食。从此以后,在我心中便认为炊烟冉冉升起的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可是,美好总是短暂的,这时间过的太快了,转眼间到了上学的年龄,我离开了这养育了我,给了我无限快乐的草原,来到了这繁华的都市。在这里感受不到家乡的那份美,更感受不到家人对我的那份爱。草原是我的家,我的摇篮,我忘不了我所热爱的草原,忘不了故乡的炊烟,更忘不了我的根在草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高一:吴健华6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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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似炊烟曾联想过这样一幅画面:与朋友坐在山顶上,享受着沐浴春风般的感受。折只纸飞机,使劲扔向远方,看它飘,飘。飘过烟雾朦胧的村庄,飘过万籁俱静的森林,飘过鱼游细石的小溪,最后飘向人间的天堂。它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他代表着我的的意志,它象征着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思绪随着纸飞机,飞向我们梦想的希望。与朋友静静的畅谈我们的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但是这样的享受能有几次呢?时间将我们分离。三年听起来很长,但过起来却如烟飘过,那烟想抓又抓不到,在这无奈般的折磨下,我们只有用回忆来安慰自己——回忆是多么美好。曾几何时,我们陌生地擦肩而过。曾几何时,我们成为了互相挑刺的同桌。曾几何时,你把我骂你的话用手机录下来。曾几何时,我被你弄的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曾几何时,你终于丢开架子,向我请教数学题。曾几何时,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们惊奇过,我们会有一样的梦想——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我们诧异过,我们会异口同声的说出同一个词语。我们感叹过,我们怎么这么有默契。曾经的欢笑,曾经的言语,曾经的惊异,曾经的悲欢离合。都在一瞬间破灭,烟消云散……我们的关系被同学们搞的浑浊不清,被老师用来胡思乱想。从那以后,我们不是同桌。看见对方,就像看见一缕烟。抓不到的烟。当我们相对而过时,只是眼神对视,相互点头罢了。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的只是忧郁。而我,是悲伤。忧郁的心情让我们没有朋友,但我们仍记得我们的约定——努力学习,理想不破灭,并为之努力着。现在我们都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虽然不在同一所高中,但我们的友情都会被刻在心中的。我恨三年过得如此的快,我很年华似春烟,我很那种抓不到的感觉。各在一方的我们,也许只有用心灵感应了吧。知道为什么佛祖总是低着眉吗?是这样的,我曾经见过一个不结伴的旅行者。今后,我也许就是佛祖看着的,不结伴的旅行者。6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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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炊烟在词典中的解释为做饭时候从烟囱里冒出来的烟雾,也可指平淡的生活。在文人的笔下,炊烟是房屋升起来的云朵,是柴草灶火化成的灵魂,是村庄的声息和呼唤。而对于我来说,炊烟是永远逝去的童年时光,是心中深深的眷恋,是不可磨灭的快乐记忆。我小时候的时光是在农村里度过的。当夕阳渐渐地消失在天际,晚霞渐渐地散去,夜幕渐渐地降临,村庄开始响起犬吠,人们也就结束忙碌的一天了。他们各自回到家中,要准备晚餐了。那是一天中最为惬意的时刻,所有的劳苦都结束了。炊烟纷纷在灰白的天空中缓缓地升起,然后又慢慢地消散,缠绵而久远。这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而美好。在大人准备晚餐的时候,孩童们还是没停止玩乐。他们互相嬉戏着,天空中有他们纯真的笑声回荡,清脆,悦耳。那是属于他们的快乐时光。而那也是蝙蝠出来觅食的时候,它们在低空中不断地盘旋,“吱——吱——”地叫着。此时池塘里的青蛙,草丛的蟋蟀也来凑热闹,它们也是不甘于寂寞的。恬静的乡村便富有生气了,显得和谐,自然。那时的我连吃饭都喜欢跑到屋外去,看空中的蝙蝠,别家袅袅升起的炊烟,听闲下来的人们聊家常。然后我觉得心很安静,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却没有孤独。日子在一种宁静致远的状态下过去了,如同缓缓流动的溪水,没有一点世俗的喧嚣。之后的我长大了,炊烟也消散在空中了。我再也没看到过如记忆中美好的炊烟。可我时常想起故乡的炊烟,想起无忧无虑的童年。我总想在那么一天时光会倒流,我还会看到淡淡的炊烟,还停留在快乐的童年。可有些东西是注定要失去的。无论你是紧紧地握住,还是苦苦地哀求,要走的终不会留,已逝去的终不再回来,如炊烟,如童年。试问这世上的一切又有什么敌得过无情的匆匆的时光呢?然而即使不可再次拥有,我们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怀念,让那珍贵的一切鲜活地留在心中。我想我再也不去寻找炊烟,寻找童年了,因为我知道炊烟会一直在我的心中袅袅升起,童年的时光也会一直在我的心中浮现。记忆中的东西便是永恒。80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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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炊烟总是喜欢站在瓦棱上向远处眺望,并且学母亲的样子,以手加额,温和地叫着我们的乳名,喊我们回家。有时,我们玩疯了,或者根本没听见,它们就会像蛇一样,一扭腰爬到云的上面,撒开两腿追赶我们失落在山坳里的脚印。我想,那一定是母亲叫它们来的,否则,它们怎么知道我们在哪座山哪条谷哪块坡地上砍柴扯草翻跟斗呢。在这个世界上,能给你这种感觉的,一定是你的母亲。像母亲身上的衣裳,炊烟总是随了季节的更替而变换着颜色。暮春,当雨季刚刚开始,炊烟就把自己染成乳白色,且总是贴着瓦檐不肯升高,远远地看,就像给村庄浸上了一层淡淡的水墨。这时候的村庄,宁静,恬淡,有着小女孩一样的幻想。但炊烟里一定有煨土豆浓郁的芳香。农家四月,青黄不接,土豆却在此时懂事似的把自己奉献出来。金黄的土豆粉甜可口,无论是煮了蒸了煎了炒了煨了,都好吃。但我们最喜欢的还是母亲用红红的柴火灰慢慢焖熟的土豆,香气四溢,一层焦黄的皮逗得你直想掉口水,且顾不上吃相,一边撮了嘴吹土豆上的灰,一边在两个手中倒腾,恨不得一口把它吞入腹中。到了盛夏,炊烟就把自己弄成蔚蓝色,带着几分神秘与骄傲,直直地往上升,好像邻家初长成的女孩,把心事写在脸上,却又故作沉静,目不斜视,待升到半空后,遇到了久盼的风,便脸红红地顾不得害羞,头也不回地跟人跑了。夏天是成熟的季节,炊烟里弥漫的一定是豆角、南瓜和青椒的甜香。这些带点土味儿的食物,总是在你最想念它们的时候,款款地待在那里,等着你去摘。母亲清早起来提一只空篮去菜园,大约半小时后,便带回一篮子水灵灵的蔬菜,且随手扔给你一条嫩生生的黄瓜。你也顾不上洗,在衣角上胡乱擦一下,便迫不及待地塞进口中,然后心满意足地拿了书本,赶了牛儿,一边高声念叨,一边晃着牛铃,悠然地走向绿茵深处。秋天,稻子进了仓,红薯发了胀,母亲不再心慌。重阳节,母亲用清早打的井水淘了糯米,她要为父亲蒸一坛过年的老酒。酒是喜庆之物,当然得在重阳这天蒸好,取吉祥长寿之意。在家里,母亲是遮阳的房子,父亲便是那顶梁的柱,而酒则是一个乡下男人的精气神。因此,故乡秋天的炊烟里混合着米酒和烤红薯的醇香,也有着父亲的豪爽之气,因为父亲喝醉了酒,就会扯开破嗓,唱起那火辣辣的山歌。四季炊烟,最本色的还数冬天。时间刚过早上六点,谁家的屋顶上便开始冒出了一缕淡淡的炊烟,接着是第二家,然后是一村子的瓦灰色。它们开始是悄悄地从窗棂上的气孔里溜出来的,慢慢地就在屋顶的积雪中钻了个孔,然后向两边扩散。母亲总能把生活安排得那样熨帖。想象一下,一家人围炉向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声吹牛,是不是应了古人那句话——其喜洋洋者也?炊烟在某种意义上是村庄高高扬起的一面写满母爱的旗帜!而现在正值黄昏,年迈的母亲在灶屋里忙碌。袅娜的炊烟又一次升起来了,它多像母亲年轻时水蛇一样曼妙的身姿啊!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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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爱情说好了将过去折叠,抛向流水,零落远方。可千里千寻的过去,一经翻起,就不能轻易删去。每一段的过往,都能单个的续写出一个结局。所有的逃亡都成了悲剧,顺着风前行,将身边的物事都一一的珍惜。最痛不过回忆,没有一帧画面能够轻易忘记。有那么一个年头,很容易说千万诉万语,很容易将自己的一切都一一坦白。没有人强迫、没有人威逼,恰是因为知音,似是那伯牙子期彼此冥冥间相惜,不用提过去、不用说曾经,此时的心有灵犀好像才是真正的拥有。陌上的花开了,因为两个陌生的人之间散发的独特的情感,你们可以缓缓的聊,缓缓地将彼此的心握在手心。因为有了一次的交谈,你们心中淤积很久的愁闷才倾散。因为有了第一次的交谈,你们才会愈加的渴望第二次、第三次的相见。所有的缘分都给了两个陌生的人儿,相遇刹那,彼此都暗觉三生有幸。有人说“前世的五百年佛前祈求,才盼来今生的一次蓦然相见”,是是非非、因因果果,将那份因缘使然的遇见,描绘的出奇的独特。因为懂得,所有涛涛不绝的语言不会令人觉得唠叨。因为理解,所有默不作声的倾听不会使人感到烦恼。一个人善良、一个人慈悲,一个人宽容、一个人原谅。所有的情节都是平缓、所有的故事都没有起伏,当生活中的纷繁、杂乱,无法欲盖弥彰的时候,才发现两个如此熟稔的人竟是如此的陌生。就这样,两个人虽可以齐步走向相同的地点、看到相同的风景、拥有相同的感触,可是现实的堡垒终有一天会显现人间,将彼此的距离隔开。因为无法确定下一步的路该往哪走,双方的脑海皆是空白,所以他们早已脱离了现实,更何谈在什么地方。生活中,总有那么些时候,会无比意外的发生一些事情,那些事情无法去解释,就这样只能选择去顺从、去接受,所以最后殊途同归的是离开。时光苍茫,我们都在浮空中飘荡,一落地就是天涯。誓言都变成谎话、约定都早不信服。曾经的巫山、沧海,都早已过度成了前尘往事,唯一能历历在目的,就只有对现实的艰难妥协。我们所拥有的坚持,都被穿肠而过的流光掠夺和没收,剩下的都是点点滴滴,破败不堪的回忆。红尘中,有太多经纬相间的细锁,锁住每个人的人生。因为每个人的情感都有破绽,所以那些引以为傲的感情都会猝然瓦解。唯一能够避免的方法,就是淡守己心,不因物的增长而欢喜,不随物的缺失而难过,将世间的缘分都一一拆解,因缘使然、随缘聚散。可是红尘的一草一木,皆风物长情,如何去静守己心去抛却那些锁心的情缘呢?烟火只一瞬,闪电只一刹,相遇只是一眨眼。世上有缘分,有太多的偶然。我们于时空的某一瞬间交合缘分,是那份探索和惊奇的欲望,使我们沉溺而不能自拔。感情并不是唯一,生命中有太多的不确定,等着你一一试验。有时候,散落耳边的情语,都只是岁月里本该出现的谎言。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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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金乡银乡,都不如自己的家乡!——题记相传唐代著名大诗人杜甫曾到一处“人间仙境”游玩。那里依傍江河,湖里种植着许多清涟的荷花。一到夏日,花苞争先恐后地盛开,散发出迷人的香气,袅袅清香飘进小村庄。湖旁种植少数杨柳,正中了那“四面荷花三面柳”之说。荷叶有力地撑起,密密麻麻的,遮蔽了夏日的炎热。因有清澈的大湖,惊艳的荷花,碧绿的荷叶,所以此村庄命名为“荷叶湖村”。不知是何等荣幸,我竟诞生在这“人间仙境”。从小便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这欢乐之地。儿时,最爱的莫属和小伙伴们一起在老家的平台上玩耍。一到春日,平台上的小草便一一探出小绿脑袋,一眼望去,竟是春意盎然,如翠色欲流,给色彩单一的天空增添了几分点缀。我爱在这软绵绵的“绿毯”上打滚,草儿尖尖的“脑袋”刺着肌肤,挺刺激的。我是伙伴们中最年幼的孩子,他们每次都比我会打滚。哨声一吹,他们一个个都缩成一个个圆嘟嘟的肉球,一瞬间便滚到终点,我斗不过他们便会“逃跑”,逃到那平台后面的"柳林江”。夏日,柳林江的江水不多,可以任凭我们玩耍。江水清澈见底,有如金龙的鳞片,亮闪闪的。鞋子一拖,衣袖挽起,裙子拉起,抬起小脚直入江水,伙伴们却早已在水里等着我了,开了开几个玩笑,我们便闹了起来。把水一打,水花四溅。伙伴们也不甘示弱,扑着江水,打到别人身上。我幼小,他们都不咋欺负,倒是其他几个比我大的姐姐们,常常被大哥哥们欺负,闹着闹着,我们都累了。喘着气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便想到当时的热闹场面,相视而笑,再看看自个儿身上,都早已是“落汤鸡”了!家乡的村民都十分友善。在羊肠小道上遇到熟人,也会点头问好。要是我们这些小调皮鬼到了哪个伯伯家玩,伯伯伯母们便会很高兴地拿东西“款待”我们。不过最好吃的还是那“芝麻茶”——芝麻茶是我们家乡的特产,风俗已经流传许久了!村民爱好饲养猫狗。说来的确,记得我诞生前几个月我家便迎来了一只小猫咪和小狗。到现在,喵咪已经生了一窝小喵咪了,而小狗呢!如若还在世的话,站起来应有我高了,或许比我还要高耶。只可惜,事实就是事实——两年前小狗便逝去了,足可惜的。别家的小狗小猫都十分柔顺的,十分听话,且能看家呢!冬日,雪花漫天飞舞,伶俐地落在村庄的每一个角落,随之不久,村庄都已披了一件洁白如雪的棉袄。银装素裹的,真是美极了。站在平台上放眼望去,天空与布满白雪的屋顶混为一体。而那依旧在小道上行走的人们所穿的彩色棉袄成了这雪白的天地中的点缀,如黑夜中闪烁的星星般,亮晶晶的。伸出手,接着那从天上飘下来的“白色天使”,心中怦然一动,大喜;又伸出脚去踏那厚厚的白雪,感觉真是爽极了!小河早已结冰了,如一面镜子,河边的杨柳也被冻住了。没有春日的生机;有的只是冬日的冰冷却不失柔美。四周的湖,天,地,屋都是纯洁的白,冰雪的,让人害怕,加上狂风怒号,无不让人感到肃杀。然而却又让人在那肃杀的天地中感得到温柔,春的生机。我想,明年的春天,应当很美吧!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我的家乡甚是美丽,能在此等“境地”生活,我有说不出的惊喜与感怀,我爱我的家乡!家乡虽屋金乡银乡那样“金贵”,但它的份量是不可掂量的!1200字 初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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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家乡,对于一个流浪者而言,这便不只是一个喊在嘴里记在心里的名字,而是刻于他们骨中的意义。而对于一个离家在外的学子而言,只能是刻骨铭心并激励莘莘学子前进的红日。——题记令人神往的大千世界,充满幻想,充满希望,而人们就是怀着这么一颗有勇气,智慧的心去闯荡于江湖,奔波于天下的。伤心的离别迷迷糊糊的小智在后知后觉中过完小学这个里程碑,便又奔向另一个目标:重点中学。我的家乡是一个小市,那里的全市重点中学我虽然考到了一个好名次,但是他得知复旦附中录取了他,他好高兴,毕竟,这里是全省的重点,可是——那里太远了,当然还要交那么多钱。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小智毅然选择了三湘名校——复旦附中。对于曾经养育过他的土地,小智怀着炽痛的热爱,但社会的需要不得不让小智我对它说:再见了!离开的那天,天哭了,他也哭了,花草树木与黄土地,全都被冲洗了一遍。雨罢,彩虹显现,似乎在为他而骄傲。唯一的出路只有为家乡争光了!小智想说:Ade,自然中的朋友们,Ade,家乡!Ade,脚下的一方沃土!我会时时刻刻想念你,我的家乡!坚强的意志这不是真的吧?我做梦都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好的校园环境,难道这就是我的“新家”?第一次接触到复旦附中,发出了声声惊讶。来到本班教室,哇,电脑、电视,还有——空调!此刻,新同学们竟然已经谈得水深火热了,我便默默走向一张空位,无声无息地坐下。“Whatyouname?”一个声音说道。“Sorry,我的英语不怎么好,请多指教!”“那好,我叫伟。”后来期中考试,他考了全年级第二,“你怎么没进“老大们”的班级?”“唉,惭愧,差三分,比你还底一分。”“不敢不敢,咱们彼此吧!在后几次考试中,由于英语成绩拉后腿,便急速下降,伟对我说:别急,我帮你辅导英语!”我坚持下来了,每天十五分钟磁带,十个单词,英语便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个大的飞跃少不了我自己的努力与伟的帮助,因为我记着我的誓言:学不成名誓不还;因为我时时刻刻惦记着家乡!苦难的岁月岁月蹉跎,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在这里,小智开朗的性格便得孤僻了,因为这儿全是尖子,是精英,他只能埋头于书海中发奋图强。下课,小智不是去找伟就是自己一人看书,别人叫他去玩也是爱理不理的,他不受书本限制,只有伟与书才不会背他而去。在寝室里,他有笛子为伴,用笛子奏出他的心声,让他不再孤独,不再寂寞。课堂上,小智尽量表现得优秀,别人不曾想过,包括伟,小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不能用家乡方言,但是,他时时刻刻在呼唤家乡!美好的希望想了想,来到这里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功名?利益?其实是想寻求心灵上的满足,为家乡争光,让那贫瘠的土地变得肥沃;让那穷困的地方变得富裕;让那肮脏的大地焕然一新!既然读就要读出自己的水平,让别人刮目相看。宁愿做凤尾,也不做鸡头。只有在凤群中,才会有动力,才会坚持不懈的追求,努力,进取。无论怎样,我还是我,家乡还是家乡,毕竟,我时时刻刻属于家乡!后记文中的小智与我还是大同小异,经历也差不太多,所以文中才会有人称变化,使得文章更富有戏剧性。其实,我还是对故乡承诺过:学不成名誓不还!!!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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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汽车从颠簸中安静下来,像一个乖巧的孩子停在路旁。我不愿再呼吸车内那污浊的空气,走下车来,第一口便是家乡的空气。雨后的家乡,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气息,透着油菜花的芬芳。那样清爽,平静,舒适,像一层被刷洗过的玻璃,一尘不染。万物透过这玻璃,似乎都闪着一圈白光,明晃晃的,一切都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我仿佛被带入了这个透明清新的世界,心灵接受了天上之水的洗礼,从头到脚,都闪着柔和的光芒。呼吸着家乡的气息是那么的酣畅淋漓,没有顾虑,没有忧愁,没有争分夺秒的紧迫,所有的世俗都将化作子虚乌有,只剩下满心的欢喜。漫步在草色初露的小径上,感受“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意境,更是一种无可伦比的美妙。就在此时,我的心与大自然紧密相连了。脚下的油田,一块连着一块,望不到头。只有密密的青茎编织成了不见缝隙的绸缎,轻柔地舞动于蓝天之下。无边无际的绿色之上,撒满金灿灿的小星星,不知它们为谁而笑,一个个绽开了小花,清秀、娇柔,却异常渺小。但在它们组成一个集体时,赐予你的就不仅是视觉上的冲击了,那绚丽的金浪,折叠的波涛,此起彼伏,层层翻滚,更是一种磅礴。油田尽头,沐浴了一夜春雨的高山显得格外幽深、翠绿。绿叶上的尘土早已不见了踪迹,给人留下的是满目青翠。在这个清冷的季节里,没有淙淙的潺潺流水,鸟语也显得格外稀少,万物像被锁定在一幅静止的图画中。但你千万不要怪上帝太无情,你看,那山谷间升起的腾腾山岚,难道会亚于鸟语花香吗?光那一身乳白的幻化,若有若无的神秘表情,就让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在是这多风的日子里,云雾的jie妙幻演艺,更令人期待。一阵阵风,把帽形的雾气吹成了纱巾,时儿上时儿下,忽儿起,忽儿落,柔软地缠绕于山腰。云雾似一位旅行者,飘移在家门口,却久久不愿离去,为青山献上一条哈达。青山显现于云雾之后,影影绰绰,似有似无,山雾缠绵,相映成趣,更有“雾琐山头山琐雾,天连水尾水连天”的韵味。在这金色和绿色之上,自然少不了蓝天的陪衬。家乡的天空,是广阔无比的,明净的瓦蓝、温和的淡蓝、清淡的浅蓝……一切尽在轻描淡写中,写尽家乡人那颗热爱宁静恬适的心,这片天空,俨然就是家乡的胸怀,家乡人的期盼。悠悠沧海,念念之间,唯令我陶醉的只有画家宽大的手笔。以排山倒海是气势,铺设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大自然――一位最伟大的画家。他挥动手中的画笔,一抹黄,一抹绿,一抹蓝,尽情泼洒,酣畅淋漓。没有人工的雕琢,没有刻意的设计,却凝聚了漓江之秀丽,西湖之妩媚。这种美,是一种粗犷的美,自然的美,质朴的美。家,是这么实实在在;人,是这么和和气气;景,是这么清清爽爽;生活,是这么平平静静。或许,这也就是这个偏辟的小山村里唯一的富有,因为“平平安安就是福,实实在在才是真”!如今,身处喧闹繁华的城市,蓦然回首,才发现家乡才是归宿。回家,真好!12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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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我的家乡,在祖国的最北端,并不富裕。这里,没有都市的繁华喧闹,却有着独特的舒适安然。这里,是承载了我所有美好记忆的地方,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这里,有最蓝的天空。每次抬头,都会令人心旷神怡。有时飘上几朵白云,就是画龙点睛,让原本美丽的天空更加好看。望着天空,似乎所有的烦恼烟消云散。姐姐告诉我,她每次回到家,都不想再离开,这里天空,让人的心里多了一份安宁。伴随着新鲜的空气,望着蔚蓝的天空,晒着温暖的阳光,对于我来说,是在幸福不过的事。这里,有最美的夕阳。傍晚时,朋友把我约出去散步,走在桥上,向西边望去。只见暗红色的夕阳映红了云彩,河面上,波光粼粼,从未见过如此的夕阳,我站在那里,看了好久。从未觉得,家乡的夕阳竟然这么美,大概是以前从没有注意过生活。外来游客都拿着相机拍照,看到这一幕,我也赶紧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令人惊艳的一幕。这里,有最美的星星。在幽静的小路上漫步,不禁抬头仰望。只见繁星点点,像是印在深蓝色的画布上。这里的夜空不比大城市漆黑一片。这里,黑里透着蓝,配上满天璀璨的星星,美丽极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里的星。记得在八月十二日,新闻说会有流星雨从北半球划过,我兴奋的跟着外婆一起看,带来等去,终于等到了第一颗流星,我高兴的跳了起来,不久,只看见又一颗流拖着长长的尾巴行一闪而过,一个多小时,看见了四五颗。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流星,我许下了心愿。不知道,流星,它是否能听到我的愿望呢?这里,有最美的月亮。皎洁的月亮挂在天空,散发着自己的光亮。中秋佳节的月亮可以说是最美的,一轮圆月明亮而美丽,象征着团圆。同样的,还是和外婆一起,看月亮。她端了一盆水,拿了一面镜子,我还在好奇这是要干嘛。外婆说,看月亮。只见她把镜子放进水里,对着月亮,映在镜子里的月亮变成了彩虹的颜色。这一次,可能是我在这里度过的最后一个中秋。“月是故乡明”,没错,那一天虽然快乐,但也悲伤。以后,看到月亮,一定会想起这一幕,无法忘怀。这里,有最洁白的雪。雪,可是说算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了。第一场雪,总是我们最兴奋的时候。我们总是迫不及待的跑出去,团雪球,打雪仗。刚下完雪的家乡,是最美的。北山的绿松覆盖着一层白色的雪,街道上,屋顶上,处处粉妆玉砌,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我是一个喜欢拍照的人,每次下完雪,总要去拍一下楼下的景色。楼下是一片平房,屋顶上覆盖着一层雪,烟囱冒着炊烟,几处栅栏里堆积着白雪,旁边的路上覆盖着白雪……这景象有一种不同寻常的美。白雪,赋予了本来平常的景象新的生命。这里,有最美丽的人。家人、朋友、乡亲。父母平凡却为我营造了一个和谐温馨的小港湾;朋友朴实,在我开心时,是我的好玩伴,在我烦闷时,是我的好助力。我们一起走遍家乡的角角落落,一起看日升月落,一起追风踏雪,一起分享彼此的小秘密;乡亲淳朴,见面时温暖的问候,有事时及时的援手,餐桌上彼此分享的一道菜肴都为我的家乡增添了厚厚乡韵。家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一人一事都牵绕着我的心,即使今后踏上漫漫求学谋生之路后,会与家乡渐行渐远,但我心中始终有一块圣地,珍藏着我永世的牵挂。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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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原来,王毅易以前住在离穹桥镇只有一山之隔的魁巳镇。父母是当地的一个商店的老板,原本只有一家小店铺的商店,越做越大,变成了整个马王乡最大的商店。父母对自己也是宠着溺着,长大了的王毅易有了自己生活的责任感,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他拿着妈妈给的三百元,自己凭自己的双手自己生活下去。读完了大专,王毅易回到家乡,可迎接他的是父母死于大火的消息。他悲痛欲绝,发誓要继承父母遗志,自己创造财富。他来到县里工作,一直筹划着创业的机会。说完,王毅易流下了眼泪。胡班则大大咧咧地说:“这个故事你早就说了十几遍了。我的身世嘛,很普通,我只是一个农民家庭里的一员,我也想创造出属于我的一片天空。”其实王忠也很想创业拼搏,三人当机立断,各拿出了自己积攒的一些钱,不多不少,正好一万,准备一边工作,一边努力奋斗。三人商量了一会,决定租下镇里的一间商铺。原来的东家林老抠是个精明鬼,硬是把租金抬得贼高,这家店面也就一直空着。几天前,林老抠的孙子得了急病,急需用钱,林老抠只好把价钱放缓了些,王忠就趁此机会租下店铺,一个月一千的价格,不低也不算是高价。店铺是租下了,可王忠不知到底应该卖些什么。王毅易和胡班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三人忙得焦头烂额。又是一个星期天,三人再次来到店面里,一人提出方案,另两人又否决掉。突然,门外出现了一个人。“那是谁啊?”胡班有些摸不着头脑。门外原来也是一个年轻人,干咳了两声,说:“我叫常长,我就住在你们店面隔壁,今天我过来串串门。说来也是,你们几个不开店,在这嚷嚷啥呢?”王忠礼貌地介绍了王毅易和胡班,并把自己的难事告诉了常长。没想到常长听完王忠说的事后,竟然捧腹大笑起来:“不知道买什么,哈哈哈哈,这年头,什么都可以卖啊,哈哈。”胡班见常长一直在笑,生气了,说:“别笑了,笑什么笑,那。。。。。。你说卖什么才好?”常长又是一阵大笑,说:“看到我家卖什么了吗,我家开的是杂货店。至于你们,哼哼,在这个地方既没有声望,又没有熟悉你们的人。我看你们的店是办不下去喽。”这句话里满是嘲讽,连平日里心胸宽广的王忠也不禁皱起了眉头。常长看出了三人表情的变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赶紧一闪身,奔向了自家的店铺。王毅易与王忠听了常长说的话,心情很是低落,伤感之情瞬间在整个店铺里弥漫开来。胡班也是垂头丧气的,三人沉默了好一阵,胡班突然怪叫一声,说:“那只好去找头儿了。”王忠很是奇怪,问:“你们说的头儿是。。。。。。谁啊?”胡班并没有回答,一把拉过王忠,朝马王乡的魁巳镇走去。只有一山之隔。而山路并不难走,一路上全是荆棘与斑驳的青石,越过一条不知名的潺潺小溪,远远望见了几座破旧的房屋。王忠奇怪地说:“这全县有名的魁巳镇应该是一片富饶的呀,我曾经来过几次,大街上也还是熙熙攘攘的。怎么现在只剩下这几个破落户了?”胡班不多话,说:“等到了你就知道了。”三人又是一阵疾走,来到了一处小院里。王忠有些目瞪口呆了:这小院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原本好好的四面墙硬是塌了一面。木门上有许多的刀痕,院落里还有一堆烧焦的火炭。墙角被蜘蛛结张了近十个大大的蜘蛛网。屋顶是漏的,窗户是破的,千疮百孔,就像用枪扫射过一样。这还是人住的地方吗?三年级:aaa39453161200字 三年级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