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六年级:梁沛林
瞬间绽放的美丽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所有的生物都开始了新一天的美好行程:鸟妈妈哺育幼仔,大地吸收着甜美的气息。而在一个隐蔽的角落,一个绿色的新生命即将破土而出……
它,只是一朵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夜来香,在地下享受着大地妈妈的哺育,直到有一天,它想要成长,它不是要向别人证明自己是有多么的美丽,而是想尽到花所应有的职责:让悲伤的人因它而快乐。所以,它在冬天时,储存着自己的能量。其它的种子,讥讽它,嘲笑它,说它是白费力气,就算它破土萌芽,也不可能像玫瑰、百合花那样拥有万众瞩目的目光,不过夜来香丝毫没有气馁,就算它没有繁花似锦的魅力,也没有群芳斗艳的姿态,却也一定会菡萏飘香、亭亭玉立。它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只记得作为一朵花的职责。终于,春天来了,它从土里钻了出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没有骄傲,因为它要开放,要为自己而绽放。一天,它的茎上多长了几只骨朵儿,含苞待放的美丽,多像一个振翅飞翔、美丽无瑕的仙子?一旁的绿草不屑一顾:“就算你马上就要开放了,你难道可以躲过明天那狂风暴雨么?”夜来香虽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讥讽,但是心里却仍有一丝委屈。可是它已经下定了一定会绽放的决心,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改变得了的。果然,暴雨袭来,所有植物都弯下了腰,而它依然屹立在那里,更像一名天使,迎接各方的挑战。终于,风雨之后便是彩虹,它盛开了,黄色的花朵成为了那里最美丽的点缀。沁人心脾的花香使人陶醉,它为自己而自豪!
瞬间的绽放,令我感受万千,一朵嫩黄色的夜来香胜过那所有的花朵,愿这份快乐永远伴随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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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最近,我被一股无名的火包住了,因为一个女明星的死亡。上司让我做一个调查,解开案件,于是我便急忙的来到了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把他喊出来,问有没有把现场移过。他摇头,于是我跟他走进屋子里开始了调查,只见一个个脚印走向窗口消失了。同事问我要不要去窗户下面看看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我们书上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问他这个房子里面什么时候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我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撕下女明星的面膜,一看不是女明星,立马问同事暗室在哪,他说在床上。于是我在床上摸来摸去,不知道摸到哪里暗室被打开了。女明星在里面吸毒,至此我闻名于天下。我突然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3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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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3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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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4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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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2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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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诞生已经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福尔摩斯迷来说,虽然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是他们毫不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自从阿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的作者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即当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援助的侦探。福尔摩斯擅长观察与演绎法推理,并结合司法科学来解决疑难案件。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破解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在无数读者心中,他是私人侦探当中的第一名,也是无数侦探心中的偶像。3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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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观后感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破解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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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尔摩斯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警察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唉!我又不是真警察,谁会向我报案?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枪,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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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侦探选集》读后感福尔摩斯,一个进百年来最成功的侦探形象,几乎成为“侦探”的代名词。这位瘦高个子的中年男人,极其穿透力的双眼下是一个独具特点的鹰钩鼻子,他的嘴里总叼者着一支烟斗。自从被创造出来,他的诸多品质就注定了他将长久的活在读者心中。第一次看《福尔摩斯侦探选集》,最吸引我的是书中曲折离奇的案件和环环相扣的情节,以及福尔摩斯独一无二的见解分析,每一个案件都牢牢吸引我读完它,从不厌倦。有些情节惊险刺激,甚至令人稍感恐惧,却又欲罢不能,读过之后又印象深刻。福尔摩斯的光辉来自于他的智慧和正义,他也将长久以他智慧和正义的光芒吸引更多的读者。六年级:姚慧梨2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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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偷偷告诉大家,我的妈妈这几天迷了侦探书。她一口气买了好几套《福尔摩斯》,而且把书摆得家中随处一个角落都可以瞧见。她看书时两眼放光,还情不自禁地发出大声的赞叹:“这么难的案都能破出来,我真是服了福尔摩斯了,太厉害了!”这几天,妈妈又买了一本文字解谜书,我翻开一看,啊!那些字密密麻麻的,像一堆丑陋的小虫子挤在一块儿,看得我头晕眼花的。我好奇地问妈妈:“您能看清这密密麻麻的字吗?""怎么不能看清?”妈妈疑惑地说。哎,看来妈妈真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热爱的力量还真是强大。最近,妈妈爱上吃榴莲,虽然她一人吃得津津有味,却把满屋子都“染”上了榴莲的恶臭。在家中,我和爸爸无论立卧坐躺都时不时地嗅到一股榴莲散发的味道。尤其冰箱里所有的食物都沾染着这种味道,让人难以忍受。一天,妈妈去朋友家玩,我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央求正在看报纸的爸爸:“爸爸,我的好爸爸,我们把妈妈的榴莲扔了吧!”“不,我不干,要扔你自己扔。”“切,不敢了事儿!”我嘟着嘴,心想:哼!就算你不帮我,我也照样能做到!可转念我的脑海中浮现昔日妈妈教训我时严厉的模样,不禁心虚起来。于是,我飞速转动脑筋,心生一计,决定当天晚上就付诸行动。晚上,等爸爸妈妈都睡着时,我蹑手蹑脚地迈进他们的房间,穿上爸爸沾着泥土的那双鞋,小心翼翼地从冰箱取出榴莲,踮着脚走到厕所的马桶边把榴莲扔进马桶,瞬时将榴莲用水冲走。收工后,我探了探周围的动静,他们睡得正熟,我长吁了一口气,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妈妈把冰箱翻个遍也没找到榴莲。妈妈大喊:“谁把我的榴莲藏起来了?”我假装看见脚印大叫:“是爸爸的脚印,是他干的!”“不是我”爸爸一脸无辜,“我昨晚一直在睡觉。”“是你!”“不是我,是你吧!”“是你,是你……”妈妈对我们的争吵烦了,大喊:“别吵了!”然后,她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拿起“神器”——放大镜来搜索冰箱的每个地方。“快看,我发现了什么!”妈妈兴奋地喊道。我和爸爸急忙跑过去。“这指纹是箕形的。”“我的指纹是斗型的!”爸爸自豪地伸出手,“那这脚印……”我结结巴巴地想抵赖。“这是你穿爸爸鞋踩得,你昨晚把榴莲冲进马桶时爸爸还在睡觉,所以这个案件的‘凶手’是你——于帅腾。”妈妈说完,便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哎!这次又失败了,又让“福尔摩斯”看出了破绽,不行,下次……不好,妈妈来啦……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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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福尔摩斯今天是周六,外面细雨霏霏,我到9点才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出来。“妈,爸回来了?”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活,我随口问了一句。“是啊,昨天后半夜到家的。你怎么知道?”“切!看看沙发上的香烟盒,不就知道了?”我对自己这福尔摩斯般的探案才能颇为得意。“噢,你在家里可一定要盯紧点啊,让你爸少抽点些!”“哦……可他都不听你的,会听我的吗?”妈妈没有吱声,顾自吃完早餐,把我和爸爸的两份留在锅里就出门。怎么办呢?我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拿起香烟,蹑手蹑脚的来到爸爸卧室门口,小心翼翼的把门推开一条缝,眯着眼睛向你瞧了瞧。糟糕!爸爸在穿衣了。我转过身,环视四周,却没有一个“藏烟之处”,忙回到自己的卧室翻箱倒柜,突然眼前一亮,玩具堆里的一个小木盒简直就是为这包烟量身定做的嘛!我手忙脚乱的转移出里面的东西,把烟放了进去,然后混进这堆玩具中间。然后心里不禁窃喜:老爸今天上午得戒烟啰!我若无其事走出房门,装作惊喜的模样喊了一声“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爸爸黑着脸问我:“你看到我的烟没有?”“没有啊,我刚才起来呀!什么烟?”我尽量装出无辜的样子。“跟我装是不?待会扒你的皮!”爸爸狠狠的瞪着我。“怎么不问我妈,说不定是她拿的,找我做什么?”真是说谎都不带眨眼的。不过我也怕扛不住爸爸的审问,就一溜烟跑进厕所,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呀,于是趁爸爸去厨房之际,溜到对面的青青家,随时注意着家里的动静。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爸爸满面春光,哼着小曲,跨上摩托车示威似的消失在雨雾中。难道……我飞奔回家,迫不及待的打开木盒,顿时傻眼了,里面空空如也。唉!刚刚还在洋洋自得,可遇上爸爸,看来这“福尔摩斯”的美誉得让贤了。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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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 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 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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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读后感:《福尔摩斯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7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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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有许多喜欢的书,《三国演义》、《查理九世》、《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探案悬疑小说家柯南,他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写的这本书是100多年来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书中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竭尽全力破案的故事。书中的他不但智勇双全、品格高尚、知识渊博,而且胆大、细心、诙谐、幽默。无论案件多复杂,只要他叼起大烟斗,转动脑袋,所有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他是值得我们钦佩和仰慕的真英雄。书里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最后一案》,当我读完《最后一案》时,我才知道世界上最杰出的人民卫士福尔摩斯奋不顾身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事迹,我心里又感动又难过,恨不得穿越到他的身边,把他从溪谷中救出来。《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让我认识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华生,还让我学到了许多侦探知识,更重要的是它给我以后的奋斗目标指引了方向。我时常想,自己也要当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办疑案,抓罪犯,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我深知,想当一名好侦探,须像福尔摩斯一样具有细致人微的观察力,面对困难,还要保持冷静,不急不躁,并迅速想出对策。想到生活中的自己,做事毛躁,怎么能当一名合格的侦探呢?所以,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掉坏毛病,培养好习惯,多学知识,为以后当一名出色的侦探做准备。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吧!让书成为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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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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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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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爱我家的“福尔摩斯”我的爸爸他长着一张让人看了害怕的脸,他朋友的朋友曾经说他是安全局的,我的同学想到我家玩也说怕看见我爸不敢来,我爸爸听了微微一笑。其实我爸爸他心肠好,做事有责任心妈妈常说他是工作狂,对朋友不管什么事都是那么的上心。我很欣赏我爸爸他虽然不高但他非常的伟大。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爸爸莫属。我爸爸可神了,我做的不管什么坏事好事他都知道。就像我爸爸有“千里眼`顺风耳”似的我爸爸他每天早上上班都要到晚上才回来从没有星期天,这样我也有做坏事的机会因为我很不自觉也不怕妈妈。假期的一天,我家的“福尔摩斯”刚出门去公司上班,我便丢下作业不做,偷偷地按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欣赏电视节目,真是大饱眼福了。看完以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源插头放回了老地方,还照着原样为电视机拉下了“帘子” ……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谁知我家的“福尔摩斯” 一回家,便随手摸了摸电视机的“屁股”,随后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的说:“没有哇!”“噢,那电视机怎么浑身热乎乎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我被吓得只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了。多少次我的不自觉都被我家的“福尔摩斯”撤穿,爸爸常给我说儿子做事要认真,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做把事做好,你不用撒谎你拉屎拉尿只要你尾巴一翘我都知道。我家的“福尔摩斯”有聪明过人的头脑,唉我真的服了我家的“福尔摩斯”了。5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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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5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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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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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5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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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5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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