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季节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在朱自清的笔下,春天就像一个孩子实在叫人可爱。我就和朱自清一样喜欢这生机勃勃的春天。
小草抬头看到了春天
一抹嫩绿的小草从土地中冒了出来,打破了寒冬营造的寂静,这是春天的第一抹绿。那株小草自从出生在地下时,他便有一个信念:要做春天的第一抹绿,凭着这种信念,它拼了命地生根,发芽。捕捉一切可以吸收的水分营养,为了完成梦想,他付出了比其它小草不知几倍的努力,它们不知小草的努,竟说这株草“疯”了。而现在无数羡慕的目光跟跑到它的身上,它不禁直起了胸脯,他们看到了春天!
树儿抬头看到了春天
“枯藤老树昏鸦”在一片的“枯藤”“老树”中竟有几颗已经脱离了时代,在树上出现了少许的绿芽,脱离后的它们步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春天。它们告别了丑陋的枯枝烂叶,重新披上自己引以为傲的绿衣,骄傲地挺直腰板,为春天传播更多的生机,不到一月,漫山遍野的生机,与先前一片的枯黄截然不同,所有的树木抬起头,它们看到的是湛蓝的天空,是春天!
花儿抬起头看到了春天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绝大多数的花是在春天开放。风,肆意地吹着它们,蓝色的天空挂着几片淡灰的云彩“好雨知时节”春雨静静地下着,沙沙,沙沙,每滴春雨都是春天特有的,带着勃勃的生机,一夜春雨过后。花儿显得娇艳欲滴,每个花瓣上都挂着晶莹的露珠,那就是春天特有的气息。每个花儿经过春天的洗礼,总是那么美丽,它们抬起头,心里满是对春天的感激谢谢你,春天!
春天漆黑的夜晚伴随着我的心灵,洁白如玉的明月嵌在上面,我的心在这春天中享受。
秋天来了_500字
夏姑娘悄悄的去了,秋姑娘穿着金黄的衣服,手捧硕果,带着清凉的微风,迈着轻盈的脚步来了。
我走进大自然,抬眼望去,万里无云,阳光挥洒在秋清澈的水面上。花儿都开了,散发出一阵阵微微的清香,令我陶醉在金黄的秋天里。
清凉的微风中,柳枝随风摆动着它那以有枯叶的枝条,像穿着金黄衣服的仙女从天上飞下来。美丽的花儿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大树的枯叶从树上飘落下来。时而像天上的仙女,时而像一只辛勤采蜜的小蜜蜂。
田野里,玉米熟了,像一个笑开花的老爷爷;埋在地下的花生熟了;油菜花开了,散发着微微的清香,沁人心脾;棉花开了像一个大雪山;谷子熟了,像一个个挺立在边疆的卫士。
花园里,菊花开了,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绮丽无比。
小河边也热闹起来了,青蛙在‘’呱呱‘’的唱着交响乐,龙虾、螃蟹在为它们伴舞。好像也在庆祝秋天的来到、果实的收获。草坪上传来一阵阵欢笑声,哦,原来是小朋友们在放风筝,他们拽着线轴、拽着风筝跑啊,笑啊。五颜六色的风筝随风飘荡,把瓦蓝的天空衬托的美极了!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是农民伯伯劳动的季节!
六年级:杨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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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四季中,春天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夏天像一个健壮的青年,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则冬天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小女孩。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特点,一年四季好像一幅画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而我更喜欢的季节是硕果累累的秋天。秋天,是一位年迈的老人,秋天,也是丰收的季节,大树爷爷上的果实都成熟了,硕果累累。田野里,一大片一大片的麦子成堆的在一起绘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这是农民伯伯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田野里的麦子成堆一起,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飞向南方大树爷爷身上的落叶也慢慢的落下来了一切都在慢慢的变化着。秋天的田野是金黄的灿烂的,田野里的玉米外面穿了一层层的外衣,如果把它们的外衣脱下来,它们就露出了一颗颗金黄的牙齿而玉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秋天是一个金秋的季节,树叶子渐渐发黄了,小草也渐渐枯萎了。一阵风过后,树叶子飘飘落起来像是仙女一样,鸟儿在天空中唱歌,好像在庆祝秋天的到来,呼朋引伴的在空中玩耍。这时,天上的风筝渐渐多了,孩子们也多了,他们在田野里尽情的玩耍,无忧无虑,田野里染上了一层金黄,只要微风轻轻的吹,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身上的铃铛,每当孩子们走过都会忍不住的尝一口,而他们似乎也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秋天。成熟的庄稼等待着收割的时候,这时山上的野果也成熟了,各种各样的果实在树上摇晃着,好像在显示自己的成就一样,有的是红的,有的是绿的,有的还是黄的。八月里的桂花香。秋天桂花是香甜的,是美味的,如果把桂花晒成茶叶,味道会好得多,桂花的颜色不一样种类也就不一样,有白的、黄的、橙色的、红色的,如果把桂花放在门口里那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啊!秋天,我最喜爰的秋天啊,你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痕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给我的世界带来了色彩,我们相逢多么短暂啊,我希望秋天尽快回来。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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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盼望着,盼望着,秋风来了,秋天的脚步近了。水果成熟了,瞧,红色,黄色,紫色,橙色,一大片一大片的;苹果,生梨,橙子,柚子,结满了果儿赶趟儿。这些果子沉甸甸的,压弯了树枝,过路人一抬手就能摘到一颗大大的果子,吃起来,美味极了,人人脸上挂满了笑容,乐洋洋的。这个时候,金灿灿的稻子,圆滚滚的大豆,白花花的棉花,粒粒饱满的玉米,也都成熟了,他们随着秋风摆动,等待着人们来采摘它们。人们背着箩筐,走在田间,一边收割粮食,一边大声地聊着天,一片欢声笑语。秋天,果儿多,虫子也多。蛐蛐儿,蚂蚱,蟋蟀,蚱蜢……小朋友们悄悄地走向它们,然后猛地用手一覆,呀,抓到了,抓到了,小朋友们兴奋的喊着!孩子们吵成一片,闹哄哄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秋天,到处可以闻到桂花的香味,那种芳香,令人心旷神怡。折几枝桂花放在房间,满屋飘香;摘几朵桂花洒在糕上,清香可口。秋天,它不像夏天那样酷暑逼人,也不像冬天那样冰天雪地,它不冷不热,天高气爽,非常舒适。秋天,你很美丽;秋天,你很成熟;秋天,我爱你!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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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有四个季节,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春天有五彩缤纷的颜色,春天是个美丽的季节。春天,迎春花一吹小喇叭,唤醒了百花竞相开放,有玫瑰花、月季花、桃花、杏花、梨花……有的像雪花,有的像云霞,有的像火焰……这些花都有各自的颜色,有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白的,真是绚丽多彩。它们不光有绚丽的颜色,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真是芬芳扑鼻。都把蜜蜂和蝴蝶引来了,蜜蜂在花丛中采蜜,蝴蝶在花中翩翩起舞,可迷人啦!刚吐出嫩芽的小草带着好奇,悄悄地把头探出来,欣赏着春天的美景。小草一看,啊!春天居然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以后我要常常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不一会,许多孩子来到草地上快活地玩耍,有的做游戏,有的放风筝,有的比赛跑步,被抛在后面的孩子在不断地努力追赶,秋风姑娘看见了,也去帮忙,给他加油。放风筝的孩子们配合默契,一个孩子在后面拿着风筝,另一个孩子拉着风筝的线。秋风吹来,拿风筝的孩子手一松,拉着风筝的孩子便飞快地跑起来,于是,风筝就渐渐地飞上天空了。他们一直在欢笑着、奔跑着,可开心了。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充满了生机勃勃和欢声笑语。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春天吗?4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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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一年有四个季节,有温暖的春天,有炎热的夏天,有丰收的秋天,还有寒冷的冬天。其中,我最喜爱秋天。炎热的夏天终于走了,秋天匆匆地赶来了,秋姑娘为大地染了一层金色。秋风给柳树梳头,秋姑娘手里拿着花篮,把花撒向人间,桂花、菊花、一串红……都竞相开放。田野里到处都是金黄的稻子,像金色的海洋。高粱像喝醉了酒似的,脸红红的,弯着腰,似乎在迎接客人。花生宝宝在壳里玩捉迷藏的游戏。玉米、大豆也由绿色变成了黄色,为此,秋姑娘可帮了不少忙。许多的大人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带着爱犬到山里抓野鸡野兔。秋天还给人们送来香甜的水果。红彤彤的苹果高高地挂在枝头。红红的石榴,笑得咧开了嘴。火红的柿子像一盏盏红灯笼。到处都是人们的欢歌笑语。公园里的风景美极了。菊花在秋天是花的代表,千姿百态,姹紫嫣红。桂花十里飘香。枫树虽然没有香味,但是它的叶子非常美丽,红艳艳的。小草从土地里探出了头来,东瞅瞅,西望望,好像在赞叹这个美丽的世界。其实,四个季节我都喜爱。但我更喜欢果实累累的秋天。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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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你是炎热的,但我却喜欢你的炎热,你是纯洁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你的纯洁。你是多变的,像魔术师一样,我依然喜欢。——夏天你是纯洁的季节荷花是你纯洁的象征,它不像牡丹的雍容华丽,它不像玫瑰的妖娆动人,它也不像梅花的高洁傲岸。它就是它,一朵普通的花,出淤泥而不染的花。光是一朵花,就令我深深迷恋上了这个季节。谁都抵抗不住这高温的季节,就连人们都吃着冰棍,吹着空调在家中避暑。而你一朵小小的花,没有任何怨言,没有任何杂质的以你最美的一面与大家见面,静静的宛在水中央,蝉鸣也是你纯洁的代表。像纯洁的小学生一样,即使很难听,但依然大胆去唱。你是炎热的季节夏天太阳公公顶着一头红发,为人间送来似蒸笼般的骄阳似火,夏天,烈日当头蝉好像在抱怨夏季的炎热,成天知了——知了——的叫着,学校,也顶不住夏天的炎热,让同学和老师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让大家在家避暑两个月,吃根冰棍,吹吹空调,好不惬意,一些植物也耐不住这炎热的季节。春天,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可这些稚嫩的花瓣宛如婴儿的肌肤,被骄阳这火一烤全都吓的不敢出来了,总是让绿色的叶子保护着。你却也是多变的季节。早晨去学校时,万里晴空,蔚蓝的天空,几片白云悠闲的飘在蓝天之中。傍晚时分,乌云密布电闪雷鸣,这天气像个娃娃说变脸就变了,倾盆大雨宛如瀑布倾泻下来。到了晚上,晴朗的天空中挂着一轮明月,几颗星星依偎在月儿身边,眼睛眨眨的。夏天,没有春天的百花齐放;夏天没有秋天的天高云淡,瓜果飘香;夏天,没有冬季的狂风怒号。但我更喜欢夏天的一切,不需要任何理由。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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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的季节是谁?由她的巧手为大地缝了一件新衣裳?是谁?用她的调色盘为世界再次涂上新色彩?是谁?用她暖暖的身子包围着我们……。世界,因她而改变……。春天,她来了。暖暖的徐风往我们身上吹,太阳的笑脸照在我们脸上,小芽慢慢醒了,小花慢慢绽放了,我的心渐渐敞开了……。小鸟的共鸣,唤醒了大地,大地偷偷伸懒腰,吵醒了小动物;小动物开始跳跃,叫起了小花、小草们;小花绽放出香气,使我们启动了眼、耳、鼻,所有的人事物都——醒了。躺在公园的椅子上,懒懒的,舒舒服服的,仰望蔚蓝的天空,渐渐的合上双眼……。我像白云一样轻飘飘的躺在天空中,回忆一幕幕闪过眼前,年复一年累积下的回忆,在这个季节里一次全部“回味”,这就是为何我喜欢春天,因为我喜欢她的味道。扑鼻而来的花香,是她的味道,她的味道很复杂,但我很喜欢。在春天里回想过去,在春天里做自己想做的事十分幸福,在春天里品尝春夏秋冬的酸甜苦辣,这个季节是我最充实的季节!春天的温暖,春天的幸福,春天的所有……,我的最爱。3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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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季节每一场花香的邂逅,每一场清风的相送,每一场叶绿的触动,每一场生机的守候,都轻轻震撼着我的心,与它碰触出火花。就这样,我轻轻地漫步在春的裙褶上,拥抱她的温暖。春天,如顽皮的孩童,轻轻闯入四季的轮回。像进行一场迁徙一般,从一朵花那里,迁徙到一棵树那里,再迁徙到一片溪流那里直至全世界的一点一滴。被迁徙过的花吐芽芬芳;被迁徙过的树抽枝吐绿;被迁徙过的河流开化重流,春她就这样带给全世界生机,带给全世界一片欢快活泼的日记。记得初一时,我从不喜欢春天,从不去欣赏春的娇艳。春天的花朵婷婷地长在路边,我却从不望一眼;春天的树木挺拔地立在路边,它的种子如大团的棉絮洋洋洒洒地从天空上旋着飞落如一朵朵旋的白梨花,点缀在行人的肩上、足上’发饰上,宛如一幅春雪图,却又与落花图颇有相似之处,让人置身恍惚之中,而我却充耳不闻!因为再美的春景也不能治愈我冰冷的心。当我n次绕开阳光,第n次漠然地从熟人旁走过。我看见了小L,她看见我,有一瞬间的讶异,紧接着,她将我带离了那里,带上了一条幽静偏僻的小径。一路上,鸟语花香,莺歌燕舞,处处彰显着青春的活泼与朝气。在一片姹紫嫣红的花海面前,她停了下来。就这般,两个花季少女停在这花丛面前,她轻轻地抚摸着花朵艳丽的褶裙,呢喃着问我:”在这样茂盛的花海中,你能找出几朵没有盛开的花吗?“我语塞,是啊,春天里有哪朵花不会盛开呢?我注视着她,她微笑着将一张纸片递给我,纸片上是她娟秀但有力的字迹——没有一朵花会错过春天!我看着看着,竟笑了出来;笑着笑着,竟笑出了眼泪。是啊,春天里百花争艳,被遗忘的也可能最耀眼。没有一个身处”花季的少年错过春天,我也不能忘记争芳吐艳。”于是,从那以后,我喜欢在春天的阳光下驻足。感受春天的脉搏在有力地跳动,我不会再错过春天,更不会再错过人生的春天。我爱上了春天,春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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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我们的英语老师——MrsZhu,朱生老师。朱老师有一双大眼睛,这双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当我考试没考好需要鼓励的时候,老师就会向我们投来慈祥的目光,好像在说:“不要灰心,你一定能行的!”当我们成绩理想时,朱老师也会向我们投来赞赏的目光,又好像在说:“你真棒!”吕老师的目光既严厉又慈祥,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们,因此我们都很喜欢她。朱老师是一个敬业的人。她不仅是我们的英语老师,还是教导处主任,所以她的工作很忙,经常早上很早来,晚上很晚走,因为这样她身体也非常虚弱。朱老师是一个“职业杀手”。因为她上课就像个职业杀手一样干净利落,她把所有的题都一个个消灭掉,原来英语成绩不好的我也听得津津有味。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吗?在她的课堂上没有沉默,没有寂静,只有快乐,只有兴奋。朱老师也是一个幽默的人。一次晨考,我没有及格,中午到老师那不考,我红着脸过去,低头开始默写,这时老师用她那“铁砂掌”在我的后背留下了印子,这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再不敢考不及格,就这样我的成绩从80多分一直升到了110分左右。老师让我在快乐下进步,我非常感谢老师。朱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4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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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刊【篇一:我喜爱的书刊】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篇二:我喜爱的书刊】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篇四:我最喜爱的书】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篇七: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篇八:我最喜欢的书刊】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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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文人中国古代有很多有名的文人,而我最敬佩并且喜爱的文人,是唐宋八大家中的苏轼。我个人认为苏轼的诗写得极富美感,读来耐人寻味,而且还蕴含哲理。《题西林壁》就是一个典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前两句通过描写庐山景色,写出庐山的不同侧面的不同形态。我认为这其中也蕴含着一个道理,从不同的侧面看同一个事物,会发现事物有多样性;而后两句则是说,只有远离庐山,跳出庐山本身的遮蔽,才能全面把握庐山的真正仪态。我喜爱苏轼,不光是因为他诗写得好。第一次读苏轼的诗时,我就对他的名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查才知道,为什么苏洵要给他的大儿子取名苏轼的原因。苏洵写过一篇《名二子说》,文中他说,“轼”是古代车前用作乘车人扶手用的横木,仿佛没有实际作用,但苏洵表示,他不希望苏轼不注意外在的装饰。苏洵希望苏轼能够察言观色,掩饰真心,遇事不要冲动。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的文章也不愧为名家大手笔。就拿我最喜爱的《前赤壁赋》来说,篇中有句“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极富艺术感染力。只有飘逸洒脱之人,才能领悟此景,也只有豁达脱俗之人才会有此感受。苏轼也十分会对对联。一次,苏轼约其弟苏辙并佛印大师。三人结伴同游,佛印即兴出句:无山得似巫山好。关键在“无”、“巫”谐音。苏辙对上:何叶能如荷叶圆。苏轼听了,对弟弟说:以“何荷”对“无巫”的谐音,固然不错,但改作这样是否更好些:何水能如河水清。佛印与苏辙听了,表示赞同,以“水”对“山”,胜在对仗更加工稳。 苏轼这位言语文人生性豪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好交友,好美食,又创造出了许多食物精品,好口品茶,且喜爱出游。苏轼又名苏东坡,是豪放派词人的代表。他还十分孝敬父亲,是一位孝子。我深深敬佩这位多才多艺的文人,也喜爱他豪迈、奔放的性格。我最喜爱的文人,就是唐宋八大家中的苏轼。7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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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在这个世界上,无数个春夏秋冬,无数个东升西落,但我最欣赏枫叶飘飞,瓜果飘香,金黄绚丽,吃货的天堂——秋天,我的太阳。也不知是何时,我们渐渐披上了一件外套,天气飒爽,金色九月,稻谷的香气也弥漫到街道,农家的希望,孩子们的欢笑。我仿佛走在农田里,不管到何处,也能尝到秋天那淡淡的芳香,浓密的绿色因风神的洗礼,被穿上了一件金色的外套,人人见了都说妙,有些调皮的枫叶跑到了地上,感受秋天大地的味道,这一下去,就被小鬼头拿去当花环了,不知不觉,又飞去了远方——稻谷的香甜,枫叶的美丽,使人们马上爱上了这个充满着无限惊喜的季节,对!秋天到了。也不知是何时,我们迟到了拥有着无限内涵的瓜果,香甜可口。满处可见的水果已成为人们的日常,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手中拿上一个苹果,细细品尝,你犹如走入了仙境,与七仙女打交道。随处可见的水果店里,满载的瓜果,让人有一种正规进入秋天的感觉。随后,踏上自行车,开始一段艳丽的旅程,枫叶的红,让你对秋天有了一个别样的印象,她就像成长中的我们,有着秘密想要怒放,虽不像玫瑰的红,但她总能给我们一种力量,激励我们向前去。秋意已浓……也不知是何时,树叶渐渐缥缈,树枝上秋天的影子渐渐逝去,人们似乎忙着什么?对,他们忙着为冬天储存粮食,一袋袋的麻袋里装着秋天赐予她们的口粮,秋天是送给冬天的礼物,她送给人们在寒冷冬天中的温暖,送给人们无限美好的回忆,金黄的女郎渐渐下山,她一挥衣袖,让九月变得永恒,伟大。在这即将逝去的秋日里,我还能感受到初秋的味道。秋天,无限美好,愿上帝能延长这人类永不逝去的力量,冬天快到了,但秋意却依然那么浓……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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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春天,是复苏的季节,是美丽的季节,是生长的季节。春天使一个刚降临人间的婴儿。一切都仿佛刚睡醒,睁开朦胧的双眼,渐渐地,在这个神奇的季节,慢慢恢复了往昔的活力,小草绿了起来,野花伸了出来,泉水唱了起来,人们兴奋了起来,在这个复苏的季节,一切生灵都鲜活了起来,构成了一幅色彩缤纷的花团锦簇的画面,春天笑着走来,带走冬的严寒。留下春的生机。一切才刚起头,在这个特殊的季节,给人以奇异的感觉。“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将希望的种子播撒在广阔无垠的大地,带给人们一张崭新的画页。春天是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万物在经历了冬的考验,终于露出了美丽的一面,小草从土地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仿佛一条天然的碧绿毛毯,百花争相开放,像雪,像火,像霞。花下,蜜蜂在“嗡嗡”声中吵闹,蝴蝶在花丛中穿梭着,采集着花蜜,春风轻轻地拂过脸颊,好像志南和尚的“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鸟雀嬉闹着,一展歌喉,和着各种动听的乐声,形成了一支独特的,别有韵味的交响曲。春天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为自然带来了美丽。春天是一个英俊强壮的青年。在这勃勃生机里,万物生长着,使自然不再枯燥,乏味。“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花草逐渐成长起来,这是一个茁壮成长的季节。经历了一次次的蜕变,植物终于露出了一年之中最灿烂、美丽,骄傲的笑脸。人们不管老小,都出门活动,舒活筋骨,抖擞精神,忙着做事去了,“一年之际在于春”刚起头,家家户户都充满希望,喜气洋洋,在新的一年,为各自的生计奔波。春天,是一个生计奔波,五彩缤纷的季节,我爱春天,爱她的新奇,美丽和强壮,有谁不爱春天呢?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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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在深夜寂静的深山里,独自一人漫步,一丝寒意,不经意间发现天空中飘着一丝雪,才意识到冬天到了,雪花凌乱地飘着,那么美。雪后,桥间见过了雪的美,决定去那座承载着千万人到达对岸的任务的桥上,凌乱的雪,无疑不给那座桥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一层薄薄的雪覆盖在桥上,东风时作,还感觉有一丝寒冷的气息。已是夜深,桥上的行人已经不多,不知道为什么,一股寂寞涌上我心头,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冬天来了。用手抚摸桥上的雪,雪是那么晶莹清澈,往前走,看到雪覆盖在土地上一股暖流涌上心头。雪后,柳间见过了桥的美,决定继续前行,看看这被雪侵蚀的世界,树木凋零,大地沧桑仿佛这好像都是冬季的代名词,然而,我看到的冬天却别是一番滋味,“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树木披上新装,大地一片白茫茫,一眼望不到边,柳条上仿佛长出了白色的新芽,仿佛比春天的绿色还要好看些,我按耐不住我这躁动的心,用脚踢了一下那棵柳,结果我就变成了“雪人”,冬天慷慨,给予人们雪,可以让孩子们欣喜若狂,也可以让农民们充满希望。雪后,湖中见过了柳的妩媚,又见到那些剩余的人们散去,才决定告别这让人依依不舍的美景,又回到那座大桥上,眺望了远方,在月光的映衬下,湖面上泛着醉人的光,我用手扫开桥上那一片雪,趴在桥上,望着湖面,刚结了一层薄冰的湖面与雪融合得恰到完美。真想跳进湖里与这雪一起共舞。在这冷清的月光下,唯独只有痴情的我与这醉人的湖面吧!雪,让世间的一切显得那么融洽。冬,这个让人欢喜让人优的季节,她习惯沉默却在沉默中引发哲人的沉思;她不苟言笑却让孩子们欣喜若狂,她带来严寒,却为景物换上新装。冬——我最喜欢的季节。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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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季节—冬天大自然就像是一位神奇的魔术师,你看他把大自然装扮得多么美丽。正是因为他的千姿百态才引来那么多络绎不绝的人去赞美它。有人喜欢春天,因为它鸟语花香,有人喜欢秋天,因为它多姿多彩,有人喜欢冬天,因为它冰清玉洁。如果你要是问我最的是什么季节,我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你:我最喜爱的季节是冬天。有人就会说:“冬天冷冰冰的有什么好的。”冬天,虽然不像春天那样到处藏着绿色的生命;不像夏天那样生灵尽显风姿,展示自己的潇洒:不像秋天那样果实累累,落叶不断;但冬天却有着那神秘的洁白梦幻。最妙的是下雪时候,外面不知何时,飘起了鹅毛大雪。天地之间连成一线,到处都是银装素裹的。抬头一看,啊!仿佛已进入了一个一望无际的雪海中,漫天飞舞的雪花,好似“小精灵”从天而降,来到人间。又像棉絮似的雪花,飞扬着,飘舞着,然后轻盈而又静谧地落了下来。于是,云端里涌出千年的积雪,雪,落在窗台上,仿佛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落在房顶上,仿佛是一座夺目耀眼的宫殿;落在树枝上,仿佛一朵盛开的白菊花……冬天除了它的雪花美,还有是孩子最喜欢的季节之外,还有什么呢?我想大家喜欢的季节之外,还有什么呢?我想大家也都猜出来了,是冬天迷人的景色。冬天最值得我们欣赏的还有景色。冬天,虽然是天寒地冻、百花凋谢的但冬天的景色却很美。小孩子个个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下过雪,孩子们出来玩的时候,留下了一串的小脚印。冬天虽然没有春天、夏天、秋天那么色彩缤纷,但却很好看。因为,冬天,有的小朋友,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正配着冬天洁白的雪花。把大地打扮的就像一张白花花的纸上,有许许多多的小精灵在到处乱跑。冬天是那么的洁白,是那么的美丽。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那美景还让我们看到了小孩子们那一张红扑扑、纯洁无暇的笑脸。我爱你——美丽的冬天!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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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老师如果问我最喜欢哪位老师,我肯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我们的班主任马老师啦!”马老师特别有教师风范,她戴着一副眼镜,说话声音非常洪亮。我特别喜欢听她朗读课文,那抑扬挫顿的声音,让我知道了朗读和念书的差别。马老师有两点让我很佩服。首先是她的威严。每次上体育课,我们下楼站队时,整个后院都充满了同学们的吵闹声,整栋教学楼都能听得见。但是只要听到某个眼尖的同学小声说一句:“别说啦!马老师在后面看我们呢!”所有人立刻象喉咙打了结似的“消音”了,站得也一个比一个直。马老师那威慑力简直跟百兽之王有一拼。我还佩服她那锐利的目光。别看马老师眼睛近视,她的眼神真的很好,即使是坐在边边角角的同学在桌斗里翻东西,都能被她那扫描仪似的眼睛“捉住”。因此在她的课上,没有人敢开小差。我最喜欢马老师的作文课,她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总能引人入胜,听她讲课简直是一种享受。中午,马老师经常带领同学们写日记,记录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每当题目写到黑板上时,同学们的思维便立即活跃起来。马老师就开始引导同学们写出提纲和文章所需要的好词好句,同学们有了思路,便“刷刷刷”地写起来,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一篇文章就出炉了!我喜欢马老师,马老师也喜欢我,她经常鼓励我。有一次,我们班排练升旗仪式,马老师让我当主持人,第一次排练时我放不开,马老师就鼓励我说:“胆子大点,声音要洪亮,老师相信你,没问题!”我听了马老师的话,经过反复练习,终于大大方方、声音洪亮地主持了升旗仪式,马老师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亲爱的马老师!这三年来,您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您对我们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真心祝愿你永远幸福平安。650字 四年级