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骑兵
“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
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
“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
“旺财,那边就是人类王国苍风帝国了,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同样也是大路上最繁华的地方,我们马上就可以去开开眼界了。那边的人类美女可是多得很呢,嘿嘿……”想到可以看见美丽的人类姑娘,沃夫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点离别的惆怅马上烟消云散了。
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
“看见了吗?旺财,这就是灵舞江,我们和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的分界线,这条江上终年都有淡淡的水雾飘动着,非常美丽,于是有个人类诗人就写了一首名为《念萝纱》的诗,其中有一句‘精灵娇颜舞翩翩’,于是这条江就此得名,很好听是吗?比起我们吉尔王国给这条江命的名‘噬魂江’要好多了。你说为什么同是一条江,在人类的眼中就是美丽的精灵在江上翩翩起舞,在我们兽人的眼中却是无数的怨魂呢?”坐在江边的一个山坡上,沃夫看着脚下的江水,轻轻的理着趴在身旁的啸风脖子上的毛。
“旺财,那边就是人类王国苍风帝国了,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同样也是大路上最繁华的地方,我们马上就可以去开开眼界了。那边的人类美女可是多得很呢,嘿嘿……”想到可以看见美丽的人类姑娘,沃夫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点离别的惆怅马上烟消云散了。
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
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
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
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
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
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
“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
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
“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
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
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
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
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
“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
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
“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
“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
“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
“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
“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
“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
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
“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
“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
“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
“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
“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
“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
“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
“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
“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
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
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
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
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
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
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
“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
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
“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
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
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
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
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
“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
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
“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
“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
“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
“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
“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
“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
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
“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
“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
“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
“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
“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
“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
“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
“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
如果没有脸上的茸毛,一定可以看见啸风铁青着的脸和一头的毛毛汗,脸色铁青的原因自然不用说了,至于那些汗珠,就是啸风逼着自己把只剩下一半的尾巴竖起来,努力的摇了摇,啸风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动作竟然如此费力,比以前自己连续十次使用自己的终极魔法还要累得多。随后还要咧嘴笑一下,两颗尖牙上分别贴着一片番薯,倒也不怎么狰狞,颇有一副“狗样”。
“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
啸风抬起头,看了看沃夫,又咧了咧嘴,表示赞同。有时候啸风自己都在问自己,是否那种平静的生活磨灭了自己的意志,虽然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可是自己寻回力量的那种心情完全没有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那么急切了,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去思考怎样破除封印。驻守在和向来交恶的人类王国的边境,战斗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一次战斗双方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万人,和以往自己动辄杀死数万人的时候相比,简直就是田园生活一般的惬意。沃夫长大了,和他在一起,啸风感觉自己对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关心,把他误认为是那个人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的存在,让啸风觉得很不妥,可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妥。小的时候,那个人对它的严师一般的严厉教导让它对那个人既敬且畏;那个人的妻子们对它慈母般的关怀呵护让它内心充满了温暖;在众神皆被屠戮,自己回到沙迦界后,所有的魔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作为王者的高傲让它傲视天下;重组人间界后,它又来到了这里,无法理解它做法的新人类给了它“魔狼”的称号,与天下人为敌的困境只会让它更加执着。数万年漫长的生命,让它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可是却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一种情感,啸风觉得有些茫然。啸风不知道,这种感情,就是它自己一直都不相信,一直嗤之以鼻的:友情!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我,还扣给我一个‘叛贼’的大帽子,我想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了我们团长和另一个人的话吧,不过我真的没有听清楚他们到底说的什么,一会是什么神器,一会是什么王后,完全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说得还模模糊糊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竟然还要为这个事情来追杀我,真是倒霉。如果不是这个事情的话,那又有什么理由会让他们来追杀我呢?每天早上起来先跑步,再吃饭,接着训练一上午,然后吃午饭,再巡逻,吃晚饭,打牌,睡觉。第二天还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值得让他们追杀我的理由啊!不过话说回来,比起被抓然后被杀,当一个逃兵现在要明智得多,对吧?旺财。”沃夫喃喃的说着,虽然已经厌倦了那样的古板生活,可是毕竟也在那里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这让他心里也有些不舍。
啸风并没有理会沃夫这些牢骚,关于他们被追杀的问题,沃夫已经分析了很多次,啸风已经不想再听,而且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这种原因导致的结果是离开吉尔王国这个兽人王国,回到人类王国就足够了,啸风并不在乎自己头上顶着一个“逃兵”的帽子。八年的时间人类王国也改变了很多,作为一个边境守军,对人类王国局势的变迁还是比较了解的,啸风现在现在正在脑海中整理着自己知道的一切苍风帝国的资料,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以方便自己以后的行动。
沃夫长大了,可是也没有长大。八年的军旅生活让沃夫学会了很多技能,如何逃生,如何战斗,如何设置陷阱……,相比较而言,沃夫显然比那些兽人士兵聪明得多了,每一项技能都学得非常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任何一个传授他这些技能老兵都要强得多,因为这些技能,再加上啸风的帮助,沃夫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总能化险为夷,而且杀敌最多,沃夫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看见打斗厮杀就不知所措的人。不过八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生活同样也让沃夫没有学习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和一些桀骜不逊,思想单纯的兽族士兵呆在一起,除了巡逻,战斗以外,就是偶尔借着一天的假期,和几个士兵骑着他们的护身狼飞奔三个小时,到距离哨岗最近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去大吃大喝一顿,那些士兵还会找几个女人到一间房子里面,可惜沃夫看见那些毛茸茸的兽族女人就头皮发麻,更不会找一个去搂搂抱抱,所以他也不知道他们到里面去干什么,至于其他的事情,也只有听那些去过真正的城市的士兵说说,不过沃夫知道,那些很大一部分都是夸大其词,被分配到这个战斗最为频繁的边境哨岗的士兵,绝对不会有真正出生大城市的人。
让啸风感到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沃夫也变成一个思想单纯的人,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变成一个白痴。沃夫的确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不过他的思维还是非常的灵活,自己制造了很多小工具,轻巧实用,比如那天爬树的那根细绳子。而且他还没有那种迂腐的愚忠,自从发现有人对自己不利,马上开溜,完全没有因为那些人是他的顶头上司就甘愿被擒。最让啸风感到满意的还是沃夫的心狠手辣,一个狼族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慈善家,沃夫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狼族人,但是他却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而且从他平时有些傻呼呼的笑容上面,不可能会有谁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淳朴的少年竟然已经杀掉上百人了,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杀,战场的血腥并没有让沃夫染上一点点的杀戮之气,当然,是在表面。
沃夫站了起来,又仔细的分析了周围的地形。逃到这里已经是半夜,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人类王国苍风帝国,现在已经休息得差不多,该继续赶路了。沃夫在军营里面还学会了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就是对大陆地理的了解,不过一直让沃夫感到遗憾的是,在军营里面阅读的那些地理资料,都是完全站在军事的角度来撰写的,什么地方适于冲锋,什么地方适于埋伏,什么地方适于攻,什么地方适于守。有的时候沃夫想多了解其他地方的人文自然,风土人情,发自内心的想了解,可是却无法找到相关的资料。
沃夫离开兽人王国吉尔王国而去人类王国苍风帝国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即使没有这一次非常偶然的偷听事件,沃夫也是绝对会离开的,只不过是晚一段时间而已。沃夫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种族归属,现在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还没有发育得晚,可是他知道在其他的兽人种族里面,偶尔也会出现非常类似于人类的族人,再说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比起那些矮小的人类要强壮得多,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一个人类。不过沃夫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这个地方,确切的说是不属于兽人王国,他很想到人类王国去,不管是流川王国还是苍风帝国,那里有一种情感在召唤着他,是吸引,是思念,也是温暖。沃夫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沃夫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寻找,这一点,连啸风都不知道,沃夫掩饰得很好。
“好了,旺财,你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吧,我们走。”沃夫一面说着,一面脱着身上的轻铠甲和衣服,把他们放在防水包袱里面,这种包袱每一个军人都会有的,尤其是以野战和机动战见长的狼骑兵,必要的工具一定是随身带着的。
啸风站起来,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和任何一只刚睡醒的战狼的动作一样。这是啸风刻意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是沃夫,啸风也不愿意真的从某些方面暴露出自己的异常,不是怕沃夫出卖自己,八年的时间,足以肯定很多事,啸风知道沃夫绝对不会为任何利益而出卖他。啸风只是害怕将来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沃夫难做。
“出发了,旺财。呀呼!!”沃夫把已经包裹好的防水包袱缚在背上,伸伸胳膊踢踢腿,做好了下水前的准备活动,然后一声高呼,“咚”的一声由山岗上直接跳入江里。
游过一条不超过四百米,而且水流不是很急的江,对沃夫来说简直是一碟小菜,上岸后沃夫连坐下休息都不用,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身上的水擦干,穿上自己的衣服而已,相比较而言,啸风就要简便得多了,它只需要脖子甩一甩,身体抖一抖就可以了。
沃夫选择这里穿越边界是有原因的,通过这一段江到对面的苍风帝国,那一面就是一大片原始森林,里面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各种毒蛇猛兽,沼泽陷阱不计其数,而通过了这一片森林,又是一片沼泽,借着又是一片沙漠。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条件完全不需苍风帝国再派兵驻守这一段区域,那么沃夫就可以不用通过吉尔王国的关卡,那里很有可能有人堵截,也不用面对人类王国的守军。虽然沃夫知道要通过这样的一段路途非常的不容易,只要有任何的意外,他和啸风就可能变成一堆白骨,可是除了这个办法,沃夫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进入苍风帝国而不引起注意。
用艰难困苦来形容沃夫的这段路途丝毫不为过。沃夫通过这一片原始森林一共用了四十二天,这超过了沃夫本来预计的三十天,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森林里面即使只是一只看起来和一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的小虫叮了他一口,就让他昏迷了整整三天,也没有想到这块森林和他原来去过的任何森林都有这么大的差异,几乎每一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让他瞎转悠了六天,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愣在四十二天后离开那片森林,已经算是不错了;沃夫通过沼泽用了三十七天,也超过了他原来估计的十天,在地图上沃夫看见这片沼泽并不大,十天的时间已经是考虑了很多因素后计算出来的结果,可是沃夫没有想到的是,连绵不断的雨水让这一片沼泽变得完全无法通行,他几乎是围着沼泽地走的,路程增加了五倍还不止,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差点陷了下去;比较起来,沃夫通过沙漠的日子算是最轻松的,虽然不像森林沼泽那样食物不成问题,但是也不必担心迷路,只用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也不必担心有毒物猛兽。虽然连续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连续十一天没有水喝的日子的确非常的难过,不过也不是那么的不能忍受,五十一天后,沃夫走出了沙漠。
沃夫站在原地傻乎乎的笑着,不是他捡到了钱,也不是他看见了美女,而是他竟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些烟飘了起来,做过火头军的沃夫很清楚的知道那种烟的名字叫做“炊烟”。
“啊——”沃夫一声大叫,向着那个方向奔去,不过他的叫声既沙哑,又模糊不清。
他现在脑袋里面只有两个念头,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喝”。而啸风更是连叫都懒得叫,以更快的速度向那个方向冲去。
“嗯,嗯……唔,唔……”如果要现在的沃夫说一句话出来,简直难于登天,他抱着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脸盆的“碗”大口大口的吃着,和任何一个兽族士兵一样,他们吃饭只会用手抓。而一旁的啸风把头伸进了另一个可以非常明确的称之为澡盆的“碗”里,也大口大口的吃着。
“呃——”沃夫和啸风同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倒在地上,他们脑中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虽然他们刚才吃的不过是番薯和白粥,在加上一点萝卜干。
“吃饱了吗?”一个脸上任何两根皱纹之间都可以夹着一块硬币的老头子在一旁问道,语气充满了关切。
“饱了,谢谢老伯。”沃夫躺在地上,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答道,一旁的啸风哼哼了两声,表示赞同。
“那就好。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看样子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吃饭了吧,饿成这样。”老头子爱怜的看着沃夫。
“唉!说来话就长了,我本来是……”沃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事实”。
从自己本来是一个边境小村里面的孩子到怎么被那些来“打秋风”的兽族士兵抓住,又怎么沦为奴隶,在怎么受苦,然后怎么逃脱,怎么情急之下跳入一条河,然后被冲到岸边,再进入森林,通过沼泽,又通过沙漠,全部“一五一十”的“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半真半假,虚虚实实,其间加上几滴眼泪,非常成功的骗取了一般老年人比较泛滥的慈爱。如果说一个以奸诈狡猾的狼族人不会说谎,鬼都不信,不过沃夫自然要比那些头脑简单的狼族人要高明得多了。
“可怜的孩子,真是可怜,你怎么会带着这么大的一头狼呢?”老头子看着一旁休息够了,又爬起来喝水的啸风。
“老伯,你误会了,这不是狼。”沃夫一愣,情急之下胡乱分辨道。
“这不是狼?那这是……”老伯有些疑惑的看着沃夫。
“这是……是我养的狗。”沃夫脑袋一转,满脸无辜的看着这个老头子。
“噗!”啸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这个答案实在是狠狠的打击了一下啸风的自尊。
“狗?不会吧!有这么大的一只狗吗?”老头子依然疑惑的看着沃夫。
“是啊!这真是一只可怜的狗啊!它从小被它那横心的主人虐待,然后再被无情的抛弃,我是在一次去树林里面砍柴的时候遇见它的,把它收养了,我们俩相依为命……”沃夫连忙回答道,其间依旧声泪俱下,颇为感人,连在一旁目瞪口呆的啸风也几乎相信那就是自己真实的身世了。
“来,旺财,给老伯摇摇尾巴,笑一个。”这是沃夫最后的结束语。
如果没有脸上的茸毛,一定可以看见啸风铁青着的脸和一头的毛毛汗,脸色铁青的原因自然不用说了,至于那些汗珠,就是啸风逼着自己把只剩下一半的尾巴竖起来,努力的摇了摇,啸风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动作竟然如此费力,比以前自己连续十次使用自己的终极魔法还要累得多。随后还要咧嘴笑一下,两颗尖牙上分别贴着一片番薯,倒也不怎么狰狞,颇有一副“狗样”。
“真是一只好狗啊!”不知道是因为沃夫的脸实在是太纯真了还是啸风的表演非常成功,亦或仍旧是老人家泛滥的慈爱在作怪,这个老头子竟然真的就相信了,还非常“慈爱”的拍拍啸风的头。
伊甸园之泪
夜晚,
月光如沙一般披在樱花林中,有一座古老的神庙建立于此。在一棵巨大的千年樱花树下,一双琥珀色的瞳发痴的跪在地上,望着樱花树上的许愿瓶,寂静的夜晚,一滴晶莹的泪珠滑过那张略带羞涩的脸。
在樱花树后面,一双紫水晶般散发着贵族气息的眼眸,一直看着她守护着她……
她靠在树旁,脑海中的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白色的病床上,点滴不停的流动着,一张苍白的脸宛若娇嫩的百合,一触即碎。一位尊贵的夫人,吃力的张开琥珀色的瞳,望着与她有一样美丽眼睛的女儿,心中充满了依恋与不舍:“幻夕,妈妈不能再陪着你了,天使总有一天要离开公主的呀!不要哭,幻夕的眼泪是最宝贵的,不能随便让别人看见呀!”
稚嫩的脸上,琥珀色的瞳眨了眨,栗色的大波浪头发微微颤动,声音缓缓地哽咽起来,不再那么甜美,娇气了,只有伤心、只有流泪:“幻夕答应妈妈!不会再让别人看见我的眼泪了,一定不会!”微微颤抖的声音,透露出了一丝坚定。
年轻尊贵的妇人,唤了唤一直站在一旁的十二三岁的男孩说:“熙哲,我们家幻夕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让她幸福快乐,不要再让她流眼泪了。你还记得我曾告诉你爱一个人。就要学会放手,将来幻夕要是爱上了别人,就放手让她走,好吗?”
温柔慈祥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还在为最后一丝希望挣扎。
少年望了望身边那娇小,楚楚动人的声影,答应了……
一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吹散了少女的愁绪。
远处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宝蓝色的眸子,松果般褐色的头发,还有那忘不掉的茉莉香。
“幻夕,你果然在这,天亮了,跟我回去吧。”一件温暖的大衣被套在她瘦小的身体上。
“小南哥生气了吗?”少女撒娇的,扑进了少年那温暖的怀抱“幻夕知道小南哥最疼我了,对吗?”
李熙哲无奈的笑了笑,抚摸着她那栗色柔软的发丝,望着怀中的她安详的睡去。
樱花树后,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一身华丽的礼服,紫水晶般的瞳,乌黑发亮的短发,淡淡的樱花香,浑身上下散发着贵族的气息,眼中散发着孤傲的光,一直注视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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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狼天空透着水晶般的蓝色;"又是春天了,时间过的可真快呀!一年又过去了.""小樱说道.樱花树的樱花瓣絮絮的飘落下来伴随的微风,从小樱身边轻轻飘过"唉,小明还没回来,知世也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孤拎拎的一个人了一个人...... 小樱从来都没有这样伤心过,她漫步在樱花树下,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小樱,在想什么呢!"""雪兔哥,有....有什么是吗?"""噢,是这样的,你爸爸告诉我,说知事回来了."""什么是真的吗?"""恩,是真的"""真是太好了""小樱也许太兴奋了,飞着回了去."知世知世"""小樱,小樱我回来了"""知世到中国玩的怎么样,小明小明他好吗?知世你到是快说呀!"""小樱,对不起小明他.....小明他生了一场大病,恐怕以经不行了,他就是想让你去看看他,就这样.""小樱听到这个消息,仿佛天打雷辟,他已经陷入了悲伤之中3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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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天,一只狼正在为了它的午餐发愁,它的肚子饿得咕咕的叫着,它一边走,一边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突然,狼发现了一张羊皮,它顿时有了主意:如果我披着羊皮趁牧羊人不注意叼走一只羊,那我的午餐就有着落了。于是,狼混进羊圈,一直等,等到牧羊恩进屋吃饭的时候,狼挑了一只又肥又大的羊, 把它叼走了。吃完后,狼舔了舔嘴唇,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想:“要是我再叼一只羊。那我的晚餐不也解决了吗?”狼再次披上羊皮,回到了羊圈。狼已经确定了目标,正欲下手时,牧羊人来检查羊群了,狼只好放弃。可是,它一不小心露出了灰色的尾巴,牧羊人发现了它,开枪把狼打死了。这只狼就是因为太贪心才丢了性命,所以,我们做事千万不要贪心,否则是得不到好下场的。一天小白兔出去采蘑菇,它走进森林看见了许多又大又香的蘑菇。小白兔拿了一个大蘑菇,闻了闻说:“真香啊!”小白兔的话被饥饿的大灰狼听见了,大灰狼自言自语的说:“小白兔,你是我的了! 嘿嘿……” 趁小白兔不注意,大灰狼突然冲上去,把小白兔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大灰狼在地上睡着了……一只老黄牛从旁边经过,看见大灰狼躺在地上,也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心想:“它一定吃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老黄牛回家拿了一把大剪刀,一下子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了。小白兔得救了!小白兔和老黄牛拿了很多石头放进大灰狼的肚子里,然后用针一缝就走开了。大灰狼醒了,觉得肚子好大,它想:“估计是还没消化好。”大灰狼突然想喝水,就去了河边,结果刚弯下腰,就一头栽进水里淹死了!有一天早上,小白兔出门去拔罗卜。忽然,小白兔眨眨眼睛,看见森有只大灰狼,大灰狼想吃掉小白兔。小白兔跑呀跑,大灰狼在后面追着小白兔,大灰狼一边跑一边大喊:“不要跑!我的早餐!”小白兔跑了回家,大灰狼进不了小白兔的家。后来大灰狼想到一个办法。首先,把小白兔锁在家里,然后,再爬上屋顶,从烟囱进去,大灰狼进去了小白兔的家,小白兔看见大灰狼进来了,就赶忙往门口跑去,但是门打不开。大灰狼说:“我的早餐,你逃不掉了!”小白兔大声喊:“妈妈,救命啊!”但是,妈妈听不到,因为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山坡上割草。最后,大灰狼把小白兔吃掉了。大灰狼狡猾地说:“我明天要吃小白兔的妈妈。篇四:狼和狮子[250字] 杨晨昊_从前,有一头小羊脱离了羊群,这头离群的小羊遇到了一头凶恶的狼,小羊吓得浑身发抖,说:“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吃我……”狼才不听小羊的话呢,一口就把它咬死了。狼叼着小羊准备回家,半路上,狼遇见了一头狮子,狮子看到了狼嘴里叼着一头小羊,就问:“喂,这小羊是哪里来的?”狼说:“这是一头迷路的小羊,还好让我给遇到了它,我就把它咬死了。”狮子听后,说:“我可是百兽之王,还不快把小羊献给我?”狼说:“这怎么行?我家里的孩子还饿着肚子呢。”狮子根本不听狼的理由,从狼的嘴里把小羊给抢走了。狼气得浑身发抖,这时又来了一只大象,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大象,说:“大象,你来评评理,狮子太不讲理了,明明知道那只小羊是我的晚饭,可是它还是抢走了。”大象说:“那你咬死小羊时,讲理了吗?”狼听了,后来灰溜溜地回去了。有一天,兔子老师带同学们一起大战大狼。同学们走着走着,兔子老师就发现了:“小蝴蝶哭了、小鹿想逃跑、三只老鼠已经无影无踪。”兔子老师一把把它们抓住了,这时,波波熊说:“我们到了。”大家小心地走,生怕惊动了狼。波波熊说:“动手吧!”它们打死了一只、一只、又一只。但打到第四只的时候,都被抓走了,只有波波熊逃了出来。兔子老师说:“要来救我们呀!”“我知道”, 波波熊快速地回答。过了一会儿,从牢房的窗户外有一根绳子扔了进来。原来是波波熊回来了。出了牢房之后,狼就来了过来。狼跑得越来越快,突然,“嘭”的一声巨响,其中一只狼说“我们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胡说,是熊。”另一只狼回答说。熊决战中,有两只狼死了,有一只逃回去报信了,狼们听了有这事,纷纷逃走了。大家高兴地说:“我们胜利了。”点评: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景物描写传神逼真,遣词造句贴切得体,景随情生,情景交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恰似一幅生动传情的写生画。全文节奏明快,语言清新,始终洋溢着诙谐与风趣,读来其乐无穷。1200字以上 初三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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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当太阳的最后一丝余光被黑暗吞噬。在乡间的小道旁阵阵的麦浪随风飘荡,传来缕缕的田园气息。一位帅气的屠夫单手挑起扁担大大咧咧地走在路上。他就是少林寺第9999代的传人。什么轻功地上飘,屠狼刀不在话下!“请你不要再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手机铃声响了,只见屠夫拿起OPPO U Like音乐手机说道:“Hello,This is is that?”“……”“哦,原来是你啊娘子,今天客人很多只剩下骨头,正好,今晚带回去给旺财!”“……”“什么,你煮了我最爱吃的温氏三黄鸡?太好了,我马上乘公共汽车回家。电话费贵,就不多聊了,Bye Bye!”屠夫在公共汽车站前等候公共汽车,和隔壁也在等候汽车的两只狼攀谈了起来:“我说狼兄啊,等车很闷吧,不如让小弟为你们唱上两句吧,听好了‘哼哼哈嘿,快使用是双节棍……’”屠夫唱着唱着,便回忆起往事,不禁叹道:“想当年啊,我唱得比周杰伦那小子好听多了!”屠夫还沉醉在自己的长篇大论中,丝毫没有察觉,两只狼的目光已经悄悄移到了扁担上。小狼用动物专用语对大狼说:“哥哥,我闻到猪骨头的味道了!好香啊,这头猪闻起来这么香,肯定没有添加瘦肉精!”大狼说:“是呀,你看着人细皮嫩肉的,他的肉肯定很鲜甜,最适合用来煲汤了!”“两只狼在窃窃私语些什么?待我听一听!”屠夫心想“啊,什么?居然要吃我!还好我去美国牛津大学进修过动物语,不然连我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屠夫默默盘算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屠夫使出了轻功地上飘:“我飘我飘我飘飘飘……”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屠夫在地上一踏,就弹出了10米以外。狼也不落后,它们前脚一提,后脚一蹬,一下了就追赶上了屠夫。“完蛋了,它们既饿了,我给它们食物不就行了吗,我怎么这么笨啊!”屠夫自言自语。他伸手去挑了最小的一块骨头,向后一抛。就在这时,大狼腾空而起,在半空中360°翻滚跳跃,一口咬住了骨头,再轻跳落地,整个过程堪称完美!大狼得了骨头后就停下来享用,小狼仍紧追着屠夫不放。这是屠夫的体力开始减弱了,小狼猛地从后面向屠夫的身上扑去!屠夫马上捉了一块骨头,向小狼的嘴里扔去。这时小狼也停了下来,正当屠夫想要逃跑的时候,大狼又追赶了上来。“你这小子,咋就吃得那么快呢!”屠夫心想。便伸手到篮子里又拿起了一块骨头喂给了大狼。小狼又赶上来了……骨头投完了,屠夫害怕了起来:完蛋了他们要是前后夹攻我该怎么办。屠夫环视四周,发现在不远的田野里有一座用柴草堆积成的小山。屠夫心想:我的妈呀,终于有救了!上帝我爱你!屠夫飞奔到柴草堆前,放下扁担,倚靠着柴草堆大口大口地喘气,不一会了,两狼也赶到了。屠夫马上拿起屠刀。狼见状,不敢向前走,虎视眈眈地看着屠夫!屠夫质问狼:“你们为什么要追我,俺跟你们又无冤无仇!”这时狼的眼中泛出了点点的悲伤说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与你们人类为敌啊!”瞬间狼的眼神变得凶狠了起来又说道:“这几年来,你们人类无休止的破坏大自然,无情地摧毁了我们的家园。不但这样,我们连食物都找不到!我家里上有几十岁的老母亲,下有一个月大的儿子,我们已经三天三夜没吃饭了!所以,你别怪我们凶狠!”屠夫把刀举得更高,狼不敢前。天色越来越暗了,月亮带着凄凉的月光慢慢升起,周围都静极了,偶尔听见从远处传来的几声虫鸣。三个身影在微风中对峙着……大狼对小狼使了一个眼色,便直径离开了!这可把屠夫弄糊涂了,这时小狼放松了警惕,像一条狗一样蹲坐在屠夫的跟前。屠夫看了看月色,天越来越黑了,他不禁担心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娘子还在家里等我回去吃饭呢!又几分钟过去了,小狼好像困了,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神情十分悠闲。屠夫豁出去了!他突然跳起,小狼被他吓得猛地睁开眼睛,只见屠夫高举的屠刀在月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点,瞬间屠夫在半空中使出了屠狼刀,向着小狼的头部重重劈去,鲜红的液体从小狼的头部喷了出来,接着屠夫对着小狼的身体又砍了几刀。这时的小狼已经奄奄一息了,屠夫实在不忍心再砍下去。就收拾扁担这准备离开。“喳喳,喳喳”从柴草堆后面传出来的声响,让屠夫又重新警惕了起来!他放下扁担拿起屠刀,悄悄地向柴草堆后走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大狼的头钻进了柴草堆中双爪还在不断的挖,想要更深入柴草堆中。“好家伙,想暗算我?No way!”屠夫静静地等候着。大狼的身躯已经半入,只露出了大腿和尾巴。屠夫拿起刀,向着大狼的大腿砍下去,屠刀被大狼的血染红了……大狼哀伤地吼了一声,屠夫听见对面山头也传出了这样的吼声。这时大狼才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屠夫向着对面山头望去,只看见一双幽绿色的眼睛默默着注视着大狼,然后,慢慢地消失在丛林的深处……屠夫现在才领略到,原来小狼是假装睡觉用来诱惑敌人,拖延时间。好让大狼从后面袭击。但是,禽兽欺骗人的手段能有多高呢?屠夫挑起了扁担,消失在小路的尽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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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畴昔,城南盖有一小型屠宰场,整日整夜腥气艳血四溅,动物的惨叫声比比皆是,不堪入耳。日日和此惨不忍睹的情景相伴的屠夫们,自然已不觉恐惧,贪婪地在腥气浓重的屠宰场里饶有兴致地出卖着自己的善心,肮脏的手大把大把地抓着钱,脸上堆满了莫名的坏笑。有一个屠夫,和这儿的屠夫一样,与血腥打着交道。一日,夕阳西下时,他但着担子在回家路上行走。这屠夫家在城外,且甚远,需翻过二重山才可到达。而今已晚,此屠夫难免有些不安。出了城门,眼前便是晦暗的小路,把他引入了深山中。屠夫踽踽地走在蜿蜒的山路上,四周似乎出奇地静,又似乎喧嚣。有时暗处的一点响动,也让他揪心。他漫不经心地望瞭望血色残阳,又望瞭望幽远的山路,眉毛拧成新月形,担着不算重的担子加紧了脚步。此时时间似乎出奇地快,天空不一会儿就晦暗了,像潭淡淡的墨水,幸好有月亮,这是一潭微清的墨汁。借着依稀的月光,他才得以辨路。呼吸声浓重。一阵风萧瑟地从他身旁飘过,他似乎听见了身后有树叶被踩碎的声音,一直尾随他,马上停了下来,那声音也消失殆尽了。他疑心是自己惊恐而产生的错觉,僵硬地一脖子,在距自己三十来米的地方,有四个小光点在晃动,绿色的光点伴着丝丝叶碎声逼近。难道那是一只怪物越来越近。啊,狼。不!是两只狼!!屠夫浑身一阵冷汗,着向前走。过了一会儿,却仍见它们紧跟在后面二十来米的地方,而且越来越近。屠夫害怕了,忐忑不安地快跑着,边跑边顺手从担子里抓出剩下的骨头向狼砸去。蛮以为已脱离危险,可未料到这两只老谋深算的狼如此聪明,其中一只停了下来啃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从。无奈,屠夫只好又扔了一根,向前方飞奔。快了快了,不久就会到有人烟的地方了。屠夫想着,边跑边扔骨头给尾随他的狼,以便拖延时间。没多久,担子里的剩骨已全无,贪婪的狼依旧跟随者。原来它们的目的是要吃自己!屠夫大悟!惶恐得差点摔倒。屠夫非常困窘,担心前后受其敌。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猛地往旁边一看,不远处的野外一片茫茫,几乎全是菜地,仔细眺望,竟发现其中还掩盖着一个打麦场,麦田面积大,中间有厂主堆积得像小山一样的柴草。屠夫不假思索地飞奔到柴草堆下躲着。舒了一口长气,卸下担子,抽出一把锋利的屠刀握在了手中,随时准备等待狼的进攻。狼看见屠夫这般模样,提高警惕。双方对峙,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持续一段时间后,双方仍僵持不下。屠夫稍稍松弛一下子后,惊异地发见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则像狗一样蹲在面前。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夫在心里再三思量后,深知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便使出全身的力气飞快地腾起,一挥刀,给狼重重地一击狼的头骨被劈开。屠夫见狼已无力反抗,奄奄一息,便把狼砍得粉身碎骨。屠夫好奇,另一只狼在哪儿?身看柴草堆的后面,只见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从洞里进去、趁屠夫不备,攻击他。比狐狸还狡猾!屠夫只见狼的屁股和尾巴露出,便抓住时机,身手敏捷地砍断了狼的后腿,把它也杀了。屠夫大彻大悟:狼制造假象诱惑自己险些中计,可到头来呢?还是不敌自己。真是夸父追日自不量力啊!屠夫重新担起担子,把柴草堆边的两只狼的尸体提回家去。他想,今儿个把它们带回家去剥皮、宰割,明儿个再到市场去卖一个好价钱,以弥补今天丢给狼的骨头的损失。屠夫乐开了花。往山下望去,那星星点点的火光异常温馨。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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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1它侧躺在石洞中央,一匹黑毛大公狼着急地围着它转,它一动不动地躺着,随着它最后一声痛苦又幸福地叫声,宫口慢慢张开,一个紫得发黑的小脑袋探了出来,几秒后,一个纯色的肩胛和一条小小的尾巴也顺利钻出母体——一只狼崽出生了。它是紫云。年轻的它牙口仅三岁,却是狼群中实质上最优秀也是最美丽最健康的母狼。去年,狼群聚集在一起时,它和同龄同地位的大公狼黑风结成夫妻,没几天便怀孕了。今天,终于开始分娩了——黑风刚把那只狼崽叼到紫云面前,一只紫毛狼崽和一只黑毛狼崽也沾了地,黑风忙着叼,紫云忙着刨去胎盘、舔理狼崽的体毛,不知不觉中,九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九只!要知道一匹母狼最多也只能怀上七只呢!谁让它紫云和黑风都那样优秀呢——长子雄性,颈部有蓝色的斑点,就叫蓝点;次子为雌性,肩胛长了一圈白色的毛,取名白圈;第三只雄性,一身漆黑,但前肢两边有两个深黄色的斑点,名为黄斑;第四个钻出产道的也是雄性,叫做紫臀,因为它的臀部是深紫色的;老五雄性,体毛漆黑,奔跑时像一个影子,起名黑影;第六只一身紫毛,而眼角是红色的,叫红晶晶,雌性;第七只是雄性,一身紫得发黑,耳根呈白色,名叫白耳;那体毛深紫,腰部有像一圈光环似的黑毛的那只是雄性,起个黑环环吧;尾巴有黑、白、紫、蓝几种颜色的雌性老幺,叫个花尾吧。其中,紫云最疼爱蓝点。到不是因为它是长子,狼可不吃这一套,是因为它比其它狼崽个头都大。“欧哟——”黑风这一叫让它想起来了,小狼崽还没吃奶呢!想到这里,它把身子下压着的一只半死不活的兔崽的脖子咬断,将血涂抹在自己丰满的乳房上,让狼儿们吮吸乳汁。现在是测验狼崽们狩猎能力的绝佳时期——黑风不愧是最优秀的狼呀!刚出石洞就叼着一只半死的田鼠回来——紫云也不去撕吃,而是停止哺乳,把田鼠的一条腿咬断,丢在小狼崽前,瞧,九只小狼崽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它们眼睛刚睁开。),黑风叫了叫,小家伙们战战兢兢地向田鼠靠拢,田鼠知道狼的厉害,想往后退,被气势汹汹的紫云拦住,害怕地叫着,黑风怂恿蓝点向前扑咬田鼠。紫云看见,蓝点向前走时,四条小腿在打战,向田鼠靠拢。可狠的田鼠一个劲叫着,大概看出蓝点才两天大吧。蓝点看了看紫云,眼睛里流露出狼不该有的恐惧。只有吃草动物才会恐惧,紫云厌恶的想。用爪子把蓝点向田鼠推去。蓝点连滚带爬想逃走,被黑风拦住,又退了回来,向弟妹们发出求救声。堂堂大哥被田鼠吓破了胆,号召弟妹们帮忙,这是狼吗?紫云虽这样想,但还是向黑风使眼色,让它顺蓝点的意思。白圈、黄斑和紫臀勇敢地走向田鼠,剩下的四只小狼崽在一旁呐喊助威,许些时间后,把田鼠凌迟处死了。蓝点呢?找了个旮旯躲了起来,蜷缩起身子呜咽着。唉,这哪里是狼呀!要不是它紫云亲身经历了蓝点钻出产道的痛楚,一定会相信这就是披着狼皮的羊!黑风叹了口气,应该是在为紫云白白承受一只“羊”钻出产道的痛苦而叹惜吧。不,不能这样,一定要把蓝点培育成它最优秀的狼儿!紫云暗自起誓。2培养蓝点的第一步当然是精神培育。看着身躯伟岸,但是胆小如鼠,听不得气势澎湃铿锵有力的叫声,又能怎么样呢?根据它紫云的经验,灰暗的童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也就是说,得让蓝点吃点苦才行。如果让黑风来完成,那再简单不过了。本来嘛,对公狼来说,能让生命得到延续,这就够了。而紫云就不一样了,它是母狼,蓝点是从它产道里钻出来的,俗话说是娘的心头肉,能不心疼吗?但是,为了蓝点,它狠下心来,开始实施它的计划。在后面半个月中,喂奶时,它总是故意让白圈叼着那只最大最丰满的乳房,而蓝点被它安排在那只只能分泌出一点乳汁的乳头旁。有次,蓝点很快吸完了奶,想往其它乳房上挤,紫云便在它肩胛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使蓝点不敢再往其它乳房上吃奶;在石洞附近活动时,大家都能在姹紫嫣红的花丛中晒太阳、捉蝴蝶,而蓝点只能在土堆边看得心痒眼馋。在睡觉时,紫云也不许它挤在那个石洞最暖和的石旮旯中,在它紫云身边睡觉。只许它睡在洞口的一块石头后,靠自身的热量取暖。有一天,也许是实在太冷,蓝点钻到了石洞中央的一个小坑里睡,紫云惊醒了,立刻在它屁股上狠狠地撕了一爪,蓝点立刻叫了起来,黑风没听见,紫云就把蓝点赶到了石洞外面的一处空地上,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当然,它是狼母,有时,它会把蓝点叼到大一点的石头后,再挤一点芬芳的乳汁,或者允许蓝点在一小片空地上玩一些石子、花瓣什么的,不破坏母子间的感情。希望这样有用。紫云祈祷着。直到那天,喂奶时,蓝点实在是饿了,一头撞在白圈腰部,自己叼着那只丰满的乳房,白圈和它滚成一团,黑风奇怪地望着紫云。其实,聪慧的黑风早就觉得不对劲了,蓝点快速消瘦,身为狼母的紫云却一点也不着急,它很奇怪,就在那天偷偷观察,发现了那一幕。它黑风晓得,紫云对后代有浓浓的爱,不应该会有虐待自己亲生儿女的想法。其实,它当时就有能力阻止:它只消大吼一声冲出去,紫云就会乖乖地把蓝点叼回石旮旯,并走过来,俯下身子请求原谅。但它没那样做,并不是怕打不过紫云,它是狼群里的优秀大公狼,本来就比母狼强大,何况紫云还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绝对不是它黑风的对手。它想知道紫云这样做是为什么——紫云察觉到黑风的视线,轻轻地走过去,侧卧下来,露出动脉大血管,眼睛对着黑风,做出狼请求对方原谅的动作。——是的,我“虐待”了蓝点,对不起了。黑风宽容地伸出了舌头,在紫云脖颈边舔了舔,尽管它很想不理紫云。后面的日子里,还要紫云硬起心肠来,黑风希望紫云能坚持住。蓝点光明正大地走了过来,白圈在洞口的几片爬山虎叶后呜咽着。很明显,在这场窝里斗中,蓝点凭着长子的尊严和难得的狼性,取得了胜利。紫云立刻走了过去,把丰满的乳房塞到蓝点的嘴里。蓝点有生以来第一次吃了一顿饱餐。经过充沛的乳汁的哺育,蓝点一天一天的胖了起来。等到所有狼崽的身体都长结实起来了后,黑风和紫云准备开始对小家伙们进行狩猎训练。3小狼崽断奶了。断了奶的小狼崽很能吃。黑风紫云早晚轮流外出觅食,可好运总是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好在石洞附近来了百来只健壮但容易捕捉的斑羚,肉食仓库又大又好,隔两周光顾一次,小家伙们吃得胖嘟嘟的。看见小家伙们快乐的样子,黑风紫云决定实施狩猎训练。为了小家伙们能又快又有效的学习,它决定每天出去觅食时带上小狼崽。小家伙又多又贪玩,紫云只好三心二意地狩猎,虽然重任都在黑风身上,但平均每天都能逮到一只仓鼠什么的。小狼崽的身体也得到了锻炼。尤其是白圈,和它紫云一样,雌性天生的柔弱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蓝点身心都恢复得很好,根本看不出有以前软弱可欺的影子;其它小狼崽也长得很不错。紫云看着这窝健康的小狼崽,不禁满足起来----要知道九只活泼可爱的小狼崽可是所有母狼都梦寐以求的,而它紫云已经拥有了。每天吃饱后,黑风和紫云就带着小家伙锻炼身体,还在晚上教小狼崽望月嚎叫。两个月后,小家伙已经有一匹半大狼崽一般大了,出现了极为罕见的早熟。而它们的狩猎技术也很棒,比同龄幼狼好出几十倍,九只小狼崽能合作捕一只草兔了。蓝点和白圈还能简单地游泳。但紫云并没有停下对小家伙的训练,只是它太累了,黑风也是。它得换一种方法才行。紫云开始了对小狼崽尤其是蓝点和花尾的心理训练。首先是良好的身体,一匹狼一旦身体受伤,它的心灵也会跟着塌陷。只有饱受风霜的老母狼,才能挺住,除了有一股硬撑住和不甘心的底气。它和黑风每天带小家伙们外出觅食三次,每次都捕捉野猪、岩羊、狗獾等捕捉有风险的动物,并将狩猎的主要位置让给蓝点和白圈,其它小狼崽做助手,它和黑风都只负责寻找猎物在周围咬冷口撕冷爪阻止猎物逃跑,把展示生命价值展示狩猎技术展示身体素质的机会让给小狼崽们。并允许小家伙们钻进猎物胸膛抢夺滑腻的内脏与伙伴们争抢食物,让小家伙们适应未来的狼群生活。这么做当然捕捉不到食物,只有晚上黑风和紫云外出捉田鼠,饥一顿饱一顿的,一个月下来,它们这一家子都瘦了许多,但狼崽们的身体都强壮起来了,只是最小的狼崽花尾因身体虚弱无法和哥哥姐姐们争抢到滑腻可口的内脏而消瘦,但让它紫云放心的是,花尾并没有因此而留下心理上的阴影,反而野心十足,更加努力地锻炼,好和哥哥姐姐们争抢食物;蓝点和白圈不仅狩猎技术越来越好,自我感觉也因为能为这个家提供食物而变得良好;黄斑和紫臀体格比以前更加大了;黑影、白耳和黑环环爪牙更加锋利;红晶晶体毛和它紫云一样闪亮。嚎叫声响亮悠扬,表现出一股顽强的王者才有的底气和气质。大自然是狼的母亲,也是狼的天敌。夏天来了。夏天是狼食物丰盛的季节,也是寄生虫猖狂的季节。但紫云根本没想到,这个夏天,和它过去那三个夏天都不同。不仅是因为有了一窝狼崽,还会有许多狼无能为力的事情发生。它想要挺住,就要拿出它与其它雌狼不同的智慧。四年级:陈佳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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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狼拉丁文学名:Canislupus 英文名:Wolf,Gray wolf 物种命名人及年代:Linnaeus,1758同物异名:Canis chanco Gray, 1863,Canis coreanus Abe, 1923Canis ekloni Przewalski, 1883,Canis filchren Matschie, 1907or 1908Canis laniger Hodgson, 1847Canis tschilienius Matschie, 1907or 1908Lupus filcheri Matschie, 1907,Lupus karanorensis Matschie, 1907Lupus laniger Hodgson, Calcutta Jour. 1847Lupus tschiliensis Matschie,1907中文别名:灰狼、豺狼、姑斯开、兰达、恰诺、纽鲁奇、毛狗、张三分类地位:食肉目Carnivora 犬科Canidae 犬亚科Caninae 犬属Canis 濒危等级:《华盛顿公约》CITES濒危等级:附录II生效年代:1997国家重点保护等级:未列入生效年代:1989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级:易危生效年代:1996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决定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正因为此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它动物的威胁。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合作: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西可是每个员工的家园,西可的事业是每一个西可人共同的事业。⊙-团结: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耐力: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执著: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拼搏: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和谐共生:为了生存,狼一直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不参与无谓的纷争与冲突。西可对内倡导团结互助,对外强调协同合作、和谐共生。⊙-忠诚: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物种特征:犬科中体型最大者,外形似狼犬,体长1500-2050毫米,肩高50~70厘米,体重26-79千克。四肢矫健,适于奔跑;吻部略尖;耳廓直竖;尾毛长而蓬松。上体一般为浅黄、暗黄、灰棕和浅灰色,但以后两种毛色居多,另有纯黑和白色者。腹部和四肢内侧白色,但四肢内面以及腹部毛色较淡,毛色常因栖息环境不同和季节变化而有差异。前足5趾,后足4趾。肩部和尾端黑毛较多栖息生境多样,如苔草、冰原、草原、森林和荒漠等都有其足迹。北方的狼在冬季常集群活动,并有社群结构;夏季则营小家庭生活。领域范围达160-350平方公里。性情凶残,主要捕食野兔、大型啮齿类、鹿类、各种野羊及鸟和鱼等。2-3月交尾,妊娠60-63天,每胎平均7仔。分布范围:世界性广泛分布,但当前狼的分布区已大大缩小,特别是在北美和西欧。狼在国内分布于除台湾、海南岛及其它一些岛屿外的各个省区,但目前主要分布在东北、内蒙以及西藏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生境与习性狼的适应性很强。可栖息范围包括苔原、草原、森林、荒漠、农田等多种生境。海拔高度也不限制其分布,在青藏高原狼的分布很广,密度也较大。在温带的草原地区,如蒙古草原(包括蒙古国的东方省、肯特省,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呼盟和锡盟)狼的分布很广。狼喜欢在人类干扰少、食物丰富、有一定隐蔽条件下生存。在我国华北、华中、华南各省份狼的活动仅限于山区环境、不适应于人类开发的狭小的环境内。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的狼的分布也仅限于山区。主要分布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分布在以下保护区:天堂寨兴隆山白水江(甘肃)布尔根河狸雪岭云杉托木尔峰习水梵净山董寨鸟类济源猕猴鸡公山宝天曼(内乡)洪河兴凯湖九宫山神农架后河八面山莫莫格鄱阳湖鄱阳湖武夷山(江西)桃红岭井冈山老秃顶子老秃顶子罗山六盘山(宁夏)青海湖鸟岛庞泉沟太白山佛坪卧龙金佛山芒康滇金丝猴珠穆朗玛峰塔里木胡杨林甘家湖梭梭林大围山怒江高黎贡山高黎贡山铜壁关清凉峰天目山(浙江)古田山三江(黑龙江)赛罕乌拉八仙山额济纳胡杨林南靖南亚热带雨林分布在以下山脉湖泊:阿尔金山阿尔金山阿尔金山中条山大别山关帝山贺兰山喀喇昆仑山昆仑山-西段昆仑山-东段昆仑山-中段香山五台山六盘山芦牙山太岳山太行山清凉峰秦岭天山准噶尔界山及其山间谷地帕米尔高原伏牛山鄱阳湖昆仑山区生活习性:狼集群或单独活动。在繁殖季节集成小群,冬季在北美泰加林区狼常组成较大群捕食食有蹄类。在阿拉斯加,最大狼群达36头,但一般不超过20头。我国最多一群达21头。狼群的大小变化很大,常因季节和捕食的情况不同而改变。狼的食物成分很杂,凡是能捕到的动物都是其食物,包括鸟类、两栖类和昆虫等小型动物。狼偶尔也进食植物性食物。狼喜吃野生和家养的有蹄类。狼吃人的现象在国内外也有过报道,但是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种群现状:我国是狼种群数量大的国家之一。但是对狼的种群数量从未进行过系统调查,所以很难提出一个大概的数字。近来对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准确调查表明;狼的数量不超过2000头。在西北地区狼的种群数量尚无报道。致危因素:狼在某些国家种群数量少,已被列为濒危物种。但是在很多国家未被列入保护动物。在一些国家,包括我国狼分布区由于生境破坏而缩小。我国长期以来,把狼作为害兽加以消灭,并为鼓励捕杀害兽而给予奖励。加上其栖息的生境不断缩小,近几十年中,狼的数量显然越来越小,许多过去狼的分布区已不见其踪迹。狼的毛皮质量好,它的部分器官被入药,也是导致被猎杀的一个因素。人工饲养情况:狼是分布广、常见的种类,国内及国外动物园饲养作为观赏的不多。美国印第安纳州拉斐特市的狼园曾饲养过150头狼,这是世界上饲养狼最多的地方。我国饲养狼的数字尚不清楚。现有保护措施:国际上目前将墨西哥的狼列为野外绝灭(EW),将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狼列为低危(LR/cd),将意大利的狼列为易危(VU)(IUCN,1996)。国际濒危物种公约(CITES)将狼这一种列为附录II种类,且将不丹、尼泊尔、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狼的种群列为附录I种类。可见对狼的保护的重视。受长期以来观念的影响,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狼加以保护。相反,一般仍然认为狼是应予消灭的害兽。保护措施建议:1)开展科学研究,应对全国狼的种群数量、亚种分化进行全面调查,查清狼的分布和种群数量现状,对其益害进行科学评估,从而制定一系列保护和控制措施.2)加强法制管理,应考虑禁止任意捕杀狼。在确有狼群危害严重的地区,采取必要措施对狼的种群数量加以控制,也必须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3)加强国际合作,特别加强与我国毗邻的独联体、蒙古、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国的协作。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