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青春1200字以上

韶华青春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岁月静好,踏着细碎的光阴,在岁月素笺上,写满初春的絮语,持一份懂得,在季节的眉眼间,静待花开,在明媚中安暖——祭奠逝去的青春。

——题记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没有什么能逃过他横扫的镰刀。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他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流逝告别。我们慢慢地走向一个被上帝作记号的地点——毕业。这才是悲剧的最强音节——弥漫在整个空旷天地间的,低沉提琴的巨大悲鸣,如同庞大的背景音乐,悠扬地回荡着,为这个繁华的时代点缀着金边。又像是流行感冒般在整个校园弥漫着……

我们的青春存在于这样的小小的、拥挤的、温暖的时代之中,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这群焦头烂额的初中生,在这个燥热的夏天里,将面临青春的一次大考,而我们所拥有的,却只能是一杯又一杯,像中药般苦涩的咖啡,这种又苦涩又甜蜜的液体,伴随着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青春这些年,我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被失望拖进深渊,被疾病拉近坟墓,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总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跳动的心。我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他们变成无边无际的星辰。惆怅的青春,叛逆的时光,发酵成一碗碗青绿色的草汁,倒进心脏里。

平凡的我们不平凡的走完了三年,嬉戏打闹、流泪痛心,可是,我们的青春,就是这样的,一场又一场、永远无休止的闹剧。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就像是电影里配乐的叙事片段。镜头从我们身上一个一个地切过去,然后转了一圈,又切回来。没有对白,没有台词,我们沉默地出现在这些被音乐覆盖着的镜头里。但是青春不全是这样,它轻轻地把一颗炸弹放到你手心之前,其实早就把一张诅咒的符,贴上了你的后背。

青春的代价就是要失去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当时不觉得有什么珍贵,若干年后,过尽千帆才明白这些将不会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再次出现。可是没关系,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是如此,但愿我们失去后会懂得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都是用青春,用眼泪,用心碎换来的。在未来的日子里,有过去的记忆温暖于心,甜蜜也好,痛苦也罢。忽然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自己可有可无,突然想笑,但我已无力强颜欢笑,拥有的只不过是随声附和的嘲笑罢了。闲暇时分,更多的时间愿意一个安静的呆着,不吵,不闹,不喧嚣,做个安静的人,继而静静的或回忆或憧憬。如若只如初见,哪来念念不忘的记忆,如若不曾相遇,又怎么拥有生死离别之伤。

不经意间,美好的年华悄逝在昨天,青春在我们身后扬手远去,我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不再是无忧无虑把歌唱的年龄,不是太多的光阴等着我们随手挥霍,一场游戏一场梦,所有的幻想和梦像飘过的肥皂泡沫,最后破碎在风中。那些遇到过的人,经历过的事情,都只不过是一路上短短一瞬间的插曲而已。不过那是一种怪异的感觉,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人,突然离别,好像大家并没有什么感觉一样,继续地朝前生活着,伤心,悲痛,喜悦,激动……我们的生活好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地长大着。昨天的我们停留在温暖的校园,酸涩而甜蜜的恋情和焦头烂额的考试就是我们头顶所有的天空。那个时候我们畅想的未来,像是放在真空玻璃房里的绚丽玫瑰,上面闪烁着晶莹的露珠。每一天的这个瞬间,都标志着我们在“过去”这个墓碑上,在添加亦铲泥土——我们正在一点一点地埋葬它。

又是这样漫长而灰蒙蒙的夏季——我们的爱,恨,感动,伤怀。我们的过去,我们的现在,我们无限遥远的未来。我们呼朋引伴的草绿时代,我们促膝长谈的漫漫长夜……当青春变成旧照片,当旧照片变成回忆,当我们终于站在分叉的路口,孤独,失望,彷徨,残忍,上帝打开了这扇窗,叫做成长的大门;而我们所走过的青春,精彩又不失韶华……

背影

700字 初二 散文

我永远忘不了那张弯曲的背影。他是我眼里老顽童,整天过的很开心,偶尔会哼起小曲,我知道每一个外表欢乐的人都有一颗柔软的心。他是一名下岗工人,生活上并不是很拮据,原本可以颐享天年,只是他有他的想法。和其他闲不住的人一样,他总喜欢给自己找些事情做,他的理想并没有那么大,有事做就可以。我知道他那永远挺不起来的胸膛是多年弯腰干活的病根,我知道脸上的痕迹是风雨的吹蚀,我知道那枯瘦如柴的手掌是你多年辛劳的结果,对于这一切,你只是微微一笑,毫不在乎的:“那是应该的。”站在地头,看着一地绿油油的麦子,双手拿着锄头,两手掌上下并拢,目光向平视前方,嘴里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今年的粮食一定比去年好,”太阳毫无保留的把阳光献给麦田,阳光照在绿色的内芽上,早晨的露珠还没有完全消散,像无数的水分子把他们的青春,生命,全部给了麦子。他常说:“做人就要像阳光一样,不求回报,无私奉献,只有你奉献久了,才会知道阳光是受世人敬仰的,每每说到这里,嘴角总是会挤出一丝笑意,还有饱经风霜的皱纹。在他那个年代,高中生已经算是知识分子。小时候,常听他给我讲故事,讲了,我就信,信了,还想听,我的童年似乎是与他密不可分。我的回忆里,他没有发过脾气,和蔼就是他的代名词,天生一张没有脾气的脸,和爱笑的性格,小时候,他是没有抱过我的,听家里人说,他是怕他手粗,伤了我,所以都不会轻易地碰我,随着时间慢慢长大,他却像黄昏的夕阳,身子的一半已经藏到山的后面,想抱也抱不动了。没有农忙的时候,他喜欢在门口放一藤椅,满上一壶好茶,喊来几个好友一起“谈茶论道”,这才是我想看到了晚年。阳光射过墙头,地上渐渐出现一个模糊的轮廓,一个在我记忆中由挺拔变成弯曲,由强壮变为瘦小,由辛苦成为伟大,此时此刻,在我眼里,夕阳已经碎了一地。现在的他,身体还是和从前一样健康,模样还是那样和蔼,笑声依旧灿烂,仿佛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改变的只是这个世界,还有那落下去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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